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异地生育或在非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先全额自费生育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后一年以内女职工向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表原件;
5.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流产、上环、取环、绝育手术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先全额自费医疗费用后,女职工向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原件、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影像(B超)报告单;
4.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