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_25年中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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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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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融体系
【知识点】
利率市场化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对宏观经济均衡和资源配置有重要导向意义。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它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利率通常由货币当局和金融市场共同决定。
(一)利率与利率市场化
利率和货币供应量是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的间接控制二阶变量,它们会直接影响或形成社会对实际劳务和商品的需求,因此成为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调控的中介指标。中央银行将市场利率与市场价格作为观察金融宏观调控实际效应的信号。在金融市场上,如果资金总供给大于总需求,利率总水平就会下降,反之利率总水平则会上升。
因此,根据市场利率实际水平对预期水平的正负偏离,中央银行可以采取相应的抑制需求(或增加供给)或刺激需求(或抑制供给)的货币政策。市场利率与市场价格越能真实反映社会资源的稀缺程度,中央银行对总供求的观察和判断就越准确,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就越小。
利率市场化就是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供求双方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市场利率管理体系。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进程
2012年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明确将“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作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原则。
1.市场利率体系的建立
改革开放之前,在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格局下,资金批发市场利率市场化不会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还有利于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因此改革阻力较小,总体较为顺利。
20世纪80年代,随着“拨改贷”的推进,专业银行逐步恢复,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金融机构呈现多元化发展,机构间资金余缺调剂的需求推动同业拆借市场迅速发展,资金批发市场初具规模。199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同业拆借利率上限管理,实现了同业拆借利率完全市场化。
1996年,财政部通过交易所平台实现了国债利率招标、收益率招标和划款期招标等多种方式的市场化发行。1997年,银行间同业市场开办债券回购业务,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价格均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步实现了市场化。1998年,两家政策性银行首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以市场化的方式发行了金融债券。1999年,财政部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修改完善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其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200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同时终止执行)再一次明确规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2.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
1987年1月,我国首次尝试贷款利率市场化,此后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多次调整。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人民银行自1998年10月31日起将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对小型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10%扩大为20%,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为50%。1999年,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再度扩大,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对中小型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到30%。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金融环境发生巨大变化,贷款利率市场化的外部条件进一步完善,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2004年,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和规模大小分别制定。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2012年6月和7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分别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和0.7。自2013年7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的下限,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至此,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
与贷款利率市场化相比,存款利率市场化更为审慎。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商业银行对保险公司试办长期大额协议存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2012年6月至2015年5月,经过多次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逐步扩大到存款基准利率的1.5倍。201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2015年10月,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我国的利率管制时代宣告终结。
3.健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传导和调控机制
2007年1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正式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尝试为金融市场提供1年以内产品的定价基准。此后,Shibor与实体经济联系日趋紧密,越来越多地发挥了传导货币政策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201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推动市场主体提高对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关注和使用程度。
2013年10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是市场基准利率报价从货币市场向信贷市场的进一步拓展,为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定价提供了重要参考。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创设常备借贷便利(SLF),通过SLF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功能。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中期借贷便利提供中期流动性,进一步完善公开市场操作机制。2013年9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正式成立,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至此,我国市场化的利率形成、传导和调控机制初步健全。
(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改革
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存在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虽然贷款利率管制已经放开,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仍主要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特别是部分银行通过协同行为设定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导致市场利率下行不能有效传导到贷款利率。
二是银行内部的利率传导机制不畅。银行内部存在资产负债部和金融市场部的两部门决策机制,在定价决策上“两张皮”,而且占据主导地位的资产负债部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金融市场部难以对贷款利率产生决定性影响。
三是存款利率管制放开后存款利率存在上行压力。由于银行普遍存在“存款立行”、追求规模等固有观念,加上部分监管指标也更加重视一般性存款,因此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有较强的高息揽储冲动,如果存款利率上行则不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四是央行政策利率体系不够清晰。存贷款利率管制放开后,为降低金融机构对存贷款基准利率的依赖程度,央行需要建立清晰、明确、完善的政策利率体系,传达央行利率调控信号,引导市场利率运行。
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完善了LPR形成机制。一是LPR报价行类型在原有的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了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数量由10家扩大至18家。二是将LPR由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扩大至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银行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参照相应期限的LPR定价,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贷款利率由银行自主选择参考的期限品种定价。
三是明确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公布LPR,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各银行需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各银行不得通过协同行为以任何形式设定贷款利率定价的隐性下限。自2020年3月1日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LPR对贷款定价的引导作用将逐渐增强。
(四)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旨在按照国家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以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201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充分借鉴美国、德国等成熟市场通过市场自律方式维护竞争秩序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实际情况,构建了自律机制。
在组织架构上,自律机制由定价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牵头,充分体现市场化特征。在议事机制上,通过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自律机制赋予成员单位更多市场定价权和产品创新权,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和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形成市场化环境下的合理均衡利率,引导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福祉。
自2013年成立后,自律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服务宏观调控和金融管理要求,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了重要保障。一是协助中国人民银行推进LPR改革,受权组织LPR报价,督促报价行合理报价,有效反映市场利率走势,传达货币政策意图。同时,推动各类放贷机构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在2015年10月银行存款利率的行政性管制放开后,加强了高息揽储等非理性定价行为的自律管理,积极协助清理整顿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2021年6月,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基准利率上加点形成,消除杠杆效应。2022年4月,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引导成员单位参照市场利率变化合理调整存款利率水平。
三是有效发挥合格审慎评估作用,并持续优化评估指标体系,把具有较好公司治理和较强定价能力的金融机构遴选出来,夯实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微观基础。2023年,自律机制成员已有2055家,占商业银行数量的一半左右。四是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组织建立了省级自律机制,目前已初步形成全国一省级自律机制协调联动格局,确保第一时间将利率自律要求传达至各层级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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