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年满 60 周岁的受害人,如果没有因误工而减少实际收入的,通常不支持误工费赔偿。但 60 周岁以下的,只要因误工导致其实际收入减少,就可以主张误工费。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工作且有收入证明的,也可以主张误工费。然而,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其因伤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即使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可能因无法从事原工作或新工作而无法获得误工费赔偿。总之,判断是否应给予误工费赔偿,关键在于受害人是否因误工而实际减少了收入,不能简单地以年龄来一概而论。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相关证据进行综合认定。
安徽-马鞍山2025-01-07 17:454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不签字,对方通常不能离成。离婚以办理离婚登记为标志,而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并提交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离婚协议只有在双方均签字确认后,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未签字,意味着未达成一致的离婚意愿,婚姻关系仍处于存续状态。
即使一方已经起草好了离婚协议,未获得对方签字认可的情况下,也不能依据该协议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不是离婚协议的存在与否。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一方失踪等,经过法定程序后可以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但这与离婚协议不签字的情况不同。
总之,离婚协议不签字,对方不能离成,离婚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应手续,或通过法定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决。
安徽-马鞍山2025-01-07 12:274位律师解答
误工费的赔偿金额并非固定统一,其计算需考虑多个因素。一般来说,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通常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认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方面,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某地区相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 5000 元,受害人误工 3 个月,若其有固定收入且每月收入为 8000 元,那么其误工费赔偿金额为 8000×3 = 24000 元;若其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平均月收入为 6000 元,那么其误工费赔偿金额为 6000×3 = 18000 元。
安徽-马鞍山2025-01-07 16:354位律师解答
婚前的房子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一般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加上名字后,房子的产权在事实上发生了变更,另一方对房子享有了一定的权利。
但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且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对于加名后房子的归属问题,可能会存在争议。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一般认为该房子仍为贷款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房子享有一定的债权,即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对房子增值部分的权益。
此外,如果加名是基于双方的约定,明确约定了加名后房子的归属问题,那么应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总之,婚前房子加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安徽-马鞍山2025-01-07 14:244位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