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106412041B - 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连接的系统及服务提供方法 - Google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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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本发明提供一种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连接的系统及服务提供方法,将服务提供设备与移动终端通过移动终端的接口直接连接,基于对编码信息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并根据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是与所述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信息等各种辅助信息,由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服务提供设备与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等各方协作来提供服务。本发明通过主动类、被动类或两者的结合,可以便捷快速地实现传感接入,并有效提升移动支付等操作的安全性。
Description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对条形码图像的应用技术,特别涉及一种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服务提供设备的移动终端,基于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构建的服务提供系统及其服务提供方法。
背景技术
移动支付,即允许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利用互联网或者近距离传感直接或间接向银行金融机构发送支付指令产生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行为,从而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移动支付的本质需要解决两个问题:身份验证与账户体系。基于支付交易结算的即时性的不同,移动支付可分为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不同于远程支付直接将互联网技术嫁接到移动设备上;近场支付(红外线支付、蓝牙支付、声波支付、iBeacon支付(低耗蓝牙)和NFC支付等)还需要移动终端与识读设备具备统一的技术基础以及配套的硬件构造,通过近距离通信技术相连接,为信息识读与账户验证提供信息传输的前提,以满足对用户账户信息的存储、识别及验证功能。
随着商业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以二维码和NFC支付为代表的近场支付模式逐渐获得市场的青睐。以APPLE PAY为主的移动支付方式,是将银行卡绑定在手机上,通过安全芯片SE来进行敏感数据、加密运算等业务处理,再通过NFC芯片来完成通讯,这样必须在移动终端外部配备对NFC芯片进行识别的相应设备“NFC POS机”,致使部署成本增加,限定了使用场景。
与之相比,二维码支付,是由移动终端通过扫描二维码来实现通讯交互的光感接入,该移动终端无需增加NFC芯片或安全芯片SE,外部也不需要再额外配置POS机,二维码的部署场景不受限制,因而使用方便,更易推广普及。然而,伴随而来的就是支付安全问题,即使密码验证、指纹验证等身份认证技术得以创新与演进,当前移动终端仍基于普通的硬件配置(如照相机、解码器)及应用软件程序配合即可完成支付交易,缺乏芯片级别的加密。
另外,手机上的二维码服务,目前分为手机被读类应用及手机主读类应用两大类。手机被读类应用通常是终端用户通过各种在线或非在线方式完成交易后,二维码形式的电子凭证通过移动网络传输并显示在移动终端的屏幕上。商家可通过专用设备识读并验证交易的真实性。手机被读类应用可用于电子票、电子优惠券、电子提货券、电子会员卡和支付凭证等。在手机被读类应用中,移动终端一般只作为存储和显示二维码的设备。目前,基于被动扫码模式实现的移动支付,以消费者的移动终端屏幕上显示微信或支付宝的付款码为例,商家的专用智能终端扫码识别出与付款码相应的用户付款账号进行结算;然而,若商家终端被病毒利用,在扫码同时对付款码恶意拍照,进而传播及盗刷,则消费者难以短时察觉,且几乎无法避免损失。
手机主读类应用是将带有照相机的移动终端作为识读二维码的工具,并且在移动终端上安装二维码识读软件。通过照相机拍摄多种载体上的二维码图像,并通过二维码识读软件对拍摄到的二维码图像解码,不用输入URL地址,而可以使移动终端快速连接到二维码的编码信息所对应的网页。然而,在移动支付时使用类似的主动扫码,其获取的对象通常是URL地址链接,而非支付标记(即通过唯一数值的标记来替代银行卡主账号,同时确保该数值的应用被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商户、渠道或设备),这样容易被病毒木马所劫持构成安全隐患。此外,不具有统一的扫码标准,如微信和支付宝的线下贴码重复布点,相互不可通用。
申请号为200510033918.7,申请日为2005年3月31日,发明名称为“移动终端购物方法及其系统”的中国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采用二维码来实现移动终端购物的方法和系统。移动终端通过内置的照相机拍摄二维码并对其解码,移动终端向支付子系统发送支付请求消息并由支付子系统完成支付。
专利号为ZL200480005625.1,申请日为2004年3月8日,发明名称为“采用码图提供移动服务的方法”的中国专利公开了采用码图提供移动服务的方法和系统,具体为采用二维码来提供内容提供服务、地理信息提供服务、产品信息提供服务、出租车呼叫服务、个人联络信息提供服务或支付服务的方法和系统。移动终端通过内置的照相机拍摄二维码并对其解码,移动终端向服务供应商服务器发送服务提供请求消息,该服务供应商服务器自身向移动终端提供服务,或该服务供应商服务器与其他服务器通信,以向移动终端提供服务。
由上述两件专利申请所揭示的技术方案可知,现有的移动终端还必须连接后台服务器,由后台服务器实现各种服务的提供。但如果连接移动终端与后台服务器的无线网络信号较差或没有无线网络时,移动终端难以在离线状态下获得各种服务的提供。
发明内容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服务提供设备的移动终端,基于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而构建的服务提供系统及其服务提供方法,通过对条形码图像等编码介质技术的应用,既能快捷地接入通讯,获得移动支付的便利,又能获得芯片级别的加密处理,提升安全性;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使服务提供设备能够在移动终端一侧单独实现服务的提供,无需后台服务器的参与;或者,使服务提供设备通过与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的协作来提供服务。本发明的又一目的在于对主读类应用和被读类应用均可适用,以及对这两类方式的复合应用。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基于编码信息解析的服务提供方法,经由第一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第一移动终端实现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对该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提取出与所解析的编码信息相对应的服务信息;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基于提取出的服务信息,以及由该服务提供设备提供或存储的辅助信息,来提供服务;所述辅助信息至少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与所述识别信息绑定的信息;
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维持同一种网络连接状态;或者,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包含多个阶段,其中至少一个阶段具有不同的网络连接状态;所述网络连接状态是在线或离线;
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不接入能与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第一移动终端协作来提供服务;
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及第一移动终端,接入到能与一个或多个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第一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协作来提供服务;
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通过对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获取到的第一编码介质解码得到,或者是由服务提供设备从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处接收得到。
可选地,任意的交互方与其他的任意一个或多个交互方,相互之间发送或接收:交互信息、或与所述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或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或用以获取所述交互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或载体媒介的链接信息;
其中,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通过所述交互信息生成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进而通过所述交互编码信息生成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
所述交互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内容:
提取出的服务信息,
提供服务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的通知信息,
第一识别信息,指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
第二识别信息,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后台服务器指定的第三方用户或第三方移动终端或第三方服务器的识别信息,
与所述第一识别信息和/或第二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所述交互方,包含: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第三方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
可选地,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通过所述服务信息生成对应的编码信息进而通过所述编码信息生成对应的第一编码介质;
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者用以生成所述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或者用以获取所述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的链接信息、或者所述编码介质或对应编码信息或链接信息的载体媒介,被发送给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被发布到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可接触之处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自行获取;
对同一个第一编码介质进行一次或多次的接收或获取,并对每次接收或获取的第一编码介质进行一次或多次解码解析,以提取服务信息。
可选地,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第一编码介质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继续执行提取服务信息及其之后的操作;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编码介质不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提示解析错误的信息或提供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或提供能链接到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实际对应页面的信息或链接到该实际对应页面后,不再执行提取服务信息或其之后的操作;
通过继续执行提取服务信息的操作,在提取出的服务信息中至少包含命令信息;所述命令信息用以驱使服务提供设备执行为其设定的操作流程,或用以驱使服务提供设备及其协作的后台服务器或第一移动终端执行为其各自设定的操作流程。
可选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通过其配置的客户端软件,以及解析编码信息后自动代入到该客户端软件中的参数,来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当判断没有安装能对解析编码信息所得参数进行代入并解读的客户端软件时,为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自动安装所述客户端软件;代入的参数来自于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或来自于所述服务信息及辅助信息。
可选地,通过第一移动终端将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进行展示或发布,使后台服务器或第三移动终端或第三方服务器中的任意一方得以获取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进行解码解析;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各自是以下的任意一种或其组合:以一维码或二维码或多维码形式生成的条形码图像;以明暗光线或刷新频率变化形式生成或以可见光或紫外线或红外线或偏振光形式生成的光学点阵图;以特定规律或特定频率变化方式生成的数字化声波或电波。
可选地,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根据提取的服务信息来生成待支付的订单;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从指定账号的预存资金中扣除订单所涉费用或为指定账号生成包含订单所涉费用的后付费账单;所述指定账号是与以下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账号: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指定的付款方;
在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之中,存储有所述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或者存储有预存编码介质或其载体媒介;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识别并解码获得的对应编码信息中,或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结果中,包含有所述指定账号或预存资金或用以获取所述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
可选地,对于订单的处理,是在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时,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由服务提供设备驱使的第一移动终端,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存储的指定账号下,将订单所涉费用从指定账号的预存资金中扣除;
或者,对于订单的处理,是在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时,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由服务提供设备驱使的第一移动终端,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存储的指定账号下记录订单所涉费用的信息;以及,在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再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由服务提供设备驱使的第一移动终端,向后台服务器提供订单所涉费用的记录至指定账号下的信息用以生成后付费账单;
或者,对于订单的处理,是在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驱使后台服务器,将订单所涉费用从指定账号的预存资金中扣除,或将订单所涉费用的信息记录至指定账号下用以生成后付费账单。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的一个部件;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两个部件的组合,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另一个部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
其中,所述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存储有与预定的编码规则相匹配的编码解析规则;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对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和/或对与预存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
可选地,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可选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本发明的另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基于编码信息解析的服务提供方法,至少在生成编码信息或其对应第一编码介质时,或者至少在对提供服务进行协作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通过第一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第一移动终端实现连接;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提供或存储有辅助信息,还存储有预定的编码规则和/或与之匹配的编码解析规则;所述辅助信息,至少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与所述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信息;
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其各自指定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对应于服务信息的编码信息并生成对应于该编码信息的第一编码介质;所述服务信息中包含有所述辅助信息;
所述编码介质、或者用以生成所述第一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或者用以获取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的链接信息、或者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编码信息或链接信息的载体媒介,被发送给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或被发布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的用户可接触之处由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自行获取;
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获得的第一编码介质通过解码及解析,或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获得的编码信息通过解析,提取出相对应的服务信息;根据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各自单独提供服务,或者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与以下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协作方通过协作来提供服务: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第三方服务器、或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移动终端。
可选地,根据与预定的编码规则相配合的编码解析规则,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或其各自指定的第三方解码解析装置,对获得的编码介质进行解码及解析,或对获得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中至少包含命令信息,用以驱使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或其协作方,执行为其各自设定的操作流程;
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第一编码介质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继续执行提取服务信息及其之后的操作;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第一编码介质不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提示解析错误的信息或提供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或提供能链接到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实际对应页面的信息或链接到该实际对应页面后,不再执行提取服务信息或其之后的操作。
可选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通过配置的客户端软件,并根据自动代入到该客户端软件中的参数,来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
代入到客户端软件中的参数,来自于以下的一个或多个途径: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对应编码信息的服务信息、解码第一编码介质得到的编码信息、解析编码信息后提取的服务信息、辅助信息。
可选地,生成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二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第三方移动终端、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可选地,任意的交互方与其他的任意一个或多个交互方,相互之间发送或接收:交互信息、或与所述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或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或用以获取所述交互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或载体媒介的链接信息;其中,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通过所述交互信息生成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进而通过所述交互编码信息生成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
所述交互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内容:
提取出的服务信息,
提供服务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的通知信息,
以下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二移动终端、第三方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第一移动终端或第二移动终端或第三方移动终端的用户、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三方服务器的运营方,
与所述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所述交互方,包含: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二移动终端、第三方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
可选地,在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之中,存储有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或者存储有预存编码介质或其载体媒介;
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识别并解码获得的对应编码信息中,或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结果中,包含有所述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所述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
所述指定账号是与以下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账号: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指定的付款方;
获得所述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或预存编码介质或预存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的以下任意一方: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三方服务器、作为付款方的第二移动终端或第三方移动终端,其从指定账号的预存资金中扣除订单所涉费用或为指定账号生成包含订单所涉费用的后付费账单。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的一个部件;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两个部件的组合,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另一个部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其中,所述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存储有预定的编码规则和/或与之匹配的编码解析规则;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进一步对与预存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
可选地,由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第三服务器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可选地,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各自是以下的任意一种或其组合:以一维码或二维码或多维码形式生成的条形码图像;以明暗光线或刷新频率变化形式生成或以可见光或紫外线或红外线或偏振光形式生成的光学点阵图;以特定规律或特定频率变化方式生成的数字化声波或电波。
可选地,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服务提供设备,经由第一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第一移动终端实现连接;在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不接入能与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第一移动终端协作来提供服务;在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及第一移动终端,接入到能与一个或多个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第一移动终端和/或所述后台服务器协作来提供服务;
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包含:
编码信息解析单元,用于解析该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提取出与所解析的编码信息相对应的服务信息,以使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能基于提取出的服务信息及该服务提供设备存储的辅助信息来提供服务;
发送/接收单元,用于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交互,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交互;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是通过所述发送/接收单元从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处接收得到;
存储单元,存储有所述辅助信息;所述辅助信息至少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与所述识别信息绑定的信息。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的存储单元,存储有指定账号或指定账号下的预存资金或用以获取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或者存储有预存编码介质或其载体媒介;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识别并解码获得的对应编码信息中,或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结果中,包含有所述指定账号或预存资金或用以获取所述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
所述指定账号是与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用户指定的付款方之中至少一方的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账号。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通过发送/接收单元来发送或接收:交互信息,或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或与该交互编码介质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或用以获取所述交互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或载体媒介的链接信息;
服务提供设备所发送的交互编码介质,是通过该服务提供设备设置的编码介质生成单元,根据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生成,或者是该服务提供设备通过发送/接收单元接收得到;
服务提供设备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析该服务提供设备所接收的交互编码介质的对应交互编码信息,以获知向该服务提供设备发送的交互信息;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发送或接收的交互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
提供服务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情况的通知信息,
与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中任意一方或多方所对应的第一识别信息,
由所述任意一方或多方指定的第三方用户或第三方移动终端或第三服务器的第二识别信息;
与所述第一识别信息和/或第二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是通过对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获取到的第一编码介质进行解码得到;
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是以下任意一种或其组合:以一维码或二维码或多维码形式生成的条形码图像;以明暗光线或刷新频率变化形式生成或以可见光或紫外线或红外线或偏振光形式生成的光学点阵图;以特定规律或特定频率变化方式生成的数字化声波或电波。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在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第一编码介质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继续执行提取服务信息及其之后的操作;在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第一编码介质不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提示解析错误的信息或提供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或提供能链接到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实际对应页面的信息或链接到该实际对应页面后,不再执行提取服务信息或其之后的操作;其中,继续执行提取服务信息的操作时,在提取出的服务信息中至少包含有命令信息;所述命令信息用以驱使服务提供设备执行为其设定的操作流程,或用以驱使服务提供设备及其协作的后台服务器或第一移动终端执行为其各自设定的操作流程。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将解析编码信息后得到的参数自动代入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所配置的客户端软件中,使服务提供设备得以提供服务,或所述第一移动终端通过该客户端软件得以对提供服务进行协作;代入的参数来自于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或来自于所述服务信息及辅助信息;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进一步设置有:
客户端软件监测单元,用于监测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是否安装有对解析编码信息所得参数进行代入并解读的客户端软件;
客户端软件安装单元,用于在客户端软件监测单元判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未安装所述客户端软件时,为其自动安装所述客户端软件。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的存储单元还对验证比对信息或用以获取验证比对信息的链接信息进行存储;在连接至第一移动终端时或在提供服务之前,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后台服务器或第一移动终端从存储单元提取验证比对信息或其链接信息,用来将验证比对信息与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提供的验证信息进行核查比对。
可选地,在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可选地,本发明提供一种移动终端,其通过设置的接口与服务提供设备实现连接;其中,所述移动终端包含:
获取装置,用于获取相应种类的第一编码介质;获得的第一编码介质,由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后台服务器之中任意一方配置的解码单元进行解码以获得相应的编码信息,并由服务提供设备配置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对解码获得的编码信息解析以提取出相应的服务信息;
发送/接收单元,用于当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或在线时与服务提供设备交互,当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与服务提供设备和/或后台服务器交互;其中,在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不接入能与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根据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及该服务提供设备提供或存储的辅助信息,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移动终端协作来提供服务;在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及移动终端,接入到能与一个或多个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根据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及该服务提供设备提供或存储的辅助信息,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移动终端和/或所述后台服务器协作来提供服务;
输入单元,用于在与服务提供设备和/或后台服务器交互时输入信息;
展示单元,用于展示交互时的输入信息或输出信息,以及展示移动终端获得的第一编码介质或解码获得的编码信息或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或辅助信息;
其中,所述辅助信息至少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与所述识别信息绑定的信息。
可选地,所述移动终端配置的客户端软件中,自动代入有解析编码信息后得到的参数,使所述移动终端得以基于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执行服务信息中为该移动终端设定的操作流程,来对提供服务进行协作;代入的参数来自于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或来自于所述服务信息及辅助信息。
可选地,所述移动终端进一步设置有采集装置,用以采集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或者,用以采集用户提供的验证信息,来与预先存储在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后台服务器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
可选地,所述移动终端通过发送/接收单元来发送或接收:交互信息,或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或与该交互编码介质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或用以获取所述交互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或载体媒介的链接信息;
移动终端所发送的交互编码介质,是通过该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设置的编码介质生成单元,根据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生成,或者是该移动终端通过发送/接收单元接收得到;
通过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或由移动终端自行配置另一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析该移动终端所接收交互编码介质的对应交互编码信息,得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的交互信息;
所述移动终端发送或接收的交互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
服务信息,
提供服务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情况的通知信息,
第一识别信息,是与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中任意一方或多方所对应的识别信息,
第二识别信息,是由所述任意一方或多方指定的第三方用户或第三方移动终端或第三服务器的识别信息;
与所述第一识别信息和/或第二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可选地,所述移动终端的展示单元,用于展示第一编码介质和/或交互编码介质,使后台服务器配置的另一获取装置得以获取第一编码介质和/或交互编码介质进行解码解析;
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各自是以下的任意一种或其组合:以一维码或二维码或多维码形式生成的条形码图像;以明暗光线或刷新频率变化形式生成或以可见光或紫外线或红外线或偏振光形式生成的光学点阵图;以特定规律或特定频率变化方式生成的数字化声波或电波。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与之连接的移动终端具有相应的USB接口、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eSIM卡集成接口、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同时与服务提供设备的至少两个部件连接;服务提供设备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服务提供设备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是单独一个设备或是多个设备的第一组合,第一组合的多个设备中至少一个设备是可穿戴式设备;与所述移动终端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是一个本体部件与若干个外接部件的组合,移动终端的获取装置设置于本体部件,展示单元设置于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与移动终端的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连接的USB设备、或存储卡、或SIM卡、或eSIM卡、或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可选地,本发明提供一种服务提供系统,其中将上述任意一项可选示例描述的服务提供设备与上述任意一项可选示例描述的移动终端连接,基于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是与所述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信息等辅助信息,由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服务提供设备与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等各方协作来提供服务。
可选地,本发明还提供另一种服务提供系统,至少在生成编码信息或其对应第一编码介质时,或者至少在对提供服务进行协作时,使服务提供设备通过第一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第一移动终端实现连接;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具有存储单元,存储有预定的编码规则,并存储有辅助信息;所述辅助信息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是与所述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信息;
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配置的编码介质生成单元,或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驱使第一移动终端配置的另一编码介质生成单元,基于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对应于服务信息的编码信息并生成对应于该编码信息的第一编码介质;
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配置的发送/接收单元,或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驱使第一移动终端配置的另一发送/接收单元,将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者用以生成所述第一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或者用以获取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的链接信息、或者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编码信息或链接信息的载体媒介,发送给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或发布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的用户可接触之处由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自行获取;
对接收获得的第一编码介质或对设置获取装置获得的第一编码介质,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通过解码单元解码;对接收获得的编码信息或对解码单元解码获得的编码信息,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进行解析,以提取出相对应的服务信息,获知其中包含的所述辅助信息;
根据提取出的服务信息,由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各自单独提供服务,或者由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与以下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协作方通过协作来提供服务: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第三方服务器、或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移动终端。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通过配置的客户端软件,并根据自动代入到该客户端软件中的参数,来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
代入到客户端软件中的参数,来自于以下的一个或多个途径: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对应编码信息的服务信息、解码第一编码介质得到的编码信息、解析编码信息后提取的服务信息,辅助信息;
其中,解码第一编码介质得到的编码信息或解析编码信息后提取的服务信息,是通过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各自配置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码解析获得,或者是通过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配置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码解析获得。
可选地,通过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的发送/接收单元,在生成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将辅助信息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在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将辅助信息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二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第三方移动终端、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可选地,所述移动终端设置有展示单元,用于展示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一次或多次生成的第一编码介质;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或第三方服务器或第三方移动终端,通过对所展示的第一编码介质进行解码及解析,获得以下的一种或多种交互信息:
服务信息,
服务提供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情况的通知信息,
以下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二移动终端、第三方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第一移动终端或第二移动终端或第三方移动终端的用户、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三方服务器的运营方,
与所述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可选地,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与之连接的第一移动终端具有相应的USB接口、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eSIM卡集成接口、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或者,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是单独一个设备或是多个设备的组合,组合的多个设备中至少一个设备是可穿戴式设备;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或存储卡、或SIM卡、或eSIM卡、或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或者,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是一个本体部件与若干个外接部件的组合,第一移动终端的展示单元设置于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与移动终端的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连接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可选地,所述第一移动终端进一步设置有采集装置,用以采集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或者,用以采集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来与预先存储在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包含:
本发明中既可以没有任何后台服务器参与,由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状态单独实施服务提供,或与直接相连的移动终端协作来提供服务。又可以使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与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交互,从而拓展更多的服务提供方案。
本发明对服务提供设备及移动终端的接口等硬件基本不需进行调整,基于扫描二维码等获取编码介质的传感接入方式,通过移动终端等设备的常规配置即可实现,也无需在外部额外配置POS机,因而其应用场景不受限制,推广普及成本低。
本发明通过选择获取并解码解析编码介质或者选择自行生成并展现编码介质,在离线时或在线时均可以快速便捷地完成移动支付等相关操作,又可以有效避免现场泄露账户等重要信息,提高了安全性。
相比原先二维码支付方案的安全措施多依赖于移动终端内部的软件程序,本发明中则将编码介质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由独立于移动终端的服务提供设备来执行,并在需要时才提取预存在服务提供设备内的重要信息(如用户信息、账号等),这样在硬件层面增加一重保护。并且,还可以要求在执行重要操作时,先行通过密码、生理特征等相应验证,进一步保障安全。
本发明通过事先向指定的后台系统注册(如提供用户信息或支付账号,提供账号等与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绑定的信息),可以避免现场明文显示相关信息,也可以避免信息在交互时向多方重复提交。
本发明基于各方匹配的预定编码规则及解码解析规则,可以在编码介质的对应信息中叠加目标用户的识别信息,以确保只有目标用户可以解析获知对应信息,或只有目标用户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执行指定操作,或只有目标用户获得服务,等等。
本发明的优选示例,既可以采用预付费储值卡模式从预存资金中扣费,又可以采用后付费信用卡模式,先执行支付之后的操作,后续再根据记录的订单金额生成账单及进行费用结算。
本发明的优选示例中,在以SD卡为例的存储设备中预装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如以预装APP程序的形式),将其作为服务提供设备的制造、发行的成本都很低。本发明的优选示例中,使用SIM卡作为服务提供设备,其自身就解决了移动支付中涉及账户体系的问题,即可以利用实名制、绑定手机号的SIM卡账户这一天然优势,来进行移动支付、资金充值等,以预付话费实现储值卡支付模式,或在手机话费的后付费账单中增加移动支付费用等;遗失时也可以快速挂失,并重新办理SIM卡;并且,使用SIM卡,就可以进一步要求在执行重要操作时与后台系统的交互以移动流量接入,而避免在Wifi联网时被截取信息。以SIM卡为服务提供设备,可由运营商主导,建立“运营商的身份识别+支付账户体系”,拓展更多基于SIM卡的增值业务。其他诸如集成在移动终端的eSIM卡等,则主要由终端商主导,类似地实现绑定手机的账号来进行移动支付。
本发明中可以通过生成新的编码介质传递任意的交互信息。某用户获得或生成的各种编码介质或其载体等,均可以被转发、拍照复制,或直接通过屏幕展示等方式向其他用户提供,使用移动终端的相机、扫码枪等相应装置即可获取,进而通过解码解析获知相应信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中无需联网提供服务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中需后台服务器协助服务提供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中基于反馈信息新生成二维码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中多次扫描二维码以获取完整服务信息及发布新生成二维码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中以新生成二维码配合服务提供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中以解析编码信息与所发送信息协助服务提供及后付费支付模式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中用户注册及对预定编码规则解析判断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8是本发明中客户端软件自动监测安装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9是本发明中以客户端软件启动照相机扫码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10是本发明中移动终端在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11是本发明中服务提供设备在一个实施例的结构及连接关系示意图;
图12是本发明中被动扫码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13是本发明中被动扫码适用的服务提供设备与移动终端的结构及连接关系示意图;
图14是本发明中被动扫码适用的后台服务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多个实施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除非在后续的实施例中声明对相应的特征进行排除,各实施例中相关的定义、交互过程及其变形示例中描述的特征,都可以被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由此构建的系统能够基于对二维码的主动扫码应用,实现以下的服务提供方法:
在步骤S101中,二维码生成单元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二维码。对于本例中设计为需由服务提供设备提供的服务,二维码生成单元将提供服务有关的信息(服务信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对应的编码信息,再将该编码信息生成对应的二维码。
在步骤S102中,二维码被发布到移动终端的用户可接触之处。例如,可以将二维码发布在互联网的网页或应用软件上,例如微博、微信、QQ应用等,还可以发布在销售目录、电视购物的屏幕、楼宇广告媒体、海报、实体店墙壁、展示会等多种信息平台上,或者直接发送二维码和/或该二维码对应的超级链接给移动终端。
所述二维码对应的超级链接,其包含的信息是与二维码包含的信息相同,可以由二维码生成单元根据相同的预定编码规则生成。所述超级链接与二维码可以分别显示在发送给移动终端的同一个页面上;或者超级链接本身是不可见的而依附于二维码或依附于其他的文字、图片、视频多媒体等媒介。用户则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对二维码拍照,或者通过对超级链接点击(或者对附有超级链接的二维码或传播媒介进行点击),来提取所包含的编码信息,进而通过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析获得相应的服务信息。如在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内含有编码信息解析功能的APP里面接收“图片格式的二维码无超级链接”,通过“长按”识别接入,以启动“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对该二维码的解析”即可通过在手机内“长按二维码”,以获得同样的接入识别效果。
在步骤S103中,通过移动终端对二维码进行识别并解码,获得与该二维码对应的编码信息。例如通过设置在移动终端中的照相机对二维码进行拍照,再以移动终端内置的硬件实体或软件程序等对二维码进行解码。照相机一般为30万象素或30万象素以上,可以保证二维码的清晰度。当照相机对准二维码且二维码在取景屏幕上足够清晰时,照相机可以自动对二维码进行拍照。
在步骤S104中,通过服务提供设备所设置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对移动终端向其发送的、经解码获得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提取出所对应的服务信息。可选地,在解析后,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可以将服务信息之中(或与服务信息有关)的必要内容发送至移动终端,在移动终端的显示屏上供用户查看,和/或等待用户对内容做进一步确认。
在步骤S105中,移动终端向服务提供设备发送服务提供请求。所述服务提供请求的形式、内容或发送方式不限,基于为其指定的操作流程可以由用户通过移动终端发送也可以由移动终端自行发送,还可以被设定为默认缺省,由服务提供设备基于为其指定的操作流程,直接执行后续提供服务的操作,等等。
所述服务提供请求中可以包括服务提供设备认为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任意信息。比如,可以要求在服务提供请求中包含唯一识别移动终端的信息,例如是移动终端的SIM卡号、eSIM卡号、电话号码、移动终端的IMEI号码、移动终端的接口的物理地址中的一个或多个,从而识别该移动终端,作为服务提供请求的发送方,或作为服务的接收对象。然而,由于本例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与该移动终端是通过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直接相连,因而,也可以不要求服务提供请求包含唯一识别移动终端的信息。例如在优选的示例中,默认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直接向与之连接的移动终端提供服务。
在步骤S106中,通过服务提供设备向移动终端提供服务。本发明中对可以提供的服务及提供服务的形式不限。例如,对于一种内容提供服务,若是在服务提供设备内部已经预先储存了足够多的内容时,服务提供设备可以基于对二维码的识别解析,直接提取该设备存储的与二维码相应的内容向移动终端发送。若是足够多的内容已经预先存储在移动终端内部时,服务提供设备可以将移动终端中保存二维码相应内容的存储信息,提供给移动终端;或者,服务提供设备可以启动移动终端设置的硬件实体或应用程序,来提取移动终端所保存的二维码相应内容,提供给用户。又或者,服务提供设备启动由其指定或由移动终端指定的外部装置,将存储在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二维码对应内容,通过外部装置提取并提供给用户。
又例如,对于支付订单处理服务,服务提供设备可以从该设备内预存的储值资金中直接扣除订单相应的金额(参见图4中的相关扣款操作),这样即使在没有网络或网络信号差的情况下,也能够由服务提供设备随时随地提供服务,直接完成整个支付操作且无需其他的后台服务器参与,相当于以一种类似预付费的储值卡模式,实现本地离线支付。或者,还可以将订单支付与费用结算的阶段分离,服务提供设备获取其自身存储的或从移动终端处得到的,与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或用户绑定的支付账号,并在该支付账号名下记录订单信息及相应的金额(参见图6中虚线框之前的流程);这样即使在没有网络或网络信号差的情况下,也可以视为已经以一种类似后付费的信用卡模式完成了支付操作,即允许服务提供设备先行实施支付之后的处理流程,而无需立刻连接后台服务器来获取对订单支付结算确认的结果。
上述示例均表示本发明中服务的提供,可以没有任何后台服务器参与,由服务提供设备单独实施。然而,通过服务提供设备能够提供的服务不限于具体描述的示例,如图2所示,本发明不否定在服务提供之前、当时或之后,通过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来与后台服务器进行数据交互,从而拓展更多的服务提供方案。
例如,对于内容提供服务,假设服务提供设备内部并不储存具体的二维码相应内容而是记录了存储相应内容的后台服务器的链接地址,则该服务提供设备基于对二维码的识别解析,若有网络连接可以直接从后台服务器获取相应内容发给移动终端,若没有网络连接也可以先将链接地址发给移动终端,等到有网络连接时再由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连接后台服务器获得相应内容。
又例如,如图6中虚线框所示,接续前述支付订单处理服务的流程,服务提供设备可以等到有网络连接时将订单信息及相应金额连同用户绑定的支付账号等所需信息,一起发送给协同处理账单事宜的后台服务器(如支付服务器);由支付服务器汇总该支付账号下的各笔订单金额,为预付费储值卡模式的用户提供事后对设备扣除储值金额的统计查询,和为后付费信用卡模式的用户提供费用账单等等。其他诸如用户通过货到付款、网上转账等各种方式支付费用完成交易,或支付服务器与售卖商品的商户的后台系统进行费用结算等等后续操作,不一一列举。
或者,在提供支付订单处理服务的另一可选示例中,也可以要求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基于其记载的用户绑定支付账号,实时与支付服务器建立连接以提交订单信息,并在收到支付服务器反馈有关费用成功支付到商户系统的确认信息(即完成后台结算)后,才表示支付操作成功执行。此外,还可以是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连接其他协同处理的其他第三方服务器,如在完成商品购买的费用支付以后,连接物流服务器安排商品递送,等等。
实施例2
本发明中对于服务提供设备的形式没有限制,能够实现所设定功能(如编码解析、通过接口连接移动终端进行数据交互、存储资金/账户等各种信息)的任意设备(可以由一个设备完成所有设定功能,或由各自完成一部分设定功能的多个设备相互配合),都涵盖在本发明的范围内。
本发明中对于移动终端的接口形式也没有限制,只需至少实现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之间进行数据交互的连接即可。例如,本发明所述移动终端的接口,可以是USB接口、存储卡插槽、SIM卡插槽、红外线接口或蓝牙接口等各种(优选是短距离的)无线通讯接口;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则是可与相应接口匹配的设备,如具有对应USB接口的USB设备、SD卡等存储卡、SIM卡、具有对应红外线或蓝牙等(短距离)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等。服务提供设备可以始终连接着移动终端,或者平时将服务提供设备随身携带,只在需要其提供服务时才与移动终端连接,这样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在一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一种存储卡,以SD卡为例,银行/保险公司将业务服务包嵌入在SD卡中,向用户发行;对于识别一种收款二维码获得的编码信息,该SD卡通过与移动终端数据交互,能够基于业务服务包内的编码解析规则进行解析,提取如交易价格、收款方账号等与支付相关的信息;还能够基于记录在业务服务包中的预存金额或用户银行账号等,实现预付费储值卡模式或后付费信用卡模式的订单离线支付处理。
又或者,SD卡还可以设置银行颁发的数字证书,例如规定只有该SD卡插入在卡槽内,对识别收款二维码获得的编码信息以SD卡内置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析获得支付相关信息,并通过数字证书确认用户身份及验证移动终端与数字证书的关联性后,才允许实现预付费储值卡或后付费信用卡模式支付(或者,才允许移动终端根据解析出的支付相关信息与支付服务器建立连接,从用户的银行账户中扣款)。目前SD卡的生产成本越来越低,根据本发明的示例可以形成一种新的银行发卡模式,拓展新的增值业务;也可以成为向用户发放的一种新的(可记名、可不记名的)预付费卡。
在另一具体示例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如SD卡)与SIM卡的组合,对编码信息解析的功能由SD卡设置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实现,提取出支付相关信息,并能够基于解析出的服务信息指示SIM卡从预存话费中扣除订单相应金额,或由移动通信服务的运营商生成相应的后付费账单。通常在运营商处开卡办理时,对于SIM卡号及其对应的手机号等信息都有相应记录,对用户信息的实名认证也趋于完善,因此,基于该SIM卡可以完成对移动终端用户身份的确认。
在又一具体示例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一种大容量的SIM卡,即所述SIM卡除了能够确认用户身份、提供扣款账号,还同时具有足够的存储容量来设置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单独地或与移动终端配合地运行某些应用程序,实现上例中由SD卡单独完成、或由SD卡与SIM卡配合完成的各项功能。目前同方微电子与运营商、卡商客户合作开发的SIMAC卡,基于THC80F10AC型芯片,具有GB级卡片空间,可以使用7816和ICUSB接口与手机连接,并支持在手机仅有7816与SIM接口的应用环境下使用,支持丰富的SCWS(Smart Card Web Server)图形化应用、数字版权应用,就可以作为本例所述的大容量SIM卡使用。
在涉及SIM卡等与用户绑定、又具备对外交互通讯能力的服务提供设备来说,可以在比如需要连接外部服务器协助处理时,规定必须基于SIM卡接入GSM网络来与服务器交互(也可以使用NB_IOT,基于单独的通道进行身份验证,以确保特殊支付场景下的安全性),而不通过移动终端使用WiFi通讯。又比如,甚至还可以规定通过SIM卡接入GSM网络直接接收运营方发送的编码信息(如二维码对应的超级链接等形式),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基于配套的编码解析规则解析后提取相应的服务信息,来执行向移动终端等提供服务的操作,而无需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获取编码信息。
本发明的服务提供,对当前SD卡和/或SIM卡的硬件或与之配合的移动终端接口基本不需做调整,因此推广普及的成本低;并且,通过扫码即可完成离线支付操作,十分便捷,适用场景广泛,又可以有效避免在现场向商家泄露银行卡号或密码,或以不可靠的无线网络连接向后台服务器传送信息被截取的弊端,安全性更高。与原先遗失手机可能出现通过破解支付密码盗用支付宝等软件账户绑定资金的问题相比,基于本发明所述系统及方法的手机丢失后,用户可以立刻向通信运营商挂失并重新办理SIM卡,这样可以在硬件层面增加一重对资金及账户的安全保护。当然,本发明对于SD卡和/或SIM卡可实现的业务功能,或其与移动终端本体或其他后台服务器的交互等,都不做具体限制。
此外,在需要用到SD卡(或SIM卡)进行重要业务的处理时,或在SD卡(或SIM卡)重新插拔或插入到新的移动终端等情况,可以提供一种验证机制,防止SD卡(或SIM卡)丢失或盗窃后被误用:例如要求SD卡重新插入新的移动终端后,用户输入密码进行验证,SD卡将卡内存储的预置密码与其从移动终端处获得的输入密码比对(或者,SD卡将预置密码发送给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等来完成具体比对的工作),只有密码相互匹配才允许SD卡执行支付等服务提供的操作。除了密码以外,常见的验证方式,如指纹/声纹/视网膜等生理特征识别(可能需移动终端设置或连接相应生理特征的采集设备)方式,验证身份识别问题方式,连接后台服务器发送验证短信等,都可以适用,不一一列举。上文提及的其他种类的服务提供设备,也能够单独地或相互配合地,实现SD卡/SIM卡作为服务提供设备时的功能。
本发明所述的服务信息可以是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任意信息。例如,基于二维码售卖某种商品的示例中,服务信息可以包含商品信息,如商品代码、商品分组、地域GIS分类信息、交易价格、销售组织、销售渠道、返点比例、付款方式、收款银行帐号、第三方收款帐号等与商品交易相关的信息。则,在解析后可以将服务信息之中的必要信息(如商品名称、交易价格等)展现给用户;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还可以进一步从移动终端处或通过与用户交互,获取其他一些与交易相关的必要用户信息(如支付方式、购买数量、收货地址等)。如果用户对商品满意并确认相应的交易信息,则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向服务提供设备发送购买请求,从而发送形成的订单(或发送由服务提供设备形成订单所需的交易相关信息),由服务提供设备提供相应的订单处理服务。
也可以随购买请求一起发送移动终端的某些属性信息,例如通过定位单元(GPS模块或WIFI模块等)获取移动终端的位置信息,提供给服务提供设备;用来判断移动终端是否在商家附近,从而可以由服务提供设备以匹配不同位置的相应优惠来处理订单。为此,可知晓服务提供设备解析获得的服务信息中,就应包含不同位置对应不同优惠的判断规则。当然,本发明中对判断规则及判断所需提供的移动终端或用户属性,都不做具体限制,可根据提供的具体服务自由设定。
此外,除了前文所述服务提供请求中识别服务请求方或服务接收对象的信息,缺省或是可以识别该移动终端(其与服务提供设备连接)信息的情况以外,例如还可以随服务提供请求发送作为服务接收对象的其他第三方(如另一个移动终端,某个后台服务器等)的识别信息,则服务提供设备可以根据该识别信息向指定的服务接收对象提供服务(比如为另一个移动终端的订单执行代付处理)。
消费者的储值卡账号及预存金额等,都能以“储值卡二维码”的形式体现(在对储值卡二维码解码解析得到的信息中,例如包含储值的资金金额,也可以包含消费次数的回数券等等);消费者通过任意方式向储值卡的运营方购卡或充值后,可以由运营方提供(资金金额或消费次数等)参数更新后的储值卡二维码。储值卡二维码可以单独发布或发送给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并在其中存储;或者,储值卡二维码的图片还可以预先存储在上述SD卡和/或SIM中,并由运营方直接发放SD卡和/或SIM,以保证使用的便捷及安全。或者,还可以是根据运营方提供的更新后的参数,由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其各自指定的二维码生成装置,来生成相应参数更新后的储值卡二维码。
消费者在使用时,通过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等展示(或发送或发布)储值卡二维码,供其他(如商家)的二维码识别设备扫码,并基于与预定规则配套的编码解析规则来解析获得相应的参数信息进行扫码核销。为防止储值卡二维码被盗用,可以要求必须由消费者本人在移动终端上对付款的操作进行确认后才完成款项支付。或者,还可以是由消费者的移动终端通过识别商家的收款二维码获取订单信息、收款账号等等,进一步通过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等自身识别储值卡二维码并解析获取相应的参数信息进行支付操作。因而,基于这种储值卡二维码,可以兼顾主动及被动扫码方式。
该储值卡二维码可以通过转发、拍照复制等手段,向其他用户分享赠送;“赠送/复制的储值卡二维码”还可以与原储值卡二维码一致,或是一种新生成的二维码并在其对应的服务信息中,进一步调整可使用的金额,或包含原用户和/或新用户的识别信息(或与识别信息绑定、关联的信息等),例如用来限定可以使用赠送/复制的储值卡二维码的对象;若允许新老用户同时使用储值卡二维码和赠送/复制的储值卡二维码,则与子母卡形式类似;又例如,还可以对编码规则中的流程进行设计,从而在新用户使用赠送/复制的储值卡二维码消费时,向原用户发送通知,或进一步要求在原用户同意付款后,从赠送/复制的储值卡二维码对应储值金额中扣除订单费用。
基于储值卡二维码及其赠送/复制等操作,还可以进行类似在“数字资产交易所”挂牌,实现“数字化转让交易”。例如原先基于某一种数字货币单位的储值金额或积分,可以在使用同一体系的二维码管理服务器处,通过后台连通“数字资产交易所”进行与其他单位数字货币的兑换,类似外汇管理交易,则原储值卡二维码的储值金额就能够以兑换后的比例跨二维码服务器进行消费;该模式不仅可以是跨省市,也可以跨国,完成交易。
实施例3
如图3所示,在接续前述步骤S106的一个可选步骤S107中,服务提供设备可以向移动终端发送反馈消息,例如是通知服务成功提供的消息(费用成功支付等),或通知服务没有成功提供的消息(提示预存金额不足等)。或者,如果在服务提供请求中包含了第三方识别信息,还可以要求服务提供设备将反馈信息向指定的第三方(如支付服务器、商户的系统、另一个移动终端等)进行通知。
步骤S107的一个优选示例中,在服务提供设备发送的支付操作成功执行的通知信息上,叠加该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识别信息,由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所配备的二维码生成单元,生成一个第二二维码,可以将其显示在移动终端的显示屏上、在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内存储、转发给第三方(另一个移动终端、支付服务器)等等。则其他任意一种移动终端通过扫描识别并解析该第二二维码,可以获知支付操作成功执行的通知信息。
例如,在一种实现公交卡支付乘车费用功能的示例中,公交公司的二维码生成单元生成第一二维码,用户通过第一移动终端启动照相机在上车的入口处扫描第一二维码,由相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解析相应编码信息,并直接在预存金额中扣除固定金额的车费(这种情况下无需用户确认付费金额,服务提供请求可以默认缺省);也可以扣款前在第一移动终端显示屏上展现付费金额及预存金额的余额,待用户点击确认后(作为服务提供请求),由服务提供设备扣款。在扣款后可以在显示屏上展现成功扣款的通知及资金余额,或者可以进一步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二维码生成单元,根据成功扣款的通知信息(是否叠加第一和/或第二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作为可选项)来生成第二二维码作为付款凭证;该第二二维码可以被转发给另一用户的移动终端(即第二移动终端)。在上车的入口处或下车的出口处,可以设置一种二维码扫描装置,通过识别(第一或第二)移动终端上的第二二维码,解码解析得到车费已经支付的通知信息后,二维码识读装置控制入口处或出口处的闸门开启,对所持移动终端具有第二二维码的用户放行。如在第二二维码中叠加有第一和/或第二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还可以帮助二维码识读装置区分,判断该付款凭证是否已经被使用,或判断付款凭证是否与使用的移动终端匹配等。
另一示例中,假设车费不固定而是按行驶里程分档递增的情况下,如图4所示,可以通过第一移动终端在上车站点的入口处扫描第一二维码,由服务提供设备解析并提取其中对应的上车站点信息,记录在一个形成的待支付订单里;在下车站点的出口处扫描公交公司发布的第三二维码,由服务提供设备解析并提取其中对应的下车站点信息,根据下车站点信息及待支付订单中的上车站点信息,由服务提供设备单独地或与移动终端配合地计算相应的车费,并由服务提供设备执行扣款支付的处理操作(预存款扣款或协助生成后付款账单)。或者,如图5所示,第一移动终端在上车站点的入口处扫描第一二维码,由服务提供设备解析并提取其中对应的上车站点信息后,再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二维码生成单元,递交上车站点信息及支付账户等信息生成第二二维码;下车站点的出口处扫描第二二维码解码解析获取上车站点信息,据此与下车站点信息一起用来计算相应车费,并根据用户的支付账户信息与账户绑定的支付服务器后台连接收取相应费用后放行。又或者,如图6所示,第一移动终端在上车站点的入口处扫描第一二维码,由服务提供设备解析并提取其中对应的上车站点信息后,服务提供设备单独地或与移动终端配合地,根据例如上下车站点之间移动终端的定位位置改变、时间增加等情况计算相应车费,由服务提供设备执行扣款支付的处理操作,并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二维码生成单元生成第二二维码作为付款凭证,供下车站点出口的装置扫描放行。又例如,服务提供设备还可以通过获取诸如当月已扣款金额或次数等信息,根据公交公司设定的优惠政策(可涵盖在解析规则中,或涵盖在解析第一二维码获得的服务信息中),计算并扣除优惠后的车费。
实施例4
解码二维码或其超级链接获取相应编码信息的方法,可以参照现有的任意一种方式实现。如步骤S103的另一种实现方式,是由移动终端将其拍摄或接收到的二维码发送给与之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相连接的后台服务器,由该后台服务器对二维码进行解码后,返回解码获得的编码信息给移动终端,使得自身不具备二维码扫码识别或解码能力的移动终端也能够适用本发明后续的处理过程,从而获得由服务提供设备提供的服务。
在优选的示例中,本发明中所述提供服务相关的服务信息,至少包含了执行一种操作流程的命令,所述操作流程中为需由服务提供设备执行的操作及操作的前提进行规定;也可以同时将为服务提供所涉及的其他各方(如用户、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等),分别定义其在操作流程中需配合服务提供设备执行的操作及前提;所述的前提,可以是操作流程执行到相应阶段时,需由某一方或多方执行操作的结果、或(某些可以随各方操作调整的)主动条件和/或(不受各方操作影响的)被动条件的达成,等等。
本发明可以将执行上述操作流程的命令,以及其他提供服务所需的信息(如示例中的商品信息等)一起涵盖在服务信息中,根据预先设定的编码规则生成对应的编码信息及二维码。为此,在移动终端扫码二维码后,服务提供设备基于与编码规则相匹配的解析规则对二维码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就能够获知服务信息中的操作流程,进而驱使服务提供设备自身及其他各方根据流程设定来执行相应的操作,完成服务提供,这样实现的一种闭环交易(其含义并非局限于商品买卖时的所谓交易),使得没有配套编码解析规则的黑客难以侵入到闭环交易过程中,避免二维码中信息被篡改或截取的问题发生,从而有效保证以二维码发送信息的安全性。
即是说,本发明能提供便捷高效的电子商务服务,用户只需要接触到对应商品或服务的二维码,通过拍摄等简单的动作,就可以触发一系列的后续操作,实现复杂的电子商务的全流程。由于二维码分布的范围极广以及移动终端的移动灵活性和服务提供设备的离线服务,使用户可以随时随地极其便利地进行购买、支付等操作,获得相应服务。本发明的闭环交易中,与二维码发送方所提供信息相对应的编码信息,发布传递过程中的二维码实际对应的编码信息,以及二维码接收方解析二维码编码信息所获得的信息,都遵照了三方统一的规则(预定的编码规则及配套的编码解析规则),因此只要三方不同时被同一病毒感染,就不会发生支付账号等重要信息泄密的危险;也只有基于配套编码解析规则的设备,才能够根据解析二维码编码信息获得的服务信息,并触发其中驱使自身或其他各方执行定义操作流程的命令。
进一步在一个具体示例的步骤S104中,由服务提供设备解析编码信息时,如图7所示,可以先判断二维码是否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所生成:如果二维码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所生成的,则继续执行本方法的后续步骤(如执行步骤S104~S107或其各种变形的实施例);能够被正确解析,表示二维码编码信息对应的商品信息是由二维码发布商家所提供、服务信息所表示的服务与服务提供设备实际可以提供的服务相对应,等等。反之,如果二维码不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所生成,即该二维码编码信息对应的可能是其他商家的商品信息或由其他服务提供设备提供的服务,则可以由服务提供设备向移动终端提供以下信息:例如,二维码实际对应的编码信息,或一个能链接到二维码实际编码信息所指的(其他商家的商品或服务所对应的)网页链接,或直接链接到该网页,或提示一个错误消息,或者提供预先设定的其他网页或提示信息;之后,不再继续执行本方法的后续步骤。
在又一优选示例中,为了指定并准确标识服务信息中操作流程命令的执行方,可以进一步在服务信息中涵盖执行方的识别信息:例如,编码信息中包含的O2OBUY12345,所对应的服务信息中指定识别信息为O2OBUY的服务提供设备来执行操作流程中设定为12345的操作;则,通过本例确保只有该服务提供设备O2OBUY正确解析编码信息后,才可以根据服务信息的指示进行操作,而其他具有不同识别信息的服务提供设备无法解析获得对应的服务信息(或无法执行服务信息所指定的操作)。可知在本例中制定编码规则及配套编码解析规则、或生成二维码等时刻之前,需要知晓操作执行方(如服务提供设备,或协助服务提供的移动终端及其用户、各种后台服务器等)的识别信息,才可以在二维码对应的编码信息、服务信息中涵盖所述的识别信息;因此,执行方需事先向二维码生成单元的运营方进行注册,提供识别信息。
另外,为了实现上文所述信用卡模式的订单支付处理,需要在执行服务提供步骤S106之前(包括步骤S101之前)的任意时刻,如图7所示,实现用户绑定账号向支付服务器的注册,以便支付服务器后续能够根据其记录的注册信息与用户结算费用。而在所述储值卡模式下的一个示例中,也可以要求在例如首次预存金额的时刻或之前向服务提供设备的提供者进行用户注册:例如是将服务提供设备的识别信息提供给该设备的提供者(如发行交通卡的公交公司,在售出前记录了不记名交通卡的编号信息等;该交通卡可以作为一种服务提供设备与具有NFC识别模块的移动终端无线连接);又例如是将使用该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信息,或与该服务提供设备连接的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提供给设备的提供者(比方通信运营商记录有电话号码、SIM卡号、姓名及身份证号等用户实名信息、移动终端的IMEI号码或接口物理地址等)。或者,根据需要,还可以将识别信息等,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与后台服务器就协同处理服务提供事务交互之前,由服务提供设备、移动终端发送至后台服务器向其进行注册。
上述各示例中描述的注册消息,例如包含能够唯一识别该移动终端、或用户、或该服务提供设备的识别信息,和/或三者之间的关联信息;还可以包含例如用户名、密码、地址、兴趣爱好、QQ号码、支付账号等其他个人信息。这些注册信息可以一次全部提供,或在流程执行到不同阶段时分别提供。各执行方提交其自身注册信息(或提交与之交互各方的注册信息)的方式不限,例如通过移动终端的通信模块、服务提供设备的通信功能(如SIM卡)、其他设备(如个人计算机等)发送;基于各种有线或无线网络,单独发送注册信息或随其他交互请求一起发送;还可以是通过签订纸质或电子协议的方式,提供注册信息。或者,从事先已记录相关注册信息的另一后台服务器处获得(如服务提供设备的提供者的后台系统、二维码生成单元的后台系统、协同处理服务提供的后台服务器等相互之间可以传送注册信息),因而可以避免重复提交个人信息(尤其是支付账号等重要信息)而有效规避风险。这样的模式自然实现了支付标记化技术(该技术是由国际芯片卡标准化组织EMVCo于2014年正式发布的一项最新技术,原理在于通过支付标记(token)代替银行卡号进行交易验证,从而避免卡号信息泄露带来的风险)。
支付标记化是使用一个唯一的数值来替代传统的银行卡主账号的过程,同时确保该值的应用被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商户、渠道或设备。支付标记可以运用在银行卡交易的各个环节,与现有基于银行卡号的交易一样,可以在产业中跨行使用,具有通用性:即可以对银行卡卡号、卡片验证码、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等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并通过设置支付标记的交易次数、交易金额、有效期、支付渠道等域控属性,从源头控制信息泄露和欺诈交易风险”。
本发明的二维码支付模式,可以通过编码规则的制定来完成“支付标记化”。在本发明的体系中,支付包含“身份验证”与“账户体系”两部分,而唯一被识别的“设备号码”,可以作为“支付标记验证”的重要“数字人身份的ID”(由于是通过硬件的ID验证,其安全性比纯软件的形式更高),而通过扫码实现账户体系之间的资金转移,尤其是主动扫码支付的二维码可以包含有“支付场景”的信息与身份验证的要求。上述的数字人,可以理解为是真实世界中的自然人与其所具备的能够进行数字化传感接入的设备(如实现对编码识别解析的移动终端及服务提供设备)的结合,数字化传感接入的设备为实体的人赋予了数字化属性。数字人具有可供识别的数字人标志(数字人身份的ID),可以是设备信息和/或使用人的身份信息或将使用人的身份信息与设备信息绑定;数字人标志在特定的范围内可以是唯一的。基于可供识别的数字人标志,数字人执行的任何行为操作都可以被有权限的机构识别及记录。
以下提供一种含支付标记(来源于本地服务提供设备)的线下预付卡优惠卡解决方案:顾客在线下门店通过移动终端识别商家发布的源头二维码,对其解码解析获得服务,以进入可分享商品的推广页;或者,顾客直接打开商家的App或打开通用的支付App。在推广页或在打开的App里,点击付款码按钮,使含有安全支付发码中心发码标准规则的本地服务提供设备,可以获得动态生成的含支付标记的付款码(哈希值),该哈希值与本地服务提供设备内嵌的顾客预付卡信息(如卡号、预付费金额等)相对应;顾客亦可即时购买商家会员卡,进一步在与哈希值对应的内容中添加会员卡信息,获得优惠买单资格。店员通过相应识别设备对展现在顾客移动终端上的该哈希值进行扫码,获取预付卡/会员卡等信息,完成安全大额支付。该推广页可以被转发分享,由于转发的不是源头二维码,因此可以对其他人屏蔽该顾客的预付卡功能。收到转发推广页的另一顾客,可以类似地,前往线下门店对源头二维码扫码接入或打开相应App,另外发起对前述付款相关逻辑的调用。当然“支付标记的哈希值”,也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解析编码规则”,通过无线通讯连接从“安全支付中心的服务器端”取得。嵌入在本地服务提供设备(如SD卡)中的“支付标记”,还可以与预付卡类似,实现“大额支票”的“指定场景”应用服务功能。
本发明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可以是一种基于配套的编码解析规则实现编码信息解析的应用程序(App),或内置该应用程序的硬件装置。可以规定服务提供设备、移动终端、其他第三方应用设备等,都不能自行对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或其中的编码解析规则进行修改,而只能通过服务提供设备的提供者进行安装或更新,或只能在获得提供者授权后进行安装或修改。
实施例5
本发明中可以为移动终端配置一种客户端软件,用以提供人机交互的界面,向用户显示例如服务提供设备、移动终端向用户发送的各种提示通知,接收用户发送的确认指示、填写的各种信息等等;或帮助用户获取由服务提供设备(或其与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等配合)提供的服务。
如图8、图9所示,用户看到发布的二维码时,可以通过该客户端软件来唤醒照相机进行扫描,通过该客户端软件向服务提供设备发送解码出的编码信息,以及从服务提供设备处接收并自动代入解析获得的服务信息中的相关参数(该相关参数用以驱使移动终端执行配合的操作命令,和/或用以表示向用户展示的信息),来继续执行本发明服务提供方法的相关流程。或者,无论是否安装有上述客户端软件,移动终端都可以直接启动通用的照相机来进行二维码扫描,并在服务提供设备解析获得服务信息后,自动基于服务信息中的相关参数打开移动终端中合适的客户端软件,并在客户端软件中代入解析服务信息获得的相关参数,来继续执行相关流程。
在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是将二维码的解码单元内置于移动终端的硬件实体中,因而即使移动终端未安装所述客户端软件,仍然能对二维码进行拍照和解码,并交由服务提供设备统一解析。可选地,若是服务提供设备无法成功解析的二维码编码信息,还可以通过客户端软件向用户提示错误信息,告知请扫描正确的二维码,或展现链接到二维码实际编码信息的页面或展现该链接等等。此外,服务提供设备对于无法成功解析的二维码编码信息,还可以连接后台服务器更新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或请求后台服务器解析并返回解析结果。
上述能在解析后代入相关参数的客户端软件,可以是与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相关联,例如知晓预定的编码规则或配套的编码解析规则,或能进一步基于该规则运行以完成设定操作。在解析过程之前的任意时刻,如果服务提供设备判断移动终端中没有安装所述客户端软件,还可以将服务提供设备存储的客户端软件安装包、或客户端软件下载的链接地址等发送给移动终端,或者根据链接地址从客户端软件运营方的后台服务器处下载安装包后发送给移动终端,并自动安装。通过客户端软件运营方的后台服务器(或通过与之关联的第三方),也可以类似地判断移动终端中是否安装有所述客户端软件。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等,例如通过设置客户端软件监测单元来监测移动终端的软件安装列表,判断是否安装有客户端软件,以及确定是否需要客户端软件安装单元的参与;该客户端软件安装单元能够在监测判断没有安装客户端软件时,为移动终端提供客户端软件自动下载和安装服务,不需要移动终端用户的手动操作,从而提高用户体验的满意度。
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可以要求用户、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等,以上文所述的任意一种方式,事先向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提供注册信息;如有必要,运营方的后台系统也可以与其他后台服务器,诸如服务提供设备的提供者的后台系统、二维码生成单元的后台系统、协同处理服务提供的后台服务器等,相互传送注册信息等各种服务提供相关的信息。
实施例6
除了二维码之外,本发明的服务提供方法还可以基于其他形式的编码介质来实现;所述的编码介质可以是肉眼可见的一维码、二维码、多维码等各种条形码图像;或者是将编码信息,以荧光笔绘制、明暗光线、可见光、紫外线或红外线、偏振光、刷新频率等各种方式表现的光学点阵图,或以特定规律/频率变化等方式表现的数字化声波等等,只要编码介质能完全存储与所需发送的信息对应的编码信息即可。虽然一维码的存储信息量有限,但在理论上也是可行的。光学点阵图一般被设计为肉眼不可识别或难以识别的,数字化声波一般被设计为人耳难以识别的,然而本发明并不限制在必要时使其为肉眼可见/人耳可辨的情况。
本发明的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平板电脑、个人计算机,还可以是穿戴式设备;所述服务提供设备为SIM卡时,还可以是指穿戴式设备里的eSIM卡。所述的穿戴式设备,例如但不限于配饰、眼镜、眼镜夹、头饰、帽子、领带夹、胸针、领结、手镯、手表、耳机、衣物、鞋子的一部分(如用以设置柔软的信息显示及输入屏)等各种人体可佩带的部件。用户可以同时装备有一种或几种穿戴式设备。服务提供设备亦可以嵌入安装在某个穿戴式设备之中。
如图10所示,本发明示例的移动终端,具有上文所述的至少一种接口来与服务提供设备连接;所述移动终端还包含以下的功能模块:
获取装置,用以获取编码介质;例如是通过照相机对可见的条形码图像进行拍照,或个人计算机等即使没有摄像头也可以通过例如连接扫码枪等条形码识别装置来扫描条形码图像;又或者通过相应种类的获取装置,对光学点阵图或数字化声波等进行接收等;
解码单元,用于对获得的编码介质进行解码以获得编码信息;
发送/接收单元,用于与服务提供设备(或进一步用于与各种后台服务器、或该移动终端被分散在其他移动终端中的功能模块)交互信息,或实现服务提供设备与后台服务器的交互信息转发等,以接收服务或协助服务提供;能够被用来收发上文各示例中提到的任意信息,如发送注册信息或接收注册成功信息、发送编码信息或接收解析出的服务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请求、发送或接收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各种反馈通知等;
输入单元,用于输入交互过程中涉及的输入信息;
展示单元,用于展示在交互过程中涉及的各种信息;对信息的展示还可以是提供外接屏幕或投影仪等设备来实现,信息展示的形式不限。
在一些示例中,移动终端还可以进一步包含编码介质的生成单元,用于生成另一个编码介质,例如使得该另一个编码介质的编码信息中对应包含成功提供或接收服务的凭证通知、该移动终端或其指定第三方的识别信息等等。移动终端获取的编码介质或生成的另一个编码介质,都可以通过发送/接收单元传送给另一个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等。
移动终端使用可穿戴式设备时,上述的多个功能模块可以集中在同一个可穿戴式设备中,也可以分散在多个可穿戴式设备中,或分散在可穿戴式设备及手机等多个装置中。
在其他的一些示例中,解码单元作为一种软件程序或硬件实体,除了设置在移动终端以外,解码单元还可以是设置在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等外部设备之中,移动终端将获得的编码介质发送到这些外部设备进行识别并向移动终端返回解码获得的编码信息。
如图11所示,连接至移动终端的接口的所述服务提供设备中,包含以下的功能模块:
第二发送/接收单元,用于与移动终端(或进一步用于与各种后台服务器等)交互信息,还可以实现移动终端与后台服务器交互信息的转发,能够被用来收发上文各示例中提到的任意信息;
编码信息解析单元,用于解析编码信息;可以先对所述编码介质是否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所生成进行判断:如果是根据预定编码规则生成的,其存储的编码解析规则与编码介质实际的编码规则配套,可以对编码信息成功解析,则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提取与编码信息对应的服务信息;如果不是根据预定编码规则生成的,编码解析规则与编码介质实际的编码规则不匹配,则可以生成诸如以下的控制指令:控制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进行网络连接、启用浏览器等,以使移动终端能够直接链接到二维码实际编码信息所指的(其他商家的商品或服务所对应的)网页,或控制移动终端的展示单元等提供该网页的链接,或提示一个错误消息,或者提供预先设定的其他网页或提示信息,或不做任何提示,等等。
存储单元,可以是一个独立单元,也可以是编码信息解析单元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于存储各种信息数据,例如事先存储编码解析规则、服务提供所需的必要信息(储值金额、支付账号)、能提供人机界面和/或代入服务相关参数的客户端软件的安装包或下载链接、在交互中存储移动终端或用户的识别信息等等。
可以进一步为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配备:客户端软件监测单元,用于监测所述移动终端是否安装有相应的客户端软件;和客户端软件安装单元,用于当监测到所述移动终端未安装所述客户端软件时,自动为所述移动终端提供所述客户端软件的下载和安装。优选地,如果所述编码介质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所生成的,则通过第一、第二发送/接收单元的交互,可以快速启动安装好的客户端软件,以及在客户端软件中自动代入解析编码信息所得的参数,无需用户操作。
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还可以进一步包含验证单元。在服务提供设备进行重要操作或与移动终端重新连接等情况下,为实现前述的不同验证方式,验证单元可以连接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或外部设备中的相应单元:例如,为进行密码验证,需连接移动终端的输入单元获取用户输入的密码,连接服务提供设备中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或存储单元获取预置密码;例如,连接生理特征的采集设备,以获取指纹/声纹/视网膜等信息;又例如,连接发送/接收单元实现与后台服务器交互,收发验证短信、身份识别问题等信息。
此外,各种后台服务器,如服务提供设备提供方的后台服务器、二维码生成发行机构的后台服务器、协同处理服务提供的后台服务器等,各自配备有发送/接收单元来与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交互;并且,根据其各自实现的功能配备有相应的功能模块,如存储移动终端或用户的注册信息(识别信息)的数据库、完成用户注册的注册单元、二维码生成单元等等,不一一列举。
实施例7
如图12所示,本实施例中移动终端通过设置上文所述的任意接口,与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并能够基于对二维码的被动扫码应用,实现以下的一种服务提供方法:
在步骤S201中,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设置的二维码生成单元,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将提供服务有关的信息(服务信息)生成对应的编码信息,再将该编码信息生成对应的二维码。
在步骤S202中,二维码被显示在移动终端的显示屏等展示单元处,供用户及商家查看。或者,还可以直接将二维码或其超级链接或对应的编码信息,发送到商家的后台系统。
在步骤S203中,商家的后台系统(第一后台服务器)通过二维码识别装置(如扫码枪,又如带照相机、摄像头的另一移动终端等)对用户的移动终端所展示的二维码进行识别,通过解码器解码,再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析获得与该二维码编码信息对应的服务信息(对于直接收到的二维码对应编码信息,也可以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析)。
商家后台系统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可以先对所述编码介质是否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所生成进行判断:如果是根据预定编码规则生成的,其存储的编码解析规则与编码介质实际的编码规则配套,可以对编码信息成功解析,则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提取与编码信息对应的服务信息;如果不是根据预定编码规则生成的,编码解析规则与编码介质实际的编码规则不匹配,则可以向用户的移动终端提示一个错误消息、要求重新按照预定编码规则生成二维码或其他设定的提示信息或页面,之后不再执行本实施例的方法。
在步骤S204中,商家后台系统基于解析出的服务信息,来提供服务。
为了提供服务或协助服务提供,本实施例中的服务信息可以包含商家后台系统需要从移动终端和/或服务提供设备处获取的任意一种必要信息。例如,为了完成商品购买的支付订单处理,在解析出的服务信息中可以包含用户绑定的支付账号、用户/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的识别信息等。其中,用户绑定的支付账号优选是来自于服务提供设备,例如是SD卡或SIM卡所存储的支付账号,或者与SIM卡的唯一识别信息(如SIM卡号、手机号等)绑定的账号信息。
如果用户绑定的支付账号在服务提供设备中预存有资金的,则商家后台系统可以直接从预存资金中扣款;如果没有预存资金或余额不足的,则商家后台系统也可以将订单信息及相应金额连同用户绑定的支付账号等所需信息,一起发送给协同处理订单支付事宜的后台服务器(第二后台服务器,如支付服务器);可以理解到用户绑定的支付账号需事先向支付服务器注册(或支付服务器从关联的其他服务器处获得支付账号等信息),以便支付服务器能够将订单及金额记录在该支付账号下,与商家后台系统实时结算费用,并反馈成功结算的消息给商家。支付服务器可以在支付账号下即时扣款或生成后付费账单;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即时或之后)有网络连接时,可以获取支付服务器提供的账单信息或成功结算的反馈消息等。因此,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只需要以二维码形式来提供相关信息,不需要网络连接后台服务器,也可以完成服务提供或协助服务提供的离线操作。
可选地,在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成功解析后,商家后台系统或与之关联的其他后台服务器,还可以将服务信息之中(或与服务信息有关)的必要内容,以蓝牙、红外等短距离无线通讯或经由互联网等发送至具有相应通讯功能或接入相同网络的移动终端,在移动终端的显示屏上供用户查看,和/或等待用户通过移动终端向商家后台系统发送对内容确认的指示。例如,在解析得到支付账号后,商家后台系统或支付服务器可以向用户显示订单金额;或者,此时由用户输入订单金额予以确认(可以作为一种发送的服务提供请求)。此外,用户还可以时在步骤S201时,就将输入的订单金额(服务提供请求)作为服务信息的一部分,以二维码形式提供。开启相应通讯功能的移动终端,也可以从商家后台系统或与之关联的其他后台服务器处,获得服务提供过程中的相应反馈消息(支付成功或不成功、资金余额等)。
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可以基于安装的客户端软件,帮助用户获取服务或协助服务提供,例如用于在移动终端上提供人机交互的界面,向用户显示各种提示通知,接收用户发送的确认指示、填写的各种信息,用于形成二维码生成所需的服务信息或编码信息;客户端软件中可以自动代入生成二维码时提供的服务信息中的必要参数(或在解析后从商家后台服务器处获得参数代入),向用户展示,或驱使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执行相应操作等等。
可以要求用户、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等,以上文所述的任意一种方式,事先向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提供注册信息;如有必要,运营方的后台系统也可以与其他后台服务器,诸如服务提供设备的提供者的后台系统、协同处理服务提供的若干个后台服务器(商家的后台系统、支付服务器)等,相互传送注册信息等各种服务提供相关的信息。
在另一示例中,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还可以是从第三方服务器、另一移动终端等他处获得与提供服务有关的一部分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叠加上该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识别信息、定位地址之类的属性信息等提供服务有关的剩余辅助信息,通过二维码生成单元来生成对应的编码信息及二维码。从他处获得的一部分信息的形式或内容不限,例如,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向第三方服务器注册的注册信息、另一移动终端的识别信息,甚至可以是由移动终端先对另一个收到的二维码解码/解析获得的信息,等等。
如果在解析出的服务信息中,同时包含了对应指示商家后台系统来执行服务提供流程中设定操作的命令(及操作执行的前提条件),则可以默认服务提供请求缺省,由商家后台系统执行指定的操作流程。根据不同服务的实际情况设定的操作,可以是由商家后台系统单独完成、或与其他后台服务器协同完成、或需与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配合完成的操作。
如图13所示一个示例的移动终端中,包含有:编码介质的生成单元(如本例所述的二维码生成单元);展示单元,用于展示该移动终端生成的编码介质(可进一步展示在交互过程中涉及的各种信息)。
其他还可以包含一些可选模块,诸如:第一发送/接收单元,用于与服务提供设备(如有必要可以进一步用于与各种后台服务器、或该移动终端被分散在其他移动终端中的功能模块)交互信息,以接收服务或协助服务提供(如获取服务提供设备的识别信息,或经由服务提供设备向外转发信息,发送注册信息或接收注册成功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请求,发送或接收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各种反馈通知等);输入单元,用于输入交互过程中涉及的输入信息。
连接至移动终端的接口的所述服务提供设备中,包含有:第二发送/接收单元,用于与移动终端(或进一步用于与各种后台服务器等)交互信息;存储单元,例如存储服务提供所需的必要信息(储值金额、支付账号)等等。
如图14所示,后台服务器(商家后台系统)中,包含:获取装置,用以获取相应种类的编码介质;解码单元,用于对获得的编码介质进行解码以获得编码信息;编码信息解析单元,用于解析编码信息,若编码介质是根据预定编码规则生成的,则提取与编码信息对应的服务信息;可选的,第三发送/接收单元,用于与其他各种后台服务器(或在必要时进一步与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交互信息。
尽管本发明的内容已经通过上述优选实施例作了详细介绍,但应当认识到上述的描述不应被认为是对本发明的限制。在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对于本发明的多种修改和替代都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定。
Claims (74)
1.一种基于编码信息解析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经由第一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第一移动终端实现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对该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提取出与所解析的编码信息相对应的服务信息;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基于提取出的服务信息,以及由该服务提供设备提供或存储的辅助信息,来提供服务;所述辅助信息至少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与所述识别信息绑定的信息;
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维持同一种网络连接状态;或者,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包含多个阶段,其中至少一个阶段具有不同的网络连接状态;所述网络连接状态是在线或离线;
网络连接状态维持离线或处在离线的阶段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不接入能与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第一移动终端协作来提供服务;
网络连接状态维持在线时或处在在线的阶段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及第一移动终端,接入到能与一个或多个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第一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协作来提供服务;
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通过对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获取到的第一编码介质解码得到,或者是由服务提供设备从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处接收得到。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任意的交互方与其他的任意一个或多个交互方,相互之间发送或接收:交互信息、或与所述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或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或用以获取所述交互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或载体媒介的链接信息;
其中,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通过所述交互信息生成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进而通过所述交互编码信息生成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
所述交互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内容:
提取出的服务信息,
提供服务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的通知信息,
第一识别信息,指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
第二识别信息,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后台服务器指定的第三方用户或第三方移动终端或第三方服务器的识别信息,
与所述第一识别信息和/或第二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所述交互方,包含: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第三方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通过所述服务信息生成对应的编码信息进而通过所述编码信息生成对应的第一编码介质;
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者用以生成所述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或者用以获取所述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的链接信息、或者所述编码介质或对应编码信息或链接信息的载体媒介,被发送给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被发布到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可接触之处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自行获取;
对同一个第一编码介质进行一次或多次的接收或获取,并对每次接收或获取的第一编码介质进行一次或多次解码解析,以提取服务信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第一编码介质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继续执行提取服务信息及其之后的操作;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编码介质不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提示解析错误的信息或提供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或提供能链接到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实际对应页面的信息或链接到该实际对应页面后,不再执行提取服务信息或其之后的操作;
通过继续执行提取服务信息的操作,在提取出的服务信息中至少包含命令信息;所述命令信息用以驱使服务提供设备执行为其设定的操作流程,或用以驱使服务提供设备及其协作的后台服务器或第一移动终端执行为其各自设定的操作流程。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通过其配置的客户端软件,以及解析编码信息后自动代入到该客户端软件中的参数,来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当判断没有安装能对解析编码信息所得参数进行代入并解读的客户端软件时,为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自动安装所述客户端软件;代入的参数来自于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或来自于所述服务信息及辅助信息。
6.如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通过第一移动终端将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进行展示或发布,使后台服务器或第三移动终端或第三方服务器中的任意一方得以获取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进行解码解析;
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各自是以下的任意一种或其组合:以一维码或二维码或多维码形式生成的条形码图像;以明暗光线或刷新频率变化形式生成或以可见光或紫外线或红外线或偏振光形式生成的光学点阵图;以特定规律或特定频率变化方式生成的数字化声波或电波。
7.如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根据提取的服务信息来生成待支付的订单;
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从指定账号的预存资金中扣除订单所涉费用或为指定账号生成包含订单所涉费用的后付费账单;
所述指定账号是与以下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账号: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指定的付款方;
在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之中,存储有所述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或者存储有预存编码介质或其载体媒介;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识别并解码获得的对应编码信息中,或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结果中,包含有所述指定账号或预存资金或用以获取所述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对于订单的处理,是在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时,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由服务提供设备驱使的第一移动终端,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存储的指定账号下,将订单所涉费用从指定账号的预存资金中扣除;
或者,对于订单的处理,是在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时,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由服务提供设备驱使的第一移动终端,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存储的指定账号下记录订单所涉费用的信息;以及,在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再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由服务提供设备驱使的第一移动终端,向后台服务器提供订单所涉费用的记录至指定账号下的信息用以生成后付费账单;
或者,对于订单的处理,是在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驱使后台服务器,将订单所涉费用从指定账号的预存资金中扣除,或将订单所涉费用的信息记录至指定账号下用以生成后付费账单。
9.如权利要求1~5、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的一个部件;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两个部件的组合,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另一个部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
其中,所述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存储有与预定的编码规则相匹配的编码解析规则;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对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和/或对与预存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
13.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的一个部件;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两个部件的组合,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另一个部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
其中,所述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存储有与预定的编码规则相匹配的编码解析规则;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对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和/或对与预存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
14.如权利要求1~5、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15.如权利要求6中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16.如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17.如权利要求9中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18.如权利要求10-1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19.如权利要求13中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20.如权利要求1或8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21.如权利要求7中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2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23.如权利要求10-12任意一项 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2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25.一种基于编码信息解析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至少在生成编码信息或其对应第一编码介质时,或者至少在对提供服务进行协作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通过第一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第一移动终端实现连接;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提供或存储有辅助信息,还存储有预定的编码规则和/或与之匹配的编码解析规则;所述辅助信息,至少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与所述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信息;
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其各自指定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对应于服务信息的编码信息并生成对应于该编码信息的第一编码介质;所述服务信息中包含有所述辅助信息;
所述编码介质、或者用以生成所述第一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或者用以获取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的链接信息、或者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编码信息或链接信息的载体媒介,被发送给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或被发布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的用户可接触之处由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自行获取;
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获得的第一编码介质通过解码及解析,或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获得的编码信息通过解析,提取出相对应的服务信息;根据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各自单独提供服务,或者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与以下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协作方通过协作来提供服务: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第三方服务器、或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移动终端。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根据与预定的编码规则相配合的编码解析规则,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或其各自指定的第三方解码解析装置,对获得的编码介质进行解码及解析,或对获得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中至少包含命令信息,用以驱使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或其协作方,执行为其各自设定的操作流程;
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第一编码介质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继续执行提取服务信息及其之后的操作;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第一编码介质不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提示解析错误的信息或提供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或提供能链接到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实际对应页面的信息或链接到该实际对应页面后,不再执行提取服务信息或其之后的操作。
27.如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通过配置的客户端软件,并根据自动代入到该客户端软件中的参数,来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
代入到客户端软件中的参数,来自于以下的一个或多个途径: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对应编码信息的服务信息、解码第一编码介质得到的编码信息、解析编码信息后提取的服务信息、辅助信息。
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生成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二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第三方移动终端、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29.如权利要求28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任意的交互方与其他的任意一个或多个交互方,相互之间发送或接收:交互信息、或与所述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或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或用以获取所述交互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或载体媒介的链接信息;
其中,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通过所述交互信息生成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进而通过所述交互编码信息生成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
所述交互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内容:
提取出的服务信息,
提供服务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的通知信息,
以下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二移动终端、第三方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第一移动终端或第二移动终端或第三方移动终端的用户、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三方服务器的运营方,
与所述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所述交互方,包含: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二移动终端、第三方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
30.如权利要求25~26、28~2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之中,存储有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或者存储有预存编码介质或其载体媒介;
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识别并解码获得的对应编码信息中,或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结果中,包含有所述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所述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
所述指定账号是与以下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账号: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指定的付款方;
获得所述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或预存编码介质或预存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的以下任意一方: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三方服务器、作为付款方的第二移动终端或第三方移动终端,其从指定账号的预存资金中扣除订单所涉费用或为指定账号生成包含订单所涉费用的后付费账单。
31.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之中,存储有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或者存储有预存编码介质或其载体媒介;
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识别并解码获得的对应编码信息中,或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结果中,包含有所述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所述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
所述指定账号是与以下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账号: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指定的付款方;
获得所述指定账号或用以获取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或预存编码介质或预存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的以下任意一方: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三方服务器、作为付款方的第二移动终端或第三方移动终端,其从指定账号的预存资金中扣除订单所涉费用或为指定账号生成包含订单所涉费用的后付费账单。
32.如权利要求25~26、28~29、3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33.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34.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35.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的一个部件;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两个部件的组合,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另一个部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
其中,所述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存储有预定的编码规则和/或与之匹配的编码解析规则;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进一步对与预存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
36.如权利要求33或34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的一个部件;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两个部件的组合,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另一个部件存储有指定账号或预存编码介质;
其中,所述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存储有预定的编码规则和/或与之匹配的编码解析规则;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进一步对与预存编码介质对应的编码信息进行解析。
37.如权利要求25~26、28~29、31、33~3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
其特征在于,
由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第三服务器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3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由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第三服务器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39.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由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第三服务器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40.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由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第三服务器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41.如权利要求36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由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将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与存储在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或第三服务器中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当判断验证信息与验证比对信息一致时提供服务。
42.如权利要求25或29所述的服务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各自是以下的任意一种或其组合:以一维码或二维码或多维码形式生成的条形码图像;以明暗光线或刷新频率变化形式生成或以可见光或紫外线或红外线或偏振光形式生成的光学点阵图;以特定规律或特定频率变化方式生成的数字化声波或电波。
43.一种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经由第一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第一移动终端实现连接;在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不接入能与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第一移动终端协作来提供服务;在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及第一移动终端,接入到能与一个或多个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第一移动终端和/或所述后台服务器协作来提供服务;
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包含:
编码信息解析单元,用于解析该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提取出与所解析的编码信息相对应的服务信息,以使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能基于提取出的服务信息及该服务提供设备存储的辅助信息来提供服务;
发送/接收单元,用于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交互,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交互;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是通过所述发送/接收单元从第一移动终端或后台服务器处接收得到;
存储单元,存储有所述辅助信息;所述辅助信息至少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与所述识别信息绑定的信息。
44.如权利要求43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的存储单元,存储有指定账号或指定账号下的预存资金或用以获取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或者存储有预存编码介质或其载体媒介;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识别并解码获得的对应编码信息中,或在对所述预存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的解析结果中,包含有所述指定账号或预存资金或用以获取所述指定账号的链接信息;
所述指定账号是与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用户指定的付款方之中至少一方的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账号。
45.如权利要求44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通过发送/接收单元来发送或接收:交互信息,或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或与该交互编码介质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或用以获取所述交互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或载体媒介的链接信息;
服务提供设备所发送的交互编码介质,是通过该服务提供设备设置的编码介质生成单元,根据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生成,或者是该服务提供设备通过发送/接收单元接收得到;
服务提供设备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析该服务提供设备所接收的交互编码介质的对应交互编码信息,以获知向该服务提供设备发送的交互信息;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发送或接收的交互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
提供服务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情况的通知信息,
与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中任意一方或多方所对应的第一识别信息,
由所述任意一方或多方指定的第三方用户或第三方移动终端或第三服务器的第二识别信息;
与所述第一识别信息和/或第二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46.如权利要求43或44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获得的编码信息,是通过对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获取到的第一编码介质进行解码得到;
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是以下任意一种或其组合:以一维码或二维码或多维码形式生成的条形码图像;以明暗光线或刷新频率变化形式生成或以可见光或紫外线或红外线或偏振光形式生成的光学点阵图;以特定规律或特定频率变化方式生成的数字化声波或电波。
47.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在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第一编码介质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继续执行提取服务信息及其之后的操作;在解析编码信息并判断第一编码介质不是根据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时,提示解析错误的信息或提供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或提供能链接到解析错误的编码信息实际对应页面的信息或链接到该实际对应页面后,不再执行提取服务信息或其之后的操作;
其中,继续执行提取服务信息的操作时,在提取出的服务信息中至少包含有命令信息;所述命令信息用以驱使服务提供设备执行为其设定的操作流程,或用以驱使服务提供设备及其协作的后台服务器或第一移动终端执行为其各自设定的操作流程。
48.如权利要求47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将解析编码信息后得到的参数自动代入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所配置的客户端软件中,使服务提供设备得以提供服务,或所述第一移动终端通过该客户端软件得以对提供服务进行协作;代入的参数来自于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或来自于所述服务信息及辅助信息;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进一步设置有:
客户端软件监测单元,用于监测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是否安装有对解析编码信息所得参数进行代入并解读的客户端软件;
客户端软件安装单元,用于在客户端软件监测单元判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未安装所述客户端软件时,为其自动安装所述客户端软件。
49.如权利要求43或44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的存储单元还对验证比对信息或用以获取验证比对信息的链接信息进行存储;在连接至第一移动终端时或在提供服务之前,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后台服务器或第一移动终端从存储单元提取验证比对信息或其链接信息,用来将验证比对信息与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提供的验证信息进行核查比对。
50.如权利要求43~45、47~4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在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51.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在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52.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在生成第一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辅助信息被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服务提供设备、第一移动终端、后台服务器、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第三方编码介质生成装置、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53.如权利要求43~45、47~48、51~52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54.如权利要求46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55.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56.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服务提供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USB接口的USB设备,其与具有对应USB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存储卡,其与具有对应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SIM卡,其与具有对应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eSIM卡,其与具有对应eSIM卡集成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连接或集成设置在第一移动终端中;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其与具有相应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第一移动终端信号连接,所述信号连接允许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在离线或在线时与第一移动终端进行通讯;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57.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通过设置的接口与服务提供设备实现连接;
其中,所述移动终端包含:
获取装置,用于获取相应种类的第一编码介质;获得的第一编码介质,由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后台服务器之中任意一方配置的解码单元进行解码以获得相应的编码信息,并由服务提供设备配置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对解码获得的编码信息解析以提取出相应的服务信息;
发送/接收单元,用于当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或在线时与服务提供设备交互,当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与服务提供设备和/或后台服务器交互;其中,在网络连接状态为离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不接入能与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根据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及该服务提供设备提供或存储的辅助信息,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移动终端协作来提供服务;在网络连接状态为在线时,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及移动终端,接入到能与一个或多个后台服务器交互的网络,则根据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及该服务提供设备提供或存储的辅助信息,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与移动终端和/或所述后台服务器协作来提供服务;
输入单元,用于在与服务提供设备和/或后台服务器交互时输入信息;
展示单元,用于展示交互时的输入信息或输出信息,以及展示移动终端获得的第一编码介质或解码获得的编码信息或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或辅助信息;
其中,所述辅助信息至少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与所述识别信息绑定的信息。
58.如权利要求5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配置的客户端软件中,自动代入有解析编码信息后得到的参数,使所述移动终端得以基于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执行服务信息中为该移动终端设定的操作流程,来对提供服务进行协作;代入的参数来自于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或来自于所述服务信息及辅助信息。
59.如权利要求57或58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进一步设置有采集装置,用以采集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或者,用以采集用户提供的验证信息,来与预先存储在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后台服务器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
60.如权利要求57~5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通过发送/接收单元来发送或接收:交互信息,或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或与该交互编码介质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或用以获取所述交互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或载体媒介的链接信息;
移动终端所发送的交互编码介质,是通过该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设置的编码介质生成单元,根据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生成,或者是该移动终端通过发送/接收单元接收得到;
通过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或由移动终端自行配置另一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析该移动终端所接收交互编码介质的对应交互编码信息,得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的交互信息;
所述移动终端发送或接收的交互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
服务信息,
提供服务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情况的通知信息,
第一识别信息,是与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中任意一方或多方所对应的识别信息,
第二识别信息,是由所述任意一方或多方指定的第三方用户或第三方移动终端或第三服务器的识别信息;
与所述第一识别信息和/或第二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61.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通过发送/接收单元来发送或接收:交互信息,或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介质,或与该交互编码介质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的载体媒介,或用以获取所述交互信息或交互编码介质或载体媒介的链接信息;
移动终端所发送的交互编码介质,是通过该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设置的编码介质生成单元,根据与交互信息对应的交互编码信息生成,或者是该移动终端通过发送/接收单元接收得到;
通过服务提供设备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或由移动终端自行配置另一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析该移动终端所接收交互编码介质的对应交互编码信息,得到向该移动终端发送的交互信息;
所述移动终端发送或接收的交互信息包含以下的一种或多种:
服务信息,
提供服务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情况的通知信息,
第一识别信息,是与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后台服务器中任意一方或多方所对应的识别信息,
第二识别信息,是由所述任意一方或多方指定的第三方用户或第三方移动终端或第三服务器的识别信息;
与所述第一识别信息和/或第二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62.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的展示单元,用于展示第一编码介质和/或交互编码介质,使后台服务器配置的另一获取装置得以获取第一编码介质和/或交互编码介质进行解码解析;
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各自是以下的任意一种或其组合:以一维码或二维码或多维码形式生成的条形码图像;以明暗光线或刷新频率变化形式生成或以可见光或紫外线或红外线或偏振光形式生成的光学点阵图;以特定规律或特定频率变化方式生成的数字化声波或电波。
63.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的展示单元,用于展示第一编码介质和/或交互编码介质,使后台服务器配置的另一获取装置得以获取第一编码介质和/或交互编码介质进行解码解析;
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交互编码介质,各自是以下的任意一种或其组合:以一维码或二维码或多维码形式生成的条形码图像;以明暗光线或刷新频率变化形式生成或以可见光或紫外线或红外线或偏振光形式生成的光学点阵图;以特定规律或特定频率变化方式生成的数字化声波或电波。
64.如权利要求57~58、61~6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与之连接的移动终端具有相应的USB接口、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eSIM卡集成接口、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同时与服务提供设备的至少两个部件连接;服务提供设备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服务提供设备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是单独一个设备或是多个设备的第一组合,第一组合的多个设备中至少一个设备是可穿戴式设备;与所述移动终端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是一个本体部件与若干个外接部件的组合,移动终端的获取装置设置于本体部件,展示单元设置于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与移动终端的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连接的USB设备、或存储卡、或SIM卡、或eSIM卡、或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65.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与之连接的移动终端具有相应的USB接口、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eSIM卡集成接口、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同时与服务提供设备的至少两个部件连接;服务提供设备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服务提供设备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是单独一个设备或是多个设备的第一组合,第一组合的多个设备中至少一个设备是可穿戴式设备;与所述移动终端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是一个本体部件与若干个外接部件的组合,移动终端的获取装置设置于本体部件,展示单元设置于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与移动终端的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连接的USB设备、或存储卡、或SIM卡、或eSIM卡、或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66.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与之连接的移动终端具有相应的USB接口、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eSIM卡集成接口、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同时与服务提供设备的至少两个部件连接;服务提供设备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服务提供设备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是单独一个设备或是多个设备的第一组合,第一组合的多个设备中至少一个设备是可穿戴式设备;与所述移动终端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或者,所述移动终端是一个本体部件与若干个外接部件的组合,移动终端的获取装置设置于本体部件,展示单元设置于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与移动终端的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连接的USB设备、或存储卡、或SIM卡、或eSIM卡、或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67.一种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至少在生成编码信息或其对应第一编码介质时,或者至少在对提供服务进行协作时,使服务提供设备通过第一移动终端设置的接口与第一移动终端实现连接;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具有存储单元,存储有预定的编码规则,并存储有辅助信息;所述辅助信息包含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是与所述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信息;
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配置的编码介质生成单元,或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驱使第一移动终端配置的另一编码介质生成单元,基于预定的编码规则,生成对应于服务信息的编码信息并生成对应于该编码信息的第一编码介质;
由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配置的发送/接收单元,或所述服务提供设备驱使第一移动终端配置的另一发送/接收单元,将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者用以生成所述第一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或者用以获取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其对应编码信息的链接信息、或者所述第一编码介质或编码信息或链接信息的载体媒介,发送给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或发布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的用户可接触之处由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自行获取;
对接收获得的第一编码介质或对设置获取装置获得的第一编码介质,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通过解码单元解码;对接收获得的编码信息或对解码单元解码获得的编码信息,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通过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进行解析,以提取出相对应的服务信息,获知其中包含的所述辅助信息;
根据提取出的服务信息,由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各自单独提供服务,或者由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与以下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协作方通过协作来提供服务: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由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第三方服务器、或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移动终端。
68.如权利要求67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通过配置的客户端软件,并根据自动代入到该客户端软件中的参数,来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
代入到客户端软件中的参数,来自于以下的一个或多个途径: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的对应编码信息、用以生成第一编码介质对应编码信息的服务信息、解码第一编码介质得到的编码信息、解析编码信息后提取的服务信息,辅助信息;
其中,解码第一编码介质得到的编码信息或解析编码信息后提取的服务信息,是通过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各自配置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码解析获得,或者是通过所述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配置的编码信息解析单元解码解析获得。
69.如权利要求68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通过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移动终端的发送/接收单元,在生成编码介质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将辅助信息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或者,在提供服务或对服务提供进行协作时或在其之前的任意时刻,将辅助信息提供给以下的一个或多个接收方;
所述接收方,包含: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二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第三方移动终端、客户端软件的运营方系统、服务提供设备的运营方系统。
70.如权利要求67~6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设置有展示单元,用于展示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一次或多次生成的第一编码介质;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或第三方服务器或第三方移动终端,通过对所展示的第一编码介质进行解码及解析,获得以下的一种或多种交互信息:
服务信息,
服务提供所需的中间信息,
反馈服务提供结果情况的通知信息,
以下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第一后台服务器、第二移动终端、第三方移动终端、第三方服务器、第一移动终端或第二移动终端或第三方移动终端的用户、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三方服务器的运营方,
与所述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对应绑定的信息,
与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
71.如权利要求67~6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与之连接的第一移动终端具有相应的USB接口、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eSIM卡集成接口、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或者,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是单独一个设备或是多个设备的组合,组合的多个设备中至少一个设备是可穿戴式设备;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或存储卡、或SIM卡、或eSIM卡、或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或者,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是一个本体部件与若干个外接部件的组合,第一移动终端的展示单元设置于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与移动终端的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连接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72.如权利要求70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与之连接的第一移动终端具有相应的USB接口、存储卡插槽或存储卡接口、SIM卡插槽或SIM卡接口、eSIM卡集成接口、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
或者,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以相同或不同方式分别与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至少两个部件的组合;组合中的一个部件具有编码信息解析单元,是第一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组合中的另一个部件具有存储单元,是第二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之中的任意一个;
或者,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是单独一个设备或是多个设备的组合,组合的多个设备中至少一个设备是可穿戴式设备;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连接的服务提供设备是USB设备、或存储卡、或SIM卡、或eSIM卡、或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或者,所述第一移动终端是一个本体部件与若干个外接部件的组合,第一移动终端的展示单元设置于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中,所述服务提供设备是与移动终端的本体部件或至少一个外接部件连接的USB设备、存储卡、SIM卡、eSIM卡、具有有线或无线通讯接口的设备。
73.如权利要求71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移动终端进一步设置有采集装置,用以采集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或者,用以采集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来与预先存储在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
74.如权利要求72所述的服务提供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移动终端进一步设置有采集装置,用以采集第一移动终端的用户或服务提供设备的用户或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一个或多个所对应的属性信息;或者,用以采集用户所提供的验证信息,来与预先存储在第一移动终端或服务提供设备或第一后台服务器或第二移动终端的验证比对信息进行核查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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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903776.1A GB2573863B (en) | 2016-09-20 | 2017-11-06 | Mobile terminal and service provision device connection system, and service provision meth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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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202010092693.7A Active CN111541729B (zh) | 2016-09-20 | 2016-09-20 | 一种基于属性信息进行支付的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CN202010079306.6A Active CN111340465B (zh) | 2016-09-20 | 2016-09-20 | 一种数字资产交易的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CN202010079384.6A Active CN111371836B (zh) | 2016-09-20 | 2016-09-20 | 一种安全支付的验证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CN202010079287.7A Active CN111355776B (zh) | 2016-09-20 | 2016-09-20 | 基于多个应用程序进行的服务提供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CN202010079324.4A Active CN111343233B (zh) | 2016-09-20 | 2016-09-20 | 一种基于存储的支付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CN202010079313.6A Active CN111401880B (zh) | 2016-09-20 | 2016-09-20 | 一种安全支付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CN202010079300.9A Active CN111371834B (zh) | 2016-09-20 | 2016-09-20 | 一种基于业务服务包的支付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CN202010079298.5A Active CN111340464B (zh) | 2016-09-20 | 2016-09-20 | 一种数字人的支付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CN202010092717.9A Active CN111539699B (zh) | 2016-09-20 | 2016-09-20 | 基于多编码介质的支付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Country Status (5)
Country | Link |
---|---|
US (8) | US11295292B2 (zh) |
CN (14) | CN111541728B (zh) |
GB (4) | GB2607730A (zh) |
SG (6) | SG10202108712RA (zh) |
WO (1) | WO2018054392A1 (zh) |
Families Citing this family (37)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US9721237B2 (en) * | 2011-06-24 | 2017-08-01 | Paypal, Inc. | Animated two-dimensional barcode checks |
US11948133B2 (en) | 2016-03-09 | 2024-04-02 | Mastercard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 |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use in transferring funds between payment accounts |
CN111541728B (zh) | 2016-09-20 | 2023-10-10 | 徐蔚 | 一种运用支付标记的支付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CN108960806A (zh) * | 2017-05-17 | 2018-12-07 | 北京博瑞彤芸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支付处理方法 |
CN107688938A (zh) * | 2017-08-23 | 2018-02-13 | 上海与德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离线支付的方法和装置 |
CN107748985B (zh) * | 2017-11-07 | 2021-05-28 | 苏州比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基于网络的支付方法和网络支付服务器 |
CN109978530B (zh) * | 2017-12-27 | 2023-12-22 | 海尔衣联生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离线支付方法 |
US10856140B2 (en) * | 2018-02-09 | 2020-12-01 | Ka Wai Wayne LEUNG | Universal passive provisioning unit and method for secure element |
WO2019173667A1 (en) * | 2018-03-08 | 2019-09-12 | Mastercard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ed | Code-enabled and push request payment transaction methods |
CN108711048B (zh) * | 2018-05-10 | 2020-06-23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一种数据交互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移动终端 |
EP3794790B1 (en) * | 2018-05-18 | 2023-11-15 | Telefonaktiebolaget LM Ericsson (publ) | Application program access control |
CN110659987A (zh) * | 2018-06-28 | 2020-01-07 | 厦门本能管家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离线交易方法及其系统 |
CN109146464A (zh) * | 2018-07-27 | 2019-01-04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一种身份验证方法及装置、一种计算设备及存储介质 |
CN108989441A (zh) * | 2018-07-27 | 2018-12-11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一种信息交互系统及方法 |
KR102306960B1 (ko) * | 2018-08-17 | 2021-09-30 | 김금철 | Url매체와 서버 등을 이용한 결제 및 충전시스템 |
CN109523270B (zh) * | 2018-12-21 | 2021-05-25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及终端设备 |
CN109887154B (zh) * | 2019-01-31 | 2022-06-21 | 广州市格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餐饮容器的回收防欺诈方法及系统 |
CN110113710B (zh) * | 2019-05-14 | 2022-01-18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一种计费方法,以及终端、服务器和计费系统 |
CN111801696A (zh) * | 2019-10-28 | 2020-10-20 | 深圳海付移通科技有限公司 | 支付页面管理方法、设备、支付系统以及存储介质 |
JPWO2021111803A1 (zh) * | 2019-12-02 | 2021-06-10 | ||
CN111144877B (zh) * | 2019-12-13 | 2024-03-05 |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扫码支付方法及电子设备 |
US20210191443A1 (en) * | 2019-12-20 | 2021-06-24 | The Harvest Collective Llc (Dba Shinepay) | Inline adapter module for providing vended power source |
CN111338655B (zh) * | 2020-02-24 | 2023-11-14 | 得到(天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一种安装包分发方法和系统 |
CN111541692B (zh) * | 2020-04-22 | 2021-08-10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一种身份验证方法、系统、装置及设备 |
CN113821843B (zh) * | 2020-06-18 | 2024-08-02 | 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移动终端及其插入卡的类型确定方法 |
CN111954196B (zh) * | 2020-08-18 | 2021-02-26 | 龙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基于蓝牙的智能卡充值方法、系统、终端设备及存储介质 |
CN112329488B (zh) * | 2020-09-23 | 2023-12-15 | 上海电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二维码识别方法、装置和基于其的新能源车充放电方法 |
CN112101921B (zh) * | 2020-09-25 | 2024-07-19 | 珠海优特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种数字货币的转移方法、系统、物联卡及存储介质 |
CN112288927A (zh) * | 2020-10-13 | 2021-01-29 | 清远市中盛合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智能邀约模式 |
CN112837052B (zh) * | 2020-11-05 | 2024-06-25 | 银联国际有限公司 | 基于二维码主扫方式的数据处理方法以及移动终端 |
CN112861033B (zh) * | 2021-02-04 | 2022-04-01 |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执行业务的方法及装置 |
CN112561533B (zh) * | 2021-02-26 | 2022-02-18 | 捷德(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资源转移方法、物联网终端设备、电子设备及介质 |
CN113627927A (zh) * | 2021-08-03 | 2021-11-09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离线支付方法和系统 |
CN114360168B (zh) * | 2021-12-31 | 2024-02-13 | 中电长城(长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现金取款装置中多个钞箱的大额取款方法 |
US20230397182A1 (en) * | 2022-06-03 | 2023-12-07 | Qualcomm Incorporated | Network coding with user equipment cooperation |
CN117194075B (zh) * | 2023-09-11 | 2024-05-03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战争研究院 | 一种适配多模态微应用的消息隔离通信方法 |
CN117196613B (zh) * | 2023-09-21 | 2024-03-15 | 北京小懂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离线收费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 |
Citations (6)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CN101211435A (zh) * | 2006-12-25 | 2008-07-02 | 上海融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可实现离线转账交易的系统及方法 |
CN102164202A (zh) * | 2010-02-22 | 2011-08-24 | 上海博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一种手机扫描条码的家庭账单支付方法 |
CN102711057A (zh) * | 2011-04-18 | 2012-10-03 | 徐蔚 | 采用条形码图像进行通信的方法、装置和移动终端 |
CN102915604A (zh) * | 2012-08-31 | 2013-02-06 | 宝利数码有限公司 | 一种基于二维码和电信服务商的移动支付系统 |
CN103489098A (zh) * | 2013-09-23 | 2014-01-01 | 裘百灵 | 一种支持离线收付的移动支付方法及系统及程序 |
CN105701659A (zh) * | 2016-03-11 | 2016-06-22 | 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基于二维码的网络支付方法及系统 |
Family Cites Families (119)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US5825002A (en) * | 1996-09-05 | 1998-10-20 | Symbol Technologies, Inc. | Device and method for secure data updates in a self-checkout system |
US6533168B1 (en) * | 1999-05-27 | 2003-03-18 | Peter N. Ching |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mputer-readable purchase receipts using multi-dimensional bar codes |
US7889052B2 (en) * | 2001-07-10 | 2011-02-15 | Xatra Fund Mx, Llc | Authorizing payment subsequent to RF transactions |
US6925565B2 (en) * | 2001-05-25 | 2005-08-02 | Pen-One, Inc | Pen-based transponder identity verification system |
CN100492420C (zh) * | 2000-03-16 | 2009-05-27 | 哈瑞克思信息科技公司 | 光学支付发射机 |
JP4421164B2 (ja) | 2000-03-16 | 2010-02-24 | ハレックス インフォテック インク. | 光支払送受信装置及びこれを用いた光決済システム |
JP4678925B2 (ja) * | 2000-09-11 | 2011-04-27 | 株式会社日立製作所 | Icカード旅客輸送券及び改札システム |
GB2372615A (en) * | 2000-12-27 | 2002-08-28 | Robert Joseph Gerard Macnamee | Telephone based payment system |
CN1388479A (zh) * | 2001-05-24 | 2003-01-01 | 刘中华 | 一种利用条形码连接互联网的设备系统和方法 |
US20030195842A1 (en) * | 2002-04-15 | 2003-10-16 | Kenneth Reece | Method and device for making secure transactions |
US9367841B2 (en) * | 2011-07-18 | 2016-06-14 | Tiger T G Zhou | Facilitating mobile device payments using product code scanning |
US20140143037A1 (en) * | 2011-07-18 | 2014-05-22 | Tiger T G Zhou | Systems and methods to own a free computer, a free mobile device and a free wearable device and life time warranty via the same device payment cashback |
US20130240622A1 (en) * | 2011-07-18 | 2013-09-19 | Andrew H. B. Zhou | Facilitating mobile device payments using mobile payment account, mobile barcode and universal digital mobile currency |
CN1417734A (zh) * | 2002-12-30 | 2003-05-14 | 邵苏毅 | 一种电子支付实现方法 |
CN100350808C (zh) * | 2003-08-26 | 2007-11-21 | 杭州义盛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移动终端设备自动识别暨增值服务接入系统 |
JP2005251054A (ja) * | 2004-03-08 | 2005-09-15 | Dual:Kk | 位置情報提供システム、提供方法、プログラムおよびコンピュータ読み取り可能な記録媒体 |
CN1841425A (zh) * | 2005-03-31 | 2006-10-04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移动终端购物方法及其系统 |
SG161290A1 (en) * | 2005-04-19 | 2010-05-27 | Microsoft Corp | Network commercial transactions |
GB0516616D0 (en) * | 2005-08-12 | 2005-09-21 | Vodafone Plc | Mobile account management |
US7577616B2 (en) * | 2005-12-07 | 2009-08-18 | Xi Zhu | Method and apparatus of secure authentication and electronic payment through mobile communication tool |
US20110264572A1 (en) * | 2006-03-09 | 2011-10-27 | Robert Cucinotta | Enabling remote financial transactions |
CN101093566A (zh) | 2006-06-23 | 2007-12-26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一种安全的移动支付系统、设备及方法 |
CN101131758A (zh) * | 2006-08-25 | 2008-02-27 | 黄新山 | 使用二维码的商品促销管理系统及其应用方法 |
CN101022487A (zh) * | 2007-03-15 | 2007-08-22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一种后付费用户缴费方法及系统 |
CN101038642A (zh) * | 2007-04-27 | 2007-09-19 | 王亚东 | 一种基于条形码及条形码扫描仪的个人付费方法 |
US8667285B2 (en) * | 2007-05-31 | 2014-03-04 | Vasco Data Security, Inc. | Remote authentication and transaction signatures |
EP2045768A1 (en) * | 2007-10-03 | 2009-04-08 | PosteMobile S.p.A. | System based on a SIM card for performing services with high security features and relative method |
US20090150286A1 (en) * | 2007-12-10 | 2009-06-11 | Blain Barton | Point of sale automatic savings program contribution system using biometrics payment and authentication with smart cards, electronic payment, and wireless mechanisms |
CN101246615B (zh) * | 2008-03-07 | 2010-11-10 | 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 一种远程管理电子钱包状态的系统 |
CN201229582Y (zh) * | 2008-04-21 | 2009-04-29 | 北京同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一种用于发行带usb接口智能卡的系统 |
CN101359383A (zh) * | 2008-09-23 | 2009-02-0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 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的非接触卡应用管理系统及管理方法 |
CN101742504A (zh) * | 2008-11-24 | 2010-06-16 |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利用短信息进行身份认证的方法 |
CN101436280B (zh) * | 2008-12-15 | 2012-09-05 | 北京华大智宝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 实现移动终端电子支付的方法及系统 |
MX2011004702A (es) * | 2009-05-03 | 2011-09-02 | Logomotion Sro | Terminal de pagos que utiliza un dispositivo de comunicacion movil, tal como un telefono celular; un metodo de transaccion de pago directo de debito. |
CN101561908A (zh) * | 2009-05-13 | 2009-10-21 | 候万春 | 用户通过移动电话终端控制支付或转账的方法 |
US8231055B2 (en) * | 2009-10-13 | 2012-07-31 | Square, Inc. |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decoding card swipe signals |
CN101930570A (zh) * | 2009-06-26 | 2010-12-29 | 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一种电子商务线下支付方法 |
CN201522727U (zh) * | 2009-09-25 | 2010-07-07 | 上海新大陆翼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二维码电子票票务系统 |
JP2011141849A (ja) * | 2010-01-09 | 2011-07-21 | Girunetto Kk | 携帯端末を用いたプリペイド及びポストペイド決済システム,小額振替方法、ポイントサービスシステム、エスクローサービスシステム。 |
CN101840550A (zh) * | 2010-05-17 | 2010-09-22 | 李黎明 | 实现账单现场生成和支付的方法 |
CN101894430B (zh) * | 2010-07-09 | 2012-12-19 | 北京银达润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一种移动支付终端、系统及一种移动支付方法 |
KR20120020804A (ko) * | 2010-08-31 | 2012-03-08 | 비씨카드(주) | 카드 결제 방법, 카드 결제 시스템 및 그를 위한 이동 단말기 |
CN201910848U (zh) * | 2010-09-20 | 2011-07-27 | 徐蔚 | 可控制感动芯sim卡的管理模块 |
CN102468960A (zh) * | 2010-11-16 | 2012-05-23 |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一种离线模式身份与交易认证方法及终端 |
CN102542689B (zh) * | 2010-12-08 | 2014-04-16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手机支付客户端、支付平台、离线消费方法和系统 |
CN102184495B (zh) * | 2011-04-21 | 2016-09-28 | 天地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种网络支付方法及系统 |
US9721243B2 (en) * | 2011-05-11 | 2017-08-01 | Riavera Corp. | Mobile payment system using subaccounts of account holder |
WO2012151660A1 (en) * | 2011-05-11 | 2012-11-15 | Mark Itwaru | Mobile image payment system |
US9785935B2 (en) * | 2011-05-11 | 2017-10-10 | Riavera Corp. | Split mobile payment system |
CN102831734A (zh) * | 2011-06-15 | 2012-12-19 | 上海博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一种移动终端客户端的支付方法 |
CN102831516A (zh) * | 2011-06-15 | 2012-12-19 | 上海博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一种基于短信的支付方法 |
CN102842081A (zh) * | 2011-06-23 | 2012-12-26 | 上海易悠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移动电话生成二维码并实现移动支付的方法 |
CN103037071A (zh) * | 2011-09-30 | 2013-04-10 | 王海泉 | 一种手机上通过软件与用户身份识别卡交换数据的方法 |
JP5307218B2 (ja) * | 2011-10-27 | 2013-10-02 | 株式会社京三製作所 | 乗合車両運行管理用センタ装置 |
CN102509231A (zh) * | 2011-10-28 | 2012-06-20 | 徐蔚 | 一种通过嵌入拍买软件客户端的移动终端实现推荐提成即时交易的信息处理系统及其方法 |
US9830596B2 (en) * | 2011-11-01 | 2017-11-28 | Stripe, Inc. | Method for conducting a transaction between a merchant site and a customer's electronic device without exposing payment information to a server-side application of the merchant site |
CN105243690A (zh) * | 2011-12-22 | 2016-01-13 | 冯林 | 乘车分段收费的系统 |
US20130185214A1 (en) * | 2012-01-12 | 2013-07-18 | Firethorn Mobile Inc. | System and Method For Secure Offline Payment Transactions Using A Portable Computing Device |
CN102592339B (zh) * | 2012-02-21 | 2014-01-01 |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一种公交车客流信息采集系统及方法 |
WO2013132515A2 (en) * | 2012-03-08 | 2013-09-12 | Bheda Nayan | A docking system to mobile computing devices adding function of transaction, shopping, point of sale (pos) machine, entertainment and networking to mobile device |
CN102663601B (zh) * | 2012-04-11 | 2013-08-28 | 唐诗宇 | 采用条形码图像提供服务的方法、移动终端及装置 |
US20150161578A1 (en) * | 2012-06-04 | 2015-06-11 | Nokia Corporation |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providing navigation-centric billing and payment |
AU2013206449A1 (en) * | 2012-06-20 | 2014-01-16 | Visa International Service Association | Multi-channel remote payment apparatuses, methods and systems |
US20140025581A1 (en) * | 2012-07-19 | 2014-01-23 | Bank Of America Corporation | Mobile transactions using authorized tokens |
CN103123709A (zh) * | 2012-11-07 | 2013-05-29 | 广州众码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基于条码的信息验证系统 |
CN103218884B (zh) * | 2012-11-29 | 2017-08-11 | 彭超 | 一种应用手机二维码技术的公交刷卡系统 |
CN103077456A (zh) * | 2012-12-11 | 2013-05-01 | 万常诚 | 离线模式下移动支付方法 |
US20140172531A1 (en) * | 2012-12-14 | 2014-06-19 | Michael A. Liberty | Performing transactions using qr codes |
CN103164738B (zh) * | 2013-02-06 | 2015-09-30 | 厦门盛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基于移动支付多通道数字认证的手机用户识别卡 |
CN103116844A (zh) * | 2013-03-06 | 2013-05-22 | 李锦风 | 一种交易双方互相认证的近场支付方法 |
CN103198403A (zh) * | 2013-03-12 | 2013-07-10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一种基于二维码的安全移动支付方法 |
CN103237305B (zh) * | 2013-03-27 | 2016-06-08 |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 面向移动终端上的智能卡密码保护方法 |
CN104123634B (zh) * | 2013-04-28 | 2019-03-19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一种应用于移动终端的数据交互装置及方法 |
US20140359294A1 (en) * | 2013-05-30 | 2014-12-04 | Cartasite, Inc. | Configurable, secure quick response code creation and use |
US20140372300A1 (en) * | 2013-06-14 | 2014-12-18 | Simon Blythe | Smart card electronic wallet system |
CN106649671A (zh) * | 2013-07-08 | 2017-05-10 | 江苏凌空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一种可佩戴部件 |
CN104424241B (zh) * | 2013-08-27 | 2019-02-12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基于二维码的网站链接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 |
US11423371B2 (en) * | 2013-09-04 | 2022-08-23 | Raise Marketplace, Llc |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managing prepaid cards in a digital wallet, including transferring value from prepaid cards and managing user selected accounts |
CN103716778A (zh) * | 2013-09-25 | 2014-04-09 | 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 移动终端客户端和智能卡结合实现远程业务的方法及系统 |
CN103500399A (zh) * | 2013-10-25 | 2014-01-08 |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一种智能电视支付方法、装置及系统 |
US11055721B2 (en) * | 2013-10-30 | 2021-07-06 | Tencent Technology (Shenzhen) Company Limited | Method, device and system for information verification |
CN103577983B (zh) * | 2013-11-25 | 2017-01-18 | 成都中联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一种脱机消费电子货币的圈存方法 |
CN103714458B (zh) * | 2013-12-20 | 2017-03-29 | 江苏大学 | 基于二维码的移动终端交易加密方法 |
CN103778675B (zh) * | 2014-01-21 | 2016-08-24 | 齐鲁工业大学 | 一种公交车分段收费装置、收费方法、射频卡及读卡器 |
US20160012465A1 (en) * | 2014-02-08 | 2016-01-14 | Jeffrey A. Sharp | System and method for distributing, receiving, and using funds or credits and apparatus thereof |
CN103778531A (zh) * | 2014-02-23 | 2014-05-07 | 王恩惠 | 一种基于二维码实现电子银行卡支付的方法及系统 |
CN104915834A (zh) * | 2014-03-10 | 2015-09-16 | 北京同方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一种基于大容量usim卡的移动支付系统及其实现方法 |
US20150278795A1 (en) * | 2014-03-26 | 2015-10-01 | Google Inc. | Secure offline payment system |
CN104850984B (zh) * | 2014-05-13 | 2018-04-06 | 电子科技大学 | 一种离线电子货币支付的安全运行方法 |
CN103955824A (zh) * | 2014-05-14 | 2014-07-30 | 金陵科技学院 | 一种高安全性穿戴式收付款方法 |
CN110009315A (zh) * | 2014-05-15 | 2019-07-12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一种支付方法、支付页面的展示方法及装置 |
CN108090760B (zh) * | 2014-05-29 | 2022-04-29 | 苹果公司 | 用于支付的用户接口 |
CN104050567B (zh) * | 2014-05-30 | 2017-11-28 | 深圳天珑无线科技有限公司 | 离线模式下的数据交互方法、终端以及服务器 |
US9514589B2 (en) * | 2014-08-25 | 2016-12-06 | Accenture Global Services Limited | Secure short-distance-based communication and access control system |
CN104200361B (zh) * | 2014-09-05 | 2018-04-10 | 哆啦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基于二维码自动生成的手机银行支付系统及支付方法 |
CN105488668B (zh) * | 2014-09-16 | 2020-03-17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Sim卡支付应用脱机交易信息实时上报的方法和系统 |
BR102014023229B1 (pt) * | 2014-09-18 | 2020-02-27 | Samsung Eletrônica da Amazônia Ltda. | Método para autenticação de transação de vários fatores utilizando dispositivos vestíveis |
CN104217362B (zh) * | 2014-09-29 | 2017-12-08 | 深圳市淘淘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基于互联网通讯的清分系统及线下交易、在线即时分账的方法 |
EP3009972A1 (en) * | 2014-10-14 | 2016-04-20 | Gemalto SA | A method for ensuring the genuine user has approved a payment transaction |
CN105590198B (zh) * | 2014-10-30 | 2020-12-15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一种二维码支付方法以及支付系统 |
CN104320779B (zh) * | 2014-11-13 | 2018-02-16 | 熊文俊 | 基于u/sim卡鉴权响应及限时反馈近场通信认证方法 |
KR20160083360A (ko) * | 2014-12-30 | 2016-07-12 | 한국교통대학교산학협력단 | 버스 종합 정보 제공 방법 및 단말 |
CN104735606B (zh) * | 2015-02-10 | 2019-03-05 | 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基于可穿戴设备的通信方法及系统 |
CN105631661A (zh) * | 2015-04-27 | 2016-06-01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离线支付方法、离线支付装置和离线支付系统 |
CN105184557B (zh) * | 2015-08-14 | 2019-01-01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支付认证方法及系统 |
CN105096118B (zh) * | 2015-08-21 | 2019-04-16 | 廖小谦 | 一种电子货币转付系统及方法 |
CN115809937A (zh) * | 2015-10-09 | 2023-03-17 | 徐蔚 | 一种基于社交网络求助的信息处理方法、设备及服务器 |
KR102115104B1 (ko) * | 2015-10-09 | 2020-06-17 | 웨이 쑤 | 통합 코드 발급에 기초한 정보 처리 네트워크 시스템, 그 방법 및 센싱 액세스 장치 |
CN105471584B (zh) * | 2015-12-04 | 2019-02-22 | 长春大学 | 一种基于量子密钥加密的身份认证方法 |
CN105550871A (zh) * | 2015-12-17 | 2016-05-04 | 浙江脸谱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手机银行交易系统 |
CN105634741A (zh) * | 2015-12-24 | 2016-06-01 | 上海莱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基于可信标签的身份认证方法及其认证系统 |
CN112581125A (zh) * | 2015-12-25 | 2021-03-30 |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线下支付方法及系统 |
CN105654299A (zh) * | 2015-12-31 | 2016-06-08 |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移动支付方法、云端支付平台及系统 |
CN205281539U (zh) * | 2015-12-31 | 2016-06-01 | 天津辉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智能安全sim卡 |
CN205388800U (zh) * | 2016-01-28 | 2016-07-20 | 杨鑫宁 | 一种二维码离线支付系统 |
CN105809429A (zh) * | 2016-02-26 | 2016-07-27 | 上海易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一种网上交易支付结算方法 |
CN105812467A (zh) * | 2016-03-14 | 2016-07-27 |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 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隐私保护方法及系统 |
CN105869276A (zh) * | 2016-06-18 | 2016-08-17 | 任明和 | 城市智能交通共享支付与身份安全认证方法 |
CN111541728B (zh) * | 2016-09-20 | 2023-10-10 | 徐蔚 | 一种运用支付标记的支付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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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ent Citations (6)
Publication number | Priority date | Publication date | Assignee | Title |
---|---|---|---|---|
CN101211435A (zh) * | 2006-12-25 | 2008-07-02 | 上海融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可实现离线转账交易的系统及方法 |
CN102164202A (zh) * | 2010-02-22 | 2011-08-24 | 上海博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一种手机扫描条码的家庭账单支付方法 |
CN102711057A (zh) * | 2011-04-18 | 2012-10-03 | 徐蔚 | 采用条形码图像进行通信的方法、装置和移动终端 |
CN102915604A (zh) * | 2012-08-31 | 2013-02-06 | 宝利数码有限公司 | 一种基于二维码和电信服务商的移动支付系统 |
CN103489098A (zh) * | 2013-09-23 | 2014-01-01 | 裘百灵 | 一种支持离线收付的移动支付方法及系统及程序 |
CN105701659A (zh) * | 2016-03-11 | 2016-06-22 | 广州云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基于二维码的网络支付方法及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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