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验与证据搜集工作:在事故发生之后,交管部门将会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展开详尽的勘验工作,并且积极地收集各类相关证据,其中包括现场遗留下的车辆零部件、监控录像、目击者的证词等,以上所有的这些都有助于追踪逃逸车辆。
跟踪逃逸车辆以及寻找犯罪嫌疑人的手段:依据监控设备系统、车辆登记资料、目击者所提供的重要线索等多种途径,警察部门将会对逃逸车辆及其驾驶员进行全面的追踪。而现代科技如车辆识别系统、大规模数据分析等先进工具也能够极大地提升这一过程的效率。
车辆扣押程序:一旦确认了逃逸车辆的具体位置,为了确保证据的完整性,交管部门有权依法扣留涉案车辆,同时开具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责任判定流程:在成功找回车辆以及犯罪嫌疑人之后,交管部门将会依据所搜集到的各种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准确的判定,从而明确逃逸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措施:针对交通肇事逃逸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驾驶员实施罚款、行政拘留、吊销或者暂时扣留驾照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