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708700B - 跨坐型車輛 - Google Patents
跨坐型車輛 Download PDFInfo
- Publication number
- TWI708700B TWI708700B TW107135935A TW107135935A TWI708700B TW I708700 B TWI708700 B TW I708700B TW 107135935 A TW107135935 A TW 107135935A TW 107135935 A TW107135935 A TW 107135935A TW I708700 B TWI708700 B TW I708700B
- Authority
- TW
- Taiwan
- Prior art keywords
- vehicle
- flasher
- light
- view
- shell
- Prior art date
Links
Images
Landscapes
- Lighting Device Outwards From Vehicle And Optical Signal (AREA)
- Non-Portable Lighting Devices Or Systems Thereof (AREA)
Abstract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之上下方向之尺寸較透光外殼部之車寬方向之尺寸長。側外殼之階差部包含後壁部與側壁部。後壁部自側外殼朝車寬方向之內側延伸,且至少一部分與儲物部重疊。側壁部於車輛側視下,自後壁部朝後方延伸,且於車輛側視下至少一部分與殼體重疊。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階差部之下方。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較側壁部之前端更靠後方、且較側壁部之後端更靠前方。於車輛俯視下,後壁部與側壁部之連接部位於較連結後壁部之車寬方向之外端與側壁部之後端之假想線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
Description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跨坐型車輛。
先前,已知將尾燈及閃光器等照明器配置於車體外殼之後部之跨坐型車輛。例如,於TW438113號之跨坐型車輛中,將後組合燈(15)設置於後外殼(10)。後組合燈(15)包含尾燈、左後閃光器、及右後閃光器。尾燈、左後閃光器、及右後閃光器於車輛後視下,以相同高度排列於車寬方向而配置。
[發明所欲解決之問題]
於上述跨坐型車輛中,尾燈具有橫長形狀。即,尾燈之車寬方向之尺寸較尾燈之上下方向之尺寸長。另一方面,由於跨坐型車輛於車寬方向較小,故左右之後閃光器與尾燈接近配置。於該情形時,尾燈之光與後閃光器之光容易重疊,藉此,尾燈與後閃光器之識別性變低。因此,本發明者考慮進一步提高尾燈與後閃光器之識別性。 [解決問題之技術手段]
發明者考慮將後閃光器於車寬方向上與尾燈分離,以進一步提高於車輛後視下尾燈之光與後閃光器之光之識別性。若使後閃光器於車寬方向上朝外側移動,則尾燈與後閃光器之間之距離變大,故尾燈之光與後閃光器之光不易重疊。藉此,可使尾燈與後閃光器之識別性提高。然而,於該情形時,有車輛後部於車寬方向上大型化之問題。
因此,發明者考慮於配置於後外殼之下方之後擋泥板上設置後閃光器。藉此,可將後閃光器於上下方向上與後外殼分離配置。然而,該情形時,發明者發現了新的問題。
後擋泥板自側外殼之下緣朝後方且下方延伸,並被懸臂支持。後擋泥板具有擋泥功能,故自後輪捲揚之水、泥、或石等與後擋泥板碰撞而使後擋泥板產生較大振動。因此,發明者發現,若將後閃光器設置於後擋泥板,則有後閃光器產生較大振動之問題。
因此,發明者研究之結果,考慮將後閃光器設置於後擋泥板之上部。與後擋泥板之下部相比,後擋泥板之上部之振動較小。因此,藉由將後閃光器配置於後擋泥板之上部而可降低後閃光器振動之問題。
然而,若將後閃光器配置於後擋泥板之上部,則即便將尾燈與後閃光器於上下方向上分開配置,亦難以增大其間之距離。因此,發明者研究了尾燈之形狀。
於上述先前之跨坐型車輛中,於車輛後視下,尾燈為橫長形狀,故尾燈與後閃光器於車寬方向上接近配置。因此,尾燈之光與後閃光器之光容易重疊。因此,發明者考慮使尾燈之形狀為上下方向之尺寸較車寬方向之尺寸長之縱長形狀。該情形時,尾燈之車寬方向之尺寸變小。因此,與橫長形狀之尾燈之情形相比,可抑制車輛於車寬方向上大型化,並且可使尾燈與後閃光器之間之車寬方向之距離更大。藉此,可使尾燈與後閃光器之識別性提高。
然而,與橫長形狀之尾燈相比,使用縱長形狀之尾燈之情形時,於側外殼上與尾燈鄰接之部分於上下方向變大。因此,發明者注意到如下問題,即,於將尾燈與後閃光器同時點亮時,後閃光器之光與尾燈之光之兩者容易映射到側外殼。於該情形時,尾燈與後閃光器之識別性會降低。
另一方面,於跨坐型車輛中,將能夠儲藏物品之儲物部設置於座部之下方。儲物部配置於尾燈之前方。因此,於尾燈之側方且儲物部之後方具有空間。尤其於尾燈為縱長形狀之情形時,與尾燈為橫長形狀之情形相比,該空間於車寬方向上變大。
因此,發明者想出利用該空間,於側外殼設置較大之階差部。階差部位於尾燈之側方,後閃光器位於階差部之下方。因此,後閃光器之光與尾燈之光不易映射到側外殼。藉此,可確保儲物部之容量較大,並且可使尾燈與後閃光器之識別性提高。
基於以上之見解之發明之構成如下。
本發明之一態樣之跨坐型車輛具備座部、儲物部、尾燈、側外殼、後擋泥板、及第1後閃光器。儲物部配置於座部之下方。尾燈配置於儲物部之後方。尾燈包含殼體與透光外殼部。透光外殼部之至少一部分配置於殼體之後方,且能夠使光透過。側外殼配置於儲物部之側方,並延伸至尾燈之側方。後擋泥板自側外殼之下緣朝後方且下方延伸,並被懸臂支持。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較尾燈更靠下方,並配置於後擋泥板之上部。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之上下方向之尺寸較透光外殼部之車寬方向之尺寸長。側外殼包含階差部,該階差部於車輛後視下配置於尾燈之側方。階差部包含後壁部與側壁部。後壁部自側外殼朝車寬方向之內側延伸,且至少一部分與儲物部重疊。側壁部於車輛側視下,自後壁部朝後方延伸,且於車輛側視下至少一部分與殼體重疊。
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階差部之下方。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較側壁部之前端更靠後方、且較側壁部之後端更靠前方。於車輛俯視下,後壁部與側壁部之連接部位於較連結後壁部之車寬方向之外端與側壁部之後端之假想線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
本態樣之跨坐型車輛中,藉由將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後擋泥板,並配置於較尾燈更靠下方,使第1後閃光器於上下方向上與尾燈分離配置。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後擋泥板之上部。因此,與將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後擋泥板之下部之情形相比,可減輕後擋泥板之振動對第1後閃光器之影響。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之上下方向之尺寸較透光外殼部之車寬方向之尺寸長。因此,透光外殼部於車寬方向上較小。因此,可增大透光外殼部與第1後閃光器之間之車寬方向之距離。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側外殼包含階差部,該階差部於車輛後視下配置於尾燈之側方。階差部包含後壁部與側壁部。後壁部自側外殼朝車寬方向之內側延伸。側壁部於車輛側視下,自後壁部朝後方延伸。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階差部之下方。又,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較側壁部之前端更靠後方、且較側壁部之後端更靠前方。因此,來自尾燈之光與來自第1後閃光器之光不易映射到側外殼。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階差部之後壁部於車輛後視下至少一部分與儲物部重疊。階差部之側壁部於車輛側視下至少一部分與殼體重疊。因此,可利用尾燈之側方且儲物部之後方之空間而設置階差部。亦即,可抑制車輛之大型化,且可確保儲物部之容量較大,並且可於側外殼設置階差部。
於車輛俯視下,後壁部與側壁部之連接部位於較連結後壁部之車寬方向之外端與側壁部之後端之假想線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因此,階差部成為朝車寬方向之內側較大地凹陷之形狀。因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之前端位於較第1後閃光器之後端更靠後方。於該情形時,透光外殼部於車輛前後方向上與第1後閃光器分離配置。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之下緣亦可包含車寬方向之中央部、左側端、及右側端。左側端及右側端亦可位於較中央部更靠上方。於該情形時,可增大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之左側端及右側端與第1後閃光器之間之距離。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跨坐型車輛亦可進而具備第2後閃光器。第2後閃光器亦可與第1後閃光器排列於車寬方向而配置。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之車寬方向之尺寸亦可較第1後閃光器與第2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間隔小。該情形時,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於車寬方向上與第1後閃光器分離配置。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之側端亦可位於較第1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內端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該情形時,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於車寬方向上與第1後閃光器分離配置。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之下端亦可位於較第1後閃光器更靠後方。該情形時,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於車輛前後方向上與第1後閃光器分離配置。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後擋泥板亦可包含牌照之安裝部。第1後閃光器亦可配置於較牌照之安裝部更靠上方。於該情形時,與將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較牌照之安裝部更靠下方之情形相比,可減輕後擋泥板之振動之影響。
側外殼亦可包含無塗裝之第1外殼部、及經塗裝之第2外殼部。階差部亦可包含於第1外殼部。第2外殼部亦可為與第1外殼部不同之個體。於該情形時,由於包含階差部之第1零件為無塗裝,故來自尾燈之光與來自第1後閃光器之光不易映射到階差部。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側視下,後壁部亦可朝後方且上方延伸。該情形時,與後壁部直接朝下方延伸之情形相比,藉由後壁部朝後方且上方延伸而使後壁部之下端朝前方移動。因此,於車輛側視下,後壁部之下端與後閃光器之間之距離變長,故後閃光器之光不易映射到後壁部。藉此,可使後閃光器與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側視下,尾燈之車輛前後方向之尺寸亦可較第1後閃光器之車輛前後方向之尺寸小。於該情形時,可使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之識別性提高。
側外殼亦可包含第1外殼部與第2外殼部。第1外殼部亦可包含階差部。第2外殼部亦可於車輛側視下至少一部分配置於第1外殼部之上方。於車輛俯視下,第2外殼部亦可與階差部重疊。於該情形時,階差部由第2外殼部自上方覆蓋,由此於階差部形成影子。藉此,可使尾燈之識別性提高。 [發明之效果]
根據本發明,可確保儲物部之容量較大,減輕後擋泥板之振動對第1後閃光器之影響,並且使尾燈與後閃光器之識別性提高。
以下,參照圖式對實施形態之跨坐型車輛1進行說明。圖1係實施形態之跨坐型車輛1之側視圖。圖2係跨坐型車輛1之後視圖。本實施形態之跨坐型車輛1係速克達型機車。如圖1所示,跨坐型車輛1包含車體框架2、車體外殼3、座部4、引擎單元5、轉向裝置6、前輪7、及後輪8。
車體框架2包含頭管11、下框架12、及後框架13。頭管11配置於車寬方向之車輛中央。頭管11朝前方且下方延伸。下框架12自頭管11朝下方延伸。後框架13連接於下框架12,並自下框架12朝後方延伸。
再者,前後左右之方向設為自乘坐於座部4之騎乘者觀察時之方向。所謂「連接」並不限於直接連接,亦包含間接連接。又,所謂「連接」並不限於將不同個體之構件彼此固定,亦包含將一體之構件中之複數個部分連續。
所謂車寬方向之內側係指車寬方向上朝跨坐型車輛1之中心之方向。所謂車寬方向之外側係指與車寬方向之內側相反之方向。即,所謂車寬方向之外側係指車寬方向上遠離跨坐型車輛1之中心之方向。
車體外殼3包含前外殼14、護腿板17、腳踏板18、及後外殼19。前外殼14配置於頭管11及下框架12之前方。護腿板17配置於前外殼14之後方。護腿板17將頭管11及下框架12自後方覆蓋。
腳踏板18配置於座部4之前方且下方。腳踏板18配置於護腿板17與後外殼19之間。腳踏板18具有於車寬方向上平坦之形狀。然而,腳踏板18亦可為車寬方向之中央部朝上方突出之形狀。後外殼19覆蓋後框架13。後外殼19配置於座部4之下方。
轉向裝置6能夠旋轉地支持於頭管11。轉向裝置6支持前輪7使其能夠旋轉。轉向裝置6包含轉向軸22、左右之懸架23、及把手構件24。轉向軸22插入至頭管11,並朝前方且下方延伸。把手構件24連接於轉向軸22之上端。左右之懸架23朝前方且下方延伸。左右之懸架23支持前輪7使其能夠旋轉。再者,於圖式中,僅圖示左懸架23。
座部4配置於引擎單元5之上方。於座部4之下方配置有儲物部26。於儲物部26能夠儲藏頭盔等物品。
引擎單元5能夠相對於後框架13擺動地支持於該後框架13。引擎單元5例如包含引擎與變速箱。引擎單元5之後部支持後輪8使其能夠旋轉。引擎單元5經由後懸架15而支持於後框架13。後輪8與引擎單元5成一體地揺動。後輪8配置於座部4之下方。
其次,對跨坐型車輛1之後部之構造進行說明。圖3係跨坐型車輛1之後部之立體圖。圖4係跨坐型車輛1之後部之放大後視圖。圖5係圖2之V-V剖視圖。圖6係圖2之VI-VI剖視圖。圖7係圖2之VII-VII剖視圖。圖8係跨坐型車輛1之後部之放大側視圖。
如圖2至圖8所示,跨坐型車輛1包含尾燈31、後擋泥板32、第1後閃光器33、及第2後閃光器34。尾燈31配置於儲物部26之後方。後擋泥板32配置於後輪8之上方。第1後閃光器33與第2後閃光器34安裝於後擋泥板32。
後外殼19包含第1側外殼35與第2側外殼36。第1側外殼35配置於儲物部26之一側方。第2側外殼36配置於儲物部26之另一側方。於本實施形態中,第1側外殼35配置於儲物部26之左側方。第2側外殼36配置於儲物部26之右側方。於車輛側視下,第1側外殼35與第2側外殼36和儲物部26重疊。第1側外殼35與第2側外殼36延伸至尾燈31之側方。
後擋泥板32連接於第1側外殼35與第2側外殼36,且於上端被懸臂支持。如圖8所示,後擋泥板32自第1側外殼35之下緣350朝後方且下方延伸。雖省略圖示,但後擋泥板32自第2側外殼36之下緣朝後方且下方延伸。
後擋泥板32包含牌照安裝部37與牌照燈38。於牌照安裝部37,安裝有未圖示之牌照。牌照燈38配置於牌照安裝部37之上方。於後擋泥板32上安裝有反射板39、40。
如圖8所示,後擋泥板32包含第1擋泥板部321與第2擋泥板部322。第1擋泥板部321之上端連接於第1側外殼35與第2側外殼36。第2擋泥板部322自第1擋泥板部321之下端朝後方且下方延伸。於車輛側視下,後擋泥板32具有於第1擋泥板部321與第2擋泥板部322之間彎曲之形狀。牌照燈38安裝於第1擋泥板部321。牌照安裝部37設置於第2擋泥板部322。
如圖4所示,第1後閃光器33與第2後閃光器34彼此排列於車寬方向而配置。本實施形態中,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左側,第2後閃光器34配置於右側。
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較尾燈31更靠下方。第1後閃光器33安裝於後擋泥板32之上部。詳細而言,第1後閃光器33安裝於第1擋泥板部321。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較反射板39、40更靠上方。
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較牌照安裝部37更靠上方。第1後閃光器33之至少一部分位於與牌照燈38相同之高度。第1後閃光器33之上端位於較牌照燈38更靠上方。於車輛後視下,第1後閃光器33自後擋泥板32朝外側方延伸。於車輛後視下,第1後閃光器33之上下方向之尺寸H1較第1後閃光器33之車寬方向之尺寸W1小。
再者,第2後閃光器34除與第1後閃光器33左右對稱之外,具有與第1後閃光器33相同之形狀。因此,省略關於第2後閃光器34之詳細說明。
如圖5及圖8所示,尾燈31包含殼體41與透光外殼部42。如圖5所示,殼體41配置於後外殼19內。如圖5所示,於殼體41上安裝有LED(light emitting diode,發光二極體)等光源43。透光外殼部42係由能夠使光透過之樹脂形成。透光外殼部42之至少一部分配置於殼體41之後方。如圖2所示,於後外殼19之後表面設置有開口44。透光外殼部42以通過開口44而露出於外部之方式配置。
如圖4所示,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上下方向之尺寸H2較透光外殼部42之車寬方向之尺寸W2長。即,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具有上下方向較長之形狀。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車寬方向之尺寸W2較第1後閃光器33與第2後閃光器34之車寬方向之間隔W3小。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下緣42b包含車寬方向之中央部421、左側端422、及右側端423。左側端422及右側端423位於較中央部421更靠上方。即,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下緣42b具有朝下方彎曲成凸形之形狀。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下緣42b位於較第1後閃光器33之上端330更靠上方。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上緣42a包含車寬方向之中央部424、左側端425、及右側端426。左側端425及右側端426位於較中央部424更靠下方。即,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上緣42a具有朝上方彎曲成凸形之形狀。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左側緣具有朝車寬方向之外側彎曲成凸形之形狀。左側緣之外側端428位於較第1後閃光器33之車寬方向之內端331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右側緣具有朝車寬方向之外側彎曲成凸形之形狀。右側緣之外側端429位於較第2後閃光器34之車寬方向之內端341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
如圖8所示,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後表面朝後方且上方延伸。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前端45位於較第1後閃光器33之後端332更靠後方。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下端46位於較第1後閃光器33更靠後方。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上端47位於較透光外殼部42之下端46更靠後方。此處,透光外殼部42之前端45、下端46、及上端47係指分別自開口44露出於外部之部分之前端、下端、及上端。
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42自第1側外殼35朝後方突出。即,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42能夠於車輛側視下視認。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車輛前後方向之尺寸、即透光外殼部42自第1側外殼35朝後方之突出長度較第1後閃光器33之車輛前後方向之尺寸小。
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33之上端位於較第1側外殼35之下緣350與後擋泥板32之連接點351更靠上方。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33接近於第1側外殼35之下緣350之延長線而配置。
如圖5至圖7所示,第1側外殼35包含第1側面部51與第1階差部52。第1側面部51配置於儲物部26之外側方。於車輛側視下,第1側面部51與儲物部26重疊。第1階差部52配置於尾燈31之側方。於車輛側視下,第1階差部52與尾燈31重疊。第1階差部52具有自第1側面部51朝車寬方向之內側凹陷之形狀。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第1階差部52之下方。
第1階差部52包含第1後壁部53與第1側壁部54。第1後壁部53自第1側面部51朝車寬方向之內側延伸。第1後壁部53配置於儲物部26之後方。於車輛後視下,第1後壁部53之至少一部分與儲物部26重疊。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壁部53不與儲物部26重疊。
圖9係圖4之IX-IX剖視圖。如圖9所示,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壁部53朝後方且上方延伸。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壁部53位於第1後閃光器33之上方。於車輛俯視下,第1後壁部53之至少一部分與第1後閃光器33重疊。
第1側壁部54自第1後壁部53朝後方延伸。於車輛側視下,第1側壁部54延伸至透光外殼部42。於車輛側視下,第1側壁部54之至少一部分與殼體41重疊。如圖8所示,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33位於第1側壁部54之下方。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較第1側壁部54之前端541更靠後方、且較第1側壁部54之後端540更靠前方。如圖3所示,第1階差部52包含肋條55。肋條55遍及第1側壁部54與第1後壁部53而設置。於車輛側視下,肋條55朝後方且上方延伸。
如圖5至圖7所示,於車輛俯視下,第1側壁部54朝後方且車寬方向之內側延伸。於車輛俯視下,第1後壁部53與第1側壁部54之連接部56位於較連結第1後壁部53之車寬方向之外端530與第1側壁部54之後端540之假想線L1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
如圖2所示,圖5表示第1階差部52及第2階差部72之上部之剖面。圖6表示第1階差部52及第2階差部72之上下方向之中間部之剖面。圖5表示第1階差部52及第2階差部72之下部之剖面。
圖6所示之第1後壁部53之上下方向之中間部於車寬方向上較圖5所示之第1後壁部53之上部長。即,圖6所示之第1階差部52具有於上下方向之中間部較其上部朝車寬方向之內側更大地凹陷之形狀。
圖6所示之第1後壁部53之上下方向之中間部於車寬方向上較圖7所示之第1後壁部53之下部長。即,第1階差部52具有於上下方向之中間部較其下部朝車寬方向之內側更大地凹陷之形狀。
又,圖5所示之第1後壁部53之上部於車寬方向上較圖7所示之第1後壁部53之下部長。即,第1階差部52具有於上部較下部朝車寬方向之內側更大地凹陷之形狀。
如圖3所示,第1側外殼35包含無塗裝之第1外殼部61、及經塗裝之第2外殼部62。第1外殼部61包含上述第1階差部52。第2外殼部62係與第1外殼部61不同之個體。於車輛側視下,第2外殼部62之至少一部分配置於第1外殼部61之上方。
於車輛側視下,第2外殼部62延伸至較第1後壁部53更靠後方之位置。圖10係跨坐型車輛1之後部之俯視圖。如圖10所示,於車輛俯視下,第2外殼部62與第1階差部52重疊。詳細而言,於車輛俯視下,第2外殼部62與第1後壁部53重疊。於車輛俯視下,第2外殼部62與第1側壁部54之一部分重疊。於車輛俯視下,第2外殼部62之後端620位於較第1側壁部54之後端540更靠前方。
第2側外殼36除與第1側外殼35左右對稱之外具有與其相同之構造。第2側外殼36包含第2階差部72。第2階差部72包含第2後壁部73與第2側壁部74。第2階差部72、第2後壁部73、及第2側壁部74除分別與第1階差部52、第1後壁部53、及第1側壁部54左右對稱之外具有與其等分別相同之構造。第2側外殼36包含無塗裝之第1外殼部63、及經塗裝之第2外殼部64。第2側外殼36之第1外殼部63及第2外殼部64除與第1側外殼35之第1外殼部61及第2外殼部62左右對稱之外具有與其等分別相同之構造。
如圖3及圖10所示,後外殼19包含上壁部65。於車輛俯視下,上壁部65自座部4之後緣朝後方延伸。上壁部65延伸至透光外殼部42之上緣42a。於車輛側視下,上壁部65朝後方且上方延伸。上壁部65配置於尾燈31之上方。於車輛俯視下,上壁部65與尾燈31重疊。於車輛俯視下,第1側外殼35之第2外殼部62與第2側外殼36之第2外殼部64之一部分和上壁部65重疊。上壁部65配置於第1側外殼35之第1側壁部54與第2側外殼36之第2側壁部74之間。上壁部65連接於第1側外殼35之第1側壁部54、與第2側外殼36之第2側壁部74。
如圖3及圖4所示,後外殼19包含下壁部66。於車輛側視下,下壁部66自後擋泥板32之上端朝後方且上方延伸。下壁部66延伸至透光外殼部42之下緣42b。下壁部66配置於尾燈31之下方。於車輛俯視下,下壁部66與尾燈31重疊。下壁部66配置於第1側外殼35之第1側壁部54與第2側外殼36之第2側壁部74之間。下壁部66連接於第1側外殼35之第1側壁部54、與第2側外殼36之第2側壁部74。
以上說明之本態樣之跨坐型車輛1中,藉由將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後擋泥板32,且配置於較尾燈31更靠下方,使第1後閃光器33於上下方向上與尾燈31分離配置。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後擋泥板32之上部。因此,與將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後擋泥板32之下部之情形相比,可減輕後擋泥板32之振動對第1後閃光器33之影響。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上下方向之尺寸H2較透光外殼部42之車寬方向之尺寸W2長。因此,透光外殼部42於車寬方向上較小。因此,可增大透光外殼部42與第1後閃光器33之間之車寬方向之距離。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後視下,於尾燈31之側方配置有第1階差部52。又,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第1階差部52之下方。因此,來自尾燈31之光與來自第1後閃光器33之光不易映射到側外殼。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利用尾燈31之側方且儲物部26之後方之空間而設置第1階差部52。因此,可抑制跨坐型車輛1之大型化,且可確保儲物部26之容量較大,並可於第1側外殼35設置第1階差部52。
於車輛俯視下,第1後壁部53與第1側壁部54之連接部56位於較連結第1後壁部53之車寬方向之外端530與第1側壁部54之後端540之假想線L1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因此,第1階差部52成為朝車寬方向之內側較大地凹陷之形狀。因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前端45位於較第1後閃光器33之後端更靠後方。因此,透光外殼部42於車輛前後方向上遠離第1後閃光器33而配置。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下緣42b之左側端422及右側端423位於較中央部421更靠上方。因此,可增大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左側端422及右側端423、與第1後閃光器33之間之距離。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車寬方向之尺寸W2較第1後閃光器33與第2後閃光器34之車寬方向之間隔W3小。因此,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於車寬方向上與第1後閃光器33分離配置。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側端428位於較第1後閃光器33之車寬方向之內端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因此,於車輛後視下透光外殼部42於車寬方向上與第1後閃光器33分離配置。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42之下端46位於較第1後閃光器33更靠後方。因此,於車輛側視下透光外殼部42於車輛前後方向上與第1後閃光器33分離配置。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較牌照安裝部37更靠上方。因此,與將第1後閃光器33配置於較牌照安裝部37更靠下方之情形相比,可減輕後擋泥板32之振動之影響。
第1階差部52設置於無塗裝之第1外殼部61。因此,來自尾燈31之光與來自第1後閃光器33之光不易映射到第1階差部52。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壁部53朝後方且上方延伸。因此,與第1後壁部53筆直地朝下方延伸之情形相比,第1後壁部53之下端位於更前方。因此,於車輛側視下,第1後壁部53之下端與第1後閃光器33間之距離變長,故第1後閃光器33之光不易映射到第1後壁部53。藉此,可使第1後閃光器33與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側視下,尾燈31之車輛前後方向之尺寸L2較第1後閃光器33之車輛前後方向之尺寸L1小。因此,於車輛側視下可使第1後閃光器33之識別性提高。
於車輛側視下,第1側外殼35之第2外殼部62之至少一部分配置於第1外殼部61之上方。又,於車輛俯視下,第2外殼部62與第1階差部52重疊。因此,第1階差部52由第2外殼部62自上方覆蓋,由此於第1階差部52形成影子。藉此,可使尾燈31之識別性提高。
藉由肋條55而加強第1階差部52。於車輛後視下,肋條55之內側部較肋條55之外側部高。藉此,肋條55之內側部與第1後閃光器33之間的上下方向之距離變長,故第1後閃光器33之光不易映射到肋條55。即,肋條55加強第1階差部52,並且尾燈31與第1後閃光器33之兩者之光不易映射到肋條55。藉此,可使尾燈31與第1後閃光器33之識別性提高。
關於第2後閃光器34及第2階差部72,亦可取得與第1後閃光器33及第1階差部52相同之效果。
以上,對本發明之一實施形態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並不限定於上述實施形態,可於不脫離發明之主旨之範圍進行各種變更。
前輪之數量並不限於1個,亦可為2個以上。後輪之數量並不限於1個,亦可為2個以上。車體框架之形狀及配置並不限於上述實施形態之情形,亦可進行變更。車體外殼之形狀及配置並不限於上述實施形態之情形,亦可進行變更。例如,前外殼之形狀及配置亦可變更。後外殼之形狀及配置亦可變更。
第1側外殼及第2側外殼之配置及/或形狀亦可變更。尾燈之配置及/或形狀亦可變更。第1後閃光器及第2後閃光器之配置及/或形狀亦可變更。後擋泥板之配置及/或形狀亦可變更。
圖11係表示第1變化例之跨坐型車輛1之後部之放大側視圖。如圖11所示,於車輛側視下,第1側壁部54亦可與尾燈31之整體重疊。即,於車輛側視下,第1側壁部54亦可與透光外殼部42之整體重疊。
圖12係表示第2變化例之跨坐型車輛1之後部之放大側視圖。如圖12所示,於車輛側視下,第1側壁部54亦可不與透光外殼部42重疊。又,於車輛側視下,第1側壁部54亦可不與殼體41之一部分重疊。即,於車輛側視下,亦能夠視認殼體41之一部分。 [產業上之可利用性]
根據本發明,可確保儲物部之容量較大,減輕後擋泥板之振動對後閃光器之影響,並且使尾燈與後閃光器之識別性提高。
1:跨坐型車輛2:車體框架3:車體外殼4:座部5:引擎單元6:轉向裝置7:前輪8:後輪11:頭管12:下框架13:後框架14:前外殼15:後懸架17:護腿板18:腳踏板19:後外殼22:轉向軸23:左右之懸架24:把手構件26:儲物部31:尾燈32:後擋泥板33:第1後閃光器34:第2後閃光器35:第1側外殼36:第2側外殼37:牌照安裝部38:牌照燈39:反射板40:反射板41:殼體42:透光外殼部42a:上緣42b:下緣44:開口45:透光外殼部之前端46:透光外殼部之下端47:透光外殼部之上端51:第1側面部52:第1階差部53:第1後壁部54:第1側壁部55:肋條56:連接部61:第1外殼部62:第2外殼部63:第1外殼部64:第2外殼部65:上壁部66:下壁部72:第2階差部73:第2後壁部74:第2側壁部321:第1擋泥板部322:第2擋泥板部330:上端331:第1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內端332:第1後閃光器之後端341:第2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內端350:第1側外殼之下緣351:連接點421:中央部422:左側端423:右側端424:中央部425:左側端426:右側端428:左側緣之外側端429:右側緣之外側端530:第1後壁部之車寬方向之外端540:第1側壁部之後端620:第2外殼部之後端H1:第1後閃光器之上下方向之尺寸H2:透光外殼部之上下方向之尺寸L1:第1後閃光器之車輛前後方向之尺寸L2:尾燈之車輛前後方向之尺寸W1:第1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尺寸W2:透光外殼部之車寬方向之尺寸W3:第1後閃光器與第2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間隔
圖1係實施形態之跨坐型車輛之側視圖。 圖2係跨坐型車輛之後視圖。 圖3係跨坐型車輛之後部之立體圖。 圖4係跨坐型車輛之後部之放大後視圖。 圖5係圖2之V-V剖視圖。 圖6係圖2之VI-VI剖視圖。 圖7係圖2之VII-VII剖視圖。 圖8係跨坐型車輛之後部之放大側視圖。 圖9係圖4之IX-IX剖視圖。 圖10係跨坐型車輛之後部之放大俯視圖。 圖11係表示第1變化例之跨坐型車輛之後部之放大側視圖。 圖12係表示第2變化例之跨坐型車輛之後部之放大側視圖。
4:座部
31:尾燈
33:第1後閃光器
34:第2後閃光器
35:第1側外殼
36:第2側外殼
38:牌照燈
42:透光外殼部
42a:上緣
42b:下緣
52:第1階差部
53:第1後壁部
54:第1側壁部
55:肋條
61:第1外殼部
62:第2外殼部
63:第1外殼部
64:第2外殼部
65:上壁部
66:下壁部
72:第2階差部
73:第2後壁部
74:第2側壁部
321:第1擋泥板部
330:上端
331:第1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內端
341:第2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內端
421:中央部
422:左側端
423:右側端
424:中央部
425:左側端
426:右側端
428:左側緣之外側端
429:右側緣之外側端
H1:第1後閃光器之上下方向之尺寸
H2:透光外殼部之上下方向之尺寸
W1:第1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尺寸
W2:透光外殼部之車寬方向之尺寸
W3:第1後閃光器與第2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間隔
Claims (11)
- 一種跨坐型車輛,其具備:座部;儲物部,其配置於上述座部之下方;尾燈,其配置於上述儲物部之後方,包含殼體、與至少一部分配置於上述殼體之後方且能夠使光透過之透光外殼部;側外殼,其配置於上述儲物部之側方,並延伸至上述尾燈之側方;後擋泥板,其自上述側外殼之下緣朝後方且下方延伸,並被懸臂支持;及第1後閃光器,其配置於較上述尾燈更靠下方,並配置於上述後擋泥板;且上述第1後閃光器設置於上述後擋泥板之上部,於車輛後視下,上述透光外殼部之上下方向之尺寸較上述透光外殼部之車寬方向之尺寸長,上述側外殼包含階差部,該階差部於車輛後視下配置於上述尾燈之側方,上述階差部包含:後壁部,其自上述側外殼朝車寬方向之內側延伸,且於車輛後視下至少一部分與上述儲物部重疊;及側壁部,其於車輛側視下,自上述後壁部朝後方延伸,且於車輛側視下至少一部分與上述殼體重疊;且於車輛側視下,上述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上述階差部之下方, 於車輛側視下,上述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較上述側壁部之前端更靠後方、且較上述側壁部之後端更靠前方,於車輛俯視下,上述後壁部與上述側壁部之連接部位於較連結上述後壁部之車寬方向之外端與上述側壁部之後端之假想線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
- 如請求項1之跨坐型車輛,其中於車輛側視下,上述透光外殼部之前端位於較上述第1後閃光器之後端更靠後方。
- 如請求項1之跨坐型車輛,其中於車輛後視下,上述透光外殼部之下緣包含車寬方向之中央部、左側端、及右側端,上述左側端及上述右側端位於較上述中央部更靠上方。
- 如請求項1之跨坐型車輛,其進而具備第2後閃光器,該第2後閃光器與上述第1後閃光器排列於車寬方向而配置,於車輛後視下,上述透光外殼部之車寬方向之尺寸較上述第1後閃光器與上述第2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間隔小。
- 如請求項1之跨坐型車輛,其中於車輛後視下,上述透光外殼部之側端位於較上述第1後閃光器之車寬方向之內端更靠車寬方向之內側。
- 如請求項1之跨坐型車輛,其中於車輛側視下,上述透光外殼部之下端位於較上述第1後閃光器更靠後方。
- 如請求項1之跨坐型車輛,其中上述後擋泥板包含牌照之安裝部,上述第1後閃光器配置於較上述牌照之安裝部更靠上方。
- 如請求項1之跨坐型車輛,其中上述側外殼包含:無塗裝之第1外殼部,其包含上述階差部;及經塗裝之第2外殼部,其係與上述第1外殼部不同之個體。
- 如請求項1之跨坐型車輛,其中於車輛側視下,上述後壁部朝後方且上方延伸。
- 如請求項1之跨坐型車輛,其中於車輛側視下,上述尾燈之車輛前後方向之尺寸較上述第1後閃光器之車輛前後方向之尺寸小。
- 如請求項1之跨坐型車輛,其中上述側外殼包含: 第1外殼部,其包含上述階差部;及第2外殼部,其於車輛側視下至少一部分配置於上述第1外殼部之上方;且於車輛俯視下,上述第2外殼部與上述階差部重疊。
Priority Applications (1)
App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Title |
---|---|---|---|
TW107135935A TWI708700B (zh) | 2018-10-12 | 2018-10-12 | 跨坐型車輛 |
Applications Claiming Priority (1)
App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Title |
---|---|---|---|
TW107135935A TWI708700B (zh) | 2018-10-12 | 2018-10-12 | 跨坐型車輛 |
Publications (2)
Publication Number | Publication Date |
---|---|
TW202014334A TW202014334A (zh) | 2020-04-16 |
TWI708700B true TWI708700B (zh) | 2020-11-01 |
Family
ID=71130478
Family Applications (1)
Application Number | Title | Priority Date | Filing Date |
---|---|---|---|
TW107135935A TWI708700B (zh) | 2018-10-12 | 2018-10-12 | 跨坐型車輛 |
Country Status (1)
Country | Link |
---|---|
TW (1) | TWI708700B (zh) |
Citations (5)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TW201325971A (zh) * | 2011-11-30 | 2013-07-01 | Yamaha Motor Co Ltd | 跨坐型車輛 |
TWI465364B (zh) * | 2011-12-28 | 2014-12-21 | Yamaha Motor Co Ltd | 跨坐型車輛 |
US8936129B2 (en) * | 2009-03-27 | 2015-01-20 | Honda Motor Co., Ltd. | Electric straddled vehicle |
EP3199437A1 (en) * | 2016-01-29 | 2017-08-02 | Yamaha Hatsudoki Kabushiki Kaisha | Straddled vehicle |
CN107264690A (zh) * | 2016-03-31 | 2017-10-20 |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 跨乘式车辆 |
-
2018
- 2018-10-12 TW TW107135935A patent/TWI708700B/zh active
Patent Citations (5)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US8936129B2 (en) * | 2009-03-27 | 2015-01-20 | Honda Motor Co., Ltd. | Electric straddled vehicle |
TW201325971A (zh) * | 2011-11-30 | 2013-07-01 | Yamaha Motor Co Ltd | 跨坐型車輛 |
TWI465364B (zh) * | 2011-12-28 | 2014-12-21 | Yamaha Motor Co Ltd | 跨坐型車輛 |
EP3199437A1 (en) * | 2016-01-29 | 2017-08-02 | Yamaha Hatsudoki Kabushiki Kaisha | Straddled vehicle |
CN107264690A (zh) * | 2016-03-31 | 2017-10-20 |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 跨乘式车辆 |
Also Published As
Publication number | Publication date |
---|---|
TW202014334A (zh) | 2020-04-16 |
Similar Documents
Publication | Publication Date | Title |
---|---|---|
US7588356B2 (en) | Structure of tail light for motorcycle | |
EP2080695B1 (en) | Flasher and straddle-type vehicle | |
JP4594205B2 (ja) | 車両用方向指示灯 | |
JP5301295B2 (ja) | 車両の尾灯装置 | |
JP5211020B2 (ja) | 鞍乗り型車両の前部灯火器構造 | |
EP2192031A1 (en) | Two-wheeled motor vehicle | |
JP2006076459A (ja) | 車両 | |
JP3152784U (ja) | 自動二輪車 | |
TWI708700B (zh) | 跨坐型車輛 | |
JP6025764B2 (ja) | 自動二輪車用のリアコンビネーションランプ | |
JP6356358B2 (ja) | 自動二輪車用のポジションライト構造 | |
JP6827525B2 (ja) | 鞍乗型車両の灯火装置 | |
JP2010126053A (ja) | 自動二輪車 | |
JP6236047B2 (ja) | 車両用リアコンビネーションランプ及び車両 | |
TWI652194B (zh) | Straddle type vehicle | |
CN111038626B (zh) | 骑乘型车辆 | |
JP2010006258A (ja) | 灯火器および自動二輪車 | |
JP2010215054A (ja) | 自動二輪車 | |
JP5752226B2 (ja) | 自動二輪車における前部構造 | |
JP6096533B2 (ja) | 鞍乗型車両の灯火器 | |
JP6814193B2 (ja) | 車両用灯火器 | |
JP6850897B2 (ja) | 車両 | |
JP5504016B2 (ja) | ヘッドライト装置 | |
JP5564011B2 (ja) | 車両の後部構造 | |
CN109305263B (zh) | 骑乘型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