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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伤残赔偿律师

工伤无残疾如何赔偿

当不幸遭遇工伤事故时,员工即便并未导致身体残障,亦然仍有资格享受一定程度上的工伤补偿权益。 我们必须明确,所谓的工伤补偿责任并不单纯着眼于残疾人士的相关赔偿事宜,而更应该视之为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进而产生的经济与精神方面的双重损失进行的相应弥补措施。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员工有权获取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护理费用以及在医疗期内的正常薪资待遇等多重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还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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