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More Web Proxy on the site http://driver.im/跳至內容

都統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都統是中國古代武官名。十六國前秦始置。清代以後常置,在武職中秩品僅次於駐防將軍中華民國北洋政府時期則沿用之。

沿革

[編輯]

清代以前

[編輯]

前秦建元十九年(383年),苻堅發兵攻打東晉,置少年都統以統領富家子弟兵。唐代後期曾置諸道行營都統,統領各兵討伐藩鎮。又置都都統節制各行營都統。時也有都統一職。

清代

[編輯]

八旗都統

[編輯]

掌管八旗之都統,是清代八旗制度中每一旗的最高長官,清代早期滿語譯名有變化。1615年(萬曆四十三年),努爾哈赤置「固山額真」,其下有左、右「梅勒額真」(後改「梅勒章京」)各一人。

「固山額真」(滿語ᡤᡡᠰᠠ ᡳ ᡝᠵᡝᠨ轉寫gūsa i ejen)中,固山翻譯為「旗」,額真翻譯為「主子」,「固山額真」意譯即旗主。因此,容易與一旗之主的「旗主」產生混淆。當代研究者指出,固山額真實是各旗的管旗大臣,「他並不占有、專主一旗,不過是一旗的總管[1]:155」。

順治十七年(1660年),清廷定固山額真之漢名為「都統」,梅勒章京(滿語ᠮᡝᡳᡵᡝᠨ ‍ᡳ
ᠵᠠᠩᡤᡳᠨ
轉寫meiren-i janggin)為「副都統」。雍正元年(1723年),固山額真改為「固山昂邦」(滿語ᡤᡡᠰᠠ ᠪᡝ
ᡴᠠᡩᠠᠯᠠᡵᠠ
ᠠᠮᠪᠠᠨ
穆麟德轉寫gūsa be kadalara amban,意為「管旗大臣」)。

八旗中滿洲、蒙古、漢軍各置一人,共24人。都統掌管該旗屬戶籍、田產、教養、軍械、操練、營制、補放官爵等旗務。初置時為正一品,後改為從一品。副都統為正二品。天命康熙五朝,百餘年間,八旗都統均「在府辦事」,無公所衙門。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在北京始設「八旗都統衙門」。

駐防八旗都統

[編輯]

清代駐紮於各地的「駐防八旗」軍政合一之長官也稱都統,「掌鎮守險要、綏和軍民、均齊政刑、修舉武備」。在不設駐防將軍之處,都統即為該地方的行政長官。清代駐防於各處的都統有:

除了駐防都統,清廷還設有駐防副都統。大多數副都統受駐防將軍或都統管轄,駐地不設將軍者,則獨當一面,為駐防旗營最高長官,稱專城副都統,總掌本處駐防旗營的軍政庶務,可直接向皇帝專摺奏事,其防務直轄於兵部。各處駐防副都統有:

中華民國時期

[編輯]

民國初年,北洋政府時期仍保留熱河都統察哈爾都統職位,並將綏遠城將軍改為綏遠都統,作為該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省長

注釋

[編輯]
  1. ^ 李鴻彬、郭成康. 清入关前八旗主旗贝勒的演变. 《社會科學戰線》 (吉林省: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 1982, (1982年01期): 154–163 [2024-09-29]. ISSN 0257-0246 (簡體中文). 

參考書目

[編輯]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