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709777B - 攝像鏡頭組、取像裝置及電子裝置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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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一種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且攝像鏡頭組中的透鏡總數為八片。八片透鏡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第一透鏡具有正屈折力,且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第二透鏡具有負屈折力。第八透鏡具有負屈折力,且第八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攝像鏡頭組中至少一片透鏡的至少一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當滿足特定條件時,攝像鏡頭組能同時滿足微型化及高成像品質的需求。
Description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攝像鏡頭組、取像裝置及電子裝置,特別是一種適用於電子裝置的攝像鏡頭組及取像裝置。
隨著半導體製程技術更加精進,使得電子感光元件性能有所提升,畫素可達到更微小的尺寸,因此,具備高成像品質的光學鏡頭儼然成為不可或缺的一環。
而隨著科技日新月異,配備光學鏡頭的電子裝置的應用範圍更加廣泛,對於光學鏡頭的要求也是更加多樣化。由於往昔之光學鏡頭較不易在成像品質、敏感度、光圈大小、體積或視角等需求間取得平衡,故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光學鏡頭以符合需求。
本發明提供一種攝像鏡頭組、取像裝置以及電子裝置。其中,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當滿足特定條件時,本發明提供的攝像鏡頭組能同時滿足微型化及高成像品質的需求。
本發明提供一種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且攝像鏡頭組中的透鏡總數為八片。八片透鏡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第一透鏡具有正屈折力,且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第二透鏡具有負屈折力。第八透鏡具有負屈折力,且第八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攝像鏡頭組中至少一片透鏡的至少一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第五透鏡的焦
距為f5,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第八透鏡的焦距為f8,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第八透鏡像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BL,第五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9,其滿足下列條件:|f1/f8|<1.25;0.45<|f/f3|+|f/f4|+|f/f5|+|f/f6|<1.50;4.0<ImgH/BL<20.0;以及f5/R9<2.80。
本發明另提供一種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且攝像鏡頭組中的透鏡總數為八片。八片透鏡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第一透鏡具有正屈折力,且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第二透鏡具有負屈折力。第八透鏡具有負屈折力,且第八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攝像鏡頭組中至少一片透鏡的至少一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第八透鏡的焦距為f8,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第八透鏡像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BL,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2,其滿足下列條件:|f1/f8|<1.60;|f/f3|+|f/f4|+|f/f5|+|f/f6|<1.65;4.0<ImgH/BL<20.0;f/f2<-0.45;以及0≦f/R12。
本發明提供一種取像裝置,其包含前述的攝像鏡頭組以及一電子感光元件,其中電子感光元件設置於攝像鏡頭組的成像面上。
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子裝置,其包含前述的取像裝置。
當|f1/f8|滿足上述條件時,可確保第八透鏡具有足夠的屈折力以
縮小相機模組的體積。
當|f/f3|+|f/f4|+|f/f5|+|f/f6|滿足上述條件時,可避免各透鏡的屈折力差距太大而過度修正影像,且避免鏡面形狀劇烈變化而難以修正鬼影等狀況。
當ImgH/BL滿足上述條件時,可進一步縮短攝像鏡頭組的後焦距,讓鏡頭可更妥善利用有限的空間。
當f5/R9滿足上述條件時,可確保第五透鏡具備合適的透鏡面形及屈折力,以提供較佳的像差修正能力。
當f/f2滿足上述條件時,有利於第二透鏡搭配第一透鏡,以有助於修正多種像差。
當f/R12滿足上述條件時,可確保第六透鏡的形狀不會太過彎曲而使屈折力太強,以提供較佳的像差修正。
10、31、32、33、41、42:取像裝置
11:成像鏡頭
12:驅動裝置
13:電子感光元件
14:影像穩定模組
20、30、40:電子裝置
21:顯示裝置
P:反曲點
C:臨界點
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光圈
101、201、301、302、303、401、501、502、601、801、901、902、903、1001、1002、1003:光闌
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0、1010:第一透鏡
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1、1011:物側表面
112、212、312、412、512、612、712、812、912、1012:像側表面
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0、1020:第二透鏡
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1、1021:物側表面
122、222、322、422、522、622、722、822、922、1022:像側表面
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0、1030:第三透鏡
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1、1031:物側表面
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2、1032:像側表面
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40、1040:第四透鏡
1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1、1041:物側表面
142、242、342、442、542、642、742、842、942、1042:像側表面
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0、1050:第五透鏡
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1、1051:物側表面
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2、1052:像側表面
1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0、1060:第六透鏡
161、261、361、461、561、661、761、861、961、1061:物側表面
162、262、362、462、562、662、762、862、962、1062:像側表面
170、270、370、470、570、670、770、870、970、1070:第七透鏡
171、271、371、471、571、671、771、871、971、1071:物側表面
172、272、372、472、572、672、772、872、972、1072:像側表面
180、280、380、480、580、680、780、880、980、1080:第八透鏡
181、281、381、481、581、681、781、881、981、1081:物側表面
182、282、382、482、582、682、782、882、982、1082:像側表面
190、290、390、490、590、690、790、890、990、109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
195、295、395、495、595、695、795、895、995、1095:成像面
199、299、399、499、599、699、799、899、999、1099:電子感光元件
ΣAT:攝像鏡頭組中各二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
ΣCT:攝像鏡頭組中各透鏡於光軸上之透鏡厚度的總和
BL:第八透鏡像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
CT1:第一透鏡於光軸上之厚度
CT2:第二透鏡於光軸上之厚度
CT3:第三透鏡於光軸上之厚度
CT4:第四透鏡於光軸上之厚度
CT5:第五透鏡於光軸上之厚度
CT6:第六透鏡於光軸上之厚度
CT7:第七透鏡於光軸上之厚度
CT8:第八透鏡於光軸上之厚度
f: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f1:第一透鏡的焦距
f2:第二透鏡的焦距
f3:第三透鏡的焦距
f4:第四透鏡的焦距
f5:第五透鏡的焦距
f6:第六透鏡的焦距
f7:第七透鏡的焦距
f8:第八透鏡的焦距
Fno:攝像鏡頭組的光圈值
HFOV:攝像鏡頭組中最大視角的一半
ImgH: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
N1:第一透鏡的折射率
N2:第二透鏡的折射率
N3:第三透鏡的折射率
N4:第四透鏡的折射率
N5:第五透鏡的折射率
N6:第六透鏡的折射率
N7:第七透鏡的折射率
N8:第八透鏡的折射率
Ni:第i透鏡的折射率
NLR_80:攝像鏡頭組中滿足f/|Ro|+f/|Ri|<0.8之條件的透鏡數量
NLR_50:攝像鏡頭組中滿足f/|Ro|+f/|Ri|<0.5之條件的透鏡數量
R1: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9:第五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12: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15:第八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16:第八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o:任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Ri:任一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
T12: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23: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34: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45: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56: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67:第六透鏡與第七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78: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
TL: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
V1:第一透鏡的阿貝數
V2:第二透鏡的阿貝數
V3:第三透鏡的阿貝數
V4:第四透鏡的阿貝數
V5:第五透鏡的阿貝數
V6:第六透鏡的阿貝數
V7:第七透鏡的阿貝數
V8:第八透鏡的阿貝數
Vi:第i透鏡的阿貝數
V20:攝像鏡頭組中阿貝數小於20的透鏡數量
V40:攝像鏡頭組中阿貝數小於40的透鏡數量
Y11: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
Yc71: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凹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
Yc72: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
Yc81:第八透鏡物側表面的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
圖1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2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一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3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4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二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5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6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三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7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8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四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9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五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10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五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11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六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12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六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13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七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14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七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15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八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16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八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17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九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18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九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19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十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
圖20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十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圖21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十一實施例的一種取像裝置的立體示意圖。
圖22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十二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圖23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十三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圖24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十四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圖25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中參數Y11、Yc71、Yc72、Yc81以及部份透鏡之部份的反曲點和臨界點的示意圖。
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且攝像鏡頭組中的透鏡總數為八片。八片透鏡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
第一透鏡具有正屈折力;藉此,有助於滿足攝像鏡頭組微型化與短總長等需求。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藉此,有利於提供足夠的視角,並進一步縮小攝像鏡頭組整體的體積。
第二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藉此,可平衡第一透鏡所產生之像差,進而修正球差與色差。
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可為凹面。藉此,可使主點往物
側端移動,進一步縮短後焦與總長。
第八透鏡具有負屈折力,且第八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藉此,有助於滿足攝像鏡頭組微型化與良好的像差修正等需求。
本發明所揭露的攝像鏡頭組中,至少一片透鏡其物側表面與像側表面中至少一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藉此,可提升透鏡像差修正能力,以在體積微型化的同時提供良好成像品質。請參照圖25,係繪示有依照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中部份透鏡之部份的反曲點P的示意圖。圖25係繪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中第五透鏡物側表面、第五透鏡像側表面、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第八透鏡物側表面和第八透鏡像側表面之部份的反曲點作為示例性說明,然其餘的透鏡物側表面或像側表面也可具有反曲點。
第六透鏡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可具有一凸臨界點,第七透鏡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可具有一凹臨界點,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可具有一凸臨界點,且第八透鏡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可具有一凸臨界點。藉此,有助於修正離軸像差,以加強周邊影像的解析度。請參照圖25,係繪示有依照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中部份透鏡之部份的臨界點C的示意圖。圖25係繪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中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第七透鏡像側表面和第八透鏡物側表面之臨界點作為示例性說明,然其餘的透鏡物側表面或像側表面也可具有臨界點。
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第八透鏡的焦距為f8,其滿足下列條件:|f1/f8|<1.60。藉此,可確保第八透鏡具有足夠的屈折力,使攝像鏡頭組可以微型化並具備良好的成像品質。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f1/f8|<1.25。
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其滿足下列條件:|f/f3|+|f/f4|+|f/f5|+|f/f6|<1.65。藉此,可避免各透鏡的屈折力差距太大而過度修正影像,且避免鏡面形狀劇烈變化而難以修正鬼影等狀況。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45<|f/f3|+|f/f4|+|f/f5|+|f/f6|<1.5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50<|f/f3|+|f/f4|+|f/f5|+|f/f6|<1.25。
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即電子感光元件之有效感測區域對角線總長的一半),第八透鏡像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BL,其滿足下列條件:4.0<ImgH/BL<20.0。藉此,可進一步縮短攝像鏡頭組的後焦距,讓鏡頭可更妥善利用有限的空間。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6.0<ImgH/BL<12.0。
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第五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9,其可滿足下列條件:f5/R9<2.80。藉此,可確保第五透鏡具備合適的透鏡面形及屈折力,以提供較佳的像差修正能力。
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其可滿足下列條件:f/f2<-0.45。藉此,有利於第二透鏡搭配第一透鏡,以有助於修正多種像差。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1.25<f/f2<-0.50。
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2,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25<f/R12。藉此,可確保第六透鏡的形狀不會太過彎曲而使屈折力太強,以提供較佳的像差修正。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75<f/R12<3.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30<f/R12<2.5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f/R12。
第八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5,第八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6,其可滿足下列條件:(R15+R16)/(R15-R16)<0.30。藉此,可使得第八透鏡的面形有利於攝像鏡頭組實現短後焦與大像高的配置。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R15+R16)/(R15-R16)<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R15+R16)/(R15-R16)<-0.25。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0<(R15+R16)/(R15-R16)<-0.50。
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凹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1,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2,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30<Yc71/Yc72<3.0。藉此,有助於滿足攝像鏡頭組微型化與短總長等需求下,修正離軸像差以提高周邊影像的解析度。請參照圖25,係繪示有依照本發
明第三實施例中參數Yc71和Yc72的示意圖。
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50<TL/ImgH<1.30。藉此,有助於確保攝像鏡頭組在微型化與製造性之間取得適合的平衡。
攝像鏡頭組的光圈值(F-number)為Fno,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8<Fno<2.05。藉此,有助於確保足夠的進光量,而有利於提高影像解析度。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8<Fno<2.0。
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75<ImgH/R1。藉此,有助於形成大像高的配置。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20<ImgH/R1<4.0。
攝像鏡頭組中各二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78,其可滿足下列條件:ΣAT/T78<3.0。藉此,可確保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之間具有足夠的空間,有助於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配置較合適的面形。
第一透鏡的阿貝數為V1,第二透鏡的阿貝數為V2,第三透鏡的阿貝數為V3,第四透鏡的阿貝數為V4,第五透鏡的阿貝數為V5,第六透鏡的阿貝數為V6,第七透鏡的阿貝數為V7,第八透鏡的阿貝數為V8,第i透鏡的阿貝數為Vi,第一透鏡的折射率為N1,第二透鏡的折射率為N2,第三透鏡的折射率為N3,第四透鏡的折射率為N4,第五透鏡的折射率為N5,第六透鏡的折射率為N6,第七透鏡的折射率為N7,第八透鏡的折射率為N8,第i透鏡的折射率為Ni,攝像鏡頭組中可有至少一片透鏡滿足下列條件:5.0<Vi/Ni<11.9,其中i=1、2、3、4、5、6、7或8。藉此,有助於加強修正色差。其中,攝像鏡頭組中亦可有至少二片透鏡滿足下列條件:5.0<Vi/Ni<11.9,其中i=1、2、3、4、5、6、7或8。其中,攝像鏡頭組中亦可有至少一片透鏡滿足下列條件:6.0<Vi/Ni<11.0,其中i=1、2、3、4、5、6、7或8。
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第三透鏡的焦距
為f3,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第七透鏡的焦距為f7,其可滿足下列條件:|f1/f2|<1.0;|f1/f3|<1.0;|f1/f4|<1.0;|f1/f5|<1.0;|f1/f6|<1.0;以及|f1/f7|<1.0。藉此,可確保第一透鏡具有足夠的屈折力,有助於入瞳孔周邊光線的導入,並實現大光圈的配置。
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第七透鏡的焦距為f7,第八透鏡的焦距為f8,其可滿足下列條件:|f8/f2|<1.0;|f8/f3|<1.0;|f8/f4|<1.0;|f8/f5|<1.0;|f8/f6|<1.0;以及|f8/f7|<1.0。藉此,可確保第八透鏡具有足夠的屈折力以縮小相機模組的體積。
攝像鏡頭組中各透鏡於光軸上之透鏡厚度的總和為ΣCT,攝像鏡頭組中各二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80<ΣCT/ΣAT<1.60。藉此,可加強透鏡的空間使用效率,避免透鏡配置過度擁擠或間距太大而造成空間利用不佳。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0.90<ΣCT/ΣAT<1.50。
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11,其可滿足下列條件:2.5<ImgH/Y11<5.0。藉此,有助於形成大像高的配置。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50<ImgH/Y11<4.5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3.0<ImgH/Y11<4.50。請參照圖25,係繪示有依照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中參數Y11的示意圖。
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攝像鏡頭組中任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o,所述任一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i,攝像鏡頭組中滿足f/|Ro|+f/|Ri|<0.8之條件的透鏡數量為NLR_80,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NLR_80。藉此,可避免各透鏡間的屈折力差距過大而造成影像修正過度,也可避免因鏡面形狀變化太激烈而無法修正鬼影等現象。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NLR_8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3≦NLR_80。其中,攝像鏡頭組中滿足f/|Ro|+f/|Ri|<0.5之條件的透鏡數量為NLR_50,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
NLR_50。其中,亦可滿足下列條件:2≦NLR_50。
第八透鏡物側表面的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81,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其可滿足下列條件:0.20<Yc81/ImgH<0.80。藉此,有助於滿足攝像鏡頭組微型化與短總長等需求,並且有助於加強周邊影像的解析度。請參照圖25,係繪示有依照本發明第三實施例中參數Yc81的示意圖。
第一透鏡與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二透鏡與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第三透鏡與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34,第四透鏡與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45,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56,第六透鏡與第七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67,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78,其可滿足下列條件:1.0<T78/T12;1.0<T78/T23;1.0<T78/T34;1.0<T78/T45;1.0<T78/T56;以及1.0<T78/T67。藉此,可確保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之間具有足夠的空間,而有助於第七透鏡與第八透鏡配置較合適的面形。
攝像鏡頭組中阿貝數小於20的透鏡數量為V20,其可滿足下列條件:2≦V20。藉此,有助於加強修正色差。其中,攝像鏡頭組中阿貝數小於40的透鏡數量為V40,其可滿足下列條件:4≦V40。
上述本發明攝像鏡頭組中的各技術特徵皆可組合配置,而達到對應之功效。
本發明揭露的攝像鏡頭組中,透鏡的材質可為玻璃或塑膠。若透鏡的材質為玻璃,則可增加攝像鏡頭組屈折力配置的自由度,並降低外在環境溫度變化對成像的影響,而玻璃透鏡可使用研磨或模造等技術製作而成。若透鏡材質為塑膠,則可以有效降低生產成本。此外,可於鏡面上設置球面或非球面(ASP),其中球面透鏡可減低製造難度,而若於鏡面上設置非球面,則可藉此獲得較多的控制變數,用以消減像差、縮減透鏡數目,並可有效降低本發明攝像鏡頭組的總長。進一步地,非球面可以塑膠射出成型或模造玻璃透鏡等方
式製作而成。
本發明揭露的攝像鏡頭組中,若透鏡表面為非球面,則表示該透鏡表面光學有效區全部或其中一部分為非球面。
本發明揭露的攝像鏡頭組中,可選擇性地在任一(以上)透鏡材料中加入添加物,以改變透鏡對於特定波段光線的穿透率,進而減少雜散光與色偏。例如:添加物可具備濾除系統中600奈米至800奈米波段光線的功能,以助於減少多餘的紅光或紅外光;或可濾除350奈米至450奈米波段光線,以減少多餘的藍光或紫外光,因此,添加物可避免特定波段光線對成像造成干擾。此外,添加物可均勻混和於塑料中,並以射出成型技術製作成透鏡。
本發明揭露的攝像鏡頭組中,若透鏡表面係為凸面且未界定該凸面位置時,則表示該凸面可位於透鏡表面近光軸處;若透鏡表面係為凹面且未界定該凹面位置時,則表示該凹面可位於透鏡表面近光軸處。若透鏡之屈折力或焦距未界定其區域位置時,則表示該透鏡之屈折力或焦距可為透鏡於近光軸處之屈折力或焦距。
本發明揭露的攝像鏡頭組中,所述透鏡表面的反曲點(Inflection Point),係指透鏡表面曲率正負變化的交界點。所述透鏡表面的臨界點(Critical Point),係指垂直於光軸的平面與透鏡表面相切之切線上的切點,且臨界點並非位於光軸上。
本發明揭露的攝像鏡頭組中,攝像鏡頭組之成像面依其對應的電子感光元件之不同,可為一平面或有任一曲率之曲面,特別是指凹面朝往物側方向之曲面。
本發明揭露的攝像鏡頭組中,最靠近成像面的透鏡與成像面之間可選擇性配置一片以上的成像修正元件(平場元件等),以達到修正影像的效果(像彎曲等)。該成像修正元件的光學性質,比如曲率、厚度、折射率、位置、面型(凸面或凹面、球面或非球面、繞射表面及菲涅爾表面等)可配合取像裝置需求而做調整。一般而言,較佳的成像修正元件配置為將具有朝往物側方向為凹面
的薄型平凹元件設置於靠近成像面處。
本發明揭露的攝像鏡頭組中,可設置有至少一光闌,其可位於第一透鏡之前、各透鏡之間或最後一透鏡之後,該光闌的種類如耀光光闌(Glare Stop)或視場光闌(Field Stop)等,可用以減少雜散光,有助於提升影像品質。
本發明揭露的攝像鏡頭組中,光圈之配置可為前置光圈或中置光圈。其中前置光圈意即光圈設置於被攝物與第一透鏡間,中置光圈則表示光圈設置於第一透鏡與成像面間。若光圈為前置光圈,可使出射瞳(Exit Pupil)與成像面產生較長的距離,使其具有遠心(Telecentric)效果,並可增加電子感光元件的CCD或CMOS接收影像的效率;若為中置光圈,係有助於擴大攝像鏡頭組的視場角。
本發明可適當設置一可變孔徑元件,該可變孔徑元件可為機械構件或光線調控元件,其可以電或電訊號控制孔徑的尺寸與形狀。該機械構件可包含葉片組、屏蔽板等可動件;該光線調控元件可包含濾光元件、電致變色材料、液晶層等遮蔽材料。該可變孔徑元件可藉由控制影像的進光量或曝光時間,強化影像調節的能力。此外,該可變孔徑元件亦可為本發明之光圈,可藉由改變光圈值以調節影像品質,如景深或曝光速度等。
根據上述實施方式,以下提出具體實施例並配合圖式予以詳細說明。
<第一實施例>
請參照圖1至圖2,其中圖1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2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一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1可知,取像裝置包含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199。攝像鏡頭組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光圈100、第一透鏡110、第二透鏡120、第三透鏡130、光闌101、第四透鏡140、第五透鏡150、第六透鏡160、第七透鏡170、第八透鏡18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IR-cut Filter)190與成像面195。其中,電子感光元件199設置於成像面195上。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110、120、130、
140、150、160、170、180),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11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1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1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二透鏡12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2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2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12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13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3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3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四透鏡14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4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4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14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14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五透鏡15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5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5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15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六透鏡16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6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6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16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16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16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七透鏡17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7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7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17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17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171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17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八透鏡18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8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18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18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18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190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八透鏡180及成像面195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X:非球面上距離光軸為Y的點,其與相切於非球面光軸上交點的切面的相對距離;Y:非球面曲線上的點與光軸的垂直距離;R:曲率半徑;k:錐面係數;以及Ai:第i階非球面係數。
第一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組中,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攝像鏡頭組的光圈值為Fno,攝像鏡頭組中最大視角的一半為HFOV,其數值如下:f=8.30公釐(mm),Fno=1.89,HFOV=42.9度(deg.)。
攝像鏡頭組中各透鏡於光軸上之透鏡厚度的總和為ΣCT,攝像鏡頭組中各二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其滿足下列條件:ΣCT/ΣAT=1.56。在本實施例中,二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係指二相鄰透鏡的二相鄰鏡面之間於光軸上的間距;ΣCT為第一透鏡110於光軸上之厚度CT1、第二透鏡120於光軸上之厚度CT2、第三透鏡130於光軸上之厚度CT3、第四透鏡140於光軸上之厚度CT4、第五透鏡150於光軸上之厚度CT5、第六透鏡160於光軸上之厚度CT6、第七透鏡170於光軸上之厚度CT7與第八透鏡180於光軸上之厚度CT8的總和(ΣCT=CT1+CT2+CT3+CT4+CT5+CT6+CT7+CT8)。此外,第一透鏡110與第二透鏡120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第二透鏡120與第三透鏡130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第三透鏡130與第四透鏡140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34,第四透鏡140與第五透鏡150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45,第五透鏡150與第六透鏡160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56,第
六透鏡160與第七透鏡170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67,第七透鏡170與第八透鏡180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78;ΣAT為第一透鏡110、第二透鏡120、第三透鏡130、第四透鏡140、第五透鏡150、第六透鏡160、第七透鏡170與第八透鏡180當中任二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ΣAT=T12+T23+T34+T45+T56+T67+T78)。其中,亦滿足下列條件:T78/T12=13.87;T78/T23=2.53;T78/T34=1.40;T78/T45=2.27;T78/T56=0.82;T78/T67=1.57;以及ΣAT/T78=4.48。
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第一透鏡物側表面111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11,其滿足下列條件:ImgH/Y11=3.61。
第八透鏡物側表面181的曲率半徑為R15,第八透鏡像側表面182的曲率半徑為R16,其滿足下列條件:(R15+R16)/(R15-R16)=0.57。
第一透鏡110的焦距為f1,第八透鏡180的焦距為f8,其滿足下列條件:|f1/f8|=0.66。
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第三透鏡130的焦距為f3,第四透鏡140的焦距為f4,第五透鏡150的焦距為f5,第六透鏡160的焦距為f6,其滿足下列條件:|f/f3|+|f/f4|+|f/f5|+|f/f6|=0.66。
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第八透鏡像側表面182至成像面195於光軸上的距離為BL,其滿足下列條件:ImgH/BL=7.22。
第一透鏡110的焦距為f1,第二透鏡120的焦距為f2,第三透鏡130的焦距為f3,第四透鏡140的焦距為f4,第五透鏡150的焦距為f5,第六透鏡160的焦距為f6,第七透鏡170的焦距為f7,其滿足下列條件:|f1/f2|=0.42;|f1/f3|=0.16;|f1/f4|=0.11;|f1/f5|=0.25;|f1/f6|=0.02;以及|f1/f7|=0.02。
第五透鏡150的焦距為f5,第五透鏡物側表面151的曲率半徑為R9,其滿足下列條件:f5/R9=0.12。
第二透鏡120的焦距為f2,第三透鏡130的焦距為f3,第四透鏡140的焦距為f4,第五透鏡150的焦距為f5,第六透鏡160的焦距為f6,第
七透鏡170的焦距為f7,第八透鏡180的焦距為f8,其滿足下列條件:|f8/f2|=0.64;|f8/f3|=0.24;|f8/f4|=0.17;|f8/f5|=0.38;|f8/f6|=0.04;以及|f8/f7|=0.04。
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第二透鏡120的焦距為f2,其滿足下列條件:f/f2=-0.51。
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第六透鏡像側表面162的曲率半徑為R12,其滿足下列條件:f/R12=0.40。
第一透鏡物側表面111至成像面195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其滿足下列條件:TL/ImgH=1.20。
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第一透鏡物側表面111的曲率半徑為R1,其滿足下列條件:ImgH/R1=2.69。
第一透鏡110的阿貝數為V1,第一透鏡110的折射率為N1,其滿足下列條件:V1/N1=36.30。
第二透鏡120的阿貝數為V2,第二透鏡120的折射率為N2,其滿足下列條件:V2/N2=13.01。
第三透鏡130的阿貝數為V3,第三透鏡130的折射率為N3,其滿足下列條件:V3/N3=36.30。
第四透鏡140的阿貝數為V4,第四透鏡140的折射率為N4,其滿足下列條件:V4/N4=11.65。
第五透鏡150的阿貝數為V5,第五透鏡150的折射率為N5,其滿足下列條件:V5/N5=36.30。
第六透鏡160的阿貝數為V6,第六透鏡160的折射率為N6,其滿足下列條件:V6/N6=16.57。
第七透鏡170的阿貝數為V7,第七透鏡170的折射率為N7,其滿足下列條件:V7/N7=23.91。
第八透鏡180的阿貝數為V8,第八透鏡180的折射率為N8,其滿足下列條件:V8/N8=36.46。
攝像鏡頭組中阿貝數小於20的透鏡數量為V20,其滿足下列條件:V20=1。
攝像鏡頭組中阿貝數小於40的透鏡數量為V40,其滿足下列條件:V40=4。
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攝像鏡頭組中任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o,所述任一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i,攝像鏡頭組中滿足f/|Ro|+f/|Ri|<0.8之條件的透鏡數量為NLR_80,其滿足下列條件:NLR_80=3。
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攝像鏡頭組中任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o,所述任一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i,攝像鏡頭組中滿足f/|Ro|+f/|Ri|<0.5之條件的透鏡數量為NLR_50,其滿足下列條件:NLR_50=1。
第七透鏡物側表面171的凹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1,其滿足下列條件:Yc71=1.34[公釐]。
第七透鏡像側表面172的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2,其滿足下列條件:Yc72=1.60[公釐]。
第七透鏡物側表面171的凹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1,第七透鏡像側表面172的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2,其滿足下列條件:Yc71/Yc72=0.83。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一以及表二。
表一為圖1第一實施例詳細的結構數據,其中曲率半徑、厚度及焦距的單位為公釐(mm),且表面0到21依序表示由物側至像側的表面。表二為第一實施例中的非球面數據,其中,k為非球面曲線方程式中的錐面係數,A4到A20則表示各表面第4到20階非球面係數。此外,以下各實施例表格乃對應各實施例的示意圖與像差曲線圖,表格中數據的定義皆與第一實施例的表一及表二的定義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二實施例>
請參照圖3至圖4,其中圖3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4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二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3可知,取像裝置包含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299。攝像鏡頭組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光圈200、第一透鏡210、第二透鏡220、第三透鏡230、光闌201、第四透鏡240、第五透鏡250、第六透鏡260、第七透鏡270、第八透鏡28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290與成像面295。其中,電子感光元件299設置於成像面295上。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210、220、230、240、250、260、270、280),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21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21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21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21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21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二透鏡22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22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22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22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23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23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23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23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24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24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24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24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五透鏡25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25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25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25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六透鏡26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26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26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26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26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七透鏡27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27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27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27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27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271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27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八透鏡28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28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28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28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28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290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八透鏡280及成像面295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三以及表四。
第二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下表所述的定義皆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三實施例>
請參照圖5至圖6,其中圖5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6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三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5可知,取像裝置包含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399。攝像鏡頭組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光圈300、第一透鏡310、第二透鏡320、光闌301、第三透鏡330、光闌302、第四透鏡340、第五透鏡350、第六透鏡360、第七透鏡370、光闌303、第八透鏡38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390與成像面395。其中,電子感光元件399設置於成像面395上。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310、320、330、340、350、360、370、380),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31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31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31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31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二透鏡32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32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32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三透鏡33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33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33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四透鏡34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34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34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34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34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五透鏡35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35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35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35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35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六透鏡36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36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36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36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36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36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七透鏡37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37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37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37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37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371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37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八透鏡38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38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38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38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38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381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390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八透鏡380及成像面395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第八透鏡物側表面381的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81,其滿足下列條件:Yc81=5.27[公釐]。
第八透鏡物側表面381的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81,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其滿足下列條件:Yc81/ImgH=0.66。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五以及表六。
第三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下表所述的定義除了在本實施例中提及的參數Yc81以外,其餘皆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四實施例>
請參照圖7至圖8,其中圖7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8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四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
由圖7可知,取像裝置包含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499。攝像鏡頭組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光圈400、第一透鏡410、第二透鏡420、第三透鏡430、光闌401、第四透鏡440、第五透鏡450、第六透鏡460、第七透鏡470、第八透鏡48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490與成像面495。其中,電子感光元件499設置於成像面495上。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410、420、430、440、450、460、470、480),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41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41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41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41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41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二透鏡42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42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42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42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43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43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43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四透鏡44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44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44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44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44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五透鏡45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45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45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45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45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六透鏡46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46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46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46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46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46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七透鏡47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47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47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其物側表面47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47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471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47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八透鏡48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48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48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48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48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481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490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八透鏡480及成像面495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七以及表八。
第四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下表所述的定義皆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五實施例>
請參照圖9至圖10,其中圖9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五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10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五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9可知,取像裝置包含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599。攝像鏡頭組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光圈500、第一透鏡510、第二透鏡520、第三透鏡530、光闌501、第四透鏡540、第五透鏡550、第六透鏡560、光闌502、第七透鏡570、第八透鏡58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590與成像面595。其中,電子感光元件599設置於成像面595上。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510、520、530、540、550、560、570、580),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51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51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51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其物側表面51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51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二透鏡52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52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52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52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52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53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53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53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53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53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54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54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54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54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54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五透鏡55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55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55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55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55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六透鏡56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56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56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56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56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56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七透鏡57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57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57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57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57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571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57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八透鏡58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58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58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58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58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581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590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八透鏡580及成像面595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九以及表十。
第五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下表所述的定義皆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六實施例>
請參照圖11至圖12,其中圖11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六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12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六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11可知,取像裝置包含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699。攝像鏡頭組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光圈600、第一透鏡610、第二透鏡620、第三透鏡630、光闌601、第四透鏡640、第五透鏡650、第六透鏡660、第七透鏡670、第八透鏡68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690與成像面695。其中,電子感光元件699設置於成像面695上。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610、620、630、640、650、660、670、680),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61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61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61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61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二透鏡62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62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62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三透鏡63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63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63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四透鏡64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641
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64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64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64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五透鏡65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65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65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65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65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六透鏡66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66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66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66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66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66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七透鏡67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67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67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67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67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671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67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八透鏡68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68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68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68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68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681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690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八透鏡680及成像面695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十一以及表十二。
第六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下表所述的定義皆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七實施例>
請參照圖13至圖14,其中圖13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七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14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七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13可知,取像裝置包含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799。攝像鏡頭組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光圈700、第一透鏡710、第二透鏡720、第三透鏡730、第四透鏡740、第五透鏡750、第六透鏡760、第七透鏡770、第八透鏡78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790與成像面795。其中,電子感光元件799設置於成像面795上。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710、720、730、740、750、760、770、780),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71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71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71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71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二透鏡72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72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72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72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73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73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73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73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73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74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74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74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物側表面74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五透鏡75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75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75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75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75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六透鏡76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76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76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76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76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
側表面76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七透鏡77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77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77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77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77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771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77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八透鏡78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78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78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78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78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790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八透鏡780及成像面795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十三以及表十四。
第七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下表所述的定義皆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八實施例>
請參照圖15至圖16,其中圖15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八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16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八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15可知,取像裝置包含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899。攝像鏡頭組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光圈800、第一透鏡810、第二透鏡820、第三透鏡830、光闌801、第四透鏡840、第五透鏡850、第六透鏡860、第七透鏡870、第八透鏡88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890與成像面895。其中,電子感光元件899設置於成像面895上。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810、820、830、840、850、860、870、880),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81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玻璃材質,其物側表面81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81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81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二透鏡82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82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82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82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82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83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83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83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83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四透鏡84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84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84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84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五透鏡85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85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85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85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85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六透鏡86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86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86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86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86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86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七透鏡87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87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87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87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87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871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87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八透鏡88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88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88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88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88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881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890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八透鏡880
及成像面895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十五以及表十六。
第八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下表所述的定義皆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九實施例>
請參照圖17至圖18,其中圖17繪示依照本發明第九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18由左至右依序為第九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17可知,取像裝置包含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999。攝像鏡頭組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光圈900、第一透鏡910、第二透鏡920、光闌901、第三透鏡930、光闌902、第四透鏡940、第五透鏡950、第六透鏡960、第七透鏡970、光闌903、第八透鏡98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990與成像面995。其中,電子感光元件999設置於成像面995上。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910、920、930、940、950、960、970、980),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91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91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91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91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91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二透鏡92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92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92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92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93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93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93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四透鏡94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94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94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其物側表面94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94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五透鏡95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95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95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95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95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六透鏡96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96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96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96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96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七透鏡97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97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97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97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97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971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97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八透鏡98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98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98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98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98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物側表面981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990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八透鏡980及成像面995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十七以及表十八。
第九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下表所述的定義皆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十實施例>
請參照圖19至圖20,其中圖19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十實施例的取像裝置示意圖,圖20由左至右依序為第十實施例的球差、像散以及畸變曲線圖。由圖19可知,取像裝置包含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與電子感光元件1099。攝像鏡頭組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含光圈1000、第一透鏡1010、第二透鏡1020、光闌1001、第三透鏡1030、光闌1002、第四透鏡1040、第五透鏡1050、第六透鏡1060、第七透鏡1070、光闌1003、第八透鏡108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1090與成像面1095。其中,電子感光元件1099設置於成像面1095上。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1010、1020、1030、1040、1050、1060、1070、1080),並且各透鏡之間無其他內插的透鏡。
第一透鏡101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01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01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101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101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二透鏡102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02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02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且其像側表面102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三透鏡103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03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03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
第四透鏡104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04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04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104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104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五透鏡105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05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05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105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105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六透鏡1060具有正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06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106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106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106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第七透鏡107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071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像側表面1072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107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像側表面107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物側表面1071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且其像側表面1072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
第八透鏡1080具有負屈折力,且為塑膠材質,其物側表面1081於近光軸處為凹面,其像側表面1082於近光軸處為凸面,其兩表面皆為非球面,其物側表面1081具有至少一反曲點,且其像側表面1082具有至少一反曲點。
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1090的材質為玻璃,其設置於第八透鏡1080及成像面1095之間,並不影響攝像鏡頭組的焦距。
請配合參照下列表十九以及表二十。
第十實施例中,非球面的曲線方程式表示如第一實施例的形式。此外,下表所述的定義皆與上述實施例相同,在此不加以贅述。
<第十一實施例>
請參照圖21,係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十一實施例的一種取像裝置的立體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取像裝置10為一相機模組。取像裝置10包含成像鏡頭11、驅動裝置12、電子感光元件13以及影像穩定模組14。成像鏡頭11包含上述第一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組、用於承載攝像鏡頭組的鏡筒(未另標號)以及支持裝置(Holder Member,未另標號),成像鏡頭11亦可改配置其他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組,本發明並不以此為限。取像裝置10利用成像鏡頭11聚光產生影像,並配合驅動裝置12進行影像對焦,最後成像於電子感光元件13並且能作為影像資料輸出。
驅動裝置12可具有自動對焦(Auto-Focus)功能,其驅動方式可使用如音圈馬達(Voice Coil Motor,VCM)、微機電系統(Micro Electro-Mechanical Systems,MEMS)、壓電系統(Piezoelectric)、以及記憶金屬(Shape Memory Alloy)等驅動系統。驅動裝置12可讓成像鏡頭11取得較佳的成像位置,可提供被攝物於不同物距的狀態下,皆能拍攝清晰影像。此外,取像裝置10搭載一感光度佳及低雜訊的電子感光元件13(如CMOS、CCD)設置於攝像鏡頭組的成像面,可真實呈現攝像鏡頭組的良好成像品質。
影像穩定模組14例如為加速計、陀螺儀或霍爾元件(Hall Effect Sensor)。驅動裝置12可搭配影像穩定模組14而共同作為一光學防手震裝置(Optical Image Stabilization,OIS),藉由調整成像鏡頭11不同軸向的變化以補償拍攝瞬間因晃動而產生的模糊影像,或利用影像軟體中的影像補償技術,來提供電子防手震功能(Electronic Image Stabilization,EIS),進一步提升動態以及低照度場景拍攝的成像品質。
<第十二實施例>
參照圖22,係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十二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在本實施例中,電子裝置20為一智慧型手機。電子裝置20包含第十一實施例之取像裝置10以及顯示裝置21。圖22中的電子裝置20係取像裝置10與顯示裝置21皆配置於同一側,以使取像裝置10可作為前置鏡頭以提供自拍功能,但本發明並不以此為限。
<第十三實施例>
請參照圖23,係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十三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在本實施例中,電子裝置30為一智慧型手機。電子裝置30包含取像裝置31、取像裝置32、取像裝置33以及顯示裝置(未另標號)。本實施例之取像裝置31、取像裝置32與取像裝置33具有相異的視角(其中,取像裝置31
為一望遠取像裝置,取像裝置32為一標準取像裝置,取像裝置33為一廣角取像裝置),使電子裝置30可提供不同的放大倍率,以達到光學變焦的拍攝效果。取像裝置32包含上述第三實施例揭露的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以及電子感光元件(未另標號),取像裝置32亦可改配置其他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組,本發明並不以此為限。在本實施例中,取像裝置31、取像裝置32與取像裝置33係配置於電子裝置30的其中一側,而顯示裝置則配置於電子裝置30的另一側。
<第十四實施例>
請參照圖24,係繪示依照本發明第十四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之一側的立體示意圖。
在本實施例中,電子裝置40為一智慧型手機。電子裝置40包含取像裝置41、取像裝置42以及顯示裝置(未另標號)。本實施例之取像裝置41與取像裝置42具有相異的視角(其中,取像裝置41為一廣角取像裝置,取像裝置42為一標準取像裝置),使電子裝置40可提供不同的放大倍率,以達到光學變焦的拍攝效果。取像裝置42包含上述第三實施例揭露的攝像鏡頭組(未另標號)以及電子感光元件(未另標號),取像裝置42亦可改配置其他實施例的攝像鏡頭組,本發明並不以此為限。在本實施例中,取像裝置41與取像裝置42係配置於電子裝置40的其中一側,而顯示裝置則配置於電子裝置40的另一側。
本發明的取像裝置10、32、42並不以應用於智慧型手機為限。取像裝置10、32、42更可視需求應用於移動對焦的系統,並兼具優良像差修正與良好成像品質的特色。舉例來說,取像裝置10、32、42可多方面應用於三維(3D)影像擷取、數位相機、行動裝置、數位平板、智慧型電視、網路監控設備、行車記錄器、倒車顯影裝置、多鏡頭裝置、辨識系統、體感遊戲機與穿戴式裝置等電子裝置中。前揭電子裝置僅是示範性地說明本發明的實際運用例子,並非限制本發明之取像裝置的運用範圍。
雖然本發明以前述之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習相像技藝者,在不脫離本發明之精神和範圍內,當可作些許
之更動與潤飾,因此本發明之專利保護範圍須視本說明書所附之申請專利範圍所界定者為準。
100:光圈
101:光闌
110:第一透鏡
111:物側表面
112:像側表面
120:第二透鏡
121:物側表面
122:像側表面
130:第三透鏡
131:物側表面
132:像側表面
140:第四透鏡
141:物側表面
142:像側表面
150:第五透鏡
151:物側表面
152:像側表面
160:第六透鏡
161:物側表面
162:像側表面
170:第七透鏡
171:物側表面
172:像側表面
180:第八透鏡
181:物側表面
182:像側表面
190:紅外線濾除濾光元件
195:成像面
199:電子感光元件
Claims (31)
- 一種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該攝像鏡頭組中的透鏡總數為八片,且該八片透鏡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以及第八透鏡;其中,該第一透鏡具有正屈折力,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該第二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該第八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該第八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且該攝像鏡頭組中至少一片透鏡的至少一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中,該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該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該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該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該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該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該第八透鏡的焦距為f8,該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該第八透鏡像側表面至一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BL,該第五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9,其滿足下列條件:|f1/f8|<1.25;0.45<|f/f3|+|f/f4|+|f/f5|+|f/f6|<1.50;4.0<ImgH/BL<20.0;以及f5/R9<2.80;其中,該第一透鏡的阿貝數為V1,該第二透鏡的阿貝數為V2,該第三透鏡的阿貝數為V3,該第四透鏡的阿貝數為V4,該第五透鏡的阿貝數為V5,該第六透鏡的阿貝數為V6,該第七透鏡的阿貝數為V7,該第八透鏡的阿貝數為V8,第i透鏡的阿貝數為Vi,該第一透鏡的折射率為N1,該第二透鏡的折射率為N2,該第三透鏡的折射率為N3,該第四透鏡的折射率為 N4,該第五透鏡的折射率為N5,該第六透鏡的折射率為N6,該第七透鏡的折射率為N7,該第八透鏡的折射率為N8,第i透鏡的折射率為Ni,該攝像鏡頭組中至少一片透鏡滿足下列條件:5.0<Vi/Ni<11.9,其中i=1、2、3、4、5、6、7或8。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該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該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該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該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其滿足下列條件:0.50<|f/f3|+|f/f4|+|f/f5|+|f/f6|<1.25。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八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5,該第八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6,其滿足下列條件:(R15+R16)/(R15-R16)<0.30。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該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2,其滿足下列條件:-1.25<f/R12。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該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該第八透鏡像側表面至該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BL,其滿足下列條件:6.0<ImgH/BL<12.0。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七透鏡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凹臨界點,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該第七透鏡物側表面的該凹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1,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的該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72,其滿足下列條件: 0.30<Yc71/Yc72<3.0。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該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該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該攝像鏡頭組的光圈值為Fno,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其滿足下列條件:0.50<TL/ImgH<1.30;0.8<Fno<2.05;以及1.75<ImgH/R1。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攝像鏡頭組中各二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該第七透鏡與該第八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78,其滿足下列條件:ΣAT/T78<3.0。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一透鏡的阿貝數為V1,該第二透鏡的阿貝數為V2,該第三透鏡的阿貝數為V3,該第四透鏡的阿貝數為V4,該第五透鏡的阿貝數為V5,該第六透鏡的阿貝數為V6,該第七透鏡的阿貝數為V7,該第八透鏡的阿貝數為V8,第i透鏡的阿貝數為Vi,該第一透鏡的折射率為N1,該第二透鏡的折射率為N2,該第三透鏡的折射率為N3,該第四透鏡的折射率為N4,該第五透鏡的折射率為N5,該第六透鏡的折射率為N6,該第七透鏡的折射率為N7,該第八透鏡的折射率為N8,第i透鏡的折射率為Ni,該攝像鏡頭組中至少二片透鏡滿足下列條件:5.0<Vi/Ni<11.9,其中i=1、2、3、4、5、6、7或8。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該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該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該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該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該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該第七透鏡的焦距為f7,其滿足下列條件:|f1/f2|<1.0;|f1/f3|<1.0;|f1/f4|<1.0;|f1/f5|<1.0;|f1/f6|<1.0;以及|f1/f7|<1.0。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該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該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該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該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該第七透鏡的焦距為f7,該第八透鏡的焦距為f8,其滿足下列條件:|f8/f2|<1.0;|f8/f3|<1.0;|f8/f4|<1.0;|f8/f5|<1.0;|f8/f6|<1.0;以及|f8/f7|<1.0。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攝像鏡頭組中各透鏡於光軸上之透鏡厚度的總和為ΣCT,該攝像鏡頭組中各二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其滿足下列條件:0.80<ΣCT/ΣAT<1.60。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11,其滿足下列條件:2.5<ImgH/Y11<5.0。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該攝像鏡頭組中任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o,該任一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i,該攝像鏡頭組中滿足f/|Ro|+f/|Ri|<0.8之條件的透鏡數量為NLR_80,其滿足下列條件:1≦NLR_80。
- 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八透鏡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該第八透鏡物側表面的該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81,該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其滿足下列條件:0.20<Yc81/ImgH<0.80。
- 一種取像裝置,包含:如請求項1所述之攝像鏡頭組;以及一電子感光元件,設置於該攝像鏡頭組的該成像面上。
- 一種電子裝置,包含:如請求項16所述之取像裝置。
- 一種攝像鏡頭組,包含八片透鏡,該攝像鏡頭組中的透鏡總數為八片,且該八片透鏡由物側至像側依序為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第六透鏡、第七透鏡以及第八透鏡;其中,該第一透鏡具有正屈折力,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凸面,該第二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該第八透鏡具有負屈折力,該第八透鏡物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且該攝像鏡頭組中至少一片透鏡的至少一表面具有至少一反曲點;其中,該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該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該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該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該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該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該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該第八透鏡的焦距為f8,該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該第八透鏡像側表面至一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BL,該第六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2,其滿足下列條件:|f1/f8|<1.60;|f/f3|+|f/f4|+|f/f5|+|f/f6|<1.65;4.0<ImgH/BL<20.0;f/f2<-0.45;以及0≦f/R12;其中,該第一透鏡的阿貝數為V1,該第二透鏡的阿貝數為V2,該第三透鏡的阿貝數為V3,該第四透鏡的阿貝數為V4,該第五透鏡的阿貝數為V5,該第六透鏡的阿貝數為V6,該第七透鏡的阿貝數為V7,該第八透鏡的阿貝數為V8,第i透鏡的阿貝數為Vi,該第一透鏡的折射率為N1,該第二透鏡的折射率為N2,該第三透鏡的折射率為N3,該第四透鏡的折射率為 N4,該第五透鏡的折射率為N5,該第六透鏡的折射率為N6,該第七透鏡的折射率為N7,該第八透鏡的折射率為N8,第i透鏡的折射率為Ni,該攝像鏡頭組中至少一片透鏡滿足下列條件:5.0<Vi/Ni<11.9,其中i=1、2、3、4、5、6、7或8。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八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5,該第八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6,其滿足下列條件:(R15+R16)/(R15-R16)<0。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攝像鏡頭組中各透鏡於光軸上之透鏡厚度的總和為ΣCT,該攝像鏡頭組中各二相鄰透鏡於光軸上之間隔距離的總和為ΣAT,其滿足下列條件:0.80<ΣCT/ΣAT<1.60。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一透鏡與該第二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12,該第二透鏡與該第三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23,該第三透鏡與該第四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34,該第四透鏡與該第五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45,該第五透鏡與該第六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56,該第六透鏡與該第七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67,該第七透鏡與該第八透鏡於光軸上的間隔距離為T78,其滿足下列條件:1.0<T78/T12;1.0<T78/T23;1.0<T78/T34;1.0<T78/T45; 1.0<T78/T56;以及1.0<T78/T67。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該攝像鏡頭組中任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o,該任一透鏡像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i,該攝像鏡頭組中滿足f/|Ro|+f/|Ri|<0.8之條件的透鏡數量為NLR_80,其滿足下列條件:1≦NLR_80。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攝像鏡頭組的焦距為f,該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其滿足下列條件:-1.25<f/f2<-0.50。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最大有效半徑為Y11,其滿足下列條件:2.5<ImgH/Y11<5.0。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一透鏡的焦距為f1,該第二透鏡的焦距為f2,該第三透鏡的焦距為f3,該第四透鏡的焦距為f4,該第五透鏡的焦距為f5,該第六透鏡的焦距為f6,該第七透鏡的焦距為f7,該第八透鏡的焦距為f8,其滿足下列條件:|f1/f2|<1.0;|f1/f3|<1.0;|f1/f4|<1.0;|f1/f5|<1.0; |f1/f6|<1.0;|f1/f7|<1.0;|f8/f2|<1.0;|f8/f3|<1.0;|f8/f4|<1.0;|f8/f5|<1.0;|f8/f6|<1.0;以及|f8/f7|<1.0。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至該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TL,該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該攝像鏡頭組的光圈值為Fno,該第一透鏡物側表面的曲率半徑為R1,其滿足下列條件:0.50<TL/ImgH<1.30;0.8<Fno<2.05;以及1.75<ImgH/R1。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七透鏡像側表面於近光軸處為凹面,該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該第八透鏡像側表面至該成像面於光軸上的距離為BL,其滿足下列條件:6.0<ImgH/BL<12.0。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八透鏡物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該第八透鏡物側表面的該凸臨界點與光軸間的垂直距離為Yc81,該攝像鏡頭組的最大成像高度為ImgH,其滿足下列條件: 0.20<Yc81/ImgH<0.80。
- 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其中該第六透鏡像側表面於離軸處具有一凸臨界點,該攝像鏡頭組中阿貝數小於20的透鏡數量為V20,其滿足下列條件:2≦V20。
- 一種取像裝置,包含:如請求項18所述之攝像鏡頭組;以及一電子感光元件,設置於該攝像鏡頭組的該成像面上。
- 一種電子裝置,包含:如請求項30所述之取像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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