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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离职纠纷律师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A16
    盐城离职纠纷律师-李翠华
    经验丰富
    已帮助 48 一天内响应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 - 婚姻家庭 - 交通事故 - 民间借贷 - 刑事辩护
    律师简介
    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

    服务时间:9:0:0-21:59:59

竞业限制离职后无补偿仍生效吗?

用人单位须根据协议支付经济补偿款,否则员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 2、竞业限制条款虽在劳动合同中设定为延展实行,但仅在合同其他部分的法定效力终结之时才起效。 3、双方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设立竞业限制条款时,务必附加经济补偿措施。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了员工劳动合同时,付给相应的经济费用。此补偿额及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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