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More Web Proxy on the site http://driver.im/
在线咨询

法律专题

您的位置:华律网 > 法律专题 > 土地纠纷 > 土地政策 > 国家土地管理法
刑法罪名库 最新刑法罪名大全解释 一览
国家土地管理法

国家土地管理法 专题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国家土地管理法 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国家土地管理法 律师在线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

目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检索报告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阅读全文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阅读全文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阅读全文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四十七条详细内容请与华律网小编阅读下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释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

    阅读全文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实施条例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实施条例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阅读全文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

    阅读全文

  • 7违反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如何处罚?

    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阅读全文

  • 8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法

    新生效《土地管理法》有哪些内容,华律网小编分享给大家。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21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专题
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 暂无数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