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110313887B - 一种异构视力表及视力检验方法 - Google Patents
一种异构视力表及视力检验方法 Download PDF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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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发明涉及一种异构视力表和视力检验方法,所述异构视力表为由异构参照区和尺寸大小不同的至少2种视标组成的大小错视图,异构参照区能够导致对不同种尺寸的视标大小的误判,视觉上认为某种较小视标不小于另外一种较大视标。所述视力检验方法,分别通过对异构视力表和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差判断被检验人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本发明将不同大小的视标与透视图构成的错视图作为视力表,通过造成视觉深度的错觉干扰对物体大小的判断,但又不影响真实视力的辨别,进而辨别伪装视力。
Description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视力检测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用于视力检验的异构视力表及视力检验方法。
背景技术
视力是常用的人体功能状态指标之一,我国通常采用《GB 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视力,但在视力检验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视力的检验结果依赖主观配合与主述,存在不真实的情况。通过常规的视力表进行检验,5米标准检验距离,能正确辨认一半以上的最小视标为视力,默认最好主述视力为被检验人真实视力。由于检验过程中高度依赖主观配合及主述,且视力表各种视力的视标方向和顺序均是固定的,主述不真实时,检验结果不能反映真实视力。例如,为了达到升学、当兵、工作等视力要求,检验时默记1行-2行较高视力的视标方向以伪装高视力。再如,在刑事判定中,受害人谎称只能辨认低视力的视标以伪装低视力,造成错误鉴定,而让受害人得到更多的赔偿或者加害人处罚加重。发明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现通过改变视力表的结构、检验距离和变换视标大小与方向,能够有效防止被检验人熟记视标排列顺序而伪装高视力。由于知觉系统能够通过对视标大小以及视标距离的估算,伪装低视力,因而对伪装低视力者难以有效判断。伪装低视力仍是视力检验的重要疑难问题,即使发现视力降低无法解释、怀疑伪装,也会因缺乏根据而无法做出明确判断与结论,听任采用虚假结果。
(2)视力认定方法不一致,低视力检验误差较大。《GB 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各行视力的视标为2-8个不等,按照“辨认正确的视标数超过视标总数一半”认定视力,实际认定时采用的视标个数并不统一。尤其是低视力的检验,低视力是视力功能重要状态之一,通常涉及社会保障、人身损害保险理赔等社会问题,然而,《GB 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中低视力视标为2-4个,低视力检验误差较大。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现有视力检验过程中存在的视力检验结果真实性难以判断、低视力检验误差大等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种异构视力表、视力检验装置及检验方法。通过将不同大小的视标与透视图构成的大小错视图作为视力表,改变视力表结构,对被检验人进行多次检验以得出被检验人的真实视力,能有效发现伪装视力,特别是伪装低视力。
视力是人们对外界物体大小的感知能力,既受到外部感官刺激的影响,也受到内部认知过程的影响。这些认知的过程受到以往的经验、记忆等因素的影响。被检验者在采用常规视力表进行视力检测时,主要根据对物体大小的这种特殊感知能力伪装视力。错视,是当人观察物体时,基于经验主义或不当的参照物形成的错误判断和感知。本申请将不同大小的视标与透视图构成的错视图作为视力表,通过造成视觉深度的错觉干扰对物体大小的判断,但又不影响真实视力的辨别,进而辨别伪装视力。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异构视力表,所述异构视力表为由异构参照区和尺寸大小不同的至少2种视标组成的大小错视图,异构参照区能够导致对不同种尺寸的视标大小的误判,视觉上认为某种较小视标不小于另外一种较大视标。
优选地,所述异构参照区为能够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将M个较大视标放在透视图中视觉上更近的位置,将N个较小种视标放置在透视图中视觉上更远的位置,M和N为≥1的正整数,通过造成对视觉深度的错觉,进而导致对不同种尺寸的视标大小的误判。
优选地,所述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为大小恒常错视图中的背景部分,如,透视图为第一线条、第二线条和第三线条构成的网格图形,若干条第一线条沿深度方向向一点集中,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二线条在水平方向上与第一线条相交,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三线条在垂直方向上与第一线条相交。
优选地,所述异构参照区还包括能够使较小视标在视觉上更大,较大的视标在视觉上更小的错视图形,所述错视图形包括但不限于字母图形、数字图形、几何结构图形、锥形体等可以实现上述错视功能的图片。优选地,字母图形为与视标结构相同的视标图形。
优选地,所述异构参照区不同两组视标之间还设有色彩块,通过色彩块隔断相连两组视标,在视觉上形成分区。
当所述视标的数量为两种时,第1种视标包括若干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若干个尺寸大的视标,且第1种视标的大小是第2种视标大小的0.64-0.99倍,每种视标与其周围构成异构参照区的线条或者错视图形的留白距离为该种视标宽度的一半以上,相邻两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为较大视标宽度的一半以上,每一种视标都含有四个方向的至少5个视标,且相邻两个视标的方向不同。具体地,异构参照区为与视标结构相同的第1种视标图形和第2种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图形和第2种视标图形分别置于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周围,第1种视标图形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第2种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通过产生艾宾浩斯错觉,使第1种视标视觉上看起来更大,使第2种视标视觉上看起来更小,进而对影响视标大小的正常判断。所述视标图形具体为E字视标图形和C字视标图形,两者原理相同。所述锥型体在2种视标之间,锥型体的尖在第1种视标的附近,锥型体的底面在第2种视标的附近。
优选的,第1种视标的大小为第2种视标大小的0.79-0.81倍。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视力检验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异构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测异构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远至近或由近至远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异构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任意1组视标被被检验人正确辨认达不到一半以上,分别记录异构视力表中两种视标正确辨认的个数,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
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标准视力检验,在被检验者距离待测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检查距离处进行检测,记录检验的视力,
过程中对于同一被检验人,采用异构视力表进行检验的次数≥1次,根据检验的异构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和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的视力差判断被检验人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视力的具体判定方法为:
定义标准对数视力表规定的1行为1标准视力行;
若上述视力差均在1标准视力行内,即:视力差≤1标准视力行,则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真实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有一个达到2标准视力行以上,即:视力差≥2标准视力行,或因被检验人不配合不能完成检验,则为检验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虚假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尚达不到2标准视力行,但异构视力表检验出现能正确辨认第1种视标而不能正确辨认第2种视标,或各次视力之间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矛盾,则可能为主观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可能为虚假视力。
进一步地,所述视力检验方法还包括通过单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单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远至近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单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被检验人能够正确辨认一半以上视标的最远距离,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
所述单视力表为由相同大小的至少5个视标组成的平面图,所述视力表中,视标的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2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为视标宽度的一半以上,且垂直方向上任意相邻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水平方向上任意相邻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
过程中对于同一被检验人,采用异构视力表和单视力表进行检验的次数≥1次,根据检验的异构视力表之间、单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与单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与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单视力表与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的视力差判断被检验人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其具体判定方法为:
定义标准对数视力表规定的1行为1标准视力行;
若上述视力差均在1标准视力行内,即:视力差≤1标准视力行,则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真实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中有一个达到2标准视力行以上,即:视力差≥2标准视力行,或因被检验人不配合不能完成检验,则为检验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虚假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尚达不到2标准视力行,但异构视力表检验出现能正确辨认第1种视标而不能正确辨认第2种视标,或各次视力之间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矛盾,则可能为主观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可能为虚假视力。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在于:
(1)本发明异构视力表,由至少2种不同大小的视标组成,视标为2种时,小视标的大小为大视标大小的0.64-0.99倍。当异构视力表与被检验人之间的检验距离为被检验人能正确辨认小视标的距离时,被检验人能同时正确辨认大视标。如果被检验人主述能正确辨认小视标而不能正确辨认大视标,该辨认异常提示该被检验人主述虚假,预警主观不配合、伪装视力。
(2)本发明异构视力表,为由异构参照区和尺寸大小不同的至少2种视标组成的大小错视图,异构视力表中包含至少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当异构视力表与被检验人之间的检验距离为被检验人能辨认大视标的最远距离,尺寸小的视标已超出被检验人的视力而不能正确辨认,至少2种大小视标设计,提高了检验的正确率。
(3)本发明异构视力表,至少2种不同大小的视标通过设有多组由线条组成的图形的异构参照区,使尺寸小的视标显示的视觉大小不小于尺寸大的视标显示的视觉大小,在检验时,至少2种不同大小的视标容易被被检验人混淆,能够使被检验人发生视标大小错误判断,使被检验人不能伪装,提高检验正确率。此外,异构视力表检验时还会出现另外一种辨认异常,即在同一张异构视力表的同一次检验中,两个检验距离的视力结果不能合理解释。如2.48米可正确辨认0.8和0.888视标而2.68米不能辨认0.8和0.888视标,视力为0.40和0.436且视力<0.429和<0.472。可以看清0.436与不能看清0.429不能合理解释,则提示主观配合欠佳。
(4)本发明视力检验装置采用异构视力表和标准对数视力表两种不同的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由于异构视力表采用的至少2种视标容易被被检验人混淆,能够使被检验人发生视标大小错误判断,使被检验人不能伪装,提高检验正确率,因此将通过异构视力表与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差判断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能够有效发现伪装视力并克服伪装高视力。
(5)本发明视力检验装置还设有单视力表,单视力表与异构视力表和标准对数视力表共同使用进行视力检验,并多次重复检验,检验结果更准确。
(6)本发明视力检验装置,设有移动支撑装置和视标尺寸设定模块,通过移动支撑装置改变视力表与被检验人之间的距离,通过视标尺寸设定模块设定视标的大小,检验视力时,每次检验使用的视标大小和检验距离不同,并多次重复检验,检验结果更准确。例如,某被检验人小数视力0.25,检验其最好主述视力有:4.4米距离辨认0.3视标,5米辨认0.27视标,6.3米辨认0.2视标等等。
(7)本发明视力检验装置及检验方法,检验的真实视力即视力最小视角。采用多样化检验,缺乏可背诵的视力表结构,伪装高视力者只能依靠真实视力来辨认最小视力视标,无法伪装高视力。
(8)由于伪装低视力者通过选择最好视力以下的某一较低视力作为最好主述视力,实际可辨认视标高于最好主述视力,多次检验时,需依据标准对数视力表视力表结构来保持其选择的低视力。本发明视力检验装置及检验方法,因视力表结构不同,且视标的大小和方向在发生变化,视力表的检验距离也在发生变化,伪装低视力者失去视力检验结果判断依据,无法在视力表、视标和距离变化中始终保持相同的虚假较低主述视力,出现最好主述视力时好时坏的现象,确证被检验人主观不配合、伪装视力。尤其在采用异构视力表检验时,伪装低视力者往往选择看起来较大的视标,常常表现为“可辨认小视标而不能辨认大视标”的难以合理解释的矛盾,本发明检验视力的方法能够预警可能伪装低视力。
(9)由于视力检验高度依赖被检验人主观配合,如果出现不主动注视或不辨识视标等情况,则无法检验获得其真实视力。如果多次检验最好主述视力显著不同,违背视力可重复验证原理,可依此做出主观不配合判断。本发明视力检验装置及检验方法利用上述主观不配合判断结论进行主观不配合判断,符合视力检验规律,科学可靠,完善了视力检验结论的种类,能够有效防止伪装视力者获得不当利益,具有积极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10)利用本发明视力检验装置及检验方法,进行视力检验时,还可以综合运用多种预防措施防止被检验人伪装视力,例如:检验间隔闭目休息,消减对视标和距离的短暂记忆;随机使用视标方向不同的视力表,预防熟记视标排列顺序等等。
(11)本发明视力检验装置及检验方法,在进行视力检验时,每次检验使用不同视力表、不同大小的视标并且由近至远或由远至近改变检验距离,或5米标准检验距离,多样化多次检验最好主述视力,检验结果依赖真实最好视力,主观不配合者不给予视力检验结论,视力结论真实可靠。
附图说明
图1-图21分别为本发明实施例1-21所述的异构视力表结构示意图。
图22为本发明实施例22所述的单视力表结构示意图。
图23为本发明实施例23所述的标准对数视力表的结构简图。
图24为本发明实施例24所述的视力检验装置的结构简图。
图25为本发明实施例25所述的视力检验装置的结构简图。
图26为本发明实施例26所述的视力检验装置的结构简图。
图27为本发明实施例27所述的视力检验装置中的控制单元结构简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示例性的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具体描述。然而应当理解,在没有进一步叙述的情况下,一个实施方式中的元件、结构和特征也可以有益地结合到其他实施方式中。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异构视力表,所述异构视力表为由异构参照区和尺寸大小不同的至少2种视标组成的大小错视图,异构参照区能够导致对不同种尺寸的视标大小的误判,视觉上认为某种较小视标不小于另外一种较大视标。
优选地,所述异构参照区为能够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将M个较大视标放在透视图中视觉上更近的位置,将N个较小种视标放置在透视图中视觉上更远的位置,M和N为≥1的正整数,通过造成对视觉深度的错觉,进而导致对不同种尺寸的视标大小的误判。
优选地,所述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为大小恒常错视图中的背景部分,如,透视图为第一线条、第二线条和第三线条构成的网格图形,若干条第一线条沿深度方向向一点集中,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二线条在水平方向上与第一线条相交,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三线条在垂直方向上与第一线条相交。
优选地,所述异构参照区还包括能够使较小视标在视觉上更大,较大的视标在视觉上更小的错视图形,所述错视图形包括但不限于字母图形、数字图形、几何结构图形、锥形体等可以实现上述错视功能的图片。优选地,字母图形为与视标结构相同的视标图形。
优选地,所述异构参照区不同两组视标之间还设有色彩块,通过色彩块隔断相连两组视标,在视觉上形成分区。
当所述视标的数量为两种时,第1种视标包括若干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若干个尺寸大的视标,且第1种视标的大小是第2种视标大小的0.64-0.99倍,每种视标与其周围构成异构参照区的线条或者错视图形的留白距离为该种视标宽度的一半以上,相邻两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为较大视标宽度的一半以上,每一种视标都含有四个方向的至少5个视标,且相邻两个视标的方向不同。具体地,异构参照区包括与视标结构相同的第1种视标图形和第2种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图形和第2种视标图形分别置于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周围,第1种视标图形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第2种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通过产生艾宾浩斯错觉,使第1种视标视觉上看起来更大,使第2种视标视觉上看起来更小,进而对影响视标大小的正常判断。所述视标图形具体为E字视标图形和C字视标图形,两者原理相同。所述锥型体在2种视标之间,锥型体的尖在第1种视标的附近,锥型体的底面在第2种视标的附近。
优选的,第1种视标的大小为第2种视标大小的0.79-0.81倍。
实施例1:参见图1,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和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所述透视图包括第一线条A、第二线条B和第三线条C,若干条第一线条A沿深度方向向一点集中,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二线条B在水平方向上与第一线条A相交构成的网格图形形成一水平面,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三线条C在垂直方向上与第一线条A相交构成的若干个由大到小的依次排列的网格图形形成垂直面,水平面中的第二线条B与垂直面中第三线条C下端相连,将水平面与垂直面连接,构成一个立体空间。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上侧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下侧的第3个网格图形中,第4、5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网格图形与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网格图形之间,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下侧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网格图形左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与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的左侧第1个网格图形之间,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2:参见图2,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和2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2个E字视标图形中,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另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上侧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下侧的第3个网格图形中,第4、5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网格图形与第3个网格图形左侧的网格图形之间,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网格图形中,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下侧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网格图形左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下侧的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网格图形与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之间,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3:参见图3,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和4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2种视标分为2组,第1组视标包括4个第1种视标和1个第2种视标,第2组视标包括1个第2种视标和4个第1种视标,第1组中的视标和第2组中的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4个E字视标图形中,包括2个大小相同的小E字视标图形和2个大小相同的大E字视标图形,小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大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上侧区域为第1组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4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5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小的第1个E字视标图形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尺寸小的第1个E字视标图形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小的第2个E字视标图形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下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中,第4、5个视标在尺寸小的第1个E字视标图形所在网格图形与尺寸小的第2个E字视标图形所在网格图形的右上侧第1个网格图形左侧的网格图形之间,且第5个视标位于第4个视标的左下侧,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第1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的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2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下侧区域为第2组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4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第5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网格图形左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第1个E字视标图形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第2个E字视标图形在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与第5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网格图形之间,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4:参见图4,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以及一个由线条组成的锥型体,所述锥型体为彩色,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上侧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个视标在同一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网格图形左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以及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网格图形之间,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下侧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个视标在同一网格图形中,第3、4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网格图形左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3、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和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上侧第1个网格图形左侧的网格图形之间,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锥型体在2种视标之间,锥型体的尖在第1种视标的附近,锥型体的底面在第2种视标的附近。
实施例5:参见图5,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2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以及一个由线条组成的锥型体,所述锥型体为彩色,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两个E字视标图形中,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另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上侧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个视标在同一网格图形中,第3、4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网格图形左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3、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3、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和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网格图形之间,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下侧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4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网格图形左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4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3、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上侧第1个网格图形与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上侧第1个网格图形之间,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锥型体在2种视标之间,锥型体的尖在第1种视标的附近,锥型体的底面在第2种视标的附近。
实施例6:参见图6,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2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以及一个由线条组成的锥型体,所述锥型体为彩色,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2种视标分为2组,第1组视标包括5个第1种视标和1个第2种视标,第2组视标包括4个第2种视标,第1组中的视标和第2组中的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两个E字视标图形中,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另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1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上侧区域为第1组视标,6个视标中,第1、2、3、4、5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6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下侧网格图形的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6个视标在所有最小网格图形右上侧的留白区域中,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和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网格图形之间,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第1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下侧区域为第2组视标,4个视标中,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网格图形左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和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上侧第1个网格图形之间,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锥型体在2组视标之间,锥型体的尖在第1组视标的附近,锥型体的底面在第2组视标的附近。
实施例7:参见图7,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和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所述透视图包括第一线条A、第二线条B和第三线条C,若干条第一线条A沿深度方向向一点集中,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二线条B在水平方向上与第一线条A相交构成的网格图形形成上下两水平面,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三线条C在垂直方向上与第一线条A相交构成的若干个由大到小的依次排列的网格图形形成垂直面,上下两水平面中的第二线条B分别与垂直面中第三线条C交于一点,将水平面与垂直面连接,构成一个立体空间。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上侧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个视标在某一个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2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左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4个相邻的网格图形之间,4个相邻网格图形中的一个网格图形分别与第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和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相邻,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除第3个视标方向与第4个视标方向相同外,其他任意相邻两个视标方向不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下侧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1、2、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1、2、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3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8:参见图8,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和2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2种视标分为2组,第1组视标包括4个第1种视标和1个第2种视标,第2组视标包括4个第2种视标和1个第1种视标,第1组中的视标和第2组中的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两个E字视标图形中,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另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7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上侧区域为第1组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4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5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在某一个网格图形中,第1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2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左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4个相邻的网格图形之间,4个相邻网格图形中的一个网格图形分别与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所在网格图形、第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和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相邻,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除第3个视标方向与第4个视标方向相同外,其他任意相邻两个视标方向不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下侧区域为第2组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4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第5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中,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第2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9:参见图9,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和3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2种视标分为2组,第1组视标包括4个第1种视标和1个第2种视标,第2组视标包括4个第2种视标和1个第1种视标,第1组中的视标和第2组中的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3个E字视标图形中,包括1个大E字视标图形和2个大小相同的小E字视标图形,小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大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7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上侧区域为第1组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4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5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尺寸小的第1个E字视标图形在某一个网格图形中,第1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2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左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该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4个相邻的网格图形之间,4个相邻网格图形中的一个网格图形分别与尺寸小的第1个E字视标图形所在网格图形、第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和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相邻,尺寸小的第2个E字视标图形在第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除第3个视标方向与第4个视标方向相同外,其他任意相邻两个视标方向不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下侧区域为第2组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4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第5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中,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第2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10:参见图10,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和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所述透视图包括第一线条A、第二线条B和第三线条C,若干条第一线条A沿深度方向向一点集中,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三线条C在垂直方向上与第一线条A相交构成的若干个由大到小的依次排列的网格图形形成垂直面,第二线条B和第三线条C相交构成的网格图形形成前、后两平面,前后两平面中的第二线条B分别与垂直面中的第一线条A相交于一点,将前、后两平面与垂直面连接,在垂直面、前平面、后平面的上下两侧补充网格图形,最终形成两个相连的空间。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侧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个视标在某一个网格图形中,第2个视标在第1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视标在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中,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的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侧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分布于相邻的两个网格图形中,第1、2、3、4个视标在同一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1、2、3、4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为彩色网格图形,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的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4个视标方向均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11:参见图11,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和2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2个E字视标图形中,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另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10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侧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个视标在某一个网格图形中,第2个视标在第1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视标在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的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侧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分布于相邻的两个网格图形中,第1、2、3、4个视标在同一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1、2、3、4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1、2、3、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为彩色网格图形,尺寸大的E字视标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为彩色网格图形,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的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4个视标方向均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12:参见图12,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和4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2种视标分为2组,第1组视标包括4个第1种视标和1个第2种视标,第2组视标包括4个第2种视标和1个第1种视标,第1组中的视标和第2组中的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4个E字视标图形中,包括2个大小相同的小E字视标图形和2个大小相同的大E字视标图形,小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大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10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侧区域为第1组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4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5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第1个视标在某一个网格图形中,第2个视标在第1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视标在第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侧区域为第2组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4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第5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4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3、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第2个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第1、2个E字视标图形在第3、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中,尺寸小的第2个E字视标图形在第5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中,第3、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和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为彩色网格图形,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第2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13:参见图13,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和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所述透视图包括第一线条A和第三线条C,若干条第一线条A沿深度方向向一点集中,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三线条C在垂直方向上与第一线条A相交构成的若干个由大到小的依次排列的网格图形形成垂直面,垂直面倾斜适宜的角度,具体为绕垂直面下侧向内(相对纸张)倾斜,然后在垂直面上下两侧分别向内和向外补充网格图形,最终形成两个相连的空间。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侧留白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由上至下依次排列,依次为第1、2、3、4、5个视标,且5个视标的垂直中心线各不相同,每个视标与其相邻的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除第1个视标和第5个视标方向相同之外,其他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侧留白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由上至下依次排列,依次为第1、2、3、4、5个视标,且5个视标的垂直中心线各不相同,与视标相邻的网格图形均为彩色网格图形,每个视标与其相邻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除第2个视标和第4个视标方向相同之外,其他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同。
实施例14:参见图14,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以及2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两个E字视标图形中,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另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13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侧留白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由上至下依次排列,依次为第1、2、3、4、5个视标,且5个视标的垂直中心线各不相同,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2个视标和第3个视标之间,每个视标与其相邻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个视标和第3个视标与其相邻的E字视标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除第1个视标和第5个视标方向相同之外,其他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侧留白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由上至下依次排列,依次为第1、2、3、4、5个视标,且5个视标的垂直中心线各不相同,尺寸大的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1个视标和第2个视标之间,与视标相邻的网格图形均为彩色网格图形,每个视标与其相邻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每个视标与其相邻的E字视标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除第1个视标和第3个视标方向相同之外,其他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同。
实施例15:参见图15,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以及2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2种视标分为2组,第1组视标包括3个第1种视标和1个第2种视标,第2组视标包括4个第2种视标和2个第1种视标,第1组中的视标和第2组中的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两个E字视标图形中,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另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结构与实施例13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侧留白区域为第1组视标,4个视标由上至下依次排列,依次为第1、2、3、4个视标,且4个视标的垂直中心线各不相同,第1、2、3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4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1个视标和第2个视标之间,第1种视标与其相邻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第1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1个视标和第2个视标与其相邻的E字视标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的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侧区域为第2组视标,6个视标中,第1、2、3、4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第5、6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1、2、3、4个视标在异构视力表左侧的留白区域内,依次由上至下排列,且4个视标的垂直中心线各不相同,第5个视标在第1个视标右侧第1个网格图形上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中,第6个视标在第4个视标右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下侧的第1-5个网格图形均为彩色网格图形,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相邻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第2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除第1个视标和第3个视标方向相同之外,其他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同。
实施例16:参见图16,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和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所述透视图为第一线条A、第二线条B和第三线条C,若干条第一线条A沿深度方向向一点集中,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二线条B在水平方向上与第一线条A相交构成的网格图形形成水平面,若干条相互平行的第三线条C在垂直方向上与第一线条A相交构成的若干个由大到小的依次排列的网格图形形成垂直面,水平面中的第二线条B与垂直面中的第三线条C相交与一点,将水平面与垂直面连接,垂直面倾斜适宜的角度,具体为绕垂直面与水平面交线向内(相对纸张)倾斜,然后在垂直面上侧补充网格图形,形成一个立体空间。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侧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为留白区域,第5个视标在第4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留白区域内,每个视标与其所在或相邻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侧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4、5个视标在第1、2、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1、2、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3个网格图形、第1、2、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和第4、5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2个网格图形均为彩色图形,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的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各视标方向均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17:参见图17,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和2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两个E字视标图形中,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另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与实施例16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侧区域为第1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个视标在某一个网格图形中,第2个视标在第1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为留白区域,第4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留白区域内,第5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留白区域内,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1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中,每个视标与其所在或相邻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两个视标方向不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侧区域为第2种视标,5个视标中,第1、2、3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4、5个视标在第1、2、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4、5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与第4、5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之间,第1、2、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3个网格图形、第1、2、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和第4、5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2个网格图形均为彩色图形,每个视标与其所在的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同一网格图形中,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各视标方向均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18:参见图18,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和2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2种视标分为2组,第1组视标包括3个第1种视标和1个第2种视标,第2组视标包括4个第2种视标和2个第1种视标,第1组中的视标和第2组中的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2个E字视标图形中,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另一个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与实施例16相同。具体地说,在异构视力表的右侧区域为第1组视标,4个视标中,第1、2、3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4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第1个视标在某一个网格图形中,第2个视标在第1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为留白区域,第4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第1个网格图形右侧的留白区域内,尺寸小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1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中,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或相邻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相邻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两个视标方向不同。在异构视力表的左侧区域为第2组视标,6个视标中,第1、2、3、4个视标为第2种视标,第5、6个视标为第1种视标,第1、2个视标在同一个网格图形中,第3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下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中,第4个视标在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左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5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中,第6个视标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第1个网格图形右侧的第2个网格图形中,尺寸大的E字视标图形在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与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右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之间,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上侧的第1-3个网格图形、第3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个网格图形和第1、2个视标所在网格图形下侧的第1、2个网格图形均为彩色图形,第1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第2种视标与其所在网格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第2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同一网格图形中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也不相同。
实施例19,参见图19,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和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所述透视图包括第一长方形、第二长方形和第三长方形,三个长方形从前向后依次排开,且三个长方形的相对应的角连线(图中虚线)沿深度方向向一点集中,形成一个立体空间。具体地说,第二长方形上设置网格线,且在部分网格线中填充颜色,第1种视标放置在第三长方形上,从上向下,5个视标中,第1个视标放在第一长方形的左上角,第1个视标的右下角为第2个视标,第2个视标的右下角为第3个视标,第3个视标的左下角为第4个视标,第5个视标位于第4个视标的右下角和第3个视标的左下角,每个视标与第一长方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相同;第2种视标放置在第一长方形上,从上向下,5个视标中,第1个视标放在第一长方形的右上角,第1个视标下方偏左为第2个视标,第2个视标下方偏右为第3个视标,第2个视标左方偏下为第4个视标,第5个视标位于第3个视标的左下角,每个视标与第三长方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相同。
实施例20,参见图20,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和4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4个E字视标图形中,包括2个大小相同的小E字视标图形和2个大小相同的大E字视标图形,小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大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与实施例19相同。具体地说,第二长方形上设置网格线,且在部分网格线中填充颜色,第1种视标放置在第三长方形上,从上向下,5个视标中,第1个视标放在第一长方形的左上角,第1个视标的右下角为第2个视标,第2个视标的右下角为第3个视标,第3个视标的左下角为第4个视标,第5个视标位于第4个视标的右下角和第3个视标的左下角,尺寸小的第1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1个视标的右侧和第2个视标的右上角,尺寸小的第2个E字视标图形放置在第二长方形的空白网格中,每个视标与图形(包括第三长方形和E字视标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相同;第2种视标放置在第一长方形上,从上向下,5个视标中,第1个视标放在第一长方形的中上部,第1个视标下方偏左为第2个视标,第2个视标下方偏右为第3个视标,第2个视标下方偏左下为第4个视标,第5个视标位于第3个视标的左下角和第4个视标的左下角,尺寸大的第1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1个视标的右下角和第3个视标的右上角,尺寸大的第2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4个视标的左下角,每个视标与图形(包括第三长方形和E字视标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相同。第二长方形上设置网格线,且在部分网格线中填充颜色。
实施例21,参见图21,一种异构视力表,在该异构视力表中,包括2种尺寸大小不同的视标、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和10个由线条组成的E字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5个尺寸大的视标,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放置在不同的位置,10个E字视标图形中,包括5个大小相同的小E字视标图形和5个大小相同的大E字视标图形,小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大E字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所述透视图与实施例19相同。具体地说,第二长方形上设置网格线,且在部分网格线中填充颜色,第1种视标放置在第三长方形上,从上向下,5个视标中,第1个视标放在第一长方形的左上角,第1个视标的右下角为第2个视标,第2个视标的右下角为第3个视标,第3个视标的左下角为第4个视标,第5个视标位于第4个视标的右下角和第3个视标的左下角,尺寸小的第1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1个视标的右侧和第2个视标的右上角,尺寸小的第2个和第3个E字视标图形放置在第二长方形的空白网格中,尺寸小的第4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4个视标的左下角,尺寸小的第5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三长方形下侧,每个视标与图形(包括第三长方形和E字视标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1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相同;第2种视标放置在第一长方形上,从上向下,5个视标中,第1个视标放在第一长方形的中上部,第1个视标下方偏左为第2个视标,第2个视标下方偏右为第3个视标,第2个视标左方偏下为第4个视标,第5个视标位于第3个视标的右下角和第4个视标的右下角,尺寸大的第1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1个视标的右下角和第2个视标的右上角,尺寸大的第2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4个视标的左下角,尺寸大的第3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一长方形的右侧,尺寸大的第4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一长方形的右上角,尺寸大的第5个E字视标图形位于第一长方形的左上侧,每个视标与图形(包括第三长方形和E字视标图形)边线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相邻两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不少于一个第2种视标宽度的一半,视标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两个视标方向不相同。第二长方形上设置网格线,且在部分网格线中填充颜色。
实施例22,参见图22,一种单视力表,在该单视力表中,包括5个尺寸大小相同的视标,5个视标排列呈方形,其中,4个视标位于方形的四个角处,1个视标位于方形的中心位置处,任意相邻的2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为视标宽度的一半以上,且垂直方向上任意相邻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水平方向上任意相邻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
进一步地,所述单视力表中视标个数也可以是7个、9个或更多不等。
进一步地,所述单视力表中的所有视标可以排列为一行,或排列为一列,或排列为多行多列,或杂乱排布。
实施例23,参见图23,一种标准对数视力表,其根据GB 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国家标准制定,是将其中的标准对数远视力表(附录A)中的每一行的视标都调整为5个视标。具体地,所述标准对数视力表包括自上而下按大小排列的14行视标,按照5分记录,14种视标的视力分别为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和5.3,行距均为24mm,每行任意相邻两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只要保证在视标宽度的一半以上即可,图5中取视标宽度的一半,为了统一视力认定过程中对每一种视标的认定标准,每种视标的数量相同。除各行视标为5个外,各行视标的个数还可以是7个、9个或更多不等。
实施例24,参见图24,一种视力检验装置,包括视力表、第一支撑装置1和距离测量装置2,所述视力表可拆卸安装于所述第一支撑装置的支撑板11上,所述距离测量装置2用于测量被检验人与待测视力表之间的距离,所述视力表包括上述实施例1-21任一实施例所述异构视力表和实施例23中所述的标准对数视力表,所述待测视力表为所述视力表。测量时,被检验人远离或靠近第一支撑装置,改变被检验人与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
在本实施例一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视力表还包括实施例22所述的单视力表
在本实施例一优选实施方式中,上述视力检验装置还包括移动装置,移动装置用于实现待测视力表与被检验者之间的相对运动,具体地,第一支撑装置包括底部第一支架12和安装于第一支架12上的支撑板11,移动装置为固定在第一支架12的底部的轮子13。
在本实施例一优选方案中,所述距离测量装置为设于地面上的标尺,标尺置于第一支撑装置和被检验人之间。改变被检验人与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时,使第一支撑装置沿标尺移动,待第一支撑装置停止移动后,获取该检验视标对应的测试距离。
在本实施例另一优选方案中,所述距离测量装置为带有标尺的滑轨,滑轨置于第一支撑装置和被检验人之间,所述轮子与滑轨滑动配合。改变被检验人与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时,使第一支撑装置沿滑轨移动,待第一支撑装置停止移动时,获取该检验视标对应的测试距离。
其他能够实现上述距离测量的任何装置都可以作为本实施例的距离测量装置。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异构视力表中,尺寸小的视标大小为尺寸大的视标大小的0.8倍。
本实施例所述视力检验装置中,各种视力表中每种视标的个数可以是5个、6个、7个、8个、9个或更多不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设定。
此外,为了满足视力表的光照要求,在支撑板11的四个角处均设有至少一个照明灯,且任意相邻的两个照明灯之间对称设置。
在本实施例一优选实施方式中,上述视力检验装置还包括视力表安装调节装置,所述视力表安装调节装置包括相互吸引的第一磁体和第二磁体,所述第一磁体固定安装于所述异构视力表、所述标准对数视力表和所述单视力表上,所述第二磁体安装于所述第一支撑装置的支撑板11上。通过第一磁体和第二磁体之间的磁力作用,使异构视力表、标准对数视力表和单视力表自动安装于第一支撑装置的支撑板上。
由于参照物越多,被检验人利用参照物寻找视标规律的可能性越大,被检验人越容易伪装视力,为了减少被检验人利用参照物进行伪装的可能性,第一磁体固定安装于各种视力表的背部,且四个角处均安装有至少一个第一磁体,所述第一磁体可以是环形、条形、方形、三角形等形状,可以是规则形状,也可以是不规则形状,具体根据视力表的大小视具体情况而定。同样地,第二磁体的数量与第一磁体的数量相同,其形状与第一磁体的形状相同或相似,且其安装位置与第一磁体一一对应。第二磁体内嵌于第一支撑装置的支撑板上,使第二磁体的上表面与支撑板的表面在同一水平面上。
进一步的,为了防止被检验人将用于安装视力表的支撑板作为参照物进行视力伪装,支撑板的颜色同样与视力表的底色相同。
其检验步骤为:
S1、通过异构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测异构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近至远或由远至近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异构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任意1种视标被被检验人正确辨认一半以上且另1种视标被被检验人正确辨认达不到一半以上,分别记录异构视力表中两种视标正确辨认的个数,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
S2、通过单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测单视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远至近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单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被检验人能够正确辨认一半以上视标的最远距离,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
S3、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标准视力检验,在被检验者距离待测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检查距离处进行检测,记录检验的视力;
S4、过程中对于同一被检验人,采用异构视力表和单视力表进行检验的次数≥1次,根据检验的异构视力表之间、单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与单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与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单视力表与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的视力差判断被检验人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其具体判定方法为:
定义标准对数视力表规定的1行为1标准视力行;
若上述视力差均在1标准视力行内,即:视力差≤1标准视力行,则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真实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中有一个达到2标准视力行以上,即:视力差≥2标准视力行,或因被检验人不配合不能完成检验,则为检验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虚假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尚达不到2标准视力行,但异构视力表检验出现能正确辨认小视标而不能正确辨认大视标,或各次视力之间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矛盾,则可能为主观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可能为虚假视力。
实际检验过程中也可以采用GB 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国家标准中的远视力表(附录A)代替上述标准对数视力表,为了统一视力认定过程中对每一种视标的认定标准,可优选上述标准对数视力表。同时为了避免检验过程中不同视标数量产生的系统误差,对于同一个被检验者采用的单视力表和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的视标数量相同。
本实施例所述视力检验装置,进行视力检验时,采用不同的视力表交替变换检验,采用异构视力表和单视力表进行检验时,变换被检验人与待测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从而获取被检验人的最好视力(即某一大小的视标在最远检验距离或某一检验距离的最小视标,能正确辨认一半以上视标即为最好视力),根据不同视力表、各次视力检验结果之间的视力差判断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能够有效发现伪装视力并克服伪装高视力。由于视力表可拆卸安装于第一支撑装置上,还可手动更改视力表的安装方向,从而改变视标的方向。说明书附图中涉及到的所有异构视力表旋转方向都不影响错视效果。
实施例25:参见图25,一种视力检验装置,包括视力表、第一支撑装置1、距离测量装置2、第二支撑装置7和镜子8,所述第一支撑装置1放置于所述第二支撑装置7的对面,所述视力表均可拆卸安装于所述第一支撑装置1上,所述镜子安装于所述第二支撑装置7上,使镜子与所述视力表对立设置,所述视力表包括上述实施例1-21任一实施例所述的异构视力表和实施例23所述标准对数视力表,所述距离测量装置用于测量被检验人与待测视力表之间的距离,待测视力表为视力表在镜子中的成像。在进行视力检验时,第二支撑体装置位于被检验人的前方,第一支撑装置位于被检验人的后方,测量时,被检验人在第一支撑装置和第二支撑装置之间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
在本实施例一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视力表还包括实施例19所述的单视力表。
继续参见图24,所述第一支撑装置包括底部第一支架12和安装于第一支架12上的支撑板11,所述第一支架12的底部设有轮子13;所述第二支撑装置为第二支架,镜子位于第二支架的顶部。
本实施例所述的视力检验装置,还包括移动装置,移动装置用于实现被检验人相对待测视力表运动。具体地,移动装置为固定在第一支架12的底部的轮子13;或固定在第二支架底部的轮子。
在本实施例一优选实施方式中,上述视力检验装置还包括视力表安装调节装置,所述视力表安装调节装置结构与实施例21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在本实施例一优选方案中,所述距离测量装置为设于地面上的标尺,标尺置于第一支撑装置与第二支撑装置之间。当轮子固定在第一支撑装置底部时,使第一支撑装置沿标尺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视力表之间的距离,待第一支撑装置停止移动后,获取该检验视标对应的测试距离;当轮子固定在第二支撑装置底部时,使第二支撑装置沿标尺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视力表之间的距离,待第二支撑装置停止移动后,获取该检验视标对应的测试距离。
本实施例中待测视力表为视力表在镜子中的成像,镜子的加入能够干扰被检验人对距离的感知,增大检测的准确度。当使第一支撑装置或第二支撑装置与被检验人同时移动时,能够干扰被检测人对距离的判断,进而增加实测的准确性。
在本实施例另一优选方案中,所述距离测量装置为带有标尺的滑轨,标尺置于第一支撑装置与第二支撑装置之间,所述轮子与滑轨滑动配合。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视力表之间的距离,获取该检验视标对应的测试距离。
其检验步骤同与实施例24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本实施例的其他内容均与实施例24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实施例26:参见图26、图27,一种视力检验装置,包括第一支撑装置、控制单元3、与所述控制单元3相连的视力表显示屏4和视力结果显示屏5以及与所述控制单元3连接的位移传感器6,所述视力表显示屏4与所述位移传感器6均安装于所述第一支撑装置上,所述控制单元3设有数据存储模块31、视力表选择模块32、用于生成上述异构视力表的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用于生成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以及用于计算视力的视力计算模块35,所述视力表计算模块35、视力表选择模块32、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和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分别与所述数据存储模块31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视力检验装置还包括用于生成实施例22中单视力表的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与数据存储模块31连接。
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和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分别将生成的单视力表、异构视力表和标准对数视力表输送到数据存储模块31存储,视力表选择模块32从数据存储模块31中选择视力表,并将其选择的视力表发送至视力表显示屏4进行显示,检验人根据视力表显示屏4显示的视力表对被检验人进行视力检验,将视力检验结果录入数据存储模块31,数据存储模块31实时存储被检验人的视标视力,过程中位移传感器6将视力检验时被检验人与第一支撑装置12之间的距离发送至数据存储模块31进行存储,视力计算模块35根据检验时的距离和视标视力计算视力,并将计算得到的视力发送至数据存储模块31进行存储,数据存储模块31将检验的视力发送至视力结果显示屏5显示。
作为本实施例的一优选实施方式,所述视力检验装置还包括智能移动装置、视标指示模块39和视标辨认器9,智能移动装置包括第一支撑装置底部的轮子13、与轮子13连接的驱动电机以及轮子上的刹车器,驱动电机和刹车器分别与控制单元中的驱动模块40连接,所述视标指示模块39用于指示被检验人待辨认的视标,所述视标辨认器9用于确认开始辨认视标以及输入对待辨认视标辨认结果,驱动模块40、视标指示模块39和视标辨认器9均与数据存储模块31连接。
驱动模块40根据视力表选择模块32选择的视力表驱动电机工作,带动第一支撑装置12移动到需要进行检测的位置。具体地,对于标准对数视力表,将第一支撑装置12移动到设定的检查距离处(对于实施例23中的标准对数视力表,被检查者眼结点与视力表之间的检查距离为5m);对于单视力表,从远至近向被检验者移动第一支撑装置12;对于异构视力表,从远至近或从远至近向被检验者移动第一支撑装置12。当被检验者准备辨认视力表中的视标时,通过视标辨认器9确认开始辨认,数据存储器31获取开始辨认时被检验者距单视力表或异构视力表的距离并存储,视标指示模块39依次指示视力表中的视标等待被检验者辨认,被检验者在视标辨认器中输入视标方向(上、下、左、右)或不清楚的辨认结果,上述辨认结果发送到数据存储模块31存储,视力计算模块35首先从数据存储模块31中获取视标指示模块39指示的视标视力,然后根据辨认结果确认被检验者是否能够辨认半数以上的视标,若是,则根据检验的距离、检验的视标视力计算被检验人的视力,并将被检验人的视力发送至数据存储模块31存储,数据存储模块31将检验的视力(包括通过单视力表的检测视力,异构视力表以及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测的视力)发送至视力结果显示屏5显示。
作为本实施例的一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控制单元还包括伪装视力判定模块41,所述伪装视力判断模块41与数据存储模块31连接,从数据存储模块31中获取通过单视力表检测的视力、异构视力表以及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测的视力,然后将多次视力进行对比,按照实施例20或21中视力是否虚假的判断方法进行判断,并将判断结果发送至数据存储模块31存储,同时将对被检验者的判断结果发送至视力结果显示屏5显示。
在进行视力检验时,采用单视力表与异构视力表交替检验的方式对被检验人的视力进行检验,检验的正确率更高,被检验人伪装视力的可能性更低,能够有效发现伪装高视力和伪装低视力。
继续参见图27,所述控制单元3还包括用于设定视标大小的视标尺寸设定模块36,所述视标尺寸设定模块36分别与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以及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连接。通过视标尺寸设定模块设定视标的大小,并将设定视标的尺寸分别发送至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和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和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根据获取的视标尺寸生成视力表,并将生成的视力表发送发送至数据存储模块31进行存储,生成的视力表中的视标与设定的视标尺寸相同。
继续参见图27,所述控制单元3还包括用于设定视标方向的视标方向设定模块37,所述视标方向设定模块37分别与所述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以及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连接。通过视标方向设定模块设定视标的方向,并将其分别发送至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根据获取的视标方向生成视力表,并将生成的视力表发送发送至数据存储模块31进行存储,生成的视力表中的视标方向与设定的视标方向相同。
继续参见图27,所述控制单元3还包括用于对视标位置进行分布排列的视标排布设定模块38,所述视标排列设定模块38分别与所述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以及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连接。通过视标排布设定模块38设定视标的排布位置,并将其分别发送至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和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异构视力表生成模块42、单视力表生成模块33和标准视力表生成模块34根据获取的视标排布位置生成视力表,并将生成的视力表发送发送至数据存储模块31进行存储,生成的视力表中的视标排布位置与设定的视标排布位置相同。
继续参见图26,所述第一支撑装置包括第一支架12和设于第一支架12底部的轮子13。所述视力表显示器4安装于第一支架12的顶部,所述位移传感器6安装于第一支架12的下部。
本实施例所述视力检验装置中,各种视力表中视标的个数可以是5个、6个、7个、8个、9个或更多不等,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设定。
本实施例所述视力检验装置,采用不同的视力表交替变换检验,采用异构视力表和单视力表进行检验时,变换被检验人与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从而获取被检验人的最好视力(即某一大小的视标在最远检验距离或某一检验距离的最小视标,能正确辨认一半以上视标即为最好视力),根据不同视力表、各次视力检验结果之间的视力差判断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能够有效发现伪装视力并克服伪装高视力。
其检验步骤同实施例24,此处不再赘述。与实施例24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视标的方向自动更换,视标的大小自动改变,视标的排布位置自动变换。
实施例27:一种视力检验方法,采用上述实施例所述任意一种视力检验装置,其检验步骤为:
S1、通过异构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测异构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远至近或由近至远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异构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任意1组视标被被检验人正确辨认达不到一半以上,分别记录异构视力表中两种视标正确辨认的个数,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
S2、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标准视力检验,在被检验者距离待测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检查距离处进行检测,记录检验的视力;
S3、过程中对于同一被检验人,采用异构视力表进行检验的次数≥1次,根据检验的异构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和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的视力差判断被检验人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其具体判定方法为:
定义标准对数视力表规定的1行为1标准视力行;
若上述视力差均在1标准视力行内,即:视力差≤1标准视力行,则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真实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有一个达到2标准视力行以上,即:视力差≥2标准视力行,或因被检验人不配合不能完成检验,则为检验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虚假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尚达不到2标准视力行,但异构视力表检验出现能正确辨认第1种视标而不能正确辨认第2种视标,或各次视力之间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矛盾,则可能为主观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可能为虚假视力。
检验过程中,步骤S1的检验次数越多,判断的正确率越高,且待测异构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的距离远至近、由近至远不断变换,也能够提高判断的正确率。
实施例28:一种视力检验方法,采用上述实施例所述任意一种视力检验装置,其检验步骤为:
S1、通过异构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测异构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近至远或由远至近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异构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任意1组视标被被检验人正确辨认达不到一半以上,分别记录异构视力表中两种视标正确辨认的个数,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
S2、通过单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单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远至近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单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被检验人能够正确辨认一半以上视标的最远距离,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
S3、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标准视力检验,在被检验者距离待测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检查距离处进行检测,记录检验的视力;
S4、过程中对于同一被检验人,采用异构视力表和单视力表进行检验的次数≥1次,根据检验的异构视力表之间、单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与单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与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单视力表与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的视力差判断被检验人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其具体判定方法为:
定义标准对数视力表规定的1行为1标准视力行;
若上述视力差均在1标准视力行内,即:视力差≤1标准视力行,则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真实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中有一个达到2标准视力行以上,即:视力差≥2标准视力行,或因被检验人不配合不能完成检验,则为检验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虚假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尚达不到2标准视力行,但异构视力表检验出现能正确辨认第1种视标而不能正确辨认第2种视标,或各次视力之间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矛盾,则可能为主观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可能为虚假视力。
上述步骤中,步骤S1、S2、S3可以相互互换,可以是步骤S1和步骤S2互换,即:S1、通过单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单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远至近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单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被检验人能够正确辨认半数以上视标的最远距离,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S2、通过异构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测异构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近至远或由远至近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异构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任意1组视标被被检验人正确辨认达不到一半以上,分别记录异构视力表中两种视标正确辨认的个数,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也可以是步骤S1和步骤S3互换,即:S1、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标准视力检验,在被检验者距离待测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检查距离处进行检测,记录检验的视力;S3、通过异构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测异构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近至远或由远至近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异构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任意1组视标被被检验人正确辨认达不到一半以上,分别记录异构视力表中两种视标正确辨认的个数,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还可以是步骤S2和步骤S3互换,即:S2、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标准视力检验,在被检验者距离待测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检查距离处进行检测,记录检验的视力;S3、通过单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单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远至近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单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被检验人能够正确辨认半数以上视标的最远距离,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只要相邻步骤不采用同一种视力表进行检验,不同种类视力表之间的顺序可以互换,此处不一一赘述。
进行视力检验时,视力检验的距离为2-7米,异构视力表由2米处向7米处移动或由7米处向2米处移动,单视力表由7米处向2米处移动。异构视力表由近至远或由远至近移动,对两种不同的视标混淆的效果更佳,能够使被检验人发生错误判断,使被检验人不能伪装,提高检验正确率。单视力表由远至近移动,能够有效防止被检验人熟记视标排列循序进行伪装,提高检验正确率。
每次视力检验时,每种视力表中的视标通过手动或自动改变视标的方向,使每次检验视力的各视力表中的视标方向不同。通过改变视标的方向,防止被检验人熟记视标的排列顺序从而伪装视力,进一步提高检验视力的正确率。
在进行视力检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检验的正确率,每次检验时检验的视标大小差距超过1标准视力行,且相邻两次视力检验采用的视力表不同。采用不同的视力表进行检验且检验的视标大小差距在1标准视力行以上,通过改变检验视标的大小,能够提高检验的正确率,有效发现伪装视力。
在进行视力检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检验的正确率,每次检验的时间间隔为至少5分钟,在时间间隔内,被检验人隔音遮光闭目休息。采用时间间隔让被检验人闭目休息从而消减对视标和检验距离的短暂记忆,防止被检验人对视标和检验距离短暂记忆的影响,进一步提高检验视力的正确率。
在进行视力检验时,为了保证检验视力的正确性,单视力表、异构视力表以及标准对数视力表均至少检验一次,检验次数越多,检验视力的正确率越高,具体可以根据被检验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检验的次数以及使用各种视力表的次数。
例如:单视力表、异构视力表以及标准对数视力表均检验1次,依次按照异构视力表检验-单视力表检验-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顺序进行视力检验。各种视力表各检验一次,与现有检验方法相比,检验的正确率高,但相对于采用本发明方法使用各种视力表进行多次检验来讲,仅采用各检验一次的方式,检验的正确率是最低的。
又例如:单视力表和标准对数视力表均检验1次,异构视力表检验2次,依次按照异构视力表检验-单视力表检验-异构视力表检验-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顺序进行视力检验。采用异构视力表进行两次检验,能够更好的发现伪装视力的被检验人,检验的正确率进一步提高。
为了能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上述异构视力表、视力检验装置及检验方法的优点,以下结合具体实验对本发明上述异构视力表、视力检验装置及检验方法做出进一步说明。
实验:
被检验人:志愿者81人,年龄:19-51岁,男女不限,文化程度:高中以上至博士研究生,清楚实验目的与流程,愿意积极配合实验。检验距离为:2米-7米,小数视力与视标和检验距离的关系为:
视力=视标视力×检验距离/5
单视力表采用图10所示由5个视标组成的单视力表。异构视力表采用如图1-图9所示由2种大小不同的视标,第1种视标的大小为第2种视标的0.8倍,每一种视标由5个视标组成的异构视力表。
各视力表的视标与视力的关系参见表1。
表1
5分视力 | 视角α(′) | 设计距离D(m) | 视标边长(mm) | 小数视力V |
5-lgα | 10<sup>n</sup> | 5α | 5×5000αρ | 1/α |
表1中,ρ为数学符号,1′的弧度数,其值为2.90888×10-4rad。
选取两个检验人利用上述视力检验装置依次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检验:
S1、第一检验人按照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被检验人的真实视力,记录视力1。
S2、被检验人自主选择伪装视力或不伪装视力,伪装视力时,被检验人必须与真实视力减低或提高视力2行以上,可重复检验为伪装成功。第一检验人按照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被检验人的真实视力或伪装视力,并记录视力2;如果选择伪装视力,则同时被检验人被告知更换检验人,且在第二检验人检验期间,被检验人应保持伪装视力,若发现被检验人不配合即为伪装失败。
伪装视力帮助:缩印实验使用的标准对数视力表,张贴并于被检验人近前。
S3、将视力表更换为异构视力表,第二检验人通过异构视力表对被检验人进行视力检验,将异构视力表由2米向7米处移动,至任意1种视标被被检验人正确辨认达不到3个,且正确辨认另外1种视标达到3个以上,分别记录2种视标的正确辨认个数,计算视力并记录视力3。
S4、将视力表更换为单视力表,第二检验人通过单视力表对被检验人进行视力检验,将单视力表由7米处向检验者近处移动,至能正确辨认3个以上视标的最远距离,计算视力并记录视力4。
S5、将视力表更换为异构视力表,第二检验人通过异构视力表对被检验人进行视力检验,将异构视力表由2米向7米处移动,至任意1种视标被被检验人正确辨认达不到3个,且正确辨认另外1种视标达到3个以上,分别记录2种视标的正确辨认个数,计算视力并记录视力5。
S6、将视力表更换为标准对数视力表,第二检验人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对被检验人进行视力检验,记录视力6。
S7、第二检验人独立对视力6的真实性作出判断结论,具体判断方法为:若步骤S3、S4、S5、S6进行的4次检验视力得到的视力3、视力4、视力5和视力6的之间的最大视力差均在1标准视力行以内(即≤1标准视力行),则视力6为真实视力;若视力差达到2标准视力行以上(即≥2标准视力行)或因不配合不能完成检验,为检验不配合、视力6虚假;若4次检验视力得到的视力3、视力4、视力5和视力6的视力差尚达不到2标准视力行(即<2标准视力行),但异构视力表检验出现能正确辨认第1种视标而不能正确辨认第2种视标,或在一次异构视力表检验中,两个不同检验距离视力结果存在的不能合理解释,或各次视力之间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矛盾,则可能主观不配合,视力6可能虚假。记录对视力6真实性的判断结论。
S8、叮嘱被检验人检验真实视力,第一检验人按照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被检验人的真实视力,记录视力7。
依据视力1、视力2和视力7,对视力6判断结论进行验证。检验结果见表2。
表2视力检验实验结果
参见表2,由实验结果可知,16号、43号和74号被检验人未告知真实视力,该3例实验无效,有效实验78例。
78例实验,2例结论错误,结论错误率为2.56%。5例真实视力实验者,4例判断正确,1例在异构视力表检验中表现为“能辨认小视标而不能辨认大视标”判断为可疑,详见17号。伪装高视力4例,均被发现,另外7例志愿者了解检验方法后放弃伪装高视力。伪装低视力70例,判断正确68例,正确率97.1%,2例错误判断为真实视力,详见20号和58号。
35.7%、25例伪装低视力者29次在异构视力表检验中,表现为“能辨认小视标而不能辨认大视标”的视标大小错误的辨认异常;另外24.2%、17例伪装低视力者19次,在一次异构视力表检验中,两个不同检验距离视力结果存在的不能合理解释,例如32号视力5,5.2米能正确辨认3个以上0.4和0.445视标,而在5.5米则都不能正确辨认0.4和0.445视标,视力表现为0.416和0.463且<0.439和<0.490。两者合计辨认异常38例,在伪装低视力者中的出现率为38/70、54.3%。
伪装高视力者均未出现辨认异常;1例真实视力者、17号因被检验人乱猜视标方向,配合欠佳、出现该现象。
伪装低视力者判断为可疑结论4例,其视力检验结果均有无法合理解释的矛盾。例如,具体地说,5号被检验人总视力差1标准视力行以内,视力检验结果矛盾为:视力3否认可辨认0.198,与视力5和视力6不符。事实上,5号被检验人为女性、22周岁,大学四年级学生,300度近视眼镜,散光度数不详未矫正。据5号被检验人自述0.2视标清晰而0.25视标稍模糊,0.3、0.4和0.5更加模糊,根据模糊程度来伪装低视力。50号以后调整实验方案,对有“不能合理解释的视力检验”可疑判断,增加1次异构视力表或和1次单视力表检验,故50号以后未再出现可疑结论。
2例判断错误均来自伪装低视力,而检验结果表现为“视力差≤1标准视力行”。其中20号被检验人,女,19岁,大学二年级学生。右眼散光,度数不详未矫正,平时不戴眼镜。据20号被检验人自述靠散光程度,可以判断是否是0.2视标从而伪装低视力。58号被检验人,男,24岁,计算机图像处理专业在读研究生,自述可判断视标大小,方法不详。
另外67号、71号和77号志愿者为第二次参加实验,79号、80号和81号志愿者为本实验的检验人也作为被检验人参加实验,均未因熟悉检验方法和流程影响结果。
去除2例无效实验和5例真实实验,对伪装视力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有效实验为73例,其中,异构视力表(视力3)和标准对数视力表(视力6)检验结果对比中,视力差达到两标准行以上的为33例,发现率为45.2%,两次异构视力表(视力3和视力5)检验结果对比中,视力差达到两标准行以上的为48例,发现率为65.8%。
由上述实验可知,通过本发明上述视力检验装置对被检验人进行视力检验,检验得出的真实视力正确率在95%以上,能够有效发现主观不配合、伪装视力,为涉及社会保障、人身损害保险理赔等社会问题提供证据支持,防止伪装者获得不当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验:
被检验人:志愿者25人,年龄:19-25岁,男女不限,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清楚实验目的与流程,愿意积极配合实验。检验距离为:2米-7米,小数视力与视标和检验距离的关系为:
视力=视标视力×检验距离/5
单视力表采用图1所示由5个视标组成的单视力表。
各视力表的视标与视力的关系参见表1。
表1
5分视力 | 视角α(′) | 设计距离D(m) | 视标边长(mm) | 小数视力V |
5-lgα | 10<sup>n</sup> | 5α | 5×5000αρ | 1/α |
表1中,ρ为数学符号,1′的弧度数,其值为2.90888×10-4rad。
选取两个检验人利用上述视力检验装置依次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检验:
S1、第一检验人按照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被检验人的真实视力,记录视力1。
S2、被检验人自主选择伪装视力或不伪装视力,选择伪装视力时,被检验人必须与真实视力减低或提高视力2行以上,可重复检验为伪装成功。第一检验人按照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被检验人的真实视力或伪装视力,并记录视力2;如果选择伪装视力,则同时被检验人被告知更换检验人,且在第二检验人检验期间,被检验人应保持伪装视力,若发现被检验人不配合即为伪装失败。
伪装视力帮助:缩印实验使用的标准对数视力表,张贴并于被检验人近前。
S3、将视力表更换为单视力表,第二检验人通过单视力表对被检验人进行视力检验,将单视力表由7米处向被检验人近处移动,至能正确辨认3个以上视标的最远距离,计算视力并记录视力3。
S4、将视力表更换为标准对数视力表,第二检验人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对被检验人进行视力检验,记录视力4。
S5、第二检验人独立对视力4作出判断结论,具体判断方法为:若步骤S3检验视力得到的视力3与步骤S4检验的视力4之间的视力差达到2标准视力行以上(即视力差≥2标准视力行)为检验不配合、视力4虚假;记录对视力4的判断结论。
S6、叮嘱被检验人检验真实视力,第一检验人按照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被检验人的真实视力,记录视力5。
依据视力1、视力2和视力5评价对视力4的判断结论。
表2视力检验实验结果
参见表2,由实验结果可知,25实验样本,其中真实视力5例,视力3与视力4之间视力差均在1标准视力行以内。10例虚假判断均来自伪装视力,判断正确率100%。
20例伪装视力中,10例被判断为虚假,发现率50%。其中伪装高视力2例,发现率100%;伪装低视力18例,发现8例、发现率44.4%,另外10例伪装低视力者视力3与视力4之间的视力差在1标准视力行以内,未被发现。
由上述实验可知,通过本发明上述单视力表、视力检验装置及方法对被检验人进行视力检验,检验得出伪装视力发现率约为50%,其中,伪装高视力的发现率为100%,伪装低视力的发现率在44%左右,能够有效发现主观不配合、伪装视力,为涉及社会保障、人身损害保险理赔等社会问题提供证据支持,防止伪装者获得不当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上述实施例用来解释本发明,而不是对本发明进行限制,在本发明的精神和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对本发明做出的任何修改和改变,都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上述实施例用来解释本发明,而不是对本发明进行限制,在本发明的精神和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对本发明做出的任何修改和改变,都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Claims (15)
1.一种异构视力表,其特征在于,所述异构视力表为由异构参照区和尺寸大小不同的至少2种视标组成的大小错视图,异构参照区能够导致对不同种尺寸的视标大小的误判,视觉上认为某种较小视标不小于另外一种较大视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异构视力表,其特征在于,所述异构参照区为能够对大小不同视标产生视觉深度影响的透视图,将M个较大视标放在透视图中视觉上更近的位置,将N个较小种视标放置在透视图中视觉上更远的位置,M和N为≥1的正整数,通过造成对视觉深度的错觉,进而导致对不同种尺寸的视标大小的误判。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异构视力表,其特征在于,所述异构参照区还包括能够使较小视标在视觉上更大,较大的视标在视觉上更小的错视图形,所述错视图形包括字母图形、数字图形、几何结构图形、锥形体中的一种或多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异构视力表,其特征在于,字母图形为与视标结构相同的视标图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异构视力表,其特征在于,所述异构参照区不同两组视标之间还设有色彩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异构视力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视标的数量为两种时,第1种视标包括若干个尺寸小的视标,第2种视标包括若干个尺寸大的视标,且第1种视标的大小是第2种视标大小的0.64-0.99倍,每种视标与其周围构成异构参照区的线条或者图形的留白距离为该种视标宽度的一半以上,相邻两种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为较大视标宽度的一半以上,每一种视标都含有四个方向的至少5个视标,且相邻两个视标的方向不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异构视力表,其特征在于,异构参照区包括与视标结构相同的第1种视标图形和第2种视标图形,第1种视标图形和第2种视标图形分别置于第1种视标和第2种视标周围,第1种视标图形尺寸大小不大于第1种视标的0.5倍,第2种视标图形的尺寸大小不小于第2种视标的1.5倍,通过产生艾宾浩斯错觉,使第1种视标视觉上看起来更大,使第2种视标视觉上看起来更小,进而对影响视标大小的正常判断,所述错视图形包括锥形体时,锥型体在2种视标之间,锥型体的尖在第1种视标的附近,锥型体的底面在第2种视标的附近。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异构视力表,其特征在于,第1种视标的大小为第2种视标大小的0.79-0.81倍。
9.一种采用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异构视力表的非疾病诊断目的视力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通过异构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测异构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远至近或由近至远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异构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任意1组视标被被检验人正确辨认达不到一半以上,分别记录异构视力表中两种视标正确辨认的个数,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
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进行标准视力检验,在被检验者距离待测标准对数视力表的检查距离处进行检测,记录检验的视力;
过程中对于同一被检验人,采用异构视力表进行检验的次数≥1次,根据异构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和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检验的视力差判断被检验人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非疾病诊断目的视力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力检验方法还包括通过单视力表进行视力检验,使待单视力表相对被检验人由远至近移动,改变被检验人与待测单视力表之间的检验距离,至被检验人能够正确辨认一半以上视标的最远距离,计算并记录检验的视力;
所述单视力表为由相同大小的至少5个视标组成的平面图,所述视力表中,视标的方向有4种,任意相邻的2个视标之间的留白距离为视标宽度的一半以上,且垂直方向上任意相邻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水平方向上任意相邻的2个视标方向不同;
过程中对于同一被检验人,采用异构视力表和单视力表进行检验的次数≥1次,根据异构视力表之间、单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与单视力表之间、异构视力表与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单视力表与标准对数视力表之间检验检验的视力差判断被检验人的视力是否为真实视力。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非疾病诊断目的视力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判定方法为:
定义标准对数视力表规定的1行为1标准视力行;
若上述视力差均在1标准视力行内,即:视力差≤1标准视力行,则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真实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有一个达到2标准视力行以上,即:视力差≥2标准视力行,或因被检验人不配合不能完成检验,则为检验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为虚假视力;
若上述视力差尚达不到2标准视力行,但异构视力表检验出现能正确辨认第1种视标而不能正确辨认第2种视标,或各次视力之间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矛盾,则可能为主观不配合,标准对数视力表检验的视力可能为虚假视力。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非疾病诊断目的视力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视力检验时,所述标准对数视力表、异构视力表和单视力表中每种视标的视标数量相同。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非疾病诊断目的视力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视力检验时,每种视力表中的视标通过手动或自动改变视标的方向,使每次检验视力的各视力表中的视标方向不同。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非疾病诊断目的的视力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检验时使用的视标大小差距超过1标准视力行,且相邻两次视力检验采用的视力表不同。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非疾病诊断目的的视力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检验的时间间隔至少5分钟,在时间间隔内,被检验人隔音遮光闭目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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