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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刑事辩护律师-李熊律师
李熊律师
李熊律师:15年工作经验,主任律师、法学和心理学双学位、茅箭区政协委员。李熊律师曾获十堰市优秀律师、十佳律师、参政议政先进个人、湖北省优秀法律志愿者等荣誉。 李熊律师先后参与各类纠纷案件近500件,有上市公司工作经验。在经济法领域和民商法领域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先后服务于多种行业,拥有丰富的社会经验、行业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资源。近年业务领域侧重于商事诉讼及仲裁领域、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及控制领域以及刑事风险和刑事辩护等领域。现担任某公安局、政府单位和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部分成功案例】民商:代理某开发公司与诉建设工程公司四千多万元建设合同纠纷一案;代理彭某诉***公司、赵某诉十堰市太和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代理某政府与田某土地行政诉讼偿案;刑事:代理黄某买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汪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生产、秦某销售假药罪、胡某非法经营罪(涉烟)、非法传销及王某故意杀人罪等刑事辩护案 【荣誉称号】1.2011年11月,被十堰市妇女联合会授予“首届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2.2012年3月,被中国农民主党十堰委员会评为“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3.2012年6月,被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4.2014年11月,被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十星级”志愿者。5.2015年度获得十堰市“优秀律师”称号。6. 2018年度获得十堰市“优秀律师”称号。 【媒体报道】1.2010年11月19日,《十堰秦楚网》特邀评论:针对当前新的婚姻法实施的个人看法。2.2011年4月13日,《十堰晚报》特邀评论《贵宾卡用两次后发廊就失踪了》。3.2012年1月26日:《车城大讲坛》特邀参加十堰电视台维权节目。4.2012年12月19日,《十堰晚报》特邀评论《无限劝酒发生意外,也要担责》。5.2013年3月-3日,十堰政府网专题报道:李熊律师《志愿者加盟妇联,共建坚强“娘家”》的感人事迹。6.2013年9月17日,《直播十堰》特邀评论十《上诉期间能否采取强制收回措施》 【学术成果】《浅谈非法律专业人员合同起草注意事项》《浅谈欠款催收技巧和方法》《律师教你避开求职陷阱》《无限劝酒发生意外,也要担责》《遭遇家庭暴力10种救助方式》《浅谈如何运用哲学方式管理团队》等。
  • 刑事拘留要遵循的程序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要遵循的程序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

    张金石律师 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2024.04.15 10:00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1、三年。2、向人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受害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二、工伤与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

    张文峰律师 合同纠纷,公司法,侵权,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2024.03.15 14:10
  • 自杀案件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2、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

    张文峰律师 合同纠纷,公司法,侵权,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2024.03.15 14:08
  • 聚众斗殴判刑几天结案的
    刑事辩护15分钟前更新

    聚众斗殴案件结案时间和判刑天数受多种因素影响。简单案件几个月可结案,复杂的可能持续数年。判刑方面,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一般三年以下,有特定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具体依情节判定。

  • 聚众斗殴重伤怎么谅解
    刑事辩护17分钟前更新

    聚众斗殴致重伤后要获谅解,一是积极赔偿,包括按标准赔偿各项损失及合理补偿精神损害;二是诚恳道歉,面谈或书面表达;三是协商谅解,达成一致要签谅解协议,这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 挨打时怎么算正当防卫
    刑事辩护17分钟前更新

    通常情况下,当面临不法侵害时,我们很难在短时间内明确地判断出实际的威胁等级以及其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在这种情势下,准确地选用适当的防卫措施、器具乃至防卫力度也是极为困难的任务。

  • 帮忙网络诈骗怎么判刑的
    刑事辩护18分钟前更新

    网络诈骗判刑依据诈骗金额与情节严重程度。金额上,三千至一万为数额较大,三万至十万为数额巨大,五十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各有对应的量刑。情节严重如致被害人严重后果等也影响判刑。

  • 未满十八岁盗窃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20分钟前更新

    未满18岁盗窃分情况处理。未满16岁盗窃一般不犯罪,家长或监护人管教或政府收容教养;已满16岁不满18岁盗窃构成犯罪但量刑从轻减轻,会综合多种情节,可能附带民事赔偿。

  • 若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工资且未签合同,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其未支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要求其尽快支付。保留好与用人单位沟通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其次,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时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最后,若劳动监察部门协调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要准备好详细的申请书,明确诉求及相关事实理由,并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交证据材料。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必须履行。通过以上途径,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到应得的工资报酬。
    湖北-十堰2024-12-29 08:464位律师解答
  •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抚养孩子的费用。这是基于父母对子女抚养责任的分担原则。 具体而言,一方需按照当地的相关标准和自身经济状况,定期支付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给对方,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成长。 如果双方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方面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 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都应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不得因抚养费问题而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同时,若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失业、疾病等,导致其无法继续按照原约定支付抚养费,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
    湖北-十堰2024-12-29 11:04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双方因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属于共同财产。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无论是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还是双方共同投资所获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专利权转让所得、商标权许可使用费等,为夫妻共同财产。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这意味着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表明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涵盖法律未明确列举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湖北-十堰2024-12-29 11:164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时,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判决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会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收入、住房情况、教育背景等。若一方的经济状况更稳定,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那么在抚养权争夺中可能会更有优势。其次,要看父母双方的抚养意愿和陪伴孩子的时间。如果一方表现出更强烈的抚养意愿,且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陪伴,也会对抚养权的判定产生影响。再者,孩子的年龄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年幼的孩子可能更倾向于跟随母亲生活,而较大的孩子则会考虑其自身意愿。此外,还会关注父母双方的品德、性格等,看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条件相当,法院可能会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合理的安排。
    湖北-十堰2024-12-29 09:33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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