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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人身损害律师-马培杰律师
马培杰律师
  马培杰律师,男,回族,中共党员,1971年12月生。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执业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擅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曾从事干部法学教育培训25年(1996年—2021年),主要讲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专业法律课程,累计培训授课人数达10万多人次。积极进行法学理论研究,期间发表各类法学论文80余篇;受邀开展依法行政、行业普法、基层普法、“扫黑除恶”、《民法典》专题等各类法学讲座400余场。  曾受聘担任《大理日报》唯一特邀专栏普法律师,在《大理日报》“民主与法治”专栏撰写普法文章100余篇,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案例式普法,积极参与“法治大理”建设。受聘担任大理州内多家政府、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受聘担任“大理州依法治州讲师团”讲师及“大理州普法讲师团”讲师,长期参与大理州内立法、听证、法制宣讲、法制培训等地方政府法制工作。  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有效促进了法学理论培训与司法实践活动的互融互通互促。凭借坚定不移的法律信仰、敏锐独到的法律思维、全面扎实的理论功底、成熟稳重的执业经验、专注细致的办案作风和诚实守信的做人原则,博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通过努力,帮助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协助司法机关化解了社会矛盾,代理蒙冤受害人昭雪了冤屈,协助广大弱势群体赢得了公平,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人权的尊严。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等。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据理力争;人间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压正!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人民街106号(新知图书城对面)  微信号:电话号码可加微信  
大理人身损害律师-牛坤律师
牛坤律师
  牛坤律师,党员,法学博士,执业证号:15329201111911063,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辩及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大理市电台《牛坤说法》特邀栏目主持人、大理日报社《普法园地》特邀专栏作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聘专家、大理大学教师、大理州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大理州律师协会非诉委员会委员、大理州律师协会法制宣讲团成员、大理市巾帼普法宣传队成员、大理市仲裁院特聘仲裁员、上关镇第二初级中学法制副校长,入选2021年《对话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杰出律师及封面律师。  牛坤律师近年来承办了大量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其中不乏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热点性案件,如刑事方面的凤仪超市抢劫杀人案、下关绑架七个月婴儿致死案、凤仪森林放火及故意杀人案、漾濞某医院院长医保诈骗案、德宏某女硕士砒霜毒杀父母案、祥云虚开一亿余元增值税发票案、洱源某党委副书记贪污案、剑川某校长贪污案、大理、洱源、永平、祥云等地扫黑除恶案、巍山某特大贩毒案、青海西宁非法制造假药案等;民事方面如中国黄金商标侵权案、洱源首例婚内提起安全保护令案件、洱源暴力杀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等。  牛坤律师担任大理日报社、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市公安局、大理市妇女联合会、大理市健康与卫生促进局、大理市疾病控制与防治中心、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中国解放军第七十五集团军医院、中国电信大理分公司、湖北商会、洱源县郑家庄、洱源县交通运输局、洱源县城乡与住房建设局、洱源县农业农村局、洱源县民政局、洱源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时讯广告、时光文化、龙玺文化、纵合广告、中云文化、大方租车、云南铭刻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云南沙国政武术馆、大理州沙氏传统武术研究院、大理爱君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大理市悦禧房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施华洛婚纱摄影店、大理市爽宝童画摄影工作室、弥渡县芭莎婚纱摄影店、大理森运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云南梦月鸿本色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剑川老君山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剑川老君山宏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剑川君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等40余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在《中国律师》等期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举办《民法典》、《企业家法律风险防控》、《依法治国背景下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预防青少年刑事犯罪》、《青少年禁毒防艾知识宣讲》、《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辩护》、《金融行业民事法律风险防控》、《生活中的法律》、《企业合规》、《女性职工权益保护》、《校园法律风险防范》、《宪法》、《党章》等百余场法律知识讲座,同时开办“在天外天天天学法律”公益法律微信宣讲团等。
大理人身损害律师-邱志前律师
邱志前律师
邱志前律师(咨询电话:13888942927,13368727427),男,彝族,云南大理云龙县人,1999年参加工作,期间从事过新闻媒体记者、旅游企业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工作,原执业于云南榆泰律师事务所。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云南大学法学院获得双士学位(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为人真诚朴实,精通英语、彝族语、白族语、傈僳族语等多种语言,是一名具有少数民族特长的专业资深律师。云南省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云南省民族团结研究委员会委员。现任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工作任专职律师。办案经验丰富,辩护过许多件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比如:毒品犯罪案刑事辩护、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刑事辩护、串通投标罪刑事辩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刑事辩护、故意杀人罪刑事辩护、强奸妇女罪刑事辩护、强制猥亵妇女罪刑事辩护、抢劫财物罪刑事辩护、开设赌博场所罪刑事辩护、寻衅滋事罪刑事辩护、交通肇事罪刑事辩护、危险驾驶罪刑事辩护、盗窃罪刑事辩护、盗伐林木罪刑事辩护、非法持有枪支罪刑事辩护、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刑事辩护、非法经营罪刑事辩护、非法拘禁罪刑事辩护、偷越国边境罪刑事辩护、诈骗罪刑事辩护等。代理过许多件重大疑难的民事纠纷案件,也担任过多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比如:土地纠纷案、离婚纠纷案、婚姻家庭纠纷案、合同纠纷案、买卖合同纠纷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民事侵权纠纷案、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纠纷、排除妨害纠纷案、行政诉讼纠纷案、国家赔偿纠纷案等案件。有效及时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捍卫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辩护成功及胜诉率较高,赢得了多个委托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
  • 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除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

    张鹏宇律师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2024.12.23 15:27
  • 法院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

    张鹏宇律师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2024.12.23 15:26
  •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有关诉讼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相关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

    张鹏宇律师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2024.12.23 15:25
  • 商标法中如何保护在先姓名权
    人身损害2024-11-29 13:40更新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个在先权利就包括姓名权。关于商标法中如何保护在先姓名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拍艺术裸照如何保护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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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艺术裸照保护隐私权的方式:当事人可以自行拟定合同,就隐私权的保密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处理。最好采取书面形式,若双方无发达成书面协议的,尽量保存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能证明约定内容的材料,以此保护自身的隐私权。关于拍艺术裸照如何保护隐私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

  • 特殊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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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而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以及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等。关于特殊侵权行为包括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网上明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人身损害2024-10-10 14:10更新

    在网上发布明星照片,如果具有侮辱、诽谤或者盈利性质的,是可能侵犯该明星肖像权的。网上使用明星的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非经本人同意且用于营利目的,那么这样的行为,算得上是侵犯肖像权。关于网上明星照片是否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 偷拍侵犯肖像权吗
    人身损害2024-09-10 15:20更新

    单纯的偷拍,并未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不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但是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则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偷拍者立即停止拍摄照片的行为,依法让公安机关对偷拍者实施行政处罚。关于偷拍是否是侵犯肖像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若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双方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等事宜,通过沟通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相关证据,如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关于抚养费的约定等,以证明对方应支付抚养费的事实。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要求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按时足额支付。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其名下财产、冻结账户、扣划款项等方式,确保抚养费得以执行到位。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法院可对其进行处罚。总之,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抚养费的按时支付。
    云南-大理2024-12-28 11:54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在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时,应算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在没有特别说明只给子女一方的情况下,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然而,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产只归子女一方所有,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父母的赠与意图是只给子女一方的,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或其他证据表明赠与的意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云南-大理2024-12-28 12:56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租房合同还没生效通常不构成违约。合同未生效意味着双方尚未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在合同未生效期间,一方已经做出了一定的履约行为,例如已经支付了部分租金、开始准备搬家等,并且这种行为使对方产生了合理的信赖,那么之后一方无故拒绝履行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了诚信原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但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在合同未生效阶段的违约责任条款,那么双方仍应按照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了这些约定,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在租房合同未生效阶段,是否可以违约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实际行为导致的信赖利益损失,一般不构成违约;如果有约定或造成了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就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云南-大理2024-12-28 15:264位律师解答
  • 多次高空抛物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空抛物行为本身就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多次实施此类行为,表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大,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兜底性罪名,当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时,即应认定为此罪。 具体而言,多次高空抛物的行为要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例如抛物行为发生在人员密集场所,或者造成了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后果。如果抛物行为尚未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则可能构成其他罪名,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多次高空抛物的案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包括抛物的次数、高度、抛物的物品性质、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以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和量刑。同时,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云南-大理2024-12-28 08:43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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