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 民事法律行为 |
拼音 | mín shì fǎ lǜ xínɡ wéi |
书写 |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
解释 |
简称“法律行为”。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
《民事法律行为》
更新时间:2023-07-02 18: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