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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承诺书什么时候无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62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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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人都有在离婚的时候签订离婚承诺书的行为,离婚承诺书只要不违背相关规定,它是和离婚协议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离婚承诺书也有无效的时候,那么离婚承诺书在什么时候无效呢?今天华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离婚承诺书什么时候无效,相关知识整理如下。

一、离婚承诺书什么时候无效

离婚承诺书是一种单方承诺的行为,所以该承诺书是甲方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行为;当然,当承诺一方想要解除承诺的时候,离婚承诺书也就无效了。同时,如果离婚承诺书违法法律,违背公序良俗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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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方允诺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

单方允诺的核心在于,民事主体单方为自己设定义务,使对方获得权利。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其处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民事主体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物质上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单方面设定义务,放弃对于他方当事人给付对价的请求。民事主体一旦作出允诺的意思表示,即应恪守信用,自觉受其约束,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不需要任何人的任何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单方允诺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表意人即负有了其为自己所设定的义务。在现代契约社会,单方允诺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律有必要对其加以承认和保护,许多国家民法中都有关于单方允诺的规定。我国《民法典》中没有关于单方允诺的具体规定,但司法实务中已出现了因单方允诺产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也列载过典型的单方允诺纠纷案件。

单方允诺与单务合同的区别: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而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单务合同是与双务合同相对应的合同分类。单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与单方允诺中表意人为自已设定某种义务有相似之处,但二者更有区别:

1、单方允诺为单方法律行为,表意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行为就成立;而单务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单方允诺之债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对表意人有一定的约束力,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单方允诺之债的成立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单务合同在性质上是合同关系,要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单务合同是不可能发生的。

3、单方允诺是德国法上的说法,英国人一般说单务合同。这主要是因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合同的理解不同。大陆法系法学家一般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设立权利义务的合意,强调双方的意思合致,所以认为单方允诺并不是合同,而是一种独立于合同的产生债的民法法律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离婚承诺书起诉就是单方允诺,它是不需要任何人的任何表示就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当单方解除承诺的时候,其离婚承诺书也就无效了。当然如果大家对于单方允诺还有需要了解的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大家是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在线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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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更改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12小时前回复:

更改孩子抚养权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 协议变更:双方父母可以协商一致,达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协议应明确变更后的抚养方式、抚养地点、探视等相关事宜,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此方式较为便捷,只要双方能就变更事宜达成共识即可。 2. 诉讼变更:如果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如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虐待、遗弃、吸毒等),或者自己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如经济条件更好、教育资源更丰富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是否同意变更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总之,更改孩子抚养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同时,应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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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7小时前回复:

房产证上仅为一个人的名字,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没有特别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通过遗嘱、赠与等方式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是一方名字,若能证明购房款是夫妻共同出资等,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简单地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购房的时间、出资情况、约定等多种因素。

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13小时前回复:

若想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需证明自身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例如,自身的经济状况良好,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优质的教育资源;自身的教育背景较高,具备更好的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方法。其次,要展示与孩子之间的亲密关系和深厚感情。比如,平时对孩子的关爱细致入微,陪伴孩子的时间较多,能够理解孩子的需求和想法。再者,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也可作为重要依据。如对方有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等,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对方的工作性质特殊,导致陪伴孩子的时间极少,无法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此外,若孩子已满八周岁,还应尊重孩子的意愿,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自己生活,这对争取抚养权也极为有利。在准备相关证据时,要注意收集和整理,以增强自己在抚养权争夺中的优势。

男的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13小时前回复:

在男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但对于因男方出轨行为导致离婚的情况,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请求适当多分财产。这是考虑到出轨行为对无过错方造成了精神伤害和财产损失。 其次,对于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出轨而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如接受第三者的赠与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之外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再者,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如房产等,若该房产是在婚后购买且仅登记在男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仅用于其个人使用,那么该房产可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最后,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考虑到子女的抚养等因素。若子女跟随无过错方生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财产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需求。总之,财产分割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办

法律顾问团队律师6小时前回复:

离婚后抚养费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其次,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最后,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确有特殊情况,如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可请求减少;但若是另一方不同意其减少请求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反之,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能力负担却不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总之,离婚后抚养费的处理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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