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地处中原,交通便利,通讯快捷,紧邻商城郑州和千年古刹少林寺,座落在具有中国耐火材料之都之称的新密市境内。新密物华天宝,蕴藏有丰富的铝土矿资源;人杰地灵,造就了众多的特种工程材料行业的科研、管理人才。优越的条件,孕育着大批的特种工程材料企业在新密茁壮成长。 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是生产“恒源”牌堵漏王 水不漏的专业厂家,拥有回转窑生产线,均采用新型的干法煅烧工艺,在我国堵漏王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本厂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各类技术人员,检测设备齐全,采用微机配料控制生产,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 主要产品有:堵漏王、水不漏、灌浆料、道路修补剂等。 公司一贯坚持“质量,用户至上,优质服务,信守合同”的宗旨,凭借着高质量的产品,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产品近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以及远销泰国.韩国 等国家。竭诚与国内外商家双赢合作,共同发展,共创!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简称:
- 恒源特种工程材料
- 主要经营产品:
- 堵漏王 , 水不漏 , 灌浆料 , 道路修补剂等
- 经营范围:
- 建筑结合剂、胶凝材料的生产销售;建筑堵漏王、水泥的销售。
- 营业执照号码:
- 914101835948713470
- 发证机关:
-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地区编码:
- 410183
- 组织机构代码:
- 59487134-7
- 核准日期:
- 2015-11-06
- 经营期限:
- 2022-04-24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2年04月25日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住宅房屋建筑 » 新密市住宅房屋建筑
- 所属城市黄页:
- 郑州企业网 » 新密市 » 新密市刘寨镇
- 顺企编码:
- 34913910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新密市刘寨镇观音堂村 -
- 固定电话:
- 13203867673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王玉红
- 经理手机:
- 15515803981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电子邮件:
- 1320382888@163.com
- 邮政编码:
- 450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王玉红 | 60% | 人民币330.0万元 |
王东辉 | 40% | 人民币220.0万元 |
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期限变更 | 长期 | 10 | 2022-06-20 |
投资人变更 | 王东辉:40%; 王玉红:60%; | 王玉红:60%; 王东辉:20%; 张军建:20%; [退出] | 2022-06-20 |
章程备案 | 无 | 无 | 2022-06-20 |
注册资本变更 | 550( + 1000% ) | 50 | 2022-06-20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防火封堵材料生产;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耐火材料生产;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石棉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防火封堵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建筑结合剂、胶凝材料的生产销售;建筑堵漏王、水泥的销售。 | 2022-06-20 |
经营范围 | 堵漏王、水泥销售。 | 建筑结合剂、胶凝材料的生产销售;建筑堵漏王、水泥的销售。 | 2015-11-06 |
经营范围变更变更 | 建筑结合剂、胶凝材料的生产销售;建筑堵漏王、水泥的销售。 | 堵漏王、水泥销售。 | 2015-11-06 |
变更 | 建筑结合剂、胶凝材料的生产销售;建筑堵漏王、水泥的销售。 | 堵漏王、水泥销售。 | 2015-11-06 |
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新密市国土资源局与郑州恒源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 2016-01-25 | (2016)豫0183行审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