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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2338687A - 支付方法、使用者終端、裝置、設備、系統及介質 - Google Patents

支付方法、使用者終端、裝置、設備、系統及介質 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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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202338687A
TW202338687A TW111137389A TW111137389A TW202338687A TW 202338687 A TW202338687 A TW 202338687A TW 111137389 A TW111137389 A TW 111137389A TW 111137389 A TW111137389 A TW 111137389A TW 202338687 A TW202338687 A TW 20233868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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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支付方法、使用者終端、裝置、設備、系統及介質,屬於資料處理領域。該方法包括:在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調用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oftware Development Kit,SDK)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在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調起目標宿主程序;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根據本發明實施例能夠對支付統一管理,降低支付管理的難度。

Description

支付方法、使用者終端、裝置、設備、系統及介質
本發明屬於資料處理,尤其涉及一種支付方法、使用者終端、裝置、設備、系統及介質。
隨著支付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使用者選擇利用使用者終端進行電子支付。為了滿足使用者對電子支付的需求,各發卡行或其他機構開發並向使用者提供應用程式,以使得使用者可通過應用程式來完成電子支付。
但不同發卡行及其他機構之間的支付標識、技術規範等均有不同,各發卡行或其他機構各自開發的應用程式也不同,無法對支付進行統一管理,對支付的管理難度較大。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支付方法、使用者終端、裝置、設備、系統及介質,能夠對支付統一管理,降低支付管理的難度。
第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支付方法,應用於支付系統,支付系統包括使用者終端、全網支付平臺和宿主程序平臺,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oftware Development Kit,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電子商務應用程式所屬第一主體,宿主程序所屬第二主體,第一SDK和第二SDK所屬第三主體,
該方法包括:在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 的宿主程序標識;在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調起目標宿主程序;使用者終端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宿主程序平臺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支付方法,應用於使用者終端,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
該方法包括:在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調用第一SDK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在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調起目標宿主程序;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第三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支付方法,應用於全網支付平臺,該方法包括: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向使用者終端中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提供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用於使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確定並調起目標宿主程序;與使用者終端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的第二SDK、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第四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支付方法,應用於宿主程序平臺,該方法包括: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 付的情況下,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用於支付的目標卡,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目標卡根據使用者終端調用的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為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的宿主程序,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第五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使用者終端,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使用者終端包括調用模組和交互模組;調用模組用於在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調用第一SDK利用交互模組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以及,還用於在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調起目標宿主程序;調用模組用於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第二SDK利用交互模組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第六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支付管理裝置,包括交互模組,交互模組包括發送單元;發送單元,用於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向使用者終端中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提供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用於使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確定並調起目標宿主程序;交互模組,用於與使用者終端通過目標宿主 程序調用的第二SDK、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第七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後臺服務裝置,包括:交互模組,用於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用於支付的目標卡,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目標卡根據使用者終端調用的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為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的宿主程序,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執行模組,用於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第八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使用者終端,包括:處理器以及存儲有電腦程式指令的記憶體;處理器執行電腦程式指令時實現第二方面的支付方法。
第九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支付管理設備,包括:處理器以及存儲有電腦程式指令的記憶體;處理器執行電腦程式指令時實現第三方面的支付方法。
第十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後臺服務設備,包括:處理器以及存儲有電腦程式指令的記憶體;處理器執行電腦程式指令時實現第四方面的支付方法。
第十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支付系統,包括第八方面的使用者終端、第九方面的支付管理設備和第十方面的後臺服務設備。
第十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電腦可讀存儲介質,電腦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電腦程式指令,電腦程式指令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第一方面、第二方面、第三方面、第四方案中任意一 方面的支付方法。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支付方法、使用者終端、裝置、設備、系統及介質,其中,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在支付過程中,第一SDK可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獲取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的清單,以使在第一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可調起目標宿主程序。目標宿主程序可調用自身集成的第二SDK,第二SDK可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執行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支付。使用者終端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以及不同的宿主程序都可通過各自集成的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全網支付平臺再與不同的應用程式對應的宿主程序後臺交互,使支付過程中不同發卡行以及其他機構之間支付技術規範統一,實現了對支付的統一管理,降低了支付管理的難度。
1000:支付管理裝置
10011:發送單元
10012:接收單元
1002:處理模組
11:使用者
1102:執行模組
12,900,1200:使用者終端
1201:記憶體
1202:處理器
1203:通信介面
1204:匯流排
121:電子商務應用程式
122:宿主程序
123:第一SDK
124:第二SDK
13:發卡行
14:卡組織
15:收單機構
16:宿主程序平臺
17:全網支付平臺
901:調用模組
902,1001,1101:交互模組
S201,S202,S203,S2031,S2032,S2033,S204,S2041,S2042,S205,S2051,S2052,S206,S207,a1,a2,b1,b2,c1,c2,S208,S209,S301,S302,S303,S3031,S3032,S3033,S3034,S3035,S401,S402,S4021,S4022,S4023,S4024,S4025,S403,S404,S501,S5011,S5012,S5013,S5014,S502,S503,S601,S602,S603,S604,S605,S606,S607,S608,S609,S610,S611,S701,S702,S703,S704,S705,S706,S707,S708,S709,S710,S711,S712,S713,S714,S715,S716,S717,S718,S719,S801a,S802a,S803a,S804a,S805a,S806a,S807a,S808a,S809a,S810a,S811a,S801b,S802b,S803b,S804b,S805b,S806b,S807b,S808b,S809b,S810b,S812b,S801c,S802c,S803c,S804c,S805c,S806c,S801d,S802d,S803d,S804d,S805d,S806d,S807d:步驟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圖式作簡單的介紹,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圖式獲得其他的圖式。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使用者、發卡行、卡組織和收單機構的四方模式的一示例的架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第一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3為本發明第一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另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4為本發明第一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又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5為本發明第二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6為本發明第二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另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7為本發明第三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8為本發明第三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另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9為本發明第三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又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10為本發明第四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11為本發明第四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另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12為本發明第四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又一實施例的流程圖;
圖13為本發明實施例中第一標識申請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
圖14為本發明實施例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
圖1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應用程式前置模式的支付碼被掃支付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
圖16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資源卡前置模式的支付碼被掃支付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
圖17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應用程式前置模式的掃描收取碼支付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
圖18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資源卡前置模式的掃描收取碼支付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
圖19為本發明第五方面提供的使用者終端的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0為本發明第六方面提供的支付管理裝置的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1為本發明第六方面提供的支付管理裝置的另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2為本發明第七方面提供的後臺服務裝置的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3為本發明第八方面提供的使用者終端的一實施例的結構示 意圖。
下面將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各個方面的特徵和示例性實施例,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圖式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描述。應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意在解釋本發明,而不是限定本發明。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本發明可以在不需要這些具體細節中的一些細節的情況下實施。下面對實施例的描述僅僅是為了通過示出本發明的示例來提供對本發明更好的理解。
隨著支付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使用者選擇利用使用者終端進行電子支付。為了滿足使用者對電子支付的需求,各發卡行或其他機構開發並向使用者提供應用程式,以使得使用者可通過應用程式來完成電子支付。但不同發卡行及其他機構之間的支付標識、技術規範等均有不同,各發卡行或其他機構各自開發的應用程式也不同,無法對支付進行統一管理,對支付的管理難度較大。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支付方法、使用者終端、裝置、設備、系統及介質,能夠提供一種基於使用者、發卡行、卡組織和收單機構進行支付的四方模式,使得各類電子支付均可統一管理,降低支付的管理難度。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使用者、發卡行、卡組織和收單機構的四方模式的一示例的架構示意圖。如圖1所示,使用者11可進行帳戶的註冊以及四方模式下支付功能的開通和授權,使用者11還可通過使用者終端12進行支付,圖1中的使用者終端12屬於使用者11一方。支付方式可包括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發起的支付、掃碼支付等,在此並不限定。使用者終端12可包括手機、平板電腦、可穿戴設備等可進行支付的終端設備,在此並不限定使用者終端12的類型。使用者終端12中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121和宿主程 序122。電子商務應用程式121可包括商戶的應用程式,電子商務應用程式所屬第一主體,第一主體可包括商戶。宿主程序122可包括發卡行的應用程式,宿主程序122所屬第二主體,第二主體可包括發卡行。使用者終端12還具有第一SDK123和第二SDK124。第一SDK123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121集成,第二SDK124與宿主程序122集成。每個電子商務應用程式121可集成有一個第一SDK123,每個宿主程序122可集成有一個第二SDK124。第一SDK123和第二SDK124所屬第三主體,第三主體可包括卡組織14和收單機構15。
發卡行13可通過系統與卡組織14的系統對接,以授權資源卡的綁定和資源扣除的管道,並通過宿主程序122為使用者提供支付入口。例如,如圖1所示,發卡行13的系統可實現為宿主程序平臺16。宿主程序122為發卡行13的前端服務程式,宿主程序平臺16為發卡行13的後臺系統。宿主程序122和宿主程序平臺16所屬第二主體。宿主程序平臺16可包括多台如伺服器等的電子設備,在此並不限定宿主程序平臺16中電子設備的類型和數量。使用者終端12可通過宿主程序122與宿主程序平臺16通信交互。
卡組織14可通過系統提供網路支付服務,並為使用者終端提供第一SDK123和第二SDK124。收單機構15可接收、處理線上和線下的支付請求。其中,卡組織14和收單機構15的功能可集成為一個系統,例如,如圖1所示,可通過全網支付平臺17實現卡組織14和收單機構15的功能。第一SDK123和第二SDK124為卡組織14和收單機構15的前端服務程式,全網支付平臺17為卡組織14和收單機構15的後臺系統。第一SDK123、第二SDK124和全網支付平臺17所屬第三主體。全網支付平臺17可包括多台如伺服器等的電子設備,在此並不限定全網支付平臺17中電子設備的類型和數量。使用者終端12可通過第一SDK123、第二SDK124與全網支付平臺17通信交互。
下面對本發明提供的支付方法、使用者終端、裝置、設備、系統及介質依次進行介紹。
本發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種支付方法,可應用於支付系統,即該支付方法可由支付系統執行。支付系統可包括使用者終端、全網支付平臺和宿主程序平臺,使用者終端、全網支付平臺和宿主程序平臺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圖2為本發明第一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如圖2所示,該支付方法可包括步驟S201至步驟S205。
在步驟S201中,在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可包括使用者對使用者終端中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進行操作,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的支付。在觸發支付時,使用者終端可利用第一SDK能夠與全網支付平臺通信交互的能力,調用第一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第一宿主程式清單由全網支付平臺提供。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宿主程序可包括向全網支付平臺授權的宿主程序,具體地,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宿主程序包括向全網支付平臺授權開通上述實施例中支付的四方模式的功能的宿主程序。
在一些示例中,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可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所有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在另一些示例中,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可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可有目的性地減少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的數量,以提高為使用者推送宿主程序的精准性,並節省傳輸資源。
使用者終端可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請求消息。第一支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標識,用於指示全網支付平臺根據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生成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回應於第一支付請求消息,全網支付平臺根據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得到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排列順序,基於優先順序由高到低的前N個所述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生成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N為正整數。即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優先順序由高到低排列的N個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全網支付平臺可向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發送第一支付回饋消息,第一支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使用者終端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該第一支付回饋消息,以獲取第一支付回饋消息中的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可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所有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的情況下,N等於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宿主程序的數量。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可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的情況下,N小於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宿主程序的數量。
使用者標識用於標識使用者。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為使用者的歷史支付資料。歷史支付資料為使用者曾經的支付產生的資料。歷史支付資料可包括歷史支付使用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歷史支付使用的宿主程序的支付資源量、歷史支付使用的宿主程序的支付頻率、歷史支付使用的宿主程序的支付重要性等,在此並不限定。在一些示例中,根據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可確定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例如,通過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可確定使用者在歷史支付中曾經使用的宿主程序,從而生成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使用者在歷史支付中曾經使用 的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高於使用者在歷史支付中未使用的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可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且使用者曾經使用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支付優先順序策略可用於確定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支付優先順序策略可根據場景、需求等設置,在此並不限定。在一些示例中,根據支付優先順序策略,可確定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例如,支付優先順序策略指示全網支付平臺支援宿主程序的時間越長,該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越高,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可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持時間最長的N個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又例如,支付優先順序策略指示宿主程序的信用度越高,該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越高,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可包括全網支付平臺信用度最高的N個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在一些示例中,可根據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支付優先順序策略,共同確定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支付優先順序策略可包括根據歷史支付資料確定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的策略。例如,歷史支付資料包括歷史支付使用的宿主程序的支付頻率,支付優先順序策略指示歷史支付使用的宿主程序的支付頻率越高,該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越高,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可包括支付頻率最高的N個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宿主程序標識的排列順序體現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可為後續確定目標宿主程序提供便利,提高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效率。
在步驟S202中,在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調起目標宿主程序。
目標宿主程序可為使用者終端根據使用者的選擇確定的宿主程序,也可為第一SDK智慧推薦的宿主程序。目標宿主程序為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一個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在確定目 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第一SDK可根據全網支付平臺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分配的宿主程序標識,主動調起目標宿主程序,即觸發目標宿主程序啟動。在調起目標宿主程序後,還可將加密的訂單資訊一併傳輸給目標宿主程序,便於目標宿主程序將訂單資訊傳輸給第二SDK。
在一些示例中,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一SDK直接展示第一宿主程式清單,根據使用者的選擇輸入,將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選擇輸入選定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確定為目標宿主程序。
在一些示例中,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一SDK將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確定為目標宿主程序。
在一些示例中,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一SDK從本地(即使用者終端本地)獲取第二宿主程式清單;調用第一SDK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展示交集;回應於使用者的第一輸入,將交集中第一輸入指示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確定為目標宿主程序。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宿主程序和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有可能不同,使用者終端可能並不具有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部分宿主程序,使用者終端無法調起自身不具有的宿主程序。為了提高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效率,可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該交集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且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使用者在該交集中選擇的目標宿主程序可被使用者終端調起。
在一些示例中,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一SDK從本地獲取第二宿主程式清單;調用第一SDK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將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確定為目標宿主程序。第二宿主程式清單、交集以及優先順序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自動確定目標宿主程序並調起目標宿主程序,可快速、精准地向使用者提供支付使用的宿主程序,為使用者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支付服務。
在步驟S203中,使用者終端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
在步驟S204中,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
在步驟S205中,宿主程序平臺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目標宿主程序被調起後,可再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第二SDK,這裡調用的第二SDK是與目標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宿主程序平臺確定目標卡,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目標卡的支付。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的宿主程序平臺為與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宿主程序平臺。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目標卡可為目標宿主程序的支付使用的默認資源卡,也可為使用者在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資源卡中選擇的一張資源卡。目標卡可根據使用者的需求切換,在此並不限定。目標卡的確認可根據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的交互,以及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的交互確定。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在支付過程中,第一SDK可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獲取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的清單,以使在第一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可調起目標宿主程序。目標宿主程序可調用自身集成的第二SDK,第二SDK可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執行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目標卡的資源扣除, 完成支付。使用者終端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以及不同的宿主程序都可通過各自集成的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全網支付平臺再與不同的應用程式對應的宿主程序後臺交互,使支付過程中不同發卡行以及其他機構之間支付技術規範統一、支付標識統一,實現了對支付的統一管理,降低了支付管理的難度。
不同宿主程序對應的宿主程序平臺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並通過為不同的宿主程序和電子商務應用程式提供統一的SDK,將支付能力賦予不同的宿主程序和電子商務應用程式,使得不同宿主程序和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通過各自集成的SDK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共用線上和線下的支付受理網路和行業內容,支付管理不再受到支付帳戶所屬發卡行或其他機構的宿主程序的限制,提升了運營效率,降低了運營成本和建設成本,也擴大了支付的受理範圍。且使用者不需針對不同的宿主程序支付採用不同的操作方式,使用者的支付體驗得到統一,提高了使用者的支付體驗。
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201之前,使用者終端還可與全網支付平臺進行交互,以獲取支付對應的訂單消息,便於後續發起支付。具體地,回應於使用者的第二輸入,使用者終端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向全網支付平臺發起訂單請求。訂單請求用於向全網支付平臺請求訂單資訊。回應於訂單請求,全網支付平臺可為電子商務應用程式提供訂單資訊。訂單資訊可包括訂單編號、訂單金額、訂單明細等資訊,在此並不限定。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接收到訂單資訊,可根據訂單資訊顯示訂單頁面。訂單頁面包括訂單資訊。回應於使用者對於訂單頁面的第三輸入,使用者終端觸發支付。第三輸入為使用者的支付觸發輸入,回應於該輸入,使用者終端可觸發步驟S201。
在一些實施例中,可為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的宿主程序分配第一標識,以在支付過程中,利用第一標識 判斷本次支付是否能夠採用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支付方法進行。圖3為本發明第一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另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圖3與圖2的不同之處在於,圖2中的步驟S203可具體細化為圖3中的步驟S2031至步驟S2033,圖2中的步驟S204可具體細化為圖3中的步驟S2041和步驟S2042,圖2中的步驟S205可具體細化為圖3中的步驟S2051和步驟S2052,圖3中的支付方法還可包括步驟S206和步驟S207。
在步驟S2031中,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查詢目標宿主程序是否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
第一標識用於表徵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第一標識也可表徵使用者帳號在宿主程序與全網支付平臺的綁定關係。第一標識可由全網支付平臺為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分配。同一使用者可在不同的宿主程序具有不同的第一標識。不同使用者在同一宿主程序中具有不同的第一標識。第一標識可實現為字串、序號等,在此並不限定。第一標識可具有有效期,在有效期內該第一標識有效,若超出有效期,該第一標識無效,需要重新申請第一標識。有效期可為一固定時長,也可與使用者帳號的登錄情況相關,具體可根據場景、需求等設定,在此並不限定。
在一些示例中,若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在第一標識申請成功後,使用者終端會獲取到該第一標識,並將該第一標識存儲在使用者終端本地。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二SDK在使用者終端本地查詢目標宿主程序是否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另一些示例中,若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在第一標識申請成功後,全網支付平臺會存儲該第一標識。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查詢請求,由全網支付平臺查詢目標宿主程序是否具有對應的的第一標識。
在步驟S2032中,在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 識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
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表示目標宿主程序中的該使用者帳號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可以繼續支付流程。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第一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步驟S2041中,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
全網支付平臺根據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確定目標宿主程序中使用者帳號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並可根據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確定目標宿主程序,從而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以向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
在步驟S2051中,宿主程序平臺根據第一支付消息,確定目標卡,並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在一些示例中,第一支付消息可包括卡資訊。第一支付消息中的卡資訊可指示目標卡。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可根據第一支付消息,確定目標卡,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在步驟S206中,在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通過宿主程序平臺向全網支付平臺請求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表示目標宿主程序中的該使用者帳號不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或目標宿主程序原有的第一標識已經失效。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終端需要再向全網支付平臺請求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全網支付 平臺會為目標宿主程序分配第一標識,並通過宿主程序平臺向目標宿主程序提供第一標識,即授權給使用者終端設備的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以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
在一些示例中,在登錄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標識請求消息。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與使用者身份相關的資訊,可包括使用者的姓名、使用者的身份證號、使用者的手機號、使用者的資源卡卡號等,為了保證資料安全,使用者身份資訊可為加密資訊。
宿主程序平臺回應於該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用於請求第一標識。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這裡的宿主程序標識具體為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在一些示例中,第二標識請求消息還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中使用者的使用者帳號。
在步驟S207中,全網支付平臺通過宿主程序平臺向目標宿主程序提供第一標識。
全網支付平臺回應於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向目標宿主程序提供第一標識。在一些示例中,在使用者開通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的使用者的身份資訊後,全網支付平臺可先不為該使用者在發卡行或其他機構的使用者帳號分配第一標識,而是在使用者使用發卡行或其他機構的宿主程序進行支付時,再為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分配第一標識。
在一些示例中,全網支付平臺可根據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標識和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為目標宿主程序分配第一標識。全網支付平臺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開通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的使用者的身份資訊。為目標宿主程序分配第一標識後,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標識回饋消 息。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分配的第一標識。宿主程序平臺可根據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向使用者終端中的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第一標識回饋消息。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可包括該第一標識。
全網支付平臺可匹配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根據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的匹配結果分配第一標識。若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匹配,全網支付平臺可分配第一標識,另外還可視使用者身份資訊具體匹配情況,確定是否需要將目標宿主程序中使用者身份資訊對應的使用者帳號與全網支付平臺中使用者身份資訊對應的使用者帳號已經綁定。若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不匹配,表示使用者身份資訊還未在全網支付平臺中創建使用者帳號,全網支付平臺需要創建全網支付平臺中與使用者身份資訊對應的使用者帳號。
在一些示例中,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第一電話號碼,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第二電話號碼。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為使用者身份資訊中的使用者唯一標識。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是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中的使用者唯一標識。使用者唯一標識用於標識使用者,具有唯一性,不同的使用者的使用者唯一標識不同。例如,使用者唯一標識可包括身份證號,在此並不限定。第一電話號碼為使用者身份資訊中的使用者的電話號碼,第二電話號碼為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中的使用者的電話號碼。
在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情況下,全網支付平臺綁定第一使用者帳號和第二使用者帳號,並生成第一標識。
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為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一致的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於一個使用者而言,該使用者在全網支付平臺中只有一個使用者帳號,該使用者在不同的宿主程序中具有不 同的使用者帳號。第一使用者帳號為目標宿主程序中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即第一使用者帳號為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表徵的使用者在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第二使用者帳號為與全網支付平臺中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目標第二電話號碼對應的使用者帳號。目標第二電話號碼為與第一電話號碼一致的第二電話號碼。即第二使用者帳號可視為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目標第二電話號碼表徵的使用者在全網支付平臺中的使用者帳號。
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開通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的使用者的身份資訊。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表示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表徵的使用者已經開通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該使用者具有全網支付平臺的使用者帳號,將第一使用者帳號和第二使用者帳號綁定。
在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只具有一個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資訊的情況下,不管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是否包括與第一電話號碼一致的第二電話號碼,均可將第一使用者帳號和第二使用者帳號綁定,即將該使用者在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與該使用者在全網支付平臺中的使用者帳號綁定,並生成第一標識。
在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中具有兩個以上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資訊且這兩個以上的資訊中的第二電話號碼不同的情況下,根據這兩個以上的資訊,選取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一致,且第二電話號碼與第一電話號碼一致的全網支付平臺中的使用者帳號,將該使用者帳號作為第二使用者帳號。綁定第一使用者帳號和第二使用者帳號,並生成第一標識。
在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不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情況下,全網支付平臺新建第三使用者帳號,綁定第一使用者帳戶與第三使用者帳戶,並生成第一標識。
第三使用者帳號為全網支付平臺中與第一使用者唯一 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不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表示全網支付平臺的使用者帳戶中無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可針對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新建全網支付平臺中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表徵的使用者的使用者帳號即第三使用者帳戶,綁定第一使用者帳號和第三使用者帳號,並生成第一標識。
在一些情況下,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不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但包括與第一電話號碼一致的第二電話號碼,且在全網支付平臺具有與第二電話號碼對應的使用者帳號。在這種情況下,若該第二電話號碼已經實名制,基於第一電話號碼是否存在錯誤等支付安全的考慮,不綁定第一使用者帳戶與全網支付平臺中第二電話號碼對應的使用者帳號。若該第二電話號碼未實名制,可通過第二電話號碼的運營商進行實名驗證,若運營商處第二電話號碼的實名資訊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一致,且全網支付平臺中第二電話號碼對應的使用者帳戶還未與第一使用者帳戶綁定,可綁定第一使用者帳戶與全網支付平臺中第二電話號碼對應的使用者帳戶,並生成第一標識。
在步驟S2033中,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
第二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即為上述步驟S207中全網支付平臺分配的第一標識。
在步驟S2042中,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
在步驟S2052中,宿主程序平臺根據第二支付消息,確定目標卡,並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步驟S2033、步驟S2042和步驟S2052的具體內容可參考步驟S2032、步驟S2041和步驟S2051的相關內容,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可在步驟S2032之前、步驟S2033之前,對第二SDK的版本、第二SDK的登錄情況和/或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等進行檢測,在檢測通過的情況下,再執行步驟S2032、步驟S2033,以保證支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對第二SDK的版本的檢測可包括以下步驟a1和a2:
a1,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版本判定消息。
版本判定消息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的版本資訊。第二SDK的版本資訊表徵第二SDK的版本。
a2,全網支付平臺根據版本判定消息判斷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並向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版本回饋消息。
全網支付平臺可從版本判定消息中獲取第二SDK的版本資訊,判斷第二SDK的版本資訊表徵的版本是否為全網支付平臺的可用版本。全網支付平臺通過版本回饋消息向使用者終端的第二SDK回饋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版本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例如,全網支付平臺的可用版本包括1.20版本、1.21版本和1.22版本,版本判定消息中第二SDK的版本資訊表徵1.05版本,則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版本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不是可用版本。若版本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不是可用版本,則不執行步驟S2032、步驟S2033,使用者終端可提示使用者升級第二SDK。若只對第二SDK的版本進行檢測,版本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為可用版本,可執行步驟S2032、步驟S2033。若除了對第二SDK的版本進行檢測外,還需進行其他檢測,在版本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為可用版本的情況下,可根據其他檢測的結果,判斷是否執行步驟S2032、步驟S2033。
對第二SDK的登錄狀態的檢測可包括以下步驟b1和b2:
b1,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SDK登錄判定消息。
SDK登錄判定消息可包括用於標識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的資訊,例如,SDK登錄判定消息可包括第二SDK的SDK標識或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b2,全網支付平臺根據SDK登錄判定消息判斷第二SDK是否登錄,並向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SDK登錄回饋消息。
全網支付平臺可根據SDK登錄判定消息中的資訊判斷第二SDK是否登錄。全網支付平臺可通過SDK登錄回饋消息向使用者終端的第二SDK回饋第二SDK是否登錄。SDK登錄回饋消息可表徵第二SDK是否登錄。若SDK登錄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未登錄,則不執行步驟S2032、步驟S2033,使用者終端可提示使用者登錄第二SDK。若只對第二SDK的登錄狀態進行檢測,SDK登錄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已登錄,可執行步驟S2032、步驟S2033。若除了對第二SDK的登錄狀態進行檢測外,還需進行其他檢測,在SDK登錄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已登錄的情況下,可根據其他檢測的結果,判斷是否執行步驟S2032、步驟S2033。
對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的檢測可包括以下步驟c1和c2:
c1、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安全判定消息。
安全判定消息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
c2、全網支付平臺根據安全判定消息判斷目標宿主程 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並向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安全回饋消息。
全網支付平臺根據安全判定消息,查找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的歷史支付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還可查找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的歷史支付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根據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的歷史支付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和全網支付平臺預設的安全判定策略,確定目標宿主程序中使用者帳號是否安全,以及,根據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的歷史支付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和全網支付平臺預設的安全判定策略,確定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全網支付平臺通過安全回饋消息向使用者終端的第二SDK回饋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安全回饋消息表徵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若安全回饋消息表徵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不安全,則不執行步驟S2032、步驟S2033,使用者終端可提示使用者中止支付或進行安全性驗證。若只對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進行檢測,安全回饋消息表徵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安全,可執行步驟S2032、步驟S2033。若除了對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進行檢測外,還需進行其他檢測,在安全回饋消息表徵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安全的情況下,可根據其他檢測的結果,判斷是否執行步驟S2032、步驟S2033。
全網支付平臺對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進行檢測,使得各宿主程序共用安全檢測策略,可提升支付行業整體的安全監控處理水準,更好地為支付安全提供保障。
在一些實施例中,為了簡化使用者開通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的流程,可在使用者在發卡行開卡或通過使用者終端開卡時,直接為使用者開通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 圖4為本發明第一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又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圖4與圖2的不同之處在於,圖4所示的支付方法還可包括步驟S208和步驟S209。
在步驟S208中,在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宿主程序平臺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使用者身份資訊。
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會在資源卡所屬方的宿主程序平臺留存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平臺會將使用者身份資訊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使用者身份資訊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步驟S209中,全網支付平臺將使用者身份資訊存儲為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
全網支付平臺將使用者身份資訊存儲為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以便於在後續終端設備向全網支付平臺申請第一標識時,可利用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來為使用者的宿主程序提供第一標識,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使用者開卡即開通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能夠減少使用者開通支付功能的操作,簡化開通支付功能的流程,提升功能開通效率和使用者體驗。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還可根據支付碼、收取碼進行支付。
在使用者終端採用支付碼進行支付的場景中,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碼請求。回應於支付碼請求,全網支付平臺向第二SDK下發支付碼。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二SDK顯示該支付碼,以使該支付碼被支付受理終端掃描。支付受理終端掃描支付碼,向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請求。全網支付平臺接收支付受理終端掃描支付碼發起的支付請求,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完成支付請求指示的支付。支付受理終端可包括銷售點(Point of sales,POS)設備等,在此並不限定。在使用者終端顯示支付碼進行支付的場景中,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請求和顯示支付碼,使得該支付碼被支付受理終端掃描的支付可被全網支付平臺統一管理。
在使用者終端掃描收取碼進行支付的場景中,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掃描收取碼,向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請求。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完成支付請求指示的支付。在使用者終端掃描收取碼實現支付的情況中,使用者終端的掃描功能為第二SDK管理的掃描功能,使得掃描收取碼的支付可被全網支付平臺統一管理。
本發明第二方面提供一種支付方法,應用於使用者終端,即該支付方法可由使用者終端執行。使用者終端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圖5為本發明第二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如圖5所示,該支付方法可包括步驟S301至步驟S303。
在步驟S301中,在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調用第一SDK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在一些示例中,使用者終端可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請求消息。第一支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標識,用於指示全網支付平臺根據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生成第一宿主程式清單。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優先順序由高到低排列的N個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N為正整數。使用者終端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第一支付回饋消息。第一支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在步驟S302中,在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調起目標宿主程序。
在一些示例中,在調起目標宿主程序之前,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一SDK從本地獲取第二宿主程式清單;調用第一SDK獲取 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展示交集;回應於使用者的第一輸入,將交集中第一輸入指示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確定為目標宿主程序。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在另一些示例中,在調起目標宿主程序之前,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一SDK從本地獲取第二宿主程式清單,調用第一SDK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將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確定為目標宿主程序。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在步驟S303中,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步驟S301至步驟S303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在支付過程中,第一SDK可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獲取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的清單,以使在第一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可調起目標宿主程序。目標宿主程序可調用自身集成的第二SDK,第二SDK可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執行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支付。使用者終端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以及不同的宿主程序都可通過各自集成的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全網支付平臺再與不同的應用程式對應的宿主程序後臺交互,使支付過程中不同發卡行以及其他機構之間支付技術規範統一,實現了對支付的統一管理,降低了支付管理的難度。
不同宿主程序對應的宿主程序平臺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不同宿主程序通過各自集成的SDK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支付管理不再受到支付帳戶所屬發卡行或其他機構的宿主程序的限制,使用者支付體驗統一,使用者不需針對不同的宿主程序支付採用不同的操作方式,提高了使用者的支付體驗。
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301之前,使用者終端還可與全網支付平臺進行交互,以獲取支付對應的訂單消息,便於後續發起支付。使用者終端可回應於使用者的第二輸入,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訂單資訊;回應於使用者對於訂單頁面的第三輸入,觸發支付。訂單頁面包括訂單資訊。使用者終端還可與全網支付平臺進行交互,獲取訂單消息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可為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的宿主程序分配第一標識,以在支付過程中,判斷本次支付是否能夠採用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支付方法進行。圖6為本發明第二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另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圖6與圖5的不同之處在於,圖5中的步驟S303可具體細化為圖6中的步驟S3031至步驟S3035。
在步驟S3031中,調用第二SDK查詢目標宿主程序是否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步驟S3032中,在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調用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以使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由宿主程序平臺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第一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步驟S3033中,在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第一 標識的情況下,調用目標宿主程序通過宿主程序平臺向全網支付平臺請求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一些示例中,在登錄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標識請求消息;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接收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第一標識回饋消息。
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用於指示宿主程序平臺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用於請求第一標識。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第一標識回饋資訊根據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第二標識回饋消息生成。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第一標識由全網支付平臺根據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標識以及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得到。
在步驟S3034中,調用目標宿主程序接收全網支付平臺通過宿主程序平臺分配的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步驟S3035中,調用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以使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由宿主程序平臺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第二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上述步驟S3031至步驟S3035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在上述步驟S3032和步驟S3035之前,可對第二SDK的版本、第二SDK的登錄情況和/或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等進行檢測。
在需要對第二SDK的版本進行檢測的示例中,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版本判定 消息;通過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版本回饋消息。版本判定消息指示全網支付平臺判斷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版本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對第二SDK的版本進行檢測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需要對第二SDK的登錄情況進行檢測的示例中,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SDK登錄判定消息;通過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SDK登錄回饋消息。SDK登錄判定消息指示全網支付平臺判定第二SDK是否登錄。SDK登錄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登錄。對第二SDK的登錄情況進行檢測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需要對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進行檢測的示例中,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安全判定消息;通過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安全回饋消息。安全判定消息指示全網支付平臺判斷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安全回饋消息表徵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對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進行檢測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宿主程序平臺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使用者身份資訊,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還可根據支付碼進行支付。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二SDK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支付碼。支付碼用於被支付受理終端掃描以向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請求。使用者 終端根據支付碼進行支付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還可根據收取碼進行支付。使用者終端可調用第二SDK掃描收取碼,向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請求。使用者終端根據收取碼進行支付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本發明第三方面提供一種支付方法,應用於全網支付平臺,即該支付方法可由全網支付平臺執行。全網支付平臺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圖7為本發明第三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如圖7所示,該支付方法可包括步驟S401和步驟S402。
在步驟S401中,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向使用者終端中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提供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用於使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確定並調起目標宿主程序。
在一些實施例中,全網支付平臺可接收使用者終端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發送的第一支付請求消息,第一支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標識;根據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得到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排列順序;基於優先順序由高到低的前N個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生成第一宿主程式清單,N為正整數;向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發送第一支付回饋消息。第一支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在一些示例中,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目標宿主程序為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使用者指定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 程序。
在另一些示例中,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目標宿主程序為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
在步驟S402中,與使用者終端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的第二SDK、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步驟S401和步驟S402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在支付過程中,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第一SDK交互,向第一SDK提供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的清單,以使在第一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可調起目標宿主程序。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目標宿主程序自身集成的第二SDK交互,還可與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使宿主程序平臺執行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支付。全網支付平臺可通過使用者終端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以及不同的宿主程序集成的SDK交互,還可與不同的應用程式對應的宿主程序後臺交互,使支付過程中不同發卡行以及其他機構之間支付技術規範統一,實現了對支付的統一管理,降低了支付管理的難度。
不同宿主程序對應的宿主程序平臺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不同宿主程序通過各自集成的SDK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支付管理不再受到支付帳戶所屬發卡行或其他機構的宿主程序的限制,使用者支付體驗統一,使用者不需針對不同的宿主程序支付採用不同的操作方式,提高了使用者的支付體驗。
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步驟S401之前,全網支付平臺還可與使用者終端進行交互,以提供支付對應的訂單消息,便於後續發起支付。全網支付平臺回應於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的訂單請求,為電子商務應用程式提供訂單資訊。全網支付平臺還可與使用者終端進行交互,以提供訂單消息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可為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的宿主程序分配第一標識,以在支付過程中,判斷本次支付是否能夠採用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支付方法進行。圖8為本發明第三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另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圖8與圖7的不同之處在於,圖7中的步驟S402可具體細化為圖8中的步驟S4021至步驟S4025。
在步驟S4021中,在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發送的第一支付消息。
第一標識用於表徵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
在步驟S4022中,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
第一支付消息指示宿主程序平臺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第一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步驟S4023中,在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通過宿主程序平臺向目標宿主程序提供第一標識。
在一些示例中,在登錄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全網支付平臺接收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第二標識請求消息;根據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標識和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為目標宿主程 序分配第一標識;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標識回饋消息,以使宿主程序平臺根據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向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第一標識回饋消息。
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第二標識請求消息根據終端設備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的第一標識請求消息生成。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和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
在一些示例中,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第一電話號碼。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第二電話號碼。
在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情況下,全網支付平臺綁定第一使用者帳號和第二使用者帳號,並生成第一標識。
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為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一致的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第一使用者帳號為目標宿主程序中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第二使用者帳號為與全網支付平臺中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目標第二電話號碼對應的使用者帳號。目標第二電話號碼為與第一電話號碼一致的第二電話號碼。
在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不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情況下,全網支付平臺可新建第三使用者帳號,綁定第一使用者帳戶與第三使用者帳戶,並生成第一標識。
第三使用者帳號為全網支付平臺中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
在步驟S4024中,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發送的第二支付消息。
在步驟S4025中,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
第二支付消息指示宿主程序平臺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 除,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第二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上述步驟S4022和步驟S4025之前,可對第二SDK的版本、第二SDK的登錄情況和/或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等進行檢測。
在需要對第二SDK的版本進行檢測的示例中,全網支付平臺可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的版本判定消息;根據版本判定消息判斷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向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版本回饋消息。版本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對第二SDK的版本進行檢測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需要對第二SDK的登錄情況進行檢測的示例中,全網支付平臺可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的SDK登錄判定消息;根據SDK登錄判定消息判斷第二SDK是否登錄;向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SDK登錄回饋消息。SDK登錄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是否登錄。對第二SDK的登錄情況進行檢測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需要對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進行檢測的示例中,全網支付平臺可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的安全判定消息;根據安全判定消息判斷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向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安全回饋消息。安全回饋消息表徵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對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資源轉入帳號的安全性進行檢測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為了簡化使用者開通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的流程,可在使用者在發卡行開卡或通過使用者 終端開卡時,直接為使用者開通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圖9為本發明第三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又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圖9與圖7的不同之處在於,圖9所示的支付方法還可包括步驟S403和步驟S404。
在步驟S403中,在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接收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使用者身份資訊。
在步驟S404中,將使用者身份資訊存儲為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
步驟S403和步驟S404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還可根據支付碼進行支付。全網支付平臺可回應於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的支付碼請求,向第二SDK下發支付碼;接收支付受理終端掃描支付碼發起的支付請求,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完成支付請求指示的支付。使用者終端根據支付碼進行支付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還可根據收取碼進行支付。全網支付平臺可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掃描收取碼發起的支付請求;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完成支付請求指示的支付。使用者終端根據收取碼進行支付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本發明第四方面還提供一種支付方法,應用於宿主程序平臺,即該支付方法可由宿主程序平臺執行。宿主程序平臺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圖10為本發明第四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如圖10所示,該支付方法可包括步驟S501和步驟S502。
在步驟S501中,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 發支付的情況下,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用於支付的目標卡。
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目標卡根據使用者終端調用的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為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的宿主程序。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在一些示例中,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優先順序由高到低排列的N個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N為整數。優先順序根據使用者終端通過電子商務應用提供的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確定。
在一些示例中,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目標宿主程序為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使用者指定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
在另一些示例中,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目標宿主程序為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
在步驟S502中,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上述步驟S501和步驟S502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在支付過程中,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第一SDK交互,向第一SDK提供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的清單,以使在第一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 用者終端可調起目標宿主程序。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目標宿主程序自身集成的第二SDK交互,還可與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使宿主程序平臺執行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支付。全網支付平臺可通過使用者終端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以及不同的宿主程序集成的SDK交互,還可與不同的應用程式對應的宿主程序後臺交互,使支付過程中不同發卡行以及其他機構之間支付技術規範統一,實現了對支付的統一管理,降低了支付管理的難度。
不同宿主程序對應的宿主程序平臺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不同宿主程序通過各自集成的SDK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支付管理不再受到支付帳戶所屬發卡行或其他機構的宿主程序的限制,使用者支付體驗統一,使用者不需針對不同的宿主程序支付採用不同的操作方式,提高了使用者的支付體驗。
在一些實施例中,可為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的宿主程序分配第一標識,以在支付過程中,判斷本次支付是否能夠採用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支付方法進行。圖11為本發明第四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另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圖11與圖10的不同之處在於,圖10中的步驟S501可具體細化為圖11中的步驟S5011至步驟S5014。
在步驟S5011中,在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通過全網支付平臺方發送的第一支付消息。
第一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步驟S5012中,根據第一支付消息,確定目標卡。
在步驟S5013中,在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通過全網支付平臺方發送的第二支付消息。
第二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全網支付平臺分配的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一些示例中,在登錄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宿主程序平臺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的第一標識請求消息,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回應於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用於請求第一標識,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第二標識回饋消息,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第一標識由全網支付平臺根據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標識以及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得到;根據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向使用者終端的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第一標識回饋消息,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
在步驟S5014中,根據第二支付消息,確定目標卡。
上述步驟S5011至步驟S5014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在一些實施例中,為了簡化使用者開通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的流程,可在使用者在發卡行開卡或通過使用者終端開卡時,直接為使用者開通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圖12為本發明第四方面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又一實施例的流程圖。圖12與圖10的不同之處在於,圖12所示的支付方法還可包括步驟S503。
在步驟S503中,在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使用者身份資訊,以使全網支付平臺將使用者身份資訊存儲為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
上述步驟S503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為了便於理解,下面分別以支付系統中第一標識申請流程、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流程、支付碼被掃支付流程和掃描 收取碼支付流程為示例來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中支付方法中的部分流程。
圖13為本發明實施例中第一標識申請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如圖13所示,第一標識的申請流程涉及終端設備中的宿主程序、第二SDK、宿主程序平臺和全網支付平臺。第一標識的申請流程可包括步驟S601至步驟S611。
在步驟S601中,宿主程序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標識請求消息。
在步驟S602中,宿主程序平臺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標識請求消息。
在步驟S603中,全網支付平臺根據第二標識請求消息中的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查找宿主程序中使用者帳戶是否具有第一標識,即查找是否具有與宿主程序中使用者帳戶關聯的全網支付平臺的使用者帳戶。若宿主程序中使用者帳戶不具有第一標識,跳轉步驟S604;若宿主程序中使用者帳戶具有第一標識,跳轉步驟S609。
在步驟S604中,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無關聯帳戶消息,以通知宿主程序平臺全網支付平臺不具有與宿主程序中使用者帳戶關聯的全網支付平臺的使用者帳戶。
在步驟S605中,宿主程序平臺向宿主程序發送帳號綁定授權請求,請求使用者授權宿主程序中使用者帳戶與全網支付平臺的使用者帳戶的綁定。
在步驟S606中,回應於使用者的授權輸入,宿主程序向宿主程序平臺再次發送第一標識請求消息。
使用者的授權輸入輸入的是使用者身份資訊。這裡的第一標識請求消息中的使用者身份資訊是授權輸入的使用者身份資訊。
在步驟S607中,宿主程序平臺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標識請求消息。
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中使用者的使用者帳號。
在步驟S608中,全網支付平臺根據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和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進行帳號綁定,即對宿主程序中使用者帳戶與全網支付平臺的使用者帳戶進行綁定,並生成第一標識。
在步驟S609中,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標識回饋消息。
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
在步驟S610中,宿主程序平臺向宿主程序發送第一標識回饋消息。
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
在步驟S611中,宿主程序向第二SDK發送第一標識和宿主程序標識。
上述步驟S601至步驟S611中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圖14為本發明實施例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如圖14所示,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流程可涉及使用者終端中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第一SDK、宿主程序、第二SDK、宿主程序平臺和全網支付平臺。宿主程序指的是目標宿主程序,對應地,宿主程序平臺指的是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全網支付平臺可包括管道子平臺和支付子平臺,管道子平臺主要用於管理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各宿主程序及宿主程序平臺的相關資訊,支付子平臺用於管理各SDK的相關資訊。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流程可包括步驟S701至步驟S719。
在步驟S701中,回應於使用者對使用者終端中電子商 務應用程式的第二輸入,使用者終端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向全管道子平臺發送訂單請求。
在步驟S702中,管道子平臺回應於訂單請求,生成訂單資訊,並向使用者終端中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回饋訂單資訊。
在步驟S703中,使用者終端中調用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顯示訂單頁面,訂單頁面包括訂單資訊。
在步驟S704中,使用者終端中調用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向管道子平臺發送第一支付請求消息。
在步驟S705中,管道子平臺回應於第一支付請求資訊,生成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在步驟S706中,管道子平臺向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回饋第一支付回饋消息。第一支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在步驟S707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調用第一SDK根據第一宿主程式清單確定目標宿主程序,調起目標宿主程序。
在步驟S708中,目標宿主程序調起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
在步驟S709中,使用者終端中調用第二SDK檢查使用者登錄狀態。
在步驟S710中,使用者終端中調用第二SDK向支付子平臺發送版本判定消息和SDK登錄判定消息。
在步驟S711中,支付子平臺根據版本判定消息和SDK登錄判定消息,判斷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以及第二SDK是否登錄,並向第二SDK回饋版本回饋消息和SDK登錄回饋消息。
在步驟S712中,使用者終端中調用第二SDK向管道子平臺發送安全判定消息。
在步驟S713中,管道子平臺根據安全判定消息,判斷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 並向第二SDK回饋安全回饋消息。
在步驟S714中,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展示支付詳情,向使用者請求驗證。
在步驟S715中,使用者驗證成功後,第二SDK向管道子平臺發送支付請求。
在步驟S716中,管道子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支付請求。
在步驟S717中,宿主程序平臺根據支付請求,在使用者的目標卡中扣除資源。
在步驟S718中,宿主程序平臺向管道子平臺回饋支付結果。
在步驟S719中,管道子平臺向第二SDK發送支付結果。
上述步驟S701至步驟S719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支付碼被掃支付根據模式可分為應用程式前置模式的支付碼被掃支付和資源卡前置模式的支付碼被掃支付。下面分別對這兩個模式的支付碼被掃支付進行舉例說明。
圖1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應用程式前置模式的支付碼被掃支付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如圖15所示,該支付碼被掃支付流程涉及使用者終端中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全網支付平臺、宿主程序平臺和資源收取方系統。全網支付平臺可包括碼管理子平臺,碼管理子平臺負責支付碼的管理以及全網支付平臺的附加資訊的管理。資源收取方系統為支付中的資源轉入帳戶的所屬方系統,可包括支付受理終端設備即其他設備等。應用程式前置模式的支付碼被掃支付流程可包括步驟S801a至步驟S811a。
在步驟S801a中,使用者終端調用宿主程序的第二SDK 向碼管理子平臺發送支付碼請求。
在步驟S802a中,碼管理子平臺回應於支付碼請求,生成支付標識即支付Token,將支付Token轉換為支付碼,並向第二SDK下發支付碼。
在步驟S803a中,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顯示支付碼。
在步驟S804a中,資源收取方系統掃描支付碼,向碼管理子平臺發送支付請求。
在步驟S805a中,碼管理子平臺向第二SDK發送附加處理請求。
附加處理請求可包括與支付相關的附加資訊。附加資訊可包括優惠資訊、活動資訊等。
在步驟S806a中,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向碼管理子平臺發送附加處理結果通知。
附加處理結果通知包括表徵使用者選擇附加資訊的情況的資訊。
在步驟S807a中,碼管理子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支付請求。
在步驟S808a中,宿主程序平臺根據支付請求,在使用者的目標卡中扣除資源。
在步驟S809a中,宿主程序平臺向碼管理子平臺回饋支付結果。
在步驟S810a中,碼管理子平臺向資源收取方系統發送支付結果。
在步驟S811a中,碼管理子平臺向第二SDK發送支付結果。
上述步驟S801a至步驟S811a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 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圖16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資源卡前置模式的支付碼被掃支付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如圖16所示,該支付碼被掃支付流程涉及使用者終端中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全網支付平臺、宿主程序平臺和資源收取方系統。全網支付平臺可包括碼管理子平臺,碼管理子平臺負責支付碼的管理以及全網支付平臺的附加資訊的管理。宿主程序平臺包括宿主程序子平臺和資源卡前置子平臺,宿主程序子平臺負責與宿主程序交互,資源卡前置子平臺負責卡中資源的扣除以及轉入。資源收取方系統為支付中的資源轉入帳戶的所屬方系統,可包括支付受理終端設備即其他設備等。資源卡前置模式的支付碼被掃支付流程可包括步驟S801b至步驟S812b。
在步驟S801b中,使用者終端調用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碼管理子平臺發送支付碼請求。
在步驟S802b中,碼管理子平臺回應於支付碼請求,生成支付標識即支付Token,將支付Token轉換為支付碼,並向第二SDK下發支付碼。
在步驟S803b中,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顯示支付碼。
在步驟S804b中,資源收取方系統掃描支付碼,向碼管理子平臺發送支付請求。
在步驟S805b中,碼管理子平臺向第二SDK發送附加處理請求。
附加處理請求可包括與支付相關的附加資訊。附加資訊可包括優惠資訊、活動資訊等。
在步驟S806b中,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向碼管理子平臺發送附加處理結果通知。
附加處理結果通知包括表徵使用者選擇附加資訊的情 況的資訊。
在步驟S807b中,碼管理子平臺向資源卡前置子平臺發送支付請求。
在步驟S808b中,資源卡前置子平臺根據支付請求,在使用者的目標卡中扣除資源。
在步驟S809b中,資源卡前置子平臺向碼管理子平臺回饋支付結果。
在步驟S810b中,碼管理子平臺向資源收取方系統發送支付結果。
在步驟S811b中,碼管理子平臺向第二SDK發送支付結果。
在步驟S812b中,碼管理子平臺向宿主程序子平臺發送支付結果。
上述步驟S801b至步驟S811b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掃描收取碼支付根據模式可分為應用程式前置模式的掃描收取碼支付和資源卡前置模式的掃描收取碼支付。下面分別對這兩個模式的掃描收取碼支付進行舉例說明。
圖17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應用程式前置模式的掃描收取碼支付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如圖17所示,該掃描收取碼支付流程涉及使用者終端中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全網支付平臺、宿主程序平臺和資源收取方系統。全網支付平臺可包括碼管理子平臺,碼管理子平臺負責收取碼的管理。資源收取方系統為支付中的資源轉入帳戶的所屬方系統。應用程式前置模式的掃描收取碼支付流程可包括步驟S801c至步驟S806c。
在步驟S801c中,使用者終端調用宿主程序的第二SDK掃描收取碼,向碼管理子平臺發送支付請求。
在步驟S802c中,碼管理子平臺回應於支付請求,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資源扣除請求。資源扣除請求可包括資源扣除方資訊、資源扣除量、資源轉入帳戶所屬方代碼、資源轉入帳戶所屬方類別、資源轉入帳戶所屬方名稱、附加資訊等。附加資訊可包括優惠資訊、活動資訊等。
在步驟S803c中,宿主程序平臺回應於資源扣除請求,在使用者的目標卡中扣除資源。
在步驟S804c中,宿主程序平臺向碼管理子平臺發送資源扣除結果。
資源扣除結果表徵扣款成功或扣款失敗。
在步驟S805c中,碼管理子平臺向第二SDK發送資源扣除結果。
在步驟S806c中,碼管理子平臺向資源收取方系統發送支付結果。
支付結果可包括資源扣除方資訊、資源扣除量、資源轉入帳戶所屬方代碼、資源轉入帳戶所屬方類別、資源轉入帳戶所屬方名稱、附加資訊等。
上述步驟S801c至步驟S806c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圖18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資源卡前置模式的掃描收取碼支付流程的一示例的流程圖。如圖18所示,該掃描收取碼支付流程涉及使用者終端中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全網支付平臺、宿主程序平臺和資源收取方系統。全網支付平臺可包括碼管理子平臺,碼管理子平臺負責支付碼的管理。宿主程序平臺包括宿主程序子平臺和資源卡前置子平臺,宿主程序子平臺負責與宿主程序交互,資源卡前置子平臺負責卡中資源的扣除以及轉入。資源收取方系統為支付中的資源轉入帳戶的所屬方系統。應用程式前置模式的掃描收取碼支付流程 可包括步驟S801d至步驟S807d。
在步驟S801d中,使用者終端調用宿主程序的第二SDK掃描收取碼,向碼管理子平臺發送支付請求。
在步驟S802d中,碼管理子平臺回應於支付請求,向資源卡前置子平臺發送資源扣除請求。
在步驟S803d中,資源卡前置子平臺回應於資源扣除請求,在使用者的目標卡中扣除資源。
在步驟S804d中,資源卡前置子平臺向碼管理子平臺發送資源扣除結果。
在步驟S805d中,碼管理子平臺向第二SDK發送資源扣除結果。
在步驟S806d中,碼管理子平臺向資源收取方系統發送資源扣除結果。
在步驟S807d中,碼管理子平臺向宿主程序子平臺發送資源扣除結果。
上述步驟S801d至步驟S807d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
本發明第五方面提供一種使用者終端,該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圖19為本發明第五方面提供的使用者終端的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9所示,該使用者終端900包括調用模組901和交互模組902。
調用模組901可用於在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調用第一SDK利用交互模組902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以及,還用於在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調起目標宿主程序。
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 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第二SDK利用交互模組902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在支付過程中,第一SDK可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獲取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的清單,以使在第一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可調起目標宿主程序。目標宿主程序可調用自身集成的第二SDK,第二SDK可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執行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支付。使用者終端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以及不同的宿主程序都可通過各自集成的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全網支付平臺再與不同的應用程式對應的宿主程序後臺交互,使支付過程中不同發卡行以及其他機構之間支付技術規範統一,實現了對支付的統一管理,降低了支付管理的難度。
不同宿主程序對應的宿主程序平臺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不同宿主程序通過各自集成的SDK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支付管理不再受到支付帳戶所屬發卡行或其他機構的宿主程序的限制,使用者支付體驗統一,使用者不需針對不同的宿主程序支付採用不同的操作方式,提高了使用者的支付體驗。
在一些實施例中,交互模組902可包括發送單元和接收單元。
調用模組901可用於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利用發送單元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請求消息。
第一支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標識,用於指示全網支付平臺根據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生成第一宿主程式清單。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優先順序由高到低排列的N個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N為正整數。
接收單元可用於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第一支付回饋消息。
第一支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調用第一SDK從本地獲取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調用第一SDK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展示交集;回應於使用者的第一輸入,將交集中第一輸入指示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確定為目標宿主程序。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調用第一SDK從本地獲取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調用第一SDK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將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確定為目標宿主程序。
在一些實施例中,上述調用模組901可用於調用第二SDK查詢目標宿主程序是否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第一標識用於表徵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
調用模組901可用於在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調用第二SDK利用發送單元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以使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由宿主程序平臺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第一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一些實施例中,調用模組901可用於在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調用目標宿主程序通過宿主程序平臺利用交互模組902向全網支付平臺請求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調用目標宿主程序利用接收單元接收全網支付平臺通過宿主程序平臺分配的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調用第二SDK利用發送單元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以使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由宿主程序平臺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第二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一些實施例中,調用模組901可用於在登錄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調用目標宿主程序利用發送單元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標識請求消息。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用於指示宿主程序平臺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用於請求第一標識。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
調用模組901可用於調用目標宿主程序利用接收單元接收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第一標識回饋消息。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第一標識回饋資訊根據全網支付平臺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第二標識回饋消息生成。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第一標識由全網支付平臺根據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標識以及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得到。
在一些示例中,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宿主程序平臺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使用者身份資訊。
在一些實施例中,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調用目標宿 主程序的第二SDK利用發送單元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版本判定消息。版本判定消息指示全網支付平臺判斷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
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通過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利用接收單元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版本回饋消息。版本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
在一些實施例中,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利用發送單元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SDK登錄判定消息。SDK登錄判定消息指示全網支付平臺判定第二SDK是否登錄。
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通過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利用接收單元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SDK登錄回饋消息。SDK登錄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登錄。
在一些實施例中,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利用發送單元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安全判定消息。 安全判定消息指示全網支付平臺判斷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
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通過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利用接收單元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安全回饋消息。安全回饋消息表徵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
在一些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900還包括處理模組。
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回應於使用者的第二輸入,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利用交互模組902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訂單資訊。
處理模組可用於回應於使用者對於訂單頁面的第三輸入,觸發支付。訂單頁面包括訂單資訊。
在一些實施例中,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調用第二SDK 通過交互模組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支付碼,支付碼用於被支付受理終端掃描以向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請求;
在一些實施例中,調用模組901還可用於調用第二SDK掃描收取碼。交互模組902還可用於向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請求。
本發明第六方面提供一種支付管理裝置,該支付管理裝置為上述實施例中全網支付平臺中的裝置。圖20為本發明第六方面提供的支付管理裝置的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20所示,該支付管理裝置1000包括交互模組1001,交互模組1001可包括發送單元10011。在一些示例中,交互模組1001還可包括接收單元10012。
發送單元10011可用於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向使用者終端中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提供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用於使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確定並調起目標宿主程序。
交互模組1001可用於與使用者終端通過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的第二SDK、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在支付過程中,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第一SDK交互,向第一SDK提供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的清單,以使在第一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可調起目標宿主程序。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目標宿主程序自身集成的第二SDK交互,還可與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使宿主程序平臺執行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 支付。全網支付平臺可通過使用者終端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以及不同的宿主程序集成的SDK交互,還可與不同的應用程式對應的宿主程序後臺交互,使支付過程中不同發卡行以及其他機構之間支付技術規範統一,實現了對支付的統一管理,降低了支付管理的難度。
不同宿主程序對應的宿主程序平臺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不同宿主程序通過各自集成的SDK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支付管理不再受到支付帳戶所屬發卡行或其他機構的宿主程序的限制,使用者支付體驗統一,使用者不需針對不同的宿主程序支付採用不同的操作方式,提高了使用者的支付體驗。
在一些實施例中,支付管理裝置1000還可包括處理模組。圖21為本發明第六方面提供的支付管理裝置的另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1與圖20的不同之處在於,圖21所示的支付管理裝置1000還可包括處理模組1002。
接收單元10012可用於接收使用者終端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發送的第一支付請求消息,第一支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標識,
處理模組1002可用於:根據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得到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排列順序;基於優先順序由高到低的前N個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生成第一宿主程式清單,N為正整數。
發送單元10011可用於向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發送第一支付回饋消息,第一支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目標宿主程序為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使用者指定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 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目標宿主程序為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
在一些實施例中,接收單元10012可用於在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發送的第一支付消息。第一標識用於表徵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具有利用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
發送單元10011可用於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第一支付消息指示宿主程序平臺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第一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一些實施例中,發送單元10011可用於在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通過宿主程序平臺向目標宿主程序提供第一標識。
接收單元10012可用於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發送的第二支付消息。
發送單元10011可用於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
第二支付消息指示宿主程序平臺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目標卡的支付。第二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在一些實施例中,接收單元10012可用於在登錄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接收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第二標識請求消息。
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第二標識請求消息根據終端設備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的第一標識請求消息生成。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
處理模組1002可用於根據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標識和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為目標宿主程序分配第一標識。
發送單元10011可用於向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標識回饋消息,以使宿主程序平臺根據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向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第一標識回饋消息。
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和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
在一些實施例中,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第一電話號碼,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第二電話號碼。
處理模組1002還可用於在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情況下,綁定第一使用者帳號和第二使用者帳號,並生成第一標識。
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為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一致的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第一使用者帳號為目標宿主程序中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第二使用者帳號為與全網支付平臺中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目標第二電話號碼對應的使用者帳號。目標第二電話號碼為與第一電話號碼一致的第二電話號碼。
處理模組1002還可用於在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不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情況下,新建第三使用者帳號,綁定第一使用者帳戶與第三使用者帳戶,並生成第一標識。
第三使用者帳號為全網支付平臺中與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
在一些實施例中,接收單元10012還可用於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的版本判定消息。
處理模組1002還可用於根據版本判定消息判斷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
發送單元10011還可用於向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 發送版本回饋消息,版本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
在一些實施例中,接收單元10012還可用於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的SDK登錄判定消息。
處理模組1002還可用於根據SDK登錄判定消息判斷第二SDK是否登錄。
發送單元10011還可用於向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SDK登錄回饋消息,SDK登錄回饋消息表徵第二SDK是否登錄。
在一些實施例中,接收單元10012還可用於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的安全判定消息。
處理模組1002還可用於根據安全判定消息判斷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
發送模組10011還可用於向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發送安全回饋消息,安全回饋消息表徵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
在一些實施例中,接收單元10012還可用於在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接收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使用者身份資訊。
處理模組1002還可用於將使用者身份資訊存儲為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
在一些實施例中,發送單元10011還可用於回應於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的訂單請求,為電子商務應用程式提供訂單資訊。
在一些實施例中,發送單元10011還可用於回應於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的支付碼請求,向第二SDK下發支付碼。
接收單元10012還可用於接收支付受理終端掃描支付碼發起的支付請求,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完成支付請求指示的支付。
在一些實施例中,接收單元10012還可用於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掃描收取碼發起的支付請求。
交互模組1001可用於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完成支付請求指示的支付。
本發明第七方面提供一種後臺服務裝置,該後臺服務裝置為上述實施例中宿主程序平臺中的裝置。圖22為本發明第七方面提供的後臺服務裝置的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22所示,該後臺服務裝置1100包括交互模組1101和執行模組1102。
交互模組1101可用於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用於支付的目標卡。
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目標卡根據使用者終端調用的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與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為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一SDK在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的宿主程序。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在一些示例中,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優先順序由高到低排列的N個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N為整數,優先順序根據使用者終端通過電子商務應用提供的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確定。
執行模組1102可用於執行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目標卡的支付。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在支付過程中,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第一SDK交互,向第一SDK提供包括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 程序標識的清單,以使在第一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使用者終端可調起目標宿主程序。全網支付平臺可與目標宿主程序自身集成的第二SDK交互,還可與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使宿主程序平臺執行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支付。全網支付平臺可通過使用者終端中電子商務應用程式以及不同的宿主程序集成的SDK交互,還可與不同的應用程式對應的宿主程序後臺交互,使支付過程中不同發卡行以及其他機構之間支付技術規範統一,實現了對支付的統一管理,降低了支付管理的難度。
不同宿主程序對應的宿主程序平臺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不同宿主程序通過各自集成的SDK共用同一個全網支付平臺,支付管理不再受到支付帳戶所屬發卡行或其他機構的宿主程序的限制,使用者支付體驗統一,使用者不需針對不同的宿主程序支付採用不同的操作方式,提高了使用者的支付體驗。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目標宿主程序為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使用者指定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
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目標宿主程序為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
在一些實施例中,交互模組1101可用於在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通過全網支付平臺方發送的第一支付消息。
第一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執行模組1102可用於根據第一支付消息,確定目標卡。
在一些實施例中,交互模組1101可用於在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確定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第二SDK通過全網支付平臺方發送的第二支付消息。
第二支付消息包括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全網支付平臺分配的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第一標識;
執行模組1102可用於根據第二支付消息,確定目標卡。
在一些實施例中,交互模組1101還可用於在登錄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接收使用者終端調用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的第一標識請求消息。
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
交互模組1101還可用於回應於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標識請求消息。
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用於請求第一標識。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
交互模組1101還可用於接收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第二標識回饋消息。
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第一標識由全網支付平臺根據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標識以及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得到。
交互模組1101還可用於根據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向使用者終端的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第一標識回饋消息。
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包括第一標識。
在一些實施例中,交互模組1101還可用於在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向全網支付平臺發送使用者身份資訊,以使全網支付平臺將使用者身份資訊存儲為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
本發明第八方面還提供了一種使用者終端。圖23為本發明第八方面提供的使用者終端的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23所示,使用者終端1200包括記憶體1201、處理器1202及存儲在記憶體1201上並可在處理器1202上運行的電腦程式。
在一個示例中,上述處理器1202可以包括中央處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或者特定積體電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或者可以被配置成實施本發明實施例的一個或多個積體電路。
記憶體1201可包括唯讀記憶體(Read-Only Memory,ROM),隨機存取記憶體(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片存儲介質設備,光存儲介質設備,快閃記憶體設備,電氣、光學或其他物理/有形的記憶體存放裝置。因此,通常,記憶體包括一個或多個編碼有包括電腦可執行指令的軟體的有形(非暫態)電腦可讀存儲介質(例如,記憶體設備),並且當該軟體被執行(例如,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時,其可操作來執行參考根據本發明第二方面的實施例中支付方法所描述的操作。
處理器1202通過讀取記憶體1201中存儲的可執行程式碼來運行與可執行程式碼對應的電腦程式,以用於實現上述第二方面實施例中的支付方法。
在一些示例中,使用者終端1200還可包括通信介面1203和匯流排1204。其中,如圖23所示,記憶體1201、處理器1202、通信介面1203通過匯流排1204連接並完成相互間的通信。
通信介面1203,主要用於實現本發明實施例中各模組、裝置、單元和/或設備之間的通信。也可通過通信介面1203接入輸入裝置和/或輸出設備。
匯流排1204包括硬體、軟體或兩者,將使用者終端1200的部件彼此耦接在一起。舉例來說而非限制,匯流排1204可包括高 速圖形連接埠(Accelerated Graphics Port,AGP)或其他圖形匯流排、增強工業標準架構(Enhanced 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EISA)匯流排、前端匯流排(Front Side Bus,FSB)、超傳輸(Hyper Transport,HT)互連、工業標準架構(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ISA)匯流排、無限頻寬互連、低引腳數(Low pin count,LPC)匯流排、記憶體匯流排、微通道架構(Micro Channel Architecture,MCA)匯流排、周邊元件連接(Peripheral Component Interconnect,PCI)匯流排、PCI-Express(PCI-E)匯流排、串列高級技術附件(Serial Advanced Technology Attachment,SATA)匯流排、視頻電子標準協會局部(Video Electronics Standards Association Local Bus,VLB)匯流排或其他合適的匯流排或者兩個或更多個以上這些的組合。在合適的情況下,匯流排1204可包括一個或多個匯流排。儘管本發明實施例描述和示出了特定的匯流排,但本發明考慮任何合適的匯流排或互連。
本發明第九方面提供一種支付管理設備,支付管理設備為上述實施例中全網支付平臺中的設備。支付管理設備可包括記憶體、處理器及存儲在記憶體上並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電腦程式。在一些示例中,支付管理設備還可包括通信介面和匯流排。記憶體、處理器、通信介面可通過匯流排連接並完成相互間的通信。
記憶體、處理器、通信介面和匯流排的連接關係以及實例描述可參見上述使用者終端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支付管理設備與使用者終端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在於,處理器通過讀取記憶體中存儲的可執行程式碼來運行與可執行程式碼對應的電腦程式,以用於實現上述第三方面實施例中的支付方法。具體地,記憶體包括一個或多個編碼有包括電腦可執行指令的軟體的有形(非暫態)電腦可讀存儲介質(例如,記憶體設備),並且當該軟體被執行(例如,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時,其可操作來執行參考根據本發明第三方面的實施例中支付方法所描述的操作。
本發明第十方面提供一種後臺服務設備,後臺伺服器設備為上述實施例中宿主程序平臺中的設備。後臺服務設備可包括記憶體、處理器及存儲在記憶體上並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電腦程式。在一些示例中,支付管理設備還可包括通信介面和匯流排。記憶體、處理器、通信介面可通過匯流排連接並完成相互間的通信。
記憶體、處理器、通信介面和匯流排的連接關係以及實例描述可參見上述使用者終端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支付管理設備與使用者終端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在於,處理器通過讀取記憶體中存儲的可執行程式碼來運行與可執行程式碼對應的電腦程式,以用於實現上述第四方面實施例中的支付方法。具體地,記憶體包括一個或多個編碼有包括電腦可執行指令的軟體的有形(非暫態)電腦可讀存儲介質(例如,記憶體設備),並且當該軟體被執行(例如,由一個或多個處理器)時,其可操作來執行參考根據本發明第四方面的實施例中支付方法所描述的操作。
本發明第十一方面提供一種支付系統,該支付系統可包括上述實施例中的使用者終端、支付管理設備和後臺服務設備。使用者終端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支付管理設備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全網支付平臺、支付管理裝置和支付管理設備的相關說明,後臺服務設備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宿主程序平臺、後臺服務裝置和後臺服務設備的相關內容,在此不再贅述。
本發明第十二方面提供一種電腦可讀存儲介質,該電腦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電腦程式指令,該電腦程式指令被處理器執行時可實現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支付方法,且能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為避免重複,這裡不再贅述。其中,上述電腦可讀存儲介質可包括非暫態電腦可讀存儲介質,如唯讀記憶體(Read-Only Memory,ROM)、隨機存取記憶體(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碟 等,在此並不限定。
本發明還可提供一種電腦程式產品,該電腦程式產品中的指令由電子設備的處理器執行時,使得電子設備執行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支付方法,支付方法的具體內容可參見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說明,在此不再贅述。電子設備可包括上述實施例中的使用者終端、支付管理設備、後臺服務設備。
需要明確的是,本說明書中的各個實施例均採用遞進的方式描述,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或相似的部分互相參見即可,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對於裝置實施例、使用者終端實施例、設備實施例、系統實施例和電腦可讀存儲介質實施例而言,相關之處可以參見方法實施例的說明部分。本發明並不局限於上文所描述並在圖中示出的特定步驟和結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在領會本發明的精神之後,作出各種改變、修改和添加,或者改變步驟之間的順序。並且,為了簡明起見,這裡省略對已知方法技術的詳細描述。
上面參考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方法、裝置(系統)和電腦程式產品的流程圖和/或框圖描述了本發明的各方面。應當理解,流程圖和/或框圖中的每個方框以及流程圖和/或框圖中各方框的組合可以由電腦程式指令實現。這些電腦程式指令可被提供給通用電腦、專用電腦、或其它可程式設計資料處理裝置的處理器,以產生一種機器,使得經由電腦或其它可程式設計資料處理裝置的處理器執行的這些指令使能對流程圖和/或框圖的一個或多個方框中指定的功能/動作的實現。這種處理器可以是但不限於是通用處理器、專用處理器、特殊應用處理器或者現場可程式設計邏輯電路。還可理解,框圖和/或流程圖中的每個方框以及框圖和/或流程圖中的方框的組合,也可以由執行指定的功能或動作的專用硬體來實現,或可由專用硬體和電腦指令的組合來實現。
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能理解,上述實施例均是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在不同實施例中出現的不同技術特徵可以進行組合,以取得有益效果。本領域技術人員在研究圖式、說明書及請求項書的基礎上,應能理解並實現所揭示的實施例的其他變化的實施例。在請求項書中,術語“包括”並不排除其他裝置或步驟;數量詞“一個”不排除多個;術語“第一”、“第二”用於標示名稱而非用於表示任何特定的順序。請求項中的任何圖式標記均不應被理解為對保護範圍的限制。請求項中出現的多個部分的功能可以由一個單獨的硬體或軟體模組來實現。某些技術特徵出現在不同的從屬請求項中並不意味著不能將這些技術特徵進行組合以取得有益效果。
S201,S202,S203,S204,S205:步驟

Claims (47)

  1. 一種支付方法,其特徵在於,應用於支付系統,所述支付系統包括使用者終端、全網支付平臺和宿主程序平臺,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宿主程序以及與所述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所屬第一主體,所述宿主程序所屬第二主體,所述第一SDK和所述第二SDK所屬第三主體,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一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在調用所述第一SDK在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所述使用者終端調起所述目標宿主程序;
    所述使用者終端通過所述目標宿主程序調用所述第二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與所述宿主程序平臺交互,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執行所述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目標卡的支付,所述目標卡為與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2. 如請求項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一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
    所述使用者終端通過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請求消息,所述第一支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標識;
    回應於所述第一支付請求消息,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根據所述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得到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所述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排列順序;
    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基於優先順序由高到低的前N個所述宿主程 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生成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N為正整數;
    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向所述使用者終端的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發送所述第一支付回饋消息,所述第一支付回饋消息包括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3. 如請求項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使用者終端調起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之前,還包括:
    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一SDK從本地獲取第二宿主程式清單,所述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一SDK獲取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所述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並展示所述交集;所述使用者終端回應於使用者的第一輸入,將所述交集中所述第一輸入指示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確定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
    或者,
    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一SDK獲取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所述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將所述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確定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
  4. 如請求項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使用者終端通過所述目標宿主程序調用所述第二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與所述宿主程序平臺交互,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執行所述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目標卡的支付,包括:
    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查詢所述目標宿主程序是否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所述第一標識用於表徵所述宿主程序中的所述使用者帳號具有利用所述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
    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所述第一支付消息包括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所述目 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所述第一支付消息;
    所述宿主程序平臺根據所述第一支付消息,確定所述目標卡,並執行所述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所述目標卡的支付。
  5. 如請求項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使用者終端通過所述目標宿主程序調用所述第二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與所述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還包括:
    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通過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請求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所述全網支付平臺通過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提供所述第一標識;
    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所述第二支付消息包括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所述第二支付消息;
    所述宿主程序平臺根據所述第二支付消息,確定所述目標卡,並執行所述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所述目標卡的支付。
  6. 如請求項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通過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請求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包括:
    在登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標識請求消息,所述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
    回應於所述第一標識請求消息,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標識請求消息,所述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所述使用 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
    所述全網支付平臺通過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提供所述第一標識,包括:
    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根據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所述宿主程序標識和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分配所述第一標識;
    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標識回饋消息,所述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所述第一標識;
    所述宿主程序平臺根據所述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第一標識回饋消息,所述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包括所述第一標識。
  7. 如請求項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第一電話號碼,所述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第二電話號碼,
    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根據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所述宿主程序標識和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分配所述第一標識,包括:
    在所述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情況下,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綁定第一使用者帳號和第二使用者帳號,並生成所述第一標識,所述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為與所述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一致的所述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所述第一使用者帳號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中與所述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所述第二使用者帳號為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中所述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目標第二電話號碼對應的使用者帳號,所述目標第二電話號碼為與所述第一電話號碼一致的所述第二電話號碼;
    在所述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不包括所述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情況下,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新建第三使用者帳號,綁定所述第 一使用者帳戶與所述第三使用者帳戶,並生成所述第一標識,所述第三使用者帳號為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中與所述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
  8. 如請求項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之前,或者,在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之前,還包括:
    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版本判定消息;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根據所述版本判定消息判斷所述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並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發送版本回饋消息,所述版本回饋消息表徵所述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
    和/或,
    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SDK登錄判定消息;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根據所述SDK登錄判定消息判斷所述第二SDK是否登錄,並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發送SDK登錄回饋消息,所述SDK登錄回饋消息表徵所述第二SDK是否登錄;
    和/或,
    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安全判定消息;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根據所述安全判定消息判斷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並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發送安全回饋消息,所述安全回饋消息表徵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所述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
  9. 如請求項6所述的方法,其中,還包括:
    在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 發送使用者身份資訊;
    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將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存儲為所述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
  10. 如請求項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一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之前,還包括:
    回應於使用者的第二輸入,所述使用者終端通過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起訂單請求;
    回應於所述訂單請求,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為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提供訂單資訊;
    回應於使用者對於訂單頁面的第三輸入,所述使用者終端觸發支付,所述訂單頁面包括所述訂單資訊。
  11. 如請求項1所述的方法,其中,還包括:
    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碼請求;回應於所述支付碼請求,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向所述第二SDK下發支付碼;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接收所述支付受理終端掃描所述支付碼發起的支付請求,與所述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完成支付請求指示的支付;
    或者,
    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掃描收取碼,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請求;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與所述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完成支付請求指示的支付。
  12. 一種支付方法,其特徵在於,應用於使用者終端,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宿主程序以及與所述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調用所述第一SDK 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在調用所述第一SDK在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調起所述目標宿主程序;
    通過所述目標宿主程序調用所述第二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所述目標卡為與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13. 如請求項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調用所述第一SDK從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
    通過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請求消息,所述第一支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標識,用於指示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根據所述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生成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優先順序由高到低排列的N個所述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N為正整數;
    接收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第一支付回饋消息,所述第一支付回饋消息包括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14. 如請求項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調起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之前,還包括:
    調用所述第一SDK從本地獲取第二宿主程式清單,所述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調用所述第一SDK獲取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所述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展示所述交集;回應於使用者的第一輸入,將所述交集中所述第一輸入指示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確定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
    或者,
    調用所述第一SDK獲取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所述第二宿主 程式清單的交集,將所述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確定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
  15. 如請求項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包括:
    調用所述第二SDK查詢所述目標宿主程序是否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所述第一標識用於表徵所述宿主程序中的所述使用者帳號具有利用所述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
    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的情況下,調用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以使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所述第一支付消息,由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執行所述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所述目標卡的支付,所述第一支付消息包括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16. 如請求項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還包括:
    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的情況下,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通過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請求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接收所述全網支付平臺通過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分配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調用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以使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所述第二支付消息,由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執行所述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所述目標卡的支付,所述第二支付消息包括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17. 如請求項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通過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請求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包括:
    在登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一標識請求消息,所述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用於指示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標識請求消息,所述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用於請求第一標識,所述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
    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接收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第一標識回饋消息,所述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包括所述第一標識,所述第一標識回饋資訊根據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第二標識回饋消息生成,所述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所述第一標識,所述第一標識由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根據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標識以及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得到。
  18. 如請求項1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調用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一支付消息之前,或者,在所述調用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支付消息之前,還包括:
    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版本判定消息,所述版本判定消息指示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判斷所述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通過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接收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版本回饋消息,所述版本回饋消息表徵所述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
    和/或,
    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SDK登錄判定消息,所述SDK登錄判定消息指示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判定所述第二SDK是否登錄;通過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接收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SDK登錄回饋消息,所述SDK登錄回饋 消息表徵所述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登錄;
    和/或,
    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安全判定消息,所述安全判定消息指示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判斷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通過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接收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安全回饋消息,所述安全回饋消息表徵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所述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
  19. 如請求項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使用者身份資訊。
  20. 如請求項1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調用所述第一SDK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之前,還包括:
    回應於使用者的第二輸入,通過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從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獲取訂單資訊;
    回應於使用者對於訂單頁面的第三輸入,觸發支付,所述訂單頁面包括所述訂單資訊。
  21. 如請求項12所述的方法,其中,還包括:
    調用所述第二SDK從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獲取支付碼,所述支付碼用於被支付受理終端掃描以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請求;
    或者,
    調用所述第二SDK掃描收取碼,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起支付請求。
  22. 一種支付方法,其特徵在於,應用於全網支付平臺,所述方法包括:
    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向所述使用者終端中與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 提供第一宿主程式清單,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所述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所述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用於使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一SDK確定並調起目標宿主程序;
    與所述使用者終端通過所述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的所述第二SDK、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所述目標卡為與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23. 如請求項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向所述使用者終端中與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提供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
    接收所述使用者終端通過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發送的第一支付請求消息,所述第一支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標識,
    根據所述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得到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支持的所述宿主程序的優先順序排列順序;
    基於優先順序由高到低的前N個所述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生成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N為正整數;
    向所述使用者終端的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發送所述第一支付回饋消息,所述第一支付回饋消息包括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
  24. 如請求項22或23所述的方法,其中,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其中,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為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所述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使用者指定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
    或者,
    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為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所述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
  25. 如請求項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與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包括:
    在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確定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接收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發送的第一支付消息,所述第一標識用於表徵所述宿主程序中的所述使用者帳號具有利用所述全網支付平臺進行支付的功能;
    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所述第一支付消息,所述第一支付消息指示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執行所述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所述目標卡的支付,所述第一支付消息包括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26. 如請求項2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與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還包括:
    在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確定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的情況下,通過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提供所述第一標識;
    接收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發送的第二支付消息;
    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所述第二支付消息,所述第二支付消息指示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執行所述目標卡的資源扣除,完成所述目標卡的支付,所述第二支付消息包括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27. 如請求項2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通過所述宿主程序平臺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提供所述第一標識,包括:
    在登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接收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第二標識請求消息,所述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所述第二標識請求消息根據所述終端設備調用所述目 標宿主程序發送的第一標識請求消息生成,所述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
    根據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所述宿主程序標識和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分配所述第一標識;
    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第二標識回饋消息,以使所述宿主程序平臺根據所述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第一標識回饋消息,所述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和所述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所述第一標識。
  28. 如請求項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第一電話號碼,所述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第二電話號碼,
    所述根據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所述宿主程序標識和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分配所述第一標識,包括:
    在所述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包括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情況下,綁定第一使用者帳號和第二使用者帳號,並生成所述第一標識,所述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為與所述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一致的所述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所述第一使用者帳號為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中與所述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所述第二使用者帳號為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中所述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和目標第二電話號碼對應的使用者帳號,所述目標第二電話號碼為與所述第一電話號碼一致的所述第二電話號碼;
    在所述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不包括所述目標第二使用者唯一標識的情況下,新建第三使用者帳號,綁定所述第一使用者帳戶與所述第三使用者帳戶,並生成所述第一標識,所述第三使用者帳號為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中與所述第一使用者唯一標識對應的使用者帳號。
  29. 如請求項2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向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所述第一支付消息之前,或者,在所述向所述宿主程序平 臺發送所述第二支付消息之前,還包括:
    接收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發送的版本判定消息;根據所述版本判定消息判斷所述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發送版本回饋消息,所述版本回饋消息表徵所述第二SDK的版本是否為可用版本;
    和/或,
    接收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發送的SDK登錄判定消息;根據所述SDK登錄判定消息判斷所述第二SDK是否登錄;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發送SDK登錄回饋消息,所述SDK登錄回饋消息表徵所述第二SDK是否登錄;
    和/或,
    接收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發送的安全判定消息;根據所述安全判定消息判斷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本次支付的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向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所述第二SDK發送安全回饋消息,所述安全回饋消息表徵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中的使用者帳號和所述資源轉入帳號是否安全。
  30. 如請求項27所述的方法,其中,還包括:
    在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接收所述宿主程序平臺發送的使用者身份資訊;
    將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存儲為所述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
  31. 如請求項2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向所述使用者終端中與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提供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之前,還包括:
    回應於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的訂單請求,為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提供訂單資訊。
  32. 如請求項22所述的方法,其中,
    回應於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的支付碼請求,向所述第二SDK下發支付碼;接收所述支付受理終端掃描所述支付碼發起的支付請求,與所述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完成支付請求指示的支付;
    或者,
    接收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掃描收取碼發起的支付請求;與所述宿主程序平臺交互,以完成支付請求指示的支付。
  33. 一種支付方法,其特徵在於,應用於宿主程序平臺,所述方法包括:
    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用於支付的目標卡,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宿主程序以及與所述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所述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所述目標卡根據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為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一SDK在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的所述宿主程序,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所述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執行所述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所述目標卡的支付。
  34. 如請求項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優先順序由高到低排列的N個所述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N為整數,優先順序根據所述使用者終端通過電子商務應用提供的使用者標識對應的歷史支付資料和/或預存的支付優先順序策略確定。
  35. 如請求項33或34所述的方法,其中,第二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的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其中,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為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所述第二宿 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使用者指定的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宿主程序;
    或者,
    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為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和所述第二宿主程式清單的交集中宿主程序標識對應的優先順序最高的宿主程序。
  36. 如請求項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用於支付的目標卡,包括:
    在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確定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接收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通過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方發送的第一支付消息,所述第一支付消息包括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根據所述第一支付消息,確定所述目標卡。
  37. 如請求項3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用於支付的目標卡,還包括:
    在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確定所述目標宿主程序不具有對應的第一標識的情況下,接收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二SDK通過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方發送的第二支付消息,所述第二支付消息包括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和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分配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對應的所述第一標識;
    根據所述第二支付消息,確定所述目標卡。
  38. 如請求項37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用於支付的目標卡之前,還包括:
    在登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接收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的第一標識請求消息,所述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包括使用者身份資訊;
    回應於所述第一標識請求消息,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第二標識請求消息,所述第二標識請求消息用於請求第一標識,所述第二標識請求消息包括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和宿主程序標識;
    接收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的第二標識回饋消息,所述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包括所述第一標識,所述第一標識由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根據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宿主程序標識以及預存的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得到;
    根據所述第二標識回饋消息,向所述使用者終端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發送第一標識回饋消息,所述第一標識回饋消息包括所述第一標識。
  39. 如請求項38所述的方法,其中,還包括:
    在使用者申請資源卡時,向所述全網支付平臺發送使用者身份資訊,以使所述全網支付平臺將所述使用者身份資訊存儲為所述已開通使用者身份資訊。
  40. 一種使用者終端,其特徵在於,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宿主程序以及與所述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所述使用者終端包括調用模組和交互模組;
    所述調用模組用於在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調用所述第一SDK利用所述交互模組從全網支付平臺獲取第一宿主程式清單,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以及,還用於在調用所述第一SDK在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目標宿主程序的情況下,調起所述目標宿主程序;
    所述調用模組用於通過所述目標宿主程序調用所述第二SDK利用所述交互模組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以使所述全網支付平臺與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所述目標卡為與所述目標宿 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41. 一種支付管理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交互模組,所述交互模組包括發送單元;
    所述發送單元,用於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向所述使用者終端中與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提供第一宿主程式清單,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第一SDK、宿主程序以及與所述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所述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用於使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一SDK確定並調起目標宿主程序;
    所述交互模組,用於與所述使用者終端通過所述目標宿主程序調用的所述第二SDK、宿主程序平臺交互,完成目標卡的支付,所述目標卡為與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
  42. 一種後臺服務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
    交互模組,用於在使用者終端的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觸發支付的情況下,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用於支付的目標卡,所述使用者終端具有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與所述電子商務應用程式集成的第一軟體開發套件SDK、宿主程序以及與所述宿主程序集成的第二SDK,所述目標卡為與目標宿主程序綁定的一張資源卡,所述目標卡根據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的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的第二SDK與所述全網支付平臺交互確定,所述目標宿主程序為所述使用者終端調用所述第一SDK在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中確定的所述宿主程序,所述第一宿主程式清單包括所述全網支付平臺支援的至少部分所述宿主程序的宿主程序標識;
    執行模組,用於執行所述目標卡的資源扣除,以完成所述目標卡的支付。
  43. 一種使用者終端,其特徵在於,包括:處理器以及存 儲有電腦程式指令的記憶體;
    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電腦程式指令時實現如請求項12至2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支付方法。
  44. 一種支付管理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處理器以及存儲有電腦程式指令的記憶體;
    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電腦程式指令時實現如請求項22至32任意一項所述的支付方法。
  45. 一種後臺服務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處理器以及存儲有電腦程式指令的記憶體;
    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電腦程式指令時實現如請求項33至39任意一項所述的支付方法。
  46. 一種支付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如請求項43所述的使用者終端、如請求項44所述的支付管理設備和如請求項45所述的後臺服務設備。
  47. 一種電腦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徵在於,所述電腦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電腦程式指令,所述電腦程式指令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請求項1至3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支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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