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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拆迁再审律师

海东市拆迁再审律师-纪鹏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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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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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权益保障的法律策略

依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所规定,对于宅基地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首先,议定调解或协商:涉及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存在争议时,应先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以寻求解决之道。居民间因宅基地引发的纷争,原则上也应先尝试通过这种协商沟通的方式来化解矛盾;其次,行政干预:若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出现此类争议,则应交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当涉及到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情况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受害者相应损失;最后,司法裁决: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在公民之间关于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产生的纠纷中,必须先经过相关行政机构的处理程序,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反之,若仅涉及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被侵权方则无需经过行政机关的处理环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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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新萍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2024年12月24日
  • **原告:**A(姚某某),男,汉族,1946年12月10日出生,现住某市某区某乡某村。委托代理人:郑棉棉,山西君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强,山西君翔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B(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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