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房贷顺利还清之后,需要前往相关银行进行解押操作,从而为您的房屋实现完全释放。具体来说,为了圆满完成解押流程,敬请您携带好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用于归还贷款的银行卡、以及与房贷相关的合同等重要凭证,前往所申请贷款的银行网点,主动向工作人员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随后便可获取属于您的他项权证;紧接着,在带齐贷款结清证明、他项权证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房产证等所有必要资料之后,您可以前往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解除手续。以下是详细步骤:
1. 在您成功偿还全部贷款之后,请务必先前往贷款银行领取经银行盖章确认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亲自签署这两份文件,同时还需提供《房屋他项权证》。
2. 接下来,请抵押人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件(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xx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一份)、《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等所有必备材料,前往当地的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 抵押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交的抵押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齐全且无误后,将会在柜台现场为您办理注销手续。当注销手续顺利完成后,他们会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还给抵押人,而其他的注销材料则会被工作人员妥善保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