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1.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2.街道办事处初审3.初审公示4.街道办事处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5.区建设(住宅)局复审→住宅售房中心终审6.终审公示7.住宅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8.打分、排队9.终榜公布10.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11.申请人自选房号12.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13.申请人交纳购房款14.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经济适用房不属于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国有住宅是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主要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没有销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民所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这两类属于使用权房。经济适用房主要就是指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主要就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商品房更具有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三大显著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