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103366269A - 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设备及系统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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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设备及系统,通过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第一用户不需要登录、认证、获取数字证书和验证密码等繁琐的流程,直接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即可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优化了用户的支付方式,提升了支付的快捷性和便利性。
Description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设备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的逐渐普及,人们对电子商务中交易支付的需求越来越多,对于大额交易来说,国内的商业银行和银联都已开通了网上银行系统,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但对于网上的小额支付,商业银行受限于交易成本等因素,在这方面尚未完善的支持。而目前互联网上涉及小额的交易数量非常之多,尤其是一些信息产品和虚拟产品,例如:信息订阅,游戏卡购买,音乐下载,在线服务购买,都是属于小额支付。另外,在日常生活中,小额交易量也相当巨大,如:购票、停车费和公益捐助等存在小额支付需求,而小额支付行为,对于支付的方便性和快捷性要求很高,如果支付繁琐,加之繁琐的操作,会降低用户的支付体验。
当前智能手机越来越普及,在智能手机上的应用越来越多,移动支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当前对于移动支付中的大额支付有很多解决方案,例如:短信动态密码、基于NFC的支付等,这些支付方式的流程都相对复杂,对硬件要求比较高,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且多适合大额支付,不适用于小额支付的情景。现有技术中的支付方式需要繁琐的安全验证,数字证书等操作,例如:支付宝钱包作为支付宝线上产品的移动端延伸产品,功能相对比较复杂,也要通过登录、验证和动态安全码等才可以进行付款。可见,现有的支付方式不满足小额支付对方便性和快捷性的要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设备及系统,用以解决小额支付的操作繁琐、用户体验差的问题,实现快捷方便的电子支付。
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包括:
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第一用户设备、第二用户设备和电子支付平台:
所述第一用户设备,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用于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包括:
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获取模块接收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包括:
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平台设备,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验证模块,用于验证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支付模块,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包括:
向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
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传递给所述第一用户,以使所述第一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进行支付。
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包括:
发送模块,用于向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传递模块,用于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传递给所述第一用户,以使所述第一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进行支付。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设备及系统,通过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由于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中已包括支付相关信息,第一用户可以不需要登录、认证、获取数字证书和验证密码等繁琐的流程,直接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即可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优化了用户的支付方式,提升了支付的快捷性和便利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场景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另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另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系统;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
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
图8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
图9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平台设备;
图10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
图1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应用场景,包括第一用户设备110、第二用户设备120、电子支付平台设备130和银行服务器140,其中,第一用户设备110为第一用户(即支付方)的操作设备,其可以为移动终端、PC机等,第二用户设备120为第二用户(即收款方)提供服务的设备,其可以为一个信息交互平台的后台服务器、网站服务器和移动终端等,电子支付平台130与银行服务器140之间通过银行的支付前置接口相连。
实施例一
本发明实施例一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以图1的场景为例,方法流程图,如图2所示:
步骤201、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其中,支付相关信息可以包括支付标识,该支付标识可以在每次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生成时随机生成。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可以包括第二用户的身份信息(例如:用户ID)和/或第二用户的帐号信息。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说明支付相关信息可以与第二用户的身份信息和/或第二用户的帐号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支付相关信息中还可以包括程序相关信息,用于确定第一用户进行支付相关操作的应用程序。
优选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可以只包括支付相关信息,相应地,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存储于电子支付平台的服务器上;可选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也可以包括支付相关信息、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和/或支付金额信息,其它信息存储于电子支付平台的服务器上,但采用这种方式,为了保证安全性,支付相关信息可采用加密的方式进行传输。
另外,当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中还包括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时,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专用支付凭证。当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中不包括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时,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通用支付凭证,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可以包括第一用户的身份信息和/或第一用户的帐号信息。
步骤202、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其中,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可以包括多种方式,例如:微博功能(即第一用户电子支付平台)、短信、多媒体彩信和超级短信等。
步骤203、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步骤204、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其中,第一用户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第一用户首先授权给电子支付平台,然后由电子支付平台通过银行前置系统接口从第一用户的账号扣款,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通过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第一用户可以不需要进行登录、认证、获取数字证书和验证密码等繁琐的流程,直接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即可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优化了用户的支付方式,提升了支付的快捷性和便利性。
可选的,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通用支付凭证时,还包括:所述第一用户将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发送至所述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指示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来自于所述第一用户。
在该可选步骤中,对于通用支付凭证而言,通过所述第一用户将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发送至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结合步骤201中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中的支付相关信息,以及该可选步骤中的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第一用户可以不需要进行登录、认证、获取数字证书和验证密码等繁琐的流程,直接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即可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可选的,步骤204之后,还可以包括:
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一用户发送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发送付款成功确认信息;第二用户向第一用户发送付款成功确认信息;
或者,
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一用户发送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第一用户将接收的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发送给第二用户;第二用户将接收的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发送到电子支付平台以进行确认;当确认成功后,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发送付款成功确认信息。
实施例二
本发明实施例二中提供了另一种快捷支付的方法,以图1的场景为例,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相应步骤,方法流程图,如图3所示:
步骤301、所述第二用户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
步骤302、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
步骤303、所述第二用户接收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其中,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的形式可以包括:网络链接数据(例如:URL字符串)或文本数据或通过特定的SDK(Software DevelopmentKit,软件开发工具包)接口传递的数据等,其数据信息的内容包括支付相关信息。
步骤304、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步骤305、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步骤306、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步骤307、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通过第二用户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所述第二用户接收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并由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第一用户可以不需要进行登录、认证、获取数字证书和验证密码等繁琐的流程,直接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即可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优化了用户的支付方式,提升了支付的快捷性和便利性。
本实施例中步骤303中,第二用户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之后,第二用户需要向第一用户传递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可以有多种传递方式,例如:第一种方式,第二用户可以向第一用户展示出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比如可通过在第二用户的购物网站上展示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在户外广告展板上展示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等;第二种方式,第二用户可以将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给第一用户。
相应地,步骤304中,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具体可以包括: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拍摄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例如:通过手机摄像头拍摄展示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截屏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例如:通过手机截屏软件截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触发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例如:通过点击二维码图片或摇晃手机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在这种情况下,用户产生触发操作时可以同时完成步骤304和步骤305的操作,例如:用户通过点击二维码图片或摇晃手机,可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并可将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步骤306中,可选的,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具体可以包括:
步骤306-1、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生成,或者,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
在步骤306-1中,通过电子支付平台验证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来源,避免了恶意用户对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虚假伪造,提升了快捷支付的安全性。
步骤306中,可选的,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具体还可以包括:
步骤306-2、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可支付次数是否小于预设次数阈值和/或验证所述支付金额是否小于预设金额阈值和/或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为订阅支付凭证,所述订阅支付凭证用于指示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订阅支付。
在步骤306-2中,通过电子支付平台验证可支付次数是否小于预设次数阈值,可以对支付用户的支付次数进行限制;通过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支付金额是否小于预设金额阈值,可以对支付金额进行限制,实现只对小额支付采用快捷支付方法;通过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是否为订阅支付凭证,可以实现用户的自动化支付,例如:实现定期从第一用户扣款,或者,实现当支付项目为指定项目时,进行订阅支付。通过以上多样化的验证方式,使得可对用户的支付行为进行多样化的控制,提升了快捷支付的效率。
步骤307中,可选的,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具体可以包括:
当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专用凭证时,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中的第一用户身份信息和支付相关信息,查询与第一用户身份信息和第二用户身份信息对应的第一用户的帐号信息和第二用户的帐号信息;或者,当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通用凭证时,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中的支付相关信息和接收的第一用户身份信息,查询与第一用户身份信息和第二用户身份信息对应的第一用户的帐号信息和第二用户的帐号信息;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查询到的第一用户的帐号信息和第二用户的帐号信息,通过银行的支付前置接口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其中,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中包括第二用户的帐号信息时,可省去查询第二用户的帐号信息。为提高支付的可靠性,在查询出的第一用户的帐号信息和第二用户的帐号信息之后,还可以验证第一用户的帐号信息和第二用户的帐号信息的有效性,例如:查询帐号是否失效或冻结,帐号信息是否真实可信。
可选的,步骤307之后,还可以包括:
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一用户发送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发送付款成功确认信息;第二用户向第一用户发送付款成功确认信息;
或者,
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一用户发送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第一用户将接收的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发送给第二用户;第二用户将接收的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发送到电子支付平台以进行确认;当确认成功后,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发送付款成功确认信息。
为使实施例二中的技术方案更加易于理解,下面结合现实中的应用场景介绍:
一、微信的应用实例
对应步骤301,商户的终端首先通过微信的信息窗口向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对应步骤302,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根据该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通过微信向商户发送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对应步骤303,商户的终端根据该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至此,商户可将生成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打印出来,并粘贴到对应的商品表面、服务广告页面、营业场所等显著位置,或发布于商户微信公共账号的信息页面上,以提供给用户拍摄、扫描或截屏。对应步骤304,当用户需要购买商品时,用户可打开微信应用,并通过手机拍摄、扫描或截屏等操作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对应步骤305,用户通过微信的信息窗口将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图片发送给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以进行电子支付。对应步骤306,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验证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对应步骤307,当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判断该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电子支付平台根据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中的相关信息,向商户进行支付。其中,还有一些可选的操作,实施例二中均有介绍,在该应用实例中可以对应加入,在此不再赘述。
二、微博的应用实例
对应步骤301,商户的终端首先通过微博向微博的电子支付平台以私信或电子支付平台的方式发送电子支付请求。对应步骤302,微博的电子支付平台根据该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通过微博的页面推送或私信向商户发送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对应步骤303,商户的终端根据该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至此,商户可将生成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打印出来,并粘贴到对应的商品表面、服务广告页面、营业场所等显著位置,或发布于商户微博账号的信息分享页面上,以提供给用户拍摄、扫描或截屏。对应步骤304,当用户需要购买商品时,用户可打开微博应用,并通过手机拍摄、扫描或截屏等操作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对应步骤305,用户通过微博的私信或电子支付平台等方式将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图片发送给微博的电子支付平台以进行电子支付。对应步骤306,微博的电子支付平台验证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对应步骤307,当微博的电子支付平台判断该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电子支付平台根据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中的相关信息,向商户进行支付。其中,还有一些可选的操作,实施例二中均有介绍,在该应用实例中可以对应加入,在此不再赘述。
三、电商网站中的应用实例
对应步骤301,电商网站的终端首先向本发明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对应步骤302,本发明电子支付平台根据该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向电商网站发送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对应步骤303,电商网站的终端根据该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至此,电商网站可将生成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显示在商品的信息页面上,以提供给用户拍摄、扫描或截屏。对应步骤304,当用户需要购买商品时,用户可打开特定的用于电子支付的第三方应用(例如:微信或微博),通过手机拍摄、扫描或截屏等操作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对应步骤305,用户通过特定的用于电子支付的第三方应用将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图片发送给本发明电子支付平台以进行电子支付。对应步骤306,本发明电子支付平台验证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对应步骤307,当本发明电子支付平台判断该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电子支付平台根据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中的相关信息,向电商网站进行支付。其中,还有一些可选的操作,实施例二中均有介绍,在该应用实例中可以对应加入,在此不再赘述。
四、个人交易应用实例
例如:个人用户A需要向个人用户B完成还款10元的交易操作。对应步骤301,个人用户B的终端首先通过微信的信息窗口向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请求内容为“10元”,在微信应用中电子支付平台体现为一公共账号。对应步骤302,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根据该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并向个人用户B发送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这里与步骤302的区别为由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直接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而不是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可省略对应的由个人用户B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步骤303)。对应步骤304,个人用户B通过微信将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给个人用户A,使得个人用户A获得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对应步骤305,个人用户A通过微信将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图片发送给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的公共账号以进行电子支付。对应步骤306,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验证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对应步骤307,当微信的电子支付平台判断该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电子支付平台根据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中的相关信息,向个人用户B进行支付。其中,还有一些可选的操作,实施例二中均有介绍,在该应用实例中可以对应加入,在此不再赘述。
实施例三
本发明实施例三中提供了另一种快捷支付的方法,以图1的场景为例,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相应步骤,与实施例二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电子支付平台负责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方法流程图,如图4所示:
步骤401、所述第二用户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
步骤402、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并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步骤403、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步骤404、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步骤405、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步骤406、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二类似,实施例二中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步骤301至步骤303替换为步骤401和步骤402,步骤403至步骤406与步骤304至步骤307一一对应,其它内容在此不再赘述。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通过第二用户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并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由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第一用户可以不需要进行登录、认证、获取数字证书和验证密码等繁琐的流程,直接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即可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优化了用户的支付方式,提升了支付的快捷性和便利性。
可选的,步骤406之后,还可以包括:
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一用户发送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发送付款成功确认信息;第二用户向第一用户发送付款成功确认信息;
或者,
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一用户发送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第一用户将接收的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发送给第二用户;第二用户将接收的电子支付完成确认回执发送到电子支付平台以进行确认;当确认成功后,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发送付款成功确认信息。
实施例四
本发明实施例四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系统,如图5所示:
所述系统包括第一用户设备510、第二用户设备520和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
所述第一用户设备510,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设备,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设备510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包括:
用于通过拍摄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通过截屏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通过触发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通过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用于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其中,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用于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包括:用于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生成,或者,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发送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用于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还包括: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可支付次数是否小于预设次数阈值和/或验证所述支付金额是否小于预设金额阈值和/或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为订阅支付凭证,所述订阅支付凭证用于指示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订阅支付。
可选的,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还用于根据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向所述第二用户设备520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或者,用于根据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并向所述第二用户设备520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相应地,所述第二用户设备520,用于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发送电子支付请求,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发送电子支付请求,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可选的,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通用支付凭证时,所述第一用户设备还用于将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发送至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以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530指示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来自于所述第一用户设备510。
实施例五支付方的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五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以图1的场景中操作第一用户设备110的第一用户(即支付方)为例,方法流程图,如图6所示:
步骤601、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具体可以包括:
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拍摄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截屏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触发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步骤602、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通过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第一用户不需要进行登录、认证、获取数字证书和验证密码等繁琐的流程,直接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即可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优化了用户的支付方式,提升了支付的快捷性和便利性。
可选的,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通用支付凭证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一用户将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发送至所述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指示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来自于所述第一用户。
实施例六支付方的设备
本发明实施例六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如图7所示,该设备包括:
获取模块710,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其中,获取模块710,具体用于通过拍摄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通过截屏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通过触发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通过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发送模块720,用于将所述获取模块710接收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可选的,所述发送模块720还用于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通用支付凭证时,将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发送至所述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指示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来自于所述第一用户。
实施例七电子支付平台的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七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以图1的场景中电子支付平台130为例,方法流程图,如图8所示:
步骤801、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步骤802、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步骤803、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通过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电子支付平台不需要与支付用户进行认证、交换数字证书和验证密码等繁琐流程,根据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中的信息即可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优化了用户的支付方式,提升了支付的快捷性和便利性。
可选的,步骤802中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可以包括:
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生成,或者,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
和/或,
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可支付次数是否小于预设次数阈值和/或验证所述支付金额是否小于预设金额阈值和/或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为订阅支付凭证,所述订阅支付凭证用于指示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订阅支付。
可选的,电子支付平台可以选择直接向第二用户发送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向第二用户发送用于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相应地,步骤801中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之前,可以包括:
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电子支付请求;根据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以使得所述第二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或者,
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电子支付请求;根据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实施例八电子支付平台的设备
本发明实施例八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平台设备,如图9所示,该设备包括:
接收模块910,用于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验证模块920,用于验证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其中,所述验证模块具体用于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生成,或者,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和/或,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可支付次数是否小于预设次数阈值和/或验证所述支付金额是否小于预设金额阈值和/或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为订阅支付凭证,所述订阅支付凭证用于指示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订阅支付。
支付模块930,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根据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中的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可选的,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电子支付请求。
相应地,所述设备还包括:
生成模块940,用于根据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或者,用于根据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发送模块950,用于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生成模块生成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以使得所述第二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生成模块生成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实施例九收款方的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九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以图1的场景中运行与第二用户设备120上的第二用户(即收款方)为例,方法流程图,如图10所示:
步骤1001、向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
步骤1002、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其中,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可以包括:
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或者,
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步骤1003、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传递给所述第一用户,以使所述第一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进行支付。
其中,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传递给所述第一用户,包括: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给所述第一用户,或者,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展示给所述第一用户。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通过向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传递给所述第一用户,以使所述第一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进行支付。第一用户可以不需要进行登录、认证、获取数字证书和验证密码等繁琐的流程,直接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即可通过电子支付平台向第二用户进行支付,优化了用户的支付方式,提升了支付的快捷性和便利性。
实施例十收款方的设备
本发明实施例十中提供了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如图11所示,该设备包括:
发送模块1110,用于向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
获取模块1120,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其中,所述获取模块1120具体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传递模块1130,用于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传递给所述第一用户,以使所述第一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进行支付。
其中,所述传递模块1130具体用于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给所述第一用户,或者,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展示给所述第一用户。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发明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全部通过硬件来实施,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对背景技术做出贡献的全部或者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以上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Claims (30)
1.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之前,包括:
所述第二用户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所述第二用户接收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或者,
所述第二用户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并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通用支付凭证时,还包括:
所述第一用户将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发送至所述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指示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来自于所述第一用户。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包括:
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生成,或者,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还包括:
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可支付次数是否小于预设次数阈值和/或验证所述支付金额是否小于预设金额阈值和/或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为订阅支付凭证,所述订阅支付凭证用于指示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订阅支付。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包括:
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拍摄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截屏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触发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7.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第一用户设备、第二用户设备和电子支付平台设备:
所述第一用户设备,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设备,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用于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还用于根据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向所述第二用户设备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或者,用于根据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并向所述第二用户设备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所述第二用户设备,用于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发送电子支付请求,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并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发送电子支付请求,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通用支付凭证时,所述第一用户设备还用于将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发送至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以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指示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来自于所述第一用户设备。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用于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包括:
用于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生成,或者,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发送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
11.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支付平台设备用于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还包括:
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可支付次数是否小于预设次数阈值和/或验证所述支付金额是否小于预设金额阈值和/或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为订阅支付凭证,所述订阅支付凭证用于指示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订阅支付。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用户设备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包括:
用于通过拍摄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通过截屏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通过触发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通过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13.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所述第一用户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通用支付凭证时,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第一用户将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发送至所述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指示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来自于所述第一用户。
15.根据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用户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包括:
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拍摄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截屏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触发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16.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获取模块接收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至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电子支付。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为通用支付凭证时,将第一用户的相关信息发送至所述电子支付平台,以向所述电子支付平台指示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来自于所述第一用户。
18.根据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具体用于通过拍摄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通过截屏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通过触发操作,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通过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获取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19.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当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支付平台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包括:
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生成,或者,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
和/或,
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可支付次数是否小于预设次数阈值和/或验证所述支付金额是否小于预设金额阈值和/或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为订阅支付凭证,所述订阅支付凭证用于指示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订阅支付。
21.根据权利要求19或20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之前,包括:
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电子支付请求;
根据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
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以使得所述第二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或者,
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电子支付请求;
根据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22.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来自第一用户的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验证模块,用于验证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支付模块,用于当所述验证模块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有效时,根据所述支付相关信息和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的对应关系,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支付。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模块具体用于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生成,或者,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由所述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和/或,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可支付次数是否小于预设次数阈值和/或验证所述支付金额是否小于预设金额阈值和/或验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是否为订阅支付凭证,所述订阅支付凭证用于指示向所述第二用户进行订阅支付。
24.根据权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平台设备,其特征在于,
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用户的电子支付请求;
所述设备还包括:
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或者,用于根据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电子支付请求,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发送模块,用于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生成模块生成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以使得所述第二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向所述第二用户发送所述生成模块生成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25.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向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
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传递给所述第一用户,以使所述第一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进行支付。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传递给所述第一用户,包括:
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给所述第一用户,或者,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展示给所述第一用户。
27.根据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方法,所述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包括:
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
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或者,
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28.一种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送模块,用于向电子支付平台发送电子支付请求;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信息至少包括支付相关信息,所述支付相关信息与第二用户的相关信息以及支付金额信息对应;
传递模块,用于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传递给所述第一用户,以使所述第一用户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进行支付。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所述传递模块,具体用于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发送给所述第一用户,或者,将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展示给所述第一用户。
30.根据权利要求28或29所述的用于快捷支付的设备,所述获取模块,具体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根据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的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或者,用于接收来自所述电子支付平台的所述二维码电子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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