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专题为您提供北京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深圳济南浙江江苏南京青岛土地纠纷,案例,律师并提供免费的土地纠纷法律咨询及律师!
目录
一起草原承包纠纷案件三级法院三年来几经审理,日前终于在吉林省前郭县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
原告杨桂芬与原告之夫路德生于2000年12月21日与被告乌兰图嘎村委会、乌兰图嘎畜牧站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书》,二被告将乌兰图嘎村拥有使用权的约170公顷草原承包给了原告丈夫。合同约定草原承包期限10年,从2000年12月起至2010年12月止,每年交纳承包费3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与其丈夫路德生共同承包经营草原。2005年4月23日原告之夫路德生病逝,草原由原告承包经营,2006年12月份原告交付2007年草原承包费时,被告拒收,并欲与原告解除合同。2007年初被告又将草原发包给了第三人于宝龙。原告认为,被告单方违约将草原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是无效的违法行为,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确认被告乌兰图嘎村委会与第三人间的草原承包合同无效。
土地纠纷引出无效婚姻
一起草原承包纠纷案件三级法院三年来几经审理,日前终于在吉林省前郭县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协议。
原告杨*芬与原告之夫路*生于2000年12月21日与被告乌兰图嘎村委会、乌兰图嘎畜牧站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书》,二被告将乌兰图嘎村拥有使用权的约170公顷草原承包给了原告丈夫。合同约定草原承包期限10年,从2000年12月起至2010年12月止,每年交纳承包费3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与其丈夫路*生共同承包经营草原。2005年4月23日原告之夫路*生病逝,草原由原告承包经营,2006年12...
土地纠纷一般都是发生在农村,并且对于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民来说,发生纠纷时很容易理亏,那么在处理土地纠纷时,我们应该遵循原则来进行处理,这样对农民来说才算公平呢?下面华律网律师一一问您答复。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一、土地纠纷处理办法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相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