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113706312A - 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方法和装置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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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方法和装置,该方案应用于区块链系统,该方法包括:获得至少一个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购电请求,购电请求携带有电能需求参数;获得至少一个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售电请求,售电请求携带有电能供应参数;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确定适合与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向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交易匹配通知;获得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与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基于区块链系统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并存储。本申请的方案可以提高光伏电交易的透明性及交易数据的安全性。
Description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光伏电交易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在光伏电力系统中,发电厂等电力企业可以将其产生或者剩余的电量售出,而需要用电的用电企业则可以从电力企业购买电量。
然而,光伏交易所涉及到中各参与方的情况复杂多变,很难保证光伏电交易的透明性及光伏电交易数据的安全性。因此,如何提高光伏电交易过程的透明性以及光伏电交易数据的安全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申请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方法和装置,以提高光伏电交易的透明性以及光伏电交易数据的安全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方法,应用于区块链系统,所述区块链系统包括: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的区块链节点,所述方法包括:
获得至少一个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购电请求,所述购电请求携带有电能需求参数,所述电能需求参数表征所述购电方对于光伏电的购买需求信息,所述购电方属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
获得至少一个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售电请求,所述售电请求携带有电能供应参数,所述电能供应参数表征所述售电方对于光伏电的售电能力信息,所述售电方属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
针对每个售电方,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向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交易匹配通知,所述交易匹配通知用于指示适合光伏电交易的所述售电方和目标购电方;
获得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与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存储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中记录有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
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获得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之后,还包括:
调用配置的交易结算合约,基于所述交易结算合约以及所述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确定所述售电方与所述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存储所述售电方与所述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向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所述购电结算金额的信息。
在又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包括:用于输送电能的电网公司以及所述电网公司之外的电力输出企业;
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所述售电请求还携带有所述售电方的售电交易模式,所述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上网售电模式,所述上网售电模式表征所述电力输出企业的光伏电需要售出给所述电网公司;
所述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包括:
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所述售电方为电网公司,依据所述直接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一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结合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上网售电模式,依据所述上网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二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将所述电网公司确定为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在又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电能需求参数包括:购电量和购电方对应的第一台区;
所述电能供应参数包括:供电量和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
所述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包括:
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第一台区与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匹配,且购电量不超过所述售电方的供电量的目标购电方。
在又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之前,还包括:
基于配置的合约版本号和校验参数,调用所述合约版本号对应的电能交易智能合约;
如所述通过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内的校验函数验证所述校验参数为所述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匹配的校验参数,则运行所述电能交易智能合约。
又一方面,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装置,应用于区块链系统,所述区块链系统包括: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的区块链节点,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请求获得单元,用于获得至少一个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购电请求,所述购电请求携带有电能需求参数,所述电能需求参数表征所述购电方对于光伏电的购买需求信息,所述购电方属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
第二请求获得单元,用于获得至少一个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售电请求,所述售电请求携带有电能供应参数,所述电能供应参数表征所述售电方对于光伏电的售电能力信息,所述售电方属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
交易方确定单元,用于针对每个售电方,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通知发送单元,用于向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交易匹配通知,所述交易匹配通知用于指示适合光伏电交易的所述售电方和目标购电方;
交易记录单元,用于获得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与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存储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中记录有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
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金额确定单元,用于在交易记录单元获得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之后,调用配置的交易结算合约,基于所述交易结算合约以及所述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确定所述售电方与所述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金额存储单元,用于存储所述售电方与所述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金额发送单元,用于向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所述购电结算金额的信息。
在又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区块链中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包括:用于输送电能的电网公司以及所述电网公司之外的电力输出企业;
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所述第二请求单元获得的售电请求还携带有所述售电方的售电交易模式,所述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上网售电模式,所述上网售电模式表征所述电力输出企业的光伏电需要售出给所述电网公司;
所述交易方确定单元,包括:
第一交易方确定单元,用于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所述售电方为电网公司,依据所述直接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一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结合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第二交易方确定单元,用于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上网售电模式,依据所述上网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二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将所述电网公司确定为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在又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请求获得单元获得的所述电能需求参数包括:购电量和购电方对应的第一台区;
所述第二请求获得单元获得的所述电能供应参数包括:供电量和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
所述交易方确定单元,具体为,用于针对每个售电方,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第一台区与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匹配,且购电量不超过所述售电方的供电量的目标购电方。
在又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还包括:
合约调用单元,用于交易方确定单元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之前,基于配置的合约版本号和校验参数,调用所述合约版本号对应的电能交易智能合约;
合约运行单元,用于如所述通过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内的校验函数验证所述校验参数为所述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匹配的校验参数,则运行所述电能交易智能合约。
通过以上方案可知,本申请中区块链系统由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的区块链节点构成。区块链系统可以获得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购电请求,还能够获得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售电请求,在此基础上,区块链系统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以及该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各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确定适合与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通知售电方与相应的购电方。由于本申请中电能交易智能合约被写入区块链中,而基于区块链的特性,本申请可以避免恶意行为对光伏交易合约正常执行的干扰,能够更为高效和透明的确定出光伏交易的售电方与购电方。
而且,本申请的区块链系统还可以获得购电方与售电方基于区块链系统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并存储,可以减少光伏电交易中所涉及到的交易数据被篡改的可能性,提高了光伏电交易数据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方案所适用的区块链系统的一种组成架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方法的一种流程交互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方法的又一种流程交互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装置的一种组成结构示意图。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如果存在)是用于区别类似的部分,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的以外的顺序实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的方案可以区块链系统完成光伏电交易并存储光伏电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数据,以提高光伏电交易的透明性和数据安全性。
为了便于理解,先对本申请涉及到的区块链系统进行介绍。
如图1所示,其示出了本申请一种区块链系统的一种组成结构示意图。
由图1可以看出,该区块链系统包括: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的区块链节点101,以及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的区块链节点102。
其中,能够作为候选售电方的电力企业可以电力输出企业,该电力输出企业可以是能够发电或者产电的产电企业,如,发电厂等,还可以是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电能但是期望将使用后剩余的电能售出的电力企业。
能够作为候选售电方的电力企业还可以是电网公司。如,电网公司可以获得其他发电企业待售出的光伏电能,并提供给用电企业。
用电用户可以为任意需要购买光伏电能的企业或者个人等,对此不加限制。
可以理解的是,在实际应用中,区块链系统中作为候选购电方的用电用户可以有多个,而作为候选售电方的电力企业同样可以有多个。
可以理解的是,图1仅仅是本申请的区块链系统的一种组成结构的简单说明,在实际应用中,区块链系统还可以包括监管部门的区块链节点等等,本申请对于区块链系统的具体组成形式不加限制。
下面结合流程图对本申请的光伏电交易方法进行介绍。
如图2所示,其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方法的一种流程示意图,本实施例的方法可以应用于区块链系统,该区块链系统包括: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的区块链节点,具体如前面所述,在此不再赘述。
本实施例的方法可以包括:
S201,获得至少一个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购电请求。
该购电请求用于请求购买光伏电能。
其中,该购电请求携带有电能需求参数。该电能需求参数表征该购电方对于光伏电的购买需求信息,该购电方属于该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
如,该电能需求参数至少包括购电方需要的购电量,也就是本次购电请求需要购买的电量。
在一种可选方式中,考虑到不同变压器所能提供的台区不同,而不同用电用户可能处于不同的台区,为了尽量避免跨台区售电,本申请中,该电能需求参数还可以包括购电方所处的台区,以便后续根据购电方所处的台区,合理选择匹配的售电方。其中,台区是指变压器的供电范围或者区域,因此,购电方对应的台区用于表征购电方属于哪个变压器的供电范围。
为了便于区分,将购电方对应的台区称为第一台区,而将后续售电方对应的台区称为第二台区。
可以理解的是,在实际应用中,购电方和买电方在光伏电交易过程中的电价可以为通常规定的电量。而购电方为了尽快完成电能源配额或希望获得更多利益也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自己的买卖电价格范围,因此,在又一种可选方式中,本申请中电能需求参数还可以包括:购电方提供的购电价格,该购电价格可以为一个具体取值,也可以是一个范围,对此不加限制。
当然,在实际应用中,供电需求参数可以根据需要同时包括以上几种参数中的部分或者全部。
可以理解的是,在实际应用中,该电能需求参数中还可以根据需要包括购电方的用户名或者标识等其他参数,对此不加限制。
S202,获得至少一个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售电请求。
售电请求用于申请售出光伏电。
该售电请求携带有电能供应参数,该电能供应参数表征该售电方对于光伏电的售电能力信息,该售电方属于该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
如,电能供应参数至少包括售电方的供电量,也就是售电方希望售出的售出电量。
在一种可选方式中,该电能供应参数还可以包括: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该售电方的第二台区为售电方接入的变压器的供电范围或者区域。
在又一种可能的方式中,该电能供应参数还可以包括售电方期望的售电电价。
可以理解的是,该电能供应参数还可以同时包括以上几种参数中的部分或者全部。
当然,该电能供应参数还可以包括:该售电方的名称以及标识等等,对此不加限制。
S203,针对每个售电方,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该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该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该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该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针对每个售电方,为了便于区分,将为该售电方选取出的购电方称为该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
其中,在本申请中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为区块链系统中配置的用于进行光伏电交易的智能合约。在此基础上,本申请调用该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基于该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可以通过比对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与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确定供电需求与购电需求相互匹配的售电方与购电方。
在一种可能的情况中,在电能需求参数包括购电量,而电能供应参数包括供电量的情况下,针对每个售电方,可以确定购电量不超过售电方的供电量的购电方为目标购电方。
特别的,在购电量不超过售电方的供电量的购电方有多个的情况下,可以优先选择购电量最接近该售电方的供电量的购电方为目标购电方,以减少光伏电交易次数。
在又一种可能的情况中,如电能需求参数包括:购电量和购电方对应的第一台区,而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包括:供电量和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则可以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从该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第一台区与该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匹配,且购电量不超过所述售电方的供电量的目标购电方。
当然,以上是以两种可能的情况为例说明,在实际应用中。电能需求参数还可以包括购电价格,而电能供应参数同样可以包括售电价格,在此基础上,针对售出方确定出的购电方的购电价格还需要与售电方的售电价格相匹配。
S204,向该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该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交易匹配通知。
该交易匹配通知用于指示适合光伏电交易的售电方和目标购电方。如,交易匹配通知还可以携带有售电方的标识,如名称以及通信地址等等;类似的,可以携带目标购电方的标识,如目标购电方的名称及通信地址等等。
可以理解的是,为了使得售电方与目标购电方能够及时了解到待生成的光伏电交易的具体详细,在向售电方发送的交易匹配通知还可以包括目标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类似的,在向购电方发送的交易匹配通知还可以包括: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
当然,也可以是在售电方和购电方发送的交易匹配通知均包含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和目标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
可以理解的是,在实际应用中,在区块链系统确定出售电方与目标购电方,发送交易匹配通知之后,区块链系统还会存储该售电方与目标购电方对应的光伏电交易信息,以便后续追溯不同次光伏电交易信息。
如,区块链系统存储的光伏电交易信息可以包括确定光伏电交易双方的确定时间,即确定出售电方与目标购电方的时间。该光伏电交易信息还可以包括:售电方与目标购电方各自的用户名,目标购电方的购电量、售电方的供电量。当然,为了能够将售电方的电能全部售出,该光伏电交易信息还可以存储本次光伏电交易之后,该售电方剩余的供电量等。
S205,获得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与该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基于该区块链系统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存储该光伏电交易合同。
其中,该光伏电交易合同中记录有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如,光伏电交易约定时间可以记录有光伏电交易的交易电量以及交易价格等等信息,对此不加限制。
其中,区块链获得该光伏电交易合同的具体过程可以有多种实现可能。
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在获得交易匹配通知之后,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可以通过区块链系统向目标购电方发送待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相应的,目标购电方在确认光伏交易合同符合其要求后,该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可以通过区块链系统向售电方返回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相应的,区块链系统也会存储该光伏电交易合同。
如,为了提高安全性,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可以采用该售电方的私钥对待签署光伏电交易合同进行加密,并将已加密的待签署光伏电交易合同发送给区块链系统。区块链系统中存储有该售电方的公钥和目标购电方的公钥,则区块链系统用该售电方的公钥对加密的待签署光伏电交易合同进行解密,得到待签署光伏电交易合同。然后,区块链系统利用目标购电方的公钥对待签署光伏电交易合同进行加密,并加密后的待签署光伏电交易合同发送给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
相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利用其私钥对加密的待签署光伏电交易合同进行解密并输出给目标购电方的用户进行签署,得到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
在此基础上,目标购电方可以采用私钥对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进行加密,并将加密且已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发送给区块链系统。区块链系统解密出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后存储,并发送给售电方。
在区块链系统获得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之后,便可以确定售电方与目标购电方之间完成一次光伏电交易。可选的,本申请还可以将光伏电交易合同以及光伏电交易合同的生成时间等相关信息存储到光伏电交易信息中,以便以后溯源以及信息查验等。
可以理解的是,在实际应用中,在确定出目标购电方之后,如果目标购电方的购电量小于售电方的供电量,则该售电方为该购电方提供了相应数量的电能之后,该售电方的供电量仍有剩余。在此情况下,区块链系统还可以记录该目标购电方剩余的供电量,即完成本次光伏电交易之后剩余的供电量。在此基础上,区块链系统仍可以基于售电方剩余的供电量以及各购电方的购电需求参数,并基于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确定适合作为该售电方的目标购电方,具体如前面过程相似,在此不再赘述。
本申请中区块链系统由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的区块链节点构成。区块链系统可以获得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购电请求,还能够获得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售电请求,在此基础上,区块链系统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以及该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各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确定适合与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通知售电方与相应的购电方。由于本申请中电能交易智能合约被写入区块链中,而基于区块链的特性,本申请可以避免恶意行为对光伏交易合约正常执行的干扰,能够更为高效和透明的确定出光伏交易的售电方与购电方。
而且,本申请的区块链系统还可以获得购电方与售电方基于区块链系统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并存储,可以减少光伏电交易中所涉及到的交易数据被篡改的可能性,提高了光伏电交易数据的安全性。
可以理解的是,在售电方与目标购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时,必须会涉及到光伏电交易过程中的购电金额的结算,而为了保证购电金额的结算透明性和可靠性,本申请,在区块链系统获得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之后,还可以调用配置的交易结算合约,基于该交易结算合约以及光伏电交易合同中的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确定该售电方与该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如,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中可以有光伏电交易的交易电价以及交易电量,在此基础上,可以计算出目标购电方需要支付的电费,得到购电结算金额。
相应的,区块链系统可以存储存储售电方与其对应的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同时,区块链系统还可以向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该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该购电结算金额的信息,以便售电方与目标购电方之间完成光伏电交易的结算。
可以理解的是,在本申请中,能够作为候选售电方的电力企业可以是用于输送电能的电网公司,也可以是电网公司之外的电力输出企业。
在此基础上,如果售电方为电网公司,则电网公司可以直接将电能出售给作为购电方的用电企业。
而如果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则电力输出企业的售电模式可以有多种可能,具体可以分为两类售电模式:
一类是直接售电模式,该类售电模式为电力输出企业直接将光伏电售卖给作为购电方的用电企业,当然,在该种售电模式中,电力输出企业可以向电网公司支付一定的过网费。
另一类是上网售电模式,上网售电模式表征电力输出企业的光伏电需要售出给电网公司。在该种模式下,电力输出企业上产出的或者剩余未使用的电能只能售卖给电网公司,如,上网售电模式分为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余电上网是指将电力输出企业使用后剩余的光伏电售卖给电网公司,以由电网公司售出相应的光伏电;而全额上网是指电力输出企业生产的全部电量均通过电网公司售出。
由以上可知,在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时,售电方可以根据需要设定自己的售电模式,因此,如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售电请求还携带有售电方的售电交易模式,该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上网售电模式。
相应的,如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售电方为电网公司,则可以依据直接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一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结合该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该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如果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上网售电模式,则依据该上网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二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直接将电网公司确定为与售电方进行光伏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为了便于理解,下面以一种情况为例对本申请的方案进行介绍,如图3所示,其示出了本申请提供的光伏电交易方法又一种流程示意图,在本实施例中以售电方为电网输出企业为例。本实施例的方法可以包括:
S301,获得至少一个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购电请求。
该购电请求携带有电能需求参数。该电能需求参数至少包括:购电量和购电方对应的第一台区。
S302,获得至少一个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售电请求。
该售电请求携带有电能供应参数和售电交易模式。
其中,该电能供应参数包括:供电量和该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
在本申请中,电网企业既可以作为电力输出企业的购电方,也可以作为用电用户的售电方,在本申请实施例仅仅以电网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购电方为例说明。电网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购电方可以向其他购电方一样发送购电请求,也可以是预先在区块链系统中将电网企业同时设置为购电方和售电方,而无需单独发送购电请求。
当然,电网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售电方,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送或者无需发送售电请求,对于电网企业作为对此不加限制。
S303,针对每个待进行光伏交易的售电方,如果该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检测该售电方的售电交易模式是否为直接交易模式,如果是,则执行步骤S304;如果否,则执行步骤S305。
S304,依据直接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一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以及该售电方对应的供电量和第二台区,从该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第一台区与该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匹配,且购电量不超过该售电方的供电量的目标购电方。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是以电能供应参数和电能需求参数的一种情况为例说明,对于电能供应参数和电能需求参数的其他情况,基于第一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结合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确定目标购电方的其他可能情况,同样适用于本实施例。
在本申请中仅仅是考虑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的情况,可以理解的是,如果售电企业为电网企业,可以基于该第一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电网企业的供电量等电能供应参数以及各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确定目标购电方的过程也类似,对此不加限制。
S305,依据该上网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二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将该电网公司确定为与该售电方进行光伏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S306,向该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该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交易匹配通知。
该交易匹配通知用于指示适合光伏电交易的售电方和目标购电方。
S307,获得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与该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基于该区块链系统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存储该光伏电交易合同。
其中,该光伏电交易合同中记录有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
与前面实施例相似,在步骤S307之后,区块链系统同样可以调用配置的交易结算合约,基于该交易结算合约以及光伏电交易合同中的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确定该售电方与该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相应的,区块链系统可以存储该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并将购电结算金额发送给售电方和目标购电方。
可以理解的是,目前,智能合约被写入区块链系统之后,虽然保证了不可篡改问题,但一旦出现了问题或一些政策调整而无法被修改,则可能需要重构一个区块链系统,复杂度较高。基于此,本申请为了能够对区块链系统中的智能合约进行升级,可以为智能合约添加一个版本号,在调用该智能合约时,必须指明版本号,这样就可以实现智能合约的升级。而同时,为了避免该智能合约为合法的智能合约,本申请可以定义一个校验参数,该校验参数只允许具备权限的修改。
相应的,在本申请以上任意一个实施例中,在基于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可以包括第一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和第二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中任意一个)确定目标购电方之前,还可以基于配置的合约版本号和校验参数,调用该合约版本号对应的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相应的,如通过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内的校验函数验证该校验参数为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匹配的校验参数,则运行该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否则,则说明该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属于已经被终止的智能合约,而不再执行该智能合约。
对应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方法,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装置。
如图4所示,其示出了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装置,该装置应用于区块链系统,所述区块链系统包括: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的区块链节点,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请求获得单元401,用于获得至少一个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购电请求,所述购电请求携带有电能需求参数,所述电能需求参数表征所述购电方对于光伏电的购买需求信息,所述购电方属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
第二请求获得单元402,用于获得至少一个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售电请求,所述售电请求携带有电能供应参数,所述电能供应参数表征所述售电方对于光伏电的售电能力信息,所述售电方属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
交易方确定单元403,用于针对每个售电方,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通知发送单元404,用于向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交易匹配通知,所述交易匹配通知用于指示适合光伏电交易的售电方和目标购电方;
交易记录单元405,用于获得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与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存储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中记录有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
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装置还包括:
金额确定单元,用于在交易记录单元获得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之后,调用配置的交易结算合约,基于所述交易结算合约以及所述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确定所述售电方与所述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金额存储单元,用于存储售电方与所述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金额发送单元,用于向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所述购电结算金额的信息。
在又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区块链中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包括:用于输送电能的电网公司以及所述电网公司之外的电力输出企业;
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所述第二请求单元获得的售电请求还携带有所述售电方的售电交易模式,所述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上网售电模式,所述上网售电模式表征所述电力输出企业的光伏电需要售出给所述电网公司;
所述交易方确定单元,包括:
第一交易方确定单元,用于如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售电方为电网公司,依据所述直接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一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结合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第二交易方确定单元,用于如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上网售电模式,依据所述上网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二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将所述电网公司确定为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在又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请求获得单元获得的所述电能需求参数包括:购电量和购电方对应的第一台区;
所述第二请求获得单元获得的所述电能供应参数包括:供电量和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
所述交易方确定单元,具体为,用于针对每个售电方,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第一台区与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匹配,且购电量不超过所述售电方的供电量的目标购电方。
在又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该装置还包括:
合约调用单元,用于交易方确定单元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之前,基于配置的合约版本号和校验参数,调用所述合约版本号对应的电能交易智能合约;
合约运行单元,用于如所述通过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内的校验函数验证所述校验参数为所述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匹配的校验参数,则运行所述电能交易智能合约。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同时,本说明书中各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征可以相互替换或者组合,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申请。对于装置类实施例而言,由于其与方法实施例基本相似,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申请。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申请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Claims (10)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区块链系统,所述区块链系统包括: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的区块链节点,所述方法包括:
获得至少一个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购电请求,所述购电请求携带有电能需求参数,所述电能需求参数表征所述购电方对于光伏电的购买需求信息,所述购电方属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
获得至少一个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售电请求,所述售电请求携带有电能供应参数,所述电能供应参数表征所述售电方对于光伏电的售电能力信息,所述售电方属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
针对每个售电方,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向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交易匹配通知,所述交易匹配通知用于指示适合光伏电交易的所述售电方和目标购电方;
获得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与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存储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中记录有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获得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之后,还包括:
调用配置的交易结算合约,基于所述交易结算合约以及所述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确定所述售电方与所述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存储所述售电方与所述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向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所述购电结算金额的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包括:用于输送电能的电网公司以及所述电网公司之外的电力输出企业;
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所述售电请求还携带有所述售电方的售电交易模式,所述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上网售电模式,所述上网售电模式表征所述电力输出企业的光伏电需要售出给所述电网公司;
所述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包括:
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所述售电方为电网公司,依据所述直接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一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结合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上网售电模式,依据所述上网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二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将所述电网公司确定为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能需求参数包括:购电量和购电方对应的第一台区;
所述电能供应参数包括:供电量和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
所述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包括:
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第一台区与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匹配,且购电量不超过所述售电方的供电量的目标购电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之前,还包括:
基于配置的合约版本号和校验参数,调用所述合约版本号对应的电能交易智能合约;
如所述通过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内的校验函数验证所述校验参数为所述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匹配的校验参数,则运行所述电能交易智能合约。
6.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光伏电交易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区块链系统,所述区块链系统包括: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的区块链节点,以及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的区块链节点,所述装置包括:
第一请求获得单元,用于获得至少一个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购电请求,所述购电请求携带有电能需求参数,所述电能需求参数表征所述购电方对于光伏电的购买需求信息,所述购电方属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购电方的至少一个用电用户;
第二请求获得单元,用于获得至少一个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售电请求,所述售电请求携带有电能供应参数,所述电能供应参数表征所述售电方对于光伏电的售电能力信息,所述售电方属于所述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
交易方确定单元,用于针对每个售电方,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通知发送单元,用于向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交易匹配通知,所述交易匹配通知用于指示适合光伏电交易的所述售电方和目标购电方;
交易记录单元,用于获得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与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基于所述区块链系统签署的光伏电交易合同,存储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中记录有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金额确定单元,用于在交易记录单元获得所述光伏电交易合同之后,调用配置的交易结算合约,基于所述交易结算合约以及所述光伏电交易约定信息,确定所述售电方与所述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金额存储单元,用于存储所述售电方与所述目标购电方之间的光伏电交易的购电结算金额;
金额发送单元,用于向所述售电方的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目标购电方的区块链节点发送所述购电结算金额的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链中被配置作为候选售电方的至少一个电力企业包括:用于输送电能的电网公司以及所述电网公司之外的电力输出企业;
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所述第二请求单元获得的售电请求还携带有所述售电方的售电交易模式,所述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上网售电模式,所述上网售电模式表征所述电力输出企业的光伏电需要售出给所述电网公司;
所述交易方确定单元,包括:
第一交易方确定单元,用于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直接售电模式,或者,所述售电方为电网公司,依据所述直接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一电能交易智能合约,结合所述售电方的电能供应参数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的电能需求参数,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第二交易方确定单元,用于如所述售电方为电力输出企业且售电交易模式为上网售电模式,依据所述上网售电模式对应的第二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将所述电网公司确定为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交易的目标购电方。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请求获得单元获得的所述电能需求参数包括:购电量和购电方对应的第一台区;
所述第二请求获得单元获得的所述电能供应参数包括:供电量和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
所述交易方确定单元,具体为,用于针对每个售电方,依据电能交易智能合约,从所述至少一个购电方中,确定第一台区与所述售电方对应的第二台区匹配,且购电量不超过所述售电方的供电量的目标购电方。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合约调用单元,用于交易方确定单元确定适合与所述售电方进行光伏电交易的目标购电方之前,基于配置的合约版本号和校验参数,调用所述合约版本号对应的电能交易智能合约;
合约运行单元,用于如所述通过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内的校验函数验证所述校验参数为所述电能交易智能合约匹配的校验参数,则运行所述电能交易智能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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