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咨询的问题涉及到汽车销售领域的渠道管理和授权问题。根据实务经验,我为您分析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经销商注册您公司代码的行为性质。如果仅是销售系统内的登记备案,通常不会影响您与其他经销商交易的权利。但如果是签订了独家代理协议,就可能构成法律约束。
根据《反垄断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独家代理条款,否则厂家有权自主选择销售渠道。建议您:
先核查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条款,特别注意是否有排他性约定;
若无限制条款,您完全可以选择其他经销商;
若有独家约定,则需要评估违约风险及可能面临的索赔。
实际操作中,建议先与现有经销商友好协商,说明业务扩展需求。同时注意保留相关沟通记录,以防后续纠纷。如需具体合同审查,可提供文件进一步分析。
四川-甘孜2025-07-17 07:284位律师解答
关于工地老板不提供早餐是否合法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并没有法定义务必须为劳动者提供早餐。是否提供早餐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实践中常见的情况是:
如果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供早餐,那么老板不提供就构成违约
如果工资构成中包含餐补或明确约定包吃住,那么不提供早餐可能涉及违约
如果没有任何约定,法律上老板没有必须提供早餐的义务
建议您可以:
先查看劳动合同或入职时签订的协议,看是否有相关约定
了解同工地其他工人的待遇情况
如果确实影响工作,可以尝试与老板协商解决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不提供早餐本身不一定违法,但如果因此导致工作时间过长或劳动强度过大,可能涉及违反劳动时间规定。如果有其他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一并提出。
四川-甘孜2025-07-16 14:584位律师解答
您好,我理解您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您已经工作两年仍未转正,这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建议您:
1. 先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条款
2. 收集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实际工作时间的证据
3. 可以尝试与公司人事部门沟通,要求依法转正并补发转正工资差额
如果公司拒绝处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醒的是,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
需要进一步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吗?比如公司是否与您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情况如何?这些细节都会影响到维权的具体方案。
四川-甘孜2025-07-16 08:026位律师解答
你好 在的
四川-甘孜2025-07-15 11:027位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