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up one dir, main page]
More Web Proxy on the site http://driver.im/
 
我的位置:首页 > 庆阳律师 > 按问题找律师 > 庆阳非诉讼律师

庆阳非诉讼律师

当场行政处罚实施条件及程序

行政处罚的现场裁决须满足两项条件:一是违法证据确凿无误,二是依据明确。针对个人50元以下或企业机构1000元以下罚金以及口头警告,均可当场下达裁定。执行流程如下:执法人员在现场作出处罚决定时,需出示证件,填写预先设定格式且编有序号的处罚决定书,并将其当面交予当事人。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更多
  • 案件描述(脱敏处理)原告邓某(化名),女,生于1975年4月X日,汉族,陕西省洋县人,住洋县溢水镇时家坡村六组。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某(化名),陕西圣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为汉中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地址:...

    杜隽律师2024年12月16日
  • 上诉人(原审原告)庄某某,男,汉族,1973年2月22日出生,住湖北省当阳市。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荆州市XX局XX管理局,住所地湖北省荆州市。法定代表人郭某,该局局长。出庭负责人李某某,该局党委委员、...

    明耀律师2024年07月18日
  • 基本案件信息原告:食品店被告:人社局被告代理律师:何仕钟,四川果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案件概述食品店不服被告人社局对第三人贾某作出的工伤认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认为第三人贾某的工伤认定存在超时效和事实...

    何仕钟律师2024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