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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的几种主要方式分别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8 2916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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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几种主要方式分别是什么?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债务重组的几种主要方式分别是什么

①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③债务转为资本;

④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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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前三种属于即期清偿债务,后一种属于延期清偿债务。

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以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或得以清偿债务。因此,如果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大于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则债权人没有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作出让步,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不视为是一种债务人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而进行的债务重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分别反映:“期货会员资格投资”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内:“期货损益”在“利润表”上单列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而收回的会员资格投资,应作为投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另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提交质押品的帐面价值”以及“持仓合约的浮动盈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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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债务重组协议文本
企业债务重组税务
债务重组收益的税务处理
引用法条:
[1]《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八条
[2]《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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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破产清算清算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8小时前回复:

破产清算是指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债务人财产、公平清偿债权人债权的过程。 具体而言,首先要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并进行清理。 管理人会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评估和处置,包括变卖固定资产、追收债权等,以获取尽可能多的资金。同时,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梳理和确认,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和登记。 在清理完毕后,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一般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再是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整个破产清算过程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实践中,破产清算较为复杂,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和程序,通常需要专业的律师和会计师等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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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后公司还存在吗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7小时前回复:

破产清算后,公司通常不再存在。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依法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法律程序。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的资产将被变卖以偿还债务。如果资产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即终止,公司不复存在。但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部分债务可能无法得到完全清偿,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也会依法进行注销等后续程序,其法律主体资格也会消失。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在破产清算后通过重组等方式继续存续,但这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且公司的性质、业务等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 总之,一般来说,破产清算后公司通常会终止存在,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以其他形式继续存续。

公司法人可不可以担任监事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12小时前回复:

公司法人通常可以担任监事。 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兼任监事。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而监事则是对公司的财务、业务等活动进行监督的人员。两者的职责和职能有所不同,在法律上并不相互排斥。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存在限制。比如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法人不能担任监事,或者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等可能影响监事独立性的情形时,可能会对法人担任监事进行限制。 但一般而言,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法人是可以担任监事的。这样的安排在实践中较为常见,有助于加强公司内部的监督机制,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股权回购的几种方式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7小时前回复:

股权回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协议回购:公司与股东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由公司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这种方式较为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回购的各项条款,如回购价格、回购时间等。 2. 要约回购:公司向全体股东发出回购要约,表明回购的意愿、价格、数量等条件,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出售股权。要约回购通常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强制性,能够吸引更多的股东参与。 3. 强制回购:在特定的法律情形下,如公司连续多年盈利但不分配利润,导致股东利益受损,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公司回购其股权。这种方式是对股东权益的一种保障,通过司法程序来实现股权回购。 不同的股权回购方式在适用条件、操作流程和法律效果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在选择股权回购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财务状况、股东意愿、法律法规等因素,以确保回购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合同专用章不用法人签字吗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9小时前回复:

合同专用章一般不需要法人签字。合同专用章是单位或组织用于特定合同文件的印章,其效力主要体现在印章本身所代表的单位或组织的认可与授权。 通常情况下,只要合同专用章是真实有效的,且加盖在合同上的程序符合单位或组织的内部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该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法人另行签字。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会要求法人签字作为补充或进一步确认。比如,合同涉及到一些重大事项或法律风险较高的情况,法人签字可能被视为一种更高级别的确认,增强合同的可信度和可执行性。 但这并非普遍要求,具体是否需要法人签字以及其在合同中的作用,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双方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等来综合判断。如果对合同专用章及法人签字的相关问题存在疑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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