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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劳动赔偿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计税

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赔偿金,同样需要纳入个税的范畴进行计算与缴纳。 这部分赔偿金将被整合到劳动者的工资、薪金所得之中,按照相应的个税项目进行税务申报。 而应纳税款的具体金额,将会根据个人当年的总收入减去六万元的基本生活费用,再加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法定扣除项之后的剩余部分来计算得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各类个人所得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9)偶然所得。 此外,该法律还明确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制度:(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则适用于特定的比例税率,即百分之二十。 另外,该法规还详细规定了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对于具备居住属性的个人纳税人,其综合所得,应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去六万元的基本生活费用,再加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之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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