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辽宁阜新彰武的我们这通知动迁我家是农村户院子也有土地使用证可拆迁办的人来说院子只给一部分补偿多余的打到地理说按人口分你说这样合理吗分地的钱还得把我们的院子划到里面合法吗麻烦你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赔偿款也应当发放到户。同时,由于土地长期不变的政策和“生不加、死不减”的政策,家庭土地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又所有有村民资格的成员共有。 因此,村民权是资格权,不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你家对于自己耕作的土地可要求政府直接发放补贴。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应当以村委存根或土地承包证为准,而不应当完全按照临时性的登记,如表格。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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