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656387B - Laminated body, polarizing plate, liquid crystal panel, touch panel sensor, touch panel device and image display device - Google Patents
Laminated body, polarizing plate, liquid crystal panel, touch panel sensor, touch panel device and image display device Download PDFInfo
- Publication number
- TWI656387B TWI656387B TW107140886A TW107140886A TWI656387B TW I656387 B TWI656387 B TW I656387B TW 107140886 A TW107140886 A TW 107140886A TW 107140886 A TW107140886 A TW 107140886A TW I656387 B TWI656387 B TW I656387B
- Authority
- TW
- Taiwan
- Prior art keywords
- light
- condition
- intermediate layer
- refractive index
- transmitting substrate
- Prior art date
Links
Classifications
-
- B—PERFORMING OPERATIONS; TRANSPORTING
- B32—LAYERED PRODUCTS
- B32B—LAYERED PRODUCTS, i.e. PRODUCTS BUILT-UP OF STRATA OF FLAT OR NON-FLAT, e.g. CELLULAR OR HONEYCOMB, FORM
- B32B27/00—Layered products comprising a layer of synthetic resin
- B32B27/36—Layered products comprising a layer of synthetic resin comprising polyesters
-
- B—PERFORMING OPERATIONS; TRANSPORTING
- B32—LAYERED PRODUCTS
- B32B—LAYERED PRODUCTS, i.e. PRODUCTS BUILT-UP OF STRATA OF FLAT OR NON-FLAT, e.g. CELLULAR OR HONEYCOMB, FORM
- B32B7/00—Layered products characterised by the relation between layers; Layered products characterised by the relative orientation of features between layers, or by the relative values of a measurable parameter between layers, i.e. products comprising layers having different physical, chemical or physicochemical properties; Layered products characterised by the interconnection of layers
- B32B7/02—Physical, chemical or physicochemical properties
- B32B7/023—Optical properties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B—OPTICAL ELEMENTS, SYSTEMS OR APPARATUS
- G02B1/00—Optical elements characterised by the material of which they are made; Optical coatings for optical elements
- G02B1/10—Optical coatings produced by application to, or surface treatment of, optical elements
- G02B1/11—Anti-reflection coatings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B—OPTICAL ELEMENTS, SYSTEMS OR APPARATUS
- G02B5/00—Optical elements other than lenses
- G02B5/30—Polarising elements
- G02B5/3083—Birefringent or phase retarding elements
-
- G—PHYSICS
- G02—OPTICS
- G02F—OPTICAL DEVICES OR ARRANGEMENTS FOR THE CONTROL OF LIGHT BY MODIFICATION OF THE OPTICAL PROPERTIES OF THE MEDIA OF THE ELEMENTS INVOLVED THEREIN; NON-LINEAR OPTICS; FREQUENCY-CHANGING OF LIGHT; OPTICAL LOGIC ELEMENTS; OPTICAL ANALOGUE/DIGITAL CONVERTERS
- G02F1/00—Devices or arrangements for the control of the intensity, colour, phase, polarisation or direction of light arriving from an independent light source, e.g. switching, gating or modulating; Non-linear optics
- G02F1/01—Devices or arrangements for the control of the intensity, colour, phase, polarisation or direction of light arriving from an independent light source, e.g. switching, gating or modulating; Non-linear optics for the control of the intensity, phase, polarisation or colour
- G02F1/13—Devices or arrangements for the control of the intensity, colour, phase, polarisation or direction of light arriving from an independent light source, e.g. switching, gating or modulating; Non-linear optics for the control of the intensity, phase, polarisation or colour based on liquid crystals, e.g. single liquid crystal display cells
- G02F1/133—Constructional arrangements; Operation of liquid crystal cells; Circuit arrangements
- G02F1/1333—Constructional arrangements; Manufacturing methods
- G02F1/1335—Structural association of cells with optical devices, e.g. polarisers or reflectors
- G02F1/133502—Antiglare, refractive index matching layers
-
- G—PHYSICS
- G06—COMPUTING; CALCULATING OR COUNTING
- G06F—ELECTRIC DIGITAL DATA PROCESSING
- G06F3/00—Input arrangements for transferring data to be processed into a form capable of being handled by the computer; Output arrangements for transferring data from processing unit to output unit, e.g. interface arrangements
- G06F3/01—Input arrangements or combined input and output arrangements for interaction between user and computer
- G06F3/03—Arrangements for converting the position or the displacement of a member into a coded form
- G06F3/041—Digitisers, e.g. for touch screens or touch pads, characterised by the transducing means
- G06F3/0412—Digitisers structurally integrated in a display
-
- B—PERFORMING OPERATIONS; TRANSPORTING
- B32—LAYERED PRODUCTS
- B32B—LAYERED PRODUCTS, i.e. PRODUCTS BUILT-UP OF STRATA OF FLAT OR NON-FLAT, e.g. CELLULAR OR HONEYCOMB, FORM
- B32B2307/00—Properties of the layers or laminate
- B32B2307/40—Properties of the layers or laminate having particular optical properties
- B32B2307/412—Transparent
-
- B—PERFORMING OPERATIONS; TRANSPORTING
- B32—LAYERED PRODUCTS
- B32B—LAYERED PRODUCTS, i.e. PRODUCTS BUILT-UP OF STRATA OF FLAT OR NON-FLAT, e.g. CELLULAR OR HONEYCOMB, FORM
- B32B2307/00—Properties of the layers or laminate
- B32B2307/40—Properties of the layers or laminate having particular optical properties
- B32B2307/418—Refractive
-
- B—PERFORMING OPERATIONS; TRANSPORTING
- B32—LAYERED PRODUCTS
- B32B—LAYERED PRODUCTS, i.e. PRODUCTS BUILT-UP OF STRATA OF FLAT OR NON-FLAT, e.g. CELLULAR OR HONEYCOMB, FORM
- B32B2307/00—Properties of the layers or laminate
- B32B2307/40—Properties of the layers or laminate having particular optical properties
- B32B2307/42—Polarizing, birefringent, filtering
-
- B—PERFORMING OPERATIONS; TRANSPORTING
- B32—LAYERED PRODUCTS
- B32B—LAYERED PRODUCTS, i.e. PRODUCTS BUILT-UP OF STRATA OF FLAT OR NON-FLAT, e.g. CELLULAR OR HONEYCOMB, FORM
- B32B2457/00—Electrical equipment
-
- B—PERFORMING OPERATIONS; TRANSPORTING
- B32—LAYERED PRODUCTS
- B32B—LAYERED PRODUCTS, i.e. PRODUCTS BUILT-UP OF STRATA OF FLAT OR NON-FLAT, e.g. CELLULAR OR HONEYCOMB, FORM
- B32B2457/00—Electrical equipment
- B32B2457/20—Displays, e.g. liquid crystal displays, plasma displays
- B32B2457/202—LCD, i.e. liquid crystal displays
-
- B—PERFORMING OPERATIONS; TRANSPORTING
- B32—LAYERED PRODUCTS
- B32B—LAYERED PRODUCTS, i.e. PRODUCTS BUILT-UP OF STRATA OF FLAT OR NON-FLAT, e.g. CELLULAR OR HONEYCOMB, FORM
- B32B2457/00—Electrical equipment
- B32B2457/20—Displays, e.g. liquid crystal displays, plasma displays
- B32B2457/208—Touch screens
-
- G—PHYSICS
- G06—COMPUTING; CALCULATING OR COUNTING
- G06F—ELECTRIC DIGITAL DATA PROCESSING
- G06F2203/00—Indexing scheme relating to G06F3/00 - G06F3/048
- G06F2203/041—Indexing scheme relating to G06F3/041 - G06F3/045
- G06F2203/04103—Manufacturing, i.e. details related to manufacturing processes specially suited for touch sensitive devices
Landscapes
- Physics & Mathematics (AREA)
- General Physics & Mathematics (AREA)
- Engineering & Computer Science (AREA)
- Optics & Photonics (AREA)
- Nonlinear Science (AREA)
-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AREA)
- General Engineering & Computer Science (AREA)
- Mathematical Physics (AREA)
- Crystallography & Structural Chemistry (AREA)
- Chemical & Material Sciences (AREA)
- Human Computer Interaction (AREA)
- Polarising Elements (AREA)
- Laminated Bodies (AREA)
- Liquid Crystal (AREA)
Abstract
本發明係一種層合體(10),其係含有:透光性基材(12);與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透光性(optical transparency)基材之中間層(13);與中間層鄰接,由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中間層的功能層(15)。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n3或n1>n2>n3。中間層之厚度t[nm]、可見光之最短波長λmin與可見光之最長波長λmax之中間的波長λave、及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λave/(6×n2)<t<λave/(3×n2)。
Description
本發明係有關層合體、偏光板、液晶面板、觸控面板感測器、觸控面板裝置及圖像顯示裝置。
液晶顯示器(LCD)、陰極射線管顯示裝置(CRT)、電漿顯示器(PDP)、電致發光顯示器(ELD)、場發射顯示器(FED)等之圖像顯示裝置中之圖像顯示面,通常直接或介於其他構件(例如觸控面板感測器),設置具有被期待發揮所望功能之功能層的層合體。典型的功能層,例如有以提高耐擦傷性為目的之硬塗層(hard coating layer)。
層合體通常具有支持功能層之透光性基材。這種層合體係因透光性基材與功能層之折射率差,使在功能層表面反射的光與在功能層與透光性基材之界面反射之光產生干涉,而有發生被稱為干涉條紋之虹色狀之斑花紋的問題。
干涉條紋對策例如有在透光性基材上形成功
能層時,使功能層用組成物之成分浸透到透光性基材之上部,在與透光性基材之功能層之界面附近,形成透光性基材之成分與功能層之成分混合存在之混合存在區域(參照例如JP2003-131007A)。依據混合存在區域時,可緩和透光性基材與功能層之折射率界面。因此,藉由設置混和存在區域,可降低透光性基材與功能層間之界面的反射率,防止產生干涉條紋。
但是為了防止產生干涉條紋時,必須形成充分厚度的混合存在區域。又,由於混合存在區域較柔軟,故形成充分厚度之混合存在區域時,為了賦予層合體所望的硬度,必須使混合存在區域上之功能層變厚。因此,使用混合存在區域的對策係必須在透光性基材上塗佈較厚的功能層用組成物,因而產生製造成本升高的另外的問題。又,可形成混合存在區域之透光性基材係如三乙醯基纖維素基材所代表,具有高的透濕性。此外,可形成混合存在區域之透濕性高的基材,隨著環境之濕度變化,而產生功能降低之變形。
最近的傾向為例如JP2011-107198A所揭示,藉由調整延遲(retardation)可消除彩虹斑之不良情形,因此防眩薄膜之透光性基材不僅為光學等方性基材,也可使用光學各向異性基材。但是典型的光學各向異性基材的延伸聚酯基材,不易形成混合存在區域。換言之,使用混合存在區域之干涉條紋對策變得不適用於可組裝於層合體之所有的透過性基材。
又,被稱為防眩薄膜之層合體可在最表面形成凹凸(參照例如JP2011-81118A),因此可使外光擴散。故被稱為防眩薄膜的層合體係藉由最表面之凹凸的擴散,可使干涉條紋成為不可見化,因此不必要設置混合存在區域。但是最近,希望介於防眩薄膜所觀察的圖像,賦予光輝。這種傾向中,形成於防眩薄膜之最表面的凹凸變得自然,即使防眩薄膜也產生可辨識干涉條紋的不佳狀態。
本發明係考慮以上問題而完成者,本發明之目的係藉由與以往不同的方法,抑制層合體產生干涉條紋。
本發明之第1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n3...條件(a)
n1>n2>n3...條件(b)所成之條件(a)及條件(b)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可見光之最短波長λmin與可見光之最長波長λmax之中間的波長λave、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λave/(6×n2)<t<λave/(3×n2)...條件(c1)所成之條件(c1)。
本發明之第2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n3...條件(a)
n1>n2>n3...條件(b)所成之條件(a)及條件(b)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110/n2≦t≦170/n2...條件(c2)所成之條件(c2)。
本發明之第3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
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n3...條件(a)
n1>n2>n3...條件(b)所成之條件(a)及條件(b)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555/(6×n2)<t<555/(3×n2)...條件(c3)所成之條件(c3)。
本發明之第4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
n1<n2<n3...條件(a)
n1>n2>n3...條件(b)所成之條件(a)及條件(b)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507/(6×n2)<t<507/(3×n2)...條件(c4)所成之條件(c4)。
本發明之第5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n3...條件(a)
n1>n2>n3...條件(b)所成之條件(a)及條件(b)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555/(6×n2)<t<507/(3×n2)...條件(c5)所成之條件(c5)。
本發明之第1~5層合體之任一中,
前述透光性基材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的方向,即慢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x、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正交之快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y、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可滿足n1x<n2<n3...條件(d)
n1y>n2>n3...條件(e)所成之條件(d)及(e)之任一方。
本發明之第1~5層合體之任一中,前述透光性基材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的方向,即慢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x、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平行之方向中之前述中間層之折射率n2x、及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平行之方向中之前述功能層的折射率n3x滿足n1x<n2x<n3x...條件(f)
n1x>n2x>n3x...條件(g)所成之條件(f)及(g)之任一方,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正交之快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y、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快軸方向平行的方向中之前述中間層之折射率n2y、及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快軸方向平行之方向中之前述功能層之折射率n3y可滿足n1y<n2y<n3y...條件(h)
n1y>n2y>n3y...條件(i)所成之條件(h)及(i)之任一方。
本發明之第1~5層合體之任一中,前述中間層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平行之方向中之前述中間層之折射率n2x、及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快軸方向平行之方向中之前述中間層之折射率n2y可滿足n2x>n2y所成的關係。
本發明之第1~5層合體之任一中,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x、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快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y、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平行之方向中之前述中間層之折射率n2x、及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快軸方向平行之方向中之前述中間層之折射率n2y可滿足(n1x-n1y)>(n2x-n2y)所成的關係。
本發明之第1~5層合體之任一中,前述中間層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由法線方向觀察前述層合體時,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與前述中間層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的方向,即前述中間層之慢軸方向所成的角度之大小可未達30°。
本發明之第1~5層合體之任一中,前述中間層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
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可與前述中間層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之方向,即前述中間層之慢軸方向平行。
本發明之第1~5層合體之任一中,前述中間層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x、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快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y、前述中間層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之方向,即前述中間層之慢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2a、及與前述中間層之前述慢軸方向正交之前述中間層之快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2b可滿足(n1x-n1y)>(n2a-n2b)所成的關係。
本發明之第6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可見光之最長波長λmax、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
0<t<λmax/(12×n2)...條件(q1)所成之條件(q1)。
本發明之第7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可見光之最短波長λmin、可見光之最長波長λmax、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0<t<((λmin+λmax)/2)/(12×n2)...條件(q2)所成之條件(q2)。
本發明之第8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
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可見光之最短波長λmin、可見光之最長波長λmax、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0<t<λmin/(12×n2)...條件(q3)所成之條件(q3)。
本發明之第9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0<t<555/(12×n2)...條件(q4)所成之條件(q4)。
本發明之第10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
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0<t<507/(12×n2)...條件(q5)所成之條件(q5)。
本發明之第11層合體,其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方,前述中間層之厚度為3nm以上、30nm以下。
本發明之第6~11層合體之任一中,
前述透光性基材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的方向,即慢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x、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正交之快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y、前述中間層之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可滿足n1y>n2、且n2<n3...條件(r)
n1x<n2、且n2>n3...條件(s)所成之條件(r)及(s)之任一方。
本發明之第1~11層合體之任一中,前述透光性基材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延遲可為3000nm以上。
本發明之第1~11層合體之任一中,前述透光性基材可為聚酯基材。
本發明之第1~11層合體之任一中,前述功能層可為硬塗層。
本發明之第1~11層合體之任一中,可再具備有設置於前述功能層之與前述中間層側之相反側的第2功能層。
本發明之第1~11層合體之任一中,前述第2功能層可為具有比前述功能層低之折射率的低折射率層。
本發明之偏光板,其係具備偏光元件及本發明之第1~11之任一的層合體。
本發明之液晶顯示面板,其係具備本發明之第1~11之任一的層合體或本發明之偏光板。
本發明之圖像顯示裝置,其係具備本發明之第1~11之任一的層合體、本發明之偏光板或本發明之液晶顯示面板。
本發明之觸控面板感測器,其係具備本發明之第1~11之任一的層合體、及與前述層合體接合之感測器電極。
本發明之觸控面板裝置,其係具備本發明之觸控面板感測器。
本發明之第1層合體的製造方法係製造下述層合體的方法,前述層合體含有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具備使滿足以下條件(a)及條件(b)之任一方,且滿足以下條件(c1)~(c5)之任一以上,設定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及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的步驟。λave係可見光之最短波長λmin與可見光之最長波長λmax之中間波長。
n1<n2<n3...條件(a)
n1>n2>n3...條件(b)
λave/(6×n2)<t<λave/(3×n2)...條件(c1)
110/n2≦t≦170/n2...條件(c2)
555/(6×n2)<t<555/(3×n2)...條件(c3)
507/(6×n2)<t<507/(3×n2)...條件(c4)
555/(6×n2)<t<507/(3×n2)...條件(c5)
本發明之第1層合體的設計方法係設計下述層合體的方法,前述層合體含有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具備使滿足以下條件(a)及條件(b)之任一方,且滿足以下條件(c1)~(c5)之任一以上,設定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及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的步驟。
n1<n2<n3...條件(a)
n1>n2>n3...條件(b)
λave/(6×n2)<t<λave/(3×n2)...條件(c1)
110/n2≦t≦170/n2...條件(c2)
555/(6×n2)<t<555/(3×n2)...條件(c3)
507/(6×n2)<t<507/(3×n2)...條件(c4)
555/(6×n2)<t<507/(3×n2)...條件(c5)
本發明之第2層合體的製造方法係製造下述層合體的方法,前述層合體含有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
具備使滿足以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方,且滿足以下條件(q1)~(q6)之任一以上,設定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及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的步驟。λmin係可見光之最短波長,λmax係可見光之最長波長。
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
0<t<λmax/(12×n2)...條件(q1)
0<t<((λmin+λmax)/2)/(12×n2)...條件(q2)
0<t<λmin/(12×n2)...條件(q3)
0<t<555/(12×n2)...條件(q4)
0<t<507/(12×n2)...條件(q5)
3≦t≦30...條件(q6)
本發明之第2層合體的設計方法係設計下述層合體的方法,前述層合體含有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具備使滿足以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方,且滿足以下條件(q1)~(q6)之任一以上,設定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及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的步驟。λmin係可見光之最短波長,
λmax係可見光之最長波長。
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
0<t<λmax/(12×n2)...條件(q1)
0<t<((λmin+λmax)/2)/(12×n2)...條件(q2)
0<t<λmin/(12×n2)...條件(q3)
0<t<555/(12×n2)...條件(q4)
0<t<507/(12×n2)...條件(q5)
3≦t≦30...條件(q6)
依據本發明時,可有效地抑制干涉條紋之發生。
10‧‧‧層合體
11‧‧‧層合基材
12‧‧‧透光性基材
13‧‧‧中間層
15‧‧‧功能層
17‧‧‧第2功能層
[圖1]圖1係說明本發明之實施形態用的圖,表示層合體之層構成的圖。
[圖2]圖2係與圖1對應的圖,表示層合體之其他例之層構成的圖。
[圖3]圖3係說明在層合體內反射之光之波形用的圖。
[圖4]圖4係說明圖1所示之層合體中之折射率分布的圖,以模式表示層合體的斜視圖。
[圖5]圖5係說明圖1所示之層合體中之面內之雙折射性的圖,以模式表示層合體之透光性基材及中間層的平
面圖。
[圖6]圖6係表示含有圖1所示之層合體之偏光板的概略構成圖。
[圖7]圖7係表示含有圖1所示之層合體之液晶顯示面板的概略構成圖。
[圖8]圖8係表示含有圖1所示之層合體之顯示裝置的概略構成圖。
[圖9]圖9係表示含有圖1所示之層合體之觸控面板感測器及觸控面板的概略構成圖。
[圖10]圖10係與圖3對應的圖,說明第2實施形態之層合體內反射之光的波形圖。
以下參照圖面說明本發明之第1實施形態。本件說明書所附之圖面,為了使容易理解圖示,在方便上,將適當變更擴大實物比例尺及縱橫的尺寸比等。圖1~圖9係說明本發明之第1實施形態的圖。其中,圖1及圖2係說明層合體用的圖。圖3係說明在層合體內反射之光之波形的圖。圖4及圖5係說明層合體之折射率分布用的圖。圖6~圖9係表示使用圖1之層合體的偏光板、液晶顯示面板、觸控面板感測器、觸控面板及層合體之構成的模式
圖。
<層合體之全體構成>
首先,說明層合體10之全體構成。如圖1所示,層合體10具有層合基材11、形成於層合基材11之一面的功能層15。層合基材11具有透光性基材12、與透光性基材12層合之中間層13。層合體10內,中間層13位於透光性基材12與功能層15之間。換言之,功能層15係由中間層13側,被層合於層合基材11。圖示的例中,在層合基材11內,中間層13係形成於透光性基材12之一面上。換言之,層合體10係依序含有透光性基材12、中間層13、功能層15之三層所構成,中間層13係與透光性基材12及功能層15鄰接配置,在透光性基材12及功能層15之間各自形成界面。
圖2係表示作為圖1所示之層合體之一變形例的層合體。圖2所示之層合體10中,在未與功能層15之層合基材11對面之側的面上形成第2功能層17的點,與圖1之層合體不同。圖1所示之層合體10中,功能層15可由形成於層合基材11之一面上的硬塗層所構成。此外,圖2所示之層合體10中,功能層15可由形成層合基材11之一面上之硬塗層所構成,同時第2功能層17可由形成於硬塗層之層合基材11之相反側之面上的低折射率層所構成。
第1實施形態的層合體10,較佳為滿足以下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且至少滿足以下條件(c1)。
n1<n2<n3...條件(a)
n1>n2>n3...條件(b)
λave/(6×n2)<t<λave/(3×n2)...條件(c1)
其中條件(a)~(c1)及後述之條件(c2)~(c5)中,「n1」係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係中間層13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係功能層15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面內之平均折射率係指沿著成為對象之薄片狀層之該薄片面延伸之互相正交之二個方向之折射率的平均值。成為對象之層為光學等方性時,沿著該層之薄片面之各方向中之折射率為相同。而成為對象之層為光學各向異性時,沿著該層之薄片面之各方向中之折射率不同。
又,「薄片面(薄膜面、板面)」係指成為對象之薄片狀(薄膜狀、板狀)之層或構件,以全體的且大局面觀看時,與成為對象之薄片狀之層或構件之平面方向一致的面。第1實施形態所說明之層合體10中,透光性基材12之薄片面、中間層13之薄片面、功能層15之薄片面、第2功能層17之薄片面、層合基材11之薄片面、及層合體10之薄片面互相平行。
又,條件(c1)中,「λave」係可見光之最短波長λmin與可見光之最長波長λmax之中間波長[nm],以下
表示。
λave=(λmin+λmax)/2
此外,條件(c1)及後述之條件(c2)~(c5)中,「t」係中間層13之厚度[nm]。
各層之面內中之各方向的折射率可使用上述阿貝折射率計(adago公司製NAR-4T)、日本分光(股)製之「橢圓測厚儀M150」、王子計測機器製之「KOBRA-WR」等測定折射率。
又,各層之面內中之各方向的折射率係使用分光光度計(島津製作所公司製之UV-3100PC)測定波長380~780nm之平均反射率(R),由所得之平均反射率(R)使用下式而得。中間層13及功能層15之平均反射率(R)係將原料組成物塗佈於未經易接著處理之厚度50μm之PET上,形成1~3μm之厚度的硬化膜,未塗佈PET之原料組成物的面(內面),為了防止內面反射,而黏貼比測定點(spot)面積大之寬的黑色乙烯膠帶(例如yamato乙烯膠帶No200-38-21 38mm寬度)後,可測定各塗膜的平均反射率。透光性基材12的折射率係在測定面之相反面,同樣貼上黑色乙烯膠帶後,可測定。
R(%)=(1-n)2/(1+n)2
又,成為對象之層12,13,15為光學等方性時,可以如下述測定該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n2,n3。首先,以切割刀等切取各層的硬化膜,製作粉狀態的樣品(sampo)。其次,可使用依據JISK7142(2008)B
法(粉體或粒狀的透明材料用)的Becke法(使用折射率為已知之Cargille試劑,將前述粉狀態之樣品置於載玻片等,將試劑滴於該樣品上,以試劑浸漬樣品。藉由顯微鏡觀察其樣子,藉由樣品與試劑之折射率差異,在樣品輪廓所產生的亮線;Becke線變得無法以目視觀察之試劑的折射率,作為樣品之折射率的方法)。
又,中間層13之厚度(硬化時)t,例如以電子顯微鏡(SEM、TEM、STEM)觀察中間層13之剖面所得之任意10點之測定值平均值(nm)來界定。中間層13之厚度非常薄時,高倍率觀察者以相片記錄,可再放大測定。放大時,層界面線為以界面線明確可知的程度,非常細的線者成為粗線。此時,將粗線寬在寬度方向分成2等分之中心部分作為界面線來測定即可。
藉由層合體10,在滿足上述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同時至少滿足條件(c1)時,如下述說明,可有效抑制在層合體10產生干涉條紋。在此,成為不可見化對象的干涉條紋係由功能層15側,往圖1之層合體10之光之中,因在功能層15之表面的反射光與由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圖3之光Lr)之干涉所產生的干涉條紋。同樣地,由第2功能層17側,往圖2之層合體10之光之中,在第2功能層17之表面的反射光或第2功能層17與功能層15之界面的反射光,與由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圖3之光Lr)之干涉所產生的干涉條紋也成為不可見化對象的干涉條紋。因此,由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
(圖3之光Lr)係指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的反射光(圖3之光Lr1)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的反射光(圖3之光Lr2)。
以下對於藉由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c1)的層合體10所展現之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換言之,抑制干涉條紋之發生、即抑制可以目視確認干涉條紋的功能,更進一步而言,使干涉條紋變得不明顯的功能。
首先,在透光性基材12與功能層15之間設置中間層13,且因滿足條件(a)及(b)之一方,在透光性基材12與功能層15之間,折射率逐漸變化。換言之,中間層13係被設置於透光性基材12與功能層15之間,在透光性基材12與功能層15之間,使面內之平均折射率分成二階段變化。因此,在功能層15與透光性基材12之間,不存在面內之平均折射率大幅變化的界面。換言之,功能層15與透光性基材12之間,僅存在著面內之平均折射率之差較小,因此反射率降低的界面。
因此,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的光(圖3之光Li)向透光性基材12前進間,可有效防止因反射使進行方向折返。藉此,可使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中,可有效地使在層合體10之功能層15側的表面反射的光與由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所產生的干涉條紋變得不明顯。
又,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同時
滿足條件(c1)時,可使反射率降低外,如以下詳述,可有效降低層合體10之內部由功能層15側往層合基材11側,在層合基材11反射返回功能層15側之光(圖3之光Lr)的強度。換言之,藉由降低成為引起干涉條紋之原因之光的強度,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明顯。
使層合體所產生之干涉條紋不可見化的方法,例如有藉由設置混合存在區域,使層合體內之界面模糊的方法及在層合體表面形成凹凸的方法。但是如上述,設置混合存在區域的方法,為了確保層合體10的強度,必須增加功能層之厚度。因此,採用此手法時,材料費增加,而產生層合體10之製造成本上昇的不理想狀態。又,採用層合體10表面形成凹凸的方法時,介於層合體10觀察之圖像之畫質劣化。具體而言,畫面產生白濁感,降低對比,圖像之光澤或光輝消失。
對此,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c1)的層合體10,不需要設置混合存在區域及不需要增加功能層之厚度。又,以中間層13為一例,例如由易接著層等之底(primer)層所構成時,僅以干涉條紋對策為目的,在層合體10不需要設置追加的層,也不會發生成本面之缺點。又,設置混合存在區域本身困難的聚酯基材,可作為透光性基材12使用。由聚酯基材所構成之透光性基材12在成本面或安定性等,非常優異。
此外,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
同時滿足條件(c1)之層合體10,不需要引起擴散,因此表面表持平滑,同時可有效地防止干涉條紋之發生。因此,介於層合體10觀察之圖像的畫質不會受到不良影響,可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換言之,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c1)之層合體10,對顯示圖像賦予光澤、光輝,及可防止白濁感及干涉條紋之發生。
在此,參照圖3說明,藉由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c1)之層合體10所展現之降低由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之光強度的功能。
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時,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係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之兩方,以固定端反射使相位偏離π[rad],或在界面之兩方,自由端反射維持相位。如圖3所示之層合體10,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中之條件(b),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之兩方,固定端反射使相位偏離π[rad]。
如圖3所示的例,表示沿著層合體10之法線方向nd的剖面。圖3係表示對於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入射光Li、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反射的反射光Lr1、在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反射的反射光Lr2、及以反射光Lr1及反射Lr2之合成的合成
反射光Lr,在某瞬間的振動狀態。如圖3所示,使x軸在層合體10之法線方向延伸,y軸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延伸,以設定xy座標時,各光Li、Lr1、Lr2、Lr之波形,各自以下式(1)~(4)表示。下式(1)~(4)中,「λ」係光之波長[nm]。
Yi=sin((x×n3/λ)×2π)...式(1)
Yr1=sin((x×n3/λ)×2π)...式(2)
Yr2=sin(((x×n3/λ)+(2t×n2/λ))×2π)...式(3)
Yr=2.cos(2t×n2×π/λ).sin(((x×n3/λ)+(t×n2/λ))×2π)...式(4)
換言之,由引起干涉條紋之層合基材11的合成反射光Lr之強度係以表示之該光之波形的振幅之「2.cos(2t.n2.π/λ)」表示。干涉條紋係合成反射光Lr之強度越弱時,變得越不明顯。因此,滿足合成反射光Lr之振幅成為未達最大值(「2」)之一半(未達「1」)的下式(5)時,從使因波長λ之光產生之干涉條紋不明顯的觀點,係成為較佳的狀況,滿足振幅超過最大值之一半之下式(6)時,使因波長λ之光所造成之干涉條紋不明顯的觀點,係成為不佳的狀況。
λ/(6×n2)<t<λ/(3×n2)...式(5)
t<λ/(6×n2)或λ/(3×n2)<t...式(6)
由以上可知,滿足條件(b)及條件(c1)時,可有效防止含有可見光之中心波長,即波長λave的波長區域(wavelength region)的光,以干涉條紋被辨識。換言
之,至少含有可見光中心波長λave之波長區域的光,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
又,對於替換條件(b),在滿足條件(a)及條件(c1)時,關於含有可見光中心波長λave之含至少一部分之可見光波長區域的光,也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滿足條件(a)時,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係在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及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的兩方,自由端反射維持相位。因此,對於圖3之入射光Li,僅π[rad]相位延遲的光,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滿足條件(a)及條件(c1)的層合體10時,層合基材11的反射光呈現如圖3所示之反射光Lr1,Lr2,Lr同樣的波形。由此點可知,即使取代條件(b),滿足條件(a)及條件(c1)的情形時,關於至少一部分的可見光,也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
此外,替換條件(b),在滿足條件(a)時,與滿足條件(b)時同樣,中間層13被設置於透光性基材12與功能層15之間,在透光性基材12與功能層15之間,使面內之平均折射率分成二階段變化。因此,藉由有效降低反射率,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的光向透光性基材12前進間,可有效防止因反射使進行方向折返。藉此,可使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中,可有效地使在層合體10之功能層15側的表面反射的光與由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所產生的干涉條紋變得不明顯。
由以上可知,滿足上述條件(a)及(b)之
一方及條件(c1)時,可有效防止含有可見光中心波長λave之至少一部分之可見光波長區域的光,以干涉條紋被辨識。換言之,滿足上述條件(a)及(b)之一方及條件(c1)時,對於含有可見光中心波長λave之波長區域的光,發揮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使干涉條紋變得不明顯的功能)。更進一步而言,滿足上述條件(a)及(b)之一方及條件(c1)時,對於含有可見光中心波長λave之光的可見光波長區域的光,影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因此非常有效地使干涉條紋變得不明顯。
又,依據JISZ8120之定義時,可見光波長區域的最長波長λmax係830nm,可見光波長區域的最短波長λmin可為360nm。
又,本件發明人等精心實験結果,滿足上述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c2)時,即使非常注意觀察,也可非常有效地抑制,干涉條紋被辨識。
n1>n2>n3...條件(a)
n1<n2<n3...條件(b)
110/n2≦t≦170/n2...條件(c2)
又,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的觀點,滿足上述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c3)或條件(c4)、在滿足條件(c5),也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
n1<n2<n3...條件(a)
n1>n2>n3...條件(b)
555/(6×n2)<t<555/(3×n2)...條件(c3)
507/(6×n2)<t<507/(3×n2)...條件(c4)
555/(6×n2)<t<507/(3×n2)...條件(c5)
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報告對於可見光區域內之各波長區域的光,人的感度不同。依據國際照明委員會(CIE)時,順應明亮場所時,人最容易感受的光波長為555nm,順應暗場所時,人最容易感受的光波長為507nm。因此,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及條件(c3)時,對於明亮處,人最容易感知之波長區域的光,可有效發揮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換言之,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及條件(c3)時,可有效防止在明亮處,可被辨識之干涉條紋。此外,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及條件(c4)時,對於暗處,人最容易感知之波長區域的光,可有效發揮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換言之,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及條件(c4)時,可有效防止在暗處,可被辨識之干涉條紋。此外,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及條件(c5)時,不僅對於明亮處,人最容易感知之波長區域的光,且對於暗處,人最容易感知之波長區域的光,可有效發揮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換言之,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及條件(c5)時,對於明亮場所或暗場所,均可有效防止干涉條紋被辨識。
又,不僅上述式(5),且滿足使用自然數k
之下式(5’)時,在不使因波長λ之光所造成之干涉條紋不明顯的觀點,也為優異的狀況。滿足式(5’)時,相較於滿足式(5)的情況,僅是反射光Lr2之光路變長(λ×k)/(2×n2)[nm],合成反射光Lr之波形未產生變化。因此,滿足式(5’)的情形,與滿足式(5)的情形,可期待同樣的作用效果。
λ/(6×n2)<t-(k×λ)/(2×n2)<λ/(3×n2)...式(5’)
因此,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及條件(c1’)時,與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及條件(c1)時,可期待同樣的作用效果。
λave/(6×n2)<t-(k×λave)/(2×n2)<λave/(3×n2)...式(c1’)
又,對於條件(c2)~條件(c4)也同樣的理由,取代此等條件(c2)~條件(c5),當滿足以下條件(c2’)~條件(c5’)時,也與滿足以下條件(c2)~條件(c5)時,可期待同樣的作用效果。
110/n2≦t-(k×λave)/(2×n2)≦170/n2...條件(c2’)
555/(6×n2)<t-(k×555)/(2×n2)<555/(3×n2)...條件(c3’)
507/(6×n2)<t-(k×507)/(2×n2)<507/(3×n2)...條件(c4’)
507/(6×n2)<t-(k×((507+555)/2))/(2×n2)<507/(3×n2)...條件(c5’)
但是取代條件(c1)~條件(c5),滿足條件(c1’)~條件(c5’),意味著中間層13之厚度t[nm]增加。因此,從材料費的觀點,相較於滿足條件(c1’)~條件(c5’)時,滿足條件(c1)~條件(c5)較佳。
但是在以往技術欄也有說明,最近,有時透
光性基材12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的情形。透光性基材12具有面內之雙折射率時,沿著透光性基材12之薄片面之面內中之各方向的折射率產生變化。此外,為了有效發揮降低上述合成干涉光Lr之強度的功能時,因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不僅滿足上述式(a)及(b)之一方,且滿足以下條件(d)及(e)之一方者較佳。
n1x<n2<n3...條件(d)
n1y>n2>n3...條件(e)
在此,條件(e)中之「n1x」係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方向,即慢軸方向中之折射率的值。而條件(d)中之「n1y」係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中之最小折射率方向,即快軸方向中之折射率的值。
滿足式(d)及式(e)之一方時,不僅因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且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全部方向中之折射率narb,滿足以下條件(d’)及條件(e’)之一方。
narb<n2<n3...條件(d’)
narb>n2>n3...條件(e’)
滿足條件(d’)及條件(e’)之一方時,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慢軸方向,產生振動之偏光成分之光及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快軸方向,產生振動之偏光成分之光之兩方,關於相位偏離,彼此以同樣條件,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產生反射,且關於相位偏離,彼此以
同樣條件,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產生反射。換言之,滿足條件(d’)及條件(e’)之一方時,由功能層15側往層合基材11側,行進層合體10內的光,不依該光之偏光狀態,而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之兩方的界面,進行自由端反射、或在兩方的界面進行固定端反射。因此,滿足條件(d’)及條件(e’)之一方時,不依偏光狀態,可非常有效地發揮使由上述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的光量(層合基材11之反射率)降低的功能及使合成干涉光Lr之強度降低的功能。
然而,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但是未同時滿足條件(d’)及條件(e’)之兩方時,由功能層15側往層合基材11側行進層合體10內之光的一部份,依存於該光之偏光狀態,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並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之一方的界面,進行自由端反射,在另一方的界面,進行固定端反射。對於這種光,無法有效地降低上述合成干涉光Lr之強度的功能,也無法有效地降低由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的光量(層合基材11之反射率)的功能。但是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時,而未滿足條件(d’)及條件(e’)兩方的狀況,對於比由功能層15側往層合基材11側行進層合體10內之更多的光,可有效地發揮使上述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換言之,滿足條件(a)及條件(b)之一方,同時滿足上述條件(c1)~(c6)之任一者
時,對於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的光,主要發揮使由上述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的光量(層合基材11之反射率)降低的功能及降低合成干涉光Lr之強度的功能,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變得不明顯。
此外,透光性基材12具有面內之雙折射率時,如圖4所示之各層12,13,15之各方向dx,dy的折射率n1x,n2x,n3x,n1y,n2y,n3y,如下述設定較佳。換言之,從可有效地發揮使由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之光量(層合基材11之反射率)降低之功能的觀點,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方向,即慢軸方向dx中之折射率n1x、與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平行方向中之中間層的折射率n2x、及與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平行方向中之功能層15的折射率n3x滿足n1x<n2x<n3x...條件(f)
n1x>n2x>n3x...條件(g)所成之條件(f)及(g)之任一方,在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中,與慢軸方向dx正交之快軸方向dy中之折射率n1y、與透光性基材11之快軸方向dy平行方向中之中間層13的折射率n2y、及與透光性基材12之快軸方向dy平行之方向中之功能層15的折射率n3y滿足n1y<n2y<n3y...條件(h)
n1y>n2y>n3y...條件(i)所成之條件(h)及(i)之任一方較佳。
滿足條件(f)及(g)之任一方,且滿足條
件(h)及(i)之任一方時,中間層13係被配置於功能層15與具有雙折射(Birefringence)之透光性基材12之間,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及快軸方向dy之兩方向中,使折射率分成二階段變化。藉此,功能層15與具有雙折射之透光性基材12之間,不存在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中之折射率較大變化的界面,且也不存在透光性基材12之快軸方向dy中之折射率較大變化的界面。換言之,功能層15與具有雙折射之透光性基材12之間,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及快軸方向dy之兩方向中之折射率差較小,因此僅存在反射率降低的界面。
因此,可有效地防止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向透光性基材12行進之間,因反射使進行方向折返。藉此,可有效地使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之中,在功能層15之表面反射的光與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或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反射的光,所產生的涉條紋不明顯。
又,與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平行方向中之中間層13之折射率n2x、及與透光性基材12之快軸方向dy平行方向中之中間層13之折射率n2y滿足n2x>n2y...條件(j)所成之條件(j)較佳。此時,中間層13也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滿足條件(j)時,功能層15與具有雙折射之透光性基材12之間,可使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中之折射率分成兩次,每次少許變化,且透光性基材12之
快軸方向dy中之折射率,也可分成兩次,每次少許變化。藉此,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在向透光性基材12行進之間,可更有效地防止,因反射造成進行方向折返。結果可更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明顯。
又,滿足條件(j)時,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中之折射率n1x、透光性基材12之快軸方向dy中之折射率n1y、與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平行方向中之中間層13之折射率n2x、及與透光性基材12之快軸方向dy平行方向中之中間層13之折射率n2y滿足(n1x-n1y)>(n2x-n2y)...條件(k)所成之條件(k)更佳。例如與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平行方向中之功能層15之折射率n3x、及與透光性基材12之快軸方向dy平行方向中之功能層15之折射率n3y沒有很大不同時,典型上,功能層15為光學等方性,不具有雙折射時,因滿足條件(j)及條件(k),中間層13不會呈現必要以上之強雙折射性,在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及快軸方向dy之兩方向,可使折射率每次少許,分成兩次變化。藉此,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在向透光性基材12行進之間,可更有效地防止,因反射造成進行方向折返。結果可更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明顯。
又,如圖5所示,由法線方向(層合基材11之薄片面之法線方向)觀察層合基材11時,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與中間層13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方
向,即中間層13之慢軸方向da所成之角度θ之大小,較佳為未達45°(條件(1a))較佳,更佳為未達30°(條件(1b))。此角度θ越小時,表示中間層13之面內之折射率之大小分布與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之折射率之大小分布為相同傾向。
換言之,滿足條件(1a),此角度θ未達45°時,不僅上述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及快軸方向dy之兩方向,且沿著透光性基材12之薄片面之各種方向中之折射率,在功能層15與透光性基材12之間,不會產生很大變化,可分成兩次逐漸變化上,為較佳的狀況。此外,滿足條件(1b),此角度θ未達30°時,不僅上述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及快軸方向dy之兩方向,且沿著透光性基材12之薄片面之大概所有方向中之折射率,在功能層15與透光性基材12之間,不會產生很大變化,可分成兩次逐漸變化。特別是此角度θ為0°時,換言之,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與中間層13之慢軸方向da平行時(條件(m)),各方向中之折射率呈現與不同方向之折射率之變化同樣傾向,同時功能層15與透光性基材12之間,分成兩次逐漸變化。藉此,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在向透光性基材12行進之間,可更有效地防止,因反射造成進行方向折返,使干涉條紋不明顯非常有效。
在此,被描繪於圖5中之透光性基材12上之橢圓係表示顯示透光性基材12之折射率分布之折射率橢
圓體之一例之透光性基材12上的剖面。同樣,被描繪於圖5中之中間層13上之橢圓係表示顯示中間層13之折射率分布之折射率橢圓體之一例之中間層13上的剖面。
此外,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中之折射率n1x、透光性基材13之快軸方向dy中之折射率n1y、中間層13之慢軸方向da中之折射率n2a、及中間層之快軸方向db中之折射率n2b滿足(n1x-n1y)>(n2a-n2b)...條件(n)所成之條件(n)較佳。滿足條件(n)時,與滿足上述條件(k)的情形同樣,可防止中間層13具有必要以上之強的雙折射性,藉此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明顯。
以下詳述透光性基材12。只要具有透光性即無特別限制,例如有醯化纖維素(CELLULOSE ACYLATE)基材、環烯烴聚合物基材、聚碳酸酯基材、丙烯酸酯系聚合物基材、聚酯基材、或玻璃基材。
醯化纖維素基材例如有纖維素三乙酸酯基材、纖維素二乙酸酯基材。環烯烴聚合物基材例如有由降莰烯系單體及單環環烯烴單體等之聚合物所成之基材。
環烯烴聚合物基材例如有由降莰烯系單體及單環環烯烴單體等之聚合物所成之基材。
聚碳酸酯基材例如有以雙酚類(雙酚A等)為基礎之芳香族聚碳酸酯基材、二乙二醇雙烯丙基碳酸酯
等之脂肪族聚碳酸酯基材等。
丙烯酸酯系聚合物基材,例如有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基材、聚(甲基)丙烯酸乙酯基材、(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丁酯共聚物基材等。
聚酯基材例如有以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聚對苯二甲酸丙二酯、聚間苯二甲酸乙二酯、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聚(1,4-伸環己基(cyclohexylene)二亞甲基對苯二甲酸酯)、聚萘二甲酸乙二酯、聚乙烯-2,6-萘酸酯之至少1種為構成成分的基材等。
玻璃基材例如有鈉鈣氧化矽玻璃、硼矽酸鹽玻璃、無鹼玻璃等玻璃基材。
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可為1.40以上、1.80以下。
又,透光性基材12在可見光區域中之透過率,較佳為80%以上,更佳為84%以上者。又,上述透過率可藉由JISK7361-1(塑膠-透明材料之全光透過率之試驗方法)測定。
透光性基材12只要不超脫本發明之技術要件的範圍內,可進行皂化處理、輝光放電(Glow Discharge)處理、電暈放電處理、紫外線(UV)處理、及火燄處理等的表面處理。
但是透光性基材12也可具有面內之雙折射率。具有面內之雙折射率的透光性基材12,一般對於機械特性、透明性、熱等之安定性方面優異,同時成本上非
常有利。以下說明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的透光性基材12。
光學各向異性之透光性基材12,在物性及成本面有利,但是將這種光學各向異性之透光性基材12,重疊於藉由其中一方之直線偏光成分的光形成圖像之如液晶顯示面板的顯示裝置時,有時會觀察到被稱為彩虹斑之色模樣的斑模樣發生。為了解決此彩虹斑的問題,因此透光性基材12具有3000nm以上之延遲。只要是具有3000nm以上之延遲的透光性基材時,即使將該透光性基材組裝於圖像顯示裝置中,也可有效地抑制圖像顯示裝置之顯示圖像中產生彩虹斑。可使彩虹斑不可見化的機制仍不明確,但是將高延遲賦予透光性基材12時,產生彩虹斑之光變得具有更連續光譜分布,藉此,料想已變得無法辨識呈現特殊顏色斑。
又,使用這種高延遲之透光性基材12,具有比以往廣泛使用之三乙醯基纖維素製基材等之光學等方性基材,更優異的以下作用效果。將光學等方性之基材重疊於藉由其中一方之直線偏光成分的光形成圖像之如液晶顯示面板的顯示裝置時,戴上太陽眼鏡所代表之偏光眼鏡的觀察者,依存於該偏光眼鏡之吸收軸的偏向,而無法明亮地觀察圖像顯示裝置之圖像,此外,也無法觀察到圖像顯示裝置之圖像的不理想情況產生。而使用光學各向異性之透光性基材12,特別是3000nm以上之高延遲的透光性基材12時,相較於使用光學等方性之基材的情形時,不依
存於偏光眼鏡之吸收軸的偏向,可更明亮地觀察到圖像。這種現象係推測為由顯示裝置投射之圖像光的偏光狀態,因光學各向異性之透光性基材12,特別是3000nm以上之高延遲的透光性基材12而產生混亂所造成的。最近,顯示裝置之使用環境急速多樣化,例如廣泛使用於行動裝置或室外使用的裝置等。隨著這種顯示裝置之使用態樣的多樣化,觀察者戴上偏光眼鏡的狀態下,預測觀察顯示裝置的狀況更頻繁產生。由於這種傾向,光學各向異性之透光性基材12,特別是3000nm以上之高延遲之透光性基材12,非常適用於光學薄膜10。
延遲係表示面內之雙折射性程度的指標。從彩虹斑防止性及薄膜化的觀點,較佳為6000nm以上、25000nm以下,更佳為8000nm以上、20000nm以下。
延遲Re(單位:nm)係使用在透光性基材之面內,最大折射率的方向(慢軸方向)之折射率(n1x),與慢軸方向正交之方向(快軸方向)的折射率(n1y)及透光性基材之厚度d(單位:nm),且以下述式(7)表示。
Re=(n1x-n1y)×d...(7)
延遲可使用例如王子測量機器製之KOBRA-WR,設定為測定角0°且測定波長548.2nm所測定的值。延遲亦可藉以下方法求得。首先,使用兩片偏光板,求得透光性基材之配向軸方向,以阿貝(Abbe)折射率計(ATAGO公司製NAR-4T)求得對配向軸方向正交之二
軸之折射率(n1x,n1y)。此處,將顯示更大折射率之軸定義為慢軸。又,使用例如電測微計(Anritsu公司製造)測定透光性基材之厚度。此外,使用所得到的折射率,算出折射率差(n1x-n1y)(以下,n1x-n1y稱為△n),以此折射率差△n與透光性基材之厚度d(nm)之乘積求得延遲。
從透光性基材12之延遲設定為3000nm以上的觀點,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之折射率n1x與快軸方向之折射率n1y之差(以下也稱為「折射率差△n」),較佳為0.05~0.20。上述折射率差△n未達0.05時,為了獲得上述延遲值所需之厚度變厚。而上述折射率差△n超過0.20時,透光性基材12容易產生斷裂、破裂等,作為工業材料之實用性顯著下降。更佳為上述折射率差△n之下限為0.07,上述折射率差△n之上限為0.15。又,上述折射率差△n超過0.15時,依據透光性基材12之種類,會有耐濕熱性試驗中之透光性基材12之耐久性差的情況。就確保於耐濕熱性試驗之優異耐久性的觀點而言,上述折射率差△n之更佳上限為0.12。
又,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中之折射率n1x,較佳為1.60~1.80,更佳之下限為1.65,更佳之上限為1.75。又,透光性基材12之快軸方向dy中之折射率n1y,較佳為1.50~1.70,更佳之下限為1.55,又更佳之上限為1.65。透光性基材12之慢軸方向dx中之折射率n1x及快軸方向dy中之折射率n1y在上述範圍內,且滿足上述
折射率差△n之關係時,可獲得更佳之彩虹斑之抑制效果。
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之透光性基材12之厚度,無特別限定,通常可為5μm以上、1000μm以下,透光性基材12之厚度的下限,從操作性等的觀點,較佳為15μm以上,更佳為25μm以上。透光性基材12之厚度的上限,從薄膜化的觀點,較佳為80μm以下。
透光性基材12使用延遲為3000nm以上的聚酯基材時,聚酯基材之厚度較佳為15μm以上、500μm以下。未達15μm時,聚酯基材之延遲無法成為3000nm以上,且力學特性的各向異性變得顯著,容易產生斷裂、破裂等,作為工業材料之實用性顯著降低。而超過500μm時,高分子薄膜特有的柔軟性降低,作為工業材料之實用性可能降低。上述聚酯基材之厚度之更佳的下限為50μm,更佳之上限為400μm,又更佳之上限為300μm。
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之透光性基材12,只要是具有3000nm以上之延遲者,即無特別限定,例如有丙烯酸基材、聚酯基材、聚碳酸酯基材、環烯烴聚合物基材等。此等中,從成本及機械強度的觀點,較佳為聚酯基材。
聚酯基材所用的聚酯,亦可為此等上述聚酯之共聚物,亦可為以上述聚酯為主體(例如80莫耳%以上之成分),與少比例(例如20莫耳%以下)之其他種類之樹脂摻合而成者。作為聚酯之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或
聚伸乙基-2,6-萘二甲酸酯,由於力學物性或光學物性等之平衡良好,故特佳。尤其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泛用性高,取得容易,故較佳。本發明中,即使如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之泛用性極高的薄膜,也可得到可製作高顯示品質的液晶顯示裝置的光學薄膜。另外,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因透明性、熱或機械特性優異,故藉延伸加工控制延遲,即使固有雙折射較大,膜厚較薄,亦較容易獲得較大的延遲。
例如,獲得具有3000nm以上之延遲之聚酯基材之方法,例如有使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等聚酯產生熔融,將擠出成薄片狀成形後之未延伸聚酯,在處於玻璃轉移溫度以上之溫度下,使用拉幅機等進行橫向延伸後,施予熱處理的方法。上述橫向延伸溫度,較佳為80~130℃,更佳為90~120℃。又,橫向延伸倍率較佳為2.5~6.0倍,更佳為3.0~5.5倍。上述橫向延伸倍率超過6.0倍時,所得之聚酯基材之透明性容易降低,延伸倍率未達2.5倍時,延伸張力亦變小,故所得聚酯基材之雙折射變小,獲得所望之延遲用之膜厚會變厚。又,將聚酯基材擠出成薄片狀成形時,亦可朝流動方向(機械方向)延伸,亦即進行縱向方向延伸。此時,將上述折射率差△n之值安定地確保在上述較佳範圍的觀點,上述縱向延伸之延伸倍率較佳為2倍以下。又,亦可取代在擠出成形時之縱向延伸,而以上述條件進行上述未延伸聚酯之橫向延伸後,進行縱向延伸。又,上述熱處理時之處理溫度,較佳為100~
250℃,更佳為180~245℃。
將以上述方法製作之聚酯基材之延遲控制在3000nm以上的方法,例如有適當設定延伸倍率或延伸溫度、所製作之聚酯基材之膜厚的方法。具體而言,例如延伸倍率愈高,則延伸溫度愈低,又膜厚愈厚,則愈容易獲得高的延遲,延伸倍率愈低,延伸溫度愈高,又膜厚愈薄,愈容易獲得低的延遲。
其次詳述中間層13。中間層13係因滿足關於其厚度t[nm]及其面內之平均折射率n2之上述條件,可使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的反射光Lr1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的反射光Lr2重疊所成之合成反射光Lr的光強度(振幅)降低,抑制因合成反射光Lr所造成之干涉條紋被辨識。中間層13只要是滿足關於厚度t[nm]及面內之平均折射率n2的上述條件時,即無特別限定。
又,中間層13也可具有使合成反射光Lr之光強度(振幅)降低,抑制干涉條紋之發生以外的功能。例如藉由調節底層,更具體的例為作為易接著層功能之底層之厚度及面內的平均折射率,該底層可形成中間層13。依據這種例時,從防止干涉條紋之發生的觀點,可排除在層合體10必須設置新的中間層13。相反而言,為了確保易接著性等所設置的層可用於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從層合體10之材料費的觀點,非常理想。
因此,中間層13可由予公知之底層同樣的材料所構成。具體而言,中間層13所含的樹脂,例如由聚胺基甲酸酯樹脂、聚酯樹脂、聚氯乙烯系樹脂、聚乙酸乙烯酯系樹脂、氯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丙烯酸樹脂、聚乙烯醇系樹脂、聚乙烯乙縮醛樹脂、乙烯與乙酸乙烯酯或丙烯酸等之共聚物、乙烯與苯乙烯及/或丁二烯等之共聚物、烯烴樹脂等之熱可塑性樹脂及/或其改質樹脂、光聚合性化合物之聚合物、及環氧樹脂等熱硬化性樹脂等之至少任一種所構成。
上述光聚合性化合物可具有至少一個光聚合性官能基者。本說明書中所謂「光聚合性官能基」係可藉光照射進行聚合反應的官能基。光聚合性官能基,例如有(甲基)丙烯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等乙烯性雙鍵。又,「(甲基)丙烯醯基」係指包含「丙烯醯基」及「甲基丙烯醯基」兩者。又,使光聚合性化合物聚合時所照射之光,例如有可見光、及紫外線、X射線、電子束、α射線、β射線、及γ射線之電離輻射線。
光聚合性化合物,例如有光聚合性單體、光聚合性寡聚物、或光聚合性聚合物,可適當調整此等來使用。光聚合性化合物較佳為光聚合性單體與光聚合性寡聚物或光聚合性聚合物之組合。
後述之功能層15為使用光聚合性化合物形成時,較佳為將可使光聚合性化合物開始聚合之聚合起始劑添加於中間層13中。藉此,可使功能層15硬化時,使中
間層13與功能層15強固地交聯。
為了調整中間層13之折射率,上述樹脂內可含有微小粒徑,例如100nm以下的粒子。舉一例,為了降低中間層13之折射率,中間層中可含有氧化矽或氟化鎂等之低折射率粒子,或為了提高中間層13之折射率,中間層中可含有氧化鈦或氧化鋯等之金屬氧化物粒子。
從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的觀點,中間層13之厚度可設定為滿足上述條件(c1)~(c5)之任一者。中間層13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可設定為滿足上述條件(a)及條件(b)之中之一,同時滿足條件(c1)~(c5)之任一者,可設定為例如1.40以上、1.80以下。
但是中間層13可具有面內之雙折射率。以下說明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的透光性基材12。
具有面內雙折射性之中間層13係可藉由使具有折射率各向異性之分子(例如液晶分子)或化合物配向所成之層而形成。這種中間層13係將含有折射率各向異性分子或折射率各向異性化合物之組成物塗佈於透光性基材12上,使該組成物硬化而得。舉一例,透光性基材12為延伸薄膜等所構成,含有具有規則性之分子配向時,塗佈於該透光性基材12上之液晶分子,其性質上可具有與透光性基材12之分子配向對應之規則性來配向。藉此,所得之中間層13變成具有與透光性基材12之雙折射性對應之面內雙折射性,因此中間層13可滿足上述條件(f)~(n)。此外,中間層13中所含之折射率各向異性分子
或折射率各向異性化合物之配向更安定的觀點,不僅依存於透光性基材12之配向,也可藉由摩擦配向或光配向,使中間層13中所含之折射率各向異性分子或折射率異方性化合物積極配向。
此外,另外的方法為藉由使樹脂層延伸,也可得到具有面內雙折射性之中間層13。一般而言,調節溫度等的條件,且使由樹脂所構成之層進行延伸,由該樹脂所構成之層可呈現面內雙折射性。因此,延伸前之透光性基材12上製作中間層13,藉由使透光性基材12及中間層13同時延伸,可對透光性基材12賦予雙折射性,同時也可對中間層13賦予與透光性基材12之雙折射性對應的雙折射性。
更具體而言,首先,將構成中間層13之組成物塗佈於上述延伸前之透光性基材12上,使該組成物在透光性基材12上硬化,可得到中間層13。構成中間層13之材料,可廣泛使用藉由延伸顯示雙折射性之樹脂材料,對於透光性基材12之親和性較高者為佳。熱可塑性或熱硬化性之聚酯樹脂、胺基甲酸酯樹脂、丙烯酸樹脂、及此等之改性體等可作為構成中間層13的樹脂材料。被塗佈構成中間層13之組成物的透光性基材12可使用上述各種樹脂薄膜,但是在擠出成形時,在機械方向以低倍率延伸的樹脂薄膜較佳。藉由在機械方向(透光性基材12之擠出成形時之擠出方向)之延伸,可確保透光性基材12之平坦性,因此可使形成於該透光性基材12上之中間層13
均勻化。
其後,將含有透光性基材12及形成於透光性基材12上之中間層13的層合基材11,在加熱至玻璃轉化溫度以上的狀態下,在與機械方向正交的橫方向進行延伸。如上述,橫方向之延伸倍率相較於縱方向之延伸倍率變得非常大時,透光性基材12之延伸軸大概朝橫方向,舉一具體例為由聚酯對苯二甲酸酯薄膜所構成之透光性基材12的慢軸,大概於橫方向延伸。而中間層13係僅在橫方向被延伸。因此,中間層13即使以相較於透光性基材12,更難賦予雙折射性之樹脂材料所形成,也可賦予某程度之與透光性基材12之雙折射性對應之各向異性的雙折射性。
依據以上的方法時,藉由對透光性基材12賦予雙折射性用的延伸加工,不僅對於透光性基材12,也可對於中間層13賦予雙折射性。此外,透光性基材12與中間層13被加熱的狀態下延伸,因此可得到提高透光性基材12與中間層13之黏著性的優點。
關於中間層13之各折射率n2、n2x、n2y、n2a、n2b(參照圖4及圖5),已如上述說明,透光性基材12之各折射率n1、n1x、n1y及功能層15之各折射率n3、n3x、n3y具有相關連,可適當設定。舉一例,透光性基材12為由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薄膜所構成,功能層15作為硬塗層的功能時,中間層13之上述折射率n2可設定為1.50~1.70,中間層13之上述折射率n2x可設定為
1.55~1.75,中間層13之上述折射率n2y可設定為1.45~1.65,中間層13之上述折射率n2a可設定為1.55~1.75,中間層13之上述折射率n2b可設定為1.45~1.65。
其次,說明功能層15及第2功能層17。功能層15及第2功能層17在層合體10中,試圖發揮某種功能的層,具體而言,例如有發揮硬塗佈性、抗反射性、抗靜電性或防污性等功能的層。如前述說明,層合體10所含之功能層的數可配合該層合體的用途等,可為一層以上之任意數。圖1所示之層合體10中,功能層15為形成於層合基材11之中間層13之一面上之硬塗層所構成。又,圖2所示之層合體10中,功能層15為形成於中間層13之一面上之硬塗層所構成,同時第2功能層17為形成於與硬塗層之中間層13相反側之面上的低折射率層所構成。以下說明作為功能層15之硬塗層、及作為第2功能層17之低折射率層。
硬塗層係用以提高光學薄膜之耐擦傷性的層,具體而言係以JIS K5600-5-4(1999)所規定之鉛筆硬度試驗(4.9N荷重),具有「H」以上之硬度的層較佳。硬塗層之一例為將含有光聚合性化合物之硬塗層用組成物塗佈於中間層13上,經乾燥後,塗膜狀之硬塗層用組成物照射紫外線等的光,使光聚合性化合物聚合(交聯)而製得。
此方法製得之硬塗層係光學等方性,而不具有面內雙折射性。所得之硬塗層之功能層15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可為1.45~1.65。硬塗層之膜厚(硬化時)為0.1~100μm,較佳為0.5~20μm之範圍。上述硬塗層的膜厚係藉由電子顯微鏡(SEM、TEM、STEM)觀察剖面進行測定的值。
光聚合性化合物例如有光聚合性單體、光聚合性寡聚物、或光聚合性聚合物,此等可適度調整使用。光聚合性化合物較佳為光聚合性單體與光聚合性寡聚物或光聚合性聚合物之組合。
光聚合性單體係重量平均分子量未達1000者。光聚合性單體較佳為具有2個(即2官能)以上之光聚合性官能基的多官能單體。本說明書中,「重量平均分子量」係溶解於THF等之溶劑後,藉由以往公知之凝膠滲透層析(GPC)法之聚苯乙烯換算所得的值。
2官能以上的單體,例如有三羥甲基丙烷三(甲基)丙烯酸酯、三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二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二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季戊四醇三(甲基)丙烯酸酯、季戊四醇四(甲基)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六(甲基)丙烯酸酯、1,6-己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新戊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三羥甲基丙烷三(甲基)丙烯酸酯、二(三羥甲基)丙烷四
(甲基)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五(甲基)丙烯酸酯、三季戊四醇八(甲基)丙烯酸酯、四季戊四醇十(甲基)丙烯酸酯、異氰尿酸三(甲基)丙烯酸酯、異氰尿酸二(甲基)丙烯酸酯、聚酯三(甲基)丙烯酸酯、聚酯二(甲基)丙烯酸酯、雙酚二(甲基)丙烯酸酯、二丙三醇四(甲基)丙烯酸酯、金剛烷基二(甲基)丙烯酸酯、異冰片基二(甲基)丙烯酸酯、二環戊烷二(甲基)丙烯酸酯、三環癸烷二(甲基)丙烯酸酯、二(三羥甲基)丙烷四(甲基)丙烯酸酯、或使此等經PO、EO等改質者。
此等中,從獲得硬度高的防炫層之觀點而言,較佳為3官能以上的單體,例如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PETA)、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DPHA)、季戊四醇四丙烯酸酯(PETTA)、二季戊四醇五丙烯酸酯(DPPA)等。
光聚合性寡聚物係重量平均分子量為1000以上、未達10000者。光聚合性寡聚物較佳為二官能以上之多官能寡聚物。多官能寡聚物例如有聚酯(甲基)丙烯酸酯、胺基甲酸酯(甲基)丙烯酸酯、聚酯-胺基甲酸酯(甲基)丙烯酸酯、聚醚(甲基)丙烯酸酯、多元醇(甲基)丙烯酸酯、三聚氰胺(甲基)丙烯酸酯、異氰尿酸酯(甲基)丙烯酸酯、環氧基(甲基)丙烯酸酯等。
光聚合性聚合物係重量平均分子量為10000以上者,重量平均分子量較佳為10000以上、80000以下,更佳為10000以上、40000以下。重量平均分子量超過80000時,由於黏度較高,使塗佈適性降低,所得之光學層合體之外觀有可能變差之虞。上述多官能性聚合物例如有胺基甲酸酯(甲基)丙烯酸酯、異氰尿酸酯(甲基)丙烯酸酯、聚酯-胺基甲酸酯(甲基)丙烯酸酯、環氧基(甲基)丙烯酸酯等。
硬塗層用組成物除了上述微粒子及光聚合性化合物外,必要時可添加熱可塑性樹脂、熱硬化性樹脂、溶劑、聚合起始劑。硬塗層用組成物為了配合提高硬塗層之硬度,抑制硬化收縮,或控制折射率等,必要時可添加以往習知的分散劑、界面活性劑、抗靜電劑、矽烷偶合劑、增黏劑、抗著色劑、著色劑(顏料、染料)、消泡劑、平坦劑、難燃劑、紫外線吸收劑、黏著賦予劑、聚合抑制劑、抗氧化劑、表面改質劑、易滑劑等。
特別是從調整功能層15之折射率,滿足上述條件(a)及(b)之一方的觀點,在功能層形成用組成物(硬塗層形成用組成物)內可含有微小粒徑,例如100nm以下的粒子。舉一例,為了降低功能層15之折射率,因此功能層中可含有氧化矽或氟化鎂等之低折射率粒子,或為了提高功能層15之折射率,因此功能層中可含有氧化鈦或氧化鋯等之金屬氧化物粒子。
添加於硬塗層用組成物中之熱可塑性樹脂,較佳為非結晶性,且可溶於有機溶劑(尤其是可溶解複數種聚合物或硬化性化合物之共通溶劑)。特別是從透明性或耐候性的觀點而言,較佳為苯乙烯系樹脂、(甲基)丙烯酸系樹脂、脂環烯烴系樹脂、聚酯系樹脂、纖維素衍生物(纖維素酯類等)等。
添加於硬塗層用組成物中之熱硬化性樹脂,並無特別限制,例如有酚樹脂、脲樹脂、苯二甲酸二烯丙酯樹脂、三聚氰胺樹脂、胍胺樹脂、不飽合聚酯樹脂、聚胺基甲酸酯樹脂、環氧樹脂、胺基醇酸樹脂、三聚氰胺-脲共縮合樹脂、矽樹脂、聚矽氧烷樹脂等。
其次,低折射率層係來自外部之光(例如螢光燈、自然光等)在層合體10之表面反射時,達成降低其反射率之功能的層。上述低折射率層其折射率比硬塗層小,且比空氣大者。具體而言,低折射率層之折射率較佳為1.1~2.0之範圍內,更佳為1.2~1.8之範圍內,更佳為1.3~1.6之範圍內。低折射率層之折射率在上述範圍內時,可有效地防止映入於層合體10。又,低折射率層之折射率可為在低折射率層內,由層合體10之內部側往層合體10之表面側,折射率緩緩往空氣之折射率變化者。
上述低折射率層用的材料,只要是可形成具有上述折射率之低折射率層者時,即無特別限定,例如含有上述硬塗層形成用組成物所說明之樹脂材料較佳。又,上述低折射率層除上述樹脂材料外,藉由含有含聚矽氧共
聚合物、含氟共聚合體及含有微粒子,可調整折射率。上述含聚矽氧共聚合物例如有含有聚矽氧偏乙烯共聚合物。又,上述含氟共聚合物之具體例,例如有含有氟化偏乙烯與六氟丙烯之單體組成物進行共聚合而得的共聚合物。又,上述微粒子例如有二氧化矽微粒子、丙烯酸微粒子、苯乙烯微粒子、丙烯酸苯乙烯共聚合微粒子、具有空隙之微粒子。又,「具有空隙之微粒子」係指形成於微粒子之內部填充有氣體之構造及/或含有氣體之多孔質構造體,相較於微粒子原有之折射率,與微粒子中之氣體之占有率成反比,使折射率降低的微粒子。
又,在此顯示功能層15以硬塗層所構成,第2功能層17以低折射率層所構成的例,但是不限於此等例,層合體10除了硬塗層及低折射率層之至少一方外,或取代硬塗層及低折射率層之至少一方,也可含有耐電防止層、防眩層、防污層等具有其他功能的層。
防靜電層例如可在上述硬塗層形成用組成物中含有防靜電劑而形成。上述防靜電劑可使用以往公知者,例如可使用4級銨鹽等之陽離子性防靜電劑或摻雜錫之氧化銦(ITO)等之微粒子或導電性聚合物等。使用上述防靜電劑時,其含量係相對於全固形分之合計質量,較佳為1~30質量%。
又,防眩層例如可在上述硬塗層形成用組成物中含有防眩劑而形成。上述防眩劑無特別限定,可使用公知無機系或有機系之各種微粒子。上述微粒子之平均粒
徑無特別限定,一般而言為0.01~20μm程度即可。又,上述微粒子之形狀可為真球狀、楕圓形狀等任一,較佳為真球狀者。
上述微粒子係發揮防眩性者,較佳為透明性的微粒子。這種微粒子之具體例,無機系例如有二氧化矽珠粒,有機系例如有塑膠珠粒。上述塑膠珠粒之具體例,例如有苯乙烯珠粒(折射率1.60)、三聚氰胺珠粒(折射率1.57)、丙烯酸珠粒(折射率1.49)、丙烯酸-苯乙烯珠粒(折射率1.54)、聚碳酸酯珠粒、聚乙烯珠粒等。
上述防污層係擔任污物(指紋、水性或油性之油墨類、鉛筆等)不易附著於液晶顯示裝置之最表面,或即使附著也容易擦拭除去之功能的層。又,藉由形成上述防污層,對於液晶顯示裝置可改善防污性與耐擦傷性。上述防污層例如可藉由含有防污染劑及樹脂之組成物而形成。
上述防污染劑主要目的係防止液晶顯示裝置之最表面之污染者,可將耐擦傷性賦予液晶顯示裝置。上述防污染劑例如有氟系化合物、矽系化合物、或此等混合化合物。更具體而言,例如有2-全氟辛基乙基三胺基矽烷等之具有氟烷基之矽烷偶合劑等,特佳為使用具有胺基者。上述樹脂無特別限定,例如有上述硬塗層形成用組成物所例示的樹脂材料。
上述防污層例如可形成於上述硬塗層上。特佳為防污層形成於最表面。上述防污層例如也可藉由將防
污性能賦予硬塗層本身來代替。
第1實施形態,依據以上說明之層合體10時,可在功能層15與透光性基材12之間設置中間層13。調整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中間層13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功能層15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及中間層13之厚度t[nm]滿足上述條件(a)及條件(b)之中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c1)~(c5)之至少一者。結果可有效降低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的反射的光Lr1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的反射光Lr2重疊所成的合成反射光Lr的光強度(振幅)。因此,可有效地使層合體10之表面反射的光與在層合體10之內部反射的光之干涉所造成可辨識的干涉條紋變得不明顯。
又,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中間層13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功能層15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調整為滿足上述條件(a)及條件(b)之中之一方,在透光性基材12與功能層15之間,不存在折射率大幅變化的光學界面。換言之,在透光性基材12與功能層15之間,不存在因折射率差較大,因此反射率變高的界面。因此,可有效地防止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內,但是光會到達透光性基材12而反射。藉此,可有效地使層合體10之表面反射的光與在層合體10之內
部反射的光之干涉所造成可辨識的干涉條紋變得不明顯。
又,藉由將透光性基材12之延遲設定在3000nm以上,可使彩虹斑變得不明顯。因此,依據在此說明的層合體10時,可有效地使彩虹斑及干涉條紋之兩方變得不明顯。此外,也適合透過太陽眼鏡之觀賞。
又,中間層13藉由底層來實現時,不會產生實質的材料費之增加或製造步驟之增加等,可確保上述有用的作用效果。
層合體10例如可組裝於偏光板20中使用。圖7為組裝於圖所示之層合體10的偏光板20的概略構成圖。如圖7所示,偏光板20具備有層合體10、偏光元件21及保護膜22。偏光元件21係形成於與層合基材11之功能層15之面相反側之面上。保護膜22係設置於與設置有偏光元件21之層合體10之面相反側之面上。保護膜22亦可為相位差薄膜。
偏光元件21例如有以碘等染色、經延伸之聚乙烯醇薄膜、聚乙烯甲縮醛薄膜、聚乙烯乙縮醛薄膜、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系皂化薄膜等。
層合體10及偏光板20可組裝於液晶顯示面板中使用。圖7為組裝有圖1所示之層合體10及圖6所示之偏
光板20的液晶顯示面板30之概略構成圖。
圖7所示之液晶顯示面板具有自光源側(背光板單元側)朝向觀察者側依序層合三乙醯基纖維素薄膜(TAC薄膜)等之保護薄膜31、偏光元件32、相位差薄膜33、接著劑層34、液晶胞(cell)35、接著劑層36、相位差薄膜37、偏光元件21、層合體10的構造。液晶胞35為在兩片玻璃基材間配置液晶層、配向膜、電極層、彩色濾光片等者。
相位差薄膜33、37例如有三乙醯基纖維素膜或環烯烴聚合物膜。相位差薄膜37亦可與保護膜22相同者。構成接著劑層34、36之接著劑,例如有感壓接著劑(PSA)。
層合體10、偏光板20、液晶顯示面板30可組裝於圖像顯示裝置中使用。圖像顯示裝置例如有液晶顯示器(LCD)、陰極射線管顯示裝置(CRT)、電漿顯示器(PDP)、電致發光顯示器(ELD)、場發射顯示器(FED)、觸控面板、平板PC、電子紙等。圖8為組裝有圖1所示之層合體10、圖6所示之偏光板20、及圖7所示之液晶顯示面板30之圖像顯示裝置40之一例的液晶顯示器的概略構成圖。
圖8所示之圖像顯示裝置40為液晶顯示器。圖像顯示裝置30係由背光單元41與比背光單元41更靠
近觀察者側配置之具備層合體10之液晶顯示面板30所構成。背光單元41可使用習知之背光單元。
又,上述層合體10係作為上述用途以外的用途,可構成觸控面板感測器及觸控面板之一部份。圖9係組裝有圖1所示之層合體10之觸控面板感測器50及觸控面板裝置55之概略構成圖。
如圖9所示,觸控面板感測器50具有層合體10與感測器電極51。感測器電極51係形成於與形成有層合基材11之功能層15之面相反側之面上。觸控面板裝置55具有觸控面板感測器50、及以電連接觸控面板感測器50之感測器電極51的控制裝置53。控制裝置53係依據配合功能層15上之接觸位置變化的電流值,檢測接觸位置而構成者。
圖9所示之觸控面板裝置55舉一例為構成表面型之靜電容量方式的觸控面板。因此,感測器電極51係以面狀形成,感測器電極51之四角與控制裝置53導通。觸控面板裝置55及觸控面板感測器50不限於圖9所示之例,可以投影型之靜電容量方式所構成,或以電阻膜方式所構成。
上述層合體10可用於避免干涉條紋發生之各種用
途。例如層合體10可作為時鐘、計測表類等之機器的顯示部的窗材使用。
其次說明本發明之第2實施形態。圖10係本發明之第2實施形態的說明圖。圖10係對應圖3之第2實施形態的圖,在第2實施形態之層合體內反射之光的波形的說明圖。此外,第2實施形態係層合體之各層之折射率的關係及中間層之厚度,與上述第1實施形態不同,其他可與上述第1實施形態相同所構成。又,關於層構成之圖1、圖2、圖6~圖9在第2實施形態中為共通的圖面。以下說明之第2實施形態之各構成,使用對於第1實施形態之對應的構成所用的符號相同符號,在此省略與第1實施形態重複的說明。
首先,說明第2實施形態之層合體10之全體構成。如圖1所示,第2實施形態之層合體10係與第1實施形態同樣,具有層合基材11與形成於層合基材11之一面上的功能層15。層合基材11係具有透光性基材12及與透光性基材12層合之中間層13。層合體10內,中間層13係位於透光性基材12與功能層15之間。換言之,功能層15係由中間層13側,層合於層合基材11。圖示例中,層
合基材11內,中間層13係形成於透光性基材12之一面上。換言之,層合體10係依序含有透光性基材12、中間層13、功能層15之三層所構成,中間層13係與透光性基材12及功能層15鄰接配置,分別於透光性基材12及功能層15之間形成界面。
又,圖2係表示圖1所示之層合體之一變形例的層合體。圖2所示之層合體10係在不與功能層15之層合基材11對面之側的面上形成有第2功能層17的方面,與圖1之層合體不同。圖1所示之層合體10中,功能層15可為由形成於層合基材11之一面上之硬塗層所構成。此外,圖2所示之層合體10中,功能層15可由形成於層合基材11之一面上之硬塗層所構成,同時第2功能層17可由形成於與硬塗層之層合基材11相反側面上之低折射率層所構成。
在此說明的層合體10係滿足以下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至少滿足以下條件(q1)。
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
0<t<λmax/(12×n2)...條件(q1)
其中條件(o)~(q1)及後述的條件(q2)~(q6)中,「n1」係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係中間層13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係功能層15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又,條件(q1)及後述之條件(q2)~(q6)中,「λmax」係可見光之最長波長
[nm],「λmin」係可見光之最短波長[nm],「t」係中間層13之厚度[nm]。面內之平均折射率係指沿著成為對象之薄片狀之層之其薄單面延伸之互相正交之二個方向之折射率的平均值。成為對象的層為光學等方性時,沿著該層之薄片面之各方向中之折射率為相同。其中,成為對象之層為光學各向異性時,沿著該層之薄片面之各方向中之折射率不相同。
「薄片面(薄膜面、板面)」係指成為對象之薄膜狀(薄膜狀、板狀)之構件,以整體上且大局面上來看時,與成為對象之薄膜狀構件之平面方向一致的面。以一實施形態說明的層合體10中,透光性基材12之薄片面、中間層13之薄片面、功能層15之薄片面、第2功能層17之薄片面、層合基材11之薄片面、及層合體10之薄片面互相平行。
第2實施形態中,各層之面內中之各方向的折射率、各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n2,n3、中間層13之厚度(硬化時)t可使用第1實施形態說明的方法測定。
藉由層合體10,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至少滿足條件(q1)時,可有效地抑制在層合體10產生干涉條紋。其中,成為不可見化對象的干涉條紋係由功能層15側往圖1之層合體10的光(圖10之光Li)之中在功能層15之表面的反射光與由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圖10之光Lr)之干涉所產生的干涉條
紋。同樣地,由第2功能層17側往圖2之層合體10的光之中在第2功能層17之表面的反射光或第2功能層17與功能層15之界面的反射光與由層合基材11之反射光之干涉所產生的干涉條紋也成為不可見化對象的干涉條紋。其中,由層合基材11的反射光係指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的反射光(圖10之光Lr1)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的反射光(圖10之光Lr2)。
如以下說明,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q1)時,關於可見光區域所含之至少一部分之波長區域的光,可有效地降低使層合體10之內部由功能層15側向層合基材11側,在層合基材11反射,返回功能層15側之光的強度。換言之,藉由降低引起干涉條紋之原因之光的強度,可使可見光區域所含之至少一部分之波長區域的光所造成之干涉條紋不明顯。
使層合體所產生之干涉條紋不可見化的方法,例如有藉由設置混合存在區域,使層合體內之界面模糊的方法及在層合體表面形成凹凸的方法。但是如上述,設置混合存在區域的方法,為了確保層合體10的強度,必須增加功能層之厚度。因此,採用此手法時,材料費增加,而產生層合體10之製造成本上昇的不理想狀態。又,採用層合體10表面形成凹凸的方法時,介隔於層合體10觀察之圖像之畫質劣化。具體而言,畫面產生白濁感,降低對比,圖像之光澤或光輝消失。
對此,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
同時滿足條件(q1)的層合體10,不需要設置混合存在區域及不需要增加功能層之厚度。又,以中間層13為一例,例如由易接著層等之底(primer)層所構成時,僅以干涉條紋對策為目的,在層合體10不需要設置追加的層,也不會發生成本面之缺點。又,設置混合存在區域本身困難的聚酯基材,可作為透光性基材12使用。由聚酯基材所構成之透光性基材12在成本面或安定性等,非常優異。
此外,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q1)之層合體10,不需要引起擴散,因此表面表持平滑,同時可有效地防止干涉條紋之發生。因此,介隔於層合體10觀察之圖像的畫質不會受到不良影響,可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換言之,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q1)之層合體10,對顯示圖像賦予光澤、光輝,及可防止白濁感及干涉條紋之發生。
在此,參照圖10說明,藉由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q1)之層合體10所展現之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換言之,抑制干涉條紋之發生、即干涉條紋被目視確認的功能,更換言之,使干涉條紋不明顯的功能。
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時,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係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中之一方
的界面,自由端反射,另一方的界面以固定端反射。圖10所示之層合體10,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中之條件(p),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固定端反射使相位偏離π[rad],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自由端反射維持相位。
如圖10所示的例,表示沿著層合體10之法線方向nd的剖面。圖10係表示對於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入射光Li、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反射的反射光Lr1、在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反射的反射光Lr2、及以反射光Lr1及反射Lr2之合成的合成反射光Lr,在某瞬間的振動狀態。如圖10所示,使x軸在層合體10之法線方向延伸,y軸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延伸,以設定xy座標時,各光Li、Lr1、Lr2、Lr之波形,各自以下式(8)~(11)表示。下式(8)~(11)中,「λ」係光之波長[nm]。
Yi=sin((x×n3/λ)×2π)...式(8)
Yr1=sin((x×n3/λ)×2π)...式(9)
Yr2=-sin(((x×n3/λ)+(2t×n2/λ))×2π)...式(10)
Yr=-2.sin(2t×n2×π/λ).cos(((x×n3/λ)+(t×n2/λ))×2π)...式(11)
換言之,由引起干涉條紋之層合基材11的合成反射光Lr之強度係以表示之該光之波形的振幅之「2.cos(2t.n2.π/λ)」表示。干涉條紋係合成反射光Lr之強
度越弱時,變得越不明顯。因此,滿足合成反射光Lr之振幅成為未達最大值(「2」)之一半分(未達「1」)的下式(12)時,從使因波長λ之光產生之干涉條紋不明顯的觀點,係成為較佳的狀況,滿足振幅超過最大值之一半之下式(13)時,使因波長λ之光所造成之干涉條紋不明顯的觀點,係成為不佳的狀況。
t<λ/(12×n2)...式(12)
t>λ/(12×n2)...式(13)
由以上可知,滿足條件(p)及條件(q1)時,可有效防止含有可見光最長波長之光之至少一部分之可見光波長區域的光,以干涉條紋被辨識。換言之,關於至少一部分的可見光,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
又,對於替換條件(p),在滿足條件(o)及條件(q1)時,關於含有可關於至少一部分之可見光波長區域的光,也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滿足條件(o)時,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之光係在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自由端反射,相位偏離π[rad],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自由端反射維持相位。因此,對於圖10之入射光Li,僅π[rad]相位延遲的光,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滿足條件(o)及條件(q1)的層合體10時,層合基材11的反射光呈現如圖10所示之反射光Lr1、Lr2、Lr同樣的波形。由此點可知,即使取代條件(p),滿足條件(o)及條件(q1)的情形時,關於至少一部分的可見光,也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
可見化。
由以上可知,滿足上述條件(o)及(p)之一方及條件(q1)時,可有效防止含有可見光最長波長之光之至少一部分之可見光波長區域的光,以干涉條紋被辨識。換言之,滿足上述條件(o)及(p)之一方及條件(q1)時,關於至少一部分之可見光,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更換言之,滿足上述條件(o)及(p)之一方及條件(q1)時,可期待發現觀察者可感知之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使干涉條紋不明顯的功能)。
由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的觀點,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q2)較佳。
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
0<t<((λmin+λmax)/2)/(12×n2)...條件(q2)
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q2)時,對於佔有可見光區域(visual light range)之一半以上之波長區域的光,可有效地發揮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換言之,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q2)時,可有效地使可見光區域中之一半以上之波長區域的光所引起的干涉條紋不可見化。
此外,從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的觀點,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q3)更佳。
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
0<t<(λmin/2)/(12×n2)...條件(q3)
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q3)時,對於可見光區域中之全區域的光,可有效地發揮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的功能。換言之,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q3)時,可有效地防止所有顏色之干涉條紋被辨識。
又,依據JISZ8120之定義時,可見光波長區域的最長波長λmax係830nm,可見光波長區域的最短波長λmin可為360nm。
又,從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的觀點,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q4)或條件(q5)也有效。
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
0<t[nm]<555/(12×n2)...條件(q4)
0<t[nm]<507/(12×n2)...條件(q5)
國際照明委員會(CIE)報告對於可見光區域內之各波長區域的光,人的感度不同。依據國際照明委員會(CIE)時,順應明亮場所時,人最容易感受的光波長為555nm,順應暗場所時,人最容易感受的光波長為507nm。因此,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及條件
(q4)時,對於明亮處,人最容易感知之波長區域的光,可有效發揮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換言之,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及條件(q4)時,可有效防止在明亮處,可被辨識之干涉條紋。此外,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及條件(q5)時,不僅對於明亮處,人最容易感知之波長區域的光,且對於暗處,人最容易感知之波長區域的光,可有效發揮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換言之,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及條件(q5)時,可有效防止在明亮處及暗處,干涉條紋被辨識。
此外,本件發明人等精心實験結果,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以下條件(q6)時,即使注意觀察,也可非常有效地抑制干涉條紋被辨識。
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
3≦t[nm]≦30...條件(q6)
又,不僅上述式(12),且滿足使用自然數k之下式(12’)時,在不使因波長λ之光所造成之干涉條紋不明顯的觀點,也為優異的狀況。滿足式(12’)時,相較於滿足式(12)的情況,僅是反射光Lr2之光路變長(λ×k)/(2×n2)[nm],合成反射光Lr之波形未產生變化。因此,滿足式(12’)的情形,可期待與滿足式(12)的情形,同樣的作用效果。
-λ/(12×n2)<t-(k×λ)/(2×n2)<λ/(12×n2)...式(12’)
因此,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及條件(q1’)時,可期待與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及條件(q1)時,同樣的作用效果。
-λmax/(12×n2)<t-(k×λmax)/(2×n2)<λmax/(12×n2)...條件(q1’)
又,對於條件(q2)~條件(q5)也同樣的理由,取代此等條件(q2)~條件(q5),當滿足以下條件(q2’)~條件(q5’)時,也可期待與滿足以下條件(q2)~條件(q5)時,同樣的作用效果。
-((λmin+λmax)/2)/(12×n2)<t-(k×((λmin+λmax)/2))/(2×n2)<((λmin+λmax)/2)/(12×n2)...條件(q2’)
-λmin/(12×n2)<t-(k×λmin)/(2×n2)<λmin/(12×n2)...條件(q3’)
-555/(12×n2)<t-(k×555)/(2×n2)<555/(12×n2)...條件(q4’)
-507/(12×n2)<t-(k×507)/(2×n2)<507/(12×n2)...條件(q5’)
但是取代條件(q1)~條件(q5),滿足條件(q1’)~條件(q5’),意味著中間層13之厚度t[nm]增加。因此,從材料費的觀點,相較於滿足條件(q1’)~條件(q5’)時,滿足條件(q1)~條件(q5)較佳。
但是在以往技術欄也有說明,最近,有時透光性基材12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的情形。透光性基材12具有面內之雙折射率時,沿著透光性基材12之薄片面之面內中之各方向的折射率產生變化。此外,為了有效發揮上述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時,因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不僅滿足上述式(o)及(p)之一方,且滿足以下條件(r)及(s)之一方者較佳。
n1y>n2、且n2<n3...條件(r)
n1x<n2、且n2>n3...條件(s)
其中,條件(s)中之「n1x」係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方向,即慢軸方向中之折射率的值。而條件(r)中之「n1y」係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中之最小折射率方向,即快軸方向中之折射率的值。
滿足式(r)及條件(s)之一方時,不僅因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且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全部方向中之折射率narb,滿足以下條件(t)及條件(u)之一方。
narb>n2、且n2<n3...條件(t)
narb<n2、且n2>n3...條件(u)
滿足條件(t)及條件(u)之一方時,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慢軸方向,產生振動之偏光成分之光及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快軸方向,產生振動之偏光成分之光之兩方,關於相位偏離,彼此以同樣條件,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產生反射,且關於相位偏離,彼此以同樣條件,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產生反射。換言之,滿足條件(t)及條件(u)之一方時,由功能層15側往層合基材11側,行進層合體10內的光,不依該光之偏光狀態,而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之一方的界面,進行自由端反射、另一方的界面進行固定端反射。因此,滿足條件(t)及條件(u)之一方時,不依偏光狀態,可非常有效
地發揮上述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
然而,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但是未同時滿足條件(t)及條件(u)之兩方時,由功能層15側往層合基材11側行進層合體10內之光的一部份,依存於該光之偏光狀態,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並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之兩方,進行自由端反射或固定端反射。對於這種光,無法有效地發揮上述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但是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時,而未滿足條件(t)及條件(u)兩方的狀況,對於比由功能層15側往層合基材11側行進層合體10內之更多的光,可有效地發揮使上述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換言之,滿足條件(o)及條件(p)之一方,同時滿足上述條件(q1)~(q6)之任一者時,對於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的光,主要影響上述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可有效地使干涉條紋變得不明顯。
又,從可更有效發揮上述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的觀點,採取功能層15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與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接近的值較佳,最佳為功能層15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及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相等。本件發明人等精心研究結果,滿足以下條件(v)時,更能有效地發揮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
|n1-n3|≦0.03...條件(v)
其次,透光性基材12具有透光性時,即無特別限定,滿足關於其折射率之上述條件所構成。例如透光性基材12可與第1實施形態說明之透光性基材同樣。
其次,詳述中間層13。中間層13係因滿足關於其厚度t[nm]及其面內之平均折射率n2之上述條件,可使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的反射光Lr1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的反射光Lr2重疊所成之合成反射光Lr的光強度(振幅)降低,抑制因合成反射光Lr所造成之干涉條紋被辨識。中間層13只要是滿足關於厚度t[nm]及面內之平均折射率n2的上述條件時,即無特別限定。
換言之,中間層13之厚度,從使干涉條紋不可見化的觀點,可設定為滿足上述條件(q1)~(q6)之任一者。又,中間層13之厚度,從使膜厚之均勻化的觀點,較佳為3nm以上。此外,中間層13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可設定為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中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q1)~(q6)之任一,例如可設定為1.40以上、1.80以下。
其次,說明功能層15及第2功能層17。功能層15及第2功能層17在層合體10中,試圖發揮某種功能的
層,且滿足關於該折射率之上述條件所構成。功能層15及第2功能層17,具體而言,例如有發揮硬塗佈性、抗反射性、抗靜電性或防污性等功能的層。如前述說明,層合體10所含之功能層的數可配合該層合體的用途等,可為一層以上之任意數。圖1所示之層合體10中,功能層15為形成於層合基材11之中間層13之一面上之硬塗層所構成。又,圖2所示之層合體10中,功能層15為形成於中間層13之一面上之硬塗層所構成,同時第2功能層17為形成於與硬塗層之中間層13相反側之面上的低折射率層所構成。作為功能層15之硬塗層、及作為第2功能層17之低折射率層,各自可與第1實施形態說明之硬塗層及低折射率層同樣。
如上述,從可更有效發揮上述干涉條紋不可見化功能的觀點,功能層15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與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調整為接近的值或相等,或滿足條件(v)較佳。
|n1-n3|≦0.03...條件(v)
此外,從調整功能層15之折射率的觀點,功能層形成用組成物(硬塗層形成用組成物)內可含有微小粒徑,例如100nm以下的粒子。舉一例,為了降低功能層15之折射率,因此功能層中可含有氧化矽或氟化鎂等之低折射率粒子,或為了提高功能層15之折射率,因此功能層中可含有氧化鈦或氧化鋯等之金屬氧化物粒子。
依據第2實施形態中,以上說明的層合體10時,可在功能層15與透光性基材12之間設置中間層13。調整透光性基材12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中間層13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功能層15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及中間層13之厚度t[nm]滿足上述條件(o)及條件(p)之中之一方,同時滿足條件(q1)~(q6)之至少一者。結果可有效降低由功能層15側入射於層合體10,在功能層15與中間層13之界面的反射的光Lr1及中間層13與透光性基材12之界面的反射光Lr2重疊所成的合成反射光Lr的光強度(振幅)。因此,可有效地使層合體10之表面反射的光與在層合體10之內部反射的光之干涉所造成可辨識的干涉條紋變得不明顯。
又,與第1實施形態同樣,藉由將透光性基材12之延遲設定在3000nm以上,可使彩虹斑變得不明顯。因此,依據在此說明的層合體10時,可有效地使彩虹斑及干涉條紋之兩方變得不明顯。此外,也適合透過太陽眼鏡之觀賞。
又,中間層13藉由底層來實現時,不會產生實質的材料費之增加或製造步驟之增加等,可確保上述有用的作用效果。
第2實施形態之層合體10與第1實施形態之層合體
同樣,例如可組裝於偏光板20(參照圖6)、液晶顯示面板30(參照圖7)、圖像顯示裝置40(參照圖8)、觸控面板感測器50(參照圖9)、觸控面板裝置55(參照圖9)來使用。其他的用途,例如層合體10可用於避免干涉條紋之發生之各種用途。例如層合體10可作為鐘錶、計測表類等之機器顯示部的窗材使用。
為了詳細說明本發明,以下舉實施例說明,但是本發明不限於此等記載。
首先,說明關於上述第1實施形態的「第1實施例」。
如下述所示之組成,以調配各成分得到功能層用組成物。
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DPHA)(日本化藥公司製):100質量份
聚合起始劑(製品名「Irgacure184」、BASF Japan公司製):5質量份
聚醚改質聚矽氧(製品名「TSF4460」、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s公司製):0.025質量份
甲苯:120質量份
甲基異丁酮(MIBK):60質量份
測定藉由上述組成之功能層用組成物1所形成之硬化塗膜的單獨折射率,測得1.52。
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DPHA)(日本化藥社製):100質量份
氧化鈦微粒子(製品名「TTO51(C)、石原產業製):30質量份
分散劑(製品名DISPERBYK 163、BYK-Chemie.Japan公司製):5質量份
聚合起始劑(製品名「Irgacure184」、BASF Japan公司製):5質量份
聚醚改質聚矽氧(製品名「TSF4460」、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s公司製):0.025質量份
甲基異丁酮(MIBK):220質量份
測定藉由上述組成之功能層用組成物1所形成之硬化塗膜的單獨折射率,測得1.75。
如下述所示之組成,以調配各成分得到中間層用組成物。
聚酯樹脂之水分散體(固形分60%):28.0質量份
水:72.0質量份
測定藉由上述組成之中間層用組成物1所形成之硬化塗膜的單獨折射率,測得1.57。
聚酯樹脂之水分散體(固形分60%):20質量份
氧化鈦微粒子之水分散液(固形分20%):10質量份
水:70質量份
測定藉由上述組成之中間層用組成物所形成之硬化塗膜的單獨折射率,測得1.70。
將熔融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以290℃熔融,通過薄膜形成模,擠出成薄膜狀,密著於經水冷冷卻之旋轉急冷滾筒上冷卻,製作未延伸薄膜。將此未延伸薄膜使用二軸延伸試驗裝置(東洋精機製),以120℃預熱1分鐘後,以120℃延伸成延伸倍率3.5倍後,將中間層用組成物1使用輥塗佈機均勻塗佈於其兩面。接著,此塗佈薄膜以95℃乾燥,在與其延伸方向成90度的方向,以延伸倍率1.5倍進行延伸,得到延遲=4800nm、膜厚=80μm、n1x=1.68、n1y=1.62、平均折射率1.65之聚酯基材。又,中間層之膜
厚為90nm。
然後,在形成後的中間層上,使用棒塗佈機塗佈功能層用組成物1,以70℃乾燥1分鐘,除去溶劑形成塗膜。其次,使用紫外線照射裝置[Fusion UV systems Japan公司製:H valve(商品名)]對於該塗膜,以照射量150mJ/cm2照射紫外線,形成乾燥硬化後之膜厚6.0μm的功能層,製造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67nm外,與實施例1同樣製造實施例2之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115nm外,與實施例1同樣製造實施例3之層合體。
除使用中間層用組成物2取代中間層用組成物1,使用功能層用組成物2取代功能層用組成物1外,與實施例1同樣製造實施例4之層合體。中間層之膜厚為80nm。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62nm外,與實施例4同樣製造實施例5之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105nm外,與實施例4同樣製造實施例6之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30nm外,與實施例1同樣製造比較例1之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140nm外,與實施例1同樣製造比較例2之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30nm外,與實施例4同樣製造比較例3之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140nm外,與實施例4同樣製造比較例4之層合體。
以下述基準評價干涉條紋之有無。樣品(sample)係將塗佈面之相反側以黑色油墨塗佈,將三波長螢光光燈照
射塗佈面,以觀察反射來評價。評價基準係如以下設定的評價結果,如表1所示。
A:注意觀察,但是未確認干涉條紋之發生。
B:注意觀察時,觀察到實際使用上不成問題之非常輕微的干涉條紋。
C:明顯觀察到干涉條紋。
首先,說明關於上述第2實施形態的「第2實施例」。
如下述所示之組成,以調配各成分得到功能層用組成物。
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DPHA)(日本化藥公司製):35質量份
含有氧化鋯微粒子之硬塗佈組成物(製品名「DeSolite Z7404」、JSR公司製):110質量部
聚合起始劑(製品名「Irgacure184」、BASF Japan公司製):5質量份
聚醚改質聚矽氧(製品名「TSF4460」、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s公司製):0.025質量份
甲苯:100質量份
甲基異丁酮(MIBK):40質量份
測定藉由上述組成之功能層用組成物3所形成之硬化塗膜的單獨折射率,測得1.65。
如下述所示之組成,以調配各成分得到中間層用組成物。
聚酯樹脂之水分散體(固形分60%):28.0質量份
水:72.0質量份
測定藉由上述組成之中間層用組成物3所形成之硬化塗膜的單獨折射率,測得1.57。
聚酯樹脂之水分散體(固形分60%):20質量份
氧化鈦微粒子之水分散液(固形分20%):10質量份
水:70質量份
測定藉由上述組成之中間層用組成物4所形成之硬化塗膜的單獨折射率,測得1.70。
將熔融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以290℃熔融,通過薄膜形成模,擠出成薄膜狀,密著於經水冷冷卻之旋轉急冷滾筒上冷卻,製作未延伸薄膜。將此未延伸薄膜使用二軸延伸試驗裝置(東洋精機製),以120℃預熱1分鐘後,以120℃延伸成延伸倍率3.5倍後,將中間層用組成物3使用輥塗佈機均勻塗佈於其兩面。接著,此塗佈薄膜以95℃乾燥,在與其延伸方向成90度的方向,以延伸倍率1.5倍進行延伸,得到延遲=4800nm、膜厚=80μm、n1x=1.68、n1y=1.62、平均折射率1.65之聚酯基材。又,中間層之膜厚為20nm。
然後,在形成後的中間層上,使用棒塗佈機塗佈功能層用組成物3,以70℃乾燥1分鐘,除去溶劑形成塗膜。其次,使用紫外線照射裝置[Fusion UV systems Japan公司製:H valve(商品名)]對於該塗膜,以照射量150mJ/cm2照射紫外線,形成乾燥硬化後之膜厚6.0μm的功能層,製造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30nm外,與實施例7同樣製造實施例8之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40nm外,與實施例7同樣製造實施例9之層合體。
除使用中間層用組成物4取代中間層用組成物3外,與實施例7同樣製造實施例10之層合體。中間層之膜厚為18nm。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30nm外,與實施例10同樣製造實施例11之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35nm外,與實施例10同樣製造實施例12之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70nm外,與實施例7同
樣製造比較例5之層合體。
除了將中間層之膜厚設定為70nm外,與實施例10同樣製造比較例6之層合體。
以下述基準評價干涉條紋之有無。樣品(sample)係將塗佈面之相反側以黑色油墨塗佈,將三波長螢光光燈照射塗佈面,以觀察反射來評價。評價基準係如以下設定的評價結果,如表2所示。
A:注意觀察,但是未確認干涉條紋之發生。
B:注意觀察時,觀察到實際使用上不成問題之非常輕微的干涉條紋。
C:明顯觀察到干涉條紋。
Claims (17)
- 一種層合體,其特徵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者,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可見光之最長波長λmax[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0<t<λmax/(12×n2)...條件(q1)所成之條件(q1)。
- 一種層合體,其特徵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者,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可見光之最短波長λmin[nm]、可見光之最長波長λmax[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0<t<((λmin+λmax)/2)/(12×n2)...條件(q2)所成之條件(q2)。
- 一種層合體,其特徵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者,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可見光之最短波長λmin[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0<t<λmin/(12×n2)...條件(q3)所成之條件(q3)。
- 一種層合體,其特徵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 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者,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0<t<555/(12×n2)...條件(q4)所成之條件(q4)。
- 一種層合體,其特徵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者,前述中間層之厚度t[nm]、及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滿足0<t<507/(12×n2)...條件(q5) 所成之條件(q5)。
- 一種層合體,其特徵係具備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鄰接,被層合於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中間層;與前述中間層鄰接,由前述透光性基材之相反側,被層合於前述中間層的功能層;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1、前述中間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n2、且n2<n3...條件(o) n1<n2、且n2>n3...條件(p)所成之條件(o)及條件(p)之任一者,前述中間層之厚度為3nm以上、30nm以下。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中任一項之層合體,其中前述透光性基材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前述透光性基材之面內中之最大折射率的方向,即慢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x、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前述慢軸方向正交之快軸方向中之折射率n1y、前述中間層面內之平均折射率n2、及前述功能層之面內的平均折射率n3滿足n1y>n2、且n2<n3...條件(r) n1x<n2、且n2>n3...條件(s)所成之條件(r)及(s)之任一者。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中任一項之層合體,其中前述透光性基材具有面內之雙折射性,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延遲為3000nm以上。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之層合體,其中前述透光性基材為聚酯基材。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中任一項之層合體,其中前述功能層為硬塗層。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中任一項之層合體,其中再具備有設置於前述功能層之前述中間層側之相反側的第2功能層。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之層合體,其中前述第2功能層為具有比前述功能層低之折射率的低折射率層。
- 一種偏光板,其特徵係具備偏光元件及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中任一項之層合體。
- 一種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徵係具備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中任一項之層合體。
- 一種圖像顯示裝置,其特徵係具備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中任一項之層合體。
- 一種觸控面板感測器,其特徵係具備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中任一項之層合體、及與前述層合體接合之感測器電極。
- 一種觸控面板裝置,其特徵係具備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之觸控面板感測器。
Applications Claiming Priority (4)
App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Title |
---|---|---|---|
JP2012192371A JP6048010B2 (ja) | 2012-08-31 | 2012-08-31 | 積層体、偏光板、液晶パネル、タッチパネルセンサ、タッチパネル装置および画像表示装置 |
JP2012-192371 | 2012-08-31 | ||
JP2012192323A JP6048009B2 (ja) | 2012-08-31 | 2012-08-31 | 積層体、偏光板、液晶パネル、タッチパネルセンサ、タッチパネル装置および画像表示装置 |
JP2012-192323 | 2012-08-31 |
Publications (2)
Publication Number | Publication Date |
---|---|
TW201908829A TW201908829A (zh) | 2019-03-01 |
TWI656387B true TWI656387B (zh) | 2019-04-11 |
Family
ID=50183651
Family Applications (2)
Application Number | Title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
TW107140886A TWI656387B (zh) | 2012-08-31 | 2013-08-30 | Laminated body, polarizing plate, liquid crystal panel, touch panel sensor, touch panel device and image display device |
TW102131301A TWI654085B (zh) | 2012-08-31 | 2013-08-30 | Laminated body, polarizing plate, liquid crystal panel, touch panel sensor, touch panel device and image display device |
Family Applications After (1)
Application Number | Title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
TW102131301A TWI654085B (zh) | 2012-08-31 | 2013-08-30 | Laminated body, polarizing plate, liquid crystal panel, touch panel sensor, touch panel device and image display device |
Country Status (3)
Country | Link |
---|---|
KR (1) | KR101982377B1 (zh) |
TW (2) | TWI656387B (zh) |
WO (1) | WO2014034846A1 (zh) |
Families Citing this family (2)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KR102398049B1 (ko) * | 2017-06-13 | 2022-05-17 | 삼성디스플레이 주식회사 | 표시 장치 윈도우 및 이를 포함하는 표시 장치 |
TWM587775U (zh) * | 2019-07-07 | 2019-12-11 | 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具有像素結構的顯示裝置與指紋辨識晶片 |
Citations (3)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US20050249932A1 (en) * | 2004-05-04 | 2005-11-10 | Yongcai Wang | Polarizing plate laminated with an improved glue composition and a method of manufacturing the same |
JP2006163151A (ja) * | 2004-12-09 | 2006-06-22 | Bridgestone Corp | 反射防止フィルム及びこの反射防止フィルムを有するディスプレイ用フィルタ |
US20100157195A1 (en) * | 2007-06-29 | 2010-06-24 | Nitto Denko Corporation | Laminated polarizing plate, method for production thereof and liquid crystal display |
Family Cites Families (6)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JP2000137109A (ja) * | 1998-10-30 | 2000-05-16 | Shimadzu Corp | 回折格子を利用した反射防止デバイス |
JP2002156508A (ja) * | 2000-11-21 | 2002-05-31 | Fuji Photo Film Co Ltd | 光学フィルム、偏光板、及び画像表示装置 |
JP5458466B2 (ja) | 2007-01-10 | 2014-04-02 | ソニー株式会社 | 液晶表示装置および投射型液晶表示装置 |
JP2009150998A (ja) * | 2007-12-19 | 2009-07-09 | Sumitomo Chemical Co Ltd | 防眩フィルム、防眩性偏光板および画像表示装置 |
WO2011114900A1 (ja) | 2010-03-17 | 2011-09-22 | シャープ株式会社 | タッチセンサ付き表示装置 |
JP2012237928A (ja) * | 2011-05-13 | 2012-12-06 | Fujifilm Corp | 光学フィルム、偏光板、画像表示装置及び3d画像表示システム |
-
2013
- 2013-08-30 WO PCT/JP2013/073319 patent/WO2014034846A1/ja active Application Filing
- 2013-08-30 KR KR1020157002244A patent/KR101982377B1/ko active IP Right Grant
- 2013-08-30 TW TW107140886A patent/TWI656387B/zh active
- 2013-08-30 TW TW102131301A patent/TWI654085B/zh active
Patent Citations (3)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US20050249932A1 (en) * | 2004-05-04 | 2005-11-10 | Yongcai Wang | Polarizing plate laminated with an improved glue composition and a method of manufacturing the same |
JP2006163151A (ja) * | 2004-12-09 | 2006-06-22 | Bridgestone Corp | 反射防止フィルム及びこの反射防止フィルムを有するディスプレイ用フィルタ |
US20100157195A1 (en) * | 2007-06-29 | 2010-06-24 | Nitto Denko Corporation | Laminated polarizing plate, method for production thereof and liquid crystal display |
Also Published As
Publication number | Publication date |
---|---|
TW201427825A (zh) | 2014-07-16 |
WO2014034846A1 (ja) | 2014-03-06 |
KR101982377B1 (ko) | 2019-05-27 |
TWI654085B (zh) | 2019-03-21 |
KR20150048709A (ko) | 2015-05-07 |
TW201908829A (zh) | 2019-03-01 |
Similar Documents
Publication | Publication Date | Title |
---|---|---|
JP6617985B2 (ja) | 偏光板、画像表示装置、および画像表示装置における明所コントラストの改善方法 | |
JP5880762B2 (ja) | 光学フィルム及びタッチパネル | |
KR101401815B1 (ko) | 광학 적층체, 편광판, 편광판의 제조 방법, 화상 표시 장치, 화상 표시 장치의 제조 방법 및 화상 표시 장치의 시인성 개선 방법 | |
JP6167480B2 (ja) | 光学フィルム、偏光板、液晶パネルおよび画像表示装置 | |
JP6213804B2 (ja) | 光学フィルム用基材、光学フィルム、偏光板、液晶パネルおよび画像表示装置 | |
KR20150034631A (ko) | 편광판, 화상 표시 장치, 및 화상 표시 장치에 있어서의 명소 콘트라스트의 개선 방법 | |
JP6048010B2 (ja) | 積層体、偏光板、液晶パネル、タッチパネルセンサ、タッチパネル装置および画像表示装置 | |
JP6815955B2 (ja) | 積層体、偏光板、液晶表示パネルおよび画像表示装置 | |
TWI656387B (zh) | Laminated body, polarizing plate, liquid crystal panel, touch panel sensor, touch panel device and image display device | |
KR101758440B1 (ko) | 액정표시장치용 모듈 및 이를 포함하는 액정표시장치 | |
JP6048009B2 (ja) | 積層体、偏光板、液晶パネル、タッチパネルセンサ、タッチパネル装置および画像表示装置 | |
JP6521007B2 (ja) | 偏光板、画像表示装置、および画像表示装置における明所コントラストの改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