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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临沂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发布时间:2023-10-03 23:54: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临沂住房公积金缴存怎么办理,临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存,临沂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内容简介

临沂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办理对象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材料1)单位缴存登记①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原件;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③《临沂市住房公积

临沂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办理对象

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缴存单位及职工

办理材料

1)单位缴存登记

①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原件;

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③《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专管员备案登记表》原件。(对于已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的企业,单位可不再提供证明文件;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2)职工个人账户设立

①《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表》原件;

② 单位盖章的工资表;

③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原件(已与人社部门联网协查可核实的公积金分支机构可简化此项资料)。

3)职工个人账户封存

①《临沂市住房公积个人封存(减少)表》原件;

②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原件: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工作变动证明等。

4)补缴住房公积金

①《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原件;

②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原件(已与人社部门联网协查可核实的公积金分支机构可简化此项资料);

③单位盖章的工资表;

④ 单位补缴申请说明书原件。

5)转移住房公积金

①本市内转移: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②异地转移接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

6)单位信息变更

①《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信息变更表》原件;

② 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原件。(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7)缴存基数调整

①《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变更调整表》原件;

② 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

8)缴存比例调整

①《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审批表》原件;

②《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变更调整表》原件;

③ 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需提供《临沂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或《临沂市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原件。

9)现场查询

职工或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本人身份证原件。

10)网上查询

职工本人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注册查询。

1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出具应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特殊情况不超过 3 个工作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一)接收材料

窗口收件。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

(二)审核材料

受理人审核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

(三)补正材料

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四)受理结果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登录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原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