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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2025-01-17 08:401位律师解答
在股权质押的情况下,一般由出质人(即质押股权的股东)继续行使股东权利。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质权人通常会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一些限制条件,以保障其质权的实现。例如,在未经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出质人不得擅自转让质押的股权等重大行为。
其二,若出质人未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质权人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要求提前清偿债务等。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权利的行使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其三,对于一些涉及股东共同决策的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等,通常需要全体股东共同参与表决。在股权质押期间,出质人仍可参与表决,但可能会受到质权人约定条件的限制。
总之,股权质押并不影响出质人作为股东的基本权利,但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需遵守质押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质权人也会通过质押合同等方式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云南-普洱2025-01-16 22:384位律师解答
若在房屋拆迁中遭遇不公平,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保留好相关的拆迁文件和证据,如拆迁通知、评估报告等,这些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其次,与拆迁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己对不公平待遇的不满和诉求,尝试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比如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反映情况,要求其对拆迁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拆迁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要求上级行政机关对拆迁过程进行审查和纠正。若经过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问题,可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争取合理的补偿和公平的对待。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云南-普洱2025-01-16 20:294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房子已明确给女方且办理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通常是不能要回来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女方可能需要返还房产。比如,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可撤销的情形,女方在这种情况下需返还房产;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处分损害了男方的合法权益,男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从而要求女方返还房产;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离婚协议已生效,但女方存在转移、隐匿房产等行为,严重损害男方利益的,男方也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方返还房产。总之,是否能要回给女方的房子,需要根据具体的离婚协议情况、房产性质以及双方的行为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云南-普洱2025-01-16 20:504位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