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所指的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本发明提供一种人脸识别的页面显示控制方法及移动终端,以实现显示页面的横屏显示与竖屏显示的自动切换,避免用户使用姿势等因素的影响,提高判断准确度。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人脸识别的页面显示控制方法,应用于具有显示屏幕的移动终端,其步骤包括:
S1、在移动终端的摄像装置所采集的图像上进行人脸检测并提取人脸区域的位置坐标,在人脸区域上进行人眼定位,记录人眼影像数据;
S2、提取两眼中心坐标,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该页面基准线为沿当前页面水平方向的虚拟参照线;
S3、判断所述角度是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若是则切换当前的页面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否则维持当前页面显示方式。
所述人脸区域的两眼中心坐标为两眼轮廓的几何中心坐标或者两眼瞳仁的中心坐标。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2包括:
S21、对两眼的人眼影像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是否检测到瞳仁,若是,执行步骤S22,否则结束当前页面运行任务,控制移动终端进入省电状态;
S22、提取两眼中心坐标,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
其中,所述步骤S21判断未检测到瞳仁是指判断连续N次采集的图像未提取到两眼瞳仁区域的位置坐标,N为大于等于1的自然数。
所述步骤S21控制移动终端进入省电状态包括熄灭显示屏幕。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3判断所述角度是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若是则切换当前的页面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包括:当判断所述角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时,将当前的横屏显示方式切换为竖屏显示方式;当判断所述角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时,将当前的竖屏显示方式切换为横屏显示方式。
在本发明中,所述预设的角度阈值的设置范围为30°~60°。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具有显示屏幕及摄像装置,包括:
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在摄像装置所采集的图像上进行人脸检测并提取人脸区域的位置坐标,在人脸区域上进行人眼定位,记录人眼影像数据;
人眼分析模块,用于提取两眼中心坐标,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该页面基准线为沿当前页面水平方向的虚拟参照线;
判断执行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角度是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若是则切换当前的页面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否则维持当前页面显示方式。
较佳地,所述人眼分析模块提取的人脸区域的两眼中心坐标为两眼轮廓的几何中心坐标或者两眼瞳仁的中心坐标。
进一步地,所述人眼分析模块包括:
瞳仁检测单元,用于对两眼的人眼影像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是否检测到瞳仁,若是,则启动角度计算单元,否则结束当前页面运行任务,控制移动终端进入省电状态;
角度计算单元,用于提取两眼中心坐标,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依据移动终端的摄像装置,尤其是前置摄像头来识别人脸中两眼的中心点,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来判断当前用户观看的角度,来实现当前页面的横竖切换显示;有别于现有的陀螺仪感测控制方法,由于判断标准为用户双眼与移动终端之间的相对角度,因而可以避免用户使用姿势等因素的影响,提高判断准确度。另一方面,当使用者长时间观看,双眼疲劳而闭眼休息时,摄像头通过检测到使用者双眼闭合,而自动关闭或者暂停当前页面运行的视频播放、图片显示等任务,达到熄屏省电的作用,解决目前很多移动终端存在的因不能自动休眠或睡眠而浪费能耗的缺陷,给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描述。
一种人脸识别的页面显示控制方法,应用于具有显示屏幕和摄像装置的移动终端,较佳地,摄像装置为前置摄像头,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所述方法的步骤包括:
S1、在移动终端的摄像装置所采集的图像上进行人脸检测并提取人脸区域的位置坐标,在人脸区域上进行人眼定位,记录人眼影像数据;
S2、提取两眼中心坐标,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该页面基准线为沿当前页面水平方向的虚拟参照线;
S3、判断所述角度是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若是则切换当前的页面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否则维持当前页面显示方式。
在步骤S1中,当用户开启该人脸识别的页面显示控制功能或者开启设备的视频播放或图片浏览应用时,设备的前置摄像头以一设定的时间间隔定时提取人脸图像,当摄像头识别检测到人脸后,对识别的人脸进行人眼定位,并记录人眼区域的位置坐标、瞳仁区域的位置坐标等人眼影像数据。前置摄像头依据设定的时间的间隔来提取用户脸部的眼睛信息,直到设备最后退出当前页面的运行任务或者退出该人脸识别的页面显示控制功能为结束。现有的人脸识别技术不仅能够识别人脸的形状,而且对于眼睛、鼻子等面部器官的识别也能达到实现本发明所要求的精度。
在步骤S2中,从步骤S1中记录的人眼影像数据中提取两眼中心坐标,所述人脸区域的两眼中心坐标为两眼轮廓的几何中心坐标或者两眼瞳仁的几何中心坐标。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该页面基准线为一虚拟的作为参照的线,其方向为沿移动终端所显示的当前页面显示的水平方向。选取摄像头采集的人脸图像中的两眼连成一线的方向,与显示屏幕中显示的当前页面的页面基准线进行比较。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2包括:
S21、对两眼的人眼影像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是否检测到瞳仁,若是,执行步骤S22,否则结束当前页面运行任务,控制移动终端进入省电状态;
S22、提取两眼中心坐标,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
其中,所述步骤S21判断未检测到瞳仁是指判断连续N次采集的图像未提取到两眼瞳仁数据,即两眼瞳仁区域的位置坐标,通过该位置坐标可反映两眼的瞳仁形状及计算出瞳仁的中心坐标,其中N为大于等于1的自然数。比如当连续两次摄像装置所采集的人眼影像数据均未提取到两眼瞳仁区域的位置坐标时,判断不能识别瞳仁。通过分析判断是否提取到两眼瞳仁数据,可以识别用户一定时间内是否处于闭眼状态(如用户睡觉休息),当系统识判断用户处于闭眼状态时,判断当前页面运行任务结束,从而退出当前页面运行任务,比如关闭当前视频播放应用,并控制移动终端进入省电状态,包括熄灭显示屏幕,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能耗,为设备省电。只有在检测到两眼瞳仁数据后,才执行两眼中心连线的角度计算。
在步骤S3中,判断所述角度是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若是则切换当前的页面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包括:当判断所述角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时,将当前的横屏显示方式切换为竖屏显示方式;当判断所述角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时,将当前的竖屏显示方式切换为横屏显示方式。所述角度阈值可为用户预设或者采用系统默认值,其设置范围为30°~60°。以45°为例,当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超过45°时,用户的视角与当前页面显示处于一种不协调的状态中,为了适应用户的视角,对当前页面,比如视频播放或图片浏览窗口切换至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当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的角度为小于45度时,用户的视角与当前页面显示处于一种相对协调的状态,当前的页面显示已可适应用户使用,因而维持当前的页面显示方式不作改变。应用到实际中,用户可以通过旋转移动终端的显示屏幕,改变用户的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从而快捷、准确地切换页面显示方式。
具体地,如附图1所示,以智能手机为例,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实施例的人脸识别的页面显示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其步骤包括:
S101、开启人脸识别的页面显示控制功能;
S102、智能手机的摄像装置定时进行人脸识别的图像采集;
S103、提取人脸区域的位置坐标并进行人眼定位;
S104、记录人眼影像数据并进行分析;
S105、判断是否提取到两眼瞳仁区域的位置坐标,若是,执行步骤S107,否则执行步骤S106;
S106、结束当前页面运行任务,熄灭显示屏幕;
S107、提取两眼中心坐标;
S108、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该页面基准线为沿当前页面水平方向的虚拟参照线;
S109、判断所述角度是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若是执行步骤S110,否则执行步骤S111;
S110、切换当前的页面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并返回步骤S102;
S111、维持当前页面显示方式,并返回步骤S102。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具有显示屏幕及摄像装置,如附图2所示,包括:
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在摄像装置所采集的图像上进行人脸检测并提取人脸区域的位置坐标,在人脸区域上进行人眼定位,记录人眼影像数据;
人眼分析模块,用于提取两眼中心坐标,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该页面基准线为沿当前页面水平方向的虚拟参照线;
判断执行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角度是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若是则切换当前的页面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否则维持当前页面显示方式。
较佳地,所述人眼分析模块提取的人脸区域的两眼中心坐标为两眼轮廓的几何中心坐标或者两眼瞳仁的中心坐标。
进一步地,所述人眼分析模块包括:
瞳仁检测单元,用于对两眼的人眼影像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是否检测到瞳仁,若是,则启动角度计算单元,否则结束当前页面运行任务,控制移动终端进入省电状态;
角度计算单元,用于提取两眼中心坐标,计算两眼中心连线与页面基准线的角度。
其中,所述瞳仁检测单元判断未检测到瞳仁数据是指判断连续N次采集的图像未提取到两眼瞳仁区域的位置坐标,N为大于等于1的自然数。
所述瞳仁检测单元控制移动终端进入省电状态包括熄灭显示屏幕。
进一步地,所述判断执行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角度是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若是则切换当前的页面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包括:用于当判断所述角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时,将当前的横屏显示方式切换为竖屏显示方式;用于当判断所述角度大于等于预设的角度阈值时,将当前的竖屏显示方式切换为横屏显示方式。
在本发明的移动终端中,所述预设的角度阈值的设置范围为30°~60°,较佳地,可以设置为45°。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应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以上说明。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均应视为由本发明所提交的权利要求确定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