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房子:如果离婚,房屋会判给男方,贷款由男方偿还,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第二套房子:如果离婚,虽然登记在你老公的名下,只要购房款是婚后收入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要提供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等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
这就要看您所说的是这个房子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来解释了,如果说这个房子是在形成了房产分配的问题上,那肯定是以物权法来解释,比如房子的继承问题啊,房子的财产问题啊等等。可如果是在涉及到夫妻离婚的时候,那就得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来解释,所以是按照咱们中国的婚姻法第39条来解释才对。关于说房子最终的分配应该是平均分配还是怎样分配,这就要看具体的情况来说。
其实新的婚姻法内容和以前的婚姻法内容相差的不是特别的多,在新的婚姻法内容当中规定男生要达到22周岁才能结婚,女生要达到20周岁才能结婚。另外在新的婚姻法当中,还有关于一些晚婚晚育的鼓励政策,你比如说晚婚晚育的时候,假期是可以适当的延长。当然在新的婚姻法当中还规定了夫妻两个人在家里面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其次还规定了一些关于离婚的问题。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条解释似乎把房子看的更理性,是谁买的就属于谁似乎公平合理,未付出的一方不能不劳而获。结婚前我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你可以住,但不属于你,离婚后一点没你的份,看似残酷不近人情实际也合情合理,那些喊冤的人纯粹是承认了自己的弱势。【详细】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分割的规定 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财产 共同还贷可补偿 条文: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在采访中,大多数人认为尽管婚前由一方贷款买房,但婚后实际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供房,完全将房产界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合理但不合情。吴卫义表示:“这种担心显然是多余的,新法实际是保护了未付首付一方。”【详细】 新婚姻法离婚按揭房产分割 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产产生,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但是房产共同还贷部分,也就是向银行的借款应视为买房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权益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权益,离婚时一方要返还给对方。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或双方对此另有约定除外。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新婚姻法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