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目录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分歧而向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相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
医疗纠纷防范的几个要点
1.执行查对制度,要求医护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2.执行检诊制度误诊漏诊常常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医疗管理有接诊、三级查房、会诊以及病案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这些制度会使误诊、漏诊率大大减低。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
4.医护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 护理人员必须学法、懂法。对已经发生的差错和护理纠纷应采取个案分析,对案例进行讨论剖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纠纷产生的原因,使全体护理人员逐渐学法、懂法,并运用到护理实践中去,提高护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5.重视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义 护理记录不仅是临床诊治病人病史资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体现了护理质量的高低,是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护理管理的重要工具。具有法律效应,可以成为权威性书证材料,所以必须重
尽管不少医患纠纷源自院方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但是患方也应该清楚,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6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不应对此做无理的纠缠: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的。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例如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或者个别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地增加
⑴责任竞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竞合,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⑵诉讼请求不宜一步到位:医疗损害涉及的经济赔偿范围中有许多项目包括伤残补助费、营养、护理期限、休息期限、医疗依赖期限及费用等需要鉴定后方可确定,代理律师应根据鉴定结果适时变更诉讼请求。⑶事实与理由:根据证据审查情况或已获取证据范围决定书写简易诉状或非简易诉...
如何办理医患纠纷案件
一、弄清受理条件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有的医患纠纷有人身损害结果及经济损失发生,有的医患纠纷没有人身损害结果但有经济损失发生。律师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可以考虑以下情形:⑴是否发生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雇员与患者及其亲属之间在医疗活动中发生以社会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医疗技术服务合同关系。代理律师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发生了医患关系(即看病或求医的法律事实)...
一、接受咨询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二、受理条件1、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1)医方的主体资格;(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5)诉讼时效2、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
过敏反应构成医疗过错吗 2025-03-31
过敏反应是否构成医疗过错需综合判断。 1. 若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未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过敏史询问、未按规范进行过敏试验等,导致过敏反应发生,可能构成医疗过错。比如该做皮试却没做,使用了患者明确过敏的药物。 2. 即便医疗机构做了相应检查和注意,但因个体特殊罕见的过敏体质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引发过敏反应,一般不构成医疗过错。例如患者隐瞒特殊过敏史,而医院常规流程检查后仍出现过敏情况。 3. 若过敏反应发生后,医疗机构未及时采取恰当有效的救治措施,延误病情,使损害后果扩大,这部分存在过错。 4. 判断医疗过错要依据相关诊疗规范、病历资料等进行全面分析,最终由专业鉴定机构确定是否构成医疗过错及过错程度。[详情]
民法典对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 2025-03-31
1.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 在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4. 比如患者在知道自身因医疗行为权益受损时起三年内应及时起诉维权,若超过此期限起诉,对方以此抗辩,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所以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要注意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实现。[详情]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条件? 2025-03-31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主体条件:一般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 客体条件: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 行为条件:必须具有卖淫、嫖娼的行为。这里的卖淫、嫖娼行为是指通过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等方式,与他人进行性交易的行为。 4. 主观条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 如果行为人不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不构成传播性病罪。[详情]
医疗过失胎儿死亡医院赔偿多少 2025-03-31
医疗过失导致胎儿死亡的赔偿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首先,要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不同地区的赔偿标准存在差异。一般包括丧葬费,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等。 其次,还需考虑患者家庭因胎儿死亡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数额通常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定。 最后,若有其他合理的损失,如因医疗过失导致的后续检查、治疗费用等,也应一并计算在内。总之,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判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