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所承担的经济赔偿
我是房东与租客签了半年的合同,而合同还未到期但因个人原因要求收回已出租的房子,我是提前一个多月通知租客的,而且告诉他会把押金退给他(包括如果他会在这之前提早搬走我会以天计算赔偿给他)但他不肯搬.你说如果我强行要他搬的话,除了要把押金退给他外,违约金需要支付吗?因为当时合同内未写明违约事项.
其他答案
在租赁期届满前,双方合意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若是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另一方无权强制终止。 所以你只能与对方好好协商,若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你应当支付其损害赔偿金,也就是承租人另外租房需要支付的租金,和你们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费用。 既然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就不需支付违约金,但还是要支付其他,例如损害赔偿。
2007-05-30 22: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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