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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678179B - 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 - Google Patents

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 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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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678179B
TWI678179B TW107107421A TW107107421A TWI678179B TW I678179 B TWI678179 B TW I678179B TW 107107421 A TW107107421 A TW 107107421A TW 107107421 A TW107107421 A TW 107107421A TW I678179 B TWI678179 B TW I67817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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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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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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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or sur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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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1904503A (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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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野将
Masaru Yano
長田剛一
Kouichi Osada
横山大史
Taishi Yokoyama
安倍新平
Shinpei Abe
上山有香子
Yukako Kamiyama
中居貴弘
Takahiro Nakai
Original Assignee
日商日立環球生活方案股份有限公司
Hitachi Global Life Solution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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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發明之課題在提供一種前進時蓋片開口、在後退時蓋片關閉而確保與地板之密閉性,而且可提高在後退時之吸入流路的壓力之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   本發明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之解決手段為具備:在下面具有吸口(111)之吸口殼罩(110)、及設於吸口(111)的前方之可動蓋片(120);可動蓋片(120)具備:在吸口殼罩(110)前進時及後退時與地板面(M)接觸而轉動之接觸轉動部(123)、及於前進時與地板面(M)之間形成由間隙(S1)所形成之開口且於後退時關閉間隙(S1)之蓋片部(121);上述接觸轉動部於與地板面之接觸開始部具有曲率,且具有至少一個中空部,而且於吸口殼罩(110)後退時,蓋片部(121)之最下部乃位於較吸口殼罩(110)之最下面更為下側。

Description

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
[0001] 本發明係有關一種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
[0002] 作為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已記載的有如專利文獻1般之在吸塵開口之前側安裝有開閉構件的吸入口體、以及如專利文獻2般之在吸塵口之前方設置有轉動體之吸入口體。 [先前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0003]   [專利文獻1] 日本特開2004-350763號公報   [專利文獻2] 日本特開平11-239551號公報
[發明解決之課題]   [0004] 然而,專利文獻1所記載之發明中,開閉構件(蓋片)之反轉賦與構件係使用如起毛布等般之布製軟質構件。因此,在鋪板等之上其阻力小,而有無法反轉(轉動)之虞。   [0005] 又,專利文獻2所記載之發明中,所採行的是使令轉動體(蓋片)轉動之轉動構件與地板面接觸此舉,但其轉動體與地板面之關係並未記載,而在轉動體與地板面不接觸之情形下,則有難以確保密閉性之掛慮。   [0006] 本發明之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其在前進時,蓋片會打開,後退時,蓋片關閉,而可既確保與地板之間的密閉性,在後退時又可提高吸入流路的壓力。   [0007] 本發明之特徵在於具備:在下面具有吸口之吸口殼罩、及設於上述吸口的前後方向的至少一方之可動式可動蓋片;上述可動蓋片具備:在上述吸口殼罩前進時及後退時與地板面接觸而轉動之接觸轉動部、及於上述前進時與上述地板面之間形成開口且於上述後退時關閉上述開口之蓋片部;上述接觸轉動部於與地板面之接觸開始部具有曲率,且具有至少一個中空部,而且於上述吸口殼罩後退時,上述蓋片部之最下部乃位於與上述吸口殼罩之上述吸口的附近相同或較其更為下側之位置。 [發明之效果]   [0008] 根據本發明,可提供一種在前進時藉由蓋片開口而吸引較大之垃圾(塵埃),在後退時則藉由蓋片關閉而確保與地板間之密閉性,藉而將吸入流路之壓力保持為高,而能夠更確實地吸引塵埃之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
[0010] 以下,針對用以實施本發明之方式(以下稱為「實施方式」),參照適當圖面進行詳細說明。   [0011] (第1實施方式)   適用本實施方式之電動吸塵器,能夠以相對吸塵器本體將伸縮管之長度伸長的狀態而以桿式形態使用,且能夠以將伸縮管之長度縮短的狀態而以手持形態使用。   [0012] 又,本實施例中,係舉上述桿式電動吸塵器、手持式電動吸塵器為例進行說明,也可適用於由吸塵器本體、與軟管部連接且設有手邊操作開關SW等之操作管、伸縮自如地設置之延長管、及吸口體所構成的所謂圓筒型之電動吸塵器,或是適用於由電動吸塵器本體、延長管、及吸口體所構成的類型之充電式電動吸塵器等。   [0013] 第1圖為以桿式形態使用之電動吸塵器100的整體立體圖。第2圖為以手持形態使用之電動吸塵器100的左側視圖。第3圖為卸除吸口體3後之第2圖所示電動吸塵器100的俯視圖。第4圖為第3圖的IV-IV剖視圖。又,第2圖及第3圖中之伸縮管20,係以虛線表示。又, 以下之說明中之電動吸塵器100的前後上下左右之方向,係以第1圖及第2圖之箭頭所示前後上下左右之方向為基準。   [0014] 如第1圖及第2圖所示,電動吸塵器100具備:吸口體3、吸塵器本體1、伸縮管20(參見第1圖)、第1手柄30、及伸縮管20之上鎖/解鎖裝置(未圖示)。   [0015] ≪吸口體≫   吸口體3係嵌脫自如地安裝於在吸塵器本體1之前部開口的吸入口15(參見第4圖)。   [0016] 第1圖所示之吸口體3,係內建電動機驅動之旋轉毛刷的動力毛刷式吸口體3a,第2圖所示之吸口體3為縫隙管嘴3b。又,電動吸塵器100之吸口體3,不限於此等動力毛刷式吸口體3a或縫隙管嘴3b,也可使用其他之吸口體。又,電動吸塵器100也可在未安裝吸口體3之情況下使用。另外,本實施方式之吸口體3,可藉由壓下吸塵器本體1之前端所設的吸口體裝卸按鈕16而自吸塵器本體1卸除。又,吸口體3之細節乃如後述。   [0017] 又,第1圖所示之電動吸塵器100與第2圖所示之電動吸塵器100,其伸出之伸縮管20的長度不同,如上所述,除吸口體3為動力毛刷式吸口體3a與縫隙管嘴3b此點不同以外,其餘為相同構造。   [0018] ≪吸塵器本體≫   吸塵器本體1,在構成上其外殼10內具備後述之電動送風機40(參見第4圖)、本體基板44(參見第4圖)、及蓄電池60(參見第4圖)等。又,吸塵器本體1具備:相對外殼10裝卸自如地安裝之旋風分離式集塵裝置2、以及將自吸口體3吸入之含有塵埃的空氣送入集塵裝置2之後述空氣導入管(未圖示)。   [0019] 吸塵器本體1之外形,主要大致為由外殼10與集塵裝置2所形成之外形所構成 形成為前後方向長的形狀。又,吸塵器本體1之外殼10上形成有第2手柄33。   [0020] <外殼>   外殼10係如第1圖所示,具有:管殼部13、馬達殼部11、蓄電池殼部12、及導入管殼部14。   [0021] 管殼部13,係於吸塵器本體1之上部在前後方向延伸形成。管殼部13係如後述般,在吸塵器本體1之偏後部處形成第2手柄33。管殼部13之外形除此第2手柄33部分以外,係形成為前後方向延伸之凸條形狀。   [0022] 管殼部13係如第3圖及第4圖所示,當電動吸塵器100以手持形態使用時,係將後述之伸縮管20(管構件21)收納於內側。又,電動吸塵器100以桿式形態使用時,管構件21係如第1圖所示般,成為自吸塵器本體1之後端部伸出管殼部13之外側的狀態。   [0023] 馬達殼部11係如第1圖及第2圖所示,於管殼部13之下側在吸塵器本體1之大致後半部之範圍配置於管殼部13與蓄電池殼部12之間。馬達殼部11係如第3圖所示般,較管殼部13往左右方向更寬幅地形成。   [0024] 蓄電池殼部12係如第1圖及第2圖所示,在吸塵器本體1之大致後半部之範圍配置於馬達殼部11之下側。蓄電池殼部12係如第3圖所示,較管殼部13往左右方向更寬幅地形成,且較馬達殼部11往左右方向更窄幅地形成。   [0025] 導入管殼部14係配置成將後述之空氣導入管17(參見第5圖)自上側覆蓋。   [0026] 又,第1圖及第2圖中,符號80係指旋轉毛刷。   [0027] 導入管殼部14係如第3圖所示,在吸塵器本體1之大致前半部之範圍於管殼部13之右側突出地配置。   [0028] <電動送風機、本體基板及蓄電池>   如第4圖所示,電動送風機40係收容於馬達殼部11內。具體而言,電動送風機40係於配置於馬達殼部11內的固定盒11a內由螺釘等支持。   [0029] 電動送風機40具備:風扇41、及將此風扇41繞轉軸42驅動之電動機43。   [0030] 本實施方式之電動送風機40,其風扇41係以朝前方之方式配置,轉軸42與伸縮管20平行。   [0031] 電動送風機40係自面對集塵裝置2側之前部吸氣。來自電動送風機40之排氣係經過固定盒11a內朝後方流動。   [0032] 本體基板44、44係控制吸塵器本體1之控制基板,於電動送風機40之後方由螺釘等固定於固定盒11a內。   [0033] 本實施方式中之本體基板44、44係上下分割配置,其對向之面上安裝有電子零件。自電動送風機40排出之空氣的大部分,係以將各本體基板44、44上對向配置的電子零件冷卻之方式流動。然後,自固定盒11a之特定之開口部(圖示省略)流出的排氣,係經由貫穿馬達殼部11之內外的複數個槽隙等所形成之排氣口(圖示省略)排出吸塵器外。又,此排氣口中也可配置過濾器。   [0034] 蓄電池60收容於蓄電池殼部12內。本實施方式中之蓄電池60,係由上下方向扁平的長方體所形成。蓄電池60係電動吸塵器100之主電源,與本體基板44、電動送風機40等電性連接。   [0035] 蓄電池60係由鋰離子電池、鎳氫電池等之可充電式二次電池所構成。本實施方式中之蓄電池60係假定為使用複數個單電池之電池組,但根據電動吸塵器100之使用條件等也可使用單電池。   [0036] 第5圖為吸口體的仰視圖。又,第5圖係吸口體3後退時之狀態。   [0037] 如第5圖所示,吸口體3係具備吸口殼罩110與可動蓋片120而構成。   [0038] 吸口殼罩110自底面俯視觀之係呈大致矩形(橫長四角形),且於第5圖中如粗虛線所示,具有大致矩形之吸口111。亦即,吸口殼罩110於該吸口殼罩110之底面具有吸口111(第5圖中由粗虛線包圍之區域)。   [0039] 又,吸口殼罩110於吸口111之左右兩側,具備裝卸自如之罩蓋構件112、113。罩蓋構件112係拉桿固定式者,罩蓋構件113係螺釘固定式者。   [0040] 罩蓋構件112中,設有於地板面上支持吸口殼罩110之滾子112r。罩蓋構件113中,設有於地板面上支持吸口殼罩110之滾子113r。   [0041] 可動蓋片120係左右方向延伸之長條形狀,設於吸口殼罩110之前端。又,可動蓋片120延伸至左右之罩蓋構件112、113的位置。   [0042] 又,吸口體3具備第一迴轉清掃體130及第二迴轉清掃體140。第一迴轉清掃體130配置於吸口111內之可動蓋片120之後方。第二迴轉清掃體140配置於吸口111之後方。   [0043] 第一迴轉清掃體130係於軸中心所設之核心構件的外周植設刷毛而成者。又,旋轉毛刷130,其毛刷部分係自罩蓋構件112延伸至罩蓋構件113而配置。   [0044] 第二迴轉清掃體140其剖面觀察為圓形,與第一迴轉清掃體130平行配置。又,第二迴轉清掃體140較第一迴轉清掃體130在軸向稍長地形成。再者,第二迴轉清掃體140與第一迴轉清掃體130係在前後方向對向配置。   於此,第2迴轉清掃體30,其軸部30a之周圍固定有管體30e,此一管體30e之外周面植設有刷毛體(起毛布)30b。   第2迴轉清掃體30之迴轉驅動力係刷毛體30b與地板面M之摩擦力,第2迴轉清掃體30之迴轉制動力係刷毛體30b與突起35a之摩擦力。構成刷毛體30b之微細纖維係相對管體30e傾斜於圓周方向,其傾斜之方向於刷毛體30b與地板面相接之位置,係自吸入具6之前方往後方之朝向。因此,令吸入具6前進時,刷毛體30b與地板面M之摩擦力即第2迴轉清掃體30之迴轉驅動力變小,刷毛體30b與突起35a之摩擦力即第2迴轉清掃體30之迴轉制動力變大,第2迴轉清掃體30之迴轉受到規制。反之,使吸入具6後退時,刷毛體30b與地板面M之摩擦力即第2迴轉清掃體30之迴轉驅動力變大,刷毛體30b與突起35a之摩擦力即第2迴轉清掃體30之迴轉制動力變小,第2迴轉清掃體30迴轉。   [0045] 又,本實施方式例中,係說明吸入具6前進時,第2迴轉清掃體30之迴轉大致成為鎖定狀態,但不一定非得要鎖定不可,若是於吸入具6前進之狀態下第2迴轉清掃體30之迴轉較自由時為慢的話,可防止由第1迴轉清掃體20扒入吸入室Q2內之塵埃掃出至吸口本體11之後方。   [0046] 又,本實施方式中,係以管體30e之全周方向均等地配置刷毛體30b之情況為例說明,但不受此限定,與第1迴轉清掃體20相同,也可為將刷毛體30b相對軸部30a之軸向配置成螺旋狀之構成。   [0047] 又,較佳的是,第1迴轉清掃體20之一端與他端之色相設為彼此互異者(例如,一端側為綠色,而他端側為藍色),而針對第2迴轉清掃體30之一端與他端之色相,亦是和第1迴轉清掃體20之一端與他端之色相對應者(一端側為綠色,而他端側為藍色)。藉此,於將第2迴轉清掃體30卸除而再次組裝時,可防止刷毛體30b之逆毛向之方向成為相反。   [0048] 第6圖為表示可動蓋片的立體圖。   [0049] 如第6圖所示,可動蓋片120在構成上具有:蓋片部121、及接觸轉動部122、123。   [0050] 蓋片部121具有:於軸向(左右方向)延伸之蓋片121a、及使該蓋片121a可轉動地動作之軸部121b。又,蓋片部121例如藉由以軟質構件形成,可防止地板面損傷。   [0051] 作為軟質構件,可自彈性體、氯乙烯、天然橡膠、乙烯橡膠、矽橡膠、胺基甲酸酯橡膠等之合成橡膠等適當選擇。又,作為蓋片部121,只要可確保吸口111之氣密即可,不限為軟質構件,也可為硬質構件。可自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PP(聚丙烯)、POM(聚縮醛)等之合成樹脂選擇。   [0052] 軸部121b具有:不鏽鋼、鐵等所形成之金屬製之軸121c、及密接於此軸121c之周圍覆蓋之被覆部121d。又,軸部121b,其被覆部121d係由與蓋片部121相同之樹脂形成,由將軸121c配置於內側之嵌入成型而構成。   [0053] 如此,在蓋片部121及被覆部121d使用軟質構件之情形下雖有撓曲變形之虞,但藉由在被覆部121d處之內側通以軸121c,可確保蓋片部121之剛性。又,在蓋片部121由硬質構件形成,而確保蓋片部121之剛性之情形下,可不須採用軸121c,而使構成簡單化。   [0054] 又,軸部121b其軸向(左右方向)之中央被覆部121d經除去而形成軸121c露出之露出部121e。又,軸121c之左右兩端之軸端部121f、121g係自被覆部121d之左右兩側突出。   [0055] 接觸轉動部122、123形成於軸部121b之左右兩端。具體而言,被覆部121d之左右兩端係與蓋片部121一體形成。亦即,接觸轉動部122、123係與蓋片部121一起一體形成。   [0056] 又,蓋片部121與接觸轉動部122、123,係如上所述可一體形成,但也可以不同個體形成。   [0057] 第7圖為表示接觸轉動部的側視圖。   [0058] 如第7圖所示,接觸轉動部122係由中空大致扇形(或三角形)之前接觸轉動部122f、後接觸轉動部122g、與設於兩者間之中空部122c所構成。前接觸轉動部122f具備接觸部122a與前面部122d,前面部122d與接觸部122a之間具備曲面部(接觸開始部)122h。後接觸轉動部122g具備接觸部122b及後面部122e,接觸部122b與後面部122e之間具備曲面部122i(接觸開始部)。亦即,可動蓋片轉動時分別與地板面開始接觸之角部(曲面部122h、122i)上至少帶有R1以上之曲率。接觸部122a之前面部122d與接觸部122b之後面部122e所成之角度,係設定為大致90°。又,接觸轉動部123亦為相同之構成,具備:接觸部123a、接觸部123b、中空部123c、前面部123d,後面部123e、前接觸轉動部123f、後接觸轉動部123g、及曲面部123h、122i。前接觸轉動部122f(123f)、後接觸轉動部122g(122g)之各自之中具備中空部C、D。   [0059] 第8圖為表示可動蓋片的正視圖。又,第8圖表示自正面觀察後退時之狀態。   [0060] 如第8圖所示,可動蓋片120於蓋片部121之左右兩端配置有接觸轉動部122、123。吸口體3(參見第5圖)後退時,蓋片部121(蓋片121a)係朝下。   [0061] 又,可動蓋片120,其接觸轉動部122、123之圓弧部前端122s、123s係較蓋片部121之最下部121s更往下方突出。藉此,以接觸轉動部122、123為起點,可使可動蓋片120轉動。   [0062] 第9圖為表示前進時之吸口體的縱剖視圖。又,第9圖中係表示吸口體3載置於地板面M(假定為鋪板)時之狀態。又,第9圖中,粗虛線所示之部分係表示吸入流路(第12圖亦同)。   [0063] 如第9圖所示,可動蓋片120係配置於旋轉毛刷130之前方。又,可動蓋片120其軸121c之左右兩端之軸端部121f、121g(參見第6圖)係轉動自如地支持於吸口殼罩110。   [0064] 又,可動蓋片120其自露出部121e露出之軸121c係轉動自如地保持於在吸口殼罩110形成的保持部102。藉此,可防止長條狀之可動蓋片120在動作時之脫落。   [0065] 保持部102係於剖面大致形成為U字狀的構件之底部形成有缺口部102a之形狀。藉由設置此一缺口部102a而可裝卸軸121c。   [0066] 吸口體3前進時,藉由接觸轉動部123與地板面M接觸時之摩擦力,接觸轉動部123以軸121c為中心作反時鐘方向轉動。藉由接觸轉動部123轉動,蓋片部121也同時作反時鐘方向轉動。蓋片部121轉動至與旋轉毛刷130相接之角度。藉此,蓋片部121與地板面M之間乃形成間隙S1(形成開口),自吸口體3之前方可吸引較大之垃圾(塵埃)。   [0067] 第10圖為第9圖的XI-XI剖視圖。又,第10圖係自吸口殼罩110之內側觀察前方之狀態。   [0068] 如第10圖所示,可動蓋片120藉由吸口體3前進,而利用左右兩側之接觸轉動部122、123與地板面M之摩擦阻力作轉動。藉此,接觸轉動部122與接觸轉動部123之間形成寬幅之間隙S1。   [0069] 第11圖為吸口體前進時之接觸轉動部123的側視圖。與地板面接觸時之前接觸轉動部123f之形狀係以粗線表示。   前進時,接觸部123a與地板面M接觸,但因前接觸轉動部123f成中空形狀,且設有中空部C,因此前面部123d朝後方大幅撓曲的同時,前接觸轉動部123f本身亦朝後方(中空部123c)側撓曲。藉由此二撓曲之效果,因與地板面M之摩擦而加諸接觸轉動部之荷重不會集中而可使其分散(逃逸),可抑制接觸轉動部123之摩耗,防止扯裂等之破損,而且減小吸口體之前後操作所需之力。此外,因與地板面M之接觸開始部即曲面部123h設有曲率,因此可防止地板面M損傷。   [0070] 又,於如鋪板般之阻力小的地板面上之操作時其撓曲小,但於毛長之地毯等阻力大的地板面上之操作時則會大幅撓曲,因此無關於操作時之地板面,可獲得上述之效果。   [0071] 第12圖為表示後退時之吸口體的縱剖視圖。   [0072] 如第12圖所示,吸口體3後退時,因接觸轉動部123與地板面M接觸時之摩擦力,接觸轉動部123會以軸121c為中心作時鐘方向之轉動。藉由接觸轉動部123作出轉動,蓋片部121也同時在時鐘方向轉動。藉此,蓋片部121關閉吸口殼罩110之前端部,藉而確保與地板面M之密閉性,而與使吸口體3前進相較,可使收容旋轉毛刷130之毛刷室內部的壓力增高,而能夠更確實地吸入塵埃。又,吸口體3後退時,藉由蓋片部121關閉吸口殼罩110之前端部,可抑制塵埃穿越至吸口體3之前方。   [0073] 又,如第12圖之放大圖所示,吸口體3後退時,蓋片部121係成朝下。此時,蓋片部121係以相對鉛直方向成角度θ之方式往前側傾斜。另,第12圖中,為便於說明乃作誇張強調性之記載。   [0074] 如此般藉由傾斜蓋片部121之朝向,於令吸口體3後退時,與蓋片部121鉛直方向朝下之情形下相較,可減小蓋片部121與地板面M之摩擦阻力,可提升吸口體3之操作性。   [0075] 第13圖為第12圖的XIII-XIII剖視圖。   [0076] 如第13圖所示,吸口體3後退時,蓋片部121係成朝下,而關閉吸口殼罩110之前端部。此時,蓋片部121之最下部121s係較吸口殼罩110之最下面112a、113a(吸口111之附近)位於下側(地板面M側)。   [0077] 又,蓋片部121之最下部121s與地板面M之間形成有間隙S2。此一間隙S2例如係設定為1 mm~2 mm。亦即,最下部121s較接觸轉動部122、123之前端部(下端)122s、123s位於上側(自地板面M遠離之側)。藉此,如上所述,以接觸轉動部122、123為起點,可使蓋片部121穩定地轉動。   [0078] 又,軸121c(參見第12圖)不只吸口殼罩110之左右兩端,於左右方向之中央部也由保持部102所保持,因此可使蓋片部121穩定地轉動。   [0079] 第14圖為吸口體後退時之接觸轉動部123的側視圖。與地板面接觸時之後接觸轉動部123g之形狀係以粗線表示。   後退時,接觸部123b雖與地板面M接觸,但因後接觸轉動部123g成中空形狀,且設有中空部D,因此在後接觸轉動部123g之後面部123e往前方大幅撓曲的同時,後接觸轉動部123g本身也往前方(中空部123c)側撓曲。藉由此二撓曲之效果,因與地板面M之摩擦而加諸接觸轉動部即曲面部123i之荷重不會集中而可使其分散(逃逸),可抑制接觸轉動部123之摩耗,防止扯裂等之破損,而且減小吸口體之前後操作所需之力。此外,因與地板面M之接觸開始部設有曲率,因此可防止地板面M損傷。   又,於如鋪板般之阻力小的地板面上之操作時撓曲小,但於毛長之地毯等阻力大的地板面上之操作時則會大幅撓曲,因此無關於操作時之地板面,可獲得上述之效果。   [0080] 又,在構成上,藉由前接觸轉動部123f之前面部123d與吸口殼罩抵接而使可動蓋片120之轉動受到規制,可動蓋片120不會過度朝前方傾倒或朝逆側(後方)傾倒。   [0081] 第15圖為表示自吸口體卸除罩蓋構件之狀態的仰視圖,第16圖為表示自第15圖之狀態進一步卸除可動蓋片之狀態的仰視圖。   [0082] 如第15圖所示,本實施方式之吸口體3,其吸口殼罩110之左右兩端之底面上,裝卸自如地安裝有罩蓋構件112、113。罩蓋構件112藉由操作圖未示之拉桿而可卸除。罩蓋構件113係經由螺釘116(參見第5圖)而固定於吸口殼罩110。又,第15圖中,為便於說明,係表示卸除罩蓋構件113之狀態。   [0083] 藉由卸除罩蓋構件112,可動蓋片120之軸121c的軸端部121g露出。軸端部121g係轉動自如地保持於吸口殼罩110之下面上所設之軸承104。在構成上,軸承104上形成有較軸121c之直徑為細的缺口部,將軸121c之軸端部121g相對軸承104可裝卸。   [0084] 又,藉由卸除罩蓋構件112,第一迴轉清掃體130之軸部130a與第二迴轉清掃體140之軸部140a露出。藉此,可將第一迴轉清掃體130與第二迴轉清掃體140自吸口殼罩110卸除。   [0085] 又,若將罩蓋構件113自吸口殼罩110卸除,乃形成保持可動蓋片120之軸121c的軸端部121f之軸承103。軸承103為藉由軸121c之軸端部121f插入而予支持之穴形狀。   [0086] 在將可動蓋片120自吸口殼罩110卸除時,係於罩蓋構件113安裝於吸口殼罩110的狀態下,僅將罩蓋構件112卸除即可,亦即,藉由將罩蓋構件112卸除,軸121c之軸端部121g露出,因此可將軸端部121g自軸承104卸除,並將軸121c之中央部自保持部102卸除。而後,藉由將可動蓋片120朝右方滑動,可將可動蓋片120自吸口殼罩110卸除。自吸口殼罩110卸除可動蓋片120之狀態係如第15圖所示。   [0087] 又,於第16圖所示之狀態中,將可動蓋片120安裝於吸口殼罩110時,於罩蓋構件113安裝於吸口殼罩110的狀態下,將軸121c之軸端部121f由右至左滑動並一面插入保持於軸承103。而後,將露出部121e(參見第6圖)之軸121c嵌合保持於保持部102。之後,將軸121c之軸端部121g嵌合保持於軸承103。   [0088] 藉由如是般之構成,藉由將一方之罩蓋構件112自吸口殼罩110卸除,可將可動蓋片120自吸口殼罩110卸除,可將可動蓋片120安裝於吸口殼罩110,因而可動蓋片120之裝卸變得容易。   [0089] 如以上所說明,根據第1實施方式之吸口體3,具備:下面具有吸口111之吸口殼罩110、及設於吸口111前方之可動式可動蓋片120。可動蓋片120具備:於吸口殼罩110前進時及後退時與地板面M接觸而轉動之接觸轉動部122、123、以及在前進時與地板面之間形成開口(間隙S1)而在後退時關閉上述開口(間隙S1)之蓋片部121。吸口殼罩110後退時,蓋片部121之最下部121s係較吸口殼罩110之最下面112a、113a(吸口111之附近)更位在下側。據此,吸口體3前進時,前方開口而可吸引較大之垃圾(塵埃),而且在吸口體3後退時藉由前方之開口關閉而確保與地板面M之密閉性,與使其前進時相比,可使吸口111內之壓力提高。其結果為,變得可確實地吸入垃圾(塵埃)。   [0090] 又,第1實施方式中,吸口殼罩110具備裝卸自如之罩蓋構件112,可動蓋片120之軸端部121g(軸121c之端部)位於吸口殼罩110之本體側與罩蓋構件112之間。據此,可寬廣地確保垃圾(塵埃)之吸入寬W(參見第5圖)。又,藉由設置罩蓋構件112,可防止支持軸121c時之脫落。   [0091] 又,接觸轉動部122、123係由軟質構件形成。據此,可在不使鋪面等地板面M受到損傷下使蓋片部121穩定地轉動。亦即,可圓滑地進行吸口體3前進時之形成開口(間隙S1)的動作、及吸口體3後退時之關閉開口(間隙S1)的動作。   [0092] 又,第1實施方式中,係舉接觸轉動部122、123為例說明,但也可為第17圖及第18、19圖所示之接觸轉動部125、127、129。第17圖為表示接觸轉動部之變化例的立體圖,第18圖為吸口體前進時之接觸轉動部的側視圖。第18圖、第19圖為表示接觸轉動部之其他變化例的立體圖。   [0093] 如第17圖所示,可動蓋片120A中,代替第1實施方式之接觸轉動部122而設置接觸轉動部125。此一接觸轉動部125,係具有朝徑向外側突出之舌部125a、及於與此舌部125a為不同位置朝徑向外側突出之舌部125b與舌部125c而構成。舌部125a為了降低與地板面接觸之部分的剛性而分散自地板面受到之阻力(逃逸),而作90°屈曲使得舌部之長度採取最大限度長度之形狀。   [0094] 又,舌部125a與舌部125c與地板面接觸時為了防止鈎掛於地毯之毛等等,其前端係採取朝軸中心方向屈曲之形狀。   [0095] 藉由舌部125a、舌部125b、舌部125c之間隙及舌部125a之屈曲而設置中空部,與地板面接觸之舌部125a及舌部125c可大幅撓曲,可獲得與前述接觸轉動部122、123相同之效果。   又,吸口體前進時乃舌部125a、後退時乃舌部125c與地板面接觸,而舌部125b係基於前進與後退切換時輔助接觸轉動部125與地板的接觸為目的而設置,只以舌部125a及舌部125c而可動蓋片可圓滑地轉動之情形下,可省略舌部125b。反之,基於使可動蓋片120A圓滑地轉動之目的,也可複數地設置舌部125b、可使前端屈曲,可使壁厚增厚、可設為球狀、可設為三角形(例如諾雷三角形)等與地板面更易接觸之形狀。   [0096] 如第18圖所示,可動蓋片120B中,代替第1實施方式之接觸轉動部122而設置接觸轉動部127。此一接觸轉動部127,係具有往徑向外側突出之舌部127a、及於與此舌部127a為不同位置往徑向外側突出之舌部127b與舌部127c而構成。   [0097] 由於舌部127a、舌部127b、舌部127c之間隙成為中空部,因此與地板面接觸之舌部127a及舌部127c可大幅撓曲,能夠獲得相同之效果。   又,吸口體前進時,與舌部127a及舌部127c相鄰之舌部127b亦係設為與地板面M接觸之尺寸關係,故可防止來自地板面之阻力集中於舌部127a與舌部127c,而且其係基於前進與後退切換時輔助接觸轉動部127與地板的接觸為目的而設置。只以舌部127a及舌部127c而可動蓋片可圓滑地轉動且磨耗或強度無問題的情形下,可省略舌部127b,或是適當地變更數量。   又,舌部127a、127b、127c基於降低摩耗、防止地板面M的損傷之目的,可使前端屈曲,可使壁厚增厚、可設為球狀、可設為三角形(例如諾雷三角形)等分別能夠與地板面更易接觸之形狀。   [0098] 如第19圖所示,可動蓋片120A中,代替第1實施方式之接觸轉動部122而設置接觸轉動部129。此一接觸轉動部129,為了受到來自地板之阻力使可動蓋片120A轉動,係以與地板面M接觸之中空大致扇形之接觸部129a、及用以調整接觸部129a前後操作時之撓曲之補強肋129b所構成。第19圖中,圖示的是補強肋129b於中央朝圓周外側方向設置1支之形狀,但不限於此,可在吸口體前後操作時確保接觸部129a之撓曲且在降低來自地板之阻力或接觸部之摩耗、不發生扯裂等破損之範圍內,自由地決定形狀。   [0099] (第2實施方式)   第20圖係表示第2實施方式之吸口體上所設之可動蓋片的剖視圖。又,第20圖係表示吸口體3後退時之狀態。又,針對與第1實施方式相同之構成,賦予相同之符號而省略重複之說明。   [0100] 如第20圖所示,第2實施方式之可動蓋片120C係於蓋片部121形成凹部121f者。凹部121f係沿軸向(左右方向、寬度方向)隔以間隔於複數部位形成。又,凹部121f係構成為後退時凹面朝下。又,凹部121f之最上部121t係較吸口殼罩110之最下面112a、113a(吸口111之附近)位於更下側。   [0101] 第2實施方式中,可動蓋片120C具有凹部121f,於吸口殼罩110後退時,凹部121f之最上部121t係較吸口殼罩110之虛線所示之最下面112a、113a(吸口111之附近)更位於下側。據此,與第1實施方式相同,吸口體3前進時前方開口而可吸引較大之垃圾(塵埃)。再者,吸口體3後退時藉由前方之開口關閉,與地板面M之密閉性獲得確保,與使其前進時比較可提高吸口111內之壓力。其結果為,變得可確實吸入垃圾(塵埃)。   [0102] (第3實施方式)   第21圖係表示第3實施方式之吸口體上所設之可動蓋片的剖視圖。又,第21圖係表示吸口體3後退時之狀態。   [0103] 如第21圖所示,第3實施方式之可動蓋片120D,蓋片部121之最下部121s與吸口殼罩110之最下面112a、113a形成為相同(成為與最下面112a、113a同面)者。於如此構成之第3實施形態之情形下,亦可獲得與第1實施方式及第2實施方式相同之效果。   [0104] 以上,針對本發明之實施方式已進行說明,但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方式之限定,在不脫離本發明之旨趣的範圍內還可作各種變更。例如,上述實施方式中,係以設置2個接觸轉動部122、123之情形為例說明,但不限定為2個,也可為1個(例如,於軸向之中央部為1個),也可為3個以上。藉由將接觸轉動部設為1個,可將吸口111之前方的開口寬確保為寬廣,可使來自前方之塵埃易於吸入。   [0105] 又,上述之實施方式中,係以將可動蓋片120安裝第一迴轉清掃體之前方的情形為例進行說明,但代替旋轉毛刷130之後方的扒取毛刷140,配置可動蓋片120也可。於此情形下,於令吸口體後退時,可動蓋片120開啟而取入塵埃,前進時可動蓋片120關閉開口而建立氣密。又,可動蓋片120可安裝於第一迴轉清掃體130之前後。   [0106] 又,第2實施方式中,係以於蓋片部121形成凹部121f之情況舉例說明,但代替凹部121f,也可形成槽隙狀之缺口。此一情況下亦然,可構成為在吸口殼罩110後退時,缺口之最上部位於與吸口殼罩110之吸口111之附近相同或是較其為下側之位置。
[0107]
3‧‧‧吸口體
110‧‧‧吸口殼罩
111‧‧‧吸口
112‧‧‧罩蓋構件
112a、113a‧‧‧最下面
120、120A、120B、120C、120D‧‧‧可動蓋片
121‧‧‧蓋片部
121f‧‧‧凹部
121s‧‧‧最下部
121t‧‧‧最上部
122、123、125、127、129‧‧‧接觸轉動部
S1‧‧‧間隙(開口)
[0009]   第1圖為以桿式形態使用之電動吸塵器的整體立體圖。   第2圖為以手持形態使用之電動吸塵器的左側視圖。   第3圖為卸除吸口體後之第2圖所示電動吸塵器的俯視圖。   第4圖為第3圖的IV-IV剖視圖。   第5圖為吸口體的仰視圖。   第6圖為表示可動蓋片的立體圖。   第7圖為表示接觸轉動部的側視圖。   第8圖為表示可動蓋片的正視圖。   第9圖為表示前進時之吸口體的縱剖視圖。   第10圖為第9圖的XI-XI剖視圖。   第11圖為吸口體前進時之接觸轉動部的側視圖。   第12圖為表示後退時之吸口體的縱剖視圖。   第13圖為第12圖的XIII-XIII剖視圖。   第14圖為吸口體後退時之接觸轉動部的側視圖。   第15圖為表示自吸口體卸除罩蓋構件之狀態的仰視圖。   第16圖為表示自第15圖之狀態進一步卸除可動蓋片之狀態的仰視圖。   第17圖為表示接觸轉動部之變化例的立體圖。   第18圖為表示接觸轉動部之其他變化例的立體圖。   第19圖為表示接觸轉動部之其他變化例的立體圖。   第20圖為表示第2實施方式的吸口體上所設之可動蓋片的剖視圖。   第21圖為表示第3實施方式之吸口體上所設之可動蓋片的剖視圖。

Claims (4)

  1. 一種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其特徵在於:此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具備:在下面具有吸口之吸口殼罩、及設於上述吸口的前後方向的至少一方之可動式可動蓋片;上述可動蓋片具備:在上述吸口殼罩前進時及後退時與地板面接觸而轉動之接觸轉動部、及於上述前進時與上述地板面之間形成開口且於上述後退時關閉上述開口之蓋片部;上述接觸轉動部於與地板面之接觸開始部具有曲率,且具有至少一個中空部,而且於上述吸口殼罩後退時,上述蓋片部之最下部,乃位於與上述吸口殼罩之上述吸口的附近相同或較其更為下側之位置,且位於比上述接觸轉動部之前端部更為上側之位置。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其中上述蓋片部於下部具有缺口或凹部,於上述吸口殼罩後退時,上述缺口或凹部之最上部乃位於與上述吸口殼罩之上述吸口的附近相同或較其更為下側之位置。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或2項之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其中上述吸口殼罩具備對於該吸口殼罩為裝卸自如之罩蓋構件,上述可動蓋片之軸部係位於上述吸口殼罩與上述罩蓋構件之間。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或2項之電動吸塵器的吸口體,其中上述接觸轉動部係由軟質構件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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