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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同居纠纷律师

男女同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男女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以及符合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同居并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层面,对于未经婚姻登记程序而缔结的同居行为并没有确立相应的法律保护。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有当男女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从而成为正式合法夫妻时,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才能获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这也意味着,仅仅只是男女双方选择在一起同居生活,但并未按照上述法定程序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只能视为非婚同居,并且无法得到来自法律的充分保障。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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