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融媒体中心全媒体记者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非沪籍人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资格审核时应在有效期内,应届生除外)。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且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务必勾选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修改完成后重新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申论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报名系统”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八)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十)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7天。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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