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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留置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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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留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其一,指定居所留置,这是在特定的居所进行留置,以保障调查等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被留置对象受到外界干扰等情况。其二,人身限制留置,对被留置对象的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确保其配合相关调查等工作,不能随意离开指定区域等。其三,通讯监控留置,在留置期间,对被留置对象的通讯进行必要的监控,以防止其与外界串供、毁灭证据等行为,保障案件调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其四,财产清查留置,对被留置对象的财产进行清查,查看是否存在与案件相关的财物等,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支持。这些刑事留置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在刑事诉讼等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回复于:2025.1.15 14: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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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人数:93215 好评率:95.11% 响应时间:3-5分钟内

    刑事留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适用对象:通常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
    2.审批程序:需经严格的审批手续,由监察机关依法决定。
    3.执行地点:一般在特定的留置场所进行,以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4.期限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5.保障措施:在留置期间,依法保障被留置人的饮食、休息等基本权利,同时严格监督调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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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2025.1.15 18: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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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律师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2年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刘超律师专注于刑事领域案件研究,帮助全国各地上千当事人解决刑事相关法律问题。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刘超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熟悉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和法律程序,能准确把握案件要点,制定有效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结果。 代理案件曾多次被《北京晚报》等媒体报道,长期担任北京电视台《现场说法》、《律师门诊室》等媒体嘉宾律师提供法律支持。刘超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案件,尤其擅长诈骗罪、贪污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毒品交易等刑事领域案件。 刘超律师团队成员皆为执业十五年以上专业刑辩律师,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著名法学院,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多年,积累丰富刑辩经验,取得良好业绩。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勤勉,尽责,高效的工作态度,赢得委托人广泛赞誉。 刑事领域成功案例(部分): ★【刑事成功案例-免予刑事处罚】刘超律师代理常某玩忽职守案;★山东省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2.3亿元人民币;★山东省某集团领导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1.05亿人民币;★山东省某集团领导黄某涉嫌受贿案;★曾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3000万人民币);★兰州张某故意伤害案;★兰州俞某、朱某诈骗罪案;★营口市王某故意伤害罪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王某职务侵占罪;★辽宁省郜某强奸罪案;★衡水市王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案;★湖北省武汉市徐某职务侵占罪案;★辽宁省鞍山市刘某交通肇事罪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山西省长治市李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天津王某诈骗罪案;★江苏省苏州市罗某挪用资金罪案;★任某合同诈骗罪、伪造印章罪案;★杨某、彭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金额67亿元);★吉林市龙井市崔某故意杀人罪案;★申某盗窃罪案;★杨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王某抢劫罪案;★杨某非法经营罪案;★杜某贩卖毒品罪案;★付某职务侵占罪案;★苑某寻衅滋事罪案;★霍某盗窃罪案;★闫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杨某非法经营罪案;★黄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许某危险驾驶罪案;★杜某强奸罪案;★耿某强奸罪案;★王某寻衅滋事、危险驾驶罪案;★王某诈骗罪案;★张某票据诈骗罪案;★徐某、单某诈骗案;★王某盗窃、抢劫、强奸一案申诉案;★喻某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申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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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彦峰律师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690 咨询电话:13834530585 地区:山西-太原

    留置是监委办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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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耀徽律师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000 地区:北京-朝阳区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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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倩雯律师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4555 咨询电话:15899957386 地区:广东-深圳

    您好,我是李律师,根据法律,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你可以联系我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案件情况,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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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我 王升律师 帮助人数:34474 咨询电话:18653126193 地区:山东-济南

    具体案情可以发给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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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
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公司犯罪暴力犯罪刑事合规
1570165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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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23 13:45:00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 2019/08/23 13:47:00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象竞合犯,但这一概念在刑法理论上一直是被承认的,并为司法实践所普遍接受。

  • 2019/08/23 13:47:00

    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以一个主观故意实施一种犯罪行为,触犯两个以上罪名,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况。想象竞合是一种与其他犯罪形态有显著区别的犯罪形态。

  • 2020/05/08 17:35:00

    过失杀人是指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由于疏忽造成的杀人、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对过失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定过失致人重伤罪,即使过失致人重伤中不包括致人死亡的情况。

  • 在非吸案中,要认定证据充分,需从多个方面来考量。首先,关于集资的事实方面,要有明确的集资对象范围,包括集资人的身份信息、集资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细节,以清晰呈现集资行为的发生过程。其次,集资的金额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支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款凭证、合同约定等,能准确计算出集资的总数额。再者,对于资金的去向也需有详细的证据,包括资金的流向渠道、用途说明等,以证明集资款并非用于合法经营或正常的企业运作。同时,还需有相关的证人证言,证人应能清楚地陈述其知晓的集资情况,包括集资的发起、过程及相关细节等。此外,涉案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账册、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也应完整且能反映出集资行为的经济往来情况,这些财务资料需经过专业的审计或鉴定,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只有在这些方面都有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撑,才能认定非吸案的证据充分。

  • 刑事拘留期间,通常是可以送菜过去的。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或委托的人是可以为其送一些生活必需品的,其中就包括蔬菜等食物。这体现了对被拘留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人道主义关怀。不过,送菜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一般来说,送菜需要经过看守所的相关审批和检查,以确保所送物品符合安全和规定要求,不会对看守所的秩序和被拘留人的安全造成影响。同时,送菜的人员也需要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如不能携带违禁物品等。总之,刑事拘留期间可以送菜过去,但要在符合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进行,以保障被拘留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看守所的正常秩序。

  • 在深圳,起诉并不一定都要在网上进行。通常情况下,传统的起诉方式是到当地的法院立案窗口提交相关的起诉材料。法院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接收并处理这些材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等后续工作。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现在一些法院推出了网上起诉的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的官方网站或相关的诉讼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指引完成起诉的相关操作,如填写起诉文书、上传证据材料等。这种网上起诉的方式方便了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尤其对于一些距离法院较远或行动不便的人来说更为便捷。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适合网上起诉,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可能仍需到法院的立案窗口进行现场办理。而且,在网上起诉过程中,当事人也需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避免因材料问题而影响起诉的进程。总之,在深圳,既可以选择传统的到法院立案窗口起诉的方式,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起诉,但要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 在法律范畴中,刑事拘留的时间规定有着明确的界定。一般来说,刑事拘留的期限并非单纯以三天为标准来判断是否超过。刑事拘留通常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其起始时间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时开始计算。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三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超过三天,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条件。如果符合相关规定,那么超过三天的拘留是合法的;如果不符合规定,那么这种拘留可能就存在问题。总之,不能简单地以超过三天就认定为刑事拘留,而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法律规定。

  • 刑事措施和留置哪个严重
    留置知识 12/04/2024 10:47:23更新

    刑事措施有多种,如取保候审等,留置是针对公职人员的调查措施。拘留和逮捕限制人身自由较严厉,留置用于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逮捕和留置严重性在不同评价维度各有体现。

  • 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区别
    留置知识 11/01/2024 15:14:59更新

    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区别?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了: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案件还没结束,需要继续调查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留置是不是刑事强制措施
    留置知识 12/04/2024 12:51:45更新

    留置是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以便调查、收集证据,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打击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构建强制体系。

  •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能否留置
    留置知识 10/30/2024 05:59:00更新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能否留置?首先,留置是对人自由权利的一种限制,其效果与拘留、逮捕和监视居住相同,需等到刑事强制措施结束后才能采用;其次,留置是监察委员会专有的调查手段,区别于司法机关的刑事强制措施,所以不受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制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留置是否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立案侦查 09/19/2024 16:10:00更新

    对于犯罪嫌疑人,办案机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刑事强制措施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如刑事拘留、逮捕等,那么留置是不是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留置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吗
    留置知识 12/07/2024 10:25:07更新

    留置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吗?留置并非刑罚手段。刑罚乃国家为保护侦查、审查、审判活动正常开展,赋予刑司机关对于嫌疑人和被告实施特定人身自由的规定。刑罚形式多样,涵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及逮捕等五方面。法院、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可依据案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以相应刑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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