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遗嘱直接无效,无需撤销。
受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条参考:《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2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从法律条款中不难看出,受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谓无效遗嘱是指订立遗嘱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其不能生效的遗嘱。这类遗嘱包括以下几种: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违反此条规定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中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认为无效。”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配偶侵权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其一,行为方面。看配偶一方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或道德准则,对另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造成了侵害。比如,实施殴打、虐待等行为导致对方身体受到伤害,这就属于对人身权利的侵权;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损害了对方的财产权益,便是对财产权利的侵权。其二,主观方面。通常要求侵权方具有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态。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配偶另一方造成侵害仍为之;过失则是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对配偶权利的侵害。其三,因果关系。配偶一方的侵权行为与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如果损害结果并非由该侵权行为引起,那么就不能认定为配偶侵权。其四,证据方面。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配偶侵权的事实,如受伤的照片、医疗诊断证明、财产损失的相关凭证等。这些证据对于认定配偶侵权以及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都具有重要作用。若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恋人之间强奸的辩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否存在真实的恋爱关系:如果双方确实处于恋爱关系中,且在性行为发生时没有强迫的故意,那么可能会对认定强奸产生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恋人关系就一定不构成强奸,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违背对方意愿的强制行为。2.性行为是否得到对方的自愿同意:即使是恋人,也不能忽视对方的意愿。如果在性行为过程中,对方明确表示拒绝或反抗,而行为人继续强行进行性行为,就可能构成强奸。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如双方的言语、行为等,来判断是否存在自愿同意。3.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在辩护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双方恋爱关系、性行为是否得到同意等方面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同时,也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使用非法或不可信的证据。4.法律适用的具体情况:不同地区的法律对于恋人之间强奸的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辩护。例如,有些地区可能会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对认定强奸的影响,而有些地区则可能更注重是否存在强制行为。总之,恋人之间强奸的辩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通过收集证据、运用法律规定等方式来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若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通常是可以办理婚礼的。从法律角度来看,办理婚礼主要涉及个人的生活事务,一般不会因取保候审而被限制。只要符合当地的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办理婚礼的筹备和举行等行为通常是被允许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如果在办理婚礼过程中,因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而被发现,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措施的变更或撤销,甚至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所以,在办理婚礼时,被取保候审人应始终牢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若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老公肇事的情况下,老婆一般不会被判刑。在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此罪的主体通常是直接从事交通运输活动的人员,如驾驶员等。如果老婆并非肇事车辆的驾驶员,也未参与肇事的相关行为,如指使、帮助肇事等,那么她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如果老婆在明知老公肇事的情况下,为其掩盖罪行、毁灭证据等,可能会构成其他犯罪,如包庇罪等,会根据具体情况被依法判刑。另外,如果老婆是肇事车辆的共同所有者,且在事故中存在过错,例如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让老公驾驶等,可能会在民事赔偿等方面承担相应责任,但一般也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被判刑。若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据小编所知;“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作出决定的情况。这里我们要说的就是关于婚姻受胁迫的相关问题,下面就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婚姻受胁迫的
如下材料是婚姻受胁迫的证据: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关于哪些是婚姻受胁迫的证据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有属于自己的自由的,这里的自由也是包括婚姻自由的,国家在这方面也是有很多的规定的,这里就涉及到了胁迫自由的,那么胁迫婚姻怎么提取证据?在判断胁迫婚姻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
胁迫婚姻等于是婚姻中一方有胁迫他人的情况,等于对方并不是自愿结婚。一旦自己遭遇到了胁迫婚姻,有些人就会去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希望得到法院公正的判决。那么,胁迫婚姻需要证据么?都需要哪些证据?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胁迫婚姻是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有重婚、近亲结婚、未达法定婚龄等情形。胁迫婚姻指违背一方意愿强迫结婚,受胁迫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撤销后无法律约束力。
胁迫婚姻不是无效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于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