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F design patterns
创建型模式
结构型模式
行为型模式 1.类行为模式 2.对象行为模式 对象行为模式比类行为模式更灵活
单一职责原则(SRP -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每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即它应该只负责一项职责。
开放封闭原则(OCP - Open/Closed Principle):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
里氏替换原则(LSP -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子类应该能够替换其基类,并且行为保持一致,不会破坏应用程序的正确性。
依赖倒置原则(DIP -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ISP -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他们不需要的接口,即应将大接口拆分为更小的专用接口。
迪米特法则(LoD - Law of Demeter):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即“最少知识原则”。
合成复用原则(CRP -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考点: 1.介绍一下软件开发的原则。 2.各个设计模式的优缺点、使用场景、具体实现、手写代码。 3.简单工厂、工厂方法、抽象工厂模式的区别。 4.设计模式在源码框架中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