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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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造法(Proof by construction)係數學證明嘅一種方法,一般係用嚟證明一啲存在性定理(Existence theorem;一啲話某啲嘢存在嘅定理)-用呢個證明嗰陣,用嗰個人會諗出一件有得用數學描述嘅物件出嚟,列出佢有啲乜嘢特性,再證明一件有呢啲數學物性嘅物件係存在嘅[1]。佢條思路係噉嘅:
- 揾到有一個情況下,命題 係啱嘅;
- 證明到「喺至少一個情況下,命題 係啱嘅」。
- 例子
要求:證明「唔係所有單數都係質數」(即係話「喺至少一個個案入面,有個單數唔係質數」)。
證明
重點就係要揾個唔係質數嘅單數出嚟。
9 係個好簡單嘅例子,佢符合單數嘅定義(唔可以俾 2 整除),但又唔係質數(佢係 1、3、同佢自己嘅倍數)。
即係話揾到有一個情況下,命題 (有個單數唔係質數)係啱嘅,噉就證明咗「唔係所有單數都係質數」呢句命題。
攷
[編輯]- ↑ 余紅兵; 嚴鎮軍. 《構造法解題》.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出版社.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