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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3 4973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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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在商品购销活动和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而发生的,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票据的持票人。那么应付票据的分类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应付票据的分类:

一、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华律网

应付票据是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应付票据也是委托付款人允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款额的书面证明。在我国应付票据是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下发生的。

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如承兑人是银行的票据,则为银行承兑汇票;如承兑人为购货单位的票据,则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带息票据是指按票据上表明的利率,在票据票面金额上加上利息的票据,所以,到期承兑时,除支付票面金额外,还要支付利息。不带息票据是指票据到期时按面值支付,票据上无利息的规定。目前我国常用的是不带息票据。

物业管理企业开出承兑的应付票据应设置“应付票据”帐户进行核算。开出、承兑时,按票面金额记入贷方,到期承付时,按票面金额记入借方,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数额。应付票据的明细核算按照其收款人的姓名和收款单位设明细,并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笔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收款人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到期付款时,应在备查帐簿内逐笔注销。

二、短期应付票据与长期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企业出具的、承诺在将来某一时日支付一定款项给持票人的书面凭证。

凡期限在一年或一个经营期内的应付票据,称为短期应付票据,属于流动负债;

期限在一年中一个经营期以上的应付票据,称为长期应付票据,属于长期负债。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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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小企业应付票据的核算
应付票据贴现的计算
什么是应付票据贴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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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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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发生:其一,企业或个人的负债远远超过其资产,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维持正常的经营或生活,且债务清偿面临严重困难时,可申请破产。其二,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出现持续亏损,虽经努力仍无法扭转局面,债务不断累积,导致财务状况极度恶化,难以继续运营,这种情况下也会考虑申请破产。其三,遭遇重大意外事件,如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给企业或个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使其无法承受债务压力而申请破产。其四,市场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企业所在行业遭受重创,导致企业产品滞销、收入锐减,无法偿还债务,进而申请破产。总之,当出现上述导致经济状况无法挽回、债务清偿无望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以寻求合法的债务解决途径和新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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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申请破产,欠的债怎么办呢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15小时前回复:

公司申请破产后,欠的债通常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资产将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一般来说,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之后是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其次,如果公司的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在清算完成后,按照上述顺序依次进行清偿,直至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然而,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就按照各债权的比例进行分配。对于普通债权人来说,可能只能获得部分清偿,甚至可能无法获得任何清偿。 此外,有些情况下,公司的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总之,公司申请破产后,欠的债的处理方式较为复杂,需要依据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在清算过程中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股东未按时出资怎么办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9小时前回复:

当股东未按时出资时,公司及其他已按时出资的股东可采取以下措施: 其一,催告该未按时出资的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催告应明确告知其出资的时间、金额等要求,并保留催告的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邮件记录等。 其二,若股东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出资,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股东进行相应的处罚,如限制其股东权利(如表决权、分红权等)、追缴未出资部分及其利息等。 其三,若多名股东均未按时出资或出资存在瑕疵,公司及其他已按时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未出资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因资金短缺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错失的商业机会等。 其四,在某些情况下,若股东的未出资行为严重影响公司经营或导致公司陷入困境,其他股东或公司有权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册资金从哪年开始不用实缴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7小时前回复:

2014 年起,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后,注册资金开始不用实缴。在此之前,公司设立时股东需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改革后,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即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按照约定的期限缴纳出资即可,无需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缴足。这一改革降低了创业门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企业设立更加便捷,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但股东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约定的出资期限届满前,需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若未按约定出资,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如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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