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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涉外婚姻律师

婚姻登记员未签署的结婚证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规定,以下为结婚证填写细则: (一)结婚证上的各项信息需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的记载完全相符; (二)婚姻登记员需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电脑打印; (三)在“照片”栏粘贴双方合影照片; (四)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 (五)“登记机关”处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若结婚证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即使婚姻登记员未在结婚证上签字,其仍具法律效力,但建议持证者前往登记部门请婚姻登记员补正。 关于结婚登记条件,具体如下: (一)男女双方须自愿结合; (二)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三)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四)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申请结婚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委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 男女双方携带所需证件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所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核,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结婚登记的时限及收费标准如下: 1.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现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2. 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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