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683655B - 吸收性物品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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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正面片材(2)包含沿長度方向延伸之條紋狀之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於寬度方向Y交替地配置而成之凹凸構造之不織布(1)。正面片材(2)於凹條部(14),與鄰接之下側片材(6)接合。不織布(1)至少以高伸長率纖維作為原料。下側片材(6)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凸條部(13)具有中空構造。凸條部(13)之側部區域(14c)之纖維密度較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及底部區域(13b)之纖維密度之任一者都低。
Description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經期衛生棉或拋棄式尿布等吸收性物品。
作為吸收性物品之正面片材,已知有具有沿一方向延伸之條紋狀之凸條部及凹條部於寬度方向交替地配置而成之凹凸構造者。例如,本申請人提出有使多個皺襞狀部相互平行地形成之凹凸形成用片材於各皺襞狀部間呈線狀接合於基材片材而成的正面片材(參照專利文獻1)。
於專利文獻2中,記載有由透液性纖維不織布形成且被賦型為波形狀之正面片材。波形狀係沿正面片材之長度方向連續地形成。波形狀之頂部與底部於與正面片材之長度方向交叉之方向延伸。波形狀之頂部區域與底部區域之間之壁部區域之纖維密度較頂部區域或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低。
於專利文獻3中,記載有具有於吸收性物品之寬度方向隔開特定之間隔,於吸收性物品之長度方向上連續之壟狀凸部的正面片材。於各凸部之兩側,於吸收性物品之長度方向隔開間隔而對右側鄰接位置與左側鄰接位置交替地賦予點狀之凹壓紋,該凹壓紋整體上呈錯位狀配置。
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特開2002-165830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專利特開2008-113866號公報
專利文獻3:日本專利特開2013-244256號公報
根據專利文獻1之正面片材,發揮能夠將被吸收至皺襞狀部間之黏性相對較高之液體與穿著者之肌膚隔離等效果。然而,關於被大量地供給尿或黏度相對較低之液體之情形時之吸收性,期望進一步之提高。又,於專利文獻2所記載之技術中,由於吸收性物品之沿寬度方向延伸之凸部及凹部形成於正面片材,故而於被供給大量液體之情形時,有自寬度方向之兩端漏出(所謂之側漏)或對穿著者之肌膚造成黏膩感之虞。
進而,於上述各專利文獻所記載之技術中,由於沿吸收性物品之長度方向或寬度方向中之任一方向延伸之凸部及凹部形成於正面片材,故而確保沿該方向之透氣性,但關於與其正交之方向,凸部成為透氣之障礙。如此,於先前技術中,在吸收性物品之肌膚對向面側,難以於長度方向及寬度方向之兩者確保充分之透氣性。
本發明提供一種吸收性物品,其具備形成肌膚抵接面之液體透過性之正面片材、背面片材及介置於該等兩片材間之吸收體,且具有長度方向及寬度方向。
上述正面片材包含沿長度方向延伸之條紋狀之凸條部及凹條部於寬度方向交替地配置而成之凹凸構造之不織布,且於上述凹條部與鄰接之下側片材接合。
上述不織布係至少以高伸長率纖維為原料者。
上述下側片材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
上述凸條部於上述不織布與上述下側片材之間具有中空構造。
上述不織布具有頂部區域、底部區域、及位於其等之間之側部
區域,上述凸條部之頂部由該頂部區域形成,上述凹條部之底部由該底部區域形成。
上述側部區域之纖維密度較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及上述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之任一者都低。
1‧‧‧不織布
1a‧‧‧纖維片材
1b‧‧‧纖維網
2‧‧‧正面片材
3‧‧‧背面片材
4‧‧‧吸收體
4a‧‧‧側緣
6‧‧‧下側片材
6a‧‧‧非接合部
6'‧‧‧捲繞物
7‧‧‧周緣部
8‧‧‧防漏翻邊
8a‧‧‧自由端
8b‧‧‧固定區域
8c‧‧‧彈性構件
8d‧‧‧彈性區域
10‧‧‧衛生護墊
10A‧‧‧前方區域
10B‧‧‧後方區域
10C‧‧‧中央區域
11‧‧‧纖維
12‧‧‧熔合部
13‧‧‧凸條部
13a‧‧‧頂部區域
13b‧‧‧底部區域
13c‧‧‧側部區域
14‧‧‧凹條部
14s‧‧‧接合部
16‧‧‧小徑部
17‧‧‧大徑部
18‧‧‧變化點
40‧‧‧吸收性芯體
41‧‧‧包芯片材
42‧‧‧吸收性片材
43‧‧‧高密度部
44‧‧‧低密度部
100‧‧‧製造裝置
200‧‧‧網形成部
201‧‧‧網形成裝置
300‧‧‧熱風處理部
301‧‧‧罩
302‧‧‧輸送帶
400‧‧‧延伸部
401‧‧‧凹凸輥
402‧‧‧凹凸輥
403‧‧‧大徑凸部
404‧‧‧大徑凸部
500‧‧‧下側片材接合部
501‧‧‧平滑輥
a、b‧‧‧正背兩面
A‧‧‧液體
B‧‧‧液體
AT‧‧‧區域
BT‧‧‧區域
CT‧‧‧中央區域
H‧‧‧高度
L3‧‧‧長度
L5‧‧‧合計長度
t‧‧‧壓入量
T‧‧‧間隔
w‧‧‧間隔
X‧‧‧長度方向
Y‧‧‧寬度方向
Z‧‧‧厚度方向
圖1係表示作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形態之衛生護墊之立體圖。
圖2係圖1之II-II線放大剖視圖。
圖3係用於圖1所示之衛生護墊之吸收體之剖視圖。
圖4係將圖1所示之衛生護墊之肌膚對向面側之主要部分放大而表示之局部斷裂立體圖。
圖5係圖4中之主要部分放大模式圖。
圖6係說明構成圖4所示之不織布之構成纖維彼此藉由熱熔合部而固定之狀態的圖。
圖7係圖1所示之衛生護墊之肌膚對向面之俯視圖。
圖8係表示較佳地用於製造圖4所示之不織布之製造裝置之模式圖。
圖9係圖8所示之IX-IX線剖視圖。
圖10(a)、圖10(b)及圖10(c)係說明於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之1根構成纖維中形成複數個小徑部與大徑部之情況的說明圖。
圖11係表示作為本發明之另一實施形態之失禁護墊之立體圖。
圖12(a)係圖11之II-II線放大剖視圖,圖12(b)係表示圖11所示之失禁護墊之吸收體之背面(非肌膚抵接面側之面)之圖。
圖13係將圖11所示之失禁護墊之主要部分放大而表示之局部斷裂立體圖。
圖14係表示正面片材之凹條部與下側片材之接合部之配置例的失禁護墊之肌膚抵接面之局部選取放大俯視圖。
圖15係表示形成高密度部之壓縮部之配置之另一例的吸收體之局部放大俯視圖。
圖16係本發明之作用效果之說明圖。
以下,一面參照圖式一面對本發明基於其較佳之實施形態進行說明。
圖1中表示作為本發明之一實施形態之衛生護墊10(以下,亦簡稱為「衛生護墊10」)之立體圖。圖2係圖1之II-II線放大剖視圖。
如圖1及圖2所示,衛生護墊10具備形成肌膚抵接面之液體透過性之正面片材2、液體不透過性之背面片材3、及介置於該等兩片材2、3間之吸收體4。液體不透過性包含液體難透過性。衛生護墊10具有縱長之形狀,具有長度方向X及寬度方向Y。長度方向X與穿著衛生護墊10時之穿著者之前後方向一致,寬度方向Y係於俯視衛生護墊10時與長度方向X正交之方向。衛生護墊10具有長度方向中央部收細之俯視橢圓形狀。
正面片材2及背面片材3之自吸收體4之周緣延出之部分於衛生護墊10之周緣部7相互接合。於衛生護墊10之背面片材3側之面(非肌膚抵接面),設置有用以固定於短褲等內褲之黏著部(省略圖示)。肌膚抵接面係吸收性物品或其構成構件中之穿著時朝向穿著者之肌膚側之面,非肌膚抵接面係吸收性物品或其構成構件中之穿著時朝向穿著者之肌膚側之相反側(通常為內褲側)之面。
衛生護墊10之吸收體4包含吸收性片材42,更具體而言,吸收性片材42包含以2層以上積層之積層體。2層以上之積層體可為如例如圖3所示般摺疊一片吸收性片材並且將該等之層間接著而製成積層體者,亦可為將單片之吸收性片材貼合複數片而進行積層者。又,亦可於2層以上之積層體之層間或單面上配置追加之吸收性片材而成為一
部分為厚壁之吸收體。
於衛生護墊10中,作為吸收性片材42,使用含有纖維材料及吸水性聚合物之吸收性片材。作為吸收性片材,可較佳地使用如下者等,即,經由濕潤狀態之吸水性聚合物所產生之黏著力或另外添加之接著劑或接著性纖維等黏合劑,使構成纖維間或構成纖維與吸水性聚合物之間結合而成為片材狀者。又,作為吸收性片材,亦可使用藉由日本專利特開平8-246395號公報所記載之方法製造之吸收性片材;於使隨著氣流而供給之粉碎紙漿及吸水性聚合物堆積後,向藉由接著劑(例如乙酸乙烯酯系接著劑、PVA(polyvinyl alcohol,聚乙烯醇)等)而凝固之幹式片材、紙或不織布之間塗佈熱熔接著劑等,其後散佈高吸水性聚合物而獲得之吸收性片材;於紡黏或熔噴不織布製造步驟中調配高吸水性聚合物而獲得之吸收性片材等。該等吸收性片材亦可不以2層以上進行積層而以單層構造之吸收體之形式使用。又,積層之情形時之層間亦可不接著。
吸收體4之厚度較佳為0.1mm以上,更佳為0.5mm以上,又,較佳為5mm以下,更佳為2mm以下,又,較佳為0.1mm以上且5mm以下,進而較佳為0.5mm以上且2mm以下。吸收體4之厚度係藉由下述方法而測定。
使用具有2個平行加壓面(固定加壓面與可動加壓面)之測微計即PEACOCK式精密測定器(型號R1-C)測定厚度T。於探針可動加壓面之直徑為5mm、壓力為100kPa以下之條件下進行測定。測定用試片之大小設為下述平板之大小以上。於試片上放置20mm×20mm之平板(質量5.4g),以2mm/s之速度操作探針可動加壓面,並抵接該平板,讀取剛穩定後之值。加壓面間(施加於試片之壓力)之壓力成為1.3kPa以下。
作為背面片材3之形成材料,可無特別限制地使用先前用於吸收
性物品之背面片材之各種材料等,例如可使用液體不透過性或撥水性之樹脂膜、樹脂膜與不織布之層壓片材等。
如圖2及圖4所示,本實施形態之衛生護墊10中之正面片材2包含沿一方向延伸之條紋狀之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於寬度方向交替地配置而成之凹凸構造之不織布1。又,如圖2及圖4所示,正面片材2於其凹條部14與鄰接之下側片材6在接合部14s接合,凸條部13於不織布1與下側片材6之間具有中空構造。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如下述圖6所示般包含具有纖維直徑互不相同之大徑部17及小徑部16、16之纖維11。
對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更詳細地進行說明。
圖4中表示於本實施形態之衛生護墊10中用作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以下亦稱為「不織布1」)之立體圖。圖5係表示圖4所示之不織布1之厚度方向之剖面之模式圖。圖6係圖4所示之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之放大模式圖。如圖4所示,不織布1係具備複數個將構成纖維11彼此之交點進行熱熔合而形成之熔合部12(參照圖6)之不織布。又,於不織布1中,如圖4所示,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所延伸之「一方向」係與衛生護墊10之長度方向X相同之方向,亦表述為一方向(X方向)。
更具體而言,如圖5所示,不織布1具有:複數個凸條部13,其等係正背兩面a、b之剖面形狀均朝向厚度方向(Z方向)之上方呈現凸狀;及凹條部14,其位於相鄰之凸條部13、13彼此之間。凹條部14係正背兩面a、b之剖面形狀均朝向不織布之厚度方向(Z方向)之上方呈現凹狀。換言之,凹條部14係正背兩面a、b之剖面形狀均朝向不織布之厚度方向(Z方向)之下方呈現凸狀。而且,複數個凸條部13分別沿不織布1之一方向(X方向)連續地延伸,複數個凹條部14亦呈沿不織布1之一方向X連續地延伸之槽狀。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相互平行,且於與上述一方向(X方向)正交之方向(Y方向)上交替地配置。
如圖5所示,沿厚度方向Z對不織布1進行剖面觀察時,不織布1包括頂部區域13a、底部區域13b、及位於其等之間之側部區域13c。頂部區域13a、底部區域13b及側部區域13c係沿不織布1之一方向(X方向)連續地延伸。於沿厚度方向Z對不織布1進行剖面觀察時,頂部區域13a、底部區域13b及側部區域13c將不織布1之Z方向之厚度分成三等份,將厚度方向Z之上方之部位設為頂部區域13a,將中央之部位設為側部區域13c,將下方之部位設為底部區域13b而加以區分。凸條部13之頂部係由頂部區域13a形成。凹條部14之底部係由底部區域13b形成。
如下所述,不織布1係使用相互嚙合之一對凹凸輥401、402對纖維片材1a實施凹凸加工而製造者。上述不織布1之長度方向X係指與對纖維片材1a(參照圖8)實施凹凸加工而製造不織布1時之機械方向(MD,流動方向)相同之方向,與上述不織布1之X方向正交之方向Y係指與正交於機械方向(MD,流動方向)之正交方向(CD,輥軸方向)相同之方向。
如圖5所示,對不織布1沿其厚度方向Z進行觀察時,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較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及底部區域13b之纖維密度變低。所謂纖維密度係指不織布1之剖面之每單位面積之纖維之根數。因此,側部區域13c係纖維之根數較頂部區域13a及底部區域13b少(纖維間距離較大),成為疏鬆之區域。因此,側部區域13c之透氣性較頂部區域13a及底部區域13b變高。其結果為,使用不織布1作為正面片材2之本實施形態之衛生護墊於其穿戴狀態下,空氣沿凹條部14流通,並且於凸條部13中,空氣經由側部區域13c而沿與凸條部13正交之方向流通。如此,本實施形態之衛生護墊成為於肌膚對向面側在長度方向X及寬度方向Y中之任一方向上空氣均流通之構造,因此肌膚對向面側之透氣性良好,不易產生穿著狀態下之悶熱。並且,由
於包含不織布1之凸條部13與凹條部14交替地形成,故而於衛生護墊10之穿著狀態下,正面片材2之凹凸構造容易追隨穿著者之動作,肌膚觸感良好。
尤其,如圖1所示,將衛生護墊10之各側緣設為組合曲線之形狀,且於長度方向前方區域10A及後方區域10B,使各側緣朝向寬度方向外側呈凸狀彎曲,並且於長度方向中央區域10C,使各側緣朝向寬度方向內側呈凸狀彎曲,藉此使於長度方向中央區域10C之寬度變得最窄,藉此,易於有效率地朝向寬度方向Y之外側排出水蒸汽。藉此,亦不易引起衛生護墊10之穿著狀態下之悶熱。
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D13c)相對於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D13a)、或底部區域13b之纖維密度(D13b)之比率(D13c/D13a、D13c/D13b)較佳為0.15以上且0.9以下,進而較佳為0.2以上且0.8以下。具體而言,關於不織布1之纖維密度之值,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D13a)較佳為90根/mm2以上且20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100根/mm2以上且180根/mm2以下。又,底部區域13b之纖維密度(D13b)較佳為80根/mm2以上且20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90根/mm2以上且180根/mm2以下。又,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D13a)較佳為30根/mm2以上且8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40根/mm2以上且70根/mm2以下。纖維密度之測定方法如下。
[頂部區域13a、底部區域13b及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之測定方法]
使用Feather剃刀(商品編號FAS-10,Feather安全剃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將不織布沿厚度方向Z切斷。關於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使用掃描電子顯微鏡,對將不織布之切斷面之厚度沿Z方向分成三等份時之上方之部位即頂部區域13a進行放大觀察(調整為纖維剖面可計測到30~60根左右之倍率,150~500倍),對每固定面積(0.5mm2左
右)之藉由上述切斷面切斷之纖維之剖面數進行計數。其次,換算成每1mm2之纖維之剖面數,將其設為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測定係對3個部位進行,取其平均值而設為該樣品之纖維密度。同樣地,關於底部區域13b之纖維密度,對將不織布之切斷面之厚度沿Z方向分成三等份時之下方之部位進行測定而求出。同樣地,關於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對將不織布之切斷面之厚度沿Z方向分成三等份時之中央之部位進行測定而求出。再者,作為掃描電子顯微鏡,使用日本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JCM-5100(商品名)。
如上所述,凸條部13之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D13c)較佳為30根/mm2以上且8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40根/mm2以上且70根/mm2以下。即,雖然較佳為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低於頂部區域13a及底部區域13b之纖維密度,但該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較佳為不為零。換言之,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較佳為超過0根/mm2。所謂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為零係指於側部區域13c形成有貫通孔。因此,於本實施形態中,較佳為於側部區域13c不形成貫通孔。於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為零之情形時,即於側部區域13c形成有貫通孔之情形時,容易經由該貫通孔產生回液,或凸條部13易被壓扁。若為了不產生該等因形成貫通孔所導致之不良情況而減少貫通孔之形成個數,則由此導致與凸條部13正交之方向上之空氣之流通性降低。如此,於側部區域13c形成貫通孔時存在各種不良情況,相對於此,若如本實施形態般降低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則具有可防止回液或凸條部13之壓扁,並且確保與凸條部13正交之方向上之空氣之流通性的優點。
包含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之不織布1之凹凸構造較佳為至少形成於衛生護墊10之寬度方向Y上之中央區域。藉此,可於最易與穿著者之肌膚抵接之部位設置凹凸構造,因此確實地發揮上述防悶熱之效果、或對穿著者之動作之追隨效果。尤其,就使該等效果更明顯之方
面而言,較佳為正面片材2於較周緣部7(參照圖1)靠內側之區域之全域具有凹凸構造。
於本實施形態之衛生護墊10中,較佳為,至少於長度方向中央區域10C,將吸收體4之各側緣4a設為直線狀,且將該側緣4a之延伸之方向設為與上述凹凸構造、即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之延伸之方向大致平行。藉此,於吸收體4之側緣4a,正面片材2容易彎曲,減輕衛生護墊10之穿戴不適感。所謂「大致平行」,包含完全平行之情形及以角度為3度以內交叉之情形。
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包含高伸長率纖維。此處,所謂構成纖維11包含之高伸長率纖維,不僅指於原料纖維之階段為高伸長率之纖維,而且指於所製造之不織布1之階段亦為高伸長率之纖維。作為「高伸長率纖維」,除具有彈性(彈性體)而進行伸縮之伸縮性纖維以外,可列舉:例如日本專利特開2010-168715號公報之段落[0033]所記載般於以低速進行熔融紡絲而獲得複合纖維後,不進行延伸處理而進行加熱處理及/或捲縮處理,藉此獲得之藉由加熱使樹脂之結晶狀態發生變化而長度延伸的熱伸長性纖維;或者,使用聚丙烯或聚乙烯等樹脂,將紡絲速度設為相對較低之條件而製造之纖維;或者,於結晶化度較低之聚乙烯-聚丙烯共聚物、或聚丙烯中乾摻聚乙烯進行紡絲而製造之纖維等。該等纖維中,高伸長率纖維較佳為具有熱熔合性之芯鞘型複合纖維。芯鞘型複合纖維可為同心之芯鞘型,可為偏心之芯鞘型,可為並列型,亦可為異形型,尤佳為同心之芯鞘型。就無論纖維採用何種形態之情形時,均製造出柔軟且肌膚觸感等良好之不織布等之觀點而言,高伸長率纖維之纖度於原料階段較佳為1.0dtex以上且10.0dtex以下,更佳為2.0dtex以上且8.0dtex以下。
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除包含高伸長率纖維以外,亦可包含其他纖維而構成,但較佳為僅由高伸長率纖維構成。作為其他纖維,例如
可列舉含有熔點不同之2種成分且經延伸處理而成之非熱伸長性之芯鞘型熱熔合性複合纖維、或原本不具有熱熔合性之纖維(例如棉或紙漿等天然纖維、嫘縈或乙酸纖維等)等。於不織布1包含高伸長率纖維且亦包含其他纖維而構成之情形時,該不織布1中之高伸長率纖維之比率較佳為50質量%以上且10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80質量%以上且100質量%以下。
作為高伸長率纖維之熱伸長性複合纖維係於原料階段實施過未延伸處理或弱延伸處理之複合纖維,例如具有構成芯部之第1樹脂成分與構成鞘部之含有聚乙烯樹脂之第2樹脂成分,第1樹脂成分具有高於第2樹脂成分之熔點。第1樹脂成分係表現該纖維之熱伸長性之成分,第2樹脂成分係表現熱熔合性之成分。第1樹脂成分及第2樹脂成分之熔點係使用示差掃描型熱量計(Seiko Instruments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DSC6200),以升溫速度10℃/min對較細地裁斷之纖維試樣(樣品重量2mg)進行熱分析,測定各樹脂之熔解峰溫度,並以該熔解峰溫度進行定義。於藉由該方法無法明確地測定第2樹脂成分之熔點之情形時,將該樹脂定義為「不具有熔點之樹脂」。於此情形時,設為第2樹脂成分之分子開始流動之溫度,將第2樹脂成分熔合至能夠計測到纖維之熔合點強度之程度的溫度設為軟化點,使用其代替熔點。
作為構成鞘部之第2樹脂成分,如上述般含有聚乙烯樹脂。作為該聚乙烯樹脂,可列舉低密度聚乙烯(LDPE)、高密度聚乙烯(HDPE)、直鏈狀低密度聚乙烯(LLDPE)等。尤其,較佳為密度為0.935g/cm3以上且0.965g/cm3以下之高密度聚乙烯。構成鞘部之第2樹脂成分較佳為單獨為聚乙烯樹脂,但亦可摻合其他樹脂。作為摻合之其他樹脂,可列舉聚丙烯樹脂、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等。但,構成鞘部之第2樹脂成分較佳為鞘部之樹脂成分中之50質量%以上、尤其70質量%以上且100質量%以下
為聚乙烯樹脂。又,該聚乙烯樹脂之微晶尺寸較佳為10nm以上且20nm以下,更佳為11.5nm以上且18nm以下。
作為構成芯部之第1樹脂成分,可無特別限制地使用熔點高於鞘部之構成樹脂即聚乙烯樹脂之樹脂成分。作為構成芯部之樹脂成分,例如可列舉聚丙烯(PP)等聚烯烴系樹脂(聚乙烯樹脂除外)、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PBT)等聚酯系樹脂等。進而,亦可使用聚醯胺系聚合物或樹脂成分為2種以上之共聚物等。亦可摻合複數種樹脂而使用,於此情形時,芯部之熔點設為熔點最高之樹脂之熔點。就不織布之製造容易之方面而言,構成芯部之第1樹脂成分之熔點與構成鞘部之第2樹脂成分之熔點之差(前者-後者)較佳為20℃以上,又,較佳為150℃以下。
作為高伸長率纖維之熱伸長性複合纖維中之第1樹脂成分之較佳配向指數根據所使用之樹脂自然會不同,例如於第1樹脂成分為聚丙烯樹脂之情形時,配向指數較佳為60%以下,更佳為40%以下,進而較佳為25%以下。於第1樹脂成分為聚酯之情形時,配向指數較佳為25%以下,更佳為20%以下,進而較佳為10%以下。另一方面,關於第2樹脂成分,其配向指數較佳為5%以上,更佳為15%以上,進而較佳為30%以上。配向指數成為構成纖維之樹脂之高分子鏈之配向程度之指標。而且,藉由第1樹脂成分及第2樹脂成分之配向指數分別為上述值,使熱伸長性複合纖維藉由加熱而伸長。
第1樹脂成分及第2樹脂成分之配向指數係藉由日本專利特開2010-168715號公報之段落[0027]~[0029]所記載之方法而求出。又,熱伸長性複合纖維中之各樹脂成分達成如上所述之配向指數之方法係記載於日本專利特開2010-168715號公報之段落[0033]~[0036]。
又,高伸長率纖維之伸長率於原料階段較佳為100%以上,尤佳為200%以上,尤其更佳為250%以上。又,高伸長率纖維之伸長率於
原料階段較佳為800%以下,尤佳為500%以下,尤其更佳為400%以下。具體而言,高伸長率纖維之伸長率於原料階段較佳為100%以上且800%以下,更佳為200%以上且500%以下,進而較佳為250%以上且400%以下。藉由使用具有該範圍之伸長率之高伸長率纖維,該纖維於延伸裝置內順利地被拉伸,上文所述之自小徑部向大徑部之變化點鄰接於熔合部,肌膚觸感變得良好。
高伸長率纖維之伸長率係依據JISL-1015,以測定環境溫濕度20±2℃、65±2%RH、拉伸試驗機之夾具間隔20mm、拉伸速度20mm/min之條件下之測定作為基準。再者,以自已製造之不織布取纖維而測定伸長率時為開始,於無法使夾具間隔為20mm之情形、即測定之纖維之長度未達20mm之情形時,將夾具間隔設定為10mm或5mm而進行測定。
作為高伸長率纖維之熱伸長性複合纖維中之第1樹脂成分與第2樹脂成分之比率(質量比,前者:後者)於原料階段較佳為10:90~90:10,尤佳為20:80~80:20,尤其更佳為50:50~70:30。熱伸長性複合纖維之纖維長係對應於不織布之製造方法而使用適當長度者。於如例如下述般藉由梳棉法製造不織布之情形時,較佳為將纖維長設為30~70mm左右。
作為高伸長率纖維之熱伸長性複合纖維之纖維直徑於原料階段係根據不織布之具體用途而適當選擇。於使用不織布作為吸收性物品之正面片材等吸收性物品之構成構件之情形時,較佳為使用10μm以上且35μm以下、尤其15μm以上且30μm以下者。上述纖維直徑係藉由如下方法而測定。
[纖維之纖維直徑之測定]
作為纖維之纖維直徑,使用顯微鏡VH-8000(基恩斯(KEYENCE)公司製造)將纖維之剖面放大至200倍~800倍進行觀察而測定纖維之
直徑(μm)。纖維之剖面係使用Feather剃刀(商品編號FAS-10,Feather安全剃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切斷纖維而獲得。關於提取之1根纖維,於5個部位測定近似於圓形時之纖維直徑,將分別測定之值之5點之平均值設為纖維之直徑。
於原料階段,作為高伸長率纖維即熱伸長性複合纖維,除上述熱伸長性複合纖維以外,亦可使用日本專利第4131852號公報、日本專利特開2005-350836號公報、日本專利特開2007-303035號公報、日本專利特開2007-204899號公報、日本專利特開2007-204901號公報及日本專利特開2007-204902號公報等所記載之纖維。
不織布1較佳為,如圖6所示,著眼於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中之1根構成纖維11時,該構成纖維11於相鄰之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具有夾於纖維直徑較小之2個小徑部16、16之纖維直徑較大之大徑部17。具體而言,如圖6所示,著眼於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中之1根構成纖維11時,自將與其他構成纖維11之交點進行熱熔合而形成之熔合部12,纖維直徑較小之小徑部16以大致相同之纖維直徑延出而形成。而且,著眼於該1根構成纖維11時,於自相鄰之熔合部12、12各者延出之小徑部16、16彼此之間,纖維直徑較小徑部16大之大徑部17以大致相同之纖維直徑延出而形成。若詳細敍述,則著眼於1根構成纖維11時,不織布1具有自相鄰之熔合部12、12中之一熔合部12朝向另一熔合部12,依序配置有一熔合部12側之小徑部16、1個大徑部17、另一熔合部12側之小徑部16的構成纖維11。
如上所述,藉由以與不織布1之剛性提高之部位即熔合部12相鄰之方式存在低剛性之小徑部16,不織布1之柔軟性提高,肌膚觸感變良好。又,越具備複數個大徑部17、換言之於構成纖維11存在越多低剛性之小徑部16,則不織布1之柔軟性越進一步提高,肌膚觸感變得越進一步良好。
如圖6所示,於著眼於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中之1根構成纖維11時,不織布1具有於相鄰之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具備複數個(不織布1中為2個)大徑部17之構成纖維11。若詳細敍述,則著眼於1根構成纖維11時,不織布1具有自相鄰之熔合部12、12中之一熔合部12朝向另一熔合部12,依序配置有一熔合部12側之小徑部16、第1個大徑部17、小徑部16、第2個大徑部17、另一熔合部12側之小徑部16的構成纖維11。關於不織布1,於著眼於1根構成纖維11時,就提高肌膚觸感之觀點與防止不織布強度降低之觀點而言,於相鄰之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較佳為具備1個以上且5個以下之大徑部17,就提高肌膚觸感與不織布強度降低之觀點而言,進而較佳為具備1個以上且3個以下。
小徑部16之纖維直徑(直徑L16)相對於大徑部17之纖維直徑(直徑L17)之比率(L16/L17)較佳為0.5以上且0.8以下,進而較佳為0.55以上且0.7以下。具體而言,就提高肌膚觸感之觀點而言,小徑部16之纖維直徑(直徑L16)較佳為5μm以上且28μm以下,進而較佳為6.5μm以上且20μm以下,尤佳為7.5μm以上16μm以下。就提高肌膚觸感之觀點而言,大徑部17之纖維直徑(直徑L17)較佳為10μm以上且35μm以下,進而較佳為13μm以上且25μm以下,尤佳為15μm以上且20μm以下。
小徑部16及大徑部17之纖維直徑(直徑L16、L17)係以與上述纖維之纖維直徑之測定同樣之方式測定。
又,如圖6所示,關於不織布1,於著眼於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中之1根構成纖維11時,自鄰接於熔合部12之小徑部16向大徑部17之變化點18較佳為配置於該熔合部12至相鄰之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隔T之1/3之範圍內。此處,所謂不織布1之變化點18,不包含自以較小纖維直徑延出之小徑部16向以纖維直徑大於小徑部16之纖維直徑延出之大徑部17連續地逐漸變化之部位或連續地遍及複數個階段而變化之
部位,而是指纖維直徑極端地於一段發生變化之部位。又,於上述1根構成纖維11為熱伸長性複合纖維之情形時,所謂不織布1之變化點18,不包含因於構成芯部之第1樹脂成分與構成鞘部之第2樹脂成分之間產生剝離而纖維直徑發生變化之狀態,而是指纖維直徑始終因延伸而發生變化之部位。
又,所謂變化點18配置於熔合部12至相鄰之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隔T之1/3之範圍內,係隨機提取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如圖6所示般使用作為掃描電子顯微鏡之日本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JCM-5100(商品名)以可觀察到構成纖維11之相鄰之熔合部12、12間之方式(100倍~300倍)對該構成纖維11進行放大觀察。繼而,將相鄰之熔合部12、12之中心彼此之間隔T分成3等份,劃分為一熔合部12側之區域AT、另一熔合部12側之區域BT、中央區域CT。而且,意指變化點18配置於上述區域AT或上述區域BT。又,所謂變化點18配置於該熔合部12至相鄰之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隔T之1/3之範圍內的不織布1,係指隨機提取20根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時,將變化點18配置於上述區域AT或上述區域BT之構成纖維11於20根構成纖維11中具有至少1根以上的不織布。具體而言,就提高肌膚觸感之觀點而言,較佳為1根以上,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尤佳為10根以上。
不織布1形成為,構成側部區域13c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較構成頂部區域13a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及構成底部區域13b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多。構成側部區域13c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c)相對於構成頂部區域13a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a)、或構成底部區域13b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b)之比率(N13c/N13a、N13c/N13b)較佳為2以上且20以下,進而較佳為5以上且20以下。具體而言,關於不織布1之具有變化
點18之纖維之根數之具體值,構成側部區域13c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c)較佳為5根以上且20根以下,進而較佳為10根以上且20根以下。又,構成頂部區域13a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a)較佳為1根以上且15根以下,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且15根以下。又,構成底部區域13b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b)較佳為1根以上且15根以下,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且15根以下。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之測定方法如下。
[構成頂部區域13a、底部區域13b或側部區域13c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之測定方法]
關於構成頂部區域13a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使用掃描電子顯微鏡對將不織布之厚度沿Z方向分成3等份時之上方之部位即頂部區域13a之頂點附近進行放大觀察(調整為纖維剖面可計測到30~60根左右之倍率,50~500倍),隨機提取20根構成頂部區域13a之構成纖維11,對20根構成纖維11內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數進行計數。將其設為構成頂部區域13a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測定係對3個部位進行,取其平均值而設為該樣品之構成頂部區域13a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同樣地,關於構成底部區域13b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對將不織布之厚度沿Z方向分成3等份時之下方之部位即底部區域13b之底點附近進行測定而求出。同樣地,關於構成側部區域13c之構成纖維11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對將不織布之厚度沿Z方向分成3等份時之中央之部位進行測定而求出。再者,作為掃描電子顯微鏡,使用日本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JCM-5100(商品名)。
關於不織布1之厚度,將側視不織布1時之整體之厚度設為片材厚度TS,將於其凹凸彎曲之不織布1之局部之厚度設為層厚度TL。片材厚度TS視用途適當調節即可,於用作吸收性物品之正面片材或次層
之情形時,較佳為0.5mm以上且7mm以下,更佳為1.0mm以上且5mm以下。藉由設為該範圍,使用時之體液吸收速度較快,可抑制自吸收體之回液,進而實現適度之緩衝性。又,即便施加荷重,亦可維持凸條部13之形狀。
層厚度TL亦可於不織布1內之各部位不同,視用途適當調節即可。頂部區域13a之層厚度TL1較佳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更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底部區域13b之層厚度TL2較佳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更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側部區域13c之層厚度TL3較佳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更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藉由各層厚度TL1、TL2、TL3之關係設為該範圍,使用時之體液吸收速度較快,可抑制自吸收體之回液,進而實現適度之緩衝性。
片材厚度TS及層厚度TL係藉由以下方法進行測定。
片材厚度TS之測定方法係於對不織布1施加0.05kPa之荷重之狀態下使用厚度測定器進行測定。厚度測定器係使用OMRON公司製造之雷射位移計。厚度測定係測定10點,算出該等之平均值而設為厚度。
層厚度TL之測定法係藉由KEYENCE製造之數位顯微鏡VHX-900將片材之剖面以約20倍左右進行放大,藉此測定各層之厚度。
俯視不織布1時,於Y方向相鄰之凸條部13之頂部彼此之間距較佳為1mm以上且15mm以下,更佳為1.5mm以上且10mm以下。凸條部13之高度H(參照圖4)較佳為0.5mm以上且5mm以下,更佳為1mm以上且3mm以下。高度H係以顯微鏡觀察不織布1之厚度方向Z之剖面,於無荷重下進行測定。
又,不織布1之基重以其整體之平均值計較佳為15g/m2以上且50g/m2以下,更佳為20g/m2以上且40g/m2以下。
於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之表面,亦可於原料階段附著少量之纖維著色劑、抗靜電特性劑、潤滑劑、親水劑等纖維處理劑。
作為使纖維處理劑附著於構成纖維11之表面之方法,可無特別限制地採用各種公知之方法。例如可列舉利用噴霧之塗佈、利用狹縫式塗佈機之塗佈、利用轉印之塗佈、浸漬於纖維處理劑等。該等處理可對網化前之纖維進行,亦可於藉由各種方法將纖維網化之後進行。但是,必須於較下述熱風吹送處理之前進行處理。表面附著有纖維處理劑之纖維例如藉由熱風送風式乾燥機於較聚乙烯樹脂之熔點充分低之溫度(例如120℃以下)下進行乾燥。
如圖2及圖4所示,本實施形態之衛生護墊10中之正面片材2係於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之凹條部14各者藉由熱熔合而與鄰接之下側片材6接合。本實施形態中之下側片材6係配置於正面片材2與吸收體4之間之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的第二片材6。作為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一般可使用不織布。
正面片材2之凹條部14於衛生護墊10之長度方向上連續地與第二片材6接合,該接合部14s遍及位於長度方向兩端部之密封部7間,且可於其間沿衛生護墊10之長度方向X間斷地形成。藉由將正面片材2與第二片材6間斷地接合,可確保兩片材間之透氣性,可進一步減輕衛生護墊10之穿戴狀態下之悶熱。但是,亦可將正面片材2與第二片材6遍及長度方向X之全域而連續地接合。
正面片材2與第二片材6之接合並不限定於上述熱熔合,亦可採用利用熱熔型接著劑等接著劑之接合等其他接合方法。可使第二片材6之長度方向X及寬度方向Y之長度較正面片材2短。或者,亦可使第二片材6之長度方向X及寬度方向Y之長度與正面片材2相同。
藉由將具有凹凸構造之正面片材2與平坦之第二片材6接合,正面片材2之凹凸構造成為即便對其施加荷重,凸條部13之中空構造亦
不易壓扁者。例如,較佳為於對衛生護墊10自其正面片材2側施加4g/cm2之荷重之狀態下,凸條部可維持其中空構造,進而較佳為於施加20g/cm2之荷重之狀態下,凸條部可維持其中空構造。所謂「可維持中空構造」係指於施加荷重後,亦於凸條部13之內部存在空間,允許空間之形狀自施加荷重之前產生變形。於凸條部13之內部是否存在空間,係藉由將正面片材與第二片材6之接合體沿厚度方向Z切斷而形成剖面,並以顯微鏡觀察該剖面而確認。4g/cm2之荷重係設想將衛生護墊10安裝於短褲,穿著該短褲時施加於衛生護墊10之壓力。20g/cm2之荷重係設想於衛生護墊10之穿著狀態下穿著者坐於椅子上時施加於衛生護墊10之壓力。
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為高伸長率纖維時亦有助於凸條部13不易相對於荷重被壓扁。詳細而言,於下述不織布1之製造方法中,使纖維片材1a(參照圖8)延伸而製造不織布1時,若纖維因延伸而被切斷,則即便形成有凸條部13,對壓縮之強度亦降低。對此,藉由使用高伸長率纖維,而於纖維片材1a之延伸過程中不易產生纖維之切斷,可順利地形成上述低纖維密度之側部區域13c,並且有效果地防止凸條部13之強度降低。
作為構成第二片材6之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可使用藉由各種製法而獲得之不織布。例如,可使用利用熱風法於藉由梳棉法或氣紡法獲得之纖維網形成纖維彼此之熱熔合點的熱風不織布、利用熱輥法於藉由梳棉法獲得之纖維網形成纖維彼此之熱熔合點的熱輥不織布、熱壓紋不織布、水刺不織布、針刺不織布、樹脂黏合不織布等各種不織布。
尤其,作為不織布,較佳為使用視密度為0.005g/cm3以上且0.5g/cm3以下、尤其為0.01g/cm3以上且0.1g/cm3以下之蓬鬆之不織布。藉由使用蓬鬆不織布作為第二片材6,該第二片材6作為隔離吸收體4
與正面片材2之間隔件發揮功能,促進吸收體4與正面片材2之間之空氣之流通。藉此,亦進一步防止衛生護墊10之穿著狀態下之悶熱。作為蓬鬆不織布,例如可較佳地使用熱風不織布、氣紡不織布、樹脂黏合不織布等。
又,於衛生護墊10之至少長度方向中央區域10C,使吸收體4之寬度較正面片材2之寬度及第二片材6之寬度之任一者都窄,藉此,易於保持正面片材2之寬度及第二片材6之左右之側部中自吸收體4之側緣4a(參照圖2)向寬度方向外側延出之部分之乾燥狀態。其結果為,即便於吸收體4吸收液體後,亦不易破壞衛生護墊10之左右之側部之水蒸汽之透過性。因此,進一步降低穿著狀態下之悶熱。
於本實施形態之衛生護墊10中,用作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係藉由具備如下步驟之不織布之製造方法而較佳地製造:熔合步驟,其係利用熔合部將包含高伸長率纖維之纖維網之構成纖維彼此之交點進行熱熔合而形成纖維片材;及延伸步驟,其係使上述纖維片材向一方向延伸。關於用作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之製造方法之一實施態樣,可列舉上述不織布1之較佳製造方法為例,一面參照圖8一面說明。圖8中模式性地表示用於不織布1之製造方法之較佳之製造裝置100。製造裝置100係較佳地用於熱風不織布之製造者。製造裝置100係自製造步驟之上游側朝向下游側,依序具備網形成部200、熱風處理部300、延伸部400、及下側片材接合部500。
如圖8所示,於網形成部200具備網形成裝置201。作為網形成裝置201,使用梳棉機。作為梳棉機,可無特別限制地使用與吸收性物品之技術領域中通常使用者相同者。亦可使用其他網製造裝置、例如氣紡裝置代替梳棉機。
如圖8所示,熱風處理部300具備罩301。於罩301內,可藉由熱風方式吹送熱風。又,熱風處理部300具備包含透氣性網狀物之環形
狀之輸送帶302。輸送帶302於罩301內環繞。輸送帶302係由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等樹脂或金屬形成。
於罩301內吹送之熱風之溫度及熱處理時間較佳為以纖維網1b之構成纖維11所含之高伸長率纖維之交點進行熱熔合之方式進行調整。更具體而言,熱風之溫度較佳為調整為相對於纖維網1b之構成纖維11內之熔點最低之樹脂之熔點高0℃~30℃之溫度。熱處理時間較佳為對應於熱風之溫度而調整為1秒~5秒。又,就促進構成纖維11彼此進一步之交絡之觀點而言,熱風之風速較佳為0.3m/秒~1.5m/秒左右。又,搬送速度較佳為5m/min~100m/min左右。
如圖8及圖9所示,延伸部400具備可相互嚙合之一對凹凸輥401、402。一對凹凸輥401、402形成為可進行加熱,分別係大徑凸部403、404與小徑凹部(未圖示)沿輥軸方向交替地配置而形成。凹凸輥401、402可加熱亦可不加熱,關於加熱凹凸輥401、402之情形時之加熱溫度,就容易使下述纖維片材1a之構成纖維11所含之高伸長率纖維延伸之觀點而言,較佳為高伸長率纖維內之玻璃轉移點最高之樹脂之玻璃轉移點以上且高伸長率纖維內之熔點最低之樹脂之熔點以下。更佳為較纖維之玻璃轉移點高10℃之溫度以上且較熔點低10℃之溫度以下,進而較佳為較纖維之玻璃轉移點高20℃之溫度以上且較熔點低20℃之溫度以下。例如,於使用玻璃轉移點67℃、熔點258℃之PET(芯)/玻璃轉移點-20℃、熔點135℃之PE(鞘)作為纖維中芯/鞘構造之纖維時進行加熱之情形時,較佳為加溫至67℃以上且135℃以下,更佳為加溫至77℃以上且125℃以下,進而較佳為加溫至87℃以上且115℃以下。
又,如圖9所示,於製造裝置100中,於凹凸輥401之輥軸方向上相鄰之大徑凸部彼此403、403之間隔(間距)與於凹凸輥402之輥軸方向上相鄰之大徑凸部彼此404、404之間隔(間距)為相同之間隔(間
距)w,關於間隔(間距)w,就纖維片材1a之構成纖維11所含之高伸長率纖維於延伸裝置內順利地拉伸,上文所述之自小徑部向大徑部之變化點鄰接於熔合部,肌膚觸感變良好之觀點而言,較佳為1mm以上且10mm以下,尤佳為1.5mm以上8mm以下。就相同之觀點而言,如圖9所示,一對凹凸輥401、402之壓入量t(於輥軸方向相鄰之大徑凸部403之頂點與大徑凸部404之頂點之間隔)較佳為1mm以上且3mm以下,尤佳為1.2mm以上且2.5mm以下。而且,就相同之觀點而言,機械延伸倍率較佳為1.5倍以上且3.0倍以下,尤佳為1.7倍以上且2.8倍以下。
下側片材接合部500具備凹凸輥402與表面平滑之平滑輥501,於凹凸輥402之大徑凸部404與平滑輥501之周面之間,將凹凸形狀之不織布1與下側片材6藉由進行加熱及加壓而接合。
對使用具有以上構成之製造裝置100之不織布1之製造方法進行說明。
首先,如圖8所示,於網形成部200中,使用具有作為高伸長率纖維之熱伸長性複合纖維之短纖維狀之構成纖維11作為原料,藉由作為梳棉機之網形成裝置201而形成纖維網1b(網形成步驟)。藉由網形成裝置201而製造之纖維網1b處於其構成纖維11彼此稀疏地相互纏繞之狀態,並未獲得作為片材之保形性。
繼而,如圖8所示,藉由熔合部12將包含高伸長率纖維之纖維網1b之構成纖維11彼此之交點進行熱熔合而形成纖維片材1a(熔合步驟)。具體而言,纖維網1b於輸送帶302上搬送,藉由熱風處理部300,於通過罩301內之期間,以熱風方式被吹送熱風。若如此以熱風方式吹送熱風,則纖維網1b之構成纖維11彼此進一步交絡,同時相互纏繞之纖維之交點進行熱熔合(參照圖10(a)),而製造具有片材狀之保形性之纖維片材1a。
繼而,如圖8所示,使經熔合之纖維片材1a向一方向延伸(延伸步驟)。具體而言,於一對凹凸輥401、402之間搬送具有作為片材之保形性之經熔合之纖維片材1a,如圖10(a)~圖10(c)所示,使纖維片材1a延伸,而於相鄰之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之1根構成纖維11形成夾於纖維直徑較小之2個小徑部16、16之纖維直徑較大之大徑部17,並且使自該小徑部16向該大徑部17之變化點18形成於該熔合部12至相鄰之該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隔T之1/3之範圍內。若詳細敍述,則於一對凹凸輥401、402之間搬送如圖10(a)所示之構成纖維11彼此之交點藉由熔合部12進行熱熔合之纖維片材1a,使纖維片材1a沿與機械方向(MD,流動方向)正交之正交方向(CD,輥軸方向)延伸。於纖維片材1a沿正交方向(CD,輥軸方向)延伸時,圖10(a)所示之固定構成纖維11彼此之相鄰之該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之區域於正交方向(CD,輥軸方向)上積極地被拉伸。尤其,如圖10(b)所示,於固定構成纖維11彼此之各熔合部12之附近,首先容易產生局部收縮,關於相鄰之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之1根構成纖維11,於兩端形成2個小徑部16、16,夾於該2個小徑部16、16之部分成為大徑部17,形成夾於2個小徑部16、16之大徑部17。如此,於各熔合部12之附近,首先容易產生局部收縮,因此自小徑部16向大徑部17之變化點18形成於該熔合部12至相鄰之該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隔T之1/3之範圍內。
而且,關於一部分相鄰之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之1根構成纖維11,如圖10(c)所示,於殘留有可伸長之餘地(伸長餘地)之狀態下,進而沿正交方向(CD,輥軸方向)延伸,該相鄰之熔合部12、12彼此之間之大徑部17延伸,於大徑部17中形成複數個小徑部16。
於延伸步驟中,在由高伸長率纖維形成小徑部16及大徑部17之同時,纖維片材1a中位於凹凸輥401之大徑凸部403與凹凸輥402之大徑凸部404之間之部分較其他部分拉長。於此情形時,由於纖維片材
1a之構成纖維為高伸長率纖維,故而即便受到拉伸亦不會切斷,從而順利地進行拉伸。由於纖維片材1a中位於凹凸輥401之大徑凸部403與凹凸輥402之大徑凸部404之間之部分係作為目標之不織布1中之凸條部13之側部區域13c,故而藉由上述拉伸,纖維於側部區域13c未被切斷,且纖維間距離較延伸前增加。其結果為,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較其他部位降低,透氣性提高。而且,由於構成側部區域13c之纖維未產生切斷,故而凸條部13之強度維持為較高之等級。其結果為,即便對凸條部13施加荷重,該凸條部13亦不易被壓扁。
以如上方式製造之不織布1藉由凹凸輥402而於變形為凹凸形狀之狀態下直接被搬送至下側片材接合部500之片材合流部。對片材合流部供給自輥狀捲繞物6'捲出之第二片材用之帶狀之不織布6,凹凸形狀之不織布1成為與帶狀之不織布6重疊之狀態,而被導入至凹凸輥402與平滑輥501之間。於凹凸輥402與平滑輥501之間,凹凸形狀之不織布1中之凹條部部分與帶狀之不織布6於凹凸輥402之大徑凸部404與平滑輥501之周面之間被進行加熱及加壓而接合。如此,獲得包含不織布1之正面片材2於凹條部14與下側片材6接合之帶狀之複合片材8。帶狀之複合片材8於捲取後被導入至衛生護墊10之製造線、或不進行捲取而被導入至衛生護墊10之製造線。
圖11中表示作為本發明之另一實施形態之失禁護墊10(以下,亦簡稱為「失禁護墊10」)之立體圖。圖12(a)係圖11之II-II線放大剖視圖,圖12(b)係表示圖11所示之失禁護墊10之吸收體之背面(非肌膚抵接面側之面)之圖。再者,對於以下所述之圖11至圖16所示之實施形態,關於未特別說明之方面,適當應用對圖1至圖10所示之實施形態進行詳細敍述之說明。又,於圖11至圖16中,對與圖1至圖10所示之構件相同之構件標註相同之符號。
如圖11及圖12(a)所示,失禁護墊10具備形成肌膚抵接面之液體透
過性之正面片材2、液體不透過性之背面片材3、及介置於該等兩片材2、3間之吸收體4。液體不透過性包含液體難透過性。失禁護墊10具有縱長之形狀,具有長度方向X及寬度方向Y。長度方向X係與穿著失禁護墊10時之穿著者之前後方向一致,寬度方向Y係於俯視失禁護墊10時與長度方向X正交之方向。失禁護墊10具有俯視橢圓形狀。
正面片材2及背面片材3自吸收體4之周緣延出。於失禁護墊10之背面片材3側之面(非肌膚抵接面)設置有用以固定於短褲等內褲之黏著部(省略圖示)。
失禁護墊10之吸收體4包括吸收性芯體40及包覆該吸收性芯體40之包芯片材41。吸收性芯體40可包括例如紙漿等吸液性纖維之纖維堆積體、或該吸液性纖維與吸水性聚合物之混合纖維堆積體。作為構成吸收性芯體40之吸液性纖維,例如可列舉紙漿纖維、嫘縈纖維、棉纖維、乙酸纖維素等纖維素系親水性纖維。除纖維素系親水性纖維以外,亦可包含聚乙烯、聚丙烯等聚烯烴系纖維、聚酯、聚醯胺等縮合系纖維等。作為吸水性聚合物,例如可列舉聚丙烯酸鈉、(丙烯酸-乙烯醇)共聚物、聚丙烯酸鈉交聯體、(澱粉-丙烯酸)接枝共聚物、(異丁烯-順丁烯二酸酐)共聚物及其皂化物、聚天冬胺酸等。纖維及吸水性聚合物可分別組合一種或二種以上而使用。作為包芯片材41,較佳地使用衛生紙或不織布等透水性之纖維片材。又,包芯片材41可利用一片片材包覆吸收性芯體40之整體,亦可利用2片以上之包芯片材包覆吸收性芯體40之整體,例如亦可利用不同之片材被覆吸收性芯體40之肌膚抵接面側與非肌膚抵接面側。
吸收體4之厚度較佳為1mm以上,更佳為2mm以上,又,較佳為15mm以下,更佳為10mm以下,又,較佳為1mm以上且15mm以下,進而較佳為2mm以上且10mm以下。吸收體4之厚度係藉由上文所述之方法而測定。
於失禁護墊10之肌膚抵接面側之寬度方向Y之兩側部之位置,分別設置有沿長度方向延伸之防漏翻邊8。防漏翻邊8具有沿長度方向分別延伸之自由端8a及固定端8b。固定端8b位於正面片材2上。而且,防漏翻邊8於固定端8b與正面片材2進行固定。又,防漏翻邊8之固定端8b向寬度方向Y之外側延出,該延出部位與背面片材3之寬度方向延出部位接合而形成側翼7。於防漏翻邊8中,於自由端8a或其附近位置,以伸長狀態安裝有沿長度方向X延伸之彈性構件8c。彈性構件8c相互大致平行地配置有複數根。安裝有該等複數根彈性構件8c之部位形成面狀彈性區域8d。面狀彈性區域8d沿寬度方向Y具有特定之長度,至少於穿著者之排泄部對向部位之位置沿長度方向X延伸。而且,面狀彈性區域8d可沿長度方向X進行伸縮。藉由使彈性構件8c收縮,防漏翻邊8之自由端8a與固定端8b之間之位置朝向穿著者之身體側呈大致L字狀立起,面狀彈性區域8d抵接於穿著者之肌膚,阻止液體之側漏。
如圖12(a)及圖13所示,本實施形態之失禁護墊10中之正面片材2包含沿長度方向延伸之條紋狀之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於寬度方向交替地配置而成之凹凸構造之不織布1。又,如圖12(a)及圖13所示,正面片材2於其凹條部14與鄰接之第二片材6(下側片材)在接合部14s接合,凸條部13於與第二片材6之間具有中空構造。如上文所述之圖6所示,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包含具有纖維直徑互不相同之大徑部17及小徑部16、16之纖維11。
對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更詳細地進行說明。
圖13中表示於本實施形態之失禁護墊10中用作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之立體圖。如圖13所示,不織布1係具備複數個將構成纖維11彼此之交點進行熱熔合而形成之熔合部12(參照圖6)之不織布。又,於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中,如圖13所示,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延伸之
「一方向」係與失禁護墊10之長度方向X相同之方向,亦將於不織布1中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延伸之「一方向」表述為X方向。
更具體而言,如上文所述之圖5所示,不織布1具有:複數個凸條部13,其等係正背兩面a、b之剖面形狀均朝向厚度方向(Z方向)之上方呈現凸狀;及凹條部14,其位於相鄰之凸條部13、13彼此之間。凹條部14係正背兩面a、b之剖面形狀均朝向不織布之厚度方向(Z方向)之上方呈現凹狀。換言之,凹條部14係正背兩面a、b之剖面形狀均朝向不織布之厚度方向(Z方向)之下方呈現凸狀。而且,複數個凸條部13分別沿不織布1之一方向(X方向)連續地延伸,複數個凹條部14亦呈沿不織布1之一方向X連續地延伸之槽狀。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相互平行,於與上述一方向(X方向)正交之方向(Y方向)上交替地配置。
包含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之不織布1之凹凸構造較佳為至少形成於失禁護墊10之寬度方向Y之中央區域。藉此,可於與穿著者之肌膚最易抵接之部位設置凹凸構造,因此更確實地發揮上述防黏膩等效果。
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包含高伸長率纖維。又,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11除包含高伸長率纖維以外,亦可包含其他纖維而構成,較佳為僅由高伸長率纖維構成。高伸長率纖維之例及其他纖維之例係如上文所述。
如上文所述之圖3所示,不織布1係凸條部13之頂部由頂部區域13a形成,凹條部14之底部由底部區域13b形成。因此,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之凸條部13分別於夾隔頂部區域13a之兩側各者具有側部區域13c,於頂部區域13a與接合部14s之間形成有纖維密度較頂部區域13a低之側部區域13c。由於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低於頂部區域13a、或頂部區域13a及底部區域13b,故而進入凸條部13彼此間之液
體經由側部區域13c而轉移至凸條部13下之中空空間內或第二片材6,又,轉移之液體不易返回至形成接觸肌膚之面之頂部區域13a。藉此,可更確實地防止因排泄液接觸穿著者之肌膚所帶來之不快感等。
不織布1形成為,構成側部區域13c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較構成頂部區域13a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及構成底部區域13b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多。構成側部區域13c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c)相對於構成頂部區域13a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a)、或構成底部區域13b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b)之比率(N13c/N13a、N13c/N13b)較佳為2以上且20以下,進而較佳為5以上且20以下。具體而言,關於不織布1之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之具體值,構成頂部區域13a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a)較佳為1根以上且15根以下,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且15根以下。又,構成底部區域13b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b)較佳為1根以上且15根以下,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且15根以下。又,構成側部區域13c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c)較佳為5根以上且20根以下,進而較佳為10根以上且20根以下。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之測定方法如下。
如圖12及圖13所示,本實施形態之失禁護墊10中之正面片材2於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之凹條部14之各者藉由熱熔合而與鄰接之作為下側片材之第二片材6接合。本實施形態中之下側片材係配置於正面片材2與吸收體4之間之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的第二片材6。作為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一般可使用不織布。
正面片材2之凹條部14與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不織布1如圖13所示般,沿失禁護墊10之長度方向連續地與第二片材6接合,該接合部14s遍及正面片材2與第二片材6重疊之部分之長度方向全域。如
圖14所示,藉由將正面片材2之凹條部14與第二片材6連續地接合,可阻止轉移至凸條部13下之第二片材6上之液體向旁邊之凸條部13下轉移,並且使上述液體沿長度方向X高效率地擴散。因此,可更確實地抑制因排泄液接觸穿著者之肌膚所帶來之不快感,並且更有效果地利用吸收體4之長度方向之較廣範圍之吸收容量。但是,亦可沿長度方向X間斷地形成正面片材2與第二片材6。
於失禁護墊10中,正面片材2與第二片材6、更詳細而言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與構成第二片材6之纖維之集合體分別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於上述接合部14s中,正面片材2之凹條部14與第二片材6藉由熱密封加工一體地被加熱及加壓而進行熱熔合。
於利用熱熔合之接合部14s中,較佳為,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及構成第二片材6之纖維之集合體之構成纖維均不維持纖維之形態。為了不維持纖維之形態,較佳為將熱密封之加熱溫度設為不織布及纖維集合體之一者或兩者之構成纖維之熔點以上。包含熔點之溫度不同之2種成分之複合纖維等情形時之構成纖維之熔點設為熔點最低之成分之熔點。
藉由接合部14s具有該構成,可阻止轉移至凸條部13下之第二片材6上之液體向旁邊之凸條部13下轉移,並且使上述液體沿長度方向X高效率地擴散。因此,可更確實地抑制因排泄液接觸穿著者之肌膚所帶來之不快感,並且更有效果地利用吸收體4之長度方向之較廣範圍之吸收容量。
又,較佳為凹條部14與第二片材6(下側片材)之接合部14s為液體不透過性。此處所謂之液體不透過性係指液體不於正面片材2或第二片材6中通過。
作為形成液體不透過性之接合部14s之方法,可列舉使正面片材2與第二片材6以兩者之構成纖維不維持纖維之形態之方式熱熔合之方
法等。
亦可代替藉由熱熔合將正面片材2與第二片材6等下側片材接合,而藉由利用熱熔型接著劑等接著劑進行接合等其他接合方法與第二片材6(下側片材)接合。
正面片材2與第二片材6之接合並不限於上述熱熔合,亦可採用利用熱熔型接著劑等接著劑之接合等其他接合方法。第二片材6可使長度方向X及寬度方向Y之長度較正面片材2短。或者,亦可使第二片材6之長度方向X及寬度方向Y之長度與正面片材2相同。
作為構成第二片材6之不織布,較佳為構成纖維沿長度方向X配向之長纖維不織布。所謂長纖維不織布係指包含長纖維之不織布,可列舉紡黏不織布、水刺不織布等。
又,作為構成第二片材6之不織布,亦可使用長纖維不織布以外之不織布,例如亦可使用構成纖維沿長度方向X配向之熱輥不織布、熱壓紋不織布、水刺不織布等各種不織布等。關於該等不織布,構成纖維是否沿長度方向X配向可以下述方法進行判斷。
纖維之配向度係藉由微波式分子配向計MOA-6004(Oji Scientific Instruments公司製造)以MOR(modulus of rupture,斷裂模數)值之形式測定。纖維之配向度設為樣品數5點之平均值。
藉由使第二片材6之構成纖維沿長度方向X配向,轉移至凸條部13下之中空空間或第二片材6之液體不會於凸條部13下轉移至旁邊之凸條部13下,且容易沿長度方向擴散,更不易產生側漏或黏膩感。
於本實施形態之失禁護墊10中,構成第二片材6之纖維之集合體之纖維密度高於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之纖維密度。
如本實施形態所使用之不織布1般於厚度方向具有纖維密度不同之複數個區域之情形時,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之纖維密度(D13a)設為凸條部13之頂部之纖維密度。又,構成第二片材6之纖維之集合體
之纖維密度(D6)設為與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不接合之非接合部6a之纖維密度。
凸條部13之頂部之纖維密度(D13a)係以與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同樣之方式進行測定。構成第二片材6之纖維之集合體之纖維密度(D6)係使用Feather剃刀(商品編號FAS-10,Feather安全剃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將構成第二片材6之纖維之集合體沿厚度方向Z切斷,並對該纖維之集合體中之非接合部之切斷面進行放大觀察,除此以外,以與上述[頂部區域13a、底部區域13b及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之測定方法]同樣之方式測定。第二片材6之非接合部6a之纖維密度較佳為對第二片材6中之與凸條部13之頂部(頂部區域13a)對向之部位之切斷面進行觀察而測定。
第二片材6之纖維密度(D6)相對於凸條部之頂部(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D13a)之比率(D6/D13a)較佳為1.1以上,進而較佳為2以上。
本實施形態之失禁護墊10中之吸收體4中,如圖12(a)及圖12(b)所示,藉由壓紋加工而於寬度方向Y上之複數個部位形成有高密度部43。高密度部43之密度較位於寬度方向兩側之部分44、44(以下亦稱為低密度部44)高,且分別沿長度方向X延伸而形成。即,於吸收體4中,交替地並排配置有高密度部43與低密度部44。
又,如圖12(a)所示,該高密度部43之各者形成於與凸條部13之頂部重疊之位置。若詳細敍述,則高密度部43沿長度方向X延伸,且於寬度方向Y形成複數行,高密度部43之各者係與凸條部13之頂部沿長度方向X連續地重疊。
本實施形態中之高密度部43係於在周面交替地具備沿周方向或軸方向延伸之凸部與槽部之壓紋輥與表面平滑之砧輥之間進行加壓而形成,於各個高密度部43中,吸收體4之厚度較其他部分變薄。又,吸收體4之非肌膚抵接面側之面為壓紋輥側之面,高密度部43於吸收
體4之非肌膚抵接面側之面具有與壓紋輥周面之凸條部對應之凹部。
高密度部43可僅藉由加壓而形成,亦可於加壓之同時進行加熱而形成。
沿吸收體4之寬度方向Y形成之與正面片材2之凸條部13之頂部重疊之高密度部43之根數為複數根,較佳為3根以上,更佳為5根以上,進而較佳為8根以上。
高密度部43之寬度方向Y之長度較佳為20mm以上,更佳為50mm以上。又,高密度部43於長度方向X上連續之長度相對於吸收體4之相同方向之全長,較佳為30%以上,更佳為50%以上,進而較佳為100%。
又,關於高密度部43,可為於長度方向X上較長之形狀之高密度部43沿吸收體4之長度方向X連續地形成,亦可如圖15所示般使於長度方向X上較長之形狀之高密度部43沿吸收體4之長度方向X間斷地形成。於此情形時,高密度部43之長度方向X之長度L3較佳為0.5mm以上,更佳為1mm以上,又,高密度部43之上述長度L3係該長度L3與在長度方向X上相鄰之高密度部43、43彼此間之長度之合計長度L5之較佳為5%以上,更佳為30%以上。
低密度部44之密度(D4)之高密度部43之密度(D3)之比率(D3/D4)較佳為1.5以上,進而較佳為3以上。高密度部43及低密度部44之密度係使用Feather剃刀(商品編號FAS-10,Feather安全剃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自吸收體4之各部位切出遍及厚度方向全域之細幅之樣品,測定各樣品之質量,並將所測定之質量除以在俯視面積上乘以樣品之厚度而算出之體積而求出。樣品之厚度於自吸收體切出前在無荷重下進行測定。
根據本實施形態之失禁護墊10,正面片材2包含具有沿長度方向X延伸之凸條部13及凹條部14之凹凸構造之不織布1,而且構成第二
片材6之纖維之集合體之纖維密度高於不織布1之纖維密度,因此當對肌膚抵接面側供給尿等液體A時,該液體A如圖16所示般迅速地進入凸條部13彼此之間,並自凸條部13之頂部之兩側部分、尤其上述側部區域13c向凸條部13下之第二片材6上轉移。
而且,關於轉移至凸條部13下之第二片材6上或中之液體B,由於不織布1與第二片材6之間具有密度差,且凹條部14與第二片材6接合,於穿著中容易維持凸條部13之內部中空之構造,故而上述液體B不易返回至凸條部13之接觸肌膚之部分。藉此,可更確實地抑制因排泄液接觸穿著者之肌膚所帶來之不快感。
就發揮該效果之觀點而言,較佳為第二片材6(下側片材)之親水度高於正面片材2。第二片材6之親水度及正面片材2之親水度係測定水對於構成第二片材6之纖維之接觸角與水對於構成正面片材2之不織布1之構成纖維之接觸角,判定為接觸角較小者之親水度較小。
又,根據本實施形態之失禁護墊10,於吸收體4中與不織布1之凸條部13之頂部(頂部區域13a)重疊之部分具有高密度部43,因此轉移至凸條部13下之第二片材6上之液體B於低密度部44上沿長度方向X流動後被高密度部43吸收。
藉此,可確實地抑制因排泄液接觸穿著者之肌膚所帶來之不快感,並且有效果地活用吸收體4之長度方向之較廣範圍之吸收容量。
第二片材6與吸收體4之間、構成吸收體4之吸收性片材之層間、吸收體4與背面片材3之間較佳為分別藉由接著劑進行接合。於藉由接著劑將各構件間接合之情形時,亦可為利用狹縫式塗佈機等之滿塗佈,較佳為圖案塗敷。作為圖案塗敷之塗敷圖案之較佳例,可列舉螺旋圖案、點圖案、條紋圖案(條紋狀圖案)、格子圖案、棋盤格花紋狀之圖案等。
以上,對本發明基於其較佳之實施形態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
之吸收性物品並不受上述本實施形態任何限制,可適當變更。例如,上述實施形態係將本發明應用於衛生護墊或失禁護墊之例,亦可取而代之,將本發明應用於其他吸收性物品、例如經期衛生棉或拋棄式尿布等。
又,於圖11所示之實施形態中,包含不織布之第二片材6於失禁護墊10之長度方向X及寬度方向Y之一者或兩者上之長度可與正面片材2相同,亦可較其短。又,失禁護墊10亦可為不具有防漏翻邊者。
關於上述實施形態,本發明進而揭示以下之吸收性物品。
一種吸收性物品,其係具備形成肌膚抵接面之液體透過性之正面片材、背面片材及介置於該等兩片材間之吸收體,且具有長度方向及寬度方向者,上述正面片材包含沿長度方向延伸之條紋狀之凸條部及凹條部於寬度方向交替地配置而成之凹凸構造之不織布,且於上述凹條部與鄰接之下側片材接合,上述不織布係至少以高伸長率纖維為原料者,上述下側片材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上述凸條部於上述不織布與上述下側片材之間具有中空構造,上述不織布具有頂部區域、底部區域、及位於其等之間之側部區域,上述凸條部之頂部由該頂部區域形成,上述凹條部之底部由該底部區域形成,上述側部區域之纖維密度較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及上述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之任一者都低。
如上述<1>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上述吸收性物品之寬度方向之中央區域至少具有上述凹凸構造。
如上述<1>或<2>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對上述吸收性物品自其正面片材側施加4g/cm2之荷重之狀態下,上述凸條部可維持其中空構造。
如上述<1>至<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正面片材與上述下側片材之接合係沿上述凸條部所延伸之方向間斷地進行。
如上述<1>至<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上述吸收性物品之至少長度方向中央區域,上述吸收體之寬度較上述正面片材之寬度及上述下側片材之寬度之任一者都窄,且於上述吸收性物品之至少長度方向中央區域,上述吸收體之各側緣為直線狀,且與上述凸條部及上述凹條部所延伸之方向大致平行。
如上述<1>至<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吸收性物品之各側緣呈組合曲線之形狀,且上述吸收性物品於其長度方向前方區域及後方區域,各側緣朝向寬度方向外側呈凸狀彎曲,並且於長度方向中央區域,各側緣朝向寬度方向內側呈凸狀彎曲,藉此長度方向中央區域之寬度變得最窄。
如上述<1>至<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上述吸收性物品之周緣部將上述正面片材與上述背面片材接合,且上述正面片材於較上述周緣部靠內側之區域之全域具有上述凹凸構造。
如上述<1>至<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對上述吸收性物品自其正面片材側施加20g/cm2之荷重之狀態下,上述凸條部可維持其中空構造。
如上述<1>至<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吸收體包含含有纖維材料及吸水性聚合物之吸收性片材。
如上述<9>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吸收體包含上述吸收性片材以2層以上積層之積層體。
如上述<1>至<1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吸收體之厚度較佳為0.1mm以上,更佳為0.5mm以上,又,較佳為5mm以下,更佳為2mm以下,又,較佳為0.1mm以上且5mm以下,進而較佳為0.5mm以上且2mm以下。
如上述<1>至<1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包含視密度0.005g/cm3以上且0.5g/cm3以下,尤其0.01g/cm3以上且0.1g/cm3以下之蓬鬆之不織布。
如上述<1>至<1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包含具有纖維直徑互不相同之大徑部及小徑部之纖維。
如上述<1>至<1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具備複數個將其構成纖維彼此之交點進行熱熔合而形成之熔合部。
如上述<1>至<1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側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c相對於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a、或上述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b之比率(D13c/D13a、D13c/D13b)較佳為0.15以上且0.9以下,進而較佳為0.2以上且0.8以下。
如上述<1>至<1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a較佳為90根/mm2以上且20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100根/mm2以上且180根/mm2以下。
如上述<1>至<1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b較佳為80根/mm2以上且20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90根/mm2以上且180根/mm2以下。
如上述<1>至<1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側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c較佳為30根/mm2以上且8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40根/mm2以上且70根/mm2以下。
如上述<1>至<1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伸長率纖維係具有熱熔合性之芯鞘型複合纖維。
如上述<1>至<1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伸長率纖維之纖度於原料階段較佳為1.0dtex以上且10.0dtex以下,更佳為2.0dtex以上且8.0dtex以下。
如上述<1>至<2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
不織布中之上述高伸長率纖維之比率較佳為50質量%以上且100質量%以下,進而較佳為80質量%以上且100質量%以下。
如上述<1>至<2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著眼於上述不織布之構成纖維中之1根構成纖維時,該構成纖維於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具有夾於纖維直徑較小之2個小徑部之纖維直徑較大之大徑部。
如上述<22>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著眼於1根上述構成纖維時,於相鄰之上述熔合部彼此之間具備複數個上述大徑部。
如上述<22>或<23>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著眼於1根上述構成纖維時,於相鄰之上述熔合部彼此之間,較佳為具備1個以上且5個以下之上述大徑部,進而較佳為具備1個以上且3個以下。
如上述<22>至<2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小徑部16之纖維直徑(直徑L16)相對於上述大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7)之比率(L16/L17)較佳為0.5以上且0.8以下,進而較佳為0.55以上且0.7以下。
如上述<22>至<2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小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6)較佳為5μm以上且28μm以下,進而較佳為6.5μm以上且20μm以下,尤佳為7.5μm以上且16μm以下。
如上述<22>至<2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大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7)較佳為10μm以上且35μm以下,進而較
佳為13μm以上且25μm以下,尤佳為15μm以上且20μm以下。
如上述<22>至<2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著眼於1根上述構成纖維時,自鄰接於上述熔合部之上述小徑部向上述大徑部之變化點係配置於該熔合部至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隔T之1/3之範圍內。
如上述<1>至<2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包含具有纖維直徑互不相同之大徑部及小徑部之纖維,且上述不織布形成為,構成上述側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的、具有自鄰接於上述熔合部之上述小徑部向上述大徑部之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較構成上述頂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上述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及構成上述底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上述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多。
如上述<29>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構成上述側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上述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c)相對於構成上述頂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上述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a)、或構成上述底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上述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b)之比率(N13c/N13a、N13c/N13b)較佳為2以上且20以下,進而較佳為5以上且20以下。
如上述<30>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構成上述頂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上述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a)較佳為1根以上且15根以下,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且15根以下。
如上述<30>或<31>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構成上述底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上述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b)較佳為1根以上且15根以下,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且15根以下。
如上述<30>至<3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構成上述側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上述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c)較佳為5根以上且20根以下,進而較佳為10根以上且20根以下。
如上述<1>至<3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片材厚度TS較佳為0.5mm以上且7mm以下,更佳為1.0mm以上且5mm以下。
如上述<1>至<3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上述頂部區域之層厚度TL1較佳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更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
如上述<1>至<3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上述底部區域之層厚度TL2較佳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更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
如上述<1>至<3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上述側部區域之層厚度TL3較佳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更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
如上述<1>至<3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具有上述凸條部及上述凹條部所延伸之方向即X方向、及與其
正交之方向即Y方向,且於Y方向上相鄰之上述凸條部之上述頂部彼此之間距較佳為1mm以上且15mm以下,更佳為1.5mm以上且10mm以下。
如上述<1>至<3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凸條部之高度較佳為0.5mm以上且5mm以下,更佳為1mm以上且3mm以下。
如上述<1>至<3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基重以其整體之平均值計較佳為15g/m2以上且50g/m2以下,更佳為20g/m2以上且40g/m2以下。
如上述<1>至<4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係配置於上述正面片材與上述吸收體之間之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的第二片材。
如上述<1>至<4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包含纖維之集合體,且該纖維之集合體之纖維密度高於構成上述正面片材之上述不織布之纖維密度。
如上述<42>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之構成纖維沿長度方向配向。
如上述<42>或<43>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包含長纖維不織布。
如上述<42>至<4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之親水度高於上述正面片材。
如上述<42>至<4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吸收體之厚度較佳為1mm以上,更佳為2mm以上,又,較佳為15mm以下,更佳為10mm以下,又,較佳為1mm以上且15mm以下,進而較佳為2mm以上且10mm以下。
如上述<42>至<4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包含具有纖維直徑互不相同之大徑部及小徑部之纖維。
如上述<42>至<4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具備複數個將構成纖維彼此之交點進行熱熔合而形成之熔合部。
如上述<42>至<4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構成纖維中包含高伸長率纖維。
如上述<49>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伸長率纖維係具有熱熔合性之芯鞘型複合纖維。
如上述<49>或<50>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伸長率纖維之纖度於原料階段為1.0dtex以上且10.0dtex以下,較佳為2.0dtex以上且8.0dtex以下。
如上述<49>至<5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
述不織布中之高伸長率纖維之比率為50質量%以上且100質量%以下,較佳為80質量%以上且100質量%以下。
如上述<42>至<5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構成纖維於著眼於1根構成纖維時,於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具有夾於纖維直徑較小之2個小徑部之纖維直徑較大之大徑部。
如上述<53>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1根構成纖維於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具備複數個大徑部。
如上述<53>或<54>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構成纖維於著眼於1根構成纖維11時,於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具備1個以上且5個以下之大徑部,較佳為具備1個以上且3個以下。
如上述<53>至<5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小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6)相對於上述大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7)之比率(L16/L17)較佳為0.5以上且0.8以下,進而較佳為0.55以上且0.7以下。
如上述<53>至<5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小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6)相對於上述大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7)之比率(L16/L17)較佳為0.5以上且0.8以下,進而較佳為0.55以上且0.7以下。
如上述<53>至<5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小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6)較佳為5μm以上且28μm以下,進而較
佳為6.5μm以上且20μm以下,尤佳為7.5μm以上且16μm以下。
如上述<53>至<5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大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7)較佳為10μm以上且35μm以下,進而較佳為13μm以上且25μm以下,尤佳為15μm以上且20μm以下。
如上述<53>至<5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構成纖維於著眼於1根構成纖維時,自鄰接於熔合部之小徑部向大徑部之變化點係配置於該熔合部至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隔T之1/3之範圍內。
如上述<42>至<6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於沿厚度方向Z進行剖面觀察時,具有頂部區域、底部區域及位於其等之間之側部區域,且上述凸條部之頂部由頂部區域形成,上述凹條部之底部由底部區域形成。
如上述<61>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側部區域之纖維密度形成為較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及上述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低。
如上述<61>或<62>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側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c)相對於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a)、或上述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b)之比率(D13c/D13a、D13c/D13b)較佳為0.15以上且0.9以下,進而較佳為0.2以上且0.8以下。
如上述<61>至<6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D13a)較佳為90根/mm2以上且20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100根/mm2以上且180根/mm2以下。
如上述<61>至<6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底部區域13b之纖維密度(D13b)較佳為80根/mm2以上且20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90根/mm2以上且180根/mm2以下。
如上述<61>至<6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D13c)較佳為30根/mm2以上且8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40根/mm2以上且70根/mm2以下。
如上述<60>至<6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形成為,構成上述側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較構成上述頂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及構成上述底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多。
如上述<62>至<6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構成上述側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c)相對於構成上述頂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a)、或構成上述底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b)之比率(N13c/N13a、N13c/N13b)較佳為2以上且20以下,進而較佳為5以上且20以下。
如上述<62>至<6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關於上述不織布之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之具體值,構成上述頂部區
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a)較佳為1根以上且15根以下,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且15根以下。
如上述<62>至<6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關於上述不織布之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之具體值,構成上述底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b)較佳為1根以上且15根以下,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且15根以下。
如上述<62>至<7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關於上述不織布之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之具體值,構成上述側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c)較佳為5根以上且20根以下,進而較佳為10根以上且20根以下。
如上述<42>至<7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片材厚度TS為0.5mm以上且7mm以下,較佳為1.0mm以上且5mm以下。
如上述<42>至<7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頂部區域之層厚度TL1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較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
如上述<42>至<7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底部區域之層厚度TL2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較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
如上述<42>至<7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
述側部區域之層厚度TL3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較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
如上述<42>至<7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上述寬度方向Y上相鄰之凸條部之頂部彼此之間距為1mm以上且15mm以下,較佳為1.5mm以上且10mm以下。
如上述<42>至<7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凸條部之高度H為0.5mm以上且5mm以下,較佳為1mm以上且3mm以下。
如上述<42>至<7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更佳為,上述不織布之基重以片材整體之平均值計為15g/m2以上且50g/m2以下,較佳為20g/m2以上且40g/m2以下。
如上述<42>至<7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為紡黏不織布或水刺不織布。
如上述<42>至<7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或作為該下側片材之第二片材之纖維密度(D6)相對於上述凸條部之頂部(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D13a)之比率(D6/D13a)較佳為1.1以上,進而較佳為2以上。
如上述<42>至<8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吸收體於上述寬度方向上之複數個部位具有纖維密度較位於寬度方向兩側之部分高之高密度部,且該高密度部各者形成於與上述凸條部
之頂部重疊之位置。
如上述<81>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沿上述長度方向延伸且於上述寬度方向形成複數行,上述高密度部之各者沿上述長度方向與上述凸條部之頂部連續地重疊。
如上述<81>或<82>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沿上述吸收體之寬度方向Y形成之與上述正面片材之凸條部之頂部重疊的高密度部之根數為複數根,較佳為3根以上,更佳為5根以上,進而較佳為8根以上。
如上述<81>至<8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之寬度方向Y之長度較佳為20mm以上,更佳為50mm以上。
如上述<81>至<8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作為上述高密度部,於長度方向X上較長之形狀之高密度部沿吸收體之長度方向X連續地形成。
如上述<81>至<8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沿長度方向X連續之長度相對於上述吸收體之相同方向之全長,較佳為30%以上,更佳為50%以上,進而較佳為100%。
如上述<81>至<8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具有於長度方向X上較長之形狀,且沿吸收體4之長度方向X間斷地形成有複數個。
如上述<81>至<8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之長度方向X之長度L3較佳為0.5mm以上,更佳為1mm以上。
如上述<81>至<8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之上述長度L3係該長度L3與在長度方向X上相鄰之高密度部彼此間之長度之合計長度L5之較佳為5%以上,更佳為30%以上。
如上述<81>至<8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低密度部之密度(D4)之上述高密度部之密度(D3)之比率(D3/D4)較佳為1.5以上,進而較佳為3以上。
如上述<42>至<9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正面片材及上述下側片材含有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上述凹條部藉由熱熔合而與該下側片材接合,於該接合部,上述正面片材及上述下側片材之構成纖維不維持纖維之形態。
如上述<42>至<9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凹條部與上述下側片材之接合部為液體不透過性。
如上述<42>至<9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接合部係沿長度方向連續地形成。
一種吸收性物品,其係具備形成肌膚抵接面之液體透過性之正面片材、背面片材及介置於該等兩片材間之吸收體,且具有長度方向
及寬度方向者,上述正面片材包含沿長度方向延伸之條紋狀之凸條部及凹條部於寬度方向交替地配置而成之凹凸構造之不織布,且於上述凹條部與鄰接之下側片材接合,上述凸條部於與上述下側片材之間具有中空構造,上述下側片材包含纖維之集合體,該纖維之集合體之纖維密度高於構成上述正面片材之上述不織布之纖維密度。
如上述<94>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之構成纖維沿長度方向配向。
如上述<94>或<95>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包含長纖維不織布。
如上述<94>至<9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之親水度高於上述正面片材。
如上述<94>至<9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吸收體之厚度較佳為1mm以上,更佳為2mm以上,又,較佳為15mm以下,更佳為10mm以下,又,較佳為1mm以上且15mm以下,進而較佳為2mm以上且10mm以下。
如上述<94>至<9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包含具有纖維直徑互不相同之大徑部及小徑部之纖維。
如上述<94>至<9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
述不織布具備複數個將構成纖維彼此之交點進行熱熔合而形成之熔合部。
如上述<94>至<10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構成纖維中包含高伸長率纖維。
如上述<101>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伸長率纖維係具有熱熔合性之芯鞘型複合纖維。
如上述<101>或<102>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伸長率纖維之纖度於原料階段為1.0dtex以上且10.0dtex以下,較佳為2.0dtex以上且8.0dtex以下。
如上述<101>至<10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中之高伸長率纖維之比率為50質量%以上且100質量%以下,較佳為80質量%以上且100質量%以下。
如上述<94>至<10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構成纖維於著眼於1根構成纖維時,於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具有夾於纖維直徑較小之2個小徑部之纖維直徑較大之大徑部。
如上述<105>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1根構成纖維於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具備複數個大徑部。
如上述<105>或<106>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構成纖維於著眼於1根構成纖維11時,於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
具備1個以上且5個以下之大徑部,較佳為具備1個以上且3個以下。
如上述<105>至<10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小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6)相對於上述大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7)之比率(L16/L17)較佳為0.5以上且0.8以下,進而較佳為0.55以上且0.7以下。
如上述<105>至<10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小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6)相對於上述大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7)之比率(L16/L17)較佳為0.5以上且0.8以下,進而較佳為0.55以上且0.7以下。
如上述<105>至<10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小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6)較佳為5μm以上且28μm以下,進而較佳為6.5μm以上且20μm以下,尤佳為7.5μm以上且16μm以下。
如上述<105>至<11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大徑部之纖維直徑(直徑L17)較佳為10μm以上且35μm以下,進而較佳為13μm以上且25μm以下,尤佳為15μm以上且20μm以下。
如上述<105>至<11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構成纖維於著眼於1根構成纖維時,自鄰接於熔合部之小徑部向大徑部之變化點係配置於該熔合部至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隔T之1/3之範圍內。
如上述<94>至<11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
述不織布於沿厚度方向Z進行剖面觀察時,具有頂部區域、底部區域及位於其等之間之側部區域,且上述凸條部之頂部由頂部區域形成,上述凹條部之底部由底部區域形成。
如上述<113>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側部區域之纖維密度形成為較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及上述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低。
如上述<113>或<114>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側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c)相對於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a)、或上述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b)之比率(D13c/D13a、D13c/D13b)較佳為0.15以上且0.9以下,進而較佳為0.2以上且0.8以下。
如上述<113>至<11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D13a)較佳為90根/mm2以上且20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100根/mm2以上且180根/mm2以下。
如上述<113>至<11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底部區域13b之纖維密度(D13b)較佳為80根/mm2以上且20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90根/mm2以上且180根/mm2以下。
如上述<113>至<11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側部區域13c之纖維密度(D13c)較佳為30根/mm2以上且80根/mm2以下,進而較佳為40根/mm2以上且70根/mm2以下。
如上述<112>至<11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形成為,構成上述側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較構成上述頂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及構成上述底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之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多。
如上述<114>至<11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構成上述側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c)相對於構成上述頂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a)、或構成上述底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b)之比率(N13c/N13a、N13c/N13b)較佳為2以上且20以下,進而較佳為5以上且20以下。
如上述<114>至<12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關於上述不織布之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之具體值,構成上述頂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N13a)較佳為1根以上且15根以下,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且15根以下。
如上述<114>至<12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關於上述不織布之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之具體值,構成上述底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b)較佳為1根以上且15根以下,進而較佳為5根以上且15根以下。
如上述<114>至<12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關於上述不織布之具有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之具體值,構成上述側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變化點18之纖維之根數(N13c)較佳為5根以上且20根以下,進而較佳為10根以上且20根以下。
如上述<94>至<12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之片材厚度TS為0.5mm以上且7mm以下,較佳為1.0mm以上且5mm以下。
如上述<94>至<12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頂部區域之層厚度TL1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較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
如上述<94>至<12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底部區域之層厚度TL2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較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
如上述<94>至<12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側部區域之層厚度TL3為0.1mm以上且3.0mm以下,較佳為0.2mm以上且2.0mm以下。
如上述<94>至<12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上述寬度方向Y上相鄰之凸條部之頂部彼此之間距為1mm以上且15mm以下,較佳為1.5mm以上且10mm以下。
如上述<94>至<12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凸條部之高度H為0.5mm以上且5mm以下,較佳為1mm以上且3mm以下。
如上述<94>至<12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更
佳為,上述不織布之基重以片材整體之平均值計為15g/m2以上且50g/m2以下,較佳為20g/m2以上且40g/m2以下。
如上述<94>至<13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為紡黏不織布或水刺不織布。
如上述<94>至<13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或作為該下側片材之第二片材之纖維密度(D6)相對於上述凸條部之頂部(頂部區域13a)之纖維密度(D13a)之比率(D6/D13a)較佳為1.1以上,進而較佳為2以上。
如上述<94>至<13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吸收體於上述寬度方向上之複數個部位具有纖維密度較位於寬度方向兩側之部分高之高密度部,該高密度部各者形成於與上述凸條部之頂部重疊之位置。
如上述<133>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沿上述長度方向延伸且於上述寬度方向形成複數行,上述高密度部之各者係沿上述長度方向與上述凸條部之頂部連續地重疊。
如上述<133>或<134>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沿上述吸收體之寬度方向Y形成之與上述正面片材之凸條部之頂部重疊的高密度部之根數為複數根,較佳為3根以上,更佳為5根以上,進而較佳為8根以上。
如上述<133>至<135>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
上述高密度部之寬度方向Y之長度較佳為20mm以上,更佳為50mm以上。
如上述<133>至<136>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作為上述高密度部,於長度方向X上較長之形狀之高密度部係沿吸收體之長度方向X連續地形成。
如上述<133>至<137>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沿長度方向X連續之長度相對於上述吸收體之相同方向之全長,較佳為30%以上,更佳為50%以上,進而較佳為100%。
如上述<133>至<138>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具有於長度方向X上較長之形狀,且沿吸收體4之長度方向X間斷地形成有複數個。
如上述<133>至<139>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之長度方向X之長度L3較佳為0.5mm以上,更佳為1mm以上。
如上述<133>至<140>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之上述長度L3係該長度L3與在長度方向X上相鄰之高密度部彼此間之長度之合計長度L5之較佳為5%以上,更佳為30%以上。
如上述<133>至<141>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低密度部之密度(D4)之上述高密度部之密度(D3)之比率(D3/D4)較
佳為1.5以上,進而較佳為3以上。
如上述<94>至<142>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正面片材及上述下側片材含有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上述凹條部藉由熱熔合而與該下側片材接合,於該接合部,上述正面片材及上述下側片材之構成纖維不維持纖維之形態。
如上述<94>至<143>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凹條部與上述下側片材之接合部為液體不透過性。
如上述<94>至<144>中任一項所記載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接合部係沿長度方向連續地形成。
根據本發明,提供一種正面片材之凹凸構造容易追隨穿著者之動作,且肌膚對向面側之透氣性良好,不易產生穿著狀態下之悶熱的吸收性物品。
又,根據本發明之吸收性物品,可確實地抑制因排泄液接觸穿著者之肌膚所帶來之不快感,並且可有效果地利用吸收體之吸收容量。
1‧‧‧不織布
2‧‧‧正面片材
11‧‧‧纖維
13‧‧‧凸條部
14‧‧‧凹條部
14s‧‧‧接合部
H‧‧‧高度
X‧‧‧長度方向
Y‧‧‧寬度方向
Z‧‧‧厚度方向
Claims (30)
- 一種吸收性物品,其係具備形成肌膚抵接面之液體透過性之正面片材、背面片材及介置於該等兩片材間之吸收體,且具有長度方向及寬度方向者,上述正面片材包含沿長度方向延伸之條紋狀之凸條部及凹條部於寬度方向交替地配置而成之凹凸構造之不織布,且於上述凹條部與鄰接之下側片材接合,上述不織布係至少以高伸長率纖維為原料者,上述下側片材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上述凸條部於上述不織布與上述下側片材之間具有中空構造,上述不織布具有頂部區域、底部區域、及位於其等之間之側部區域,上述凸條部之頂部由該頂部區域形成,上述凹條部之底部由該底部區域形成,上述側部區域之纖維密度較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及上述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之任一者都低,於上述吸收性物品之寬度方向之中央區域至少具有上述凹凸構造。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對上述吸收性物品自其正面片材側施加4g/cm2之荷重之狀態下,上述凸條部可維持其中空構造。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正面片材與上述下側片材之接合係沿上述凸條部所延伸之方向間斷地進行。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上述吸收性物品之至少長度方向中央區域,上述吸收體之寬度較上述正面片材之寬度及上述 下側片材之寬度之任一者都窄,且於上述吸收性物品之至少長度方向中央區域,上述吸收體之各側緣為直線狀,且與上述凸條部及上述凹條部所延伸之方向大致平行。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吸收性物品之各側緣呈組合曲線之形狀,且上述吸收性物品於其長度方向前方區域及後方區域,各側緣朝向寬度方向外側呈凸狀彎曲,並且於長度方向中央區域,各側緣朝向寬度方向內側呈凸狀彎曲,藉此長度方向中央區域之寬度變得最窄。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上述吸收性物品之周緣部將上述正面片材與上述背面片材接合,且上述正面片材於較上述周緣部靠內側之區域之全域具有上述凹凸構造。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於對上述吸收性物品自其正面片材側施加20g/cm2之荷重之狀態下,上述凸條部可維持其中空構造。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包含具有纖維直徑互不相同之大徑部及小徑部之纖維。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具備複數個將其構成纖維彼此之交點進行熱熔合而形成之熔合部。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側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c相對於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a、或上述底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b之比率即D13c/D13a或D13c/D13b為0.15以上且0.9以下。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著眼於上述不織布之構成纖維中之1根構成纖維時,該構成纖維於相鄰之熔合部彼此之間具有夾 於纖維直徑較小之2個小徑部之纖維直徑較大之大徑部。
- 如請求項1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著眼於1根上述構成纖維時,於相鄰之上述熔合部彼此之間具備複數個上述大徑部。
- 如請求項11或12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小徑部之纖維直徑L16相對於上述大徑部之纖維直徑L17之比率即L16/L17為0.5以上且0.8以下。
- 如請求項1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小徑部之纖維直徑L16為5μm以上且28μm以下。
- 如請求項1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大徑部之纖維直徑L17為10μm以上且35μm以下。
- 如請求項1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不織布包含具有纖維直徑互不相同之大徑部及小徑部之纖維,且上述不織布中,構成上述側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的具有自鄰接於上述熔合部之上述小徑部向上述大徑部之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較構成上述頂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上述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及構成上述底部區域之構成纖維中具有上述變化點之纖維之根數多。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係配置於上述正面片材與上述吸收體之間之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之集合體的第二片材。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包含纖維之集合體,且該纖維之集合體之纖維密度高於構成上述正面片材之上述不織布之纖維密度。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之構成纖維沿長度方向配向。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包含長纖維不織 布。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之親水度高於上述正面片材。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吸收體於上述寬度方向上之複數個部位具有纖維密度較位於寬度方向兩側之部分高之高密度部,且該高密度部各者形成於與上述凸條部之頂部重疊之位置。
- 如請求項22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形成於上述吸收體之寬度方向之與上述正面片材之上述凸條部之頂部重疊的上述高密度部之根數為複數根。
- 如請求項22或23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作為上述高密度部,於長度方向上較長之形狀之高密度部沿上述吸收體之長度方向連續地形成。
- 如請求項22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具有於長度方向上較長之形狀,且沿上述吸收體之長度方向間斷地形成有複數個。
- 如請求項22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高密度部沿上述長度方向延伸且於上述寬度方向形成複數行,上述高密度部之各者沿上述長度方向與上述凸條部之頂部連續地重疊。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正面片材及上述下側片材包含熱塑性樹脂之纖維,上述凹條部藉由熱熔合而與該下側片材接合,於該接合部,上述正面片材及上述下側片材之構成纖維不維持纖維之形態。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凹條部與上述下側片材之接合部為液體不透過性。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接合部於長度方向連續地形 成。
- 如請求項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上述下側片材或作為該下側片材之第二片材之纖維密度D6相對於上述頂部區域之纖維密度D13a之比率即D6/D13a為1.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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