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减少调度器的计算量,本发明实施例中,根据当前资源状况信息,确定对调度结果进行重复使用的内容,以及确定重复使用的时域和频域颗粒度;在重复使用周期内的首次调度后,按照确定的重复使用的时域和频域颗粒度,以及确定的重复使用的内容,对首次调度结果进行重复使用。
参见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持续调度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01:根据当前资源状况信息,确定对调度结果进行重复使用的内容。
对调度结果进行重复使用的内容可以包括时频资源的分配、MCS的选择、时域预编码权值以及频域预编码权值中的一个或几个。
步骤101可以这样实现:基于业务源特性进行判决,确定是否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如果根据业务源确定需要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再根据信道环境信息和/或天线配置信息进行判决,确定是否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所述业务源特性可以包括:业务源的数据量大小、业务源突发特性、业务源时延要求以及业务源丢包率要求中的一项或几项。
如果如果所述业务源特性包括:业务源的数据量大小、业务源突发特性、业务源时延要求以及业务源丢包率要求,则根据如下原则基于业务源特性进行判决:分别根据业务源特性中的每个子特性进行判决;将根据每个子特性进行判决的结果相与,得到最终的判决结果。
如果业务源特性包括:业务源的数据量大小,则根据如下原则基于业务源特性进行判决:根据业务源的数据量大小,确定是否对调度结果重复使用,其中,根据如下方式确定业务的数据量大小:根据统计的用户调度信息,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传输的数据量超过设定门限,则该业务为大数据量业务,否则,该业务为小数据量业务。
可以基于业务源的突发性大小进行判决,其中,根据如下方式确定业务的突发性大小:根据下达无线链路控制协议(RLC)层的缓冲(Buffer)信息进行判决,如果每个采样周期内下达RLC层Buffer数据量的波动方差超过设定门限值,则认为该业务为大突发性业务,否则,认为该业务为小突发性业务。
可以基于业务源时延要求进行判决,其中,根据如下方式确定业务源时延要求的高低:根据业务的QCI等级对应的时延要求进行判决,当对应的时延要求大于设定门限值时,则认为该业务时延要求低,否则,认为该业务时延要求高。
可以基于业务源丢包率要求进行判决,其中,根据如下方式确定业务源丢包率要求的高低:根据业务的QCI等级对应的丢包率要求进行判决,当对应的丢包率要求大于设定门限值时,则认为该业务丢包率要求低,否则,认为该业务丢包率要求高。
所述信道环境信息可以包括用户运动速度,和/或,空间散射情况信息。所述天线配置信息包括:天线间距。
可以根据信道环境信息和天线配置信息进行判决,包括:分别根据信道环境信息和天线配置信息进行判决;将根据信道环境信息和天线配置信息进行判决的每个调度结果相与,得到对应的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判决结果。
如果所述信道环境信息包括用户运动速度,则根据信道环境信息进行判决,包括:根据用户是否处于高速运动,确定是否对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其中,所述用户是否处于高速运动是通过测速装置测试得到,或通过终端反馈的CQI幅度变化波动方差是否大于设定门限进行判断得到,或通过探测导频测得的信道质量波动的方式确定。
所述信道环境信息包括空间散射情况信息,则根据信道环境信息进行判决,包括:如果确定用户处于强散射环境中,则认为该用户不适合进行“频域预编码权值”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否则,认为该用户适合进行“频域预编码权值”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其中,如果终端反馈的子带CQI在频域上波动的方差大于设定门限,或在设定频率范围内的探测导频得到的信道状况波动的方差大于设定门限,则认为是强散射环境。
如果所述天线配置信息包括:天线间距,则根据天线配置信息进行判决,包括:如果确定基站侧天线为小间距天线配置,则认为适合进行“时频资源分配”、“预编码权值”和“MCS选择”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如果确定基站侧天线为大间距天线配置,则认为不适合进行上述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步骤102:确定重复使用的时域和频域颗粒度。
确定时域资源分配的重复使用的周期,可以包括:在一段频段内,确定测量CQI的变化量达到设定门限时所需的平均时间,将所述平均时间作为重复使用的时域颗粒度。
进一步地,可以根据收到的ACK/NACK对重复使用的时域颗粒度进行调整。
当然,也可以通过基站侧的测量速度确定重复使用的时域颗粒度。
作为确定频域颗粒度的一种实施方式,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确定测量CQI的变化量达到设定门限时所需的平均带宽,将所述平均带宽作为重复使用的频域颗粒度。
进一步地,可以根据收到的ACK/NACK对确定的调度结果重复使用的频域颗粒度进行调整。
所述重复使用的时域颗粒度包括:时频资源的分配周期、MCS的选择周期,则时频资源的分配周期大于时域预编码权值周期,时域预编码权值周期大于MCS的选择周期。
步骤103:在重复使用周期内的首次调度后,按照确定的重复使用的时域和频域颗粒度,以及确定的重复使用的内容,对首次调度结果进行重复使用。
下面举具体实施例详细描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本实施例方法的原理为:CQI测量上报存在量化误差,因此时隙间信噪比的变化远小于CQI量化误差,相比CQI测量的不准确性,时隙间信道衰落差异可以忽略或被淹没,对性能影响较小;在某些相关天线配置和信道环境下,相干带宽较大,较大的带宽内的信道差异较小;对于某些业务类型,其数据包突发性较弱,对于QoS要求较低。因此,可以利用业务源突发特性与QoS需求、信道环境和MIMO天线配置等信息,以一种自适应的方法来对调度的结果进行时域和频域上的重复使用,即当业务源突发特性不强,QoS要求不时,以及信道随着时间变化较慢时,可以将单个子帧的调度结果应用于多个连续子帧;信道频率选择性衰落不大时,可以将一个PRB上的调度结果应用于相邻的多个PRB,从而减少调度器的计算量。这里调度结包括:时频资源的分配、MCS的选择、预编码权值等。以上调度结果可以具有各自的重复使用方式,且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
本实施例的方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重复使用判决;重复使用时频颗粒度确定;重复使用执行:
一、重复使用判决
根据业务源特性、信道状况和天线配置等信息,分别确定是否对时频资源的分配、MCS的选择、预编码权值等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重复使用的内容可以有:时域上的资源分配结果、时域上MCS、时域和频域上预编码权值的计算结果。
a)首先基于业务源进行判决,确定是否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业务源特性包括:“业务量大小”、“统计突发特性”和“QoS需求”,其中QoS需求又包括“时延”和“丢包率”。
LTE中定义了9种不同优先级别的业务类型,如表1所示。表1为标准QCI特性(Standardized QCI Characterisics)。
表1
推荐的判决依据可以为:
(1)根据数据量大小进行判决,数据量大小指一定时间内业务源数据量传输需求的大小,例如FTP业务数据量大小远大于WWW/E-mail业务。数据量小的业务的持续时间短,不会占用太多调度器的计算量,因此可以进行灵活的资源分配,不在时间上考虑对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数据量大小的判决方法可以为:
根据统计的用户调度信息,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传输的数据量超过一定门限Sth,则认为该业务为大数据量业务。
推荐的判决原则:
时频资源的分配:小数据量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时域预编码权值:小数据量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频域预编码权值:不受数据量大小的影响;
MCS的选择:小数据量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2)根据业务源突发特性进行判决,业务源的突发特性是指业务源下达RLC层Buffer中的数据量随时间的波动方差。例如VoIP/FTP业务的突发特性远小于Gaming/视频流业务的突发特性。突发性强的业务每次需要的传输资源大小的波动很大,固定的时频资源或MCS等级不能满足其传输需求,因此不适合进行“时频资源分配”和“MCS等级选择”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业务源突发性的判决方法可以为:
根据下达RLC层的Buffer信息(下行的BO大小,Buffer Occupy,上行BSR上报,Buffer State Report)进行判决,如果每个采样周期内下达RLC层Buffer数据量的波动方差超过一定门限值Vth,则认为该业务为大突发性业务。采样周期可以为每n个子帧一次,统计一定时间段(N个采样周期)内下达RLC层Buffer的数据包的大小,计算这N个采样值的方差。
推荐的判决原则:
时频资源的分配:大突发性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时域预编码权值:不受业务源突发性的影响;
频域预编码权值:不受业务源突发性的影响;
MCS的选择:大突发性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3)根据业务源时延要求进行判决。时延是指数据包在系统的两个节点之间正确传送所需要的时间,所有的实时性业务都对时延要求较高,例如RealTime Gaming业务的时延要求远高于FTP/HTTP业务。对于时延要求较高的业务,如果没有选择合适的MCS或者预编码权值,可能会导致数据的多次重传,以至于到不到业务的时延要求,因此不适合进行“预编码权值”和“MCS选择”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业务源时延要求的判决方法可以为:
根据表1中业务的QCI等级对应的时延要求进行判决,当该时延要求大于一定门限值Dth,则认为该业务时延要求低。
推荐的判决原则:
时频资源的分配:不受业务源时延要求的影响;
时域预编码权值:时延要求高的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频域预编码权值:时延要求高的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MCS的选择:时延要求高的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4)根据业务源丢包率要求进行判决。丢包率是指在传输过程中丢失数据包的百分比,用来衡量系统正确转发用户数据的能力。不同的业务对丢包率的敏感性不同,例如FTP业务的丢包率要求远高于VoIP/Gaming等业务。对于丢包率要求较高的业务,如果没有选择合适的MCS或者预编码权值,可能会导致数据传输的错误概率增大,以至于达不到业务的丢包率要求,因此不适合进行“预编码权值”和“MCS选择”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业务源丢包率要求的判决方法可以为:
根据表1中业务的QCI等级对应的丢包率要求进行判决,当该丢包率的要求值大于一定门限值Pth时,则认为该业务丢包率要求低。
推荐的判决原则:
时频资源的分配:不受业务源丢包率要求的影响;
时域预编码权值:丢包率要求高的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频域预编码权值:丢包率要求高的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MCS的选择:丢包率要求高的业务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根据以上四点与业务源有关的特性进行判决后,将各结果进行“求与”计算,最后得到各种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判决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以上四点与业务源有关的特性进行判决后,将各结果进行“求与”计算,最后得到各种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判决结果,如表2所示。表2为业务源特性对应的是否进行重复使用的判决列表。
表2
b)基于业务源进行判决后,如果相“与”后的结果为“Y”,则再根据信道环境和天线配置进行判决,确定是否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信道环境考虑特定场景中用户运动速度以及空间散射情况,天线配置考虑基站侧的天线间距。
推荐的判决依据为:
(1)根据用户的运动速度进行判决。用户如果处于高速运动中,由多普勒频移引起的时延扩展将使得信道产生时间选择性衰落,信号失真随着多普勒扩展的增加而加剧,由于信道随时间变化剧烈,因此高速用户不适合进行“时频资源分配”、“时域预编码权值”和“MCS选择”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用户运动速度的判决方法可以为:
①如果基站具有测速功能,则根据基站测得的终端移动速度是否大于门限值Vth来判断是否高速场景。
②如果基站没有测速功能,则根据终端反馈的CQI幅度变化波动方差是否大于门限Cth,或者通过Sounding RS测得的信道质量波动的方差来确定是否高速场景。
③如果基站可以确定自己的位置,那么当基站在铁路、地铁沿线时认为终端为高速,如果在乡村或室内时认为终端为低速。
推荐的判决原则:
时频资源的分配:高速场景下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时域预编码权值:高速场景下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频域预编码权值:不受用户的运动速度的影响;
MCS的选择:高速场景下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2)根据空间散射情况进行判决。如果空间散射体较多,则用户处于一个具有丰富多径的散射环境中,则由多径引起的频率扩展将使信道产生频率选择性衰落,信道在频域的起伏随着多径的增多而加剧,因此这种场景中的用户不适合进行“频域预编码权值”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空间散射情况的判决方法可以为:
①如果终端反馈的子带CQI的在频域上波动的方差大于门限Cth,或者某些频率范围内的Sounding RS得到的信道状况波动的方差大于门限Sth,则认为是强散射环境。
②如果基站可以确定自己的位置,那么当基站在农村、郊区时认为是弱散射环境。,如果在城市微小区时则认为是强散射环境。
推荐的判决原则:
时频资源的分配:不受空间散射情况的影响;
时域预编码权值:不受空间散射情况的影响;
频域预编码权值:强散射环境下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MCS的选择:不受空间散射情况的影响;
(3)根据基站侧的天线间距进行判决。小间距天线阵的阵列孔径较小,形成的波束具有较宽的波瓣,因此接收信号的功率对时域上信道变化的敏感度相对较低,同时阵列间距较小也决定了信道的频域选择性相对较弱,因此适合进行“时频资源分配”、“预编码权值”和“MCS选择”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而大间距天线阵形成的波束具有较窄的栅状波瓣,对信道的时域比较敏感,而阵列间距较大决定了信道的频域选择性相对较强,因此不适合进行上述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基站侧的天线间距的判决方法可以为:
如果基站侧天线的阵元间距为0.5倍波长时,可以认为是小间距天线配置,如果为4~10倍波长时,则可以认为是大间距配置。
推荐的判决原则:
时频资源的分配:基站侧为大间距天线时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时域预编码权值:基站侧为大间距天线时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频域预编码权值:基站侧为大间距天线时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MCS的选择:基站侧为大间距天线时不进行调度结果重复使用;
根据以上三点与信道环境和天线配置有关的特性进行判决,将各结果进行“求与”计算,最后得到各种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判决结果,如表3所示。表3为信道环境和天线配置对应的是否进行重复使用的判决列表。
表3
根据以上各因素,即综合考虑了业务源特性、信道环境和天线配置,最后确定是否进行各种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二、重复使用时频颗粒度的确定。
在步骤一中如果确定要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则还需确定重复使用时频颗粒度。
a)时域上颗粒度的确定
确定调度结果重复使用的周期(例如在5ms内使用相同的调度结果);需要确定的内容包括:(1)资源分配周期;(2)MCS周期;(3)预编码权值周期。由于预编码权值改变时,MCS需要改变;资源分配方式改变时,MCS需要改变;资源分配改变时,预编码权值也需要改变,所以推荐的方法为:资源分配周期>预编码权值周期>MCS周期。
首先确定“时频资源分配”的重复使用周期TRES,推荐的实现方法为:
①如果基站具有测速功能,则根据终端的移动速度v得到多普勒频移fd=fc v/c(fc为载频,c为光速),设置时频资源分配重复使用周期为TRES=k/fd,k为可配的调节因子。
②测量CQI的变化量ΔCQI达到Cth所需的时间Tcqi,对一段时间内的多个Tcqi取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时频资源分配重复使用周期TRES。
上述两个方法用于确定TRES的初始值,后续还可以根据ACK/NACK对TRES的值进行调整,例如连续收到n个ACK则将TRES增加1个子帧,收到1个NACK则将TRES减小x个子帧,n与x的值可以根据目标BLER来确定。
确定了“时频资源分配”的重复使用周期之后,根据推荐的方法:资源分配周期>预编码权值周期>MCS周期,预编码权值和MCS选择的重复使用周期可以在TRES的基础上适当地减小。
由于资源分配方式和预编码权值改变时,MCS需要发生变化,MCS重复周期需要重新计算;而当资源分配方式改变时,如果间隔时间超过重复使用周期,所有资源上的预编码权值均重新计算,如果间隔时间未超过重复使用周期,之前已分配的资源上的预编码权值可以不重新计算。
b)频域上颗粒度的确定
确定调度结果重复使用的频率范围(例如在连续的5个PRB上使用相同的调度结果);频域上能重复使用的调度结果只有预编码权值。
实现方法:
测量CQI的变化量ΔCQI达到Cth所需的带宽FΔcqi,对一段频带内的多个FΔcqi取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频域预编码权值重复使用频率间隔FPREC。
上述方法用于确定FPREC的初始值,后续还可以根据ACK/NACK对TMCS的值进行调整,例如连续收到n个ACK则将FPREC增加1个PRB,收到1个NACK则将FPREC减小x个PRB,n与x的值可以根据目标BLER来确定。
具体实施例:
以LTE系统中基于port5的波束赋形的trans mode7模式为例来说明时域上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设定天线配置为基站侧4天线,天线间距为0.5倍波长,场景为城市微小区,用户接入承载业务类型为FTP,目标BLER为10%。调度执行分为3个步骤:
(1)确定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的内容
根据FTP业务类型时延要求低和大数据量的特性,以及基站侧天线配置为小间距天线,确定进行时频资源分配、MCS选择和时域预编码权值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由于城市微小区的散射较强,确定不进行频域预编码权值的重复使用。
(2)确定重复使用的颗粒度
根据本方法,需要确定的几种调度结果包括:
时频资源分配结果:即每个子帧各调度的用户分配的PRB资源,需要确定该对调度结果重复的子帧周期;
时域上MCS:即每个用户在分配的PRB资源上选用的MCS等级,需要确定该对调度结果重复的子帧周期;
时域上预编码权值:即每个用户在分配的PRB资源上采用的预编码权值,需要确定对该调度结果重复使用的子帧周期;
各种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周期可以是相互独立的,也可以受到前面推荐的“资源分配周期>预编码权值周期>MCS周期”原则的约束。
根据测得的CQI的变化量ΔCQI达到Cth=0.5dB所需的时间Tcqi,对30个子帧内的多个Tcqi取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时频资源分配重复使用周期TRES。根据“资源分配周期>预编码权值周期>MCS周期”原则,时域预编码权值重复使用周期TPREC=TRES/2,MCS选择重复使用周期TMCS=TRES/3。
(3)首次调度
根据本方法,每个重复使用周期的第一个子帧正常执行调度,包括时频资源的分配,MCS的选择和时域预编码权值的选择;
(4)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根据本实施例的方法,首次调度后,在随后的时间里,每个子帧判断是否仍在调度结果重复使用周期内,如果在周期内,则使用用首次调度的结果(包括时频资源分配,MCS,预编码权值);当到达周期时返回步骤(2);
在这个过程中还需根据ACK/NACK对各个重复使用周期进行调整。当连续收到10个ACK时,将TMCS、TRES和TPREC均加1,当收到1个NACK时,将TMCS、TRES和TPREC均减2(如果相减后结果小于0则设为等于0)。
当时频资源的分配由于到达重复使用周期或频率范围而返回步骤(3)重新计算时,MCS以及预编码权值的选择即使没有到达重复使用周期和频率范围,也可能需要返回步骤(3)进行更新。
参见图2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持续调度的装置,包括: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21、重复颗粒度确定单元22和调度单元23。
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21,用于根据当前资源状况信息,确定对调度结果进行重复使用的内容;
重复颗粒度确定单元22,用于确定重复使用的时域和频域颗粒度;
调度单元23,用于在重复使用周期内的首次调度后,按照确定的重复使用的时域和频域颗粒度,以及确定的重复使用的内容,对首次调度结果进行重复使用。
所述对调度结果进行重复使用的内容,包括:
时频资源的分配、MCS的选择、时域预编码权值以及频域预编码权值中的一个或几个。
所述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21,用于基于业务源特性进行判决,确定是否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如果根据业务源确定需要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再根据信道环境信息和/或天线配置信息进行判决,确定是否进行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所述业务源特性包括:业务源的数据量大小、业务源突发特性、业务源时延要求以及业务源丢包率要求中的一项或几项。
如果所述业务源特性包括:业务源的数据量大小、业务源突发特性、业务源时延要求以及业务源丢包率要求,则所述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用于分别根据业务源特性中的每个子特性进行判决;将根据每个子特性进行判决的结果相与,得到最终的判决结果。
所述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21,用于根据业务源的数据量大小,确定是否对调度结果重复使用,其中,根据如下方式确定业务的数据量大小:根据统计的用户调度信息,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传输的数据量超过设定门限,则该业务为大数据量业务,否则,该业务为小数据量业务。
所述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21,用于基于业务源的突发性大小进行判决,其中,根据如下方式判断业务的突发性大小:根据下达RLC层的Buffer信息进行判决,如果每个采样周期内下达RLC层Buffer数据量的波动方差超过设定门限值,则认为该业务为大突发性业务,否则,认为该业务为小突发性业务。
所述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21,用于根据如下原则基于业务源时延要求进行判决,其中,根据如下方式确定业务源时延要求的高低:根据业务的QCI等级对应的时延要求进行判决,当对应的时延要求大于设定门限值时,则认为该业务时延要求低,否则,认为该业务时延要求高。
所述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21,用于基于业务源丢包率要求进行判决,其中,根据如下方式确定业务源丢包率要求的高低:根据业务的QCI等级对应的丢包率要求进行判决,当对应的丢包率要求大于设定门限值时,则认为该业务丢包率要求低,否则,认为该业务丢包率要求高。
所述信道环境信息包括用户运动速度,和/或,空间散射情况信息,
所述天线配置信息包括:天线间距。
所述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21,用于分别根据信道环境信息和天线配置信息进行判决;将根据信道环境信息和天线配置信息进行判决的每个调度结果相与,得到对应的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判决结果。
所述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21,用于根据用户是否处于高速运动,确定是否对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其中,所述用户是否处于高速运动是通过测速装置测试得到,或通过终端反馈的CQI幅度变化波动方差是否大于设定门限进行判断得到,或通过探测导频测得的信道质量波动的方式确定。
如果所述信道环境信息包括空间散射情况信息,则所述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用于如果确定用户处于强散射环境中,则认为该用户不适合进行“频域预编码权值”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否则,认为该用户适合进行“频域预编码权值”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其中,如果终端反馈的子带CQI在频域上波动的方差大于设定门限,或在设定频率范围内的探测导频得到的信道状况波动的方差大于设定门限,则认为是强散射环境。
如果所述天线配置信息包括:天线间距,则所述重复调度内容确定单元,用于如果确定基站侧天线为小间距天线配置,则认为适合进行“时频资源分配”、“预编码权值”和“MCS选择”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如果确定基站侧天线为大间距天线配置,则认为不适合进行上述调度结果的重复使用。
所述重复颗粒度确定单元22,用于在一段频段内,确定测量CQI的变化量达到设定门限时所需的平均时间,将所述平均时间作为重复使用的时频颗粒度。
所述重复颗粒度确定单元22,用于根据收到的ACK/NACK对重复使用的时频颗粒度进行调整。
所述重复颗粒度确定单元22,用于通过基站侧的测量速度确定重复使用的时频颗粒度。
所述重复颗粒度确定单元22,用于在一段时间内,确定测量CQI的变化量达到设定门限时所需的平均带宽,将所述平均带宽作为重复使用的频域颗粒度。
所述重复颗粒度确定单元22,用于根据收到的ACK/NACK对确定的调度结果重复使用的频域颗粒度进行调整。
所述重复使用的时域颗粒度包括:时频资源的分配周期、MCS的选择周期,则时频资源的分配周期大于时域预编码权值周期,时域预编码权值周期大于MCS的选择周期。
此外,本实施例的装置还可以包括上述具体方法实施例中的方式中功能,这里不再赘述。
本发明实施例中利用业务源特性、信道状况和天线配置等信息,以一种自适应的方法来确定调度结果起作用的时间周期或频率范围,从而减少基站侧调度器的计算量。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