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201710790A - 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及其應用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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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發明有關一種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及其應用。此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包含顏料(A)、染料(B)、鹼可溶性樹脂(C)、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光起始劑(E)及有機溶劑(F)。鹼可溶性樹脂(C)包含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所製得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具有較佳之圖案平滑性及對比度,且無泡狀之顯示缺陷。
Description
本發明係有關一種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特別是提供一種具有較佳之圖案平滑性及對比度,並無泡狀之顯示缺陷。
目前,彩色濾光片已被廣泛地應用在彩色液晶顯示器、彩色傳真機、彩色攝影機等領域。隨著市場需求日漸擴大,彩色濾光片之製作技術亦趨向多樣化。目前彩色濾光片之製造方法包含染色法、印刷法、電鍍法及分散法等,其中以分散法為主流製程。
分散法係先將著色顏料分散於感光性樹脂中,再將該感光性樹脂塗佈於玻璃基板上。然後,經過曝光、顯像等步驟,即可製得特定圖案。經重複三次操作後,即可製得紅色(R)、綠色(G)及藍色(B)之畫素著色層之圖案。接著,視需要可施加保護膜於畫素著色層之圖案上。
用於分散法之感光性樹脂如日本專利特開第平6-95211號及特開第平8-183819號所揭示,所揭示之感光
性樹脂包含鹼可溶性樹脂,且此鹼可溶性樹脂係例如以(甲基)丙烯酸為共聚合單體成分所聚合而成之共聚物。
然而,於彩色濾光片之製造過程中,需經歷多次熱處理步驟,如紅色(R)、綠色(G)及藍色(B)等畫素著色層圖案形成後之後烤(post-bake)步驟及透明導電膜(ITO膜)之形成步驟等,該等步驟一般皆需於200℃以上之高溫下操作,但上述習知之感光性樹脂若於180℃條件下加熱1小時左右,易於其畫素著色層中產生顏料凝集粒子(一般顏料凝集粒子之粒徑介於1至10μm),且該畫素著色層之耐熱性亦不佳。
為改善上述之問題,日本專利特開第2001-075273號中揭示之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包含羧酸基之不飽和單體與含有環氧丙基之單體所聚合而得之聚合物作為感光性樹脂之鹼可溶性樹脂。然而,此習知技術之感光性樹脂組成物製得之彩色濾光片卻具有泡狀之顯示缺陷、圖案平滑性與對比度不佳的缺陷。
因此,如何同時克服泡狀之顯示缺陷、圖案平滑性與對比度不佳之問題以達到目前業界的要求,為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努力研究之目標。
因此,本發明之一態樣是在提供一種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此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包含顏料(A)、染料(B)、鹼可溶性樹脂(C)、具有乙烯性不
飽和基之化合物(D)、光起始劑(E)及有機溶劑(F),且此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可提升圖案平滑性及對比度,且無泡狀之顯示缺陷。
本發明之另一態樣是在提供一種彩色濾光片之製造方法,其包含利用前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形成畫素層之步驟。
本發明之又一態樣是在提供一種彩色濾光片,其係利用前述之製造方法製得。
本發明之再一態樣是在提供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包含前述之彩色濾光片。
根據本發明之上述態樣,提出一種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此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包含顏料(A)、染料(B)、鹼可溶性樹脂(C)、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光起始劑(E)及有機溶劑(F),以下析述之。
本發明之顏料(A)可包含無機顏料、有機顏料或此等之一組合。
上述之無機顏料可為金屬氧化物或金屬錯鹽等金屬化合物,其可選自於鐵、鈷、鋁、鎘、鉛、銅、鈦、鎂、鉻、亞鉛或銻等金屬的氧化物以及前述金屬的複合氧化物。
上述之有機顏料係選自於C.1.顏料黃1、3、11、12、13、14、15、16、17、20、24、31、53、55、60、61、65、71、73、74、81、83、93、95、97、98、
99、100、101、104、106、108、109、110、113、114、116、117、119、120、126、127、128、129、138、139、150、151、152、153、154、155、156、166、167、168、175;C.I.顏料橙1、5、13、14、16、17、24、34、36、38、40、43、46、49、51、61、63、64、71、73;C.I.顏料紅1、2、3、4、5、6、7、8、9、10、11、12、14、15、16、17、18、19、21、22、23、30、31、32、37、38、40、41、42、48:1、48:2、48:3、48:4、49:1、49:2、50:1、52:1、53:1、57、57:1、57:2、58:2、58:4、60:1、63:1、63:2、64:1、81:1、83、88、90:1、97、101、102、104、105、106、108、112、113、114、122、123、144、146、149、150、151、155、166、168、170、171、172、174、175、176、177、178、179、180、185、187、188、190、193、194、202、206、207、208、209、215、216、220、224、226、242、243、245、254、255、264、265;C.I.顏料紫1、14、19、23、29、32、33、36、37、38、39、40、50;C.I.顏料藍1、2、15、15:1、15:2、15:3、15:4、15:5、15:6、16、21、22、60、61、64、66;C.I.顏料綠7、36、37、42、58;C.I.顏料棕23、25、28;以及C.I.顏料黑1、7。該有機顏料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該顏料(A)的一次粒子之平均粒子徑可為10nm至200nm,較佳為20nm至150nm,且更佳為30nm至130nm。
基於後述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顏料(A)的使用量為30重量份至300重量份,較佳為35重量份至250重量份,且更佳為40重量份至200重量份。
必要時,該顏料(A)也能選擇性地使用分散劑,例如:陽離子系、陰離子系、非離子系、兩性、聚矽氧烷系或氟系等之界面活性劑。
該界面活性劑可包含但不限於聚環氧乙烷十二烷基醚、聚環氧乙烷硬脂醯醚、聚環氧乙烷油醚等之聚環氧乙烷烷基醚類;聚環氧乙烷辛基苯醚、聚環氧乙烷壬基苯醚等之聚環氧乙烷烷基苯醚類界面活性劑;聚乙二醇二月桂酸酯、聚乙二醇二硬脂酸酯等之聚乙二醇二酯類界面活性劑;山梨糖醇酐脂肪酸酯類界面活性劑;脂肪酸改質的聚酯類界面活性劑;三級胺改質的聚胺基甲酸酯類界面活性劑;信越化學工業製造,型號為KP之商品、Toray Dow Corning Silicon製造,型號為SF-8427之商品、共榮社油脂化學工業製造,型號為Polyflow之商品、得克姆公司(Tochem Products Co.,Ltd.)製造,型號為F-Top之商品、大日本印墨化學工業製造,型號為Megafac之產品、住友3M製造,型號為Fluorad之產品、旭硝子製造,型號為Asahi Guard及Surflon之商品。該界面活性劑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本發明之染料(B)可包含呫噸(Xanthene)系染料(B-1)。其次,該染料(B)可選擇性地包含其他染料(B-2)。
呫噸系染料(B-1)
該呫噸系染料(B-1)可具有如下式(V)所示之結構:
於式(V)中,D1至D4分別獨立地表示氫原子、-D6、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或著經鹵素原子、-D6、-OH、-OD6、-SO3 -、-SO3H、-SO3M、-COOH、-COOD6、-SO3D6、-SO2NHD8或-SO2ND8D9取代之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D5表示-SO3 -、-SO3H、-SO3M、-COOH、-COOD6、-SO3D6、-SO2NHD8或-SO2ND8D9;u表示0至5之整數;當u表示2至5時,複數個D5為相同或不同;Z表示鹵素原子;t表示0或1;D6表示碳數為1至10之烷基或經鹵素原子取代且碳數為1至10之烷基,其中該碳數為1至10之烷基或經鹵素原子取代且碳數為1至10之烷基中之-CH2-係未經置換或經置換為-O-、羰基或-ND7-;
D7表示碳數為1至10之烷基或經鹵素原子取代且碳數為1至10之烷基;D8及D9各自獨立表示碳數為1至10之直鏈烷基、碳數為1至10之支鏈烷基、碳數為3至30之環烷基、或-Q;其中,碳數為1至10之直鏈烷基、碳數為1至10之支鏈烷基或碳數為3至30之環烷基中之氫原子係未經取代或經一取代基所取代,該取代基係選自由羥基、鹵素原子、-Q、-CH=CH2及-CH=CH-D6所組成之群;碳數為1至10之直鏈烷基、碳數為1至10之支鏈烷基或碳數為3至30之環烷基中之-CH2-係未經置換或經置換為-O-、羰基或-ND7-;或D8和D9結合形成碳數為1至10之雜環基,其中碳數為1至10之雜環基中之氫原子係未經取代或經D6、-OH、或-Q所取代;Q表示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碳數為5至10之雜芳香基、經鹵素原子、-D6、-OH、-OD6、-NO2、-CH=CH2或-CH=CH-D6取代之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或經鹵素原子、-D6、-OH、-OD6、-NO2、-CH=CH2及-CH=CH-D6取代且碳數為5至10之雜芳香基;及M表示鉀或鈉。
較佳地,前述之D6可包含但不限於甲基、乙基、丙基、異丙基、丁基、異丁基、戊基、異戊基、新戊基(neopentyl)、環戊基、己基、環己基、庚基、環庚烷、辛基、環辛基、2-乙基己基、壬基、癸基、三環[5.3.0.03,10]癸基[tricycle(5.3.0.03,10)decanyl]、甲氧基丙基、己氧基丙基、2-乙基己氧基丙基、甲氧基己基、或環氧基丙基。
較佳地,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可包含但不限於苯基或萘基等。
較佳地,前述之-SO3D6可包含但不限於甲基磺醯基(methanesulfonyl)、乙基磺醯基(ethanesulfonyl)、己基磺醯基(hexanesulfonyl)或癸基磺醯基(decanesulfonyl)。
較佳地,前述之-COOD6可包含但不限於甲氧基羰基(methyloxycarbonyl)、乙氧基羰基(ethyloxycarbonyl)、丙氧基羰基、異丙氧基羰基、丁氧基羰基、異丁氧基羰基、戊氧基羰基、異戊氧基羰基、新戊氧基羰基、環戊氧基羰基、己氧基羰基、環己氧基羰基、庚氧基羰基、環庚氧基羰基、辛氧基羰基、環辛氧基羰基、2-乙基己氧基羰基、壬氧基羰基、癸氧基羰基、三環[5.3.0.03,10]癸基羰基、甲氧基丙氧基羰基、己氧基丙氧基羰基、2-乙基己氧基丙氧基羰基或甲氧基己氧基羰基。
較佳地,前述之-SO2NHD8可包含但不限於胺磺醯基(sulfamoyl)、甲基胺磺醯基、乙基胺磺醯基、丙基胺磺醯基、異丙基胺磺醯基、丁基胺磺醯基、異丁基胺磺醯基、戊基胺磺醯基、異戊基胺磺醯基、新戊基胺磺醯基、環戊基胺磺醯基、己基胺磺醯基、環己基胺磺醯基、庚基胺磺醯基、環庚烷胺磺醯基、辛基胺磺醯基、環辛基胺磺醯基、2-乙基己基胺磺醯基、壬基胺磺醯基、癸基胺磺醯基、三環[5.3.0.03,10]癸基胺磺醯基、甲氧基丙基胺磺醯基、己氧基
丙基胺磺醯基、2-乙基己氧基丙基胺磺醯基、甲氧基己基胺磺醯基、環氧基丙基胺磺醯基、1,5-二甲基己基胺磺醯基、丙氧基丙基胺磺醯基、異丙氧基丙基胺磺醯基、3-苯基-1-甲基丙基胺磺醯基、、、
、(Ra表示碳數為1至3之烷基、碳數為1至3之烷氧基、經鹵素原子取代且碳數為1至3之烷基或經鹵素原子取代且碳數為1至3之烷氧基)、、、
(Rb表示碳數為1至3之烷基、碳數為1至3之烷氧基、經鹵素原子取代且碳數為1至3之烷基或經鹵素原子取代且碳數為1至3之烷氧基)、、、、
較佳地,前述之-SO2ND8D9可包含但不限於
(Rb表示碳數為1至3之烷基、碳數為1至3之烷
氧基、經鹵素原子取代且碳數為1至3之烷基或經鹵素原子取代且碳數為1至3之烷氧基)、、
較佳地,呫噸系染料(B-1)可包含具有如下式(V-i)所示之結構:
於式(V-i)中,D11至D14各自獨立表示氫原子、-D6、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或者經鹵素原子、-D6、-OH、-OD6、-SO3 -、-SO3H、-SO3Na、-COOH、-COOD6、-SO3D6、-SO2NHD8或-SO2ND8D9取代且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D15表示氫原子、-SO3 -、-SO3H、-SO2NHD8或-SO2ND8D9;D16表示-SO3 -、-SO3H、-SO2NHD8或-SO2ND8D9;Z1表示鹵素原子;t1表示0或1。
較佳地,呫噸系染料(B-1)可包含具有如下式(V-ii)所示之結構:
於式(V-ii)中,D21至D24各自獨立表示氫原子、-D26、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或者經鹵素原子、-D26、-OH、
-OD26、-SO3 -、-SO3H、-SO3Na、-COOH、-COOD26、-SO3D26、或-SO2NHD28取代且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D25表示-SO3 -、-SO3Na、-COOH、-COOD26、-SO3H、或-SO2NHD28;u1表示0至5之整數;當u1表示2至5時,複數個D25為相同或不同;Z2表示鹵素原子;t2表示0或1;D26表示碳數為1至10之烷基,或者經鹵素原子或-OD27取代且碳數為1至10之烷基;D27表示碳數為1至10之烷基;及D28表示氫原子、-D26、-COOD26、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或著經-D26或-OD26取代且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
較佳地,呫噸系染料(B-1)可包含具有如下式(V-iii)所示之結構:
於式(V-iii)中,D31及D32各自獨立表示苯基,或者經鹵素原子、-D26、-OD26、-COOD26、-SO3D26或-SO2NHD28取代之苯基;
D33表示-SO3 -、或-SO2NHD28;D34表示氫原子、-SO3 -、或-SO2NHD28;Z3表示鹵素原子;t3表示0或1;D26表示碳數為1至10之烷基,或者經鹵素原子或-OD27取代且碳數為1至10之烷基;D27表示碳數為1至10之烷基;及D28表示氫原子、-D26、-COOD26、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或者經-D26或-OD26取代且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
較佳地,呫噸系染料(B-1)可包含具有如下式(V-iv)所示之結構:
於式(V-4)中,D41及D42各自獨立表示苯基,或者經-D26或-SO2NHD28取代之苯基;D43表示-SO3 -、或-SO2NHD28;Z4表示鹵素原子;t4表示0或1;D26表示碳數為1至10之烷基,或者經鹵素原子或-OD27取代且碳數為1至10之烷基;D27表示碳數為1至10之烷基;及
D28表示氫原子、-D26、-COOD26、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或者經-D26或-OD26取代且碳數為6至10之芳香烴基。
於本發明之具體例中,染料(B)可包含但不限於如下式(V-1)至式(V-31)所示之化合物:
於式(V-1)中,Rc及Rd各自獨立表示氫原子、-SO3 -、-COOH或-SO2NHD81;D81表示2-乙基己基;Z表示鹵素原子;t表示0或1。
於式(V-2)中,Re表示氫原子、-SO3 -、-COOH或-SO2NHD81;
D81表示2-乙基己基;Z表示鹵素原子;t表示0或1。
於式(V-3)中,Re表示氫原子、-SO3 -、-COOH或-SO2NHD81;D81表示2-乙基己基;Z表示鹵素原子;t表示0或1。
於式(V-4)中,Rf、Rg及Rh各自獨立表示-SO3 -、-SO3Na或-SO2NHD81;D81表示2-乙基己基。
於式(V-5)中,Rf、Rg及Rh各自獨立表示-SO3 -、-SO3Na或-SO2NHD81;D81表示2-乙基己基。
於式(V-6)中,Ri、Rj及Rk各自獨立表示氫、-SO3 -、-SO3H或-SO2NHD81;D81表示2-乙基己基。
於式(V-7)中,Ri、Rj及Rk各自獨立表示氫、-SO3 -、-SO3H或-SO2NHD81;D81表示2-乙基己基。
於式(V-8)中,Rl、Rm及Rn各自獨立表示-SO3 -、-SO3Na或-SO2NHD81;D81表示2-乙基己基。
於式(V-9)中,Rl、Rm及Rn各自獨立表示-SO3 -、-SO3Na或-SO2NHD81;D81表示2-乙基己基。
於式(V-10)中,Rp、Rq及Rr各自獨立表示氫、-SO3 -、-SO3H或-SO2NHD81;D81表示2-乙基己基。
於式(V-11)中,Rp、Rq及Rr各自獨立表示氫、-SO3 -、-SO3H或-SO2NHD81;D81表示2-乙基己基。
較佳地,本發明呫噸系染料(B-1)之具體例可包含式(V-1)(Rc與Rd為-SO3 -且t為0;C.I.酸性紅色染料
52)、式(V-22)(C.I.酸性紅色染料289)、式(V-28)、式(V-31)或上述材料之任意組合。
基於後述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呫噸系染料(B-1)之使用量為3重量份至50重量份,較佳為5重量份至45重量份,且更佳為10重量份至40重量份。
當本發明之染料(B)包含呫噸系染料(B-1)時,所製得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具有較佳之對比度。
其他染料(B-2)
該其它染料(B-2)可包含但不限於偶氮系染料、蒽醌系染料、酞菁系染料、醌亞胺系染料、喹啉系染料或硝基系染料。
前述之偶氮系染料可包含但不限於C.I.酸性黃11、酸性橙7、酸性紅37、酸性紅180、酸性藍29、直接紅28、直接紅83、直接黃12、直接橙26、直接綠28、直接綠59、活性黃2、活性紅17、活性紅120、活性黑5、分散橙5、分散紅58、分散藍165、鹼性藍41、鹼性紅18、媒介紅7、媒介黃5或媒介黑7等。
該蒽醌系染料可包含但不限於C.I.巴德藍4(Batblue 4)、酸性藍40、酸性綠25、活性藍19、活性藍49、分散紅60、分散藍56或分散藍60等。
該酞菁系染料可包含但不限於C.I.鹼性藍5等。
該醌亞胺系染料可包含但不限於C.I.鹼性藍3或鹼性藍9等。
該喹啉系染料可包含但不限於C.I.溶劑黃33、酸性黃3或分散黃64等。
該硝基系染料可包含但不限於C.I.酸性黃1、酸性橙3或分散黃42等。上述其它染料(B-2)一般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基於後述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其他染料(B-2)之使用量為0重量份至47重量份,較佳為0重量份至40重量份,且更佳為0重量份至30重量份。
基於後述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染料(B)之使用量為5重量份至50重量份,較佳為10重量份至45重量份,且更佳為15重量份至40重量份。
本發明之鹼可溶性樹脂(C)可包含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其次,該鹼可溶性樹脂(C)可選擇性地包含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
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
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具有如下式(I)所示之結構:
於式(I)中,A1及A2分別獨立地代表氫原子、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之碳數為1至25之烴基。
在一實施例中,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具有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
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可由第一混合物反應所製得,且該第一混合物係由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及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所共聚合而成之一共聚合物,再與具有環氧基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4)反應而得。
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
該乙烯性不飽和單體具有如下式(I-1)所示之結構:
於式(I-1)中,A1及A2分別獨立地代表氫原子、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之碳數為1至25之烴基。
該乙烯性不飽和單體可具有如下式(I-2-1)及式(I-2-2)所示之結構:
於式(I-2-1)及式(I-2-2)中,A1及A2分別獨立地代表氫原子、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之碳數為1至25之烴基。該乙烯性不飽和單體可為具有α-羥甲基丙烯酸或其酯化物經醚二聚化所形成之醚二聚體,亦即該乙烯性不飽和單體具有至少一個醚基。
前述之醚二聚體藉由環化之聚合反應可形成具有如下式(I-3-1)或式(I-3-2)所示之結構的聚合物:
於式(I-3-1)或式(I-3-2)中,A1及A2分別獨立地代表氫原子、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之碳數為1至25之烴基。
該具有如式(I-3-1)或式(I-3-2)所示之結構的聚合物具有由醚二聚體所衍生之四氫吡喃環結構。
於式(I-1)所示之結構中,A1及A2分別獨立地代表氫原子、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之碳數為1至25之烴基,該A1及A2並沒有特別之限制,該A1及A2可例如為甲基、乙基、正丙基、異丙基、正丁基、異丁基、第三丁基、第三戊基、硬脂基、月桂基或2-乙基己基等直鏈烷基或支鏈烷基;苯基等之芳香基;環己基、第三丁基環己基、二環戊二烯基、三環癸基、異冰片基、金剛烷基或2-甲基-2-金剛烷基等之脂環基;1-甲氧基乙基或1-乙氧基乙基等具有烷氧基取代之烷基;芐基等具有芳香基取代之烷基。該A1及A2
較佳可為甲基、乙基、環己基或芐基等。該A1及A2更佳可為甲基或乙基。
前述之A1及A2可為相同之取代基或不同之取代基。基於提升聚合物之透明度及耐熱性的觀點,A1及A2較佳為相同之取代基,以形成對稱之醚二聚體。基於儲存安定性之觀點,A1及A2較佳為不同之取代基,以形成不對稱之醚二聚體。醚二聚體較佳可為例如:2,2’-[氧雙(亞甲基)]雙-丙烯酸或二烷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
前述對稱之醚二聚體的具體例可為2,2’-[氧雙(亞甲基)]雙-丙烯酸、二甲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乙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正丙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異丙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正丁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異丁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第三丁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第三戊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硬脂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十二烷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二(2-乙基己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1-甲氧基-乙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1-乙氧基乙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芐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苯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環己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
酸酯、二(第三丁基環己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二環戊二烯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三環癸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異冰片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金剛烷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或二(2-甲基-2-金剛烷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等。
較佳地,對稱之醚二聚體可為二甲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乙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環己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芐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苯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或二(二環戊二烯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等。
更佳地,對稱之醚二聚體可為二甲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二苯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或二芐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等。
上述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若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不包含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時,所製得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易具有泡狀之顯示缺陷。
基於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以及後述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與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
體(c-1-3)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之使用量為5重量份至50重量份,較佳為10重量份至45重量份,且更佳為15重量份至40重量份。
當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之使用量為前述之範圍時,該感光性樹脂組成物經微影製程後,所形成之畫素著色層具有較佳之耐濺鍍性,且更不易具有泡狀之顯示缺陷。
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
該具有至少一個羧酸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可包含但不限於不飽和單羧酸化合物、不飽和多羧酸化合物、具有不飽和基及一個羧酸基之多環化合物或具有不飽和基及多個羧酸基之多環化合物。
前述之不飽和單羧酸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甲基)丙烯酸、丁烯酸、α-氯丙烯酸、乙基丙烯酸、肉桂酸、2-(甲基)丙烯醯乙氧基丁二酸酯(2-methacryloyloxyethyl succinate monoester)、2-(甲基)丙烯醯乙氧基六氫化苯二甲酸酯、2-(甲基)丙烯醯乙氧基苯二甲酸酯或omega-羧酸基聚己內酯多元醇單丙烯酸酯等。該omega-羧酸基聚己內酯多元醇單丙烯酸酯可為東亞合成製造且型號為ARONIX M-5300之商品。
前述不飽和多羧酸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馬來酸、富馬酸、甲基富馬酸、衣康酸或檸康酸等。
前述具有不飽和基及一個羧酸基之多環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5-羧酸基雙環[2.2.1]庚-2-烯、5-羧酸基-5-甲基雙環[2.2.1]庚-2-烯、5-羧酸基-5-乙基雙環[2.2.1]庚-2-烯、5-羧酸基-6-甲基雙環[2.2.1]庚-2-烯或5-羧酸基-6-乙基雙環[2.2.1]庚-2-烯等。
前述具有不飽和基及多個羧酸基的多環化合物可例如5,6-二羧酸基二環[2.2.1]庚-2-烯等。
較佳地,該具有至少一個羧酸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是選自於丙烯酸、甲基丙烯酸、2-甲基丙烯醯乙氧基丁二酸酯、2-甲基丙烯醯基乙氧基六氫化苯二甲酸酯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
該具有至少一個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可包含但不限於不飽和羧酸酐化合物或具有不飽和基與羧酸酐的多環化合物。
前述不飽和羧酸酐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馬來酸酐、富馬酸酐、甲基富馬酸酐、衣康酸酐或檸康酸酐等,且前述具有不飽和基及羧酸酐的多環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5,6-二羧酸酐二環[2.2.1]庚-2-烯等。
較佳地,該具有至少一個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可為馬來酸酐或甲基富馬酸酐。
上述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基於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與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
和單體(c-1-2),以及後述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之使用量為5重量份至40重量份,較佳為10重量份至35重量份,且更佳為15重量份至30重量份。
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
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可包含但不限於(甲基)丙烯酸烷基酯、(甲基)丙烯酸脂環族酯、(甲基)丙烯酸芳基酯、不飽和二羧酸酯、(甲基)丙烯酸羥烷酯、具有(甲基)丙烯酸酯基的聚醚、苯乙烯化合物或上述化合物以外之不飽和化合物。
前述之(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可包含但不限於(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正丙酯、(甲基)丙烯酸異丙酯、(甲基)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異丁酯、(甲基)丙烯酸第二丁基酯或(甲基)丙烯酸第三丁基酯等。
前述之(甲基)丙烯酸脂環族酯可包含但不限於(甲基)丙烯酸環己酯、(甲基)丙烯酸-2-甲基環己酯、(甲基)丙烯酸雙環戊酯{或稱三環[5.2.1.02,6]癸-8-基(甲基)丙烯酸酯}、(甲基)丙烯酸二環戊氧基乙酯、(甲基)丙烯酸異冰片酯或(甲基)丙烯酸四氫呋喃酯等。
前述之(甲基)丙烯酸芳基酯可包含但不限於(甲基)丙烯酸苯基酯或甲基丙烯酸苯甲酯等。
前述之不飽和二羧酸酯可包含但不限於馬來酸二乙酯、富馬酸二乙酯或衣康酸二乙酯等。
前述之(甲基)丙烯酸羥烷酯可包含但不限於(甲基)丙烯酸-2-羥基乙酯或(甲基)丙烯酸-2-羥基丙酯等。
前述具有(甲基)丙烯酸酯基的聚醚可包含但不限於聚乙二醇單(甲基)丙烯酸酯或聚丙二醇單(甲基)丙烯酸酯等。
前述之苯乙烯系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苯乙烯、α-甲基苯乙烯、間-甲基苯乙烯,對-甲基苯乙烯或對-甲氧基苯乙烯等。
前述化合物以外之不飽和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丙烯腈、甲基丙烯腈、氯乙烯、偏二氯乙烯、丙烯醯胺、甲基丙烯醯胺、乙烯乙酯、1,3-丁二烯、異戊二烯、2,3-二甲基1,3-丁二烯、N-丁二醯亞胺基-3-馬來醯亞胺苯甲酸酯、N-丁二醯亞胺基-4-馬來醯亞胺丁酸酯、N-丁二醯亞胺基-6-馬來醯亞胺己酸酯、N-丁二醯亞胺基-3-馬來醯亞胺丙酸酯、N-(9-吖啶基)馬來醯亞胺、N-辛基馬來醯亞胺(N-octylmaleimide)、N-環己基馬來醯亞胺(N-cyclohexylmaleimide)或N-苯基馬來醯亞胺(N-phenylmaleimide)等。
該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較佳地,該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是選自於(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丁酯、
(甲基)丙烯酸2-羥基乙酯、(甲基)丙烯酸第三丁基酯、(甲基)丙烯酸苯甲酯、(甲基)丙烯酸雙環戊酯、甲基丙烯酸異冰片酯、(甲基)丙烯酸二環戊氧基乙酯、苯乙烯、對-甲氧基苯乙烯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
基於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及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之使用量為10重量份至90重量份,較佳為20重量份至80重量份,且更佳為30重量份至70重量份。
具有環氧基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4)
該具有環氧基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4)可包含但不限於具有環氧基的(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具有環氧基的α-烷基丙烯酸酯化合物或環氧丙醚化合物等。
前述具有環氧基的(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甲基)丙烯酸環氧丙酯、(甲基)丙烯酸2-甲基環氧丙酯、(甲基)丙烯酸3,4-環氧丁酯、(甲基)丙烯酸6,7-環氧庚酯、(甲基)丙烯酸3,4-環氧環己酯或(甲基)丙烯酸3,4-環氧環己基甲酯等。
前述具有環氧基的α-烷基丙烯酸酯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α-乙基丙烯酸環氧丙酯、α-正丙基丙烯酸環氧丙酯、α-正丁基丙烯酸環氧丙酯或α-乙基丙烯酸-6,7-環氧庚酯等。
前述之環氧丙醚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鄰-乙烯基苯甲基環氧丙醚(o-vinylbenzylglycidyl ether)、間-乙烯基苯甲基環氧丙醚(m-vinylbenzyl glycidylether)或對-乙烯基苯甲基環氧丙醚(p-vinyl benzylglycidylether)等。
該具有環氧基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4)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較佳地,該具有環氧基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4)是選自於甲基丙烯酸環氧丙酯、甲基丙烯酸2-甲基環氧丙酯、甲基丙烯酸3,4-環氧環己基甲酯、甲基丙烯酸6,7-環氧庚酯、鄰-乙烯基苯甲基環氧丙醚、間-乙烯基苯甲基環氧丙醚、對-乙烯基苯甲基環氧丙醚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
基於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及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具有環氧基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4)之使用量為1重量份至35重量份,較佳為3重量份至30重量份,且更佳為5重量份至25重量份。
在一實施例中,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係先將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與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進行雙鍵共聚合反應,以形成一聚合物,其中此聚合物之側鏈具
有羧酸基。然後,此聚合物之側鏈中的羧酸基與具有環氧基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4)進行加成反應,而製得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
在另一實施例中,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係先將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與具有環氧基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4)進行雙鍵共聚合反應,以形成一聚合物,其中此聚合物之側鏈具有環氧基。然後,此聚合物之側鏈中的環氧基與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進行加成反應,而製得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
在又一實施例中,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係先將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與具有環氧基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4)進行雙鍵共聚合反應,以形成一聚合物,其中此聚合物之側鏈具有環氧基。然後,此聚合物之側鏈中的環氧基與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進行加成反應後,進一步與酸酐類化合物進行半酯化反應,而製得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
所製得之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藉由膠體滲透層析儀(Gel Permeation Chromatography;GPC)測定之聚苯乙烯換算的重量平均分子量一般為1000至35000,較佳為3000至30000,且更佳為5000至25000。
基於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之使用量為10重量份至100重量份,較佳為15重量份至90重量份,且更佳為20重量份至80重量份。
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
本發明之鹼可溶性樹脂(C)可選擇性地包含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該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可由第二混合物進行聚合反應所製得,且第二混合物包含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之環氧化合物(c-2-1)及具有至少一個羧酸基及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c-2-2)。此外,該第二混合物可選擇性地包含羧酸酐化合物(c-2-3)及/或具有環氧基的化合物(c-2-4)。
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之環氧化合物(c-2-1)
該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之環氧化合物(c-2-1)可具有如下式(III)或式(IV)所示之結構。其中,「環氧化合物(c-2-1)可具有如下式(III)或式(IV)所示之結構」的敘述亦涵蓋了具有如下式(III)所示之結構的化合物及具有如下式(IV)所示之結構的化合物同時存在而作為環氧化合物(c-2-1)的情形。具體而言,前述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例如是具有如下式(III)所示之結構:
於式(III)中,B1、B2、B3及B4分別為相同或不同,且B1、B2、B3及B4分別表示氫原子、鹵素原子、碳數為1至5之烷基、碳數為1至5之烷氧基、碳數為6至12之芳香基或碳數為6至12之芳烷基。
如式(III)所示之結構之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可包含由雙酚芴型化合物(bisphenol fluorene)與鹵化環氧丙烷(epihalohydrin)反應而得之含環氧基之雙酚芴型化合物,但並不限於此。
前述雙酚芴型化合物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9,9-雙(4-羥基苯基)芴[9,9-bis(4-hydroxyphenyl)fluorene]、9,9-雙(4-羥基-3-甲基苯基)芴[9,9-bis(4-hydroxy-3-methylphenyl)fluorene]、9,9-雙(4-羥基-3-氯苯基)芴[9,9-bis(4-hydroxy-3-chlorophenyl)fluorene]、9,9-雙(4-羥基-3-溴苯基)芴[9,9-bis(4-hydroxy-3-bromophenyl)fluorene]、9,9-雙(4-羥基-3-氟苯基)芴[9,9-bis(4-hydroxy-3-fluorophenyl)fluorene]、9,9-雙(4-羥基-3-甲氧基苯基)芴[9,9-bis(4-hydroxy-3-methoxyphenyl)fluorene]、9,9-雙(4-羥基-3,5-二甲基苯基)芴[9,9-bis(4-hydroxy-3,5-dimethylphenyl)fluorene]、9,9-雙(4-羥基-3,5-二氯苯基)芴[9,9-bis(4-hydroxy-3,5-dichlorophenyl)fluorene]或9,9-雙(4-羥基-3,5-二溴苯基)芴[9,9-bis(4-hydroxy-3,5-dibromophenyl)fluorene]等化合物。
前述鹵化環氧丙烷(epihalohydrin)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3-氯-1,2-環氧丙烷(epichlorohydrin)或3-溴-1,2-環氧丙烷(epibromohydrin)等。
該由雙酚芴型化合物與鹵化環氧丙烷反應所製得之具有環氧基之雙酚芴型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1)新日鐵化學(Nippon Steel Chemical Co.,Ltd)所製造之商品,且其型號為ESF-300等;(2)大阪瓦斯(Osaka Gas Co.,Ltd)所製造之商品,且其型號為PG-100或EG-210等;(3)短信科技(S.M.S Technology Co.,Ltd)所製造之商品,且其型號為SMS-F9PhPG、SMS-F9CrG或SMS-F914PG等。
於式(IV)中,B5至B18分別為相同或不同,B5至B18分別氫原子、鹵素原子、碳數為1至8之烷基或碳數為6至15之芳香基,且a代表0至10之整數。
如式(IV)所示之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可例如是藉由在鹼金屬氫氧化物存在下,使具有如下式(IV-1)所示之結構之化合物與鹵化環氧丙烷進行反應而得:
於式(IV-1)中,B5至B18之定義如前所述,在此不另贅述。
再者,前述如式(IV)所示之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可例如是在酸觸媒存在下,使用具有如下式(IV-2)所示之結構之化合物與酚(phenol)類進行縮合反應,以形成具有如式(IV-1)所示之結構之化合物。接著,藉由加入過量的鹵化環氧丙烷進行脫鹵化氫反應(dehydrohalogenation),而獲得如式(IV)所示之結構之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
於式(IV-2)中,B7至B10之定義如前所述,在此不另贅述。B19及B20分別獨立地代表鹵原子、碳數為1至6的烷基或碳數為1至6的烷氧基。
較佳地,該鹵素原子可例如為氯原子或溴原子;該烷基可例如為甲基、乙基或第三丁基;且該烷氧基可例如為甲氧基或乙氧基。
前述酚類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酚(phenol)、甲酚(cresol)、乙酚(ethylphenol)、n-丙酚(n-propylphenol)、異丁酚(isobutylphenol)、t-丁酚
(t-butylphenol)、辛酚(octylphenol)、壬基苯酚(nonylphenol)、茬酚(xylenol)、甲基丁基苯酚(methyl butylphenol)、二第三丁基酚(di-t-butylphenol)、乙烯苯酚(vinylphenol)、丙烯苯酚(propenylphenol)、乙炔苯酚(ethinylphenol)、環戊苯酚(cyclopentylphenol)、環己基酚(cyclohexylphenol)或環己基甲酚(cyclohexyl cresol)等。上述酚類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基於前述具有如式(IV-2)所示之結構的化合物之使用量為1莫耳,酚類之使用量為0.5莫耳至20莫耳,且較佳為2莫耳至15莫耳。
該酸觸媒之具體例可包含鹽酸、硫酸、對甲苯磺酸(p-toluenesulfonic acid)、草酸(oxalic acid)、三氟化硼(boron trifluoride)、無水氯化鋁(aluminium chloride anhydrous)或氯化鋅(zinc chloride)等。該酸觸媒較佳可為對甲苯磺酸、硫酸、鹽酸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該酸觸媒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該酸觸媒之使用量雖無特別之限制,惟基於前述具有如式(IV-2)所示之結構的化合物之使用量為100重量百分比,酸觸媒之使用量較佳可為0.1重量百分比至30重量百分比。
前述之縮合反應可在無溶劑或在有機溶劑之存在下進行。該有機溶劑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甲苯(toluene)、二甲苯(xylene)或甲基異丁基酮(methyl
isobutyl ketone)等。上述的有機溶劑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基於前述具有如式(IV-2)所示之結構的化合物及酚類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百分比,該有機溶劑之使用量為50重量百分比至300重量百分比,且較佳為100重量百分比至250重量百分比。前述縮合反應之操作溫度可為40℃至180℃,且操作時間可為1小時至8小時。
進行前述之縮合反應後,可進一步進行中和處理或水洗處理。
該中和處理係將反應後之溶液的pH值調整為3至7,且較佳為5至7。
該水洗處理可使用中和劑進行,且此中和劑為鹼性物質。該中和劑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氫氧化鈉(sodium hydroxide)或氫氧化鉀(potassium hydroxide)等之鹼金屬氫氧化物;氫氧化鈣(calcium hydroxide)或氫氧化鎂(magnesium hydroxide)等之鹼土類金屬氫氧化物;二伸乙三胺(diethylene triamine)、三伸乙四胺(triethylenetetramine)、苯胺(aniline)或苯二胺(phenylene diamine)等之有機胺;氨(ammonia)、磷酸二氫鈉(sodium dihydrogen phosphate)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該中和劑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該水洗處理可採用習知方法進行。例如:在反應後的溶液中加入具有中和劑的水溶液,並且反覆進行萃取。經中和處理或水洗處理後,可藉由減壓加熱處理去除未
反應的酚類及溶劑,並進行濃縮,而可獲得具有如式(IV-1)所示之結構的化合物。
前述鹵化環氧丙烷的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3-氯-1,2-環氧丙烷(3-chloro-1,2-epoxypropane)、3-溴-1,2-環氧丙烷(3-bromo-1,2-epoxypropane)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
進行上述的脫鹵化氫反應前,可預先添加或於反應過程中添加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等之鹼金屬氫氧化物。
上述脫鹵化氫反應的操作溫度可為20℃至120℃,且其操作時間可為1小時至10小時。
前述脫鹵化氫反應所添加之鹼金屬氫氧化物可為鹼金屬氫氧化物水溶液。在此實施例中,將該鹼金屬氫氧化物水溶液連續地添加至脫鹵化氫反應系統內,並於減壓或常壓下,連續蒸餾出水及鹵化環氧丙烷,以分離並除去水。鹵化環氧丙烷係連續地回流至反應系統內。
進行上述的脫鹵化氫反應前,反應系統可添加氯化四甲銨(tetramethyl ammonium chloride)、溴化四甲銨(tetramethyl ammonium bromide)或三甲基苄基氯化銨(trimethyl benzyl ammonium chloride)等之四級銨鹽作為觸媒。在50℃至150℃下,反應1小時至5小時後,加入鹼金屬氫氧化物或其水溶液。接著,於20℃至120℃的溫度下,進行脫鹵化氫反應1小時至10小時。
基於前述具有如式(IV-1)所示之結構的化合物中之羥基總當量為1當量,該鹵化環氧丙烷的使用量可為1當量至20當量,且較佳可為2當量至10當量。
基於前述具有如式(IV-1)所示之結構的化合物中之羥基總當量為1當量,脫鹵化氫反應中所添加的鹼金屬氫氧化物的使用量可為0.8當量至15當量,且較佳可為0.9當量至11當量。
此外,為了使脫鹵化氫反應順利進行,反應系統可添加甲醇或乙醇等之醇類。其次,反應系統亦可添加二甲碸(dimethyl sulfone)或二甲亞碸(dimethyl sulfoxide)等之非質子性(aprotic)極性溶媒進行反應。
在使用醇類的情況下,基於前述鹵化環氧丙烷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百分比,該醇類的使用量可為2重量百分比至20重量百分比,且較佳可為4重量百分比至15重量百分比。
在使用非質子性極性溶媒的情況下,基於鹵化環氧丙烷的總使用量為100重量百分比,非質子性極性溶媒的使用量為5重量百分比至100重量百分比,且較佳為10重量百分比至90重量百分比。
進行脫鹵化氫反應後,產物可選擇性地進行水洗處理,並利用減壓蒸餾的方式除去鹵化環氧丙烷、醇類及非質子性極性溶媒。該減壓蒸餾可於溫度為110℃至250℃且壓力為1.3kPa[10毫米汞柱(mmHg)]以下進行。
為了避免所製得之環氧樹脂具有加水分解性的鹵素,進行脫鹵化氫反應後之溶液可加至甲苯或甲基異丁基酮(methyl isobutyl ketone)等之溶劑以及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等之鹼金屬氫氧化物水溶液中,並再次進行脫鹵化氫反應。
於該脫鹵化氫反應中,基於前述具有如式(IV-1)所示之結構的化合物中之羥基總當量為1當量,鹼金屬氫氧化物之使用量可為0.01莫耳至0.3莫耳,且較佳可為0.05莫耳至0.2莫耳。其次,前述脫鹵化氫反應之操作溫度可為50℃至120℃,且其操作時間可為0.5小時至2小時。
完成脫鹵化氫反應後,鹽類可藉由過濾及水洗等步驟去除,並利用減壓蒸餾的方式除去甲苯或甲基異丁基酮等之溶劑,即可製得具有如式(IV)所示之結構的化合物。
前述如式(IV)所示之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可包含但不限於日本化藥(Nippon Kayaku Co.Ltd.)所製造之商品,且其型號為NC-3000、NC-3000H、NC-3000S或NC-3000P等。
具有至少一個羧酸基及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c-2-2)
前述具有至少一個羧酸基及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的化合物(c-2-2)可選自於由以下(1)至(3)所組成之群組:(1)丙烯酸、甲基丙烯酸、2-甲基丙烯醯氧乙基丁二酸(2-methacryloyloxyethylbutanedioic acid)、2-甲基丙烯醯氧丁基丁二酸、2-甲基丙烯醯氧乙基己二酸、2-甲基
丙烯醯氧丁基己二酸、2-甲基丙烯醯氧乙基六氫鄰苯二甲酸、2-甲基丙烯醯氧乙基馬來酸、2-甲基丙烯醯氧丙基馬來酸、2-甲基丙烯醯氧丁基馬來酸、2-甲基丙烯醯氧丙基丁二酸、2-甲基丙烯醯氧丙基己二酸、2-甲基丙烯醯氧丙基四氫鄰苯二甲酸、2-甲基丙烯醯氧丙基鄰苯二甲酸、2-甲基丙烯醯氧丁基鄰苯二甲酸、或2-甲基丙烯醯氧丁基氫鄰苯二甲酸;(2)由具有羥基之(甲基)丙烯酸酯與二元羧酸化合物反應而製得之化合物,其中二元羧酸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己二酸、丁二酸、馬來酸或鄰苯二甲酸;(3)由具有羥基之(甲基)丙烯酸酯與羧酸酐化合物反應而製得之半酯化合物,其中具有羥基之(甲基)丙烯酸酯可包含但不限於2-羥基乙基丙烯酸酯[(2-hydroxyethyl)acrylate]、2-羥基乙基甲基丙烯酸酯[(2-hydroxyethyl)methacrylate]、2-羥基丙基丙烯酸酯[(2-hydroxypropyl)acrylate]、2-羥基丙基甲基丙烯酸酯[(2-hydroxypropyl)methacrylate]、4-羥基丁基丙烯酸酯[(4-hydroxybutyl)acrylate]、4-羥基丁基甲基丙烯酸酯[(4-hydroxybutyl)methacrylate]或季戊四醇三甲基丙烯酸酯等。其中,該羧酸酐化合物可與後述第二混合物所含之羧酸酐化合物(c-2-3)相同,故在此不再贅述。
羧酸酐化合物(c-2-3)
前述第二之混合物可選擇性地包含羧酸酐化合物(-c-2-3)及/或具有環氧基的化合物(c-2-4)。
上述羧酸酐化合物(c-2-3)可選自由以下(1)至(2)所組成之群組:(1)丁二酸酐(butanedioic
anhydride)、順丁烯二酸酐(maleic anhydride)、衣康酸酐(Itaconic anhydride)、鄰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四氫鄰苯二甲酸酐(tetrahydrophthalic anhydride)、六氫鄰苯二甲酸酐(hexahydrophthalic anhydride)、甲基四氫鄰苯二甲酸酐、甲基六氫鄰苯二甲酸酐、甲基橋亞甲基四氫鄰苯二甲酸酐(methyl endo-methylene tetrahydro phthalic anhydride)、氯茵酸酐(chlorendic anhydride)、戊二酸酐或偏三苯甲酸酐(1,3-dioxoisobenzofuran-5-carboxylic anhydride)等二元羧酸酐化合物;以及(2)二苯甲酮四甲酸二酐(benzophenone tetracarboxylic dianhydride,簡稱BTDA)、雙苯四甲酸二酐或雙苯醚四甲酸二酐等四元羧酸酐化合物。
具有環氧基的化合物(c-2-4)
上述具有環氧基的化合物(c-2-4)可例如是選自於甲基丙烯酸環氧丙酯、3,4-環氧基環己基甲基丙烯酸酯、具有不飽和基的縮水甘油醚化合物、具有環氧基的不飽和化合物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所組成的群組。
前述具有不飽和基的縮水甘油醚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長瀨化成工業株式會社製造之商品,且其型號為Denacol EX-111、EX-121 Denacol、Denacol EX-141、Denacol EX-145、Denacol EX-146、Denacol EX-171或Denacol EX-192等。
在一實施例中,該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可由如式(III)所示之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與具有至少一個羧酸基及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的化合物(c-2-2)進行聚合反應,以形成具有羥基的反應產物。接著,添加羧酸酐化合物(c-2-3)進行反應。基於該具有羥基的反應產物之羥基總當量為1當量,羧酸酐化合物(c-2-3)所含有之酸酐基的當量較佳為0.4當量至1當量,且更佳為0.75當量至1當量。當使用多個羧酸酐化合物(c-2-3)時,可於反應中依序添加或同時添加。當使用二元羧酸酐化合物及四元羧酸酐化合物作為羧酸酐化合物(c-2-3)時,二元羧酸酐化合物及四元羧酸酐化合物的莫耳比例較佳為1/99至90/10,且更佳為5/95至80/20。其次,上述反應之操作溫度可例如為50℃至130℃。
在另一實施例中,該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可由如式(IV)所示之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與具有至少一個羧酸基及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的化合物(c-2-2)進行反應,以形成含羥基的反應產物。接著,藉由添加羧酸酐化合物(c-2-3)及/或具有環氧基的化合物(c-2-4)進行聚合反應。基於如式(IV)所示之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的環氧基總當量為1當量,該具有至少一個羧酸基及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的化合物(c-2-2)的酸價當量較佳為0.8當量至1.5當量,且更佳為0.9當量至1.1當量。基於上述具有羥基的反應產物的羥基總量為100莫耳百分比(莫耳%),羧酸酐化合物(c-2-3)的使用量
為10莫耳%至100莫耳%,較佳為20莫耳%至100莫耳%,且更佳為30莫耳%至100莫耳%。
在製備前述之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時,為了加速反應,於反應溶液中通常會添加鹼性化合物作為反應觸媒。該反應觸媒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且該反應觸媒可包含但不限於三苯基膦(triphenyl phosphine)、三苯基銻(triphenyl stibine)、三乙胺(triethylamine)、三乙醇胺(triethanolamine)、氯化四甲基銨(tetramethylammonium chloride)或氯化苄基三乙基銨(benzyltriethylammonium chloride)等。基於該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與具有至少一個羧酸基及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的化合物(c-2-2)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反應觸媒的使用量較佳為0.01重量份至10重量份,且更佳為0.3重量份至5重量份。
此外,為了控制聚合度,於反應溶液中通常還會添加聚合抑制劑(polymerization inhibitor)。該聚合抑制劑可包含但不限於甲氧基酚(methoxyphenol)、甲基氫醌(methylhydroquinone)、氫醌(hydroquinone)、2,6-二第三丁基對甲酚(2,6-di-t-butyl-p-cresol)或吩噻嗪(phenothiazine)等。一般而言,上述聚合抑制劑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基於上述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的環氧化合物(c-2-1)與具有至少一個羧酸基及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的化合物(c-2-2)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聚
合抑制劑的使用量較佳為0.01重量份至10重量份,且更佳為0.1重量份至5重量份。
當製備該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時,必要時可添加聚合反應溶劑。該聚合反應溶劑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乙醇、丙醇、異丙醇、丁醇、異丁醇、2-丁醇、己醇或乙二醇等醇類化合物;甲乙酮或環己酮等酮類化合物;甲苯或二甲苯等芳香族烴類化合物;賽珞素(cellosolve)或丁基賽珞素(butyl cellosolve)等賽珞素類化合物;卡必妥(carbitol)或丁基卡必妥(butyl carbitol)等卡必妥類化合物;丙二醇單甲醚(propylene glycol monomethyl ether)等丙二醇烷基醚類化合物;二丙二醇單甲醚[di(propylene glycol)methyl ether]等多丙二醇烷基醚[poly(propylene glycol)alkyl ether]類化合物;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乙二醇乙醚醋酸酯(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 acetate)或丙二醇甲醚醋酸酯(propylene glycol methyl ether acetate)等醋酸酯類化合物;乳酸乙酯(ethyl lactate)或乳酸丁酯(butyl lactate)等乳酸烷酯(alkyl lactate)類化合物;或二烷基二醇醚類。該聚合反應溶劑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另外,該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的酸價較佳為50mgKOH/g至200mgKOH/g,且更佳為60mgKOH/g至150mgKOH/g。
前述之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藉由膠體滲透層析儀測定之聚苯乙烯換算的數目平均分子量一般為500至10000,較佳為800至8000,且更佳為1000至6000。
基於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之使用量為0重量份至90重量份,較佳為10重量份至85重量份,且更佳為20重量份至80重量份。
當鹼可溶性樹脂(C)包含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時,所製得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更不具有泡狀之顯示缺陷。
本發明之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可包含具有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之不飽和化合物及具有至少二個乙烯性不飽和基之不飽和化合物。
該具有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之不飽和化合物的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丙烯醯胺、丙烯醯嗎啉、甲基丙烯醯嗎啉、丙烯酸-7-胺基-3,7-二甲基辛酯、甲基丙烯酸-7-胺基-3,7-二甲基辛酯、異丁氧基甲基丙烯醯胺、異丁氧基甲基甲基丙烯醯胺、丙烯酸異冰片基氧乙酯、甲基丙烯酸異冰片基氧乙酯、丙烯酸異冰片酯、甲基丙烯酸異冰片酯、丙烯酸-2-乙基己酯、甲基丙烯酸-2-乙基己酯、乙基二甘醇丙烯酸酯、乙基二甘醇甲基丙烯酸酯、第三辛基丙烯醯胺、第三辛基甲基丙烯醯胺、二丙酮丙烯醯胺、二丙酮甲基丙烯醯胺、丙烯酸二甲胺基酯、甲基丙烯酸二甲胺基酯、丙烯酸十二烷基酯、甲基丙烯酸十二烷基酯、丙烯酸二環戊烯氧乙酯、甲基丙烯酸二環戊烯氧乙酯、丙烯酸二環戊烯酯、甲基丙烯酸二環戊烯酯、氮,氮-二甲基丙烯醯胺、氮,氮-二甲基
甲基丙烯醯胺、丙烯酸四氯苯酯、甲基丙烯酸四氯苯酯、丙烯酸-2-四氯苯氧基乙酯、甲基丙烯酸-2-四氯苯氧基乙酯、丙烯酸四氫糠酯、甲基丙烯酸四氫糠酯、丙烯酸四溴苯酯、甲基丙烯酸四溴苯酯、丙烯酸-2-四溴苯氧基乙酯、甲基丙烯酸-2-四溴苯氧基乙酯、丙烯酸-2-三氯苯氧基乙酯、甲基丙烯酸-2-三氯苯氧基乙酯、丙烯酸三溴苯酯、甲基丙烯酸三溴苯酯、丙烯酸-2-三溴苯氧基乙酯、甲基丙烯酸-2-三溴苯氧基乙酯、丙烯酸-2-羥乙酯、甲基丙烯酸-2-羥乙酯、丙烯酸-2-羥丙酯、甲基丙烯酸-2-羥丙酯、乙烯基己內醯胺、氮-乙烯基皮酪烷酮、丙烯酸苯氧基乙酯、甲基丙烯酸苯氧基乙酯、丙烯酸五氯苯酯、甲基丙烯酸五氯苯酯、丙烯酸五溴苯酯、甲基丙烯酸五溴苯酯、聚單丙烯酸乙二醇酯、聚單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聚單丙烯酸丙二醇酯、聚單甲基丙烯酸丙二醇酯、丙烯酸冰片酯,或甲基丙烯酸冰片酯等。其中,該具有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之不飽和化合物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該具有至少二個乙烯性不飽和基之不飽和化合物的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乙二醇二丙烯酸酯、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二丙烯酸二環戊烯酯、二甲基丙烯酸二環戊烯酯、三甘醇二丙烯酸酯、四甘醇二丙烯酸酯、四甘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三(2-羥乙基)異氰酸酯二丙烯酸酯、三(2-羥乙基)異氰酸酯二甲基丙烯酸酯、三(2-羥乙基)異氰酸酯三丙烯酸酯、三(2-羥乙基)異氰酸酯三甲基丙烯酸酯、己內酯改質之三(2-羥乙基)異氰酸酯三丙烯酸酯、己內酯改質之三
(2-羥乙基)異氰酸酯三甲基丙烯酸酯、三丙烯酸三羥甲基丙酯、三甲基丙烯酸三羥甲基丙酯、環氧乙烷(以下簡稱EO)改質之三丙烯酸三羥甲基丙酯、EO改質之三甲基丙烯酸三羥甲基丙酯、環氧丙烷(以下簡稱PO)改質之三丙烯酸三羥甲基丙酯、PO改質之三甲基丙烯酸三羥甲基丙酯、三甘醇二丙烯酸酯、三甘醇二甲基丙烯酸酯、新戊二醇二丙烯酸酯、新戊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1,4-丁二醇二丙烯酸酯、1,4-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1,6-己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季戊四醇三甲基丙烯酸酯、季戊四醇四丙烯酸酯、季戊四醇四甲基丙烯酸酯、聚酯二丙烯酸酯、聚酯二甲基丙烯酸酯、聚乙二醇二丙烯酸酯、聚乙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dipentaerythritol hexaacrylate;DPHA)、二季戊四醇六甲基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五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五甲基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四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四甲基丙烯酸酯、己內酯改質之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己內酯改質之二季戊四醇六甲基丙烯酸酯、己內酯改質之二季戊四醇五丙烯酸酯、己內酯改質之二季戊四醇五甲基丙烯酸酯、四丙烯酸二三羥甲基丙酯、四甲基丙烯酸二三羥甲基丙酯、EO改質之雙酚A二丙烯酸酯、EO改質之雙酚A二甲基丙烯酸酯、PO改質之雙酚A二丙烯酸酯、PO改質之雙酚A二甲基丙烯酸酯、EO改質之氫化雙酚A二丙烯酸酯、EO改質之氫化雙酚A二甲基丙烯酸酯、PO改質之氫化雙酚A二丙烯酸酯、PO改質之氫化雙酚A二甲基丙烯酸酯、PO改質之甘油
三丙酸酯、EO改質之雙酚F二丙烯酸酯、EO改質之雙酚F二甲基丙烯酸酯、酚醛聚縮水甘油醚丙烯酸酯、酚醛聚縮水甘油醚甲基丙烯酸酯、日本東亞合成株式會社製造且型號為TO-1382之商品,或者由日本化藥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且其型號為KAYARAD DPCA-20、KAYARAD DPCA-30、KAYARAD DPCA-60或KAYARAD DPCA-120之商品等。其中,該具有至少二個乙烯性不飽和基之不飽和化合物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較佳地,該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是選自於三丙烯酸三羥甲基丙酯、EO改質之三丙烯酸三羥甲基丙酯、PO改質之三丙烯酸三羥甲基丙酯、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季戊四醇四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五丙烯酸酯、二季戊四醇四丙烯酸酯、己內酯改質之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四丙烯酸二三羥甲基丙酯、PO改質之甘油三丙酸酯,KAYARAD DPCA-20、KAYARAD DPCA-30、KAYARAD DPCA-60或KAYARAD DPCA-120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
該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基於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的使用量為20重量份至200重量份,較佳為30重量份至180重量份,且更佳為50重量份至150重量份。
本發明之光起始劑(E)可包含具有如下式(II)所示之結構的光起始劑(E-1)。其次,該光起始劑(E)可選擇性地包含其他自由基型光起始劑(E-2)。
光起始劑(E-1)
該光起始劑(E-1)可具有如下式(II)所示之結構:
其中R1、R2、R3、R4、R5、R6、R7及R8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OR16、OR17、鹵素、
NO2或,或R1及R2、R2及R3、R3及R4、R5
及R6、R6及R7或R7及R8彼此獨立地為經取代之C2-C10烯基或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R7或R7及R8彼此獨立地共同為-(CH2)P-Y-(CH2)q-;或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R7或R7
及R8彼此獨立地共同為;但條件為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
R7或R7及R8中至少一對係
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
苯基、CN、OH、SH、C1-C4-烷氧基、(CO)OH或(CO)O(C1-C4烷基);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未經取代之苯基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之苯基:C1-C6烷基、鹵素、CN、OR17、SR18或NR19R20;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鹵素、CN、OR17、SR18、SOR18、SO2R18或NR19R20,其中該等取代基OR17、SR18或NR19R20視情況經由基團R17、R18、R19及/或R20與萘基環中一個碳原子形成5員或6員環;
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COR16或NO2;Y係O、S、NR26或直接鍵;p係整數0、1、2或3;q係整數1、2或3;X係CO或直接鍵;R13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R17、COOR17、OR17、SR18、CONR19R20、NR19R20、PO(OCkH2k+1)2或;或R13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SO、SO2、NR26或CO,或係C2-C12烯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CO或NR26,其中經間雜之C2-C20烷基及未經間雜或經間雜之C2-C12烯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鹵素取代;或R13係C4-C8環烯基、C2-C12炔基或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26之C3-C10環烷基;
或R13係苯基或萘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NR19R20、、COR16、CN、NO2、鹵素、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26之C2-C20烷基;或其各經C3-C10環烷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26之C3-C10環烷基取代;k係整數1至10;R14係氫、C3-C8環烷基、C2-C5烯基、C1-C20烷氧基或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鹵素、苯基、C1-C20烷基苯基或CN取代;或R14係苯基或萘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6烷基、C1-C4鹵代烷基、鹵素、CN、OR17、SR18及/或NR19R20;或R14係C3-C20雜芳基、C1-C8烷氧基、苄氧基或苯氧基,該苄氧基及苯氧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C1-C6烷基、C1-C4鹵代烷基及/或鹵素取代;R15係C6-C20芳基或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苯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CN、NO2、OR17、SR18、NR19R20、PO(OCkH2k+1)2、SO-C1-C10烷基、SO2-C1-C10烷基、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NR26之C2-C20烷基;或其各經C1-C20烷基取代,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OOR17、CONR19R20、苯基、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C6-C20芳氧基羰基、C3-C20雜芳氧基羰基、OR17、SR18或NR19R20;或R15係氫、C2-C12烯基、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CO或NR26之C3-C8環烷基;
或R15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R17、SR18、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C6-C20芳氧基羰基、C3-C20雜芳氧基羰基、NR19R20、COOR17、CONR19R20、PO(OCkH2k+1)2、、
、苯基;或該C1-C20烷基經苯基取代,該苯基經鹵素、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OR17、SR18或NR19R20取代;或R15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O或SO2,且該經間雜之C2-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R17、COOR17、CONR19R20、苯基或經OR17、SR18或NR19R20取代之苯基;或R15係C2-C20烷醯基或苯甲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6烷基、鹵素、苯基、OR17、SR18或NR19R20;或R15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OR17取代之萘甲醯基或係C3-C14雜芳基羰基;或R15係C2-C12烷氧基羰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且該經間雜或未經間雜之C2-C12烷氧基羰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羥基取代;或R15係苯氧基羰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6烷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苯基、OR17、SR18或NR19R20;或R15係CN、CONR19R20、NO2、C1-C4鹵代烷基、S(O)m-C1-C6烷基、未經取代或經C1-C12烷基或SO2-C1-C6烷基取代之S(O)m-苯基;
或R15係SO2O-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C1-C12烷基取代;或係二苯基膦醯基或二(C1-C4烷氧基)-膦醯基;m係1或2;R’14具有針對R14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R’15具有針對R15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X1係O、S、SO或SO2;X2係O、CO、S或直接鍵;R16係C6-C20芳基或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苯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CN、NO2、OR17、SR18、NR19R20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NR26之C1-C20烷基;或其各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取代,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OOR17、CONR19R20、苯基、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C6-C20芳氧基羰基、C3-C20雜芳氧基羰基、OR17、SR18或NR19R20;或R16係氫、C1-C20烷基,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苯基、OH、SH、CN、C3-C6烯氧基、OCH2CH2CN、OCH2CH2(CO)O(C1-C4烷基)、O(CO)-(C1-C4烷基)、O(CO)-苯基、(CO)OH或(CO)O(C1-C4烷基);或R16係C2-C12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NR26;或R16係(CH2CH2O)n+1H、(CH2CH2O)n(CO)-(C1-C8烷基)、C2-C12烯基或C3-C8環烷基;
或R16係經SR18取代之苯基,其中基團R18表示鍵結至其中附接有COR16之咔唑部分之苯基或萘基環的直接鍵;n係1至20;R17係氫、苯基-C1-C3烷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H、SH、CN、C3-C6烯氧基、OCH2CH2CN、OCH2CH2(CO)O(C1-C4烷基)、O(CO)-(C1-C4烷基)、O(CO)-(C2-C4烯基)、O(CO)-苯基、(CO)OH、(CO)O(C1-C4烷基)、C3-C20環烷基、SO2-(C1-C4鹵代烷基)、O(C1-C4鹵代烷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3-C20環烷基;或R17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NR26;或R17係(CH2CH2O)n+1H、(CH2CH2O)n(CO)-(C1-C8烷基)、C1-C8烷醯基、C2-C12烯基、C3-C6烯醯基或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26之C3-C20環烷基;或R17係C1-C8烷基-C3-C10環烷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R17係苯甲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C1-C6烷基、鹵素、OH或C1-C3烷氧基取代;或R17係苯基、萘基或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H、C1-C12烷基、C1-C12烷氧基、CN、NO2、苯基-C1-C3烷氧基、苯氧基、C1-C12烷基硫基、苯基硫基、N(C1-C12烷基)2、二苯基-胺基或
;
或R17形成鍵結至其上具有基團或
之苯基或萘基環之一個碳原子之直接鍵;
R18係氫、C2-C12烯基、C3-C20環烷基或苯基-C1-C3烷基,其中C2-C12烯基、C3-C20環烷基或苯基-C1-C3烷基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NR26或COOR17;或R18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H、SH、CN、C3-C6烯氧基、OCH2CH2CN、OCH2CH2(CO)O(C1-C4烷基)、O(CO)-(C2-C4烯基)、O(CO)-(C1-C4烷基)、O(CO)-苯基或(CO)OR17;或R18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NR26或COOR17;或R18係(CH2CH2O)nH、(CH2CH2O)n(CO)-(C1-C8烷基)、C2-C8烷醯基或C3-C6烯醯基;或R18係苯甲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6烷基、鹵素、OH、C1-C4烷氧基或C1-C4烷基硫基;或R18係苯基、萘基或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1-C12烷基、C1-C4鹵代烷基、C1-C12烷氧基、CN、NO2、苯基-C1-C3烷氧基、苯氧基、C1-C12烷基硫基、苯基硫基、N(C1-C12烷基)2、二苯基胺基、(CO)O(C1-C8烷基)、(CO)-C1-C8烷基、
(CO)N(C1-C8烷基)2或;R19及R20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2-C4羥基烷基、C2-C10烷氧基烷基、C2-C5烯基、C3-C20環烷基、苯基-C1-C3烷基、C1-C8烷醯基、C1-C8烷醯基氧基、C3-C12烯醯基、SO2-(C1-C4鹵代烷基)或苯甲醯基;
或R19及R20係苯基、萘基或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1-C4鹵代烷基、C1-C20烷氧基、C1-C12烷基、苯甲醯基或C1-C12烷氧基;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未經間雜或間雜有O、S或NR17之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且該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20烷基、C1-C20烷氧基、=O、OR17、SR18、NR21R22、(CO)R23、NO2、鹵素、C1-C4-鹵代烷基、CN、
苯基、或C3-C20環烷基,該C3-C20環烷基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17;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雜芳香族環系統,該環系統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C1-C20烷氧基、=O、OR17、
SR18、NR21R22、(CO)R23、、鹵素、NO2、CN、苯基或C3-C20環烷基,該C3-C20環烷基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17;R21及R2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C3-C10環烷基或苯基;或R21及R22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未經間雜或間雜有O、S或NR26之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且該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未稠合或該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係與苯環稠合;R23係氫、OH、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間雜有一或多個O、CO或NR26之C2-C20烷基、未經間雜或間雜有O、S、CO或NR26之C3-C20環烷基,或R23係苯基、萘基、苯基-C1-C4烷基、OR17、SR18或NR21R22;R24係(CO)OR17、CONR19R20、(CO)R17;或R24具有針對R19及R20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
R25係COOR17、CONR19R20、(CO)R17;或R25具有針對R17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R26係氫、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CO之C2-C20烷基;或係苯基-C1-C4烷基、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CO之C3-C8環烷基;或係(CO)R19;或係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20烷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OR17、SR18、NR19R20或;
但條件為在該分子中存在至少一個基團
或。
式(II)化合物之特徵在於其在咔唑部分上包含一或多個成環(annelated)不飽和環。換言之,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R7或R7及R8中至少一對係。
C1-C20烷基係直鏈或支鏈且係(例如)C1-C18-、C1-C4-、C1-C12-、C1-C8-、C1-C8-或C1-C4烷基或C4-C12-或C4-C8烷基。實例係甲基、乙基、丙基、異丙基、正丁基、第二丁基、異丁基、第三丁基、戊基、己基、庚基、2,4,4-三甲基戊基、2-乙基己基、辛基、壬基、癸基、十二基、十四基、十五基、十六基、十八基及二十基。C1-C6烷基具有與上文針對C1-C20烷基所給出相同之含義且具有最高相應C原子數。
含有一或多個C-C多重鍵之未經取代或經取代之C1-C20烷基係指如下文所解釋之烯基。
C1-C4鹵代烷基係如下文所定義經鹵素取代之如上文所定義C1-C4烷基。烷基基團係(例如)單-或多鹵化,直至所有H-原子替換為鹵素。其係(例如)CnHxHaly,其中x+y=2n+1且Hal係鹵素,較佳為F。具體實例係氯甲基、三氯甲基、三氟甲基或2-溴丙基,尤其為三氟甲基或三氯甲基。C2-C4羥基烷基意指經一或兩個O原子取代之C2-C4烷基。烷基基團係直鏈或支鏈。實例係2-羥基乙基、1-羥基乙基、1-羥基丙基、2-羥基丙基、3-羥基丙基、1-羥基丁基、4-羥基丁基、2-羥基丁基、3-羥基丁基、2,3-二羥基丙基或2,4-二羥基丁基。C2-C10烷氧基烷基係間雜有一個O原子之C2-C10烷基。C2-C10烷基具有與上文針對C1-C20烷基所給出相同之含義且具有最高相應C原子數。實例係甲氧基甲基、甲氧基乙基、甲氧基丙基、乙氧基甲基、乙氧基乙基、乙氧基丙基、丙氧基甲基、丙氧基乙基、丙氧基丙基。
間雜有一或多個O、S、NR26或CO之C2-C20烷基經O、S、NR26或CO間雜(例如)1至9次、1至5次、1至3次或1次或2次。若存在一個以上間雜基團,則其為相同種類或不同。兩個O原子由至少一個亞甲基、較佳至少兩個亞甲基(即伸乙基)隔開。該等烷基係直鏈或支鏈。舉例而言,將存在以下結構單元:-CH2-CH2-O-CH2CH3、-(CH2CH2O)y-CH3(其中y=1至9)、-(CH2-CH2O)7-CH2CH3、-CH2-CH(CH3)-O-CH2-CH2CH3、-CH2-CH(CH3)-O-CH2-CH3、-CH2-CH2-S-CH2CH3、-CH2
-CH(CH3)-NR26-CH2-CH3、-CH2-CH2-COO-CH2CH3或-CH2-CH(CH3)-OCO-CH2-CH2CH3。
C3-C10環烷基、C3-C10環烷基及C3-C8環烷基在本申請案上下文中應理解為至少包含一個環之烷基。其係(例如)環丙基、環丁基、環戊基、環己基、環辛基、戊基環戊基及環己基。C3-C10環烷基在本發明上下文中亦意欲涵
蓋二環,換言之,橋聯環,例如、、
及相應環。其他實例係諸如、
、(例如)或
等結構、以及橋聯或稠合環系統,舉例而
言,該術語亦意欲涵蓋、等。
間雜有O、S、CO、NR26之C3-C20環烷基具有上文給出之含義,其中烷基中至少一個CH2-基團替換為
O、S、CO或NR26。實例係諸如、
、(例如)、
、或等結構。
C1-C8烷基-C3-C10環烷基係經一或多個具有最多8個碳原子之烷基取代的如上文所定義之C3-C10環烷基。實例係、等。
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1-C8烷基-C3-C10環烷基係經一或多個具有最多8個碳原子之烷基取代的如上文所定義之O間雜C3-C10環烷基。實例係、等。
C1-C12烷氧基係經一個O原子取代之C1-C12烷基。C1-C12烷基具有與上文針對C1-C20烷基所給出相同之含義且具有最高相應C原子數。C1-C4烷氧基係直鏈或支鏈,例如甲氧基、乙氧基、丙氧基、異丙氧基、正丁氧基、第二丁氧基、異丁氧基或第三丁氧基。C1-C8烷氧基及C1-C4-烷氧基具有與上文所述相同之含義且具有最高相應C原子數。
C1-C12烷基硫基係經一個S原子取代之C1-C12烷基。C1-C20烷基具有與上文針對C1-C20烷基所給出相同之含義且具有最高相應C原子數。C1-C4烷基硫基係直鏈或
支鏈,例如甲基硫基、乙基硫基、丙基硫基、異丙基硫基、正丁基硫基、第二丁基硫基、異丁基硫基、第三丁基硫基。
苯基-C1-C3烷基係(例如)苄基、苯基乙基、α-甲基苄基或α,α-二甲基-苄基,尤其為苄基。
苯基-C1-C3烷氧基係(例如)苄氧基、苯基乙氧基、α-甲基苄氧基或α,α-二甲基苄氧基,尤其為苄氧基。
C2-C12烯基係單-或多不飽和且係(例如)C2-C10-、C2-C8-、C2-C5-烯基,例如乙烯基、烯丙基、甲基烯丙基、1,1-二甲基烯丙基、1-丁烯基、3-丁烯基、2-丁烯基、1,3-戊二烯基、5-己烯基、7-辛烯基或十二烯基,尤其為烯丙基。C2-C5烯基具有與上文針對C2-C12烯基所給出相同之含義且具有最高相應C原子數。
間雜有一或多個O、CO或NR26之C2-C12烯基經O、S、NR26或CO間雜(例如)1至9次、1至5次、1至3次或1次或2次。若存在一個以上間雜基團,則其為相同種類或不同。兩個O原子由至少一個亞甲基、較佳至少兩個亞甲基(即伸乙基)隔開。烯基係直鏈或支鏈且如上文所定義。舉例而言,可形成以下結構單元:-CH=CH-O-CH2CH3、-CH=CH-O-CH=CH2等。
C4-C8環烯基具有一或多個雙鍵且係(例如)C4-C6-環烯基或C6-C8-環烯基。實例係環丁烯基、環戊烯基、環己烯基或環辛烯基,尤其為環戊烯基及環己烯基,較佳為環己烯基。
C3-C6烯氧基係單或多不飽和且具有上文針對烯基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且附接氧基具有最高相應C原子數。實例係烯丙氧基、甲基烯丙氧基、丁烯氧基、戊烯氧基、1,3-戊二烯氧基、5-己烯氧基。
C2-C12炔基係單或多不飽和直鏈或支鏈且係(例如)C2-C8-、C2-C6-或C2-C4炔基。實例係乙炔基、丙炔基、丁炔基、1-丁炔基、3-丁炔基、2-丁炔基、戊炔基己炔基、2-己炔基、5-己炔基、辛炔基等。
C2-C20烷醯基係直鏈或支鏈且係(例如)C2-C18-、C2-C14-、C2-C12-、C2-C8-、C2-C6-或C2-C4烷醯基或C4-C12-或C4-C8烷醯基。實例係乙醯基、丙醯基、丁醯基、異丁醯基、戊醯基、己醯基、庚醯基、辛醯基、壬醯基、癸醯基、十二醯基、十四醯基、十五醯基、十六醯基、十八醯基、二十醯基,較佳為乙醯基。C1-C8烷醯基具有與上文針對C2-C20烷醯基所給出相同之含義且具有最高相應C原子數。
C2-C12烷氧基羰基係直鏈或支鏈且係(例如)甲氧基羰基、乙氧基羰基、丙氧基羰基、正丁氧基羰基、異丁氧基羰基、1,1-二甲基丙氧基羰基、戊氧基羰基、己氧基羰基、庚氧基羰基、辛氧基羰基、壬氧基羰基、癸氧基羰基或十二氧基羰基,尤其為甲氧基羰基、乙氧基羰基、丙氧基羰基、正丁氧基羰基或異丁氧基羰基,較佳為甲氧基羰基。
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2-C12烷氧基羰基係直鏈或支鏈。兩個O原子由至少兩個亞甲基(即伸乙基)隔開。該
經間雜之烷氧基羰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羥基取代。C6-C20芳氧基羰基係(例如)苯基氧基羰基[=苯基-O-(CO)-]、萘氧基羰基、蒽氧基羰基等。C5-C20雜芳氧基羰基係C5-C20雜芳基-O-CO-。
C3-C10環烷基羰基係C3-C10環烷基-CO-,其中環烷基具有上文所示含義中之一者且具有最高相應C原子數。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NR26之C3-C10環烷基羰基係指經間雜環烷基-CO-,其中經間雜環烷基係如上文所述所定義。
C3-C10環烷氧基羰基係C3-C10環烷基-O-(CO)-,其中環烷基具有上文所示含義中之一者且具有最高相應C原子數。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NR26之C3-C10環烷氧基羰基係指經間雜環烷基-O-(CO)-,其中經間雜環烷基係如上文所述所定義。
C1-C20烷基苯基係指經一或多個烷基取代之苯基,其中C原子之總和最多為20。
C6-C20芳基係(例如)苯基、萘基、蒽基、菲基、芘基、基、并四苯基、聯伸三苯基等,尤其為苯基或萘基,較佳為苯基。萘基係1-萘基或2-萘基。
在本發明上下文中,C3-C20雜芳基意欲包含單環或多環系統,例如稠合環系統。實例係噻吩基、苯并[b]噻吩基、萘并[2,3-b]噻吩基、噻蒽基、呋喃基、二苯并呋喃基、唏基、呫噸基、噻噸基、啡噁噻基、吡咯基、咪唑基、吡唑基、吡嗪基、嘧啶基、噠嗪基、中氮茚基、異吲哚
基、吲哚基、吲唑基、嘌呤基、喹嗪基、異喹啉基、喹啉基、酞嗪基、萘啶基、喹噁啉基、喹唑啉基、啉基、喋啶基、咔唑基、β-哢啉基、菲啶基、吖啶基、萘嵌間二氮苯基、菲咯啉基、吩噻基、異噻唑基、吩噻嗪基、異噁唑基、呋呫基、吩噁基、7-菲基、蒽醌-2-基(=9,10-二側氧基-9,10-二氫蒽-2-基)、3-苯并[b]噻吩基、5-苯并[b]噻吩基、2-苯并[b]噻吩基、4-二苯并呋喃基、4,7-二苯并呋喃基、4-甲基-7-二苯并呋喃基、2-呫噸基、8-甲基-2-呫噸基、3-呫噸基、2-啡噁噻基、2,7-啡噁噻基、2-吡咯基、3-吡咯基、5-甲基-3-吡咯基、2-咪唑基、4-咪唑基、5-咪唑基、2-甲基-4-咪唑基、2-乙基-4-咪唑基、2-乙基-5-咪唑基、1H-四唑-5-基、3-吡唑基、1-甲基-3-吡唑基、1-丙基-4-吡唑基、2-吡嗪基、5,6-二甲基-2-吡嗪基、2-中氮茚基、2-甲基-3-異吲哚基、2-甲基-1-異吲哚基、1-甲基-2-吲哚基、1-甲基-3-吲哚基、1,5-二甲基-2-吲哚基、1-甲基-3-吲唑基、2,7-二甲基-8-嘌呤基、2-甲氧基-7-甲基-8-嘌呤基、2-喹嗪基、3-異喹啉基、6-異喹啉基、7-異喹啉基、3-甲氧基-6-異喹啉基、2-喹啉基、6-喹啉基、7-喹啉基、2-甲氧基-3-喹啉基、2-甲氧基-6-喹啉基、6-酞嗪基、7-酞嗪基、1-甲氧基-6-酞嗪基、1,4-二甲氧基-6-酞嗪基、1,8-萘啶-2-基、2-喹噁啉基、6-喹噁啉基、2,3-二甲基-6-喹噁啉基、2,3-二甲氧基-6-喹噁啉基、2-喹唑啉基、7-喹唑啉基、2-二甲基胺基-6-喹唑啉基、3-啉基、6-啉基、7-啉基、3-甲氧基-7-啉基、2-喋啶基、6-喋啶基、7-喋啶基、6,7-二
甲氧基-2-喋啶基、2-咔唑基、3-咔唑基、9-甲基-2-咔唑基、9-甲基-3-咔唑基、β-哢啉-3-基、1-甲基-β-哢啉-3-基、1-甲基-β-哢啉-6-基、3-菲啶基、2-吖啶基、3-吖啶基、2-萘嵌間二氮苯基、1-甲基-5-萘嵌間二氮苯基、5-菲咯啉基、6-菲咯啉基、1-吩嗪基、2-吩嗪基、3-異噻唑基、4-異噻唑基、5-異噻唑基、2-吩噻嗪基、3-吩噻嗪基、10-甲基-3-吩噻嗪基、3-異噁唑基、4-異噁唑基、5-異噁唑基、4-甲基-3-呋呫基、2-吩噁基、10-甲基-2-吩噁基等。
C3-C20雜芳基尤其為噻吩基、苯并[b]噻吩基、噻蒽基、噻噸基、1-甲基-2-吲哚基或1-甲基-3-吲哚基;尤其為噻吩基。
C4-C20雜芳基羰基係經由CO基團連接至分子其餘部分之如上文所定義C3-C20雜芳基。
經取代之芳基(苯基、萘基、C6-C20芳基或C5-C20雜芳基)係分別經1至7次、1至6次或1至4次、尤其1次、2次或3次取代。顯而易見,所定義芳基不能具有比芳基環處之自由位置為多之取代基。
苯基環上之取代基較佳在苯基環上之位置4中或呈3,4-、3,4,5-、2,6-、2,4-或2,4,6-組態。
間雜1次或多次之經間雜基團間雜(例如)1至19次、1至15次、1至12次、1至9次、1至7次、1至5次、1至4次、1至3次或1次或2次(顯而易見,間雜原子數取決於擬間雜之C原子數)。經1次或多次取代之經取代基團具有
(例如)1至7個、1至5個、1至4個、1至3個或1個或2個相同或不同取代基。
經一或多個所定義取代基取代之基團意欲具有一個取代基或多個如所給出相同或不同定義之取代基。鹵素係氟、氯、溴及碘,尤其為氟、氯及溴,較佳為氟及氯。若R1及R2、R2及R3、R3及R4或R5及Re、R6及R7、R7及R8彼此獨立地共同為;則形成(例如)以下式(II-a)至式(II-i):
亦或(例如)諸如式(II-d)至式(II-h)等結構:
較佳者係式(II-a)。
式(II)化合物之特徵在於至少一個苯基環與咔唑部分稠合以形成「萘基」環。亦即上述結構中之一者係以式(II)給出。
若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R7或R7及R8彼此獨立地共同為-(CH2)P-Y-(CH2)q-,則形成(例如)諸如、等結構。
若苯基或萘基環上之取代基OR17、SR18、SOR18、SO2R18或NR19R20經由基團R17、R18、R19及/或R20與萘基環之一個碳原子形成5員或6員環,則獲得包含3
個或更多個環(包括萘基環)之結構。實例係
等。
若R17形成鍵結至其上具有基團或之苯基或萘基環之一個碳原子之直接鍵,則形成(例如)諸如、結構。
若R16係經SR18取代之苯基,其中基團R19表示鍵結至其中附接有COR16基團之咔唑部分之苯基或萘基環的直接鍵,則形成(例如)諸如、
等結構。亦即,若R16係經SR18取代之苯基,其中基團R18表示鍵結至其中附接有COR16基團之咔唑部分之苯基或萘基環的直接鍵,則噻噸基部分與咔唑部分之一個苯基或萘基環一起形成。
若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視情況間雜有O、S或NR17之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則形成飽和或不飽和環,例如氮丙啶、吡咯、噻唑、吡咯啶、噁唑、
吡啶、1,3-二嗪、1,2-二嗪、六氫吡啶或嗎啉。較佳地,若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視情況間雜有O、S或NR17之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則形成未經間雜或間雜有O或NR17、尤其O之5員或6員飽和環。
若R21及R22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視情況間雜有O、S或NR26之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且苯環視情況與該飽和或不飽和環稠合,則形成飽和或不飽和環,例如氮丙啶、吡咯、噻唑、吡咯啶、噁唑、吡啶、1,3-二嗪、1,2-二嗪、六氫吡啶或嗎啉或相應成環(例如)等。
若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雜芳香族環系統,則該環系統意欲包含一個以上環(例如2個或3個環)以及來自相同種類或不同種類之一個或一個以上雜原子。適宜雜原子係(例如)N、S、O或P、尤其N、S或O。實例係咔唑、吲哚、異吲哚、吲唑、嘌呤、異喹啉、喹啉、哢啉、吩噻嗪等。
術語「及/或」或「或/及」在本發明上下文中意欲表達不僅可存在所定義替代物(取代基)中之一者,而且可存在總共若干所定義替代物(取代基),即不同替代物(取代基)之混合物。
術語「至少」意欲定義一者或一者以上,例如一者或兩者或三者、較佳一者或兩者。
術語「視情況經取代」意指其提及之基團未經取代或經取代。
術語「視情況經間雜」意指其提及之基團未經雜或經間雜。
在整個本說明書及下文之申請專利範圍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則詞語「包含(comprise)」或變體(例如,「comprises」或「comprising」)應理解為暗指包括所述整數或步驟或整數群組或步驟群組,但並不排除任一其他整數或步驟或整數群組或步驟群組。術語「(甲基)丙烯酸酯」在本申請案上下文中意欲指丙烯酸酯以及相應甲基丙烯酸酯。
本發明上下文中用於本發明化合物之文字中所示較佳者意欲指所有申請專利範圍類別,亦即亦指針對組合物、用途、方法、彩色濾光片等之申請專利範圍。
式(II)肟酯係藉由文獻中所述方法來製備,例如藉由在以下條件下使相應肟與醯鹵、尤其氯化物或酸酐反應:在惰性溶劑[例如第三丁基甲基醚、四氫呋喃(THF)或二甲基甲醯胺]中,在鹼(例如三乙胺或吡啶)存在時,或在鹼性溶劑(例如吡啶)中。在下文中作為實例,闡述式(II-a)化合物之製備,其中R7係肟酯基團且X係直接鍵係[自適當肟開始實施化合物(II-b)-(II-h)之反應]:
R1、R2、R5、R6、R8、R13、R14及R15係如上文所定義,Hal意指鹵素原子、尤其Cl。
R14較佳為甲基。
此等反應為彼等熟習此項技術者所熟知,且通常在-15℃至+50℃、較佳0至25℃之溫度下實施。
當X係CO時,相應肟係藉由用亞硝酸烷基酯(例如亞硝酸甲酯、亞硝酸乙酯、亞硝酸丙酯、亞硝酸丁酯或亞硝酸異戊酯)將亞甲基亞硝化來合成。然後,酯化係在與上文所述相同之條件下實施:
因此,本發明之標的亦係藉由在鹼或鹼之混合物存在下使相應肟化合物與之醯鹵或之酸酐反應來製備如上文所定義式(IV)化合物之方法,其中Hal係鹵素、尤其Cl,且R14係如上文所定義。
所需作為起始材料之肟可藉由標準化學教材(例如J.March,Advanced Organic Chemistry,第4版,Wiley Interscience,1992)或專著(例如S.R.Sandler & W.Karo,Organic functional group preparations,第3卷,Academic Press)中所述多種方法來獲得。
最便利的一種方法係(例如)在極性溶劑(例如二甲基乙醯胺(DMA)、DMA水溶液、乙醇或乙醇水溶液)中使醛或酮與羥胺或其鹽反應。在此情形下,添加諸如乙酸鈉或吡啶等鹼來控制反應混合物之pH。眾所周知,反應速度具有pH依賴性,且可在開始時或在反應期間連續地添加鹼。亦可使用諸如吡啶等鹼性溶劑作為鹼及/或溶劑或共溶劑。反應溫度通常為室溫至混合物之回流溫度,一般為約20℃至120℃。
相應酮中間體係(例如)藉由文獻(例如標準化學教材,例如J.March,Advanced Organic Chemistry,第4版,Wiley Interscience,1992)中所述方法來製備。另外,連續弗裏德-克拉夫茨反應(Friedel-Crafts reaction)可有效用於合成中間體。此等反應為彼等熟習此項技術者所熟知。
肟之另一便利合成係用亞硝酸或亞硝酸烷基酯將「活性」亞甲基亞硝化。鹼性條件(如(例如)Organic Syntheses coll.第VI卷(J.Wiley & Sons,New York,1988),第199頁及第840頁中所述)與酸性條件(如(例如)Organic Synthesis coll.第V卷,第32頁及第373頁,coll.第III卷,第191頁及第513頁,coll.第II卷,第202頁、第204頁及第363頁中所述)二者適於製備在本發明中用作起始材料之肟。一般自亞硝酸鈉產生亞硝酸。亞硝酸烷基酯可為(例如)亞硝酸甲酯、亞硝酸乙酯、亞硝酸丙酯、亞硝酸丁酯或亞硝酸異戊酯。
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係游離式(IIa)肟化合物:
其中R1、R2、R3、R4、R5、R6、R7及R8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OR16、OR17、鹵素、NO2
或;或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R7或R7
及R8彼此獨立地為經取代之C2-C10烯基;或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R7或R7及R8彼此獨立地共同為-(CH2)P-Y-(CH2)q-;或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R7或R7
及R8彼此獨立地共同為;但條件為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
R7或R7及R8中至少一對係,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苯基、CN、OH、SH、C1-C4-烷氧基、(CO)OH或(CO)O(C1-C4烷基);
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未經取代之苯基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之苯基:C1-C6烷基、鹵素、CN、OR17、SR18或NR19R20;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鹵素、CN、OR17、SR18、SOR18、SO2R18或NR19R20,其中該等取代基OR17、SR18或NR19R20視情況經由基團R17、R18、R19及/或R20與萘基環中一個碳原子形成5員或6員環;
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COR16或NO2;Y係O、S、NR26或直接鍵;p係整數0、1、2或3;q係整數1、2或3;X係CO或直接鍵;R13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R17、COOR17、OR17、SR18、CONR19R20、
NR19R20、PO(OCkH2k+1)2或;或R13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SO、SO2、NR26或CO,或係C2-C12烯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CO或NR26,其中經間雜之C2-C20烷基及未經間雜或經間雜之C2-C12烯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鹵素取代;或R13係C4-C8環烯基、C2-C12炔基或C3-C10環烷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26;或R13係苯基或萘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
基團取代:OR17、SR18、NR19R20、、COR16、CN、NO2、鹵素、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C2-C20
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26;或其各經C3-C10環烷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26之C3-C10環烷基取代;k係整數1至10;R15係C6-C20芳基或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苯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CN、NO2、OR17、SR18、NR19R20、PO(OCkH2k+1)2、SO-C1-C10烷基、SO2-C1-C10烷基、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NR26之C2-C20烷基;或其各經C1-C20烷基取代,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OOR17、CONR19R20、苯基、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C6-C20芳氧基羰基、C3-C20雜芳氧基羰基、OR17、SR18或NR19R20;或R15係氫、C2-C12烯基、C3-C8環烷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CO或NR26;或R15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R17、SR18、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C6-C20芳氧基羰基、C3-C20雜芳氧基羰基、NR19R20、
COOR17、CONR19R20、PO(OCkH2k+1)2、、
、苯基;或該C1-C20烷基經苯基取代,該苯基經鹵素、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OR17、SR18或NR19R20取代;或R15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O或SO2,且該經間雜之C2-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R17、COOR17、CONR19R20、苯基或經OR17、SR18或NR19R20取代之苯基;或R15係C2-C20烷醯基或苯甲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6烷基、鹵素、苯基、OR17、SR18或NR19R20;
或R15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OR17取代之萘甲醯基或係C3-C14雜芳基羰基;或R15係C2-C12烷氧基羰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且該經間雜或未經間雜之C2-C12烷氧基羰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羥基取代;或R15係苯氧基羰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6烷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苯基、OR17、SR18或NR19R20;或R15係CN、CONR19R20、NO2、C1-C4鹵代烷基、S(O)m-C1-C6烷基、未經取代或經C1-C12烷基或SO2-C1-C6烷基取代之S(O)m-苯基;或R15係SO2O-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C1-C12烷基取代;或係二苯基膦醯基或二(C1-C4烷氧基)-膦醯基;m係1或2;R’15具有針對R15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X1係O、S、SO或SO2;X2係O、CO、S或直接鍵;R16係C6-C20芳基或C3-C20雜芳基,其每一者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苯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CN、NO2、OR17、SR18、NR19R20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NR26之C1-C20烷基;或其每一者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取代,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OOR17、CONR19R20、苯基、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C6-C20芳氧基羰基、C3-C20雜芳氧基羰基、OR17、SR18或NR19R20;或R16係氫、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
個以下基團取代之C1-C20烷基:鹵素、苯基、OH、SH、CN、C3-C6烯氧基、OCH2CH2CN、OCH2CH2(CO)O(C1-C4烷基)、O(CO)-(C1-C4烷基)、O(CO)-苯基、(CO)OH或(CO)O(C1-C4烷基);或R16係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NR26之C2-C12烷基;或R16係(CH2CH2O)n+1H、(CH2CH2O)n(CO)-(C1-C8烷基)、C2-C12烯基或C3-C8環烷基;或R16係經SR18取代之苯基,其中基團R18表示鍵結至其中附接有COR16基團之咔唑部分之苯基或萘基環的直接鍵;n係1至20;R17係氫、苯基-C1-C3烷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H、SH、CN、C3-C6烯氧基、OCH2CH2CN、OCH2CH2(CO)O(C1-C4烷基)、O(CO)-(C1-C4烷基)、O(CO)-(C2-C4烯基)、O(CO)-苯基、(CO)OH、(CO)O(C1-C4烷基)、SO2-(C1-C4鹵代烷基)、O(C1-C4鹵代烷基)、C3-C20環烷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3-C20環烷基;或R17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NR26;或R17係(CH2CH2O)n+1H、(CH2CH2O)n(CO)-(C1-C8烷基)、C1-C8烷醯基、C2-C12烯基、C3-C6烯醯基或C3-C20環烷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26;或R17係C1-C8烷基-C3-C10環烷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
或R17係苯甲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C1-C6烷基、鹵素、OH或C1-C3烷氧基取代;或R17係苯基、萘基或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H、C1-C12烷基、C1-C12烷氧基、CN、NO2、苯基-C1-C3烷氧基、苯氧基、C1-C12烷基硫基、苯基硫基、N(C1-C12烷基)2、二苯基-胺基或
;
或R17形成鍵結至其上具有基團或之苯基或萘基環之一個碳原子之直接鍵;R18係氫、C2-C12烯基、C3-C20環烷基或苯基-C1-C3烷基,其中C2-C12烯基、C3-C20環烷基或苯基-C1-C3烷基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NR26或COOR17;或R18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H、SH、CN、C3-C6烯氧基、OCH2CH2CN、OCH2CH2(CO)O(C1-C4烷基)、O(CO)-(C2-C4烯基)、O(CO)-(C1-C4烷基)、O(CO)-苯基或(CO)OR17;或R18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NR26或COOR17;或R18係(CH2CH2O)nH、(CH2CH2O)n(CO)-(C1-C8烷基)、C2-C8烷醯基或C3-C6烯醯基;或R18係苯甲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6烷基、鹵素、OH、C1-C4烷氧基或C1-C4烷基硫基;或R18係苯基、萘基或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1-C12烷基、C1-C4鹵代烷基、C1-C12烷氧基、CN、NO2、苯基-C1-C3烷氧基、苯氧基、C1-C12烷基硫基、苯基硫基、N(C1-C12烷基)2、二
苯基胺基、(CO)O(C1-C8烷基)、(CO)-C1-C8烷基、
(CO)N(C1-C8烷基)2或。
R19及R20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2-C4羥基烷基、C2-C10烷氧基烷基、C2-C5烯基、C3-C20環烷基、苯基-C1-C3烷基、SO2-(C1-C4鹵代烷基)、C1-C8烷醯基、C1-C8烷醯基氧基、C3-C12烯醯基或苯甲醯基;或R19及R20係苯基、萘基或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1-C4鹵代烷基、C1-C20烷氧基、C1-C12烷基、苯甲醯基或C1-C12烷氧基;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未經間雜或間雜有O、S或NR17之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且該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20烷基、C1-C20烷氧基、=O、OR17、SR18、NR21R22、(CO)R23、NO2、鹵素、C1-C4-鹵代烷基、CN、
苯基、或C3-C20環烷基,該C3-C20環烷基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17;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雜芳香族環系統,該環系統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C1-C20烷氧基、=O、OR17、SR18、NR21R22、(CO)R23、
、鹵素、NO2、CN、苯基或C3-C20環烷基,該C3-C20環烷基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或NR17;R21及R2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C3-C10環烷基或苯基;或R21及R22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未經間雜或間雜有O、S或NR26之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且該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未稠合或該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係與苯環稠合;
R23係氫、OH、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間雜有一或多個O、CO或NR26之C2-C20烷基、未經間雜或間雜有O、S、CO或NR26之C3-C20環烷基,或R23係苯基、萘基、苯基-C1-C4烷基、OR17、SR18或NR21R22;R24係(CO)OR17、CONR19R20、(CO)R17;或R24具有針對R19及R20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R25係COOR17、CONR19R20、(CO)R17;或R25具有針對R17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R26係氫、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CO;或係苯基-C1-C4烷基、C3-C8環烷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CO;或係(CO)R19;或係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20烷基、鹵素、C1-C4鹵代烷
基、OR17、SR18、NR19R20或;
但條件為在該分子中存在至少一個基團或
。
針對式(IIa)化合物所定義基團之較佳者對應於如針對如下文所給出式(II)化合物給出者,只是每一所定
義肟酯基團(例如)皆替換為相應游離肟基團
。
每一肟酯基團可以兩種構型(Z)或(E)存在。可藉由習用方法來分離異構體,但亦可使用異構體混合物作為(例如)光起始物質。因此,本發明亦係關於式(II)化合物之構型異構體之混合物。
較佳者係如上文所定義之式(II)化合物,其中R1、R2、R3、R4、R5、R6、R7及R8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OR16或NO2,或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R7或R7
及R8彼此獨立地共同為;但條件為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
R7或R7及R8中至少一對係,X係CO或直接鍵;R13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R17、SR18、COOR17、CONR19R20或PO(OCkH2k+1)2;或R13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NR26或CO;或R13係苯基或萘基,此二者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
或COR16取代;R14係C1-C20烷基、苯基或C1-C8烷氧基;R15係苯基、萘基、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苯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OR17、SR18或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S;或其各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取代,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OOR17、CONR19R20、苯基、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C6-C20芳氧基羰基、
C4-C20雜芳氧基羰基、OR17、SR18、NR19R20或PO(OCkH2k+1)2;或R15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NR19R20、COOR17、CONR19R20或PO(OCkH2k+1)2;R’14具有針對R14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R’15具有針對R15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R16係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NR19R20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NR26之C2-C20烷基,或R16係苯基,其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取代,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OOR17、CONR19R20、苯基、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C6-C20芳氧基羰基、C4-C20雜芳氧基羰基、OR17、SR18或NR19R20;或R16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以下基團取代:鹵素、苯基、OH、SH、CN、C3-C6烯氧基、OCH2CH2(CO)O(C1-C4烷基)、O(CO)-(C1-C4烷基)或(CO)O(C1-C4烷基);R17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CH2CH2(CO)O(C1-C4烷基)、O(C1-C4烷基)、(CO)O(C1-C4烷基)、C3-C20環烷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3-C20環烷基;或R17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
R18係經(CO)OR17取代之甲基;R19及R20彼此獨立地為氫、苯基、C1-C20烷基、C1-C8烷醯基或C1-C8烷醯基氧基;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雜芳香族環
系統,該環系統未經取代或經取代;
但條件為在該分子中存在至少一個基團
或。
必須重視如上文所定義之式(II)化合物,其中R1、R2、R5、R6、R7及R8彼此獨立地為氫、、COR16或NO2,
R3及R4一起為;R9、R10、R11及R12係氫;X係直接鍵;R13係C1-C20烷基;R14係C1-C20烷基;R15係C1-C20烷基或苯基,其經一或多個OR17或C1-C20烷基取代;R16係苯基,其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或OR17取代;且R17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鹵素取代之C1-C20烷基或係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2-C20烷基。
但條件為在該分子中存在至少一個基團。
本發明之標的進一步係如上文所定義之式(II)化合物,其中R1、R2、R3、R4、R5、R6、R7及R8彼此獨立地為氫,或R1及R2、R3及R4或R5及R6彼此獨立地共同為
;但條件為R1及R2、R3及R4或R5及R6中至少一對為
;
或R2係、COR16、NO2或
或R7係或COR16;R9、R11及R12係氫;R10係氫、OR17或COR16;X係CO或直接鍵;R13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R17、OR17、SR18或PO(OCkH2k+1)2;或R13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R13係苯基;k係整數2;R14係C1-C20烷基或噻吩基;R15係苯基或萘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OR17或C1-C20烷基取代;或R15係噻吩基、氫、C1-C20烷基,該
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C3-C8環烷基、NR19R20或COOR17;或R15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SO2;R16係苯基或萘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NR19R20或C1-C20烷基;或R16係噻吩基;R17係氫、C1-C8烷醯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鹵素、O(CO)-(C1-C4烷基)、O(CO)-(C2-C4烯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3-C20環烷基;或R17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R18係C3-C20環烷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OH、O(CO)-(C2-C4烯基)或(CO)OR17取代;或R18係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鹵素取代;R19及R20彼此獨立地為C1-C8烷醯基或C1-C8烷醯基氧基;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間雜有O之5員或6員飽和環;但條件為在該分子中存在至少一個基團
。
本發明化合物之實例係如上文所定義之式(II-a)至式(II-g)化合物。式(II-a)、(II-b)、(II-c)、尤其式(II-a)或(II-c)、或式(II-a)、(II-c)或(II-d)、尤其式(II-a)之化合物令人關注。
舉例而言,R1、R2、R3、R4、R5、R6、R7及R8彼此獨立地為氫、或COR16,或R1及R2、R2及R3、R3及R4或R5及R6、R6及R7、R7及R8彼此獨立地共同為。
舉例而言,R3及R4或R1及R2共同為或R3及R4及R5及R6共同為;R3及R4尤其共同為。
舉例而言,R1、R5、R6及R8係氫。
R7尤其為氫、或COR16。或R7係或COR16、尤其為。
R2尤其為,COR16或或R2與R1一起為。R2尤其為COR16。
X較佳為直接鍵。
舉例而言,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未經取代之苯基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之苯基:C1-C6烷基、鹵素、OR17或SR18;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鹵素、OR17、SR18或NR19R20,其中取代基OR17、SR18或NR19R20視情況經由基團R17、R18、R19及/或R20與萘基環之一個碳原子形成5員或6員環;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或COR16。
具體而言,舉例而言,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未經取代之苯基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之苯基:C1-C6烷基、鹵素、OR17或SR18;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鹵素、OR17、SR18或NR19R20;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或COR16。
舉例而言,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未經取代之苯基或經一或多個C1-C6烷基取代之苯基;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或COR16。
在另一實施例中,舉例而言,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未經取代之苯基或經一
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之苯基:C1-C6烷基、鹵素、OR17或SR18;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鹵素、OR17、SR18或NR19R20,其中取代基OR17、SR18或NR19R20視情況經由基團R17、R18、R19及/或R20與萘基環之一個碳原子形成5員或6員環。
此外,舉例而言,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未經取代之苯基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之苯基:C1-C6烷基、鹵素、OR17或SR18,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鹵素、OR17、SR18、NR19R20或COR16。
或舉例而言,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未經取代之苯基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之苯基:C1-C6烷基、鹵素、OR17或SR18,或R9、R10、R11及R12彼此獨立地為鹵素、OR17、COR16或NR19R20。
較佳地,R9、R11及R12係氫且R10係氫、OR17或COR16。
R13係(例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OOR17或CONR19R20;或R13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SO、SO2、NR26或CO,或係C2-C12烯基,其視情況間雜有一或多個O、CO或NR26,或R13係C3-C10環烷基,其視情況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NR26,
或R13係苯基或萘基,此二者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
下基團取代:OR17、sR18、NR19R20、、COR16、NO2、鹵素、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R17、COOR17、OR17、SR18、CONR19R20或PO(OCkH2k+1)2;或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
此外,R13係(例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R17、COOR17、OR17、SR18、CONR19R20或PO(OCkH2k+1)2;或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係C2-C12烯基、C3-C10環烷基;或R13係苯基或萘基,此二者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NR19R20、、COR16、NO2、鹵素、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
在另一實施例中,R13係(例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R17、OR17、SR18或PO(OCkH2k+1)2;或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係C2-C12烯基、C3-C10環烷基、苯基或萘基;或R13係(例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R17、OR17、SR18或PO(OCkH2k+1)2;或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係苯基、C2-C12烯基或C3-C10環烷基;或R13係(例如)C1-C20烷基、苯基、C2-C12烯基或C3-C10環烷基;
或R13係(例如)C1-C20烷基、C2-C12烯基或C3-C10環烷基。
較佳地,R13係C1-C20烷基,尤其為C1-C8烷基,例如2-乙基己基。
R14係(例如)氫、C3-C8環烷基、C2-C5烯基、C1-C20烷氧基或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鹵素或苯基取代;或R14係苯基或萘基,此二者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6烷基、C1-C4鹵代烷基、鹵素、OR17、SR18及/或NR19R20;或R14係C3-C5雜芳基,例如噻吩基,或係C1-C8烷氧基、苄氧基或苯氧基。
或R14係(例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鹵素或苯基取代;或R14係C3-C5雜芳基(例如噻吩基)或係未經取代或經取代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之苯基:C1-C6烷基、C1-C4鹵代烷基、鹵素、OR17、SR18及/或NR19R20;或R14係C1-C8烷氧基、苄氧基或苯氧基。
在另一實施例中,R14表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苯基取代;或R14係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C1-C6烷基取代。
較佳地,R14係C1-C20烷基、C3-C5雜芳基(例如噻吩基),或係苯基,尤其為C1-C20烷基或噻吩基,尤其為C1-C8烷基。
R15係(例如)C6-C20芳基或C5-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苯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CN、NO2、OR17、SR18、NR19R20、C1-C20烷基;或R15係氫、C3-C8環烷基,該C3-C8環烷基視情況間雜有一或多個O、CO或NR26;或R15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R17、C3-C8環烷基、C5-C20雜芳基、C8-C20苯氧基羰基、C5-C20雜芳氧基-羰基、NR19R20、COOR17、
CONR19R20、PO(OCkH2k+1)2、、苯基或經以下基團取代之苯基:鹵素、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OR17或NR19R20;或R15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SO2,或R15係C2-C20烷醯基、苯甲醯基、C2-C12烷氧基羰基、苯氧基羰基、CONR19R20、NO2或C1-C4鹵代烷基。
此外,R15係(例如)氫、C6-C20芳基,尤其為苯基或萘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C1-C12烷基取代;或係C3-C5雜芳基,例如噻吩基;或係C3-C8環烷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7、C3-C8-環烷基、NR19R20或COOR17;或R15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SO2。
式(II)化合物令人關注,其中R15係(例如)氫、苯基、萘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C1-C8烷基取代;或R15係噻吩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7、C3-C8-環烷基、NR19R20或COOR17;或R15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SO2。
R15尤其為(例如)C3-C8環烷基或C1-C20烷基,尤其為C1-C20烷基,尤其為C1-C12烷基。
R’14及R’15之較佳者分別係如上文針對R14及R15所給出者。
X1係(例如)O、S或SO,例如O或S,尤其為O。
R16係(例如)C6-C20芳基(尤其苯基或萘基、尤其苯基)或C5-C20雜芳基(尤其噻吩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苯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CN、NO2、OR17、SR18、NR19R20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1-C20烷基;或其各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取代,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OOR17、CONR19R20、苯基、C3-C8環烷基、C5-C20雜芳基、C6-C20芳氧基羰基、C5-C20雜芳氧基羰基、OR17、SR18或NR19R20;或R16係氫、C1-C20烷基,該C1-C20烷基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苯基、OH、SH、C3-C6烯氧基、OCH2CH2(CO)O(C1-C4烷基)、O(CO)-(C1-C4烷基)、O(CO)-苯基、(CO)OH或(CO)O(C1-C4烷基);或R16係C2-C12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係(CH2CH2O)n+1H、(CH2CH2O)n(CO)-(C1-C8烷基)、C2-C12烯基或C3-C8環烷基,且n係1至20,例如1至12或1至8,尤其為1或2。
此外,R16係(例如)苯基或萘基,尤其為苯基、噻吩基或咔唑,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
苯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OR17、SR18、NR19R20或C1-C20烷基;或R16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苯基、OH、SH、C3-C6烯氧基、OCH2CH2(CO)O(C1-C4烷基)、O(CO)-(C1-C4烷基)、O(CO)-苯基、(CO)OH或(CO)O(C1-C4烷基);或R16係C2-C12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係(CH2CH2O)n+1H、(CH2CH2O)n(CO)-(C1-C8烷基)、C2-C12烯基或C3-C8環烷基,且n係1至20,例如1至12或1至8,尤其為1或2。
此外,R16係(例如)苯基或萘基,尤其為苯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苯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OR17、SR18、NR19R20或C1-C20烷基;或R16係C3-C5雜芳基,尤其為噻吩基。
R16尤其為(例如)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NR19R20或C1-C20烷基,或R16係噻吩基。
較佳地,R16係(例如)苯基或萘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取代。
R16尤其為苯基,其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取代。
R17係(例如)氫、苯基-C1-C3烷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H、OCH2CH2(CO)O(C1-C4烷基)、O(CO)-(C1-C4烷基)、
O(CO)-(C2-C4)烯基、O(CO)-苯基、(CO)OH、(CO)O(C1-C4烷基)、C3-C20環烷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3-C20環烷基;或R17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係(CH2CH2O)n+1H、(CH2CH2O)n(CO)-(C1-C8烷基)、C1-C8烷醯基、C2-C12烯基、C3-C6烯醯基或C3-C20環烷基,其視情況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R17係苯甲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C1-C6烷基、鹵素、OH或C1-C3烷氧基取代;或R17係苯基、萘基或C5-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H、C1-C12烷基、C1-C12烷氧基、CN、NO2、苯基-C1-C3烷氧基、苯氧基、C1-C12烷基硫基、苯基硫基、N(C1-C12烷基)2、二苯基-胺基或
。
在另一實施例中,R17係(例如)氫、苯基-C1-C3烷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CO)-(C1-C4烷基)、O(CO)-(C2-C4烯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2-C20烷基;或係C1-C8烷醯基、C2-C12烯基、C3-C6烯醯基、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2-C20烷基、視情況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3-C20環烷基;或係苯甲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6烷基、鹵素、OH或C1-C3烷氧基;或係苯基或萘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1-C12烷基或C1-C12烷氧基。
R17亦為(例如)氫、苯基-C1-C3烷基、C1-C8烷醯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
代:鹵素、C3-C20環烷基、O(CO)-(C1-C4烷基)、O(CO)-(C2-C4烯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2-C20烷基,或R17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
R17尤其為氫、C1-C8烷醯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CO)-(C1-C4烷基)、O(CO)-(C2-C4烯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2-C20烷基,或R17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
R18係(例如)C3-C20環烷基,其未經間雜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R18係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H、O(CO)-(C2-C4)烯基、O(CO)-(C1-C4烷基)或(CO)OR17;或R18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CO、NR26或COOR17;或R18係C2-C8烷醯基或C3-C6烯醯基、苯甲醯基;或R18係苯基、萘基或C3-C20雜芳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1-C12烷基、C1-C4鹵代烷基、C1-C12烷氧基或NO2。
在另一實施例中,R18係(例如)C3-C20環烷基、C1-C20烷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H、O(CO)-(C2-C4烯基)、O(CO)-(C1-C4烷基)或(CO)OR17;或R18係苯基或萘基,其各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鹵素或C1-C12烷基、尤其鹵素取代。
R18係(例如)C1-C20烷基、C2-C12烯基、C3-C20環烷基、苯基-C1-C3烷基、C2-C8烷醯基、苯甲醯基、苯基或萘基。
舉例而言,R18係C1-C20烷基,其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H、O(CO)-(C2-C4烯基)、O(CO)-(C1-C4烷基)或(CO)OR17,或R18係苯基,其經一或多個鹵素取代。
較佳地,R18係C1-C8烷基,其如上文所定義經取代。
舉例而言,R19及R20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2-C4羥基烷基、C3-C20環烷基、苯基-C1-C3烷基、苯基或萘基、C1-C8烷醯基、C1-C8烷醯基氧基、C3-C12烯醯基或苯甲醯基;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視情況間雜有O、S或NR17之5員或6員飽和或不飽和環;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雜芳香族環系統,該環系統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20烷基、C1-C4
鹵代烷基、或。
此外,舉例而言,R19及R20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2-C4羥基烷基、C3-C20環烷基、苯基-C1-C3烷基、C1-C8烷醯基、C1-C8烷醯基氧基、C3-C12烯醯基或苯甲醯基;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視情況間雜有O或NR17之5員或6員飽和環;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咔唑環。
舉例而言,R19及R20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2-C4羥基烷基、C3-C20環烷基、苯基-C1-C3烷基、
C1-C8烷醯基、C1-C8烷醯基氧基、C3-C12烯醯基或苯甲醯基;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視情況間雜有O或NR17之5員或6員飽和環。
較佳地,R19及R20彼此獨立地為C1-C8烷醯基、C1-C8烷醯基氧基;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嗎啉環。
舉例而言,R21及R22彼此獨立地為氫、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C3-C10環烷基或苯基;或R21及R22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嗎啉環。R21及R22尤其彼此獨立地為氫或C1-C20烷基。
R23係(例如)氫、OH、苯基或C1-C20烷基。R23尤其為氫、OH或C1-C4烷基。
R24之較佳者係如針對R19及R20所給出。R25之較佳者係如針對R17所給出。
R26係(例如)氫、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CO;或係苯基-C1-C4烷基、C3-C8環烷基,其視情況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CO;或係(CO)R19或苯基,其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C1-C20烷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OR17、SR18、NR19R20;或R26表示(例如)氫、C1-C20烷基、C1-C4鹵代烷基;係苯基-C1-C4烷基、C3-C8環烷基、(CO)R19或苯基,其未
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取代。此外,R26係(例如)氫或C1-C20烷基、尤其為C1-C4烷基。
本發明式(II)化合物之實例係
在一實施例中,前述式(II-1)所示之光起始劑的製備方法如下所述:
(1)11-(2-乙基己基)-11H-苯并[a]咔唑之製備:
首先,將氫化鈉加至溫度為0℃且溶有11H-苯并[a]咔唑之DMF溶液中。於0℃下攪拌1小時後,於0℃下添加1-溴-2-乙基己烷,並於室溫下攪拌過夜。接著,將反應產物傾倒至冰水中。經萃取後,即可製得如下式(II-1-1)所示之11-(2-乙基己基)-11H-苯并[a]咔唑:
(2)1-[11-(2-乙基己基)-5-(2,4,6-三甲基苯甲醯基)-11H-苯并[a]咔唑-8-基]-乙酮之製備:
將前述所製得之11-(2-乙基己基)-11H-苯并[a]咔唑先溶於0℃之二氯甲烷中。然後,將2,4,6-三甲基苯甲醯氯及氯化鋁加至二氯甲烷溶液中。於室溫下攪拌2.5小時後,降至0℃,並添加乙醯氯及氯化鋁。升溫至室溫並反應攪拌
3小時。接著,將反應產物倒入冰水中,經萃取後,即可製得如下式(II-1-2)所示之1-[11-(2-乙基己基)-5-(2,4,6-三甲基苯甲醯基)-11H-苯并[a]咔唑-8-基]-乙酮:
(3)1-[11-(2-乙基己基)-5-(2,4,6-三甲基苯甲醯基)-11H-苯并[a]咔唑-8-基]-乙酮肟O-乙酸酯之製備:
將前述之1-[11-(2-乙基己基)-5-(2,4,6-三甲基苯甲醯基)-11H-苯并[a]咔唑-8-基]-乙酮溶於甲苯及N-甲基吡咯啶酮中,並升溫至80℃。然後,將乙酸鈉及羥基氯化銨加至前述之溶液中,並升溫至100℃。反應攪拌過夜後,將反應溶液冷卻至0℃,並加入三乙胺及乙醯氯。
接著,於室溫下反應攪拌2小時後,經萃取濃縮,即可製得粗產物。利用第三丁基甲基醚洗滌此粗產物,即可製得如前述式(II-1)所示之光起始劑。
上述具有如式(II)所示之結構的光起始劑(E-1)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基於前述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具有如式(II)所示之結構的光起始劑(E-1)之使用量可為5重量份至65重量份,較佳可為10重量份至60重量份,且更佳可為15重量份至55重量份。
當本發明之光起始劑(E)未包含前述具有如式(II)所示之結構的光起始劑(E-1)時,所製得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具有圖案平滑性不佳之缺陷。
其他自由基型光起始劑(E-2)
該其他自由基型光起始劑(E-2)可選自於由苯乙酮系化合物(acetophenone)、二咪唑系化合物(biimidazole)、醯肟系化合物(acyl oxime)或上述光起始劑之任意組合。
該苯乙酮系化合物可包含但不限於對二甲胺苯乙酮(p-dimethylamino-acetophenone)、α,α’-二甲氧基氧化偶氮苯乙酮(α,α’-dimethoxyazoxy-acetophenone)、2,2’-二甲基-2-苯基苯乙酮(2,2’-dimethyl-2-phenyl-acetophenone)、對甲氧基苯乙酮(p-methoxy-acetophenone)、2-甲基-1-(4-甲基硫代苯基)-2-嗎啉代-1-丙酮[2-methyl-1-(4-methylthiophenyl)-2-morpholino-1-propanone]、2-苄基-2-氮,氮-二甲胺-1-(4-嗎啉代苯基)-1-丁酮[2-benzyl-2-N,N-dimethylamino-1-(4-morpholinophenyl)-1-butanone]。
該二咪唑系化合物可選自2,2’-雙(鄰-氯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2,2’-bis(o-chlorophenyl)-4,4’,5,5’-tetraphenyl-biimidazole]、2,2’-雙(鄰-氟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2,2’-bis(o-fluorophenyl)-4,4’,5,5’-tetraphenyl-biimidazole]、2,2’-雙(鄰-甲基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2,2’-bis(o-methyl
phenyl)-4,4’,5,5’-tetraphenyl-biimidazole]、2,2’-雙(鄰-甲氧基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2,2’-bis(o-methoxyphenyl)-4,4’,5,5’-tetraphenyl-biimidazole]、2,2’-雙(鄰-乙基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2,2’-bis(o-ethylphenyl)-4,4’,5,5’-tetraphenyl-biimidazole]、2,2’-雙(對甲氧基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2,2’-bis(p-methoxyphenyl)-4,4’,5,5’-tetraphenyl-biimidazole]、2,2’-雙(2,2’,4,4’-四甲氧基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2,2’-bis(2,2’,4,4’-tetramethoxyphenyl)-4,4’,5,5’-tetra-phenyl-biimidazole]、2,2’-雙(2-氯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2,2’-bis(2-chlorophenyl)-4,4’,5,5’-tetraphenyl-biimidazole]或2,2’-雙(2,4-二氯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2,2’-bis(2,4-dichlorophenyl)-4,4’,5,5’-tetraphenyl-biimidazole]等。
該醯肟系化合物可選自乙烷酮,1-[9-乙基-6-(2-甲基苯甲醯基)-9氫-咔唑-3-取代基]-,1-(氧-乙醯肟){Ethanone,1-[9-ethyl-6-(2-methylbenzoyl)-9H-carbazole-3-yl]-,1-(O-acetyl oxime)}、1-[4-(苯基硫代)苯基]-辛烷-1,2-二酮2-(O-苯醯基肟){1-[4-(benzoyl)phenyl]-heptane-1,2-dione-2-(O-benzoyloxime)、乙烷酮,1-[9-乙基-6-(2-氯-4-苯甲基-硫代-苯甲醯基)-9氫-咔唑-3-取代基]-,1-(氧-乙醯肟){Ethanone,1-[9-ethyl
-6-(2-cholro-4-benzyl-thio-benzoyl)-9H-carbazole-3-yl]-,1-(O-acetyl oxime)}。
前述乙烷酮,1-[9-乙基-6-(2-甲基苯甲醯基)-9氫-咔唑-3-取代基]-,1-(氧-乙醯肟)之具體例可為Ciba Specialty Chemicals製造之商品,其型號為CGI-242,且其具有如下式(VI-1)所示之結構:
前述1-[4-(苯基硫代)苯基]-辛烷-1,2-二酮2-(O-苯醯基肟)之具體例可為Ciba Specialty Chemicals製造之商品,其型號為CGI-124,且其具有如下式(VI-2)所示之結構:
前述乙烷酮,1-[9-乙基-6-(2-氯-4-苯甲基-硫代-苯甲醯基)-9氫-咔唑-3-取代基]-,1-(氧-乙醯肟)之具體例可為旭電化公司製造之商品,且其具有如下式(VI-3)所示之結構:
較佳地,該其它自由基型光起始劑(E-2)可為2-甲基-1-(4-甲基硫代苯基)-2-嗎啉代-1-丙酮、2-苄基-2-氮,氮-二甲胺-1-(4-嗎啉代苯基)-1-丁酮、2,2’-雙(鄰-氯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乙烷酮,1-[9-乙基-6-(2-甲基苯甲醯基)-9氫-咔唑-3-取代基]-,1-(氧-乙醯肟)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
該其他自由基型光起始劑(E-2)可進一步包含噻噸酮(thioxanthone)、2,4-二乙基噻噸酮(2,4-diethyl-thioxanthanone)、噻噸酮-4-碸(thioxanthone-4-sulfone)、二苯甲酮(benzophenone)、4,4’-雙(二甲胺)二苯甲酮[4,4’-bis(dimethylamino)benzophenone]或4,4’-雙(二乙胺)二苯甲酮[4,4’-bis(diethylamino)benzophenone]等之二苯甲酮(benzophenone)類化合物;苯偶醯(benzil)或乙醯基(acetyl)等之α-二酮(α-diketone)類化合物;二苯乙醇酮(benzoin)等之酮醇(acyloin)類化合物;二苯乙醇酮甲醚
(benzoin methylether)、二苯乙醇酮乙醚(benzoin ethylether)或二苯乙醇酮異丙醚(benzoin isopropyl ether)等之酮醇醚(acyloin ether)類化合物;2,4,6-三甲基苯醯二苯基膦氧化物(2,4,6-trimethyl-benzoyl-diphenyl-phosphineoxide)、雙-(2,6-二甲氧基苯醯)-2,4,4-三甲基苯基膦氧化物[bis-(2,6-dimethoxy-benzoyl)-2,4,4-trimethyl-benzyl-phosphineoxide]等之醯膦氧化物(acylphosphine oxide)類化合物;蒽醌(anthraquinone)或1,4-萘醌(1,4-naphthoquinone)等之醌(quinone)類化合物;苯醯甲基氯(phenacyl chloride)、三溴甲基苯碸(tribromomethyl-phenylsulfone)或三(三氯甲基)-s-三嗪[tris(trichloromethyl)-s-triazine]等之鹵化物;二-第三丁基過氧化物(di-tertbutylperoxide)等之過氧化物。
前述之化合物較佳可為二苯甲酮(benzophenone)類化合物,且更佳可為4,4’-雙(二乙胺)二苯甲酮。
上述其它自由基型光起始劑(E-2)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基於前述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其他自由基型光起始劑(E-2)之使用量可為0重量份至35重量份,較佳可為0重量份至30重量份,且更佳可為0重量份至25重量份。
基於前述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光起始劑(E)之使用量可為5重量份至100重量份,較佳可為10重量份至90重量份,且更佳可為15重量份至80重量份。
本發明之有機溶劑(F)係指可將顏料(A)、染料(B)、鹼可溶性樹脂(C)、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及光起始劑(E)溶解,但又不與上述之成分產生反應的有機溶劑。該有機溶劑較佳具有適當之揮發性。
該有機溶劑(F)可包含但不限於乙二醇甲醚、乙二醇乙醚、二甘醇甲醚、二甘醇乙醚、二甘醇正丙醚、二甘醇正丁醚、三甘醇甲醚、三甘醇乙醚、丙二醇甲醚、丙二醇乙醚、一縮二丙二醇甲醚、一縮二丙二醇乙醚、一縮二丙二醇正丙醚、一縮二丙二醇正丁醚、二縮三丙二醇甲醚(tripropylene glycol monomethyl ether)或二縮三丙二醇乙醚(triprop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等之(聚)亞烷基二醇單烷醚類溶劑;乙二醇單甲醚醋酸酯、乙二醇單乙醚醋酸酯、丙二醇單甲醚醋酸酯或丙二醇單乙醚醋酸酯等之(聚)亞烷基二醇單烷醚醋酸酯類溶劑;二甘醇二甲醚、二甘醇甲乙醚、二甘醇二乙醚或四氫呋喃等之其他醚類溶劑;甲乙烷酮、環己酮、2-庚酮或3-庚酮等之酮類溶劑;2-羥基丙酸甲酯或2-羥基丙酸乙酯等之乳酸烷酯類溶劑;2-羥基-2-甲基丙酸甲酯、2-羥基-2-甲基丙酸乙酯、3-甲氧基丙酸甲酯、3-甲氧基丙酸乙酯、3-乙氧基丙酸甲酯、3-乙氧基丙
酸乙酯、乙氧基乙酸乙酯、羥基乙酸乙酯、2-羥基-3-甲基丁酸甲酯、3-甲基-3-甲氧基丁基乙酸酯、3-甲基-3-甲氧基丁基丙酸酯、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異丙酯、乙酸正丁酯、乙酸異丁酯、乙酸正戊酯、乙酸異戊酯、丙酸正丁酯、丁酸乙酯、丁酸正丙酯、丁酸異丙酯、丁酸正丁酯、丙酮酸甲酯、丙酮酸乙酯、丙酮酸正丙酯、乙醯乙酸甲酯、乙醯乙酸乙酯或2-氧基丁酸乙酯等之其他酯類溶劑;甲苯或二甲苯等之芳香族碳氫化合物溶劑;氮-甲基吡咯烷酮、氮,氮-二甲基甲醯胺或氮,氮-二甲基乙醯胺等之羧酸醯胺溶劑。該有機溶劑(F)可單獨一種使用或混合複數種使用。
前述之有機溶劑(F)較佳可為丙二醇單甲醚醋酸酯、3-乙氧基丙酸乙酯或上述溶劑之任意組合。
基於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有機溶劑(F)之使用量可為500重量份至5000重量份,較佳可為800重量份至4500重量份,且更佳可為1000重量份至4000重量份。
在不影響本發明功效之前提下,本發明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可選擇性地包含添加劑(G)。該添加劑(G)可包含填充劑、前述鹼可溶性樹脂(C)以外之聚合物、密著促進劑、抗氧化劑、紫外線吸收劑、防凝集劑或陽離子型聚合性化合物。
前述填充劑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玻璃或鋁等。
前述聚合物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聚乙烯醇、聚乙二醇單烷基醚、聚氟丙烯酸烷酯或上述聚合物之任意組合。
前述密著促進劑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乙烯基三甲氧基矽烷、乙烯基三乙氧基矽烷、乙烯基三(2-甲氧乙氧基)矽烷、氮-(2-胺基乙基)-3-胺基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矽烷、氮-(2-胺基乙基)-3-胺基丙基三甲氧基矽烷、3-胺基丙基三乙氧基矽烷、3-環氧丙醇丙基三甲氧基矽烷、3-環氧丙醇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矽烷、2-(3,4-環氧環己基)乙基三甲氧基矽烷、3-氯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矽烷、3-氯丙基三甲氧基矽烷、3-甲基丙烯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矽烷、3-硫醇基丙基三甲氧基矽烷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
前述抗氧化劑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2,2-硫代雙(4-甲基-6-第三丁基苯酚)、2,6-二-第三丁基苯酚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
前述紫外線吸收劑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2-(3-第三丁基-5-甲基-2-羥基苯基)-5-氯苯基疊氮、烷氧基苯酮(alkoxy phenone)或上述化合物之任意組合。
前述防凝集劑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聚丙烯酸鈉(sodium polyacrylate)等。
前述陽離子型聚合性化合物之具體例可包含但不限於汽巴精化有限公司製造之商品,且其型號可為Irgacure 250或Irgacure 261。
基於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添加劑(G)之使用量可為0.1重量份至10重量份,較佳為0.3重量份至7重量份,且更佳可為0.5重量份至4重量份。
該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的製備是將前述之顏料(A)、染料(B)、鹼可溶性樹脂(C)、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光起始劑(E)及有機溶劑(F)放置於攪拌器中攪拌,使其均勻混合成溶液狀態,必要時可選擇性地添加添加劑(G)。
該彩色濾光片用之感光性樹脂組成物的製備方法沒有特別之限制,其可先將一部份的鹼可溶性樹脂(C)及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分散於一部份之有機溶劑(F)中,以形成分散溶液。然後,混合前述之混合溶液及顏料(A)、染料(B)、鹼可溶性樹脂(C)、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光起始劑(E)與有機溶劑(F),即可製得本發明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
此外,該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可先將一部份之顏料(A)分散於一部份之有機溶劑(F)中,以形成顏料分散液。然後,混合前述之顏料分散液及顏料(A)、染料(B)、鹼可溶性樹脂(C)、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光起始劑(E)與有機溶劑(F),即可製得本發明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前述之顏料(A)之分
散步驟可藉由珠磨機(beads mill)或輥磨機(roll mill)等混合器進行。
本發明亦提供一種畫素層及彩色濾光片的形成方法,其係使用上述彩色濾光片用之感光性樹脂組成物來形成畫素層,以下亦將畫素層稱為畫素著色層。
本發明亦提供一種彩色濾光片,其係藉由使用上述彩色濾光片的形成方法來製作。
彩色濾光片的形成方法依序包含塗佈步驟、曝光步驟、顯影步驟、後烤步驟以及濺鍍氧化銦錫(Indium Tin Oxide;ITO)保護膜等步驟。
前述塗佈步驟係藉由迴轉塗佈、流延塗佈或輥式塗佈等塗佈方式,將前述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塗佈於基板上。
上述基板可為應用於液晶顯示裝置的無鹼玻璃、鈉鈣玻璃、硬質玻璃(派勒斯玻璃)、石英玻璃,以及附著有透明導電膜的此些玻璃,或者應用於光電變換裝置(如固體攝影裝置)的基板(如:矽基板)。
此外,在基板上塗佈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前,基板上須先形成能隔離紅、綠、藍等畫素著色層上遮光用之黑色矩陣(black matrix)。
進行塗佈步驟後,以減壓乾燥之方式去除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中大部分的有機溶劑。然後,以
預烤(pre-bake)方式去除殘餘的有機溶劑,以形成預烤塗膜。
上述減壓乾燥及預烤的操作條件可依各成份的種類、配合比率而異。減壓乾燥一般在0毫米汞柱高至200毫米汞柱高的壓力下進行1秒鐘至60秒鐘,而預烤一般在70℃至110℃下進行1分鐘至15分鐘。
前述之曝光步驟係藉由具有特定圖案的光罩對上述之預烤塗膜進行曝光。在曝光過程中所使用的光線較佳為g線、h線或i線等之紫外線,且用來提供紫外線的設備可為(超)高壓水銀燈及金屬鹵素燈。
前述之顯影步驟係將上述經曝光後的預烤塗膜浸漬於溫度為21℃至25℃的顯影液中,進行約15秒至5分鐘的顯影步驟,以去除上述經曝光後之預烤塗膜中不需要的部分,而可形成具有特定圖案的畫素著色層。
上述之顯影液可包含由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碳酸鈉、碳酸氫鈉、碳酸鉀、碳酸氫鉀、矽酸鈉、甲基矽酸鈉、氨水、乙胺、二乙胺、二甲基乙醇胺、氫氧化四甲銨、氫氧化四乙銨、膽鹼、吡咯、呱啶或1,8-二氮雜二環-(5,4,0)-7-十一烯等鹼性化合物所組成之鹼性水溶液。
該顯影液之濃度一般可為0.001重量百分比至10重量百分比,較佳可為0.005重量百分比至5重量百分比,且更佳可為0.01重量百分比至1重量百分比。
前述之後烤步驟係利用壓縮空氣或壓縮氮氣乾燥前述具有特定圖案之畫素著色層。然後,利用加熱板或烘
箱等加熱裝置對上述具有特定圖案之畫素著色層進行後烤(post-bake)處理,以固化畫素著色層。該後烤步驟之溫度可為150℃至250℃。若使用加熱板時,其加熱時間為5分鐘至60分鐘。若使用烘箱時,其加熱時間則為15分鐘至150分鐘。
重覆上述步驟,依序在基板上形成紅、綠、藍等畫素著色層。
前述濺鍍ITO保護膜之步驟係在220℃至250℃之真空環境中,藉由濺鍍製程在前述畫素著色層的表面上形成ITO保護膜,以形成具有畫素層的彩色濾光片。必要時,對該ITO保護膜進行蝕刻與佈線處理,並在ITO保護膜之表面塗佈液晶配向膜。
本發明亦提供一種液晶顯示器,且該液晶顯示器包含前述之彩色濾光片。
該液晶顯示器是藉由將上述之彩色濾光片及設置有薄膜電晶體(thin film transistor;TFT)的基板作對向配置,並且在上述兩者之間形成間隙(晶胞間隔;cell gap)。然後,以黏著劑貼合彩色濾光片與上述基板的周圍部分並且留下液晶注入孔。接著,藉由液晶注入孔注入液晶,並封住注入孔,以形成液晶層。之後,將偏光板設置在彩色濾光片中相對液晶層的另一側與基板中相對液晶層的另一側,而可製成液晶顯示器。
上述之液晶可為液晶化合物或液晶組成物。該液晶沒有特別之限定,且可使用任何一種液晶化合物及液晶組成物。
此外,彩色濾光片中所使用的液晶配向膜是用來限制液晶分子的配向,且其沒有特別的限制。
以下利用數個實施方式以說明本發明之應用,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本發明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明之精神和範圍內,當可作各種之更動與潤飾。
100‧‧‧裝置
110‧‧‧感光性樹脂層
120‧‧‧偏光板
120a‧‧‧方向
130‧‧‧偏光板
130a‧‧‧方向
140‧‧‧光源
150‧‧‧輝度計
200‧‧‧裝置
210‧‧‧感光性樹脂層
220‧‧‧偏光板
220a‧‧‧方向
230‧‧‧偏光板
230a‧‧‧方向
240‧‧‧光源
250‧‧‧輝度計
〔圖1〕係繪示根據本發明之評價方式中之對比度的檢測裝置之立體圖。
〔圖2〕係繪示根據本發明之評價方式中之對比度的另一檢測裝置之立體圖。
以下係根據第1表製備合成例C-1-1至合成例C-1-7之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
合成例C-1-1
在一四頸錐瓶上設置攪拌器、溫度計、冷凝管及氮氣入口,並導入氮氣。然後,加入100重量份之丙二醇
甲醚醋酸酯(以下簡稱為PGMEA)至四頸錐瓶中,並將溫度升溫至100℃。接著,將3重量份之二甲基-2,2’-[氧雙(亞甲基)]雙-2-丙烯酸酯(以下簡稱為DMOA)、82重量份之苯乙烯(以下簡稱為SM)、10重量份之甲基丙烯酸3,4-環氧環己基甲酯(以下簡稱為ECMMA)及4重量份之2,2’-偶雙氮-2-甲基丁腈(以下簡稱為AMBN)溶於100重量份之PGMEA中,並將此混合溶液於2小時內逐滴滴入四頸錐瓶中。於100℃反應6.5小時後,將15重量份之丙烯酸(以下簡稱為AA)加至充滿氮氣之四頸錐瓶中,並將溫度上升至110℃。反應6小時後,即可製得合成例C-1-1之鹼可溶性樹脂(C-1-1)。
合成例C-1-2至合成例C-1-7
合成例C-1-2至合成例C-1-7係使用與合成例C-1-1之第一鹼可溶性樹脂的製作方法相同之製備方法,不同之處在於合成例C-1-2至合成例C-1-7係改變第一鹼可溶性樹脂中原料的種類及使用量,其配方分別如第1表所示,此處不另贅述。
合成例C-2-1
將100重量份的芴環氧化合物(新日鐵化學製造,且型號為ESF-300;環氧當量為231)、30重量份的丙烯酸、0.3重量份的氯化苄基三乙基銨、0.1重量份的2,6-二第三丁基對甲酚及130重量份的丙二醇甲醚醋酸酯連續添加至500mL的四頸燒瓶中,且入料速度控制為每分鐘25
重量份,並將溫度維持在100℃至110℃。反應15小時後,即可獲得固體成分濃度為50wt%之淡黃色透明混合液。
接著,將100重量份的上述混合液溶解於25重量份的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中,同時添加6重量份的四氫鄰苯二甲酸酐及13重量份的二苯甲酮四甲酸二酐,並加熱至110℃至115℃。反應2小時後,即可獲得酸價為98.0mgKOH/g且數目平均分子量為1623之合成例C-2-1的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1)。
合成例C-2-2
將100重量份的芴環氧化合物(新日鐵化學製造,且型號為ESF-300;環氧當量為231)、30重量份的丙烯酸、0.3重量份的氯化苄基三乙基銨、0.1重量份的2,6-二第三丁基對甲酚及130重量份的丙二醇甲醚醋酸酯連續添加至500mL的四頸燒瓶中,且入料速度控制為每分鐘25重量份,並將溫度維持在100℃至110℃。反應15小時後,即可獲得固體成分濃度為50wt%之淡黃色透明混合液。
接著,將100重量份的上述混合液溶解於25重量份的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中,同時添加13重量份的二苯甲酮四甲酸二酐。在90℃至95℃下反應2小時後,添加6重量份的四氫鄰苯二甲酸酐,並於90℃至95℃下反應4小時,即可獲得酸價為99.0mgKOH/g且數目平均分子量為2162之合成例C-2-2的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2)。
合成例C-2-3
將400重量份的環氧化合物(日本化藥(株)製造,且型號為NC-3000;環氧當量為288)、102重量份的丙烯酸、0.3重量份的甲氧基酚(methoxyphenol)、5重量份的三苯基膦及264重量份的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置於反應瓶中,將溫度維持在95℃,反應9小時後,即可獲得酸價為2.2mgKOH/g之中間產物。接著,加入151重量份的四氫鄰苯二甲酸酐(tetrahydrophthalic anhydride),在95℃下反應4小時,即可獲得酸價為102mgKOH/g且數目平均分子量為2589之合成例C-2-3的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3)。
以下係根據第1表製備合成例C’-1-1及合成例C’-1-2之其他鹼可溶性樹脂(C’-1)。
合成例C’-1-1
在一四頸錐瓶上設置攪拌器、溫度計、冷凝管及氮氣入口,並導入氮氣。然後,加入100重量份之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以下簡稱為PGMEA)至四頸錐瓶中,並將溫度升溫至100℃。接著,將70重量份之甲基丙烯酸-2-羥基乙酯(以下簡稱為HEMA)、5重量份之甲基丙烯酸2-甲基環氧丙酯(以下簡稱為MGMA)、及4.5重量份之AMBN溶於100重量份之PGMEA中,並將此混合溶液於2小時內逐滴滴入四頸錐瓶中。於105℃反應6小時後,將15重量份之2-甲基丙烯醯乙氧基丁二酸酯(以下簡稱為HOMS)及15重量份之
甲基丙烯酸(以下簡稱為MAA)加至充滿氮氣之四頸錐瓶中,並將溫度上升至110℃。反應6小時後,即可製得合成例C’-1-1之鹼可溶性樹脂(C’-1-1)。
合成例C’-1-2
合成例C’-1-2係使用與合成例C’-1-1之其他鹼可溶性樹脂的製作方法相同之製備方法,不同之處在於合成例C’-1-2係改變其他鹼可溶性樹脂中原料的種類及使用量,其配方如第1表所示,此處不另贅述。
以下係根據第2表製備實施例1至實施例12及比較例1至比較例5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
實施例1
將50重量份之C.I.顏料紅254(以下簡稱為A-1)、15重量份之C.I.酸性紅37(以下簡稱為B-2-1)、100重量份前述合成例C-1-1之鹼可溶性樹脂(C-1-1)、20重量份之EO改質之三丙烯酸三羥甲基丙酯(以下簡稱為D-1)及30重量份之具有如式(II-1)所示之結構的光起始劑(以下簡稱為E-1-1)加至1500重量份之3-乙氧基丙酸乙酯(以下簡稱為F-1)中,並以搖動式攪拌器(shaking type stirrer)攪拌均勻後,即可製得實施例1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所得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以下列之評價方式進行評價,其結果如第2表所示,其中泡狀之顯示缺陷、圖案平滑性及對比度之評價方法容後再述。
實施例2至12及比較例1至5
實施例2至實施例12及比較例1至比較例5係使用與實施例1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的製作方法相同之製備方法,不同之處在於實施例2至實施例12及比較例1至比較例5係改變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中原料的種類及使用量,其配方及評價結果分別如第2表所示,此處不另贅述。
將利用前述實施例1至實施例12及比較例1至比較例5所製成之液晶顯示元件放置於溫度為100℃且相對濕度為95%之環境中,以肉眼觀察泡狀之顯示缺陷出現之時間t,並依據以下基準進行評價:◎:500小時<t;○:400小時<t≦500小時;△:300小時<t≦400小時;×:t≦300小時。
將實施例1至實施例12及比較例1至比較例5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以旋轉塗佈的方式,塗佈在具有SiO2膜之鈉玻璃基板上,並於90℃預烤100秒,以形成一膜厚為2.5μm之預烤塗膜。接著,待基板冷卻至室溫後,再介入光罩並使用包含365nm、405nm及436nm之波
長的高壓水銀燈進行照射,該照射量為400J/m2。然後將基板浸漬於23℃的0.04wt%之氫氧化鉀水溶液1分鐘進行顯影。接著用純水洗淨基板並風乾,再於220℃的烘箱內烘烤30分鐘而得到畫素著色層。
然後,以Digital Instruments公司製造之原子力顯微鏡量測該畫素著色層之表面的表面粗度,並依據以下基準進行評價:◎:表面粗度<40Å;○:40Å≦表面粗度<50Å;△:50Å≦表面粗度<60Å;×:60Å≦表面粗度。
將實施例1至實施例12及比較例1至比較例5所製得之感光性樹脂組成物以旋轉塗佈的方式,塗佈在尺寸為100mm×100mm之玻璃基板上。然後,進行減壓乾燥,其壓力為100mmHg且時間為30秒鐘。接著,進行預烤製程,其溫度為80℃且時間為2分鐘,而可形成一膜厚為2.5μm之預烤塗膜。進行預烤製程後,以能量為100mJ/cm2的紫外光(曝光機為Canon PLA-501F)照射該預烤塗膜,並將曝光後之預烤塗膜浸漬於23℃之顯影液中。經過1分鐘後,以純水洗淨該塗膜,並以235℃進行後烤製程。經過30分鐘後,即可在玻璃基板上形成膜厚為2.0μm之感光性樹脂層。
將前述膜厚約2.0μm的感光性樹脂層,以圖1及圖2所繪示之檢測裝置來量測感光性樹脂層之輝度值,並
計算輝度之比值。於圖1之檢測裝置100中,上述製得之感光性樹脂層110係設置於兩枚偏光板120及130之間,從光源140所發射出來的光依序穿透過偏光板120、感光性樹脂層110及偏光板130。然後,利用輝度計150(Topcon公司製,型號為BM-5A)量測穿透過偏光板130之光的輝度值(cd/cm2)。
其中,偏光板120的偏光方向120a係平行於偏光板130的偏光方向130a,且利用圖1之裝置100所測得之輝度值為A。圖2所繪示之檢測裝置200大致上與第1圖所繪示之檢測裝置100相同,不同的是檢測裝置200中之偏光板220之偏光方向220a係垂直於偏光板230之偏光方向230a,且利用裝置200所測得之輝度值為B。
接著,以下式(VII)計算感光性樹脂組成物之對比度,並依據以下基準進行評價:
◎:3500≦對比度;○:3300≦對比度<3500;△:3000≦對比度<3300;×:對比度<3000。
由第2表之結果可知,當本發明之鹼可溶性樹脂(C)的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不包含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的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時,所製得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會具有泡狀之顯示缺陷。
當光起始劑(E)不包含具有如式(II)所示之結構的光起始劑(E-1)時,所製得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具有圖案平滑性不佳之缺陷。
其次,當本發明之染料(B)包含具有如式(V)所示之結構的呫噸系染料(B-1)時,該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具有較佳之對比度。
再者,當該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的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之使用量為前述之範圍時,該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經微影製程後,所形成之畫素著色層則具有較佳之耐濺鍍性,且更不易具有泡狀之顯示缺陷。
此外,當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之鹼可溶性樹脂(C)包含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時,所製得之感光性樹脂組成物更不易具有泡狀之顯示缺陷。
需補充的是,本發明雖以特定的化合物、組成、反應條件、製程、分析方法或特定儀器作為例示,說明本發明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及其應用,惟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任何具有通常知識者可知,本發明並不限於此,在不脫離本發明之精神和範圍內,本發明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及其應用亦可使用其他的化合物、組成、反應條件、製程、分析方法或儀器進行。
雖然本發明已以實施方式揭露如上,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在本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任何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發明之精神和範圍內,當可作各種之更動
與潤飾,因此本發明之保護範圍當視後附之申請專利範圍所界定者為準。
A-1 C.I.顏料紅254
A-2 C.I.顏料綠36
A-3 C.I.顏料藍15:6
A-4 C.I.顏料藍66
B-1-1 式(V-1)所示之化合物(Rc與Rd為-SO3 -,t為0)
B-1-2 式(V-22)所示之化合物
B-1-3 式(V-28)所示之化合物
B-2-1 C.I.酸性红37
B-2-2 C.I.分散紅60
B-2-3 C.I.分散藍60
D-1 EO改質之三丙烯酸三經甲基丙酯
D-2 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
D-3 己內酯改質之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
E-1-1 具有如式(II-1)所示之結構的光起始劑
E-1-2 具有如式(II-11)所示之結構的光起始劑
E-1-3 具有如式(II-27)所示之結構的光起始劑
E-2-1 2-甲基-1-(4-甲基硫代苯基)-2-嗎啉代-1-丙酮
E-2-2 2,2’-雙(鄰-氯苯基)-4,4’,5,5’-四苯基二咪唑
E-2-3 1-[4-(苯基硫代)苯基]-辛烷-1,2-二酮2-(O-苯醯基肟)
F-1 3-乙氧基丙酸乙酯
F-2 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F-3 甲基異丁基酮
G-1 3-硫醇基丙基三甲氧基矽烷
G-2 2,2-硫代雙(4-甲基-6-第三丁基苯酚)
G-3 2-(3-第三丁基-5-甲基-2-經基苯基)-5-氯苯基疊氮
Claims (17)
- 一種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包含:一顏料(A);一染料(B);鹼可溶性樹脂(C);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一光起始劑(E);以及一有機溶劑(F),且其中該鹼可溶性樹脂(C)包含一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且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具有如下式(I)所示之結構: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該光起始劑(E-1)之式(II)中:R1、R2、R3、R4、R5、R6、R7及R8彼此獨立地為氫、 C1-C20烷基、、COR16或NO2,或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R7或R7 及R8彼此獨立地共同為;但條件為R1及R2、R2及R3、R3及R4、R5及R6、R6及R7或R7及R8中至少 一對係;X係CO或直接鍵;R13係C1-C20烷基,其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R17、SR18、COOR17、CONR19R20或PO(OCkH2k+1)2;或R13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S、NR26或CO;或R13係苯基或萘基,此二者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 或COR16取代;R14係C1-C20烷基、苯基或C1-C8烷氧基;R15係苯基、萘基、C3-C20雜芳基,其各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苯基、鹵素、C1-C4鹵代烷基、OR17、SR18或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S;或其各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取代,該C1-C20烷基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OOR17、CONR19R20、苯基、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C6-C20 芳氧基羰基、C4-C20雜芳氧基羰基、OR17、SR18、NR19R20或PO(OCkH2k+1)2;或R15係C1-C20烷基,其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NR19R20、COOR17、CONR19R20或PO(OCkH2k+1)2;R’14具有針對R14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R’15具有針對R15所給出含義中之一者;R16係苯基,其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NR19R20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S或NR26之C2-C20烷基,或R16係苯基,其係經一或多個C1-C20烷基取代,該C1-C20烷基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COOR17、CONR19R20、苯基、C3-C8環烷基、C3-C20雜芳基、C6-C20芳氧基羰基、C4-C20雜芳氧基羰基、OR17、SR18或NR19R20;或R16係C1-C20烷基,其係未經取代或經以下基團取代:鹵素、苯基、OH、SH、CN、C3-C6烯氧基、OCH2CH2(CO)O(C1-C4烷基)、O(CO)-(C1-C4烷基)或(CO)O(C1-C4烷基);R17係C1-C20烷基,其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CH2CH2(CO)O(C1-C4烷基)、O(C1-C4烷基)、(CO)O(C1-C4烷基)、C3-C20環烷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3-C20環烷基;或R17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 R18係經(CO)OR17取代之甲基;R19及R20彼此獨立地為氫、苯基、C1-C20烷基、C1-C8烷醯基或C1-C8烷醯基氧基;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雜芳香族環系統,該環系統係未經取代或經取代;但條件為在該分子中存在至少一個基團或。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該光起始劑(E-1)之式(II)中:R1、R2、R3、R4、R5、R6、R7及R8彼此獨立地為氫,或R1及R2、R3及R4或R5及R6彼此獨立地共同為 但條件為R1及R2、R3及R4或R5及R6中至少 一對為; 或R2係、COR16、NO2或; 或R7係或COR16;R9、R11及R12係氫;R10係氫、OR17或COR16;X係CO或直接鍵; R13係C1-C20烷基,其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R17、OR17、SR18或PO(OCkH2k+1)2;或R13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或R13係苯基;k係整數2;R14係C1-C20烷基或噻吩基;R15係苯基或萘基,其各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OR17或C1-C20烷基取代;或R15係噻吩基、氫、C1-C20烷基,該C1-C20烷基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C3-C8環烷基、NR19R20或COOR17;或R15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SO2;R16係苯基或萘基,其各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OR17、SR18、NR19R20或C1-C20烷基;或R16係噻吩基;R17係氫、C1-C8烷醯基、C1-C20烷基,該C1-C20烷基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以下基團取代:鹵素、O(CO)-(C1-C4烷基)、O(CO)-(C2-C4烯基)或間雜有一或多個O之C3-C20環烷基;或R17係C2-C20烷基,其間雜有一或多個O;R18係C3-C20環烷基、C1-C20烷基,其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OH、O(CO)-(C2-C4烯基)或(CO)OR17取代;或R18係苯基,其係未經取代或經一或多個鹵素取代; R19及R20彼此獨立地為C1-C8烷醯基或C1-C8烷醯基氧基;或R19及R20與其所附接之N原子一起形成間雜有O之5員或6員飽和環;但條件為在該分子中存在至少一個基團。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具有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或4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係由一第一混合物反應所製得,該第一混合物係由具有如下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及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所共聚合而成之一共聚合物,再與具有環氧基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4)反應而得: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該鹼可溶性樹脂(C)包含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該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係由一第二混合物進行聚合反應所製得,且該第二混合物包含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之環氧化合物(c-2-1)及具有至少一個羧酸基及至少一個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c-2-2)。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該具有至少二個環氧基之環氧化合物(c-2-1)具有如下式(III)或式(IV)所示之結構: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該染料(B)包含具有如下式(V)所示之結構之呫噸系染料(B-1):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基於該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顏料(A)之使用量為30重量份至300重量份,該染料(B)之使用量為5重量份至50重量份;該具有乙烯性不飽和基之化合物(D)之使用量為20重量份至200重量份,該光起始劑(E)之使用量為5重量份 至100重量份,且該有機溶劑(F)之使用量為500重量份至5000重量份。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基於該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呫噸系染料(B-1)之使用量為3重量份至50重量份。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基於該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第一鹼可溶性樹脂(C-1)之使用量為10重量份至100重量份。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基於該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該具有至少一個羧酸或羧酸酐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2)及該其他可共聚合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3)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具有如式(I-1)所示之結構之乙烯性不飽和單體(c-1-1)之使用量為5重量份至50重量份。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基於該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 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第二鹼可溶性樹脂(C-2)之使用量為0重量份至90重量份。
-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其中基於該鹼可溶性樹脂(C)之總使用量為100重量份,該具有如式(II)所示之結構之光起始劑(E-1)之使用量為5重量份至65重量份。
- 一種彩色濾光片之製造方法,包含藉由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14項中之任一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用感光性樹脂組成物形成一畫素層之步驟。
- 一種彩色濾光片,利用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之製造方法製得。
- 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包含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6項所述之彩色濾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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