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More Web Proxy on the site http://driver.im/
 
我的位置:首页 > 镇江律师 > 按问题找律师 > 镇江侮辱罪辩护律师

镇江侮辱罪辩护律师

镇江侮辱罪辩护律师-悦瑞英
悦瑞英律师副主任
执业 9年,帮助过550人,好评数131,回复速度快

悦瑞英律师: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法学教师,江苏定典律师事务所事业副主任,兼职律师,党员,丹阳市妇联第十六届妇女代表,镇江市律师协 [更多]

18112803507
江苏定典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华律法律咨询

解决法律问题,上华律网

图文咨询
将他人照片发布至群聊并进行恶意造谣、诽谤及侮辱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在法律范畴内,倘若行为者正式借助他人肖像影像,采取了诸如贬低、诋毁其社会地位及名誉等行为,这无疑已经触犯并损害了他人享有相应权利的肖像和名誉权;若考虑到这其中所涉及的情节的恶劣性与后果的严重性,那么行为者甚至有可能冤枉入狱,面临到法律对于侮辱罪行的严惩。这里提到的“情节严重”主要体现在诸如行为方式极端恶劣以及所引发的社会影响极为严重等诸多方面,只有这样的情况才有可能导致罪名成立。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行为者仅仅是利用他人的肖像照片以此为工具实现盈利目的或者在未经他人同意的前提下将这些照片公开展示或陈列,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此时,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之,如果行为者利用他人拍摄的照片进行盈利等活动,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若情节严重,行为者甚至有可能因此被控告侵犯著作权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更多
  • 一、案情简介:2022年11月,受害人董某因妻子遭多名社会人员言语骚扰,上前制止时被刘某等人持砖块击打头部、驾驶摩托车冲撞倒地。案发后,派出所初以“情节轻微”为由不予受理。二、办案过程:第一阶段:刑事...

    朱丽珍律师2025年03月07日
  • 一、案情简介:2024年9月,李某酒后驾车行至途中,遇民警设卡查车。李某为逃避检查倒车后撤,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及血液检测(乙醇含量1...

    朱丽珍律师2025年03月07日
  • 【案情简介】李四是北京某有限公司所在本市朝阳区某工地的保安队长,2012年10月初,李四、张三预谋盗窃公司放于工地内的建筑材料。同年11月6日23时许,张三在得到李四的授意后,带领雇佣的工人及车辆进入...

    姚志明律师2025年03月06日
  • 尚某因发票问题被某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拘留,涉案税额高达5500多万元,后逮捕羁押于某地看守所,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

    孙建华律师202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