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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110020936B - 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 - Google Patents

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 Download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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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110020936B
CN110020936B CN201910004150.2A CN201910004150A CN110020936B CN 110020936 B CN110020936 B CN 110020936B CN 201910004150 A CN201910004150 A CN 201910004150A CN 110020936 B CN110020936 B CN 11002093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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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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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et
trans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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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der
charging
Prior art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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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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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 Chain Technology Co ltd
Original Assignee
Advanced New Technologie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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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ation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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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方法,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资产流转系统;资产流转系统包括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基于资产发布方与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包括:接收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响应于所述第一交易,将第一应付账款与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与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并在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调用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从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在完成针对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时,将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

Description

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
技术领域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区块链技术,也被称之为分布式账本技术,是一种由若干台计算设备共同参与“记账”,共同维护一份完整的分布式数据库的新兴技术。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公开透明、每台计算设备可以参与数据库记录、并且各计算设备之间可以快速的进行数据同步的特性,使得区块链技术已在众多的领域中广泛的进行应用。
发明内容
本说明书提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方法,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资产流转系统;所述资产流转系统包括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其中,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基于所述资产发布方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与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
响应于所述第一交易,将所述第一应付账款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并在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拆分出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资产发布方发送的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包括所述第一应付账款;
响应于所述第二交易,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第一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
可选的,所述资产流转系统为供应链金融系统;所述供应链金融系统包括作为资产发布方的核心企业、作为资产持有方的多级供应商、以及金融机构;其中,所述资产对象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多级供应商中的任一目标供应商发送的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所述第三交易包括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的第三资产对象;
响应于所述第三交易,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金融机构进行持有,以使所述金融机构在对与所述第三资产对象对应的第三应付账款进行确权后,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的资产份额换算为资金额度,并基于换算出的资金额度向所述供应商发放贷款。
可选的,针对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包括: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或者,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以及被转移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中分别扣除预设数量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可选的,针对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包括: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可选的,针对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包括: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目标供应商持有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向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返回资产转移失败的通知消息。
可选的,所述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之前,还包括:
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为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
所述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之前,还包括:
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资产发布方为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
可选的,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资产流转系统;所述资产流转系统包括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其中,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基于所述资产发布方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接收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与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
拆分模块,响应于所述第一交易,将所述第一应付账款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并在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转移模块,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拆分出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
可选的,所述接收模块进一步:
接收所述资产发布方发送的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包括所述第一应付账款;
所述装置还包括:
创建模块,响应于所述第二交易,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第一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
可选的,所述资产流转系统为供应链金融系统;所述供应链金融系统包括作为资产发布方的核心企业、作为资产持有方的多级供应商、以及金融机构;其中,所述资产对象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
可选的,所述接收模块进一步:
接收所述多级供应商中的任一目标供应商发送的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所述第三交易包括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的第三资产对象;
所述转移模块进一步:
响应于所述第三交易,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金融机构进行持有,以使所述金融机构在对与所述第三资产对象对应的第三应付账款进行确权后,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的资产份额换算为资金额度,并基于换算出的资金额度向所述供应商发放贷款。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收费模块,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或者,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以及被转移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中分别扣除预设数量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收费模块,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三收费模块,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目标供应商持有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可选的,所述拆分模块进一步:
如果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向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返回资产转移失败的通知消息。
可选的,所述拆分模块进一步:
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之前,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为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
所述创建模块进一步:
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之前,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资产发布方为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
本说明书还提出一种电子设备,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资产流转系统;所述资产流转系统包括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其中,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基于所述资产发布方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与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
响应于所述第一交易,将所述第一应付账款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并在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拆分出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装置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说明书中,旨在提出一种在基于区块链搭建的由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组成的资产流转系统中,资产发布方与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应付账款,可以以数字资产的形式,基于第一资产持有方与下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应付账款继续进行拆分后,向下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流转;并且,在资产流转的过程中,区块链的运营方可以针对资产的流转进行收费的技术方案。
在实现时,上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可以持有基于资产发布方与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
上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可以基于与上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来构建交易,并将该交易在区块链中进行发布,来调用部署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完成针对该第一资产对象的拆分转移。
而区块链中的节点设备在收到该交易后,可以响应该交易,将该第一应付账款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如果经过匹配,确认上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则可以调用发布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该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该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
进一步的,当从该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之后,可以进一步确认是否完成了针对该笔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如果是,再将拆分出的该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上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
而第二级资产持有方可以执行与第一级资产持有方相同的操作,基于与上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三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三应付账款,继续构建交易,并将该交易在区块链中进行发布,来调用部署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在确定完成针对该笔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后,再执行针对上述第二资产对象的资产转移,以此类推,可以不断的对持有的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后,向下级资产持有方进行转移。
通过以上技术方案,一方面,可以实现将资产发布方与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以数字资产的形式,基于第一资产持有方与下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应付账款继续进行拆分后,向下级资产持有方继续进行流转;从而,在资产发布方与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尚未兑付的情况下,各级资产持有方可以将与上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作为数字资产,继续向下级资产持有方进行转移,来替代资金的流转,因此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由于上级资产持有方与资产发布方之间的应付账款尚未兑付,对下级资产持有方的正常运营造成的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被拆分转移的资产对象,只有在相关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交易完成收费处理操作后,才能够向下级资产持有方转移;因此,对于上述区块链的运营方而言,可以针对资产的流转进行收费处理,从而可以为区块链的运营方增加营收。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并结合具体的应用场景对本说明书进行描述。
请参考图1,图1是本说明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转移方法,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资产流转系统;所述资产流转系统包括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其中,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基于所述资产发布方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执行以下步骤:
步骤102,区块链中的节点设备接收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与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
步骤104,响应于所述第一交易,将所述第一应付账款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并在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步骤106,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拆分出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
在本说明书描述的区块链,具体可以包括所支持的对象中能够涵盖资产对象的任意类型的区块链网络。
例如,在传统的区块链中,所支持的对象通常仅包括账户对象和合约对象(即智能合约),而在本说明书中,可以对区块链所支持的对象进行扩展,在区块链现有支持的诸如账户对象和合约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出一种资产对象。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描述的区块链的类型,不进行特别限定,可以是私有链、公有链、联盟链等;
例如,在一个场景中,上述区块链具体可以是由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作为联盟成员,组成的一个联盟链。该联盟链的运营方可以基于该联盟链,来搭建由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组成的资产流转系统,将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应付账款作为数字资产,在该资产流转系统中进行流转。
上述智能合约,在基于账户模型的区块链中也称之为合约对象,具体可以包括由区块链中的目标成员发布在区块链,并在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即区块链账本)中收录,用于对区块链支持的资产对象进行管理的智能合约程序。接入区块链的用户可以通过调用上述智能合约的方式,在区块链上创建一笔资产对象,以及在区块链上完成持有的资产对象的在线管理和转移。
在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交易(Transaction),是指用户通过区块链的客户端创建,并需要最终发布至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的一笔数据。
区块链中的交易,通常存在狭义的交易以及广义的交易之分。狭义的交易是指用户向区块链发布的一笔价值转移。而广义的交易是指用户向区块链发布的一笔具有业务意图的业务数据;例如,运营方可以基于实际的业务需求搭建一个联盟链,依托于联盟链部署一些与价值转移无关的其它类型的在线业务(比如,防伪校验业务、租房业务、车辆调度业务、保险理赔业务、信用服务、医疗服务等),而在这类联盟链中,交易可以是用户在联盟链中发布的一笔具有业务意图的业务消息或者业务请求。
上述资产对象,可以对应于用户在现实世界中的任意类型的真实资产;或者,其它形式的能够作为数字资产进行流通转移的对象;
例如,上述资产对象具体可以是诸如资金、房产、股票等真实资产,也可以是诸如贷款合同、票据、应付账款等适宜被包装成数字资产进行流通转移的数据。
以下以上述资产流转系统为基于区块链搭建的供应链金融系统为例,对本说明书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
其中,需要强调的是,以上述资产流转系统为基于区块链搭建的供应链金融系统仅为示例性的,并不用于对本说明书的技术方案进行限定;显而易见的,在实际应用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基于实际的需求,来灵活的搭建上述资产流转系统。
在本说明书中,在上述供应链金融系统中,可以包括作为资产发布方的核心企业,作为资产持有方的多级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比如银行)。
其中,核心企业,可以在与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第一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尚未兑付之前,基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为第一级供应商创建一笔第一资产对象,并由上述第一级供应商持有上述第一资产对象;
上述第一级供应商,可以基于与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第二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对上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将拆分出的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上述第二级供应商进行持有。
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第二级供应商,可以执行与第一级供应商相同的动作,继续基于与第三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三应付账款对上述第二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并将拆分出的资产对象继续向下级供应商转移,以此类推,最终上述第一资产对象可以基于各级供应商之间的债务关系,不断向下级供应商转移。
上述金融机构,可以面向各级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对于任意一级供应商来说,可以在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到期时,基于持有的资产对象的数额,向上述核心企业收取相应数额的应付账款资金;或者,也可以在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到期兑付之前,将持有的资产对象转移给上述金融机构,来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
上述区块链的运营方,在搭建区块链网络时,可以对区块链所支持的对象进行扩展。
在传统的区块链中,区块链所支持的对象通常仅包括账户对象和合约对象(即智能合约)两类。而在本说明书中,可以对区块链支持的对象进行扩展,在现有的账户对象和合约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出一个资产对象。
即在本说明书中,上述区块链所支持的对象可以包括账户对象、合约对象和资产对象等三类。通过这种方式,当核心企业、多级供应商和金融机构作为区块链成员节点加入区块链后,除了可以在区块链上完成账户、智能合约的创建以外,也可以在区块链上创建一笔数字资产。
在本说明书中,核心企业可以预先开发用于对资产对象进行管理的智能合约(当然也可以由区块链的运营方,或者第三方来进行开发),并在智能合约中声明用于对资产对象进行管理的可执行逻辑(比如,可执行函数、代码等)。
其中,在本说明书中,在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可执行逻辑,具体可以包括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资产创建逻辑、用于对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的资产拆分逻辑、用于对资产对象进行清分处理的资产清分逻辑、交易收费逻辑等。
当然,在实际应用中,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可以基于实际的业务需求,在智能合约中声明除了资产创建逻辑、资产拆分逻辑、资产清分逻辑、交易收费逻辑以外的其它形式的可执行逻辑,在本说明书中不进行特别限定。
当核心企业完成智能合约的开发后,可以将开发完成的智能合约以交易的形式在区块链中进行发布;而区块链中的节点设备在收到该交易后,可以基于区块链支持的共识算法,对该交易进行共识,并在共识通过后,将该智能合约收录至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完成智能合约的部署。
其中,区块链中的节点设备对收到的交易进行的共识处理过程,在本说明书中不再进行详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参考相关技术中的记载。
当上述智能合约在区块链中部署完成后,后续上述供应链金融系统中的核心企业,多级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均可以通过向区块链发布交易的形式,来调用智能合约中声明的可执行逻辑,来完成资产对象的创建以及拆分等操作。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上述核心企业可以基于与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第一级供应商之间的债务关系,为第一级供应商创建一笔第一应付账款,并基于持有的私钥对创建的第一应付账款进行签名,并将签名后的第一应付账款发送至第一级供应商,由第一供应商进行确权处理。
其中,所谓确权处理,是指对应付账款对应的应收账款的收款权利进行确认;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通过持有的私钥对应付账款进行签名,来对该应付账款对应的应收账款的收款权利进行确认。
第一级供应商收到核心企业为第一级供应商创建的第一应付账款后,首先可以基于与核心企业持有的私钥对应的公钥,该第一应付账款的私钥进行验证,并在验证通过后,进一步基于第一级供应商持有的私钥,对该第一应付账款进行签名完成针对该第一应付账款的确权处理,然后将确权后的该第一应付账款以交易的形式发布在区块链中进行存证处理。
相应的,对于上述第一级供应商而言,也可以基于与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第二级供应商之间的债务关系,为第二级供应商创建一笔第二应付账款,并将创建的第二应付账款发送至第二级供应商,由第二级供应商进行确权,然后也将确权处理后的第二应付行款信息发布在区块链中进行存证处理,以此类推。
通过这种方式,使得上述多级供应商的任意一级供应商而言,都可以基于与下级供应商之间的债务关系,为下级供应商创建应付账款,将创建的应付账款发送至下级供应商进行确权后,在区块链上进行存证。
在本说明书中,核心企业可以在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兑付之前,基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来构建一笔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交易,在该交易中携带该第一应付账款,并将该交易在区块链上进行发布,来调用已经部署的智能合约,为上述第一级供应商创建一笔第一资产对象;
其中,在一个例子中,在该交易中携带的第一应付账款,具体可以是该第一应付账款的数据内容,也可以仅是该第一应付账款的标识信息;例如,针对该第一应付账款的数据内容进行hash计算得到的hash值。
而区块链中的节点设备在收到核心企业发送的交易后,可以响应该交易,对该交易进行共识处理,并在共识通过后,调用部署在区块链中的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第一资产对象。
其中,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节点设备在调用部署在区块链中的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第一资产对象之前,还可以进一步查找区块链中存证的数据,来确认区块链上当前是否存证了由核心企业为第一级供应商创建,且由第一级供应确权后的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如果是,证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的收款权利已经转移给上述第一级供应商,此时再基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上述第一资产对象。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上述第一应付账款为上述第一级供应商创建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之前,检查该第一应付账款,是否为经过第一级供应商确权后的,真实存在的应付账款,从而可以避免基于虚假的或者第一级供应商并不具有收款权利的应付账款,为第一级供应商创建资产对象造成损失。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节点设备在调用部署在区块链中的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第一资产对象时,具体可以获取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将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按照预设的换算规则换算为资产数额,然后创建与换算出的资产数额相等的资产对象,得到上述第一资产对象。其中,上述换算规则,在本说明书中不进行特别限定;例如,可以是等额换算,也可以是非等额换算。
当节点设备通过调用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了第一资产对象之后,可以将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转移给上述第一级供应商(也即第一应付账款的债权方)进行持有。
例如,在实现时,通过智能合约创建的资产对象,通常会具有唯一的地址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将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转移给上述第一级供应商,即为将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地址信息,添加至上述第一级供应商在区块链上对应的账户对象的过程。
进一步的,节点设备在完成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创建,或者将上述第一资产对象转移给上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之后,还可以生成对应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资产创建记录,并将生成的资产创建记录发布至区块链进行存证。其中,对应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资产创建记录,包括上述第一应付账款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本说明书中,第一级供应商也可以在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兑付之前,基于与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第二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来构建一笔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交易,在该交易中携带该第二应付账款,并将该交易在区块链上进行发布,来调用已经部署的智能合约,对持有的上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并将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第二级供应商进行持有,来完成将与上述第二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作为数据资产,向下级供应商进行流转,来替代资金的流转。
区块链中的节点设备在收到核心企业发送的交易后,可以响应该交易,对该交易进行共识处理,并在共识通过后,将上述第一应付账款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如果经过匹配确认上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则可以调用部署在区块链中的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上述第一级供应商持有的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
当然,如果经过匹配确认上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大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由于第一级供应商与第二级供应商之间的债务规模,已大于核心企业与第一级供应商之间的债务规模,此时无法对第一级供应商持有的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可以向上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返回资产转移失败的通知消息;
例如,在实际应用中,上述通知消息可以是一条“资产池余额不足,资产转移失败”的文本提示。
其中,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节点设备在调用部署在区块链中的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上述第一级供应商持有的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之前,也可以进一步查找区块链中存证的数据,来确认区块链上当前是否存证了由第一级供应商为第二级供应商创建,且由第二级供应确权后的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如果是,证明相应的应付账款对应的收款权利应转移给第二级供应商,此时再对上述第一级供应商持有的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节点设备在调用部署在区块链中的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上述第一级供应商持有的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时,具体可以获取上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将上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换算为资产数额,然后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所述资产数额相等的资产对象,得到上述第二资产对象。
当节点设备通过调用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之后,可以将拆分出的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上述第二级供应商(也即第二应付账款的债权方)进行持有;例如,仍然可以将拆分出的上述第二资产对象的地址信息,添加至上述第二级供应商在区块链上对应的账户对象。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经过匹配确认上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完全相同,此时上述第一资产对象和上述第二资产对象的资产数额也完全相同;因此,以上描述的从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将上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第二级供应商持有的过程,实际上相当于是对上述第一资产对象整体向第二级供应商转移的过程。
也即,核心企业和第一级供应商之间的应付账款的债务规模,与第一级供应商和第二级供应商之间的应付账款的债务规模完全相同,第一级供应商可以将上述第一应付账款的收款权利,整体转移给第二级供应商,后续第一级供应商不再具有上述第一应付账款的收款权利。
进一步的,节点设备在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之后,还可以生成对应于上述第二资产对象的资产创建记录,并将生成的资产创建记录发布至区块链进行存证;
也即,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也相当于是第一级供应商基于与第二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为第二级供应商创建一笔第二资产对象的过程。
其中,对应于上述第二资产对象的资产创建记录包括,上述第二资产对象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的对应关系。
另外,节点设备在将拆分出的上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上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之后,还可以生成对应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资产流转记录,并将生成的资产流转记录发布至区块链进行存证;
也即,对上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并将拆分出的第二资产对象继续转移给下级供应商,相当于是对第一资产对象中的部分资产对象,继续向下级供应商转移,完成资产流转。
其中,所述资产流转记录包括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从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第二资产对象、以及持有所述第二资产对象的第二级供应商之间的对应关系。
相应的,对于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第二级供应商而言,也可以执行与第一级供应商相同的动作,如果第二级供应商与下级的三级供应商之间还存在基于应付账款的债务关系,可以继续基于与第三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三应付账款对上述第二资产对象按照相同的方式进行拆分,并将拆分出的资产对象继续向下级供应商转移,以此类推,上述第一资产对象可以基于各级供应商之间的债务关系,不断向下级供应商转移。最终,基于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通过以上描述的拆分过程,会不断被拆分转移,并分布在各级供应商进行持有。
在本说明书中,对于上述供应链金融系统中的多级供应商中的任意一级目标供应商而言,除了可以在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到期时,基于持有的资产对象的数额,向上述核心企业收取相应数额的应付账款资金以外,由于各级供应商持有的资产对象,锚定了真实的应付账款,因此各级供应商还可以将持有的资产对象,以及与持有的资产对象对应的应付账款作为抵押物转移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来发起融资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上述目标供应商可以基于持有的第三资产对象(也是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来构建一笔用于融资贷款的交易,并将该交易在区块链上进行发布,将持有的第三资产对象转移给金融机构。
区块链中的节点设备在收到上述目标供应商发送的交易后,可以响应该交易,对该交易进行共识处理,并在共识通过后执行该交易,将上述第三资产对象转移给金融机构进行持有;例如,可以将上述第三资产对象的地址信息,添加至上述金融机构在区块链上对应的账户对象。
后续,当上述第一应付账款到期时,金融机构可以基于持有的资产对象的数额,向上述核心企业收取相应数额的应付账款资金。
而金融机构在收到上述目标供应商转移的第三资产对象时,可以进一步确认与上述第三资产对象对应的第三应付账款是否已经转移给金融机构,并且已经得到了金融机构的确权;
例如,在实现时,在上述交易中,还可以包括上述第三资产对象的资产ID,金融机构可以基于该第三资产对象的资产ID,查询区块链上存证的第三资产对象的资产创建记录,来获取与该第三资产对象对应的第三应付账款,进而可以确认上述目标供应商是否已经将该第三应付账款转移给金融机构,并且已经对该第三应付账款进行了确权。
如果金融机构确认上述目标供应商已经将该第三应付账款转移给金融机构,并且金融机构也已经对该第三应付账款进行了确权,此时金融机构可以将上述第三资产对象的资产数额换算为资金额度,并基于换算出的资金额度向上述目标供应商发放贷款。
需要说明的是,金融机构在向上述目标供应商发放贷款以后,还可以生成对应与上述目标供应商的融资贷款记录,并将生成的融资贷款记录发布至区块链进行存证。
在本说明书中,对于区块链的运营方而言,还可以针对资产的转移进行收费处理。其中,针对资产的转移进行收费处理,具体可以按照具体的交易类型分别进行收费处理。
例如,区块链的运营方可以针对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交易、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交易、以及用于融资贷款的交易,分别进行收费处理。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针对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交易的收费处理,具体可以从创建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区块链的运营方的收费账户在区块链上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例如,以核心企业基于与第一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为第一级供应商创建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为例,区块链的节点设备收到核心企业发送的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交易之后,首先可以调用已经部署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该交易中携带的核心企业与上述第一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为上述第一级供应商创建上述第一资产对象,并在完成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创建之后,可以进一步调用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针对该笔交易进行收费处理,从创建的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上述收费账户在区块链上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而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创建逻辑,可以确认针对该笔交易的收费处理结果,并在确认完成针对该笔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之后,将已经创建完成,并且扣除了预设数额的上述第一资产对象转移给上述第一级供应商持有。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针对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交易的收费处理,可以包括以下示出几种收费方式:
收费方式一:从转移资产转移的发起方持有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即仅向转移发起方收费),并将扣除的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区块链的运营方的收费账户在区块链上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收费方式二:从转移资产转移的发起方持有的资产对象,以及被转移的资产对象中,分别扣除预设数量的目标资产对象(即向转移发起方和被转移方分别收费),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例如,以第一级供应商基于与第二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对持有的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转移为例,区块链的节点设备收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交易之后,首先可以调用已经部署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上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上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在完成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拆分之后,可以进一步调用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针对该笔交易进行收费处理,从拆分出的上述第二资产对象(即被转移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上述收费账户在区块链上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或者,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即资产转移发起方持有的资产对象),以及拆分出的上述第二资产对象(即被转移的资产对象)中分别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然后将扣除的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上述收费账户在区块链上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当然,针对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交易的收费处理,除了可以包括以下示出几种收费方式以外,在实际应用中,也可以采用以下示出的收费方式;
收费方式三:从资产转移的发起方的保证金账户中进行实时扣除交易费(现金扣除);或者,从资产转移的发起方,和资产的接收方的保证金账户中分别实时扣除交易费。
收费方式四:从资产转移的发起方持有的虚拟资源账户中实时扣除作为交易费的虚拟资源;或者,从资产转移的发起方,和资产的接收方的虚拟资源账户中分别实时扣除作为交易费的虚拟资源。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通过在保证金账户或者虚拟资源账户中扣除交易费的收费方式,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中,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检查规则,来检查相关的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或者相关的虚拟资源账户中的虚拟资源是否充足,只有在保证金充足或者虚拟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再执行上描述的扣费动作。
当然,如果通过上述检查,确认相关的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或者相关的虚拟资源账户中的虚拟资源并不充足,无法完成交易费的扣除,还可以向资产转移的发起方返回资产转移失败的通知消息;
例如,以在保证金账户中扣除交易费为例,该通知消息具体可以是一条“您的保证金不足,资产转移失败”的文本提示。
而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拆分逻辑,可以确认针对该笔交易的收费处理结果,并在确认完成针对该笔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之后,将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并且扣除了预设数额的上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上述第一级供应商持有。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针对用于融资贷款的交易的收费处理,具体可以从融资贷款的发起方持有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区块链的运营方的收费账户在区块链上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例如,以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任一目标供应商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为例,区块链的节点设备收到该目标供应商发送的用于融资贷款的交易之后,可以调用已经部署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针对该比较进行收费处理,从该目标供应商持有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确认针对该笔交易的收费处理结果。日过确认完成针对该笔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之后,可以从该目标供应商持有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然后将扣除的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上述收费账户在区块链上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当然,在实际应用中,也可以按照以上描述的收费方式三和收费方式四示出的,从该目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账户或者虚拟资源账户中完成交易费的扣除,在本说明书中不再进行赘述。
其中,需要强调的是,区块链的运营方按照具体的交易类型分别进行收费处理时,具体可以针对不同的交易类型,设定不同的费率。
也即,在针对以上描述的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交易、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交易、以及用于融资贷款的交易分别进行收费处理时,最终收取的“交易费”的数额,可以存在差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基于实际的需求灵活的设定费率。例如,在一个例子中,对于用于融资贷款的交易,可以收取高于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交易和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交易的“交易费”。
在本说明书中,核心企业可以在上述第一资产对象对应的第一应付账款即将到期时(比如到期前的一到两天),发起针对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清分处理。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些金融场景下,对资产对象进行清分处理,通常可以是指对从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进行汇总,来明确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在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分布状况的过程。
而在一些金融场景下,对资产对象进行清分处理,也可以是指,对从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进行汇总,确定出持有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的各级供应商,然后基于确定出的各级供应商持有的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的实际数额,来分别完成应付账款的兑付的过程。
也即,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将明确出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在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分布状况的过程,称之为针对该第一资产对象的清分处理过程;也可以将明确出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在上述多级供应商中的分布状况,并且基于确定出的分布状况针对逐笔资产对象完成应付账款的兑付的过程,称之为针对该第一资产对象的清分处理过程,在本说明书中不进行特别限定。
核心企业可以基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来构建一笔用于清分资产对象的交易,在该交易中携带该第一资产对象,并将该交易在区块链上进行发布,来调用已经部署的智能合约,发起针对该第一资产对象的资产清分处理。
而区块链中的节点设备在收到该交易后,可以响应该交易,对该交易进行共识处理,并在共识通过后,调用部署在区块链中的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清分逻辑,查找区块链中存证的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相关的资产流转记录,并基于查找到的资产流转记录,对该第一资产对象进行资产清分处理。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节点设备在调用部署在区块链中的上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清分逻辑之前,为了避免在清分过程中发生资产对象的转移,而造成的清分结果不准确的问题,还可以将当前上述多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资产对象,均设置为转移受限状态,并在完成针对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清分处理后,再将当前上述多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资产对象恢复为正常状态。
其中,设置为转移受限状态的资产,将会被暂时冻结,而无法进行转移。当节点设备收到用于针对转移受限状态的资产对象的交易时,可以不进行响应,并直接向交易发起方返回资产转移失败的通知消息;
例如,上述资产转移失败的通知消息,具体可以是一条“资产清分处理中,暂时无法进行转移”的文本提示消息。
在本说明书中,区块链中存证的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相关的资产流转记录,具体可以包括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资产流转记录,以及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的资产流转记录。
而在查找区块链中存证的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相关的资产流转记录时,首先可以基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资产ID查找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资产流转记录,再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资产流转记录中读取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第二资产对象的资产ID,进一步的再继续基于第二资产对象的资产ID查找与上述第二资产对象对应的资产流转记录,以此类推。
当查找到区块链中存证的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相关的所有资产流转记录之后,可以基于查找到的资产流转记录,对该第一资产对象进行资产清分处理,确定出持有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的各级供应商。
其中,由于资产流转记录中记录了资产对象、从该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以及持有拆分出的资产对象的各级供应商之间的对应关系,因此按照拆分顺序向下进行查找追溯,就可以确定出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最终在各级供应商中的分布状况,以及持有这些拆分出的资产对象的各级供应商。
进一步的,在确定出持有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的资产对象的各级供应商之后,当上述第一资产对象对应的第一应付账款到期时,核心企业可以基于确定出的各级供应商持有的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的实际数额,来分别完成应付账款的兑付。
换句话说,由于第一应付账款实际上以资产对象的形式,被拆分成若干份,分别由各级的供应商持有;各级的供应商均取得了上述第一应付账款中部分的应付账款的收款权利;因此,核心企业在兑付上述第一应付账款时,则可以基于各级的供应商持有的上述第一应付账款的实际份额,来分别进行兑付,向各级供应商支付应付账款。
当然,对于转移至金融机构以及区块链的运营方的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持有的资产对象,由于其也是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因此核心企业也需要基于金融机构和收费账户持有的资产对象的实际数额,来分别完成应付账款的兑付。
在本说明书中,在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到期之后,区块链中的节点设备还可以确定核心企业是否兑付了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对应的应付账款;如果是,可以将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资产对象进行资产核销处理。
在实现时,在区块链中部署的智能合约中,还可以声明相应的资产核销逻辑。核心企业在基于上述资产清分结果兑付了各级供应商持有的资产对象之后,可以生成相应的兑付记录,并将兑付记录发布至区块链中进行存储。
而收到由核心企业兑付的应付账款的各级供应商或者金融机构,可以基于持有的已经被核心企业兑付的资产对象,来构建用于核销资产对象的交易,并将该交易发布至区块链,来调用上述智能合约中的资产核销程序,完成针对该笔资产对象的资产核销处理;
其中,对资产对象的资产核销处理的具体方式,在本说明书中不进行特别限定;例如,在一种方式中,可以在持有该资产对象的各级供应商或者金融机构在区块链中对应的账户对象中,将该笔资产标记为已兑付状态;或者,在另一种实现方式中,也可以将该笔资产对象的地址信息直接从该账户对象中移除,在本说明书中不再进行一一列举。
其中,当完成了从上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的所有资产对象的核销处理过程,此时核心企业针对该第一资产对象的清分处理过程结束。
在以上技术方案中,可以实现将资产发布方与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以数字资产的形式,基于第一资产持有方与下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应付账款继续进行拆分后,向下级资产持有方继续进行流转;从而,在资产发布方与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尚未兑付的情况下,各级资产持有方可以将与上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作为数字资产,继续向下级资产持有方进行转移,来替代资金的流转,因此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由于上级资产持有方与资产发布方之间的应付账款尚未兑付,对下级资产持有方的正常运营造成的影响。
例如,以上述资产发布方为核心企业,上述多级资产持有方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为与核心企业具有债务关系的第一级供应商,以及上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为与上述第一级供应商具有债务关系的第二级供应商为例,假设核心企业需要向第一级供应商完成采购,核心企业可以基于与上述第一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在区块链上创建一笔资产对象,并将创建的资产对象转移给第一级供应商,来完成采购(即在尚未支付采购货款的情况下,以创建的数字资产的方式支付采购货款)。
而相应的,假设第一级供应商也需要向第二级供应商完成商品采购,那么第一级供应商则可以继续基于与第二级供应商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对该笔数字资产进行拆分,并将拆分出的数字资产继续转移给第二级供应,来完成采购。
从而,对于下级的各级供应商而言,均可以在核心企业尚未对上述第一应付账款进行兑付的前提下,将与上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应付账款作为数字资产,继续向下级资产持有方进行转移,来替代资金的流转来完成正常采购,而不会对自身的经营正常运营造成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被拆分转移的资产对象,只有在相关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交易完成收费处理操作后,才能够向下级资产持有方转移;因此,对于上述区块链的运营方而言,可以针对资产的流转进行收费处理,从而可以为区块链的运营方增加营收。
与上述方法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装置的实施例。所述装置可以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分布式交易所;所述分布式交易所包括若干分布式部署的交易中心。本说明书的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装置的实施例可以应用在电子设备上。装置实施例可以通过软件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或者软硬件结合的方式实现。以软件实现为例,作为一个逻辑意义上的装置,是通过其所在电子设备的处理器将非易失性存储器中对应的计算机程序指令读取到内存中运行形成的。从硬件层面而言,如图2所示,为本说明书的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装置所在电子设备的一种硬件结构图,除了图2所示的处理器、内存、网络接口、以及非易失性存储器之外,实施例中装置所在的电子设备通常根据该电子设备的实际功能,还可以包括其他硬件,对此不再赘述。
图3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装置的框图。
请参考图3,所述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装置30可以应用在前述图2所示的电子设备中,所述电子设备可以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资产流转系统;所述资产流转系统包括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其中,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基于所述资产发布方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所述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装置30包括:。
接收模块301,接收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与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
拆分模块302,响应于所述第一交易,将所述第一应付账款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并在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转移模块303,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拆分出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
在本说明书中,所述接收模块301进一步:
接收所述资产发布方发送的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包括所述第一应付账款;
所述装置30还包括:
创建模块(图3中未示出),响应于所述第二交易,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第一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
在本说明书中,所述资产流转系统为供应链金融系统;所述供应链金融系统包括作为资产发布方的核心企业、作为资产持有方的多级供应商、以及金融机构;其中,所述资产对象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
所述接收模块301进一步:
接收所述多级供应商中的任一目标供应商发送的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所述第三交易包括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的第三资产对象;
所述转移模块303进一步:
响应于所述第三交易,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金融机构进行持有,以使所述金融机构在对与所述第三资产对象对应的第三应付账款进行确权后,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的资产份额换算为资金额度,并基于换算出的资金额度向所述供应商发放贷款。
在本说明书中,所述装置30还包括:
第一收费模块(图3中未示出),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或者,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以及被转移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中分别扣除预设数量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在本说明书中,所述装置30还包括:
第二收费模块(图3中未示出),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在本说明书中,所述装置30还包括:
第三收费模块(图3中未示出),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目标供应商持有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在本说明书中,所述拆分模块302进一步:
如果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向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返回资产转移失败的通知消息。
在本说明书中,所述拆分模块302进一步:
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之前,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为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
所述创建模块进一步:
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之前,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资产发布方为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
上述装置中各个模块的功能和作用的实现过程具体详见上述方法中对应步骤的实现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对于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对应于方法实施例,所以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模块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模块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模块,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模块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说明书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模块,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计算机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意几种设备的组合。
与上述方法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的实施例。所述电子设备可以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资产流转系统;所述资产流转系统包括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其中,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基于所述资产发布方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处理器和存储器通常通过内部总线相互连接。在其他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设备还可能包括外部接口,以能够与其他设备或者部件进行通信。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与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
响应于所述第一交易,将所述第一应付账款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并在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拆分出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所述资产发布方发送的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包括所述第一应付账款;
响应于所述第二交易,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第一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资产流转系统为供应链金融系统;所述供应链金融系统包括作为资产发布方的核心企业、作为资产持有方的多级供应商、以及金融机构;其中,所述资产对象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
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所述多级供应商中的任一目标供应商发送的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所述第三交易包括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的第三资产对象;
响应于所述第三交易,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金融机构进行持有,以使所述金融机构在对与所述第三资产对象对应的第三应付账款进行确权后,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的资产份额换算为资金额度,并基于换算出的资金额度向所述供应商发放贷款。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或者,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以及被转移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中分别扣除预设数量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目标供应商持有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如果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向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返回资产转移失败的通知消息。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之前,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为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资产发布方为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发明后,将容易想到本说明书的其它实施方案。本说明书旨在涵盖本说明书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说明书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说明书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说明书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权利要求指出。
应当理解的是,本说明书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经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精确结构,并且可以在不脱离其范围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本说明书的范围仅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说明书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说明书,凡在本说明书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说明书保护的范围之内。

Claims (17)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方法,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资产流转系统;所述资产流转系统包括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其中,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基于所述资产发布方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与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
响应于所述第一交易,将所述第一应付账款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并在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针对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包括: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区块链运营方的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或者,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以及拆分出的第二资产对象中分别扣除预设数量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区块链运营方的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所述第二资产对象或扣除预设数量的目标资产对象后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资产发布方发送的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包括所述第一应付账款;
响应于所述第二交易,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第一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资产流转系统为供应链金融系统;所述供应链金融系统包括作为资产发布方的核心企业、作为资产持有方的多级供应商、以及金融机构;其中,所述资产对象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多级供应商中的任一目标供应商发送的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所述第三交易包括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的第三资产对象;
响应于所述第三交易,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金融机构进行持有,以使所述金融机构在对与所述第三资产对象对应的第三应付账款进行确权后,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的资产份额换算为资金额度,并基于换算出的资金额度向所述供应商发放贷款。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针对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包括: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针对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包括:
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目标供应商持有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向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返回资产转移失败的通知消息。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之前,还包括:
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为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
所述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之前,还包括:
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资产发布方为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
9.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装置,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资产流转系统;所述资产流转系统包括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其中,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基于所述资产发布方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接收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与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
拆分模块,响应于所述第一交易,将所述第一应付账款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并在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第一收费模块,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区块链运营方的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或者,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以及拆分出的第二资产对象中分别扣除预设数量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区块链运营方的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转移模块,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所述第二资产对象或扣除预设数量的目标资产对象后的所述第二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进行持有。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所述接收模块进一步:
接收所述资产发布方发送的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包括所述第一应付账款;
所述装置还包括:
创建模块,响应于所述第二交易,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创建逻辑,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第一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所述资产流转系统为供应链金融系统;所述供应链金融系统包括作为资产发布方的核心企业、作为资产持有方的多级供应商、以及金融机构;其中,所述资产对象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所述接收模块进一步:
接收所述多级供应商中的任一目标供应商发送的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所述第三交易包括用于向所述金融机构发起融资贷款的第三资产对象;
所述转移模块进一步:
响应于所述第三交易,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如果已完成针对所述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转移给所述金融机构进行持有,以使所述金融机构在对与所述第三资产对象对应的第三应付账款进行确权后,将所述第三资产对象的资产份额换算为资金额度,并基于换算出的资金额度向所述供应商发放贷款。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收费模块,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创建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创建资产对象的第二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三收费模块,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目标供应商持有的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以完成针对用于融资贷款的第三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
15.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所述拆分模块进一步:
如果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向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返回资产转移失败的通知消息。
16.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所述拆分模块进一步:
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之前,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为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二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
所述创建模块进一步:
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之前,确定所述区块链上是否存证了由所述资产发布方为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创建,且由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确权后的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如果是,进一步基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创建所述第一资产对象。
17.一种电子设备,应用于基于区块链搭建的资产流转系统;所述资产流转系统包括资产发布方和多级资产持有方;其中,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基于所述资产发布方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一应付账款创建的第一资产对象;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发送的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括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与所述多级资产持有方中的第二级资产持有方之间的第二应付账款;
响应于所述第一交易,将所述第一应付账款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进行匹配,并在所述第二应付账款的金额不大于所述第一应付账款的金额时,调用发布在所述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中声明的资产拆分逻辑,对所述第一资产对象进行拆分处理,从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拆分出与所述第二应付账款匹配的第二资产对象,并确定是否完成针对所述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针对用于转移资产对象的第一交易的收费处理操作,包括:调用所述智能合约中声明的交易收费逻辑,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中扣除预设数额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所述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区块链运营方的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或者,从所述第一级资产持有方持有的所述第一资产对象,以及拆分出的第二资产对象中分别扣除预设数量的目标资产对象,并将扣除的目标资产对象转移至区块链运营方的收费账户对应的账户对象进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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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milies Citing this family (8)

* Cited by examiner, † Cited by third party
Pub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Publication date Assignee Title
CN110659977A (zh) * 2019-08-05 2020-01-07 孟江华 通过链上数字货币结算的链上质押资产清偿系统和方法
CN113836227B (zh) * 2019-09-05 2024-04-19 创新先进技术有限公司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申购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CN110738566A (zh) * 2019-09-05 2020-01-31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筛选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CN110992034A (zh) * 2019-12-13 2020-04-10 深圳市网心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交易隐私保护系统、方法及相关设备
CN113706087A (zh) * 2020-05-22 2021-11-26 浙江建连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区块链的项目管理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
CN112187788B (zh) * 2020-09-27 2022-09-16 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 基于区块链的多级资产流转方法、系统及溯源方法
CN113095824B (zh) * 2021-03-30 2022-05-31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基于区块链的资产管理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CN113065860A (zh) * 2021-04-09 2021-07-02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区块链处理手续费业务的方法及装置

Citations (2)

* Cited by examiner, † Cited by third party
Pub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Publication date Assignee Title
CN106327173A (zh) * 2016-08-22 2017-01-11 布比(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网络支付方法及装置
CN108711104A (zh) * 2018-05-09 2018-10-26 北京磁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区块链的实物资产信息流转方法、装置和设备

Family Cites Families (4)

* Cited by examiner, † Cited by third party
Pub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Publication date Assignee Title
JP2018525729A (ja) * 2015-07-14 2018-09-06 エフエムアール エルエルシー 計算上効率的な移転処理、監査及びサーチ装置、方法及びシステム
CN108428122B (zh) * 2018-02-08 2021-02-12 布比(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一种分布式账本上的贸易融资方法及系统
CN108629684A (zh) * 2018-05-09 2018-10-09 众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用于控制信用拆分流转的方法、装置及可读存储介质
CN109102389A (zh) * 2018-07-27 2018-12-28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链上金融资产流转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Patent Citations (2)

* Cited by examiner, † Cited by third party
Publication number Priority date Publication date Assignee Title
CN106327173A (zh) * 2016-08-22 2017-01-11 布比(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网络支付方法及装置
CN108711104A (zh) * 2018-05-09 2018-10-26 北京磁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区块链的实物资产信息流转方法、装置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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